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合同(精選3篇)
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合同 篇1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 議 書: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
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合同 篇2
訂立合同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與勘測單位(__________建筑設計院),
根據國家建委制定的《勘察設計合同試行條件》和__________省的補充規定以及本勘測的具體情況,簽訂合同,以資雙方遵守。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建委規定的《勘察設計合同試行條件》和省的補充規定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
第二條 工程名稱
第三條 工程地點
第四條 工程范圍
第五條 取費標準按中財委(__________)財經工基價字第號規定收費。簽訂合同時應預付勘測費總額的30%(一般設計一次按60%),其余部分在勘測成果提出時一次結清。
第六條 勘測成果于年月日提出,但由于自然天氣所造成的拖延工期可順延。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承擔的事項和責任
1. 填寫擬建筑(構)物性質及工程地質勘測要求(本院設計由承擔設計室填寫)。
2. 清理和整平場地,如因場地有溝以及堆積障礙物等而影響開工時,應付窩工費。開工時應指派一人在場,以便隨時聯系工作。
3. 負責解決土樣包裝、水樣瓶的運送,早晚和夜間鉆機停放現場時負責看管,并解決臨時所需的墊板、冬季烘烤鉆具的木樣等。
4. 負責解決機具運輸和工作人員往返現場的交通工具(或承擔運輸費用),如因交通工具而造成的窩工,應付窩工費。
5. 測量如要求按已有控制系統聯測時,應負責提供資料和埋石用材用料等物資。
第八條 勘測單位應承擔的事項和責任
1. 填寫預計勘測工作量及勘測用表[附表二(略)]。
2. 遵循規范按時提出勘測成果,滿足設計需要。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用。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建設單位收執份(其中送建設銀行一份),勘測單位份。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蓋章)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合同 篇3
委托單位: (以下稱甲方) 勘測單位: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要求及國務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及交通部令1996年第4號文辦法的《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 至 公路施工圖勘察設計合同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 建設地點與規模
路線起點位于 ,經 ,終于 ,路線全長約 公里。
二、 技術標準及測設要求
(一)嚴格按照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xx)及有關規范、規范的要求進行勘測設計,確保設計質量。設計速度采用 公里小時,對局部地形復雜地段,可采用 公里小時。
(二)全線橋涵等人工構造物設計荷載為公路-Ⅱ級:大、中、小橋及明函與路基同寬,橋梁不設人行道,僅設鋼筋混凝土防撞欄桿;設計洪水頻率:大、中橋1100,小橋涵及路基150。
(三)平縱面線型設計,應貫徹在舊路的基礎上提高技術標準的舊路改建原則,盡量減少占用農用地,并合理運用技術指標。
(四)全線路基寬度為9米,路面滿鋪。
(五)全路段采用瀝青混凝土路面,面層厚7厘米。
(六)對加寬利用的橋梁,應充分調查舊橋及舊橋面結構的現狀,需加固的應提出相應的加固措施,并計算其工程量一并納入工程預算中。
(七)對于老路改建加寬路基的路段,施工期間維護交通應提出合理、經濟、可靠的方案,要特別注意新舊路基的銜接,并嚴格按《公路路基設計規范》(JTGD30-1995)進行設計。
三、提交設計文件時間及數量
(一)要求于 年 月 日前提交全套設計文件(含預算)。
(二)施工圖和預算甲組文件各8分,乙組文件及施工資料(路基橫斷面圖、路基設計表、涵洞布置圖、路基土石方數量計算表、公路勘測定界圖)各4份,其中平面圖、公路勘測定界圖采用藍圖。
(三)設計文件要求按 境、 境單獨出版,裝訂成冊,其中預算甲組文件應予以匯總。
四、取費標準及付款辦法
(一)本工程項目按國家物價局、建設部(1992)價費字第375號文通知及其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修訂本)》、《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第一冊)修訂本》執行并結算。
本路段地形類別定為 類,鑒于本設計為勘察設計,因此,測量費考慮一次定測系數(即1.5)。
動用鉆機進行路線及橋位工程地質鉆探,按《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中有關工程地質勘察收費標準另行計費。
甲方負責的一至七項勘察施工準備費按“路線、橋梁勘測費及地質鉆探費之和的10&由乙方包干使用”。
(二)本工程測量及設計費用估算為 萬元,此數額僅作掌握預付款及測設進行撥款的依據,待設計工作完成后,根據實際完成工作量及上述單價、計算辦法結算勘測設計費用。
(三)分期付款辦法
1、合同簽訂后2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估算費總額的30%,計 萬元作為定金,結算時抵作測設費。
2、施工圖設計作業通過驗收后15天內甲方付給乙方設計進度款 萬元。
3、乙方提交全部文件經審核且乙方已根據審核意見修改完善后,甲方將在30天內,按實際完成工作量及計費標準付給乙方總測設費的80%,余下的20%留待工程交工后支付。
五、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委托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外業勘測工作中發生的與地方有關的事宜。
2、接到乙方報告具備驗收條件時,及時組織外業測量驗收。
3、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測設費。
(二)乙方職責
1、按甲方提出的技術標準和交通部頒發的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及規定,按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精心勘測、確保測設質量。
2、外業工作結束后,及時通知甲方組織驗收。
3、應根據設計文件的審核意見屬于乙方責任的應及時修改、完善設計。
4、乙方在進行上述3項所規定的職責時,不另向甲方收費。
5、負責對設計保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設計文件或泄露文件內容。屬乙方泄露,除追查責任外,并扣罰泄露項目設計費的10%。
6、負責外業勘測成果驗收會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工程實施過程中,負責設計的后期服務工作。
六、違約處理
(一)甲方違約
1、甲方若中途撤銷合同,除應支付已完成部分測設費外,并以已付的定金賠償乙方損失。
2、路線方案經甲方或甲方上級部門審定后,甲方要求改變方案時,除付給乙方已完成部分的測設工作量的測設費用外,修改部分另付測設費,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也相應順延。
3、不能按時付款,沒推遲10天罰逾期金10000元。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中途撤銷合同,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2、由于勘測設計不周造成返工,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完善勘察設計,并按一下條款處理:
(1)測量誤差大而造成質量問題,導致設計變更超出相應部分工程預算1%以上時,每超1%扣除相應部分設計費的10%。
(2)征地拆遷超出預算的5%以上時,每超過1%扣除設計費的1%。
(3)地質鉆探資料不準確導致設計變更超出相應部分工程預算1%時,扣除設計費2%;提供虛假地質資料造成工程竣工后的安全責任事故的,全部扣除質量保證金,并視情節嚴重情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追究刑事責任。
3、非甲方責任不能按時交付文件,每推遲10天罰10000元。
七、其他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從簽訂之日起,至雙方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為止。
(二)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報縣交通局調解,如仍有異議,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國務院頒發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及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7月25日頒布的建設(1996)號文中得條例。
(四)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分別送呈各方主管部門存查。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