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精選26篇)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 中國公司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工廠
地址:
電報掛號:
乙方:
地址:
電傳: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產品)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后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向甲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并負責運至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個月內(或自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后的成品負責運至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幣元。(注一)
第四條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遺專家并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障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
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盡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并擁有罰款元的權利。
第十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并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六條補充或修改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規律。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中國律師事務所)
(簽字)
注一:如包裝費用、輔料、運費、保險費等在加工費以外收取,須另訂條款明確規定。
注二: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如采用托收或遠期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及成品出口不采用信用證方式,而用匯款或托收方式可作相應更改。
注三:此條系雙方均按到岸價格(cif)的價格條件。如價格條件為離岸價格(fob)或其他價格條件,則此條的運費、保險費的負擔應隨之變動。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并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后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為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________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返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并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后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來料加工合同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為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并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后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_____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為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_____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_____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_____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_____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_____機構進行_____。_____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_____裁決為終局裁決,_____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_____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香)
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策、法律和特區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來料加工各款_________業務進行了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了如下合同條款: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有上蓋之廠房_________棟_________層_________平方米,無上蓋場地_________平方米,工廠管理人員_________名,生產工人首期_________名、開業后十二個月增至_________名,(禁止雇傭不滿十六歲的童工),如當地勞力缺乏,可到外地雇請,但須經_________市有關部門批準,在合同期內代乙方加工生產上述產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復出香。
(2)提供現有水、電設備供加工生產之用,如需要安裝水、電設施,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3)辦理來料加工、裝配有關業務的進出口手續及對工廠實行行政、財務和管理,不得把工廠以任何形式承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
2.乙方責任:
(1)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及裝修廠房和建造_________平方米簡易廠房所需的設備材料(詳見清單),分多批運抵甲方工廠,設備總值月_________萬元。
(2)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和包裝物料,具體數量、規格在合同中訂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廠工人的身體。
二、加工數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產品,加工費約_________萬元,從第二年開始的產量,應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具體數量應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三、作價原則和工繳費
1.試產(培訓)期為二個月,在試產期內,工人每人每月工繳費暫定為_________元,(每月工作二十五天半,每天八小時)。
2.試產期滿后,采取按件計算方式,在堅持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應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和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并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為確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繳費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____元)。需要加班時,加班費另計,但每個工人每天加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小時。
3.甲方工人生產消耗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4.每月由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給甲方,作為工廠管理費。
四、損耗費
1.試產期內的消耗率,實報實銷。
2.試產期內的消耗率,由雙方商定,并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五、來料和交貨期
1.乙方按生產合同規定的加工期,按月提供足夠數量的原輔材料和包裝物料。為使甲方工廠能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在每批產品開始加工前七天,將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裝物料運抵甲方工廠。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來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廠每月生產不足二十天半,停工天數累計不得超過四天,否則,乙方應按在廠工人以停工天數計,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十五元元,支付給甲方工廠。
2.為使乙方能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甲方工人應按雙方協定的交貨期,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給乙方。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之責任,賠償數額可在具體合同中訂明。
3.由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等設備及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在甲方工廠由雙方進行交收登記,建立賬冊。甲方工廠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廠經乙方驗收起運后,甲方不負產品規格、質量、短缺等任何責任。
六、結匯形式
工繳費及工人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以d/p即期結匯或支票方式結匯,由甲方工廠會同_________市_________區對外經濟貿易公司開具發票后,通過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向乙方在香開戶的銀行(______銀行、賬號______)辦理。乙方超過五天仍未付款給甲方,則按逾期天數,以當時香銀行利息一并付給甲方。乙方連續兩個月不結匯,甲方有權采取停止出貨或其他措施。
七、勞動保護及運輸與保險
1.工廠應做好勞動保護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塵、防煙、防毒設施,廠房保持通風光亮,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對有污染性項目,須經市環保部門批準,方能立項經營。
2.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設備、原輔材料、包裝物件及甲方工廠加工后的成品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及操作機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中國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
八、技術交流
在設備運抵甲方工廠后,乙方應盡快派出人員進行安裝,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協助。從試產期開始,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對甲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產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為止。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批準雙方簽字后,乙方須出示商業登記及銀行資信證明書交由甲方辦理營業執照經海關備案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提前終止或延長本合同,需在三個月前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處理終止或延長合同事宜。某方單獨提前終止合同,要負責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補償的辦法,應根據終止合同前半年內的每月平均工繳費為準,補償兩個月的工繳費總額給對方。
合同期滿后,不動資產(如廠房、宿舍)歸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價提供的不動產(如機械、車輛、通風設備)歸乙方所有,并按海關和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辦理核銷手續。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經批準雙方簽約十天內,由乙方預付_________元給甲方,作為履約保證金,從甲方受到履約金之日起兩個月內,乙方仍不投產開業,履約保證金即無條件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廢約。如乙方能按時投產開業,該履約保證金可作工繳費抵付給甲方。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已雙方、海關、車管所、業務單位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簽):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簽):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業務單位(蓋簽):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中國_________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6
甲方: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h
乙方:____國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 幣____ 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來料加工合同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一、 產品規格及價格:
二、 證件的提供:
甲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三證一照,委托加工產品的批準證書及附件,產品檢驗報告。乙方提供三證一照。
三.質量保證:
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質量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乙方僅在自身檢驗能力之內對原材料的質量進行檢驗,對于乙方不能檢驗的項目由甲方負責檢驗并提供該批次原料相應的質量檢驗報告或提交第三方進行檢驗,檢驗費用由甲方負擔。
如因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有質量問題導致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對此不負責任。乙方加工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或企業相應的質量標準,因保健品大多見光變色,受潮變質,高溫變形,所以建議甲方應采用不透明包裝和鋁箔封口,儲存銷售中應避光、常溫、防潮,溫度不能超過攝氏32度,濕度不能超過50%。甲方在乙方在交貨10天內無書面異議則視為合格產品,已售出產品乙方一律不予以退貨和換貨。包裝設計及包裝損耗:乙方負責按照甲方要求對產品進行包裝,甲方的包裝要求必須能保證產品包裝質量完全符合產品標準及運輸要求。
四.保密義務:來料加工合同甲乙雙方對委托加工的產品的交易價格均有保密義務。甲方不得將交易價格向第三方泄漏,對于泄漏方引起的損失,按造成的實際損失金額賠償給受損方。
五. 貨款支付方式:
甲方訂單下達后乙方安排生產,預交30%貨款,在該批次交貨前,甲方全額支付乙方加工費。
六. 交貨期限及運輸:
乙方保證交貨期限為協議簽訂日期起30天內,乙方負責運輸,運費乙方承擔
七、甲方和乙方的合作屬于來料加工合作,所以乙方只是加工方,甲方的產品標簽及宣傳字樣不得體現乙方公司的任何字樣。
八、合同有效期:本合同只對本次加工的數量生效,加工完畢后,合同自動失效。,
九、反賄賂條款:
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商業賄賂行為,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向其他方或其他方的工作人員給付在正式合同明確約定的價款條件以外的任何現金、物品、其他財產、人身或精神利益。任何一方違反本約定的,本合同其他方有權提前終止或解除合同,因該等行為導致的交易行為無效。
十、其他條款的約定
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意一款均屬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人民幣30000.00(大寫:叁萬圓整)違約金(違約方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大于本違約金的,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全額實際損失,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約方為維護合法權益所支付的訴訟費、財產
保全費、差旅費、律師費、執行費等費用)
2、 若甲方在市場上對產品造假導致市場出現假貨經工商部門認定的而給乙方造成損失和不
良影響,甲方應給與乙方相應的賠償。
3、 若甲方在媒體上以其自身名義對產品進行宣傳,宣傳內容須經乙方審核。
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1份,乙方2份,簽字蓋章生效,附件及傳真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妥時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
、不可抗力條款
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協議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履行不及時,遭受不可抗力方應在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3日內,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該方可以不承擔責任。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字: 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8
訂約人: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
(2)數量--共計__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清單附于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于成品交運前________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________型________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____________________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并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后的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________________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____或________購買________________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并事先需經甲方核準;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________________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后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經理:______________
乙方經理 :_____________
注:來料加工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后,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后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9
中外來料加工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并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后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_____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為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_____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_____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_____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_____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_____機構進行_____。_____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_____裁決為終局裁決,_____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_____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0
中外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合同
本合同于19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為:中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_________工廠
地址: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
電報掛號: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乙方為: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
電傳: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______(產品)__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后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于19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19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負責運至______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_________個月內,(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后的成品負責運至__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注一)
第四條?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并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運費,_____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_____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_____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_____,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_____費,加工費之和的百分之一百一十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備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并擁有罰款____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_____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機構進行_____。_____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_____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并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補充或修訂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中國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簽字)
注一:如包裝費用,輔料,?運費,?_____費等在加工費以外收取,?須另訂條款明確規定。
注二:乙方提供料原材料(或散件),如采用托收或遠期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及成品出口不采用信用證方式,而用匯款或托收方式可作相應更改。
注三:此條系雙方均按《到岸價格》(cif)的價格條件。如價格條件為《離岸價格》(fob)或其他價格條件,則此條的運費,_____費的負擔應隨之變動。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1
日期: 年 月 日于
為發展雙方在漁網生產方面的友好合作,增進中日兩國人民友誼,中國漁網線廠,地址: 市 (以下簡稱甲方)與日本國 制網株式會社,地址:日本兵庫縣中;電掛MARUMAKO; 電傳5778875MOMOI-AJ(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輕工業品進出口總公司××省分公司(地址: 光路 號,電掛,0675或-"INDUKT"KW-ANG GHOW電傳號碼44079KCABCN的協助下,雙方代表就漁網來料加工業務問題,經過 年 月 日、 月和 年 月在 進行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 總則
1.乙方負責提供生產漁網所需的全套設備及必須的零部件,以及擴建廠房建筑安裝用的鋼材、管道和貨車(具體規格要求詳見附件一、二),全套設備分新舊兩部分,屬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國際先進水平;屬于半舊的設備,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換新,并經過全面檢修,其性能與同類型號全新的設備一樣,設備及零部件價款是優惠價格。
全套設備的生產能力必須達到年產漁網500噸以上,機械性能的正常運轉由乙方負責確保,在設備投產后1年6個月內,如發生機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錯誤而造成的損壞,乙方應負責派出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修理和提供零配件,由此產生的停工停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一年半后發生機械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協議簽訂后,乙方應著手按上述要求進行籌備,甲方將派員到乙方工廠參觀設備情況、設備性能,以運抵 工廠進行驗收為準。機械的專利和技術資料由乙方提供。
2.乙方負責提供足夠46臺編網機為中心的全套設備所需的原料和輔料(包括染料和樹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證按月均衡供應。
3.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包裝物料費用由甲方向乙方結算),并負責按照乙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漁網,收取加工費,產品全部交由乙方銷售。
4.雙方同意,設備價款和加工費均以日元結算。
二 加工數量和加工費
乙方保證每年提供漁網加工數量在500噸以上,每年加工費收入不低于2.4億日元,甲方保證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噸以上或相當于加工收入2.4億日元以上漁網的生產力。從全套設備正常運轉時起四個月做為試產和工人培訓期,在此期間內的加工費,以雙方同意暫定的產品方案中的加工價為基礎,第一個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個月提高25%,第四個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費由乙方負擔。
試產培訓期滿后,應根據不同規格與生產的實際情況,參照雙方初步議定的產品方案和加工價(詳見附件三,漁網加工費一覽表),雙方另行議定加工費,以后半年議定一次。調整幅度以不超過10%為限。
三 付款辦法
1.設備、零配件和擴建廠房安裝所需的鋼材、管道及貨車的價款為:CMT汕頭6.09152億日元(此數為原價扣除合作減價數36.037萬日元,具體規格詳見附件一、二)。價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過廣州XX銀行信用擔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費中提取60%分期償還,直至償完為止,上述價款的銀行利息由甲方負擔,年利率為7.60%,利息以最后一批設備的裝船提單日期起算。
2.加工費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漁網裝運前15天將不可撤銷的即期循環信用證開到甲方。
3.加工費憑汕頭裝船提單結匯。
四 運、保費
乙方承擔原料、輔料運抵汕頭的運費、保險費;甲方負責將制成品運抵香港或日本,運保費由乙方承擔。設備、原輔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頭期間的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五 交貨期
為使甲方正常生產,乙方須在甲方儲備兩個月的原、輔材料,正常生產所需的原輔料,以甲方實際驗收的數量為準。為使供料正常,甲方須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庫存的數量,在第二個月初通知乙方,為使乙方業務正常開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輔料之日起一個月內按時、按質、按量將產品發運給乙方。若在執行中發生問題,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承攬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 次品處理和損耗率
產品損耗率和次品率雙方應努力降低,復絲暫定為5%,單絲的損耗率,經試產期實踐后,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試產期滿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錯誤,次品和損耗超過合理的幅度,其超過部分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若因原料質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過多,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試機所需的原輔料由乙方負擔。
七 技術交流
設備運抵汕頭工廠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安裝機器,調整機械和試機開動,直至機器正常運轉,達到產品合格為止。上述工程技術人員在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對乙方提供有關生產上和技術上的秘密,甲方負責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產后,乙方派出技術工程人員駐廠進行技術上、生產管理上和品質檢驗上的指導,具體辦法雙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時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乙方進行技術交流。
八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跟第三者達成同樣的或類似的協議。協議期滿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 年。乙方提出愿意與甲方長期合作,甲方表示贊賞,并希望乙方盡早提出建議書,以利進一步洽談。
本協議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一份,以中文為準。
甲方: 乙方: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2
訂約人: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 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 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購買,清單附于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 U.S.D(大寫:____ 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 U.S.D(大寫:____ 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 U.S.D(大寫:____ 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 ,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于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 或 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 ____%,其損耗率由甲方供應,如損耗率超過 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 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并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 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后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 或 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并事先需經甲方核準;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后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 有關部門備案。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3
買方:賣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聯系人:聯系人:
經買賣雙方友好協商,買方委托賣方加工生產____模具
個月應將登記記錄復印一次給買方。賣方應主動定期完成此項任務,無需買方另行提出要求。
六、知識產權
1.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造型及買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和其他資料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為買方所擁有,未經買方許可,賣方不得向任何公司和個人泄漏,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負責;買方僅同意賣方基于本合同項下的目的使用買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和信息,
2. 賣方同意其不會將買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其他資料或信息用于非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否則買方有權追究賣方相應的責任; 未經買方書面許可,賣方不得在出版物,廣告中或以其它書面、口頭形式涉及賣方提供或已提供之任何資料和信息。
3. 未經買方許可,嚴禁賣方使用本模具向除買方或買方指定的客戶以外的其他客戶供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一律由賣方負責;
4. 其它未盡保密事項,依買方與賣方簽訂的“保密協議”執行。
七、違約責任
1. 如果賣方方未能按2.1中規定的各階段的進度完成模具制作及送樣,由賣方承擔違約責任。每延誤一天,賣方須付給買方本合同總金額的2%作為罰金,罰金累計額最多不超過本合同模具總金額。
2. 如果因為賣方的原因造成賣方提供給買方的產品的品質達不到買方的要求并且在組裝過程中導致其他物料的損失和報廢,賣方全額賠償損失和報廢的物料及因此形成的人工/停線費用。雙方可另行簽署<<生產用原材料/零部件采購合同>>進行約定。
3. 如果因為賣方的原因造成賣方提供給買方的產品的品質和進度達不到買方的要求,使買方及其客戶錯過了產品上市的最佳時機,或者買方被迫因此取消此項目,從而使買方及其客戶遭受嚴重的研發損失和備料損失,則賣方除退還所有前期買方所支付的貨款外,視實際情況賣方另外承擔買方直接及間接的經濟損失。
4. 如賣方因為不可抗拒力(包括戰爭、火災、罷工和中國法律規定的其他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貨延遲,買方允許買方免責。賣方應在不可抗拒力發生后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并且賣方仍有義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盡快交貨。若不可抗拒力持續2周以上,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5. 其它未盡事宜:按《經濟合同法》執行。
八、糾紛解決
對于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在30天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市法院處理.
本合同雙方須嚴格執行,如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必須提前兩周征得對方同意,方可終止本合同。
買方:賣方:
代表:代表: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4
訂約人: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清單附于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于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并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后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____或____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并事先需經甲方核準;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后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理: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理 :_____________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5
訂約人:
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清單附于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于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并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后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并事先需經甲方核準;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后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工業有限公司 工業有限公司
經理 經理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______(產品)__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后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1)乙方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負責運至______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_________個月內(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后的成品負責運至__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2)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注一)
第四條 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 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并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 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 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盡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并擁有罰款____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 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 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并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副本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 補充或修訂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7
全文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_____簽訂。
甲方為: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____工廠
地址: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 區 街 號
電報掛號:
乙方為:×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產品)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后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負責運至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 個月內(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后的成品負責運至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
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
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幣___元。(注一)
第四條 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 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并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 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
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 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盡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并擁有罰款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國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 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 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并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副本___份。
第十六條 補充或修訂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中國律師事務所)
(簽字)
注一:如包裝費用、輔料、運費、保險費等在加工費以外收取,須另訂條款明確規定。
注二: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如采用托收或遠期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及成品出
口不采用信用證方式,而用匯款或托收方式可作相應更改。
注三:此條系雙方均按到岸價格(CIF)的價格條件。如價格條件為離岸價格(FOB)或
其他價格條件,則此條的運費、保險費的負擔應隨之變動。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8
甲方: 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 幣____ 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9
訂約人:
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清單附于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于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并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后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_____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并事先需經甲方核準;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后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藍天電子工業有限公司XX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理經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來料加工(processing?with?customer’s?material)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后,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assembling?with?customers’parts)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后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
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_____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
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
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本合同以中、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兩國文字引起歧義,則以_____為準。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
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21
委托方:(以下稱“委托方”)
加工方:(以下稱“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稱為“雙方”。
委托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托加工方_____茶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托方加工_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托方為____產品之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一、每月訂單
(4)委托方必須提前10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5)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后,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傳真書面向委托方確認訂單。
(6)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7)委托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托方承擔。
二、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三、加工費
(10)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____。于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11)委托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12)委托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并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四、技術及工藝
(13)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托方提供(見附件一),加工方嚴格按照____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托方承擔,除非:
a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五、付款條件
(14)首次加工費,委托方在產品生產完成10日后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15)加工方必須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個工作天內向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有關知識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16)非經委托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加工方為委托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六、雙方責任
(17)加工方根據委托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托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采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托方將負全部責任。
七、協議終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19)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0)協議終止后,委托方必須于協議終止后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于委托方之剩余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八、協議期限
(21)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一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托方
加工方
____年__月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22
訂約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清單附于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于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并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后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并事先需經甲方核準;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后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定作方:_____承攬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
開戶銀行:______開戶銀行:_____
帳號:_______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______(產品)__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后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1)乙方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負責運至______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_________個月內(或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后的成品負責運至__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2)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注
一)
第四條 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
二)
第五條 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并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 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
三)
第七條 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盡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并擁有罰款____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 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
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 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并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副本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 補充或修訂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注
一:如包裝費用、輔料、運費、保險費等在加工費以外收取,須另訂條款明確規定。注
二: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如采用托收或遠期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及成品出口不采用信用證方式,而用匯款或托收方式可作相應更改。注
三:此條系雙方均按到岸價格(cf)的價格條件。如價格條件為離岸價格(fb)或其他價格條件,則此條的運費、保險費的負擔應隨之變動。
返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2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就酒店的部分石材加工達成以下條款:
一、貨物概況及加工價格
1、下表為本合同明細單價,具體加工規格及排版要求詳見采購單及乙方核實過的圖紙。數量按實際完成合格加工數量結算。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內,本合同約定的固定綜合單價均不做任何調整。
3、乙方需根據甲方采購單及乙方核實現場的附圖要求的規格和數量進行加工生產,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應派技術人員到現場核實實際尺寸,制作施工圖。
4、結算總價=乙方實際加工合格的數量*約定單價。
5、乙方接到甲方提貨通知后2日內應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取大板到乙方工廠加工,并核對碼單與石材的實際數量簽字確認收料,原材料(大板)的加工消耗定額為不低于90%的出材率。
6、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石材無法安裝的由乙方負責。
二、質量標準
1、加工尺寸偏差范圍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
2、乙方需對確認的石材排版圖(以現場實際核對后)加工生產,并根據排版圖對所需石材紋路及色差進行排版并在每一件成品石材上貼上標簽。
三、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現場收貨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裝標準
1、乙方為甲方提供足以保護石材的六面木箱包裝。
2、交貨時,乙方應在每組包裝柜外貼示包裝柜內正確的貨物規格、數量、編號、使用部位,以便甲方清點貨物。
五、貨款支付
1、乙方給甲方每交貨一批,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則甲方支付該批次貨物的加工費的50%,全部加工完畢付至總結算款的80%,安裝完畢驗收無加工質量問題后付清余款。
2、結算時按乙方實際加工驗收合格的數量結算。
3、乙方應保證石材成品在裝車及運輸時是完好無損的。因乙方原因導致石材運至交貨地點若有破損的,乙方承擔責任和賠償費用。
4、本合同所有款項均由甲方以匯款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在收取甲方每一筆貨款的同時,開具同等金額的財務發票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間供貨,甲方也應按合同的約定辦理結算,支付乙方貨款給。
2、乙方延遲交付成品的,每延遲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元/天,逾期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已付款,并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調換,如擅自調換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4、乙方加工的成品尺寸不符合圖紙要求,乙方應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甲乙方都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八、解決爭議的方式
甲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中的地址通訊方式準確無誤,甲方可按該地址直接送達與本合同相關的通知、函等所有資料,也可以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無論乙方是否簽收或拒簽,以甲方寄出時間起算,四日后均視為已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25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____ __
乙方:(來料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 __ 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龍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條來料加工的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備損率為40%,甲方加工后產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來料出現明顯異常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到現場查看。
第三條加工時間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45天內將加工后的成品運輸至乙方工廠。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800元/噸。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方將來料的產成品運抵乙方工廠,乙方即時支付加工費后卸貨。
第六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1個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26
訂約人:
藍天電子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SMITH電子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清單附于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于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并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后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并事先需經甲方核準;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后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藍天電子工業有限公司 SMITH電子工業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經理 經理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