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加盟連鎖合同文本(精選3篇)
餐廳加盟連鎖合同文本 篇1
第一條廈門沃頭*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即授權方)與加盟方(簡稱乙方)之間為共存共榮,為保持良好的關系起見,特締結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經甲方授權自合同生效日起,得以“沃頭蠔干粥”的商標公開營業(yè)。
第三條 乙方為保證成功起見,應接受甲方組織章程規(guī)定事項,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權經營管理人員的執(zhí)行事項。
第四條 本合同依據授權委托書訂立,期限以授權委托書授予的期限為準,本合同締結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商標使用金人民幣 貳 萬元(一概不退)。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接受甲方(企業(yè)統(tǒng)一形象)的計劃建議,進行店內外裝修工程,費用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響全體或本身(有形或無形)利益時,乙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有損甲方形象或名譽的,必須賠償甲方人民幣20萬元。
第六條 乙方應向甲方繳付加盟費,乙方應在每月25日結算后5日內一次性交納各項原材料費,由銀行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超過期限30日,甲方有權收回商標,乙方并賠償甲方人民幣20萬元。
第七條 甲方應遵守的以下事項:
1、 甲方與乙方約定的區(qū)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2、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免費研習機會。如有必要收費,應先經乙方同意。
3、 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管理、質量進行監(jiān)督管理,努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 甲方應制造、開發(fā)、采購商品及與營業(yè)相關物品提供乙方,其售價雙方協(xié)商。
5、 甲方應聘請專業(yè)人員策劃所有連鎖店的統(tǒng)一廣告宣傳活動。
第八條 乙方應遵守以下事項:
1. 應尊重甲方指定的“經營決策委員會”一切決議事項。
2. 每月如有做廣告必須按幾個店分攤廣告的費用并得與甲方授權的連鎖店共作廣告, 此 項活動并應交由甲方執(zhí)行。
3. 自行從事廣告活動時,必須先向甲方報備,所有廣告的內容不得破壞整體企業(yè)形象,具體由甲方執(zhí)行。
4. 每月至少應向甲方申購與經營相關的商品、物品,申購的價值在人民幣1萬元以上,所購商品、物品必須即時驗貨、按時付清貨款,否則以違約論處。
5. 乙方自行采購與經營有關的商品、物品必須符合甲方的質量規(guī)定,由其引起的后果乙方必須負責,并賠償甲方人民幣30萬元。
6. 應支付的款項必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支付給甲方。連鎖店的一切費用乙方自負。
7.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下轉讓或轉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權利;乙方變更營業(yè)地點、變更法定代表人等應經過甲方同意,否則以違約論處。
8. 甲方提供的貨物乙方必須即時驗收,驗收后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對保質期的規(guī)定,超過保質期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負,并賠償甲方人民幣20萬元。
9. 在合同的期限內,乙方及近親屬均不得在經營的轄區(qū)地域內,經營與甲方授權相同或近似的小吃店。
10. 乙方在合同履行完畢、與甲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終止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相同區(qū)域(政府縣區(qū)編制區(qū)域內)經營與甲方授權相同或相近的小吃店。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1、乙方違約甲方收回授權;2、拖欠費用超過一個月。
餐廳加盟連鎖合同文本 篇2
一、工作時間管理:
1、正常上班與下班時間要按公司行政規(guī)定執(zhí)行:
am:____:____-----am:____:____;
pm:____:____------pm:____:____。
2、簽于外貿部門具有特殊的工作時間原因,涉及到與國外買家溝通的時間差,外貿業(yè)務員會自己利用晚上工作的時間,工作晚了次日上班時間可以遲些,但原則上不能超過10點。無理由,或理由不充分未向上級申明的情況下私自離開公司者,交行政部以曠工處理。
二、部門行政管理制度:
1、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
2、不得上班時間內大聲喧鬧,閑聊影響別人的工作。
3、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QQ、MSN等聊天工具可使用,如發(fā)現(xiàn)聊天現(xiàn)象者,重罰。
4、不得在公司規(guī)定的辦公區(qū)抽煙,發(fā)現(xiàn)者交行政部處理。
5、不得上非法網站。如引起一切后果者由自己負責并交與行政部處罰。
6、不得在上班時間與其它部門的員工鬧意見及作非法舉動,情況嚴重者交與司法機關處理。
7、穿著要規(guī)范,不能與公司形象不相符與穿拖鞋上班。
8、按公司行政要求正常進行打卡,寫出門單等,無記錄者一律按曠工或早退處理。
9、按公司規(guī)定不得泄漏公司商業(yè)機密,如有發(fā)現(xiàn)交行政辦處理。
10、要遵守公司行政部所規(guī)定的公司員工準則。
以上各條為外貿部門的基本準則,如發(fā)現(xiàn)情況嚴重者將直接交與人事部,則其退出本部門。
三、部門請假管理制度:
1、不得口頭或電話進行請假,如特殊情況事后必須提供有效的證明,否則視為曠工。
2、請假者必須提前一天交納申請報告,三天內有部門經理批準。超過五天以上必須上報總經理申報批準。
3、國家法定節(jié)日及婚假、喪假及產假或其它重大節(jié)日等,根據公司行政部門通知統(tǒng)一執(zhí)行。
4、未請假離開公司三天以上者一律按離職處理,三天以內按曠工處理。
5、請假超過指定期限未回者一律通知部門經理及行政部,如果不通知都按第四項執(zhí)行。
四、部門電話制度管理:
1、不得在上班時間內撥打私人電話,特別原因須經過申請。
2、一般電話的使用時間不能太長,特別原因必須跟上級主管說明情況。
3、在接到電話的時候必須用標準的中英文“你好,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有什么可以幫到你嗎”
4、如接到電話的時候負責人不在必須留下聯(lián)絡方式,并交與專門負責人。
5、個人手機費用應用于工作范圍內可根據實際情況打單報銷。
6、外貿部門的國際長途的控制必須在標準以內,除特別原因必須向主管申請。
7、外貿部門可用MSN、Facebook等網絡電話免費軟件為公司控制成本。
五、出差管理制度:
1、任何出差行為都必須事先交納一份出差計劃和費用預算申請,由主管及財務部門核定,總經理審批。
2、出差國內各大展會時應由主管核實批準出差計劃及審核出差費用。
3、出差國外展會時,必須由主管、總經理,董事辦三方審核批準。
4、出差回來的前半日,或后半日可自行補休半天或一日時間作為調整時間。
5、出差回來后三日內必須提交出差總結報告及市場分析報告書。
六、銷售管理制度:
1、部門所有員工每天認真記錄當天的工作情況,當天完成所有工作的進度。
2、部門所有員工必須按時交周、月總結計劃表。
3、部門所有員工必須在月3號前交納上一月的銷售總結報告分析書。
4、部門所有員工必須按實填寫所有報告內容,發(fā)現(xiàn)做假者一律行政處分。
5、部門所有員工必須在月底前將收集客戶信息資料,客戶反饋信息表總結,下月計劃等相關報告交外貿主管存檔歸案。
餐廳加盟連鎖合同文本 篇3
甲方(加盟總部):武漢康宏創(chuàng)業(yè)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加盟者):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雙方同意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fā)、設計、生產、完善成型,用于好乃烏防脫生發(fā)服務中心經營的具有統(tǒng)一性的獨自經營技術,包括好乃烏注冊商標、標志與公司服務模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營銷策劃方案、會計系統(tǒng)、專業(yè)培訓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tǒng)一系統(tǒng)。
“公司店鋪”:指使用屬于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好乃烏防脫生發(fā)服務中心。
“公司商標”:指稱為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yè)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tǒng)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tǒng)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 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yè)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為總部而發(fā)生任何行為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 公司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動作的行為。
第三條:加盟店的資格
1、甲方通過本合同指定乙方為 區(qū)域內 市 縣的好乃烏加盟商,在規(guī)定場所開設、經營好乃烏加盟店。
2、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成為公司加盟商,開設好乃烏連鎖加盟店。
(1) 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2) 認同總部的發(fā)展方向和營銷理念,并能接受總部安排的培訓,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3) 經與總部協(xié)商,被認定可以經營公司店鋪的特定店鋪者。
3、 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對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特許的給予
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本部開發(fā)、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第六條規(guī)定的場所開設、經營公司店鋪的權力。
第五條: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 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及有關的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2、 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 本合同終止和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4、 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xiàn)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的研究、完善和積累。
5、 總部將不斷開發(fā)與脫發(fā)相關疾病的診療方法和產品,給加盟者不斷升級。
6、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 除為公司店鋪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 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址選擇
1、 加盟店店鋪在乙處,乙方擁有所有權。
2、 總部不得在加盟店同一個郵政編碼范圍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其它公司店鋪。
3、 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qū)域商業(yè)結構狀況認為,在現(xiàn)有加盟店的所在城市設公司店鋪,不會發(fā)生相互競爭關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況變化等原因,總部認為有必要再增設店鋪時,可以讓第三者在同一城市經營加盟店,但總部承諾省會城市和特大型城市不超過4家加盟商,其它城市不超過2家加盟商。
第七條:追加建店
加盟商除第六條第1款的店鋪外,還要新建公司店鋪外,必須與總部另簽訂以該追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第八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為使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yè)前及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的經營技術。
2、 加盟店在開業(yè)前15天可派1-2人到總部接受相關的業(yè)務培訓,包括經營管理、專業(yè)技術理論及現(xiàn)場實習。
3、 加盟店開業(yè)前后五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若有需要,加盟者可提前15天申請總部派協(xié)銷人員進行開業(yè)和經營指導。
4、 加盟店須參加每年一次的定期總會及在當地省份召開的臨時性經營者會議?偛繎崆耙恢芡ㄖ_會日期。
5、 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6、 總部根據經銷商情況,隨時培訓、指導加盟店雇傭的店長、職工。
第九條:加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