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境整治方案(精選3篇)
企業環境整治方案 篇1
有效解決工業企業環境突出問題,實現全區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現結合全區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圍
全區工業企業涉氣、涉水、涉噪聲、涉危廢等突出環境污染問題。
二、排查整治內容
(一)工業企業環評制度及”三同時”、排污許可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企業新、改、擴建設項目有無環評審批,是否嚴格執行”三同時”竣工驗收制度、排污許可制度。(牽頭單位:管理科、污控科,責任單位:各執法中隊)
(二)工業企業污染物防治設施運行情況。重點檢查企業生產和排污環節水、氣、聲、渣等污染防治設施設置情況和正常運行情況,車間、物料傳輸密閉情況,檢查重點企業生產調控措施落實情況、超低排放或達標排放情況、無組織排放情況、危廢儲存處置情況以及在線監測設備傳輸聯網情況,檢查有無利用滲坑、滲井、暗管等排放廢水、私自處置轉移危險廢物等逃避監管行。對不能達到污染防治標準的企業督促立即整改,確保治理設施穩定運行,對檢查發現的污染防治設施缺失或不正常運行等突出環境違法行,依法責令立即停止排污,依法依規嚴厲查處,完成整改后再恢復生產。對發現嚴重污染行的,要移交公安部門從嚴追責。(牽頭單位:執法大隊;責任單位:各執法中隊)
(三)工業企業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情況。重點檢查工業企業非道路移動機械”三清”情況。即:檢查有無未進行編碼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有無冒黑煙的超標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區內有無國三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牽頭單位:機動車專班;責任單位:各執法中隊)
(四)重點用車企業柴油貨車管控情況。重點檢查大型用車工業企業車輛污染控制裝置、OBD以及尾氣排放達標情況。(牽頭單位:機動車專班;責任單位:各執法中隊)
(五)企業廠區環境衛生整治情況。重點檢查企業廠區廠容廠貌是否整潔無積塵,生產原料和成品是否進倉進棚、擺放有序,有無亂堆亂放、露天存放,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料有無隨意堆放、遺棄,院內物品、物料是否擺放整齊,廠區1 道路是否硬化,車間地面是否硬化并分區涂飾地坪漆,廠區是否有裸土裸地。(牽頭單位:執法大隊;責任單位:各執法中隊)
三、實施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8月11日-8月20日)。各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對全區工業企業突出環境問題進行排查登記、建立臺賬,排查工作完成后要制定問題清單,報局督改辦匯總存檔。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21日-8月31日)。各單位對發現和現有突出問題,迅速進行整改。對排查發出的問題,能立即解決的要立行立改。需要時間解決的',要制定整改計劃,整改清單要明確整改措施、完成時限、整改責任人,整改完成后,報局督改辦進行銷號。
(三)后督查階段(9月1日-9月10日)。執法大隊、督改辦、稽查隊、督查中心開展聯合督查,對工業企業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抽查,發現未整改到位、虛假整改的,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逾期完不成整改的,對相關責任人提出問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組長,各分管局領導副組長,執法大隊、大氣科、管理科、污控科、稽查隊、機動車專班、督查中心、督改辦等科室和各中隊負責人成員的工業企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執法大隊,李社喜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教瑞平同志任副主任,具體負責排查整改專項行動的組織、督導、匯總等日常工作。各執法中隊要具體抓好本轄區工業企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確保各項排查整改措施落地落實。
(二)嚴格過細排查。各單位要堅持深入一線、深入現場、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善于發現、敢于發現、積極發現問題。對問題排查不及時和未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資料的要進行嚴肅通報,對責任落實不到位,整改推進不到位的單位進行追責問責。凡應發現未發現、應排查未排查、應整改未整改的問題上,被上級督察、暗訪發現,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強化整改實效。對排查發現的問題,能立即解決的要立行立改,一時不能解決的要限期解決,持續推進整改,盡快實現整改效果。在問題整改中要舉一反三,建立長效防控、管控機制。不斷優化排查整治方案,并常態化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企業環境整治方案 篇2
一、組織
成立本區環保專項行動工作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發展改革委、區經委、區監察委、區農委、區建設交通委、區環保局、區水務局、工商分局、區司法局、區安全生產監管局、區衛生局、區城管大隊、供電分公司、各鎮、街道和工業區管委會等相關負責人參加。同時,成立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負責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協調推進本區環保專項行動。
各鎮、街道、工業園區管委會成立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推進本轄區環保專項行動。
二、整治重點及要求
總體要求:根據中央七部門總體部署和市政府的統一要求,在對前四年專項行動清理整頓進行“回頭看”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解決威脅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推動“污染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按照環保專項行動與淘汰劣勢企業調整產業結構工作相結合,與《xx市環境保護條例》的實施工作相結合,與日常環境執法工作相結合的要求,深入開展如下幾個方面的集中整治。
(一)深入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整治
整治范圍:
寶鋼水庫與陳行水庫保護范圍。按取水口上游不小于3000米,下游不小于20xx米的河道水域,沿岸縱深不小于20xx米的范圍進行檢查。
整治要求:
1、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及《xx市實施辦法》的規定,對保護范圍區內新、改、擴建的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對違法建設的項目,依法予以查處。
2、范圍內的排污企業,必須要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單位,責令其限期治理,逾期不能做到達標排放的,依法予以關閉。
職責分工:
區環保局、區水務局負責飲用水源地內除市級重點監管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執法檢查。
(二)深入開展工業園區環境違法問題整治
整治范圍:
工業園區、xx城市工業園區、羅店工業區、楊行工業區、月浦工業區、顧村工業區、吳淞工業區。
整治要求:
1、徹底清理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礙環境執法、降低環境保護準入條件和違反排污收費征收管理規定的.,一律予以糾正。
2、對污染治理設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生產,給予高限處罰。
3、對未按規定申請驗收或驗收未通過,擅自帶負荷運行或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停產整治。
4、對水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備,在20xx年6月底前污水納管處理率達不到60%的工業區,不得引進排放水污染物的項目。
職責分工:
1、各鎮、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全面梳理園區內所有建設項目環評“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執行情況,將梳理結果報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2、區環保部門負責梳理本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試生產(試運行)、竣工驗收辦理情況,確定現場檢查的項目清單,并進行現場檢查。
(三)深入開展荻涇流域違法企業整治
整治范圍:
荻涇流域影響農作物生產的違法排污企業,具體是將水污染物直接或間接排入荻涇羅店段、羅涇段的違法排污企業。
整治要求:
1、嚴格按照《xx市環境保護條例》要求,對荻涇流域影響農作物生產的違法排污企業,要制訂切實有效的調整方案與整改措施。
2、對違法排污企業,要擴大征收排污費面和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征全排污費和給予高額行政處罰。
3、將違法排污企業列入掛牌督辦名單。
4、將違法排污企業列入夏季高峰限電名單,促進企業開展治理工作,確保農業生產正常進行。
5、實施種子場河附近禽畜牧場規模化調整或治理工作。
職責分工:
1、羅店、羅涇兩鎮負責制訂調整方案、明確整改措施。
2、區環保局負責排污費征收與行政處罰。
3、區經委負責梳理該流域“兩高一低”企業名單,并會同供電分公司安排企業夏季讓電。
4、區農委實施種子場河附近禽畜牧場規模化調整或治理工作。
(四)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清查和群眾投訴環境熱點、難點問題的集中整治工作
1、清查化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切實實施化工企業的結構調整工作
整治范圍:
飲用水源地沿岸化工企業,重點是羅店、大場兩鎮化工企業與化學倉儲地。
整治要求:
(1)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環保總局《關于督促化工企業切實做好幾項安全環保重點工作的緊急通知》》的要求,組織全面檢查,督促企業制定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措施;對未建設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處置設施的,要停產整治;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危險廢物產生申報登記和專項調查結果為基礎,針對申報復核和調查中發現的問題,組織排查,消除環境隱患。
(2)積極深入開展羅店、大場化工企業與化學倉儲地的結構調整工作。
(3)切實將夏季矛盾突出的大場南大路沿線市屬化工企業列入夏季讓電名單。
(4)加大羅店、大場化工企業結構調整的督辦力度,切實按照時間節點完成調整工作。
職責分工:
(1)區安全生產監管局、區環保局對轄區范圍內的化工企業安全環保工作聯合開展執法檢查。
(2)羅店、大場兩鎮負責按照時間節點完成化工企業與化學倉儲地的結構調整工作。
(3)區經委會同供電分公司將南大路沿線矛盾激烈的富國公司、南大公司、市皮革廠、市紅光皮革廠安排整個夏季讓電,保障群眾的身體健康。
2、清查醫療廢物流失環境安全隱患
整治范圍:
本區范圍內主要醫療廢物產生單位,醫療廢物收集處置單位。
整治要求:
對醫療廢物產生、收集、送交處置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將醫療廢物交給或委托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職責分工:
(1)區衛生局按照《xx市醫療廢物衛生管理規范》,重點對醫療廢物產生單位進行監管,有條不紊地督促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納入全市集中化處置體系。
(2)區環保局按照《關于實施加強醫療廢物監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點對醫療廢物的交接、收集、運輸和處置情況進行監管。
3、集中整治群眾投訴的熱點、難點問題
整治范圍:
根據滬聯辦〔20xx年〕號、環發〔〕33號文和滬環保辦〔〕88號文的要求,梳理篩選出的近年來發生的群眾、越級上訪、重復案件和“夏令熱線”中的疑難案件。
整治要求:
對排查出來的突出問題,提出化解措施和整治對策;并建立跟蹤督辦制度,確保措施落實。
職責分工:
區環保局會同各鎮、街道、工業區管委會具體實施。
三、主要措施
(一)上下聯動、部門協調,形成執法合力。
區政府負責本轄區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制定工作方案,并報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各鎮、街道、工業區管委會要制定環保專項行動整治方案和各自轄區的污染減排工作計劃,明確污染減排項目與措施;牽頭協調解決轄區內影響群眾健康的環保突出問題;督促轄區內黑色企業制訂消黑計劃,明確消黑措施和時間節點。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各自的監管職能,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區發展改革委、經委要加大對劣勢企業的產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安全監督、環保部門聯合做好化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集中整治;監察部門要加強督辦力度,依法依紀追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工商管理部門要及時督促被依法關閉的企業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手續;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衛生部門要加強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的監管;區水務局要牽頭細化和深化城鎮污水截污納管計劃,確保完成年度納管目標;區建設交通委要做好內河碼頭作業區域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管;區城管大隊要做好堆場、碼頭、露天倉庫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管;電力監管機構要監督電力企業按照政府決定,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司法行政部門要配合主管部門加大環保法制宣傳教育,將環保法律法規納入全區普法內容。
進一步加強部門間的協調與溝通,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加強信息交流,充分發揮部門聯動的優勢。在聯席會議的基礎上,建立聯合辦案和案件移送機制,在查處環境違法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案件,及時移送相關部門。環保部門要積極做好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配合、服務工作。
(二)加大督查力度,責任追究要到位。
圍繞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對嚴重違法的典型案例,實行掛牌督辦,嚴肅查處并公開曝光。
貫徹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查辦一批典型違法違紀案件,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
(三)加強社會監督,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力量。
要充分發揮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作用,公布違法排污企業名單、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和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暢通環保熱線,積極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信息報送,實行動態報告制度
專項行動期間,實行定期和動態信息報送制度。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區管委會每周要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掛牌督辦名單、重點行業整治情況在收到正式文件后2周內報送;陳行水庫、寶鋼水庫保護區內企業排污情況、化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整治情況在收到正式文件后1個月內報送;工業園區內環境違法企業情況于9月15日前報送;醫療廢物流失環境安全隱患以及群眾投訴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的集中整治情況于11月5日前報送;重要情況和工作中的困難要隨時報告,重大環境污染問題和查處的典型案例要及時報送。上述信息報送區環保局。區環保局每周要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15日前)。
區政府制定工作方案,落實相關職責,明確工作要求,并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辦公室。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區管委會根據環保專項行動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并在今年8月15日前,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和領導小組名單報送區環保局。
(二)調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階段(8月16日—10月)。
1、自查(8月16日—9月)。區環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圍繞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對違法單位進行集中檢查。
對自查中查出的問題應進行集中整治,并公開處理一批典型案件。同時,對去年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回頭看”檢查。
2、抽查和重點檢查(9—10月)。
區環保專項行動工作小組對今年的專項行動自查情況進行抽查,重點是水源保護區及典型案件。
區監察委會同相關部門不定期監督工作進展,加強重點項目督查。
市環保專項行動工作小組對本區抽查的,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企業環境整治方案 篇3
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營造良好的城環境,為廣大城縣居民帶給整潔、禮貌、規范、有序的生產生活環境,迎接xx級精神禮貌現場會召開,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從根本上解決城縣“臟、亂、差”問題入手,組織社會力量,高起點、高質量、高效率地對城縣環境衛生進行綜合整治,實現“凈化、綠化、亮化、美化、暢通”的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統一領導、單位承包的原則、此次大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實行、縣兩級統一領導,各單位、各部門按所承包職責縣域、路段具體負責完成大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任務。
二是堅持主要領導負總責的原則、各單位、各部門一把手為此次大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職責人,出現問題將嚴格追究職責人職責。
三是堅持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的原則、大環境衛生整治是一項長期工作任務,各單位、各部門要從整治工作實際出發,注重源頭治理,注重解決實際問題,注重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從巷道硬化、樹池維修、廣告牌匾更換等方面予以資金支持,服務廣大民群眾。
四是堅持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原則、各單位、各部門要組織開展每周五干部職工上街撿拾垃圾行動,以實際行動號召和帶領民群眾參與城管理、保護城環境,不斷提升民城意識和禮貌意識。
三、整治任務、職責單位及完成時限
(一)容貌整治
1、亂貼亂畫整治、對沿街墻體、建筑物、居民小縣、居民樓道等所有地方的亂貼亂畫、亂寫亂涂要徹底清除。
職責單位:縣執法局。
完成時刻:7月30日前達標,并構成長效機制。
2、臨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職責路段劃分,對職責縣內所有臨街建筑物立面進行粉刷、更新(職責單位:及縣兩級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各街道辦事處);清洗(職責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縣執法局)。
完成時刻:8月30日前。
3、占道經營整治、徹底清理街路、小縣內的店外店、水果攤、飲食攤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經營;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擺放經營的雞架、鳥籠、兔籠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資。
職責單位:縣執法局
完成時刻:8月25日前達標、(經典搞笑簽名)
4、露天食品加工(經營)、室外燒烤整治、嚴格按照食品衛生管理要求,堅決取締沿街及小縣內的'露天食品加工(經營)、室外燒烤。
職責單位:縣衛生局、縣公安局、縣工商局、縣執法局。
完成時刻:8月25日前達標。
5、牌匾廣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齊劃一的標準要求,對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資料務必與工商部門核準的名稱相一致,對字跡殘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時修復;新辦工商經營業戶設置的牌匾要到達標準要求,達不到的禁止開業。
(2)戶外廣告、對戶外高空廣告、墻體廣告、路標廣告、車體廣告、天橋廣告、自開車架廣告、候車亭廣告以及過街橫幅等進行集中治理,破舊的要更新,損壞的要修復,違規的要清除;除重要節日,重大政治、經濟活動的宣傳外,其他慶典宣傳、商業宣傳、政策法規宣傳、紀念宣傳一律不得設置過街橫幅;空白廣告牌要上公益廣告,不準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廣告務必有明設施,夜間能夠亮起來否則一律拆除。
職責單位:縣工商局、縣執法局
完成時刻:9月20日前達標。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規定標準進行圍圈,并書寫經城管辦審查的宣傳口號;圍圈外不準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雜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續整潔,無雜物、無污水淤泥,嚴禁車輛帶泥上路;除特殊狀況,取得主管部門批準外,任何單位不得占用道路作業、施工;工地施工現場的綠化和政公用設施務必持續完好,并設置保護措施;工地食堂、工棚、臨時廁所務必到達衛生標準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務必做到工停料凈場地清。
職責單位:縣建設局、縣執法局。
完成時刻:8月30日前達標。
7、廣場、街路及參觀線路沿線衛生整治、加強各類廣場、街路及參觀線路沿線的衛生管理,開展全天候清掃保潔,嚴格禁止各類車輛進入廣場,破損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時修復補齊,到達設施完好、路面整潔、無踐踏綠地草坪的標準。
職責單位:縣執法局
完成時刻:9月20日前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