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生產加工合同(衣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純棉針織成衣加工業務達成協議,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委托加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本協議書。
一、委托加工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工廠已有的生產線,為甲方的oe50s產品進行成衣設計、生產、包裝。
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開具加工通知單(包含加工全過程中由乙方負擔的添配材料成本價格費用明細),交甲方進行確認,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調撥和加工所有權屬甲方的貨物;
3.委托加工履行地為乙方工廠生產區內;
二、代為加工的質量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對成衣款式、質量等技術細節要求進行加工生產;
三、加工費用的計算
1.每件成衣的加工費,按照乙方生產過程實際發生費用計算;
2.按照成衣加工費單價計算,以同等價值數量的成衣抵還甲方投入棉紗價值;
3.按照成衣加工費單價計算,抵還甲方投入價值后剩余成衣產品抵付乙方加工費用;
四、加工產品的存儲與移交
加工產品暫存于乙方倉庫,由甲乙雙方共同在乙方場地辦理驗貨手續,交貨地為乙方工廠;
五、知識產權
1.應交于甲方的生產產品,其產品商標由甲方負責設計,甲方享有該商標的所有權利;
2.乙方對在受甲方委托代加工的過程中所掌握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六、委托加工的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從簽訂之日起到年月 日;
七、糾紛的處理
1.協議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協議,應立即將情況以最快方式通知對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