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經營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 省(市、自治區) 市(地區) 縣(區) 經營 。
第二條: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經乙方書面申請,享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適銷產品,并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
2、甲方為乙方提供產品及業務培訓和輔導。
3、享有對乙方進行業務監督管理權利,主要為:乙方是否在約定的范圍內和約定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規范操作業務和店銷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
若乙方違反規定,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還各項加盟費用,并收回授權書和協議書,同時宣布作廢。
4、甲方有義務就乙方提出的技術問題,通過電話、傳真、e-mail等方式進行指導解答。
5、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市場宣傳和產品形象宣傳。
第四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裝修和使用商標,標識及經營技術,并一次性為乙方提供裝修補貼 元。
2、乙方應按協議要求向甲方及時支付合作款項。
3、乙方負責的工作,自行開展合作范圍內的加盟項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員,在指定區域自行投資開展業務活動,加盟店自身的投資、人員工資、店租、稅金由乙方負責,不列入甲方結算范圍,
依據約定享受應得利潤。
乙方如有網站的,自行經營網站自行開展網絡營銷,發布網上廣告不受區域限制。
4、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協議、經驗方法等信息知識產權的保密,不得將此擅自轉讓或傳授他人。
5、加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經營活動和改變經營地址,如因故停止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視為違約。
6、乙方對甲方承諾:維護甲方形象,不做有損甲方利益行為;規范經營行為,合理處理各方關系,有問題及時聯系甲方解決。
7、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產品的保管、銷售、結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銷售性負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乙方應對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發生商品損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潤價格賠償甲方。
第五條:加盟費用
本協議簽定時乙方應交納給甲方加盟費(或信譽保證金)元。
協議期滿無續約意向者,乙方十天內商品清還甲方,甲方十天內無息退還加盟費給乙方。
第六條:收益分配
合作后“ 店”所有營業額%規甲方所有, %規乙方所有。
第七條:結算方式
第八條:關于違約及退約規定
1、違約規定:如甲方違約,需返還乙方全部加盟費用;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根據損失抵扣加盟費。
如違約方給另一方造成名譽、經濟及其他損失的,應依法賠償另一方損失,另一方同時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2、乙方加盟并交納加盟費之后在合同期內不得隨意申請退出,乙方在加盟前應做好本地市場調查,結合自身社會關系背景、業務操作能力依情況而定,以避免浪費雙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
第九條:文件往來
1、甲乙雙方有關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否則視為無效。
2、雙方正式的文件往來,采用傳真、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形式,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視為有效:
①蓋有公章或財務章。
②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
第十條:爭議解決
對于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雙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乙方的公司名稱變更,法人代表變更、聯系地址變更、聯系人變更、倉庫地址變更以及其它有關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到甲方。
第十三條: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