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通用3篇)
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篇1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教督辦函〔〕x號)要求,各地積極采取行動,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工作有序扎實。為持續深入推進第二階段工作,確保整個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成效,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認真做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月報工作
為及時掌握各地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建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制度。各地要及時了解本地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從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寫《9-12月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表》,加蓋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電子版和傳真兩種形式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后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二、積極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督查工作
(一)督查范圍。全省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二)督查內容。專項治理第一階段開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強預防、及時處理、監督指導以及組織部署等情況。
(三)督查安排。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
2.縣級普查。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縣域內所有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送市教育督導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本級人民政府。
3.市級復查。市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復查抽取縣(市、區)比例不低于1/3,每縣(市、區)抽取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復查結束后,于10月10日前將復查報告,連同所轄縣(市、區)的督查報告一并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及本級人民政府。
4.省級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督查組對各市治理情況進行抽查,抽取市級單位不少于3個,每個市級單位抽取縣(市、區)不少于2個,每縣(市、區)抽查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抽查結束后,于11月10日前將專項治理報告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報省政府。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各地治理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三、有關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實處,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2.為加強工作聯系,請各市于9月12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聯絡員名單(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手機、辦公電話等)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3.請各市認真填寫《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統計表》,于9月12日前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篇2
電動自行車以便捷、經濟的特點為群眾出行帶來了便利,我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逐年快速增長。但由于產品安全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等原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多發頻發,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根據《漳平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文件精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廢棄蓄電池的.運輸環節的監督管理,并及時總結、推廣經驗。
二、組織領導
漳平市交通運輸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漳平市交通運輸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林繼忠任組長,各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漳平市交通運輸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股,承擔日常工作。
三、整治檢查工作重點
電動自行車廢棄蓄電池的運輸環節的監督管理。
1、運輸車輛是否懸掛明顯標志,是否攜帶《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2、廢鉛酸蓄電池及含鉛廢物運輸單位是否制定詳細的運輸方案及路線,并制定事故應急方案和配備應急設施、設備及個人防護 設備,以保證在收集、運輸過程中發生事 故時能有效地減少以至防止對環境的污染。
3、運輸車輛是否配備押運人員,押運人員是否接受過相關專業知識培訓,并能夠及時有效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4、運輸過程要防滲漏、防溢出、防揚散措施,不得超載。
5、運輸途中車輛應嚴格按照交通規則行駛,每行駛二小時押運班長下車檢查車輛情況,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狀態。
6、運輸車輛在可能情況下繞過城市主要街道,居住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等。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即日起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15日前)。各有關單位、部門根據部署,集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出臺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廢棄蓄電池的運輸環節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廢棄蓄電池的運輸環節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漳平本地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單位、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指示要求,堅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樹立消防安全紅線意識。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要求,嚴格落實《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福建省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若干規定》,要建立隱患清單、整改清單、銷號清單、責任清單“四個清 單”(按附件1的要求),做到隱患問題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確,責任到人要落實,切實整治消除火災隱患。
(二)強化協作,形成合力。各單位、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協同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工作,扎實推動消防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強化督查,落實責任。各單位、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的集中攻 堅專項行動的監督,采取“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等方式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時發出整改建議函、督辦單,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篇3
為切實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按照《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龍新安辦〔〕29號)要求,現決定在轄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從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維修、停放、充電、管理等全過程入手,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嚴格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加強電動自行車日常管理,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力爭通過專項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治理內容
1.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治理。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關鍵電氣配件未取得3C認證,電器裝置、絕緣性能、過流保護等未達到相關技術標準;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2.開展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治理。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3.開展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治理。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電動自行無牌無證或偽造牌證上路。
4.開展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治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
5.開展電動車自行車安全管理治理。物業服務企業未明確服務范圍內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責任。未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進行勸阻或報告。未設置固定區域用于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并落實專人值守。未安排人員定期特別是夜間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具體職責分工按照《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巖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龍政辦〔〕71號)執行,詳見附件。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即日起至xx年10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至6月10日)
各村(社區)、街直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介,廣泛宣傳電動車火災事故。利用城市戶外視頻、公交移動電視、樓宇視頻系統、社區報欄等平臺,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引導群眾和快遞、外賣企業購買并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
(二)集中治理階段(6月11日至9月30日)
各村(社區)、街直有關單位要按照專項治理通知要求,量化工作任務、分步推進,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集中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通行、停放、充電和管理違法問題,依法督促整改。
(三)總結提升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村(社區)、街直有關單位要加強日常管控,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各環節管理制度,鞏固工作成果,建立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村(社區)、街直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制定操作性強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要組織轄區內電動自行車及相關配件生產、銷售、維修企業,以及物業服務企業進行一次集中約談提醒,督促作出安全承諾,開展自查自糾,自覺消除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落實安全責任。
(二)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社區)、街直有關單位要按照工作職責分工,既要各司其職,又有相互配合,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依法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工作,做到對電動車火災防范的'齊抓共管、綜合整治,防止推諉扯皮,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三)廣泛宣傳教育
各村(社區)、街直有關單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向全社會發出倡議,為專項治理工作深入推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積極組織主流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單位,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結合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要積極鼓勵群眾通過“e龍巖”平臺舉報安全隱患,及時兌現獎勵,努力形成人人關注、人人參與的生動局面。
(四)加強情況報送
各村(社區)、街直有關單位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及時組織開展工作,從6月份起,每月22日前報送當月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2)。聯系人:張晟,聯系電話:,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