景觀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將景觀工程委托給乙方進行深化及施工,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范圍和內容
工程范圍:按甲方批準的施工圖為準。
工程內容包括:硬景(硬質鋪地、園林小品等)、軟景(喬木、灌木及草坪等)、水體、景觀照明等。
第三條設計周期
本合同簽訂以后于200*年*月*日前完成對擴初圖的深化設計,其中包括總平方案調整、硬景部分施工圖深化、材料替換、植物配置及水電安裝設計、,以求達到施工圖紙要求。設計內容需另行補簽設計合同。
第四條設計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項目乙方按*萬元(大寫:*萬元正)人民幣包干進行設計取費。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萬元(大寫:*萬元正)人民幣的設計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并經甲方認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設計尾款即*元(大寫:*元正)人民幣。
第五條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批準的施工報告為準(開工時間最遲不超過200*年*月*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場地的條件下,工期為*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設計變更及特殊天氣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誤的時間應不計工期,并作相應順延 。
第六條取費原則
1、 本工程執行,收費級別按。
2、 苗木部分由甲、乙雙方對苗木品質共同進行認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價的*%收取栽植、養護及包成活費用。乙方報送甲方的苗木報價表必須注明品種、規格、高度、冠幅、胸徑及數量等,大型喬木及價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須經甲方工程人員確認效果,并經價格確認。甲方對照驗收,數量按實收方結算。
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須增加預算范圍以外的工程量應另行辦理簽證。
3、 施工期間發生國家認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經雙方核實后協商解決。
第七條工程施工價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總造價暫定為 萬元(大寫: )人民幣,實際造價以甲、乙雙方共同審定的決算為準。
2、 本合同備料款為合同總價的*%,其中*%為乙方施工人員、相關機械、設備等進場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時間內將該款項支付到乙方帳戶上。剩余*%作為在成都采購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匯同乙方直接支付給材料及苗木供應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補。
3、 乙方每月*號上報已完成的工程產值,甲方5日內審核并撥付乙方完成量的*%的工程進度款。
4、 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雙方于30日內辦理完成決算,甲方扣除工程總價的*%的質保金,將剩余工程款支付給乙方。
5、 本工程質保金為工程總造價的*%,在相應項目質保期滿后,如未出現質量問題,甲方于2日內付清全部尾款,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 材料供應
該工程所有材料原則上由乙方采購,甲方認質認價。乙方采購的材料必須先報甲方,按設計要求雙方進行封樣,作為乙方采購和甲方驗收標準。如甲方核定價格后,認為個別材料、設備或植物高于市場價,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認為所認定的價格不能將材料、設備、植物購回,可書面通知甲方組織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