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精選3篇)
小學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績效考核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方法恰當、定位準確的原則;突出重點、比重合理的原則;科學實用、簡便易行的原則。
二、實施范圍
全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鄉中心校分配辦法是:獎勵性績效工資分兩部分控制,中心學校掌握部分包括班主任費和鄉組織的兩次質量檢測;學校掌握部分包括:師德、考勤、工作量和平時教研、競賽、教學效果。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照全鄉人數平均計算,不再涉及職稱等問題。
四、考核內容
依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考核內容共分為兩大項:
1、師德規范(5分)。
(1)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人師表,無私奉獻。(1分)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勤勤懇懇,踏踏實實,務實肯干。(1分)
(3)能順利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學校聲譽,能團結同志,和睦相處,不扎堆聊天,不傳播小道消息,不誹謗他人。(1分)
(4)關心愛護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不挖苦學生,不損害學生利益,不造成不良影響。(1分)
(5)在師德方面不在學校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1分)
2、考勤(15分)。
(1)教職工考勤以簽到冊、例會記錄、領導值日檢查、臨時抽查等有效記錄為依據。
(2)平時請假(以請假條為準)在準許范圍內不扣分,超出時間的有無辦理續假手續的視為曠工,一人次扣2分。
小學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小學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對象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并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復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衛、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干、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折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后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 50 教導主任 40 總務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隊輔導員 20 辦公室主任 20 工會主席 40
圖書管理員 10 德育專干 10 教育技術 10 成 教 10
寢 管 20 電子政務 10 計育專干 10 勤雜 20
出納 20 關協 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后納入人平核算。
備注:20xx年上學期績效工資發放,經全體教師研究決定:班津和教學津貼按人平發放。
小學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根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分配依據,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績效。
2、根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教師大會或教代會通過后實施。學校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能力、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后及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學校傾斜。各村小參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師。
四、考評程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教導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照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后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累計分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小學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完小、教學點,依照考評辦法進行抽查復評,對各校教職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定,進行津貼發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完小校長考核,中心完小教師由教學副校長按照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教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教師,然后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小學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戶。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學校統籌整體安排,不屬于任何個人,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分配。
凡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文件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不參與考評,不享受所有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學校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
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績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分外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發放。
4、凡是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后全額發放。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應該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攤公共金,根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兌現教師每月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文件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內容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文件會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