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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發布時間:2024-12-02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精選29篇)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1

  1、勞務公司備案

  勞務公司備案是為勞務公司提供的企業信息和資質備案功能。該模塊主要是針對勞務公司的企業名稱、組織機構代碼、企業資質、分包專業等企業信息備案,勞務公司通過提交企業備案信息后,由專門的監管單位進行審核,只有審核通過的勞務公司才具備參與該區域監管范圍內項目的招投標。

  2、勞務人員備案

  勞務人員備案是勞務公司針對自己企業的勞務人員信息進行登記,以便于勞務公司對自己企業人員進行管理,同時對于農民工后期進項目提供數據,實現了該人員的來源有據可查。

  3、農民工實名制登記

  實名制登記,通過APP終端或高拍儀進行人臉拍照和身份證對比識別,確保人員信息的準確性,從而有效實現人員的實名制登記,并對每一個勞務人員生成全系統唯一標識二維碼,項目檢查時可通過掃描二維碼進行現場抽檢,人員信息查看。

  4、農民工薪酬管理

  1)薪酬計算。通過人員考勤管理,對每一個勞務人員的實際月考勤與工資結算方式,系統自動計算出該勞務人員的薪資情況,同時為了部分計件人員,設置有不同計件不同價位的錄入,從各個方面控制瞞報工資行為的發生。

  2)勞務人員支付臺賬。通過監理勞務人員支付臺賬,能夠清晰明了的掌握每一個勞務人員薪資的組成情況,為監管單位的農民工工資監控提供有效依據。

  3)薪酬審批。系統具有薪酬審批提醒機制,防止薪酬審批在某一個環節停留時間過長,導致農民工工資發放不及時。同時也能督促各個部門的積極參與,提高薪酬審批發放效率。

  5、農民工權益維護

  系統會將農名工工資單生成二維碼,便于農民工獲取自己的工資詳情,同時還會把當地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電話、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等信息公開出來,當農民工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通過掃描告示牌上的舉報二維碼,填寫相關信息,進行權益舉報。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關于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通知》(晉政辦發電〔20__〕1號)要求,市政府決定,結合目前正在進行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專項行動開展時間

  專項行動從即日起開始至20__年3月2日結束。

  二、專項行動工作目標

  以解決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行業欠薪問題為重點,全面掌握欠薪底數,摸清建設工程項目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采取積極穩妥措施,及早化解風險隱患,確保20__年春節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全部限時清零,推動我市無欠薪城市創建活動取得階段性成效。

  三、專項行動工作步驟

  按照晉政辦發電〔20__〕1號的安排部署,專項行動分全面摸排、集中清欠、督促檢查、總結驗收四個階段進行。

  全面摸排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1月15日)。各縣(區)政府要對本縣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項目)進行“過篩子”式的全面排查,重點摸清投資主體、施工企業、工資保證金繳存、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資金撥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資等基本情況,建立工程項目臺賬。同時要摸清本級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政府出資形式、出資比例等情況,并單獨建立臺賬。準確掌握本縣(區)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住宿餐飲等行業欠薪隱患和清欠情況,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責任人,對所有的欠薪問題、處置方案逐一登記,形成臺賬,逐級上報。

  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對本部門直接投資建設和監管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摸底,按照上述要求摸清情況,錄入工作臺賬。

  集中清欠階段(20__年1月16日至20__年2月5日)。按照省政府要求,對摸排出的問題和欠薪存量案件要按照“三個清零”工作要求,由案件發生地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處理,運用行政、法律、市場手段,主動出擊、科學處置,徹底根治本縣區的欠薪問題。對一些涉及人數多、金額大的重大欠薪案件和欠薪引發的群體性、極端性事件,由市政府負責牽頭督辦。國有企業存在欠薪問題的,要立即籌措資金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對支付確有困難的,該企業上級集團公司應當承擔墊付責任,清零欠薪案件。

  督促檢查階段(20__年2月6日至20__年2月14日)。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創建無欠薪市縣活動完成情況以及有關部門履職履責情況進行督查,并對重大欠薪案件進行督辦。

  總結驗收階段(20__年2月22日至20__年3月2日)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對本縣(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書面報告,于20__年2月23日前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專項行動工作措施

  (一)嚴肅查處欠薪違法行為。

  1、嚴格按照省政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三個清零”的要求(即存量案件和大案要案必須限時清零,新發生的欠薪案件必須在三個月內清零,四季度發生的欠薪案件必須在年底清零),對所有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20__年2月5日前全部清零。

  2、案發地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是“三個清零”的第一責任人,市政府是清零的督辦責任單位。對發生的欠薪問題,由縣(區)政府負責人組織拖欠雙方對接洽談,對拖欠雙方協商不成的,依法依規采取強制措施,責令拖欠方限期支付。采取強制措施仍難以解決的,動用工資保證金或應急周轉金先行解決,再由政府對拖欠方實施追繳。當期應急周轉金不足的由同級政府及時補足。

  3、住建、教育、交通運輸、水務、農業、林業、衛計、煤炭、國資、園林、文物、房管、市政等部門牽頭負責處理本部門、本行業的欠薪問題,清零本行業、本系統的欠薪案件。

  4、對發生欠薪問題的企業,經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從重給予行政處罰。凡動用農民工欠薪應急周轉金償付農民工工資的,要向社會公開曝光企業和直接責任人,企業要納入拖欠工資“黑名單”,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要及早介入,會同有關部門查明犯罪事實,堅決予以打擊。

  5、所有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開工建設前必須按規定足額繳存工資保證金,未繳存的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已開工但未繳存的,必須一個月內限期補存。

  (二)切實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欠薪問題。

  1、按照“誰投資、誰清欠”的原則,政府投資工程欠薪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市、縣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清理欠薪的第一責任人,必須于20__年2月5日前清零。

  2、政府投資占比50%以上的工程項目發生欠薪的,由同級政府的財政負責兜底解決,一律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

  3、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在問題解決前不得安排其新項目開工。

  4、對于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本級政府要切實承擔建設單位職責,加強對施工過程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并在項目開工前足額繳存工資保證金。

  5、新開工的政府投資項目實行工程款和工資分賬管理制度,建設單位要將人工費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戶中,專款專用。

  6、對于國有企業投資建設的工程項目發生欠薪的,投資企業要切實承擔社會責任,組織協調相關方迅速解決工資拖欠問題。本級企業難以解決的,由上級集團公司先行墊付,確保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行動,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區)政府分管負責人牽頭的專項行動工作機構,制定本縣區專項行動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分解工作任務,確保摸排底數真實清楚、欠薪問題及時解決,扎實開展好專項行動。工作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和專項行動方案請于20__年1月15日前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強化應急處置。

  各縣區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進一步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強化輿情監控,并嚴格落實應急兜底保障措施。縣(區)政府要按照不低于200萬元的標準,足額建立農民工欠薪應急周轉金并實行專戶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對于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性和極端性事件,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機制,迅速響應,科學處置,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因拖欠工資造成赴省赴京越級上訪的,事發地政府要在第一時間派有關負責人接訪,妥善解決。

  (三)做好信息報送。

  專項行動期間,各縣區政府要在每周五中午12時前,將本縣區本周《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臺賬》報市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20__年1月15日前,各縣區要將《建設工程項目臺賬》、《政府工程項目臺賬》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直各有關部門在每周五中午12點前,將本部門《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臺賬》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匯總后,由市支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20__年1月15日前,市直各部門要將《建設工程項目臺賬》、《政府工程項目臺賬》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匯總后,由市支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嚴肅責任追究。

  對欠薪案件和工程項目底數不清,不報、遲報、瞞報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全市通報批評。對工作責任不落實、問題不解決的,要約談主要負責人。對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工程項目入手,在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進行深入核查,層層厘清責任,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其中發現違紀線索的,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3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堅決遏制因欠薪引發重大事件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班竹鎮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各村(居)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事件;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實行一金三制”全覆蓋,完善推進8個100%的工作任務。一金三制”:即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銀行代發制;“8個100%”:即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100%、存儲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勞動維權告示牌100%。并努力推動“勞通用”對各領域行業勞動用工全覆蓋管理。

  三、嚴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

  (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應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明確約定工資支付日期,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二)實行實名制用工管理。各類用人單位要加快推進現代化信息技術的運用,動態記錄農民工的身份信息、技能工種、勞動考勤、計酬標準、工作計量、工資結算等信息,實行實名制管理,并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實名制管理系統動態報送用工信息,確保做到適時報送,不漏報、不延報。(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體系建設

  (一)建立工資支付臺賬歸集機制。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總臺賬,動態掌握本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并按月報送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二)建立工資支付誠信評價機制。建立勞動用工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三)完善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企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黔府辦發120xx146號)相關要求,加強對拖欠工資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五、依法嚴懲拖欠工資違法行為

  (一)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未按規定額度預存農民工資專戶資金的,視同建設資金不到位,有關部門在批準立項和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時,依法予以限制。全面推行施工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算周期或者工程進度進行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后,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且未簽訂剩余工程款支付協議的,行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未完成竣工結算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交易手續。(牽頭單位:財政所;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三)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規范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采取堵塞交通、非法群訪、圍堵黨政機關、跳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討薪,以拖欠工資為由討要工程款,或者虛報冒領、無理無據討要工資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快速反應、控制事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主動向社會和公眾說明情況。(牽頭單位:派出所;責任單位:黨政辦、人社中心、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鎮人民政府對全鎮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負總責,成立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村居支書為成員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后),全面負責我鎮農民工工資支付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牽頭,對本部門本轄區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具體負責。

  (二)嚴肅督查問責。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度,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對各村(居)、各部門進行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項目業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久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由鎮紀委進行約談,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調查處理。(牽頭單位:鎮紀檢監察室;責任單位:各村(居)、各部門等有關單位)。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4

  20xx年,我區始終將化解不好農民工工資積欠問題做為一項關鍵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苛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確保農民工工資繳付工作的有關政策部署,強化非政府領導。技術創新措施方法,健全制度機制,全力不予加緊狠抓落實狠抓,有效率杜絕了積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確保了農民工合法權益,保護了全區人與自然平衡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強化非政府領導,加強工作確保。

  我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第一時間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突出重點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實施“三查兩清零”,確保政府工程項目無欠薪,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

  (一)對排查辨認出和舉報投訴的拖欠工資案件,辨認出一起,備案一起,化解一起;

  (二)對已辦結的欠薪案件開展“回頭看”,認真復核,確保被拖欠工資確實發放到每個農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三)對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出現拖欠工資的推行“一案雙密”,既必須嚴肅查處拖欠工資把拖欠工資問題及時化解不好,還要對治欠保支各項制度全面落實情況展開全面檢查;

  (四)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根據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規范工資保證金收繳、使用、退還辦法,實現及時收繳,按時退回。

  (五)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保底管理制度,促進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

  (六)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查明違法事實,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對符合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列入條件的,特別是移送公安機關的欠薪案件,一個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并按時推送,實施聯合懲戒,達到問責一人警示一批,震懾一片的.社會效果。

  二、工作積極開展情況

  (一)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結合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對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支付完情況進行全面清查,重點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作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項目,有欠薪記錄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檢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3日,我區對33個在建工程項目進行了檢查,其中政府投資項目21個,其他項目12個。經檢查,未發現欠薪情況,也未發生重大違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單”的情況。

  (二)規范稽查程序,完善巡查機制。為規范巡查工作,注重專項行動效果,此次行動在舊有的日常巡查機制下,完善了前期摸查剖析、中期現場巡查、后期嚴格執行自查機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臺賬,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規定,實行現場查問、資料核實、臺賬核查等多種方式展開全面檢查,針對檢查中辨認出的花名冊更新不及時,臺賬內容不健全、勞動合同簽定不規范等問題,立即建議各項目制訂切實可行的自查方案,檢查人員深入細致核對檢查登記表詳盡記錄各項目存有的問題,由聯席籌辦、行業主管部門、項目業主單位明晰自查內容,自查時效,優化自查方案,保證自查效果辨認出存有因涉嫌拖欠工資的犯罪行為立即啟動稽查辦案程序,依法慢密慢處,保證辨認出一起,嚴肅查處一起。

  (三)施工企業在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門用于發放農民工工資,到20xx年底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四)促進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完善勞動用工和工資繳付記錄,明晰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工資繳付責任,至20xx年底,實名制管理全面覆蓋了100%以上新建工程項目。

  (五)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資的辦法,到20xx年底,實現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的工程項目達到了100%。

  (六)加強宣傳力度,通暢維權渠道。以根治拖欠工資行動為契機,廣為宣傳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確保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場處置了拖欠工資案件20余起至,答疑咨詢群眾200余人次,進一步增強了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意識,提升了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了關心關懷農民工的較好社會氛圍。進一步通暢勞動者投訴舉報渠道,勞動監察精心安排專人負責管理招待投訴舉報事宜,成立舉報電話,及時立案、嚴肅查處積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全區所有新建工程項目完善農民工維權申報牌制度,二要充分發揮投訴舉報案件協同處置機制。

  三、存在問題

  (一)建筑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比較規范,農民工維權意識淡漠。部分工程項目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資料比較健全、用工不規范。部分農民工維權意識高,平時不特別注意搜集有關證據,出現拖欠工資舉報甚至無法提供更多有關工程、業主和施工單位名稱。

  (二)墊資修建問題。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約定按工程進度撥款,工程未達到要求進度,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工程達到工程款撥付時間節點,但建設單位久拖不結,此期間的所有費用均由施工單位墊付,有不能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風險。

  (三)工資支付問題。部分勞動合同簽訂合同的工資支付方式為計量計價,工資派發時,因工程質量環評等問題無法及時核定工作量和實際工資金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強宣傳力度。強化農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鼓勵和規范農民工自覺遵守單位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健全工程項目宏觀環境治理基礎環境;加強項目管理人員業務指導力度,提高項目勞資管理整體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工作機制。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抓好工程項目審批、資金撥付、施工過程結算等監管,抓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承包企業直接發放工資、按月足額實名實人發放工資、政府工程項目零欠薪、實名制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實。運用行業監管手段,促進工程款和工資及時結算發放。

  (三)健全拖欠工資預警處置機制和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健全拖欠工資預警處置機制,按月排查掌控項目和企業工資繳付情況,加強分析研判,辨認出拖欠工資隱患線索必須及時預警并搞好案件、事件嚴防工作;必須創建和健全應急聯動機制,進一步強化我區應急協同辦案機制建設,核實牽涉人數,查明真實主張對VA51拖欠工資的,必須依法從速妥善解決;對不屬于拖欠工資的,必須依法搞好鼓勵、溫控工作,保證有關問題晚辨認出、晚通氣、晚核實、晚處理。牽涉拖欠工資事件信息的呈報或通過信息化手段登入、傳輸、上報等,必須按照人社部門核實口徑,據實呈報或登入、傳輸、上報加強稽查巡查力度,嚴厲查處拖欠工資違法行為,持續大力推進信用懲戒體系建設,并使懲戒企業一處違法,時時受到限制。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5

  20xx年元旦、春節臨近,欠薪問題進入易發高發期,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本鎮將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動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遞物流等行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進行集中專項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做到案結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關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障金等制度落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二、行動目標

  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對查實的欠薪問題要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三、組織機構

  鎮成立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鎮規建辦、社發辦、平安辦、信訪辦、司法所、xx地區社會事務管理中心、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及各村居、鎮屬公司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在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主任兼任。

  四、專項檢查安排

  (一)宣傳和自查階段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業或轄區內的用人單位對其20xx年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對存在的問題主動予以糾正,并結合企業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預警和排摸階段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對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認真梳理,實行“臺賬式”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要加強對用工企業的日常巡查,嚴格落實上報制度,及時掌握企業欠薪動態;鎮規建辦、水務局、征收辦等對各自行業內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排查,督促總包及時撥付工程款,規范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鎮經發辦對快遞物流行業企業進行排查,對獨立運營的小微快遞企業要重點關注,對可能存在的欠薪隱患及時匯總。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警檢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應臺賬記錄。

  (三)執法和化解階段

  各單位要集中力量開展檢查,并做好相關檢查臺賬記錄。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對全區實體性用工企業進行檢查,發現欠薪企業,立即上報進入執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實。鎮規建辦、水務局、征收辦等負責對各自行業內的在建工程項目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各部門要成立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的用工企業和建設工程項目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員,確保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緊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凝聚各部門的力量,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查檢查,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高效有序開展。

  (二)加強指導督查,履行監管責任

  各單位要不斷完善工作方案,靠實工作職責、暢通維權渠道、細化排查任務、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與上級部門聯系,加強排查化解工作的銜接,落實矛盾糾紛逐級化解,統籌推進欠薪工作的監管責任。

  (三)樹立防范意識,提高維穩能力

  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現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或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介入,查明情況,督促企業或建設工程項目盡快解決欠薪問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上報適時動用欠薪保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基本工資,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四)健全工作臺賬,落實信息報送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實專人負責檢查臺賬和報表,對重要工作信息,及時上報,確保信息溝通渠道暢通。聯系人: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6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對根治拖欠農民工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較真碰硬的嚴實舉措,認真抓好本次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行動重點。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為重點,對根治欠薪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集中排查。

  (三)行動內容。一是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二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和退還、維權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五是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情況;六是對根治欠薪工作失職失責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情況。

  (四)行動目標。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目標,即:x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x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二、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x年xx月)。各縣區要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同時,在前期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極端事件隱患排查及預警化解專項行動基礎上,指導用人單位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并結合企業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欠薪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執法檢查階段(x年xx月x日至x年春節前)。各縣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開展聯合執法,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項目落實《條例》規定的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問題突出的縣區進行明察暗訪和抽查審計。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督導排查機制。各縣區要緊盯突出矛盾,健全督導工作機制,加強工作調度和跟蹤問效,層層傳導壓力,推動鄉鎮目標任務的落實。要對本轄區內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摸排,逐一進行檢查,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對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項目結算、撥款進度、欠薪隱患、工資發放等情況逐項登記,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不留死角。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進行督導檢查,發現違規行為立即督促整改,對賬銷號。

  (二)全力保障工資及時兌付。各縣區要按照《條例》規定,把按時足額支付工資作為檢查和整治重點,對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實時監測,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化解矛盾,切實從源頭上解決欠薪問題。各縣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對發現的欠薪隱患進行專題研究,對不同欠薪風險,實行紅、橙、黃三級預警,對欠薪風險大、涉及人數多和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制定解決方案,明確責任主體和辦理時限,全程跟蹤,確保在規定的時限內消除隱患。

  (三)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各縣區要用好用足《條例》規定的各項監管和懲戒措施,對查實的相關違法問題,依法予以嚴懲,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堅決達到“兩清零”目標。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要求,嚴肅督辦案件辦理工作紀律,進一步規范各類案件的辦理,建立督辦案件工作臺賬、督辦日志和督辦案卷,全面搜集保存督辦案件證據材料,回溯案件反映的工作短板和監管漏洞,進一步提升案件辦理質量和效率,對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時曝光,形成有力震懾。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保持對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要嚴格按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對重大欠薪違法行為做到應列盡列,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四)規范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開展工程建設領域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加強工程建設項目監督管理,規范招投標行為,嚴肅查處虛假招標、圍標串標、惡意低價中標、掛靠借用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督促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及時結算并支付工程款;依法對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并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五)強化政府投資工程項目資金監管。各縣區要對轄區內政府投資工程項目資金撥付及使用情況全程跟蹤管理,全面掌握轄區內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撥款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各級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建設資金使用全過程的監督機制,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資金進行動態監管,按照規定時限及時撥付建設資金,優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

  (六)嚴格靠實包保責任。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包保縣區工作責任制的要求,既抓本系統行業部門監督責任落實,又督促包保縣區落實屬地責任,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點,采取實地調研、隨機核查及不定期分析研判等方式,對專項行動全程督導,及時發現和督促問題整改。專項行動期間,各包保單位要集中組織開展一次包保督查工作,重點對各包保縣區排查欠薪隱患苗頭、查處歷史欠薪存量案件和總包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等核心制度落實等工作開展情況跟進掌握,并督促各縣區按照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決策部署,把根治欠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突出重點,劃分節點,層層傳導壓力,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縣區要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抽調成員單位的執法人員組建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對欠薪多發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同時針對行業特點、欠薪因素等,分類應對,系統治理,形成部門工作合力。人社部門要建立線下“一窗受理”和線上“一網通辦”的舉報投訴機制,全面推廣應用全國拖欠農民工工資線索反映平臺小程序,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為農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維權服務。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條例》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防控欠薪風險。各縣區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做好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預案,明確處置措施和責任分工。要充分發揮“隴明公”管理平臺作用,加強對本轄區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監管力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苗頭性問題,要早發現、早處置,切實將欠薪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一旦出現因欠薪引發的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查明情況,快速穩妥處置,適時回應社會關切,掌握輿論主動,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嚴防發生沖擊底線的欠薪案件。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按照規定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四)嚴格督導檢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問題突出的部門,各縣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開展實地督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做到約談一批、通報一批、問責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7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堅決遏制因欠薪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班竹鎮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各村(居)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實行一金三制”全覆蓋,完善推進8個100%的工作任務。一金三制”:即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銀行代發制;“8個100%”:即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100%、存儲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勞動維權告示牌100%。并努力推動“勞通用”對各領域行業勞動用工全覆蓋管理。

  三、嚴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

  (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應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明確約定工資支付日期,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

  (二)實行實名制用工管理。各類用人單位要加快推進現代化信息技術的運用,動態記錄農民工的身份信息、技能工種、勞動考勤、計酬標準、工作計量、工資結算等信息,實行實名制管理,并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實名制管理系統動態報送用工信息,確保做到適時報送,不漏報、不延報。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體系建設

  (一)建立工資支付臺賬歸集機制。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總臺賬,動態掌握本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并按月報送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

  (二)建立工資支付誠信評價機制。建立勞動用工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

  (三)完善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企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黔府辦發[20xx]46號)相關要求,加強對拖欠工資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

  五、依法嚴懲拖欠工資違法行為

  (一)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未按規定額度預存農民工資專戶資金的,視同建設資金不到位,有關部門在批準立項和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時,依法予以限制。全面推行施工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算周期或者工程進度進行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后,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且未簽訂剩余工程款支付協議的,行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未完成竣工結算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交易手續。(牽頭單位:財政所;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三)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規范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發生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采取堵塞交通、非法群訪、圍堵黨政機關、跳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討薪,以拖欠工資為由討要工程款,或者虛報冒領、無理無據討要工資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快速反應、控制事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主動向社會和公眾說明情況。(牽頭單位:派出所;責任單位:黨政辦、人社中心、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鎮人民政府對全鎮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負總責,成立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村居支書為成員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后),全面負責我鎮農民工工資支付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牽頭,對本部門本轄區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具體負責。

  (二)嚴肅督查問責。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度,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對各村(居)、各部門進行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項目業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久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由鎮紀委進行約談,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調查處理。(牽頭單位:鎮紀檢監察室;責任單位:各村(居)、各部門等有關單位)。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8

  根據《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實際,制定銀川市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認真開展“四個全面”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為聯合懲戒),以零容忍的工作態勢,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堅決做到“兩個清零”(20xx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__年春節前動態清零),實現“兩個確保”(確保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目標,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二、專項行動內容

  此次專項行動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其他欠薪易發多發行業企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實施集中專項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在統籌落實好市委、市政府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積極創新監管方式,采取網絡辦公、線上調度、信息互通、數據比對、資源共享等措施,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項目審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費)撥付、資金監管情況,加強源頭治理,妥善處置建設資金不到位、工程款撥付不及時、工程結算糾紛等問題,積極化解欠薪風險隱患。繼續加大對餐飲服務、校外培訓機構、人力資源服務市場等行業領域欠薪隱患問題排查化解,健全日常監管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針對欠薪平臺線索接收不及時、線索流轉時限長、未按規定分類處置、核處結論和核查處置情況不一致、解決欠薪人數及涉及金額不清、超預警期限辦理等問題,要按照“領導負責、專人專干”的原則,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綜治、網信、信訪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對核查屬實的拖欠工程款問題,依據有關規定及時轉送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辦理;對工程結算、合同糾紛或勞動報酬爭議問題,引導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渠道解決,做到案結事了。根治欠薪平臺線索辦結率年底前達98%以上,春節前實現動態清零。

  (三)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專項行動有利契機,認真在本轄區和行業系統開展“銀川8率”落實情況的全面排查。針對項目工地未設置出入門禁系統、農民工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無工程款支付擔保、未依法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未按規定繳存工資保證金、未實行施工總承包代發工資、未按進度撥付工程款、未按月足額支付工資、未按要求實現信息上傳《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的在建項目和續建工程,依法加大處理處罰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勞動用工管理,確保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落地。

  (四)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為聯合懲戒。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積極行動、加強協作開展專項行動,避免出現欠薪問題協調處理立案多查處少、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應公布未公布、拖欠工資“黑名單”未做到應列盡列等問題,要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對符合立案標準條件的,嚴格按規定程序依法查辦;對經責令改正而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對涉嫌欠薪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要進一步強化欠薪違法聯合懲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懲戒手段,從嚴從重懲處惡意欠薪和非法討薪行為,加大欠薪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和拖欠工資“黑名單”公布力度。各級人社部門要對今年已辦理的欠薪案件進行一次“回頭看”,重點檢查欠薪隱患問題是否得到全面解決,拖欠工資是否已經全部支付到位。

  三、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行動采取壓茬推進方式進行

  (一)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條例》賦予的法定職責,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采取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方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大力宣傳《條例》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全市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人社部門要加大專項行動宣傳力度,通過單位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報紙等方式,向廣大勞動者宣傳推廣使用全區根治欠薪線索反映二維碼,做到每個項目工地、基層社區(街道)勞動者維權窗口全覆蓋,確保線上線下勞動維權渠道暢通。

  (二)全面自查階段(20xx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圍繞本次專項行動重點,開展好“四個全面”治理自查。一是對本轄區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開展一次全覆蓋自查,指導用人單位對欠薪問題自查自糾,精準掌握本轄區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欠薪隱患及制度落實情況底數,及時進行自查情況分析,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化解欠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解決,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二是要結合本轄區欠薪形勢特點,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化解。加強欠薪預警監測和智慧監管,結合企業經營狀況、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情況和歷史欠薪舉報投訴情況,確定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精準摸排。三是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分類精準施策,強化部門聯動,定人定責、盯住不放,防止隱患“發酵”。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項目,進行“回頭看”,持續關注、動態監管,防止問題復發。

  (三)執法檢查階段(20xx年11月22日至20__年春節前)。加強統籌協調,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集中開展執法檢查。要進一步暢通欠薪維權綠色通道,確保欠薪案件快立快處。對欠薪線索,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對基層難以化解的復雜疑難欠薪案件,采取領導包案的方式。對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欠薪案件,成立專案組,掛牌辦理,一查到底,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對政府項目、國企項目欠薪的,嚴查制度落實、責任落實情況,適時進行通報,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市縣兩級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配強工作力量,確保欠薪案件能夠及時接收、有效處置。銀川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縣(市)區工作進展情況實行定期調度,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

  (四)整改提高階段(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2月28日)。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將整改提高貫穿專項行動全過程,隨時總結梳理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存在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調度,責任單位要主動擔當、敢于較真碰硬。要堅持問題導向,設定整改標準和期限,不斷夯實本轄區根治欠薪工作基礎。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切實取得工作實效,在市農民工工資清欠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銀川市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專班,組長由市人社局局長楊銀山擔任,副組長由相關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局長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組成,具體工作規則及職責分工附后(見附件1)。各縣(市)區、相關部門要把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實踐,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守人民立場,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組織實施專項行動,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主要領導要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明確具體方法步驟、重點區域,落實目標任務,認真開展執法檢查活動,確保工作任務和措施落實到位。工作專班將采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進行督導。對工作進展緩慢的縣(市)區和欠薪案件長期得不到解決的項目實地督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案件,啟動并落實約談、問責機制,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二)打擊違法行為,加大懲戒力度。要始終保持對惡意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對查實存在欠薪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從嚴處罰。欠薪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涉及人數30人以上的,或存在重大欠薪隱患的企業,要列入市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督促企業制定清欠方案、限時清償。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對欠薪裁決判決“執行難”問題,市縣兩級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要統籌協調司法機關實施集中執行活動,推動裁決判決執行到位。要進一步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按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對符合條件的欠薪案件及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向社會公布。對符合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條件的,要做到應列盡列,按規定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依規聯合懲戒,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作出行政處罰的政府部門要將行政處罰信息記于企業名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三)落實應急機制,強化風險防控。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轄區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監控機制,對可能發生較大數額欠薪問題并引發事件的,及時進行監測預警,督促企業及時解決欠薪。對因欠薪引發的或極端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工作機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穩妥處置。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統籌解決,清償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確保社會穩定。同時做好網絡輿情監控和輿論引導工作,加強宣傳、網信、信訪等部門間的溝通,對各類新聞媒體特別是互聯網反映的欠薪問題,要及時核實處理,主動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澄清相關事實,掌握輿論主動權,堅決防止負面輿情蔓延。

  請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部門于20xx年12月24日前將專項行動階段進展情況(包括檢查用人單位戶數、涉及農民工人數、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及人數、拖欠總額、補發工資人數及補發數額、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人數)報送至銀川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項行動結束后,要及時總結經驗,梳理存在問題,分析形成的原因,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于20__年1月21日前將書面總結材料報送銀川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銀川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地址:興慶區北京東路119號)。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9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并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優化市場環境、強化監管責任,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目標任務。建立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二、全面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

  (三)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督促建筑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下同)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四)嚴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督促建筑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逐步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支付情況,不得以包代管。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凡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無論什么原因,施工總承包企業負全部責任。

  (五)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推動建筑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三、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制度

  (六)完善企業工資支付監控機制。構建企業工資支付監控網絡,依托基層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管理平臺的工作人員和基層工會組織設立的勞動法律監督員,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建筑企業實行重點監控并要求其定期申報。

  (七)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在建筑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發生工資拖欠的施工總承包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嚴格規范工資保證金動用和退還辦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八)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分解工程價款中的人工費用,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比例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人工費用數額,將應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應當備案,并委托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應及時向縣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九)落實清償欠薪責任。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承擔直接清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

  (十)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縣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信息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查處的企業拖欠工資情況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工商部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縣建設主管部門誠信信息平臺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推進相關信用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對企業信用信息互認共享。

  (十一)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對施工總承包企業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對拖欠工資的失信建筑企業,建議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五、依法處置拖欠工資案件

  (十二)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范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縣級聯動處理機制建設,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完善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健全執法協作制度,加強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

  (十三)及時處理欠薪爭議案件。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工資爭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對農民工因拖欠工資申請仲裁的爭議案件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對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要掛牌督辦。加強裁審銜接與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裁決效率。暢通申請渠道,依法及時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十四)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事件。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周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實施違法懲戒處罰。一是對拖欠單位從各種審批手續上進行限制。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堅決不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一律停業整頓并在媒體上曝光,本地企業半年內限制參加招投標;外地進郯企業完善其項目后續手續,一律清出郯城建筑市場并同時通報企業注冊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招標及其他建設審批手續并進行公開通報曝光,加大失信違約處罰力度。二是嚴厲打擊“惡意欠薪”。對違法用工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等惡意欠薪案件,要及時通報人社、公安等部門聯合進行查辦,堅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嚴厲打擊。三是堅決打擊“惡意討薪”。對個別建筑企業、項目經理、包工頭唆使和煽動農民工或糾集社會閑雜人員冒充農民工惡意討薪的行為,以及由于當事人雙方存在巨大分歧,行政調解難以奏效、當事人不聽取清欠工作人員的合理建議或司法引導纏訪鬧訪,影響正常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立即通知公安部門及早介入,對首要分子及時采取措施。

  (十六)實行惡性欠薪案件工地停工令制度。局機關科室單位要對惡性欠薪、社會影響惡劣和社會不穩定的欠薪案件與清欠辦形成工作聯動,對項目果斷實施工地停工令,積極配合清欠辦對欠薪案件的調查處理。對掛靠、轉包、違法分包、以包代管、發生質量問題安全事故、不履行農民工工資發放責任或監管責任而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縣外建筑企業一律由縣住建局責令停工整頓,依法嚴肅處理。

  (十七)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明示業主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及所在項目部、分包企業、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信息;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等信息;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實現所有施工場地全覆蓋。

  六、加強組織領導

  (十八)強化“總承包企業負總責”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負全面責任,用工企業負直接責任,凡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首先由總承包企業墊付。對清欠工作不力、引發事件的清欠管理單位、責任人、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實行責任追究,造成惡劣影響的,從嚴處理。

  (十九)加強部門協作配合。縣住建局加強與人社、公安、工會等部門溝通銜接,完善工作機制,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積極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嚴厲查處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切實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

  (二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大力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依法公布典型違法案件,引導企業經營者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增強宣傳效果,營造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良好輿論氛圍。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10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和經濟下行壓力影響,持續鞏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按照《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xx〕11號)、《遼寧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的通知》(遼治欠辦發〔20xx〕21號)、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葫治欠辦〔20xx〕10號)等文件精神,決定自20xx年9月7日至20__年春節前,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專項行動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系統治理、標本兼治,堅持超前發力、精準施治,以工程建設領域等欠薪易發多發行業企業和新就業形態為重點,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集中整治,全面推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落實落地,切實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風險隱患,堅決防止因欠薪問題引發重大群體性或極端事件,為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保障改善民生作出新的貢獻。

  二、專項行動主要任務及安排

  專項行動從20xx年9月7日至20__年春節前結束,具體劃分三個階段。

  (一)集中排查階段,進一步摸清欠薪風險隱患

  9月7日至9月15日,各地要結合“四季”行動,組織開展欠薪風險隱患集中排查活動,不打折扣、不走過場、不留隱患。

  1.突出排查重點。綜合采取拉網式排查、重點排查、線上排查、輿情排查等方式,對水利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問題易發多發的行業企業進行排查。

  2.明確排查內容。各地主管部門要對工程建設項目開展拉網式排查,嚴格落實“人盯人,人盯項目”制度,全面排查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情況,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總包代發、工資保證金等制度落實情況,及時排查欠薪風險,妥善化解欠薪隱患。

  3.建立排查臺賬。對排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和欠薪線索,能立即解決的要立行立改;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要建立臺賬、列出清單,明確可操作、可落地、可檢查的整改舉措,逐條確定責任人、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臺賬需報市水利事務服務中心建管服務科備案。

  (二)集中處置階段,著力化解欠薪突出問題

  9月15日至10月15日,各地要集中處置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信訪案件、平臺欠薪線索,并予以妥善化解。

  1.開展專項接訪,強力化解欠薪信訪案件。各地要組織開展欠薪問題專項接訪活動,落實首問負責制,推行接訴即辦,提升欠薪案件線索受理和轉辦效率,欠薪金額10萬元以下的案件要在3日內銷案。有關單位負責同志要帶頭接訪,直接處理重大敏感欠薪問題。對接訪過程中發現的復雜疑難案件,要制定具體可行的化解方案。對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欠薪案件,各地要組織力量成立專案組,掛牌辦理、一查到底。對涉及多部門職責的歷史遺留案件,要協同各部門聯合查辦、合力攻堅,力爭存量案件在20__年元旦前清倉見底。

  2.強化行業治理,系統解決欠薪問題。各地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加大力度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強化建設領域市場秩序整治,特別是規范工程建設發承包秩序。加強項目監管,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嚴防規模性欠薪。各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單位對政府投資項目欠薪問題進行有效整治,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總包先行清償責任,妥善解決欠薪問題。要推進拖欠農民工工資與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協同治理,將清欠款項優先用于清償農民工工資,依法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報酬權益。

  (三)集中督導階段,推動治理欠薪措施落實落地

  1.集中督導平臺線索辦理情況。9月15日至10月15日,市局將組織專門力量,對“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等線索處置情況,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抽查,重點抽查政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的線索,工資支付協議后續履行等情況,建立抽查臺賬和問題清單。對抽查發現的問題線索,會持續跟蹤督辦、扭住不放、一督到底,確保案結事了。

  2.集中督導重大欠薪案件。10月15日至20__年春節前,市局將對本地區重大欠薪案件以及久拖不決的疑難案件進行督導,組織力量、現場督導、聯動處置,協調解決案件處置中的難點、堵點問題,督促加快案件處置進度,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嚴格按照“四清零、四兜底”工作機制落實,千方百計化解欠薪問題。

  3.集中督導工作薄弱地區。10月份,市局將對20xx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考核排名靠后的地區,特別是日常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工作薄弱環節多、欠薪案件量大、負面輿情頻發的地區進行蹲點督導,督促縣(市)區落實治欠舉措,補短板、強弱項,形成系統治理欠薪工作格局。

  (四)集中整改階段,鞏固拓展根治欠薪工作效果

  10月份,各地要結合20xx年度考核反饋問題和行動期間查處的欠薪案件,對照中央要求、對照勞動法律法規、對照問題清單,逐一銷號、徹底整改,舉一反三、完善制度,不斷促進解決欠薪問題長效機制建設。

  1.以考促改。各地要對照20xx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考核反饋問題,深挖細找,全面梳理本地區根治欠薪工作的短板弱項,緊扣反饋問題,限時整改、全面整改。各地要對整改落實情況組織“回頭看”,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2.以案促改。各地要對工程建設領域欠薪案件實行“三倒查”,查項目整體工資支付情況、查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查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情況,以辦案治標,力促源頭治本。明確專人負責,集中進行問題整改,推動制度全面落實,抓細抓實源頭治理。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責任,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全面加強統籌協調,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工作專班,實行一體化辦公,堅決守住底線、防住風險,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扎實成效。20__年春節前,各地要繼續對欠薪問題保持高度警覺,把整治欠薪問題擺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松、行動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減,持續深化推進,全力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和社會穩定。

  (二)樹牢底線思維,切實防控風險。各地要每月召開欠薪風險研判會議,會同相關成員單位做好案件統計分析和發展趨勢研究,對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開展欠薪風險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應對預案,嚴防“灰犀牛”“黑天鵝”事件。盯緊盯牢重點企業,對重大欠薪案件和突發性、聚集性事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快速妥善解決,堅決做到農民工討薪“北京不去、省里不聚、網上不炒”,堅決防止發生沖擊社會底線的極端事件。

  (三)層層壓實責任,狠抓工作落實。各地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強化對本級部門的督促檢查,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暢通欠薪舉報投訴渠道,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強化欠薪案件處置。要依法履行監管責任,切實發揮職能優勢。在專項行動期間,市局將以工作專班形式對各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發現推諉責任、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等導致重大風險和嚴重后果的,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四)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各單位要發揮職能優勢,加強統籌協調,結合“三走進”活動,通過多種方式,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營造尊重勞動、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對欠薪輿情要堅持線上監測和線下處置相結合,落實“三個不過夜”即線索受理“不過夜”、轉辦立案“不過夜”、輿情穩控“不過夜”,從速查清事實,穩妥處置化解,牢牢把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

  專項行動期間實施工作情況月調度,第一次調度時間為9月30日、第二次調度時間為11月1日、第三次調度時間為12月1日、第四次調度時間為20__年1月4日。20__年1月26日前,請各地向市水利事務服務中心建管服務科報送本地區專項行動總體工作情況報告及報表。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11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并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優化市場環境、強化監管責任,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目標任務。建立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二、全面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

  (三)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督促建筑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下同)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四)嚴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督促建筑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逐步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支付情況,不得以包代管。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凡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無論什么原因,施工總承包企業負全部責任。

  (五)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推動建筑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三、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制度

  (六)完善企業工資支付監控機制。構建企業工資支付監控網絡,依托基層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管理平臺的工作人員和基層工會組織設立的勞動法律監督員,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建筑企業實行重點監控并要求其定期申報。

  (七)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在建筑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發生工資拖欠的施工總承包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嚴格規范工資保證金動用和退還辦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八)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分解工程價款中的人工費用,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比例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人工費用數額,將應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應當備案,并委托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應及時向縣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九)落實清償欠薪責任。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承擔直接清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

  (十)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縣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信息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查處的企業拖欠工資情況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工商部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縣建設主管部門誠信信息平臺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推進相關信用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對企業信用信息互認共享。

  (十一)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對施工總承包企業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對拖欠工資的失信建筑企業,建議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五、依法處置拖欠工資案件

  (十二)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范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縣級聯動處理機制建設,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完善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健全執法協作制度,加強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

  (十三)及時處理欠薪爭議案件。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工資爭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對農民工因拖欠工資申請仲裁的爭議案件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對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要掛牌督辦。加強裁審銜接與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裁決效率。暢通申請渠道,依法及時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十四)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事件。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周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實施違法懲戒處罰。一是對拖欠單位從各種審批手續上進行限制。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堅決不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一律停業整頓并在媒體上曝光,本地企業半年內限制參加招投標;外地進郯企業完善其項目后續手續,一律清出郯城建筑市場并同時通報企業注冊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招標及其他建設審批手續并進行公開通報曝光,加大失信違約處罰力度。二是嚴厲打擊“惡意欠薪”。對違法用工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等惡意欠薪案件,要及時通報人社、公安等部門聯合進行查辦,堅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嚴厲打擊。三是堅決打擊“惡意討薪”。對個別建筑企業、項目經理、包工頭唆使和煽動農民工或糾集社會閑雜人員冒充農民工惡意討薪的行為,以及由于當事人雙方存在巨大分歧,行政調解難以奏效、當事人不聽取清欠工作人員的合理建議或司法引導纏訪鬧訪,影響正常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立即通知公安部門及早介入,對首要分子及時采取措施。

  (十六)實行惡性欠薪案件工地停工令制度。局機關科室單位要對惡性欠薪、社會影響惡劣和社會不穩定的欠薪案件與清欠辦形成工作聯動,對項目果斷實施工地停工令,積極配合清欠辦對欠薪案件的調查處理。對掛靠、轉包、違法分包、以包代管、發生質量問題安全事故、不履行農民工工資發放責任或監管責任而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縣外建筑企業一律由縣住建局責令停工整頓,依法嚴肅處理。

  (十七)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明示業主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及所在項目部、分包企業、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信息;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等信息;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實現所有施工場地全覆蓋。

  六、加強組織領導

  (十八)強化“總承包企業負總責”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負全面責任,用工企業負直接責任,凡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首先由總承包企業墊付。對清欠工作不力、引發事件的清欠管理單位、責任人、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實行責任追究,造成惡劣影響的,從嚴處理。

  (十九)加強部門協作配合。縣住建局加強與人社、公安、工會等部門溝通銜接,完善工作機制,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積極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嚴厲查處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切實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

  (二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大力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依法公布典型違法案件,引導企業經營者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增強宣傳效果,營造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良好輿論氛圍。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12

  20xx年元旦、春節臨近,欠薪問題進入易發高發期,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本鎮將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動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遞物流等行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進行集中專項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做到案結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關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障金等制度落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二、行動目標

  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對查實的欠薪問題要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三、組織機構

  鎮成立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鎮規建辦、社發辦、平安辦、信訪辦、司法所、西虹橋地區社會事務管理中心、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及各村居、鎮屬公司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在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主任兼任。

  四、專項檢查安排

  (一)宣傳和自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預警和排摸階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對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認真梳理,實行“臺賬式”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要加強對用工企業的日常巡查,嚴格落實上報制度,及時掌握企業欠薪動態;鎮規建辦、水務局、征收辦等對各自行業內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排查,督促總包及時撥付工程款,規范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鎮經發辦對快遞物流行業企業進行排查,對獨立運營的小微快遞企業要重點關注,對可能存在的欠薪隱患及時匯總。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警檢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應臺賬記錄。

  (三)執法和化解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節前)

  各單位要集中力量開展檢查,并做好相關檢查臺賬記錄。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對全區實體性用工企業進行檢查,發現欠薪企業,立即上報進入執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實。鎮規建辦、水務局、征收辦等負責對各自行業內的在建工程項目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各部門要成立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的用工企業和建設工程項目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員,確保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緊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凝聚各部門的力量,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查檢查,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高效有序開展。

  (二)加強指導督查,履行監管責任

  各單位要不斷完善工作方案,靠實工作職責、暢通維權渠道、細化排查任務、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與上級部門聯系,加強排查化解工作的銜接,落實矛盾糾紛逐級化解,統籌推進欠薪工作的監管責任。

  (三)樹立防范意識,提高維穩能力

  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現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或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介入,查明情況,督促企業或建設工程項目盡快解決欠薪問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上報適時動用欠薪保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基本工資,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四)健全工作臺賬,落實信息報送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實專人負責檢查臺賬和報表,對重要工作信息,及時上報,確保信息溝通渠道暢通。聯系人: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13

  根治欠薪是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是重大民生工作。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為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力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省、市相關會議精神,按區委、區政府關于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分類施策,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

  二、組織領導

  成立東關辦事處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工程款排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蔡豐羽兼任辦公室主任,胡鄒麗娜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由人社中心、經發辦、信訪辦、綜治辦、農業服務中心、村管站、各村第一書記、村支兩委人員及各項目組組長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五個組開展轄區的企業、項目的走訪和摸排工作。

  (一)重點項目、企業走訪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走訪對象:

  (二)黃果樹大街沿線項目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走訪對象:

  (三)虹山湖項目工作組

  組長:

  成員:

  走訪對象:

  (四)大小龍潭項目工作組

  組長:

  成員:

  走訪對象:

  (五)脫貧攻堅項目工作組

  組長:

  成員:

  走訪對象:

  工作職責:負責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對轄區內在建工程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工程款的情況進行走訪和摸排,按要求將走訪情況填寫《西秀區東關街道辦事處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工程款排查臺賬》,對走訪中發現的問題做好解釋和協調,及時將走訪情況上報區委、區政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拖欠情況的清查、支付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要堅持以人為本,充分維護農民工和中小企業的根本利益,從源頭上防范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工程款問題。對因拖欠可能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要及時進行分析、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及時消除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各種誘因。

  (二)堅持依法處置,防止矛盾激化。要針對群體性的事件的性質、原因、規模、危害程度和事態發展,采取相應的措施,堅持依法處置。要以教育疏導為主,堅決防止因處置失當而激化矛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實行領導包保責任制,按照誰包保,誰負責的原則,結合實際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和時間安排,切實把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工程款排查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檢查督查。要根據區委、區政府安排,結合實際對轄區內、行業內和公司承建的工程建設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開展檢查,適時進行工作調度,確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實。

  (三)加強部門配合協作。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配合協作力度,充分發揮各自職能職責,在保障農民工工資及工程款支付工作中形成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整體合力,推動工作有效實施。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14

  20__年我市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重點是以全面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重點,聚焦工程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進一步把功夫下在平時,發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體系、監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懲處有力的執法機制,實現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形式明顯好轉,推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現將情況匯報如下:

  一、拖欠農民工工資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一)政策宣傳落到實處。開展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月活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于20__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省、白城市學習宣傳貫徹工作部署,我市印發《大安市關于學習宣傳實施方案》(大治欠辦發[20__]2號),結合“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專項行動,第一時間在大安人社微信公眾號、大安就業微信公眾號、大安公安公眾號,全市各類企業、火車站、汽車站、大型超市等人員密集的場所開展《條例》宣傳活動,同時我局面向全市農民工發出了《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提醒農民工要詳細了解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做好資料留存;務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保存好書面資料;提醒工程建設領域的農民工要確保已被納入實名制管理系統,配合企業將本人信息錄入大安市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系統,做好工資清單核算確認;掌握合法維權途徑和方式,依法理性維護個人權益。另外,還發出了《致工程建設領域各企業的倡議書》,倡導用人單位在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的同時,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誠信守法、規范用工,不斷增強農民工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過走訪企業送法上門、網上新媒體宣傳、深入工地張貼、發放宣傳材料等途徑,確保《條例》宣傳貫徹到位。深入建筑工地、各類企業設立咨詢臺接受農民工現場咨詢300人次,發放宣傳手冊800余冊、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致工程建設領域各企業的倡議書彩頁1500余份;張貼保障農民工工資權益形象宣傳海報300余張,懸掛宣傳條幅20幅。

  (二)全面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為助力企業復工復產落實落地,切實減輕建筑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確保我市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我市印發《關于大安市工程建設領域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履約保證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大治欠[20__]3號),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有關規定,用金融保險公司提供的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保險單替代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充分發揮保證保險作用,減輕企業流動資金壓力。上半年共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594.4萬元,其中銀行現金繳存194.4萬元,保險公司保證保險單替代繳存400萬元,向建筑市場釋放等量資金,激發市場活力,確保我市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推行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我市開發了《大安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工資支付專戶信息管理平臺》。通過信息管理平臺全面推行農民工實名制、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農民工工資總承包銀行代發等項制度。依法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月足額發放,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市場秩序。

  (四)舉報投訴妥善處理。20__年上半年共受理農民工

  舉報投訴12起,涉及農民工55人,協調解決農民工工資54.4724萬元。處置因欠薪引發的突發事件2起,欠薪和突發事件數量較往年同期呈現穩步下降的趨勢。

  (五)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執法行動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5月份制定印發了《大安市20__年度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大人社聯發[20__]3號),自20__年5月11日至6月12日,在全市范圍內聯合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執法行動。成立聯合執法檢查組開展執法檢查,共檢查各類用人單位12家,涉及用工人數224人,依法規范當前形勢下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切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為促進勞動者就業和企業復工復產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重大欠薪違法案件公布情況

  我局建立健全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制度,對于嚴重拖欠農名工工資的,依法納入“黑名單”管理,依法依規將拖欠農民工工資嚴重違法失信主體“黑名單”納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通過“信用白城”網站公示系統向社會公開。截至目前,我市沒有符合條件構成“黑名單”的企業。

  三、聯合懲戒開展情況

  我局聯合相關部門將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嚴厲打擊欠薪違法行為,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經責令改正仍不改正的,從嚴從重給予處罰,對欠薪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行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進行限制,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開展多部門聯合懲戒和社會信用體系評價,使欠薪失信單位“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條例》執行,實現依法治理。將《條例》落實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擺到突出位置,狠抓工作落實,全面確保《條例》落地生效。持續開展《條例》宣傳,不斷擴大《條例》知曉度和影響力,營造全社會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深入抓好《條例》學習培訓,統一執法標準和流程,增強執法責任和能力,充分發揮《條例》攻堅利器作用。

  (二)認真履職盡責,抓好源頭治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必須按照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包誰負責”的要求,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督促各類工程建設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扎實開展建設領域欠薪問題專項整治,切實消除欠薪隱患,監督抓好農民工實名制、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包代發、按月足額支付、工資保證金等“五項制度”落實,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三)強化監督檢查,構建聯合懲戒機制。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形成以人社部門牽頭抓總,其它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的工作機制。強化欠薪失信行為監管、構建聯合執法機制,發揮辦案威懾作用、精心組織開展清欠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確保我市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15

  為了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因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維護農民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以項目部為主,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堅持預防為主,糾防結合,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快速反應、趕赴現場,協調配合、控制局面、妥善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盡快恢復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減少或避免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工程區域內因用人單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包括:

  1、罷工、停工、怠工事件;

  2、圍堵項目部辦公室、場區交通要道事件;

  3、群毆、致人重傷或死亡事件;

  4、自殺、自殘等事件;

  5、造成農民工生活困難、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等。

  (三)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項目部成立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成員由工程部門、技術部門、材料部門、安全部門、財務部門等協調處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全面負責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根據情況,工程部門、技木部門、材料部門、安全部門、財務部門等應同時到場組成現場處理小組進行應急處理。

  工程技術部門:協助做好現場勞資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積極引導農民工通過訴訟等正常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負責召集用人單位相關負責人到場,協助調查核實,責成支付農民工工資。協助項目經理對突發事件處置和恢復生產秩序。

  財務部門:負責調查核實欠薪事實及數額,責令欠薪單位立即支付。協助做好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農民工工資核實工作,責令用工單位立即支付農民工工資。

  安全部門:暢通職工訴求表達渠道,及時了解并報告用人單位欠薪情況。負責維持現場秩序,預防、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必要時撥打110。

  材料部門:負責宣傳、教育并引導農民工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序

  信息報告:發生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后,應當在20分鐘內上報領導小組,重特大事件應在10分鐘內報告分公司領導小組。

  報告內容為:

  1、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傷亡等情況。

  2、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預測。

  3、突發事件發生的用人單位和有關部門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

  4、其他已掌握的情況。

  啟動預案: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應急處置:各部門在接到預案啟動指令的20分鐘內,根據案情投入應急處理工作。各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應快速趕赴現場,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了解情況,進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職責果斷處置。如案情擴大或可能會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可請求分公司領導小組給予指導和幫助。

  ①處理突發事件時要注意運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認真聽取群眾訴求,穩定群眾的情緒,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要通過開展耐心細致的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動員、疏導農民工返回崗位,盡快恢復生產、生活。②現場協商和調解不成的,各部門應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對嚴重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用人單位,責令改正。必須通過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導當事人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

  ③當出現暴力破壞活動苗頭時,必要時撥打110請公安部門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辜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對無理取鬧、違反治安處罰法的人員,依法處理。

  ④必要時,應啟動欠薪保障應急資金和欠薪墊付特別程序,公司設置了一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用于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在農民工生活確實困難或用人單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等緊急情況下,先行墊付已查實的所欠農民工工資或生活費,及時平息事態,解決農民工生活困難。財務部門要對欠薪保障應急資金給予保障。

  (五)后期處置

  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應做好預案的后期處置、協調、監督,有關部門應督促、幫助用人單位盡快恢復生產秩序,完善勞動用工管理,及時向分公司領導小組報告后期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將發生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用人單位列入誠信系統黑名單。

  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結束后,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事件后果,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鞏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彈,并對事件處理情況進行上報。

  項目領導小組要在事件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分公司領導小組提交處置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單位的基本情況、導致突發事件的原因、事態發展趨勢、處理經過、處理結果、進度、形象影響評估等。

  在預防和處置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部門歿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本工程區和所屬單位開展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預警預報工作不重視,不負責,情況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勞動糾紛不斷,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多發,社會影響惡劣的;

  2、對農民工反映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不關心,或推諉、敷衍,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多,趨向激化,多次發生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3、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苗頭不及時,發生突發性事件后,緩報、謊報、瞞報或未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各部門之間應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保障信息暢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職責管理和實施。并對本預案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以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六)違約經濟處罰

  施工中若不按應急預案措施履行的,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七)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我們承諾: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我公司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采取必須的衛生防護措施,經常保持現場及其駐地整潔和衛生,以保護職員和工人的健康,并應與當地衛生部門合作,根據要求在整個合同執行期間配備醫務人員,防止傳染病和準備常用的急救藥物。在炎熱的高溫條件下施工時,應注意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同時還應負責為其雇用的員工供應清潔的飲用水和合格的施工用水。

  2、我公司應自行雇用當地的民工投入到施工生產中,以增加當地的民工收入。雇用員工應完善勞務注冊手續,并與雇用的員工訂立勞務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為其雇員安排食宿并提供各種必需的生活設施,并應采取合理的衛生防護措施以保護其雇員的健康和安全。在處理勞務事宜時,應充分考慮和尊重法定的節假日和公認的農忙季節。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16

  各位領導、同志們:

  20__年,xx市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全市和諧穩定大局。

  一、弱管理,甚廣排查,汪稽查,工作存有了一定實效

  (一)加強謀劃,強化工作保障。我市結合實際制定了有針對性的治欠保支工作推進方案,明確部門任務,分工合作,實施“三查兩清零”,確保政府工程項目無欠薪,防止欠薪隱患累積。

  (二)排查全系列全面覆蓋,不取死角。對我市所有新建工程項目農民工繳付回去情況展開全面清查,重點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做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項目,存有拖欠工資記錄的新建工程項目展開檢查。至今,我市對xx個新建工程項目展開了多次檢查,未辨認出拖欠工資情況,也未出現關鍵性違法案件或因拖欠工資被列為“黑名單”的情況。

  (三)規范執法程序,健全巡查機制。為規范巡查工作,突出治欠效果,我市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機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現場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機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臺賬,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規定,采取現場詢問、資料核實、臺賬核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全面檢查,由我市治欠辦、行業主管部門、項目業主單位明確整改內容,整改時效,優化整改方案,確保整改效果。對發現有涉嫌欠薪的行為立即啟動執法辦案程序,依法快查快處,確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四)“兩個監管”制度實行有序,源頭預防成效顯著。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大力推進農民工保證金三方監管實行,狠抓落實環境治理拖欠工資關鍵手段。目前,我市xx個新建工程項目已全部全面落實了農民工保證金三方監管,監管金額x余萬元,監管實行率為達至100%全系列全面覆蓋。同時,我市對新建項目實行農民工工資繳付專戶四方監管模式,實行工資繳付過程全程監管,很大程度上防止了用人單位積欠工人工資情況出現。今年以來,我市勞動確保監察部門巡查企業近家,排查拖欠工資隱患x起至,協同處置積欠工程勞務費舉報事件x起至,牽涉勞動者x人、x萬元;快速調解拖欠工資案件x件,為x名農民工追繳薪酬x萬元。

  二、主動查找分析,深挖問題根源

  雖然我市根治積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獲得了一定實效,但距離上級建議除了一定差距,在工作中也辨認出了一些問題,須要我們在日后工作中進一步回去改良,主要整體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主要原因是開發商通常使用開盤后購買者付款的`資金來支付建設過程中的進度款。原因是今年疫情以來,受疫情影響,商品房銷售受到較大影響,部分開發商資金回籠不足,導致不能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及工人工資。

  (二)建筑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比較規范,農民工維權意識淡漠。部分工程項目對部分零星采用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資料比較健全、用工不規范。原因就是施工方對零星用工管理不規范,沒全然全面落實實名制備案,部分農民工維權意識高,平時不特別注意搜集有關證據,出現拖欠工資舉報甚至無法提供更多有關工程、業主和施工單位名稱。

  (三)工資結算問題。在建施工項目大部分施工班組工人的工資結算方式為計量計價,工資發放時,因工程質量驗收等問題無法及時核定工作量和實際工資金額。原因是勞務公司或者施工班組長對施工全過程結算制度落實不到位。

  (四)施工班組長(大工頭)違規看管工人工資卡。施工班組長以須要向總包備案備案名義,建議工人將工資卡及密碼交由工頭集中管理。原因就是農民工文化水平相對較低,法律保護意識高。像是這種情況,總紙盒已經按時將工資派發至工人工資卡,但工人卻沒領到獎賞的工資,處置出來難度很大,甚至無法逃走處置。

  三、真抓實改,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農民工拖欠工資問題就是影響社會平衡的熱點問題,我市將穩步把根治積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做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好,進一步加強政治責任和政治擔負起,對存有問題追根溯源,深入細致制訂自查方案,全力以赴搞好確保農民工工資工作,二要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社會人與自然平衡。

  (一)做好宣傳發動,提高維權意識。由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開展向在建工地的農民工進行《勞動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提高農民工理性維權、合法維權意識。

  (二)積極開展摸底排查,搞好負面鼓勵。由行業主管部門對全市建設項目展開全面摸底排查,指導建筑企業對農民工工資繳付情況展開自查自糾。深入細致排查積欠農民工工資隱患,嚴格執行建筑企業全面落實“一金七制度”確保措施,規范用工管理。

  (三)堅持問題導向,認真落實整改。對于在建項目的用人單位中存在農民工工資拖欠隱患的,及時督促用人單位進行有效整改;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明確具體的整改方案,并落實專人進行跟蹤和督促;對于無故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為將依法予以查處,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四)維持高壓態勢,狠抓穩固提升。由治欠辦會同,聯手有關部門在x月份積極開展一次專項環境治理,消解各類隱患,保證不出現因積欠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引起的群體突發性事件,維持壓制積欠建筑農民工工資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同時,定期對清欠工作展開全面總結,有的放矢對癥下藥、總結經驗、思想認識嚴重不足,保證清欠工作落地起效。

  我的發言完畢,謝謝大家!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17

  一、指導思想

  各鄉直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把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作為信訪穩定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密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行業主管、部門聯動”的方針,強化措施、密切配合,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行動取得實效,同時要注重日常監管和長效機制的建立和落實,明確職責,常抓不懈,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專項整治重點和目標

  (一)專項整治重點:對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項目和非建設領域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用人單位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企業經營者拖欠工資后逃匿的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等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督促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應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二)專項檢查目標:及時清理支付拖欠民工工資,督促項目施工單位按規定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切實維護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并通過專項檢查,突出重點,加強欠薪隱患排查,掌握欠薪隱患情況,消除隱患,解決欠薪問題。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加強疏導,引導其采取合理、合法途徑解決。確保20__年農民工工資基本不拖欠,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基本結案,以討要工資的名義討要工程款,引發群體的事件、極端事件的隱患的,公安部門按維穩要求加強制止和打擊,群體的事件基本得到妥善處置。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的事件數量明顯下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及時移交司法處理,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和社會公平穩定。

  三、專項整治行動安排

  (一)宣傳動員及自查階段(20__年6月2日至20__年6月30日)。一是引導廣大農民工增強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采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采用媒體宣傳、上街宣傳、專欄宣傳、短信、微信以及送法律知識上門、設立維權告示牌、張貼和發放宣傳品、舉辦咨詢宣傳活動等形式,宣傳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云南省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規定》和《保山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辦法》等法律法規,增強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工資的自覺性,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法制環境。二是召集專項檢查所涉部門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會議制度作用,履行行業主管部門職責,整合各部門工作力量,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制”;分析研判工作形勢及存在問題,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情況動態互通,團結聯動,實施綜合整治,保證領導到位、組織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按照“問題早發現、隱患早排除、責任早落實”的要求,立足職能,密切配合,迅速行動,扎實開展欠薪隱患排查工作,準確掌握欠薪問題和隱患,嚴格按照“五個一”要求(一個矛盾隱患、一個化解方案、一名責任領導、一套化解班子、一抓到底),落實“四包”責任制度(包調查、包處理、包穩控、包鞏固)將各項欠薪問題和隱患就地、及時、妥善解決好。三是對農民工工資支付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重排查”,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努力把欠薪問題及時地解決在萌芽階段。四是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在20__年6月30日前,對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將容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和曾經發生過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納入監控范圍,發現欠薪隱患和已欠薪的,登記造冊,指派專人負責,實行掛牌督辦,辦完一件,銷號一件。五是督促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按期撥付工程款,及時進行工程驗收、決算,堅決防止因竣工驗收不及時,導致工程工期延長,造成農民工工資拖欠。20__年春節前全部辦結。

  (二)執法檢查階段(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7月31日)。鄉勞動保障所、派出所、住建、交通運輸、水利、市場監督管理、工會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進一步加強在建工程項目管理,綜合采取施工許可監管、信用評價管理、資質資格監管、行政執法檢查、竣工驗收備案等手段,積極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監管,堅決遏制工程項目未批先建等問題。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逐戶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一名領導專門負責,并選派素質好、責任心強、業務精通的人員開展工作,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

  (二)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堅持有訴必查、查實必究,對舉報投訴力爭做到接待一起、登記一起,受理一起、查處一起。

  (三)強化協調配合。及時查處拖欠民工工資行為。尤其是對拖欠數額較大、時間較長且情節嚴重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項目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采取強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實開展拖欠民工工資處置工作。各級各部門對民工投訴的重大疑難案件以及出現過激行為的案件,要快速反應、特案特辦,及時到一線解決處置,確保不發生群體的事件。

  (四)嚴肅追究責任。各鄉直有關部門要督促涉及單位足額兌現民工工資和足額繳納民工保證金,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具體、處置不力導致群體的事件的,我鄉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18

  為了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因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維護農民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以項目部為主,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堅持預防為主,糾防結合,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快速反應、趕赴現場,協調配合、控制局面、妥善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盡快恢復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減少或避免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工程區域內因用人單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包括:

  1、罷工、停工、怠工事件;

  2、圍堵項目部辦公室、場區交通要道事件;

  3、群毆、致人重傷或死亡事件;

  4、自殺、自殘等事件;

  5、造成農民工生活困難、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等。

  (三)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項目部成立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成員由工程部門、技術部門、材料部門、安全部門、財務部門等協調處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全面負責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根據情況,工程部門、技木部門、材料部門、安全部門、財務部門等應同時到場組成現場處理小組進行應急處理。

  工程技術部門:協助做好現場勞資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積極引導農民工通過訴訟等正常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負責召集用人單位相關負責人到場,協助調查核實,責成支付農民工工資。協助項目經理對突發事件處置和恢復生產秩序。

  財務部門:負責調查核實欠薪事實及數額,責令欠薪單位立即支付。協助做好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農民工工資核實工作,責令用工單位立即支付農民工工資。

  安全部門:暢通職工訴求表達渠道,及時了解并報告用人單位欠薪情況。負責維持現場秩序,預防、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必要時撥打110。

  材料部門:負責宣傳、教育并引導農民工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序

  信息報告:發生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后,應當在20分鐘內上報領導小組,重特大事件應在10分鐘內報告分公司領導小組。

  報告內容為:

  1、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傷亡等情況。

  2、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預測。

  3、突發事件發生的用人單位和有關部門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

  4、其他已掌握的情況。

  啟動預案: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應急處置:各部門在接到預案啟動指令的20分鐘內,根據案情投入應急處理工作。各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應快速趕赴現場,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了解情況,進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職責果斷處置。如案情擴大或可能會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可請求分公司領導小組給予指導和幫助。

  ①處理突發事件時要注意運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認真聽取群眾訴求,穩定群眾的情緒,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要通過開展耐心細致的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動員、疏導農民工返回崗位,盡快恢復生產、生活。

  ②現場協商和調解不成的,各部門應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對嚴重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用人單位,責令改正。必須通過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導當事人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

  ③當出現暴力破壞活動苗頭時,必要時撥打110請公安部門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辜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對無理取鬧、違反治安處罰法的人員,依法處理。

  ④必要時,應啟動欠薪保障應急資金和欠薪墊付特別程序,公司設置了一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用于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在農民工生活確實困難或用人單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等緊急情況下,先行墊付已查實的所欠農民工工資或生活費,及時平息事態,解決農民工生活困難。財務部門要對欠薪保障應急資金給予保障。

  (五)后期處置

  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應做好預案的后期處置、協調、監督,有關部門應督促、幫助用人單位盡快恢復生產秩序,完善勞動用工管理,及時向分公司領導小組報告后期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將發生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用人單位列入誠信系統黑名單。

  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結束后,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事件后果,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鞏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彈,并對事件處理情況進行上報。

  項目領導小組要在事件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分公司領導小組提交處置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單位的基本情況、導致突發事件的原因、事態發展趨勢、處理經過、處理結果、進度、形象影響評估等。

  在預防和處置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部門歿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本工程區和所屬單位開展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預警預報工作不重視,不負責,情況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勞動糾紛不斷,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多發,社會影響惡劣的;

  2、對農民工反映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不關心,或推諉、敷衍,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多,趨向激化,多次發生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3、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苗頭不及時,發生突發事件后,緩報、謊報、瞞報或未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各部門之間應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保障信息暢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職責管理和實施。并對本預案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以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六)違約經濟處罰

  施工中若不按應急預案措施履行的,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七)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我們承諾: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我公司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采取必須的衛生防護措施,經常保持現場及其駐地整潔和衛生,以保護職員和工人的健康,并應與當地衛生部門合作,根據要求在整個合同執行期間配備醫務人員,防止傳染病和準備常用的急救藥物。在炎熱的高溫條件下施工時,應注意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同時還應負責為其雇用的員工供應清潔的飲用水和合格的施工用水。

  2、我公司應自行雇用當地的民工投入到施工生產中,以增加當地的民工收入。雇用員工應完善勞務注冊手續,并與雇用的員工訂立勞務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為其雇員安排食宿并提供各種必需的生活設施,并應采取合理的衛生防護措施以保護其雇員的健康和安全。在處理勞務事宜時,應充分考慮和尊重法定的節假日和公認的農忙季節,尊重宗教習慣和風俗習慣。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19

  農民工一般是指農民工。農民工是指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務的農村居民。他們是中國改革開放、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新型勞動力。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鄉鎮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20__年我市積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環境治理工作重點就是以全面貫徹實施《確保農民工工資繳付條例》為重點,著眼工程建設領域積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秉持系統環境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環境治理,進一步把功夫下在平時,充分發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拖欠工資零容忍的制度體系、監管有效率的工作格局、嚴懲有力的稽查機制,同時實現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資形式明顯好轉,促進積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獲得有效率化解。現將情況匯報如下:

  一、拖欠農民工工資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一)政策宣傳落到實處。積極開展貫徹實施《確保農民工工資繳付條例》宣傳月活動,《確保農民工工資繳付條例》于20__年5月1日起至正式宣布實行,根據省、白城市自學宣傳貫徹落實工作部署,我市印發《大安市關于自學宣傳實施方案》(大治不值中發[20__]2號),融合“助力企業開工復產”專項行動,第一時間在大安人社微信公眾號、大安勞動力微信公眾號、大安公安公眾號,全市各類企業、火車站、汽車站、大型超市等人員密集的場所積極開展《條例》宣傳活動,同時我局面向全市農民工收到了《并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告誡農民工必須詳盡介紹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搞好資料存留;務必與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留存不好書面資料;告誡工程建設領域的農民工必須保證已被列入實名制管理系統,協調企業將本人信息打印大安市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系統,搞好工資目錄核算證實;掌控合法維權途徑和方式,依法理性保護個人權益。另外,還收到了《并致工程建設領域各企業的倡議書》,提倡用人單位在搞好當前疫情防控和開工復產工作的同時,積極主動分擔社會責任,誠信守法、規范用工,不斷進一步增強農民工的贏得美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過走訪調查企業排憂上門、網上新媒體宣傳、深入細致工地張貼、派發宣傳材料等途徑,保證《條例》宣傳貫徹落實妥當。深入細致建筑工地、各類企業成立咨詢臺拒絕接受農民工現場咨詢300人次,派發宣傳手冊800余冊、并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并致工程建設領域各企業的倡議書彩頁1500余份;張貼確保農民工工資權益形象宣傳海報300余張,裝設宣傳條幅20幅。

  (二)全面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為助力企業復工復產落實落地,切實減輕建筑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確保我市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我市印發《關于大安市工程建設領域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履約保證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大治欠[20__]3號),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有關規定,用金融保險公司提供的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保險單替代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充分發揮保證保險作用,減輕企業流動資金壓力。上半年共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594.4萬元,其中銀行現金繳存194.4萬元,保險公司保證保險單替代繳存400萬元,向建筑市場釋放等量資金,激發市場活力,確保我市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實行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繳付保障制度。我市研發了《大安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工資繳付專戶信息管理平臺》。通過信息管理平臺全面推行農民工實名制、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農民工工資總承包銀行代收等項制度。依法規范農民工工資繳付犯罪行為,確保保證農民工工資按月足額派發,構筑人與自然平衡的勞動市場秩序。

  (四)舉報投訴妥善處理。20__年上半年共受理農民工

  投訴舉報12起至,牽涉農民工55人,協同化解農民工工資54.4724萬元。處理因拖欠工資引起的突發事件2起至,拖欠工資和突發事件數量偏少同期呈現出穩步上升的趨勢。

  (五)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執法行動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5月份制訂印發了《大安市20__年度清掃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大人社聯播發[20__]3號),自20__年5月11日至6月12日,在全市范圍內聯手積極開展清掃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稽查行動。設立聯手稽查檢查組積極開展執法檢查,共檢查各類用人單位12家,牽涉用工人數224人,依法規范當前形勢下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二要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為推動勞動者勞動力和企業開工復產營造較好的社會環境。

  二、重大欠薪違法案件公布情況

  我局建立健全積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制度,對于輕微積欠農名工工資的,依法列入“黑名單”管理,依法依規將積欠農民工工資輕微違法懲戒主體“黑名單”列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資源平臺,并通過“信用白城”網站申報系統向社會官方。截止目前,我市沒符合條件形成“黑名單”的企業。

  三、聯合懲戒開展情況

  我局聯手有關部門將依據《確保農民工工資繳付條例》嚴厲打擊拖欠工資違法行為,加強懲戒懲戒力度。對查證的拖欠工資違法行為,經責令廢止仍不廢止的,從嚴從寬給與行政處罰,對拖欠工資懲戒企業,在政府資金積極支持、政府訂貨、招投標、生產許可、履行職責借款、資質審查、融資貸款、市場準入、文明戶評先等方面,依法依照規展開管制,提升企業懲戒違法成本。積極開展多部門聯手懲戒和社會信用體系評價,并使拖欠工資懲戒單位“一處違法、時時受到限制”。二要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著眼《條例》繼續執行,同時實現依法治理。將《條例》全面落實做為關鍵政治任務掛至突出位置,抓好工作全面落實,全面保證《條例》落地生效。持續積極開展《條例》宣傳,不斷擴大《條例》知悉度和影響力,營造全社會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環境。深入細致狠抓《條例》自學培訓,統一稽查標準和流程,進一步增強稽查責任和能力,充分發揮《條例》攻堅利器促進作用。

  (二)認真履職盡責,抓好源頭治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必須按照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包誰負責”的要求,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督促各類工程建設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扎實開展建設領域欠薪問題專項整治,切實消除欠薪隱患,監督抓好農民工實名制、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包代發、按月足額支付、工資保證金等“五項制度”落實,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三)加強監督檢查,構筑聯手懲戒機制。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必須密切配合,構成以人社部門會同揪總,其它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構成工作合力的工作機制。加強拖欠工資懲戒犯罪行為監管、構筑聯手稽查機制,充分發揮辦案威懾促進作用、精心組織積極開展清欠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積欠農民工工資犯罪行為,保證我市積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獲得顯然遏止,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代萊更大貢獻。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20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成立大箕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指導開展根治欠薪工作。組長由鎮長任藝華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副鎮長張晉杰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由鎮勞動保障所所長閆鵬兵同志兼任。

  二、建立工作會議制度

  由鎮政府牽頭,定期召開根治欠薪工作會議,研究落實根治欠薪進展情況并按要求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社區)、鎮各有關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統籌安排下,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具體分工如下:

  1.各村(社區):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要加強輿論宣傳,做好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2.勞保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負責對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進行摸底排查。一旦發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第一時間協調項目負責人妥善處理,做到預見早、處置快、影響小,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拖欠工資糾紛。

  3.信訪辦:負責組織協調各站所依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涉訪、涉穩事件,防止群體突發性事件的發生;負責農民工來信來訪的接待、分流、轉送、交辦、督辦工作;督促各村(社區)、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行業管理、條塊管理責任,妥善處置群體上訪事件。

  4.財政所:督促項目業主做好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還款計劃;負責對已解決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資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規范政府性投資工程項目,防止新欠工程款。

  5.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行為;對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應依法及時審查;對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立案,并及時查明犯罪事實,依法處置;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6.司法所:負責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成立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

  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每年開展2次以上用人單位工資支 付情況摸底排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欠薪隱患。對出現工資支付困難的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以及涉及化解過剩產能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積極完善欠薪預警系統。一旦發生勞資糾紛突發性事件,鎮、村(社區)責任人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協調處理,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共同介入處理。

  四、建立健全工作問責制度

  鎮政府對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組織不到位、監管責任不落實、欠薪處理不力的引發極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問責;對工作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措施和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我鎮社會和諧穩定。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21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減存量、遏增量”的總體目標和“誰拖欠、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根治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為突破口,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分類施策,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組織保障

  為推進欠薪化解維穩工作,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經研究決定,成立欠薪化解維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根治欠資欠薪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統籌安排部署根治欠資欠薪相關工作,通過處置國有資產化解一批、處置宅基地化解一批、發展產業化解一批、項目資金化解一批的方式,確保如期完成欠資欠薪根治工作。實行一周一調度工作機制,原則上每周一召開專題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召開,及時研究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討論解決方案,安排下一階段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開展欠資欠薪排查、欠薪清償、相關政策落實。關注網絡輿情反映的相關欠薪線索,督促涉及單位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嚴防網絡輿情負面炒作欠薪問題。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欠薪等違法行為。

  領導小組下設七個工作專班,分別為欠薪化解專班、拖欠工程款化解專班、信訪維穩工作專班、國有資產處置專班、宅基地處置專班、產業發展專班、項目資金及經費爭取專班,具體如下:

  (一)欠薪化解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牽頭做好欠薪相關情況排查統計,建立工作臺賬,并認真審核相關邏輯、數據等,并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牽頭制定欠薪化解工作方案。

  (二)拖欠工程款化解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牽頭做好工程項目欠資情況排查統計,建立工作臺賬,并認真審核相關邏輯、數據等,并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認真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牽頭制定拖欠工程款化解工作方案。

  (三)信訪維穩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收集信訪反映欠資欠薪情況,建立臺賬,并認真審核相關邏輯、數據等,并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及時反饋相關情況給行業主管部門,跟蹤督促回復辦理,制定信訪穩控方案,做好接訪工作,確保穩定。負責堅持零報告和日報告制度,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四)國有資產處置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摸清國有資產底數,做好資產評估工作,按程序做好國有資產處置,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五)宅基地處置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加強與區自然資源局對接,做好土地調規等工作。

  進一步摸清現有可作為宅基地處置的地塊面積,對接上級主管部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按程序做好宅基地處置,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六)產業發展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進一步摸清現有農業設施及產業情況,盤活農業設施,確保發揮效益,做好產業發展事宜,算好產業收益賬,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七)項目資金及經費爭取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結合實際,建立項目庫清單,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加強向上對接,根據工程項目資金支付情況積極爭取撥付相關項目工程資金及工作經費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專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根治欠薪欠資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把思想統一到省委、市委、區委有關要求上來,扎實抓好各項工作,確保按時完成根治欠資欠薪各項工作。

  (二)各工作專班要高度重視,及時制定專班詳細工作方案。

  (三)各工作專班要切實履職,按職責抓好根治欠資欠薪各項工作,鎮黨委政府對根治工作實行周調度,并聽取各專班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對工作不力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同時在開展相關工作過程中,要確保程序合法合規。

  四、重點任務

  (一)全面摸排,建全清欠資金臺賬。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會同農旅公司、城建辦、農業服務中心、扶貧辦、經發辦、水務站、財政所等有關部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清欠資金臺賬。

  (二)突出重點,加快清欠進度。

  對于本方案明確的欠薪項目,涉及村(居)、部門要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進度。

  (三)強化督促檢查,加大督查力度。

  各村(居)、各重點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在建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全面落實到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不定期開展隨機抽查,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單位及責任人,按程序上報區勞動監察隊,將其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

  各村(居)、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并納入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綜治辦、人社中心、科宣中心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責輿情管控,嚴防和妥處各類輿情風險隱患,在開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中要注重實干、多做少說,避免產生負面輿情。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22

  多年來,我區一直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創新維權載體,實行聯動懲戒,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這一問題還未得到根本解決,部分行業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資問題仍較突出,治理任務依然繁重。為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連政辦發〔156號),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全面達小康、邁上新臺階

  (二)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以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船舶修造等易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加快建立源頭預防、動態監管、高效處置、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到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實行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定。堅持施工企業(包括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下同)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先辦理實名制用工管理登記手續后開工的原則,建立涵蓋施工現場農民工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的勞動計酬手冊,逐步建立全區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務平臺。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和勞務企業,下同)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包括直接招用和分包企業招用人員)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分包企業應依法招聘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約定工資標準、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按月向職工提供工資清單,并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對未按規定落實實名制管理的工程建設領域企業,由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其情節輕重,采取通報、限期整改等方式予以懲戒,并與信用評價、評優評先、市場準入、招投標等相掛鉤。

  (三)推行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推動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企業應為招用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每月月底前將工資支付表報送銀行,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賬戶。鼓勵分包企業將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期不足一個月的短期或臨時性用工,施工企業應在完成任務后

  (四)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應急周轉金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將按規定繳納工資保證金作為建設項目開工必要條件。探索建立小微型制造企業、船舶修造企業和租賃型企業等易發生工資拖欠問題行業工資保證金制度。制定和完善工資保證金管理制度和具體辦法,明確收繳部門、繳納比例、動用標準和返還程序等。建立與用人單位信用等級掛鉤的工資保證金差別化繳存辦法,依法注冊且兩年內未發生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統籌設立農民工工資支付應急周轉金,欠薪案件高發地區要適當增加規模,動用應急周轉金墊付農民工工資后要及時補足,確保足額儲備。規范應急周轉金使用,明確資金額度、動用條件、批準程序和追回責任,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六)強化農民工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工資支付主體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理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的事件的,嚴肅追究拖欠工程款單位責任。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要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八)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加大工資支付監察執法力度,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聯動舉報投訴平臺,實行舉報投訴全省聯動受理,保障執法力量、經費和裝備,提升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效能。加強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服務平臺作用,開通農民工工資爭議維權綠色通道,做到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掛牌督辦拖欠農民工工資集體勞動爭議或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實行立案、調解、裁決全過程逐級報告制度。健全多部門聯合接待、受理和處理工作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機制,推動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財產保全制度。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要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健全應急聯合處置機制,妥善處置農民工欠薪引發的群體的事件。

  三、“黑名單“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強化部門協調配合。健全區政府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調整為區人社局、區綜治辦、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農水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總工會。區人社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城建、水利等部門要履行行業監管職責,督促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等制度,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23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xx〕32號)、《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遵義市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遵府辦函〔20xx〕48號)精神,按照《中共仁懷市委辦公室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的通知》(仁辦發〔20xx〕11號)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仁懷市“工程無欠薪”(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省、遵義市對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為重點,堅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償還”的原則,深入開展“工程無欠薪”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突破底線的事件和網絡輿情,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爭拖欠案件、金額和涉及人數比重逐步下降,最終實現“工程無欠薪”。

  二、目標任務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脫貧攻堅領域所有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并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無欠薪”。

  三、組織領導

  為順利開展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最終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零拖欠,成立“工程無欠薪”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汪能科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常務副組長:賈旭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鎮長(主任)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陳光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事務和牽頭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定期匯總和通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導欠薪問題化解和穩控。

  四、重點任務

  (一)開展全面排查,動態建實臺賬。一是建實欠薪項目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持續以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鄉村建設(含道路、水務、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農業產業、扶貧車間等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排查為重點,全面摸清政府性項目(含國企項目和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非政府性項目等欠薪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對信訪反映、網絡輿情、投訴登記、行業部門匯總等各種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進行回訪、甄別,將仍然未化解的欠薪問題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欠薪臺賬,并動態更新,同時報送市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全市欠薪臺賬。各單位要認真核實、認真區分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對上報臺賬中有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混淆不清的,市領導小組將予以通報,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二是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務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拖欠工程款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于20xx年4月23日前報送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梳理匯總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三是規范臺賬報送工作。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匯總、審核數據,排查中嚴格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程款問題,工資要精準核實到農民工本人,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員工資清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數據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為發生。20xx年5月1日前,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園區)、市級相關政府性工程項目業主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扶貧辦、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體旅游局、市扶貧辦、市教育局、仁懷供電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一是對于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項目,各有關部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調度,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解決資金問題。二是對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涉及部門和單位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盡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三是對已清欠了的項目,要綜合采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市發展改革、財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務、審計、工業商務等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執法檢查全覆蓋,并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確保在建工程項目全面落實“8個100%”;發展改革、財政、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筑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項目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項目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制度。對未按規定完成“8個100%”制度以及違法分包轉包的,立即責令整改,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依法處理。法院、檢察院、公安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并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接發改等部門將其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審計局、市工業商務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的運用,將全市在建工程項目全部納入平臺監管,依托平臺對建設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使用、施工總包代發農民工工資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管、監測預警和及時處置,并推行電子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有效推進源頭治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平臺建設和運用的統籌推進力度。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并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網信、人社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輿情管控,嚴防和妥善處理各類輿情風險隱患。發現欠薪網絡輿情或收到其他單位通報輿情的,要在12小時內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調查核實,掌握證據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問題的及時處理促進欠薪網絡輿情化解。對社會和媒體關注的欠薪網絡輿情,在輿情發生后12小時內主動發聲、做到權威發布、口徑統一,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避免事態擴大。(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按照“標本兼治、防治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著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強化欠薪源頭治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實“8個100%”等各項長效制度措施,確保盡早實現“工程無欠薪”的既定目標。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報刊、網絡平臺等資源,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公益宣傳及先進典型的報道,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資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加強對農民工依法維權意識的培育,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部門職責

  (一)強化行業部門監管主體責任。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落實好行業監管的主體責任,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要加大宣傳和監督力度,明確專人對本行業建設項目實名制“8個100%”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實現“8個100%”全覆蓋。對不落實“8個100%”制度的,行業主管部門要視其情節采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為、降低資質、清出市場等方式予以處罰。對工程建設領域出現的違法分包、違法轉包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進行打擊。發改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審批。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并將評價結果應用到企業資質評定和建設項目招投標等環節。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歸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市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的預算管理,根據經批準的預算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欠薪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強化人社部門綜合監管職責。人社部門要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督查調度、綜合監管職責,組織各行業職能部門通過“貴州省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臺賬歸集匯總管理,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動機制,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對重點工程領域、重點區域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常態化巡查督查,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及時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不按要求落實“8個100%”制度、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的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嚴打擊,對情節惡劣的要納入黑名單制度。整合各部門資源,將農民工維權窗口調整設置在仁懷市群眾工作中心,從相關行業部門抽人辦公,實現“一窗受理、綜合辦理、案結事了”。(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司法、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工作。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仁懷支行)

  (四)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作為本轄區預防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排查和調處工作,對小的勞資糾紛要及時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施策,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指揮權限和部門分工,規范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推行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網格化”管理,暢通農民工維權舉報渠道等。(責任單位: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強化工程建設單位具體監管責任。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按照“誰發包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好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具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督促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落實好“8個100%”工作,同時將“8個100%”制度納入施工合同約束條款。指導和監督所發包的各工程建設項目配備勞資專管員,及時將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考勤等相關信息錄入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實時通過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在線填報施工項目農民工務工信息。精準掌握項目建設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進度,在劃撥工程進度款時,要將農民工工資款項單獨劃到農民工工資專戶,監督施工企業通過銀行代發給農民工。對沒有落實“8個100%”制度的項目要停止劃撥工程款,待工程項目整改后再繼續推行項目建設,將“8個100%”制度落實與安全生產同檢查、同考核。對發生欠薪問題的項目要重點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積極籌措資金,履行農民工工資清償責任。(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項目業主單位)

  六、督查問責

  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園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和政策落到實處,最終實現我市“工程無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對各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督查力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地方和部門以及重大違法案件,要進行重點督查督辦,對行動遲緩、工作力度不夠、成效不明顯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牽頭單位:市委督查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經開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市屬國有企業)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24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中的重要作用,以人民滿意為首要標準,以為群眾辦實事為抓手,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主線,以防范化解重大社會風險為著力點,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服務大局、維護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居、法治安居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通過開展專項活動,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問題,進一步織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絡、優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方案、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頻次,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排查“零死角”、案件調解“零積壓”、跟蹤防控“零懈怠”,努力化解存量風險,有效防范增量風險,堅決防止因排查調處不及時、不到位發生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民轉刑”案件、重大群體性和個人極端案(事)件。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各司法所堅持指導村(社區)每周、鎮(街道)每半月矛盾糾紛排查,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常態排查和集中排查機制,建立排查臺賬,提前發現、準確預警、精準防控拖欠農民工工資類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緊緊圍繞建筑工程、服務行業、中小微企業等欠薪糾紛多發易發重點領域,農民工等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人員深入開展全覆蓋、拉網式的矛盾糾紛排查活動,切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死角、無盲區。最大限度地把欠薪類風險隱患排查出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有可能因欠薪引發影響較大群體性的事件、有跡象表明或揚言個人極端行為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或報復社會、有可能引發重大網絡輿情炒作事件,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防止事態擴大,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全力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壓緊壓實屬地責任,堅持抓早抓小、應調盡調,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風險隱患消除在源頭。充分發揮各級人民調解組織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基礎性作用,不斷優化基層調解員隊伍結構,依托基層調解組織“地熟、人熟、情況熟”的優勢,立足發現和加強對欠薪類矛盾糾紛的化解,靈活采取隨手調、隨時調等多種方法,依法及時就地進行化解,防止矛盾糾紛交織疊加、激化升級。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要充分發揮對本轄區內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全力調處重大、疑難和跨行政區域的欠薪類矛盾糾紛。要依托和發揮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的專業優勢,加強與安居區勞動爭議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的配合,對重大風險隱患,要統籌部門資源,組織專門力量,形成合力攻堅,著力把矛盾風險控制在區、化解在區。

  (三)健全完善預防化解長效機制。各司法所要強化矛盾糾紛預研預判。對排查出的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個人極端事件等重大社會影響的欠薪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分析、早研判,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化解回訪督辦制度,強化欠薪矛盾糾紛跟蹤回訪。嚴格按照“誰調解、誰負責”的原則,對成功調處后的欠薪矛盾糾紛一律進行回訪,防止因履行協議不到位等其他原因發生反復甚至激化“次生糾紛”,對調解不成功或者不適用人民調解程序的欠薪類矛盾糾紛,各司法所要積極引導其通過勞動仲裁、法律援助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各司法所要以農村(社區)為主陣地,以農民工、企業等為重點對象,深入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和農民工生活區域,圍繞《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四川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規開展針對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通過懸掛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宣傳手冊、設立咨詢臺等方式對農民工關心的勞動合同簽訂、工傷賠償、工資報酬等熱點問題進行解答,引導農民工尊法、守法、學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解決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20xx年12月下旬開始,到20xx年3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2月18日-12月31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人民調解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發動,逐級成立工作專班,建立橫到邊、縱到底工作網絡,形成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的強大合力。

  (二)集中排查、化解階段(1月1日至3月15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調委會深入開展拉網式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將本轄區的欠薪矛盾糾紛排查清楚,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認真梳理歸類,分級分類逐一登記造冊,組織分析研判,排查有臺賬、化解有檔案。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層層落實包案化解責任,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財力,加大化解力度。

  (三)總結提升階段(3月16日-3月31日)。各司法所要采取信息報送、工作通報和微信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引導更多的欠薪糾紛當事人通過人民調解等法治化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司法所要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認真調研分析,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指導各級調解組織明確責任人,層層量化工作目標任務,精心安排,確保行動扎實有效開展。

  (二)把握節點,穩步推進。各司法所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扎實推進行動開展,每月向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上報排查臺賬、工作總結

  (三)加強督查,嚴格考評。由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成立督查組,對整個專項行動進行督查督辦,跟蹤問效。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25

  一、主要做法

  (一)明確職責,加強配合

  為了加強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的組織領導,我們按照上級要求,成立了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商局、市國資委、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組成的專項檢查活動領導小組,并制定了詳細的檢查方案,明確重點檢查對象,分解落實工作責任。我們組織召開了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及時進行調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建設部門參加對建筑行業的執法檢查,并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有關工作;公安部門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拖欠工資以及欠薪逃匿的違法行為,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事件;工商部門負責檢查驗證被檢查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協調處理使用農民工的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工會組織開展貫徹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活動,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二)深入開展宣傳,提高勞動者維權意識

  一是將《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合同法釋義》等勞動保障法律、政策法規匯編成冊,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送15000余份。

  二是通過受理舉報投訴、到工作場所現場檢查等形式,告知勞動者的勞動保障權利,以及當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尋求保護的方法和手段。

  三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和在建筑工地懸掛民工權益保護責任牌等方式,在全市深入宣傳農民工工資支付、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法律規定。

  通過各種有的放矢的宣傳,勞動者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政策法規的自覺性也明顯提高。

  (三)多措并舉,縝密開展專項檢查

  檢查期間,我們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優勢,形成聯動工作機制,做到邊檢查,邊處理,切實將本次專項檢查工作落到實處。

  1、確定重點行業。重點對建筑施工企業、加工制造業、餐飲服務業、交通行業施工工地進行檢查。在執法過程中,對農民工舉報投訴工資拖欠案件,我們認真記錄所投訴的內容。對于投訴內容屬實的問題,迅速指派人員介入,深入工地現場調查核實,并及時拿出處理方案,確保企業拖欠行為得到有效解決,使農民工在最短的時間內足額領取到拖欠的工資。

  2、把握執法重點。檢查主要內容為:用人單位工資是否已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是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是否不低于隨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同時,檢查記工考勤卡的建立和履行情況,查看工資支付憑證,聽取勞動者反映,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發出詢問通知書和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整改。

  3、及時處臵群眾投訴案件。我們通過建立健全舉報投訴受理制度和處理結果回訪制度,規范舉報投訴處理程序,公布舉報投訴電話,設立舉報投訴信箱,進一步暢通了舉報投訴渠道。同時,我們建立值班制度,加強24小時值班,確保投訴舉報電話暢通無阻。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各類投訴舉報和媒體提供的信息,做到“有報必接、有案必查,及時介入、依法處臵”,不放過一起欠薪舉報案件,不漏掉一條欠薪信息,不放走一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責任人。對涉及人數多、金額較大的案件,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及時介入,迅速調查,及時進行處臵。

  (四)建立預防欠薪機制,源頭預防欠薪問題為更好地推動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我們逐步完善了農民工工資監控管理體系建設,扎實有效地推進預防欠薪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是建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截至目前,我市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賬戶已累計收取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1021萬元。

  二是建立工資支付日常監管制度。重點加強房地產開發等在建工程項目的日常監管,進一步規范工資支付行為,有效地從源頭上預防欠薪問題的發生。

  二、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建設單位未按工程合同足額支付施工企業工程款。在對處理投訴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中,調查發現有少數建設單位因支付施工企業工程款不到位,到年終或工程主體結束后雙方發生爭議,造成農民工無法足額領取工資。

  (二)施工企業墊資施工,資金不足引起平時拖欠。部分承建企業為全墊資性質,在平時工作中只發放給農民工生活費用,一般只占農民工應得工資20-30%左右。到年終由于承建企業資金周轉困難,造成了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且往往數額較大。

  (三)農民工工資平時不能做到月發月清。少數承建企業與無主體資格的個人非法簽訂了分包協議,并在協議中約定付款方式為工程量的50-70%左右。更為嚴重的是,有的沒有書面約定,致使農民工到月無法足額領取工資。

  (四)施工企業不與農民工依法簽定合同,用工管理混亂。施工企業存在非法分包行為,開發商與施工方、施工方與農民工之間不簽訂合同,造成各方之間權責不明。施工企業的項目部對農民工的管理較為混亂,包工頭招用人員隨意性較大。施工企業的項目部只依據工程進度將工程款直接支付給包工頭,造成農民工工資不能及時到位。

  (五)農民工維權意識淡薄,平時對拖欠工資行為不敢投訴。絕大部分農民工對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對每月只領取生活費的方式不敢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甚至一次次聽取包工頭的欺騙,加之農民工害怕失去工作崗位而埋頭苦干到年底,最后一年的血汗錢還是無法兌現。

  三、存在的突出問題

  通過對我市比較集中的建筑業企業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分析來看,預防和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主要存在著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有著發生起數多、金額大、歷年拖欠等特點;二是有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證據資料不全,并涉及到包工頭拖欠工資,甚至有的包工頭居無定所不好聯系。三是有個別案件基本上沒有任何書面證據材料,不易證明,也不易核實拖欠的具體金額,造成上訪案件難以查處,也給我們清欠工作帶來難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來,我們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隨著元旦、春節的臨近,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會進一步凸現,面臨的情況將會更加復雜,任務將更加繁重,維權維穩的壓力也將更大。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工作措施,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專項檢查工作。

  (一)認真摸底排查,扎實清欠。一是針對舉報投訴,對轄區內用人單位搞好摸底排查,進行普法宣傳,發現違規行為及時解決。二是進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對部分證據不足但仍能采取調查取證辦法的,進一步調查尋找證據;對沒有書面證據但能找到拖欠包工頭或建筑單位的,盡量加以解決。對惡意拖欠的用人單位嚴肅處理,避免農民工投訴拖欠工資案件集中到年底上訪的現象。三是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于元旦、春節期間適時執行無休日制度,力求做到平時工作不放松,元旦春節期間重點抓,確保不發生重大農民工工資拖欠事件。

  (二)加大宣傳力度,完善網格化建設。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使農民工充分認識到與施工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必要性。進一步加大人力和資金的.投入,更好地完善社會保障網格化建設,創建自我維權與執法監督于一體的和諧氛圍。

  (三)強化監管責任,搞好協調配合。通過樹立主角意識,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形成部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努力在全社會營造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氛圍,切實維護我市社會穩定。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26

  為有效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穩定社會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實行標本廉治,綜合治理,切實開展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工作,確保我市社會穩定和建筑市場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到20xx年底,徹底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并杜絕發生新的拖欠現象。

  三、組織領導:

  成立河東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顧兆文,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孫波,市城建局局長

  成員:吳吉林,市勞動保障局局長

  鄭國柱,市發展計劃局局長

  趙英華,市人民銀行行長

  孫大偉,市財政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建局,辦公室主任:王德軍(市城建局局長助理)

  四、職責分工:

  1、市城建局:負責拖欠情況的調查摸底,情況通報,擬定工作方案,并組織相關部門實施。同時,在發放工程項目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工程竣工備案驗收、房地產證照以及企業資質年檢復查等方面進行把關。

  2、市勞動保障局:協助城建局抓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負責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工資爭議仲裁以及勞動合同糾紛仲裁。

  3、市發展計劃局:負責審查建設項目的資本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到位情況;在工程項目立項方面予以嚴格把關,杜絕發生新的拖欠行為。

  4、市財政局:負責協調解決本級財政應償付的工程款拖欠問題,并在土地出讓費及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取等方面予以協調把關。

  5、市人民銀行:協調各專業銀行在償付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貸款方面予以支持,并在新項目貸款上予以協調把關。

  五、工作要求:

  1、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工作,把此項工作納入本部門的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確保清欠工作順利完成。

  2、城建局要將拖欠情況摸準查實,及時通報,并定期召開聯席調度會議。對部分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和個人,要及時訴至法律程序。

  3、對不按要求及時解決拖欠問題的企業和個人,有關部門不得再審批新的工程項目和承包施工工程,不予頒發有關證照,已竣工的工程項目不予備案驗收。同時,有關部門要給予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等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27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和《關于本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滬府辦發〔20xx〕35號)精神,結合浦東新區實際,現就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確目標任務

  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務等(包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裝修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等,下同)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易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形成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用一到兩年時間,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及工資支付臺賬等制度;用三年時間,力爭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按月支付。到20xx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新區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經濟健康發展。

  二、全面規范勞動用工行為

  (一)嚴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各類企業要切實規范勞動用工行為,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履行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用工備案。

  (二)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包企業要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務(資)員。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包企業要按照“先進場登記再施工作業、先退場登記再進入下一施工現場登記”的原則,使用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實名制系統進行農民工進退場登記;并利用實名制登記信息,記錄農民工每日考勤。建設單位要在招標文件或承發包合同中,明確施工總包企業負責現場實名制登記。對未按規定實施實名制登記或實名制登記不到位的,由建設行政管理、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管理、科技和經濟管理等部門(以下簡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采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三)全面建立工資支付臺賬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包企業要在項目現場建立工資支付臺賬,保存至工程竣工驗收后半年。工資支付臺賬人員名單必須與實名制登記人員一致。用工單位(施工企業)要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支付工資和編制臺賬,并經農民工本人簽收。施工企業將臺賬提交施工總包企業,由施工總包企業在每月10日前,錄入實名制系統。對未按照規定建立或編制工資支付臺賬、未按月錄入工資支付臺賬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采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四)明確工資支付、清償主體責任。要依法將工資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由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承擔直接清償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負責確保工程款按時結算和支付,施工總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監理單位要負責監督施工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臺賬、工資專戶、人工費支付臺賬等制度。積極推進施工總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實現按月支付工資,推行委托銀行直接向農民工個人銀行卡發放工資制度。施工總包和分包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或存在工程款支付結算糾紛,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承擔清償責任。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制度

  (五)健全工資支付監控機制。加強基層勞動保障網格化基礎建設,依托街道(鎮、鄉)勞動關系協調員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等,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控,落實工資支付信息采集、企業經營狀況動態調查、欠薪矛盾排查化解等管理職能。提升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管理水平,根據勞動用工誠信記錄健全分類監管機制,對發生過欠薪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并要求其定期申報。根據區群體性勞資矛盾月度例會匯總反映的企業經營狀況重點隱患,努力實現重大欠薪問題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參與單位:區總工會、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行業監管部門依托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臺賬、工資專戶、人工費支付臺賬等,全面防控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欠薪問題。

  (六)健全工資支付托底保障制度。在非工程建設領域,依法有序用好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因破產、解散或經營者隱匿等情形無力支付欠薪的,依規及時啟用欠薪保障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欠薪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有效緩解群體性欠薪矛盾。(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不斷完善工程建設領域工資保證金制度。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七)建立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在招標投標、承發包合同中要單列人工費和結算條款,專業工程人工費參考行業監管部門發布的費率計算。施工總包企業要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以下簡稱“工資專戶”),作為人工費收支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

  (八)建立工資專戶備案報告制度。建設單位在申報工程施工許可時,將工資專戶賬號一并提交。(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工資專戶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以及項目主管部門備案,并委托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要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要及時會同相關監管部門進行核查處理。對經查實人工費支付不到位或被挪用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采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九)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施工總包企業和專業工程分包企業要按照合同或按月結算并支付人工費;建設單位要將人工費支付到施工總包企業開設的工資專戶,施工總包企業收到后,要按照規定支付給分包企業。有勞務分包的專業工程分包企業在收到人工費后,要按照規定支付給勞務企業。相關企業在收到或支付人工費后10日內,要將收支情況錄入本市建設工程合同信息報送系統,收支雙方確認并簽名。施工總包企業要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匯集支付清單和支付憑證,形成支付臺賬備查,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驗收后半年。對未按合同或按月支付人工費的項目,施工總包企業、分包企業或勞務企業等要及時向行業監管部門報告。對未按規定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未按合同或按月支付人工費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采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參與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對建設資金來源不落實的工程項目不予批準。政府投資項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并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要按照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

  四、完善聯合處置工作機制

  (十一)強化欠薪矛盾處置聯動機制。加強工資支付勞動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等主動監察覆蓋范圍,加大欠薪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強化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完善多部門綜合治理機制,采取聯合檢查、聯合辦案、聯合督查等方式,提高欠薪案件查辦效能。(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臺賬、人工費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人工費支付臺賬、工資保證金等制度的基礎上,對因掛靠承包、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糾紛造成的欠薪案件,由行業監管部門牽頭處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門協助配合;(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對非因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糾紛造成的欠薪案件,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處理,行業監管部門和公安、工商等部門協助配合。

  (十二)完善欠薪案件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依法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間信息共享、協商溝通、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繼續完善公安部門提前介入、全程參與和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等制度,進一步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等部門啟動工程建設領域惡意欠薪用工單位和個人刑事責任追究程序,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

  (十三)完善行業監管懲處工作機制。要定期對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工資支付臺賬、工資專戶、人工費支付臺賬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及聯合檢查。對未按照要求實行前述制度,特別是發生兩次以上違規行為或未按期整改,或惡意拖欠工程款、人工費,或因掛靠承包、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工程款支付結算等糾紛導致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或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或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等行為的,行業監管部門要根據情節對相關企業和個人進行處理處罰,采取記入企業誠信手冊、列入不良企業名單、暫停資質升級和增項、限制在本市承接工程、責令停工整改、降低或吊銷資質等措施,對其市場準入、資質審批、招標投標、施工許可、信用評價等依法依規進行限制。對因拖欠工程款引發欠薪問題的建設單位,在欠薪問題解決前,項目主管部門或審批部門停止審批其新的建設項目。

  (十四)完善欠薪爭議案件調解工作機制。切實發揮街道(鎮)化解勞動人事爭議的主體責任,完善街道(鎮)調解組織為主,企業、行業調解組織為輔,律師事務所等社會力量參與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體系。拓展調解仲裁部門主動服務的維度和力度,為欠薪農民工開通綠色通道,積極探索引導先行調解、先行裁決等辦案機制,實行“快立、快審、快裁”。對已造成較大負面社會影響的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并督辦處置。完善與綜治部門、法院等多部門的集體爭議案件聯動處置機制,推動工會和企聯、工商聯等企業代表組織進一步提高化解勞動人事爭議的能力,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

  (十五)健全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應急處置,完善應急預案,規范指揮權限、分級響應和處置措施,落實區、街道(鎮)分級分工負責、上下聯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綜治、司法行政和工會、產業(系統)等相互協同的處置機制。(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參與單位:公安分局、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牽頭單位:公安分局;參與單位:區人社局、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六)健全欠薪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建立欠薪企業“不良名單”制度,健全欠薪等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機制。(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及行業監管部門要建立企業違規用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信息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違法信息統一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加強對欠薪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直接責任人員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行為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失信違法成本。(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區科經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七)落實屬地監管考核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統籌推進街道(鎮)欠薪處置工作的監管責任。要完善欠薪治理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將街道(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政府目標責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考核指標。加強對治理欠薪問題的督查工作,發現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嚴格責任追究;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并引發欠薪問題的,追究項目負責人責任。(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八)加大宣傳及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強普法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綜合運用送法上門宣講、組織法律培訓等方式,大力借助現代傳媒手段,不斷增強宣傳效果,引導企業依法誠信用工和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營造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良好法治氛圍。(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司法行政部門、工會組織要把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對農民工(包括本市農村戶籍人員)申請法律援助,要簡化程序,快速的辦理。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法律援助的,不再審查其經濟困難條件。工會組織和行業協會應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積極參與涉及農民工的訴訟活動、非訴訟協調及調解活動。鼓勵、支持律師和相關法律從業人員接受農民工委托,并對經濟確有困難而又達不到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適當減少或免除律師費。(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區司法局、區總工會;完成時限:20xx年底)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28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xx〕32號)、《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遵義市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遵府辦函〔20xx〕48號)精神,按照《中共仁懷市委辦公室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仁懷市鞏固拓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實施方案>的通知》(仁辦發〔20xx〕11號)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仁懷市“工程無欠薪”(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省、遵義市對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為重點,堅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償還”的原則,深入開展“工程無欠薪”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突破底線的事件和網絡輿情,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爭拖欠案件、金額和涉及人數比重逐步下降,最終實現“工程無欠薪”。

  二、目標任務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脫貧攻堅領域所有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并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無欠薪”。

  三、組織領導

  為順利開展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最終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零拖欠,成立“工程無欠薪”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汪能科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常務副組長:賈旭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鎮長(主任)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陳光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事務和牽頭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定期匯總和通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導欠薪問題化解和穩控。

  四、重點任務

  (一)開展全面排查,動態建實臺賬。一是建實欠薪項目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持續以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鄉村建設(含道路、水務、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農業產業、扶貧車間等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排查為重點,全面摸清政府性項目(含國企項目和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非政府性項目等欠薪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對信訪反映、網絡輿情、投訴登記、行業部門匯總等各種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進行回訪、甄別,將仍然未化解的欠薪問題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欠薪臺賬,并動態更新,同時報送市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全市欠薪臺賬。各單位要認真核實、認真區分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對上報臺賬中有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混淆不清的,市領導小組將予以通報,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二是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務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拖欠工程款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于20xx年4月23日前報送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梳理匯總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三是規范臺賬報送工作。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匯總、審核數據,排查中嚴格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程款問題,工資要精準核實到農民工本人,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員工資清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數據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為發生。20xx年5月1日前,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園區)、市級相關政府性工程項目業主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扶貧辦、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體旅游局、市扶貧辦、市教育局、仁懷供電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一是對于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項目,各有關部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調度,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解決資金問題。二是對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涉及部門和單位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盡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三是對已清欠了的項目,要綜合采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市發展改革、財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務、審計、工業商務等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執法檢查全覆蓋,并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確保在建工程項目全面落實“8個100%”;發展改革、財政、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筑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項目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項目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制度。對未按規定完成“8個100%”制度以及違法分包轉包的,立即責令整改,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依法處理。法院、檢察院、公安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并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接發改等部門將其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審計局、市工業商務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的運用,將全市在建工程項目全部納入平臺監管,依托平臺對建設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使用、施工總包代發農民工工資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管、監測預警和及時處置,并推行電子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有效推進源頭治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平臺建設和運用的統籌推進力度。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并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網信、人社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輿情管控,嚴防和妥善處理各類輿情風險隱患。發現欠薪網絡輿情或收到其他單位通報輿情的,要在12小時內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調查核實,掌握證據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問題的及時處理促進欠薪網絡輿情化解。對社會和媒體關注的欠薪網絡輿情,在輿情發生后12小時內主動發聲、做到權威發布、口徑統一,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避免事態擴大。(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按照“標本兼治、防治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著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強化欠薪源頭治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實“8個100%”等各項長效制度措施,確保盡早實現“工程無欠薪”的既定目標。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報刊、網絡平臺等資源,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公益宣傳及先進典型的報道,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資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加強對農民工依法維權意識的培育,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部門職責

  (一)強化行業部門監管主體責任。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落實好行業監管的主體責任,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要加大宣傳和監督力度,明確專人對本行業建設項目實名制“8個100%”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實現“8個100%”全覆蓋。對不落實“8個100%”制度的,行業主管部門要視其情節采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為、降低資質、清出市場等方式予以處罰。對工程建設領域出現的違法分包、違法轉包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進行打擊。發改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審批。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并將評價結果應用到企業資質評定和建設項目招投標等環節。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歸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市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的預算管理,根據經批準的預算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欠薪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強化人社部門綜合監管職責。人社部門要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督查調度、綜合監管職責,組織各行業職能部門通過“貴州省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臺賬歸集匯總管理,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動機制,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對重點工程領域、重點區域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常態化巡查督查,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及時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不按要求落實“8個100%”制度、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的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嚴打擊,對情節惡劣的要納入黑名單制度。整合各部門資源,將農民工維權窗口調整設置在仁懷市群眾工作中心,從相關行業部門抽人辦公,實現“一窗受理、綜合辦理、案結事了”。(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司法、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工作。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金融辦、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仁懷支行)

  (四)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作為本轄區預防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排查和調處工作,對小的勞資糾紛要及時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施策,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指揮權限和部門分工,規范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推行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網格化”管理,暢通農民工維權舉報渠道等。(責任單位: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強化工程建設單位具體監管責任。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按照“誰發包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好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具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督促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落實好“8個100%”工作,同時將“8個100%”制度納入施工合同約束條款。指導和監督所發包的各工程建設項目配備勞資專管員,及時將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考勤等相關信息錄入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實時通過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在線填報施工項目農民工務工信息。精準掌握項目建設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進度,在劃撥工程進度款時,要將農民工工資款項單獨劃到農民工工資專戶,監督施工企業通過銀行代發給農民工。對沒有落實“8個100%”制度的項目要停止劃撥工程款,待工程項目整改后再繼續推行項目建設,將“8個100%”制度落實與安全生產同檢查、同考核。對發生欠薪問題的項目要重點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積極籌措資金,履行農民工工資清償責任。(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項目業主單位)

  六、督查問責

  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園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和政策落到實處,最終實現我市“工程無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對各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督查力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地方和部門以及重大違法案件,要進行重點督查督辦,對行動遲緩、工作力度不夠、成效不明顯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牽頭單位:市委督查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經開區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市屬國有企業)

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范文 篇29

  一、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

  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下同)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二、嚴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

  督促各類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逐步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支付情況,不得以包代管。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三、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

  推動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完善企業工資支付監控機制

  構建企業工資支付監控網絡,依托基層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管理平臺的工作人員和基層工會組織設立的勞動法律監督員,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并要求其定期申報。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需要延期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應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報告。建立和完善欠薪預警系統,根據工商、稅務、銀行、水電供應等單位反映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相關指標變化情況,定期對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發現欠薪隱患要及時預警并做好防范工作。

  五、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

  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逐步將實施范圍擴大到其他易發生拖欠工資的行業。建立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嚴格規范工資保證金動用和退還辦法。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六、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

  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分解工程價款中的人工費用,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比例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人工費用數額,將應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備案,并委托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應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報告。

  七、落實清償欠薪責任

  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承擔直接清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八、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

  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信息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查處的企業拖欠工資情況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工商部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主管部門誠信信息平臺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推進相關信用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對企業信用信息互認共享。

  九、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加強對企業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由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十、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

  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范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省級聯動處理機制建設,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完善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健全地區執法協作制度,加強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間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動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及時財產保全等制度。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

  十一、及時處理欠薪爭議案件

  充分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等組織的作用,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工資爭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對農民工因拖欠工資申請仲裁的爭議案件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對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要掛牌督辦。加強裁審銜接與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裁決效率。暢通申請渠道,依法及時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十二、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周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采用經濟手段約束建設單位履約行為,預防工程款拖欠。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對建設資金來源不落實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不予批準。政府投資項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并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

  十四、規范工程款支付和結算行為

  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后,對建設單位未完成竣工結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確剩余工程款支付計劃的,探索建立建設項目抵押償付制度,有效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結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有關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工建設。

  十五、改革工程建設領域用工方式

  加快培育建筑產業工人隊伍,推進農民工組織化進程。鼓勵施工企業將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農民工招用為自有工人,不斷擴大自有工人隊伍。引導具備條件的勞務作業班組向專業企業發展。

  十六、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明示業主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及所在項目部、分包企業、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信息;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屬地行業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實現所有施工場地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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