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爭創‘新三好·校園之星’”活動方案
一、活動內容 :
(一)爭創“校園之星”系列活動
(二)爭創“新三好”活動:引導學生“在校做個好學生、在家做個好孩子、在社會做個好公民”,將在“校園之星”評選的基礎上,綜合評定,評選出“新三好”學生。
二、評選要求、過程、措施及辦法 。
1、評選活動將注重過程管理,評選階段分為日常積累、學期初評和年終終評三個主要階段。
2、“校園之星”實行多種評價方法,采取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庭評、社會評、教師評、學校評六種方法相結合。按照評選標準,同學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由申報,申報星數不限,并填寫“校園之星申報表”。結合學生申報情況,在一年過程中,學生要在個人努力、家長參與和學校教育教學活動過程中,努力培養和發展自己的個性、興趣和特長,到年終時經過“六種評價”審核后,確定所申報的“校園之星”。
3、“校園之星”活動要納入到課堂教學、課外活動、社團活動家庭教育、和社會實踐、公益(體驗)等活動中來,通過多種形式的教育和活動,努力培養學生的興趣和特長。
4、要搭建學生興趣、特長發展平臺。活動要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重大節日和紀念日、學生活動、社會實踐等活動結合起來,切實給學生個體在不同層面創造全面發展的空間。
5、結合“校園之星”活動,要創新教育教學工作新途徑和新方法。所有教師要把挖掘學生的潛能,激發學生的亮點、發展學生的特長等教育理念物化為教育教學過程中的自覺行為提高爭創活動的整體水平。
6、活動要做到均衡發展,人人參與,人人有機會展示,人人有興趣、特長形成,人人有成功感覺。
三、實施階段:
1、3月為學習、宣傳階段。這一階段是在學習的基礎上,每班按照條件進行申報,班級申報時可不限名額;
2、4、5月份和7—11月份為實踐階段,這一階段,各班申報校園之星的同學要以實際行動去踐行校園之星的標準,期間,學校、班級要給校園之星提供各種平臺,讓學生特長得到充分展示,申報學生也要利用好各種平臺或自己創造平臺去實踐校園之星。
3、6月份和12月份為初評和總評階段,這一階段各班要對申報的校園之星按照評選標準和學生實際表現,組織同學、教師進行評議,上報學校。最后由學校選出校園之星,進行表彰。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評選中發現沒有申報的同學表現也很優秀,符合十星條件,也可以進行參評。
4、“新三好”學生在“校園之星”中產生。
四、宣傳、表彰辦法:
1、學校將對獲得“新三好”和“校園之星”的學生,頒發榮譽證書,并通過紅領巾廣播站、紅領巾電視臺、“校園明星榜”等途徑進行廣泛報道、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
2、 學校以年級為單位,組織“新三好”、“校園之星”通過班會課、升旗儀式、校園廣播站到形式進行宣傳,號召大家向“新三好”和“校園之星”學習。
3、在學生綜合素質考評中適當加分。
五、評選標準
(一)基本條件
1、愛國、愛校、愛班,品質好,有上進心和正義感; 2、孝敬父母、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3、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4、學習態度端正,有明確的學習目標;
5、積極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活動和志愿者工作; 6、擁有健康的學生形象,思想健康。
(二)具體標準
1、孝悌之星
(1)、模范遵守“家庭禮儀細則”。(2)、知道父母、爺爺、奶奶、姥(爺)姥的生日,能說出長輩為自己做的最感人的一件事。(3)父母等長輩過生日或節日來臨時,能主動送去生日或節日的祝福。(4)、尊重父母等長者,聽父母等長輩的話,聽從他(她)們的指導。(5)、知道珍惜父母等長者的勞動所得,做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6)、上學、放學時,能主動做到自己背書包,自己的東西自己拿。(7)、當父母或長輩心情不好時,能主動做讓父母或長輩高興的事,學會為父母排憂解難。(8)、不向父母或長輩提出超越家庭經濟和學生身份的經濟或物質要求。(9)、能積極主動的完成學校交給的學習任務,不讓父母或長輩操心。(10)、同學之間互相幫助,能積極主動的去幫助有困難的同學。
2、文明之星:
(1)模范遵守“禮儀十一條”和“安靜教室‘無聲’走廊八標準。(2)誠實待人,講信譽,不弄虛作假。(3)尊重他人,樂于助人,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幫困助學活動。(4)尊敬老師長輩,孝敬父母和老人,能積極主動的幫助家長做力所能及的家務,能很好的聽從長輩、父母、老師的正確教導,不任性。(5)和同學做朋友,互相謙讓,不給同學起綽號,不損傷同學的自尊心,珍惜同學間的友誼;團結同學,能主動關心幫助同學,能為同學和集體做好事。(6)儀表端莊,舉止得體,使用禮貌用語,不講臟話,尊敬他人,與人交往過程中克己,慎重,積極主動,禮貌待人,適度得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