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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發布時間:2024-11-11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精選31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進一步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特制定我鎮績效工資獎勵部分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激勵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

  二、分配原則

  1.堅持以工作表現和工作實際效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三、實施對象

  雙望鎮事業單位全體在職人員。

  四、分配方案及考核內容

  分配方案:績效工資分數實施基礎分數和浮動分數相結合的分配制度。

  考核內容:

  1、基礎分數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礎分數按職級確定為:

  一般同志100

  副股級102

  正股級105

  2、浮動分數

  2、1考勤浮動分數

  2、1、1病假連續7天或全年累計15天,扣0、5分;連續15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30天扣1分;連續30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45天扣4分。病假6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50%計發;病假180天以上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2事假累計超過3天不滿7天扣1分;累計超過7天不滿20天扣2分,累計超過20天不滿30天扣4分。累計超過3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60%計發;累計超過180天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3曠工1天扣1分,有幾天扣幾天,直至基本分數扣完為止。

  2、1、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2、2考核浮動分數

  2、2、1根據上年考核情況,不合格者扣4分,優秀加3分。

  2、2、2本年內,部門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1分。

  2、2、3部門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0、5分。

  2、2、4個人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每人加2分。

  2、2、5個人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每人加1分。

  2、3包村工作浮動分數

  2、3、1凡包村干部每人加3分。

  2、3、2凡所包村年內能夠全部完成縣及鎮下達的各項任務的,所包該村干部加2分。

  2、3、3凡所包村年內受到縣以上表彰的,所包該村的包村干部加1分。

  2、4二線人員和借調人員績效工資按基礎分值發放,無浮動分值。

  參照基本分數,根據實際浮動情況,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以全鎮績效工資總量除以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個人實際得分數即為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本分配方案從二0xx年一月十五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

  根據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職責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貼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后,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匯總干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后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供給真實可靠的依據。干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復議,對于考核組難以答復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并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后,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干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范后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主要體現干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干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干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后,剩余部分作為單位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干部職工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景,并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局、人社局。

  經縣x局、人社局審核后,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職責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準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干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于干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團體研究后,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經過報縣局批準后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職責,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職責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布,自覺理解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經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后,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3

  一、制訂目的

  (一)為了規范員工年終獎金發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發放的程序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發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發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于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為

  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后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X的通知》(鄂府辦發〔20xx〕57號)有關規定,資金由市、旗區財政按比例承擔,市對杭錦旗補助100%,對東勝區、康巴什區補助50%,對達拉特旗、烏審旗補助30%,其他旗補助20%。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權重

  (一)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從師德水平、綜合考評、滿意度測評三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

  1.師德水平(權重10%)

  嚴格遵守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圍繞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加強安全防范、堅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規范從教行為等十個方面進行考核。

  2.綜合考評(權重85%)

  (1)工作業績(權重40%)

  從過程性評價、效果評價兩部分進行考核。

  過程性評價要圍繞專業素養、課程建設、教學常規、教研教改、示范引領、課題研究、研修培訓等方面開展。其中專業素養主要包括教師的知識素養、人文素養、專業技能、授課能力、信息素養等;課程建設主要包括課程模式和教學模式建設等;教學常規主要包括備課、授課、作業留批、輔導、考試與評價、課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學研討和教學內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創新等;示范引領主要指骨干教師發揮傳、幫、帶等示范引領作用;課題研究主要指教師參與課題研究及運用成果情況;研修培訓主要指教師參加的學歷提升培訓、繼續教育等。

  效果評價要圍繞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五育并舉,培養學生的核心素養等方面開展;要圍繞教師的教研教改成果、創新成果、業務考試,教學質量等方面開展。

  (2)工作量(權重40%)

  普通中小學教師工作量按照《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轉發的通知》(鄂教基發〔20xx〕10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制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的意見》(教職成廳〔20xx〕5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各學校在各學段各學科教師滿工作量標準的基礎上,增加或減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應增減。工作量不滿60%的教師,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考勤(權重5%)

  按照《鄂爾多斯市委組織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人社發〔20xx〕2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兩個規定〉的通知》(內人薪字〔1999〕19號)規定,結合各學校的考勤制度進行考核。超過文件規定時限要求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滿意度測評(權重5%)

  學校通過信息化手段以無記名方式,在學生、家長、領導班子中對教學崗位人員圍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滿意度測評。滿意度測評低于60%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非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制定崗位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非教學崗位人員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得高于教學崗位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

  (三)班主任津貼單獨進行考核賦分發放。參照《鄂爾多斯市委、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發〔20xx〕18號)確定的班主任津貼標準,各學校圍繞班級建設與管理、班級特色、學生核心素養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細則,其中班級建設與管理主要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文化建設、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班級特色主要指創建溫馨班級、特色文化等;學生核心素養主要包括學生的人文底蘊、科學精神、學會學習、健康生活、責任擔當、實踐創新等。考核賦分分三個檔次,檔次之間的差距原則上不低于10%。

  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方法:個人考核得分×(資金總額/參加考核教職工總分數)。得分中最高分與最低分之間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體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各旗區、各學校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時,考核內容權重可上下浮動,但不得超過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各學校要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各學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通過,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批復后方可實施;學校績效考核結果須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備案,經同級人社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后方可發放。各旗區和直屬各學校要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按學期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二)科學透明實施。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過程要公開透明,主動接受教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各學校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參與、表達與監督權。考核結果要在適當范圍公布并反饋教職工本人。

  (三)強化資金監管。市旗區兩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中小學績效工資預算。按照“誰支出、誰負責”的原則,將中小學績效工資主體責任落實到資金具體使用部門和學校,由用款學校負責填報績效目標和開展自評,用款學校所屬教育體育局會同財政局負責績效目標的審核。績效工資實施后,各旗區、各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級教體、人社、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評估、檢查工作機制。市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對直屬學校績效工資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對旗區進行抽查,并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納入市對旗區教育督導評估。對實施不力、資金落實不到位、存在“吃大鍋飯”等現象的,要追究相關責任,并核減下一年度資金。

  六、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有猥褻學生行為。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七、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由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提高辦學質量,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將根據教職工的出勤情況按月隨工資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集中統籌使用,依據有關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組織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和公開,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與教職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態度、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掛鉤,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3、正常工作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分配方案逐月核算并進行公示,按學期(或學年)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一)確定標準課時值

  學校以語、數、外學科的1個課時為標準課時(周滿工作量為10課時),1個標準課時值為10元/節。

  (二)各崗位課時標準:

  1、教學崗位:

  根據教育部原有標準,結合我校實際適當調整各學科每周課時數。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輔崗位:參照其他學校方案,結合我校實際,行管人員周工作量以標準課時數為準逐日計算,并確定如下標準:

  校級正職:10標準課時/周;

  校級副職:9.5標準課時/周;

  中層正職:8.5標準課時/周;

  中層副職:8標準課時/周;

  一般行政、教輔人員:7.5標準課時/周。

  注:1、行政管理人員兼課的工作量標準,校級正職原則上可不兼課,校級副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和其他管理人員兼課標準分別為2、4、6、8節/周。

  2、行政管理人員中在教學一線任課的同志工作崗位分為主副崗。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每學期初進行選擇,確定主副崗位,并填寫擇崗申請表。若選擇教學崗位為主崗,則管理崗位為副崗,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管理崗位津貼折半計算;若選擇管理崗位為主崗,則教學崗位為副崗,管理崗位津貼按本崗位津貼標準計算,教學崗位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折半計算,超工作量標準部分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

  (三)津貼或補貼:

  1、班主任津貼:以每月350元為基準,由政教處根據《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辦法》,對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評價后,逐月核算。

  2、職稱津貼:

  (1)學校正式聘任并被上級人事部門批準的具有相應專業職稱和技能等級的人員:高級職稱90元/月,中級職稱、高級工60元/月。

  (2)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另補貼80元/月。

  (3)男滿58周歲、女滿53周歲的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再追加職稱津貼50元。

  3、實超課時補貼:標準為20元/節,實超課時同時計入本人工作量。

  4、代課補貼:由學校業務部門安排的代課享受代課津貼,標準為20元/節。(注:代課教師代課時間在四周內享受代課津貼,超過四周后,從第五周起代課量納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課時津貼。)

  (四)工作績效獎

  1、教學質量獎、管理服務質量獎按學校制定方案執行(見附件1)。

  2、教育科研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2)。

  3、學科競賽輔導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3)。

  4、全勤獎:教職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滿勤者,即可獲得當月的全勤獎。高級職稱、中級職稱、一般人員每月全勤獎標準為80元/月。

  5、突出貢獻獎(視實際情況而設定)。

  四、其它情況

  1、每年寒暑假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依據本人市財政拔付標準發放給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按具體時間計算)。學校安排的考試、軍訓、運動會等大型活動期間及高三年級高考后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安排監考、學習或其他工作,不參加者必須請假,按獎勵性績效標準減扣,同時不再享受該月全勤獎。

  2、凡在業余時間(正常工作八小時以外)發生的工作補助或補貼均按月統計公布,定期發放。如:早晚自習補貼、雙休日及寒暑假上課的課時費、行政安全值班補助、各種加班補助等等。

  3、學校中層以上干部及年級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每月的職務津貼,參照我市同級同類學校的標準發放,不占獎勵性績效工資份額。

  (1)校級領導津貼標準分別為:校級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1倍,校級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8倍。

  (2)中層管理人員津貼:中層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6倍,中層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4倍;教研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3倍;備課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15倍。

  4、凡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報校長辦公會批準配備的兼職人員每月補助100元。

  5、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直事業單位提高績效工資水平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辦【20xx】53號文),學校將績效工資的提高部分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即30%部分)按本人崗位足額發給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附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工作失誤給造成嚴重大事故的;

  (2)不服從學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

  (4)違紀違法受到行政處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曠工達2日(或曠課四節)及以上者,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2、教職工在享受國家法定假(如婚假、產假、喪假)時,若因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則在提前上班期間,教學人員上課的課時補貼按所任學科課時津貼的2倍計算;管理人員的崗位補貼按其崗位津貼的2倍計算。

  3、因工作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借調的我校教職工,其崗位津貼、職稱津貼等與在校工作的同級同類人員同等對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5、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校務委員會。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5

  為了激勵員工的工作表現,提高整體績效,公司制定了20xx年績效工資發放方案。該方案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評估,以確保公平、公正地分配績效獎勵。

  評估標準:

  1.工作業績:員工的工作績效將通過定期的績效評估進行評估。評估將考慮員工在完成工作任務、達成目標、實現業績指標方面的貢獻。

  2.能力素質:員工的專業知識、技能和能力水平也將被評估。這將包括員工的學歷、培訓經歷、工作經驗和專業認證等方面的考量。

  工資發放方案:

  1.績效工資組成:績效工資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兩部分組成。基本工資是員工的固定工資,而績效獎金將根據員工的績效評估結果進行發放。

  2.績效等級:根據員工的.績效評估結果,將員工劃分為五個績效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亞標和不合格。每個績效等級對應一定的績效獎金比例。

  3.績效獎金比例:績效獎金比例將根據公司的經濟狀況和業績情況進行調整。優秀績效等級將獲得最高的績效獎金比例,而不合格績效等級將不獲得績效獎金。

  4.公平公正原則:績效評估和績效獎金發放將嚴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評估過程將由專業的評估團隊進行,確保評估結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該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的目標是激勵員工提高工作表現,增強工作動力,并促進公司整體績效的提升。同時,通過公平公正的評估和發放機制,保障員工的權益,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

  公司將定期向員工通報績效評估及獎金發放的相關信息,使員工了解自身工作表現,并鼓勵員工通過提升自身能力和業績來獲得更高的績效獎金。同時,公司也將鼓勵團隊合作和知識共享,以提高整體績效和員工的發展機會。

  通過20xx年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公司希望能夠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實現共贏的目標。同時,公司也將持續優化績效管理機制,確保績效評估的科學性和準確性,使績效工資發放方案能夠更好地滿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6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

  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為在編在職教職工。

  見習期間的教師,學校根據其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在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發給一定的補貼。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原則

  體現按勞分配、按工作實績分配的原則,在原有基礎上,適當縮小差距,力爭合理體現差異,把教職工的貢獻、績效與收入掛鉤,根據工作的數量和質量考核發放,提高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干教師的收入水平,構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分配機制。

  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類、項目及測算標準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設師德師風獎、履行職責獎、出滿勤獎、工作量獎、工作質量獎。

  (一)師德師風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5%)

  對思想道德品質端正、遵守法紀、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教職工發放師德師風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師德師風獎一票否決:

  ⑴參與有償家教;

  ⑵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⑶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⑷其他師德失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二)履行職責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且教育教學質量較高或服務質量好且日常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發放履行職責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履行職責獎一票否決:

  ⑴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⑵工作態度差、責任心不強,出現重大教學責任事故;

  ⑶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三)出滿勤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5%)

  ⑴不能履行請假制度,有曠職現象;

  ⑵經常遲到早退,全學期累計超過20次;

  ⑶病事假超過規定天數。

  (四)工作量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0%)

  工作量獎按月考核計發,一年執行10個月。根據學校工作人員的崗位分別設置教師課時津貼、班主任工作津貼。

  1.課時津貼

  課時津貼是教學工作津貼。以教師每周實際授課課時、教案為主要依據計發。根據國家規定的教學計劃及編制標準計算課時工作量,兼顧年級、學科等因素確定適當的浮動系數。

  1)計算原則:

  ⑴凡列入正常周課時的課均屬計算范圍;

  ⑵既考慮備課量,又考慮課時數;

  ⑶以周課時為基數作為發放月津貼的依據。

  ⑷對學科之間、年級之間的不平衡因素,用浮動系數平衡。

  ⑸對有關學科、有關職務的教師,用附加課時的辦法計算工作量。

  2)計算方法:

  ⑴基數課時數的計算:基數課時數按周教案數和周課時數進行計算(年級系數、學科系數不同的分別計算)。

  ⑵浮動系數標準:

  ①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1.3;物理、化學1.25;政治、歷史、地理、生物1.05(初三政治、歷史1.15);其它學科1.00。

  ②年級系數:初三語、數、英、物、化、政、史為1.25,初一、初二語、數、英、物為1.15,其它學科為1。

  ⑶附加課時標準:

  ①年級組長3課時;教研組長1課時(組員人數超過10人另加1課時);備課組長:語、數、英4課時,物、化3課時,政、史2課時,其它1課時;工會、共青團副職2課時,兼職的按實計算。

  ②體育教師負責出操,折合1課時。

  ③學校電教教師負責學校網站管理,網絡設備維護,相關年級的成績輸入和分析,折合為2~9課時。

  ④學校兼職教科員工作折合5課時計算。

  ⑤參加導護每月計算3課時。

  另:縣骨干教師、市骨干教師、縣學科帶頭人、市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的附加津貼按上級要求執行,不列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計算。

  ⑷綜合計算辦法:周總課時數(教師工作量折合周課時總數)=周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系數+周教案數+附加課時數。

  個人課時津貼額=單位課時津貼標準×周總課時數。單位課時津貼標準根據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

  ⑸其他:

  ①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高級教師,教學任務不足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但能完成指導培養青年教師任務和其它工作者,可領取教師平均課時津貼,如超過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按平均津貼+超過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系數×課時津貼單位計算。其他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在其實際課時數的基礎上上浮20%。

  ②組織指導課外興趣小組和課外研究性學習活動,校級興趣小組活動(要有活動計劃和活動記載)每次記一課時,初三研究性學習活動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初一、初二興趣小組活動每次記三分之一課時。

  ③青春之友工作室每次值班記三分之一課時。

  早讀值班每班每次計二分之一課時;午自修值班每班每天計一課時;晚自修管理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早讀值班和午自修值班附加課時總量計算為:周課時數×月數早讀值班、午自修值班以及晚自修值班附加課時均實行年級總量核定。

  教師在完成教學工作的同時,服從學校分工,積極完成學校指定的其它固定性工作任務,由學校酌情考慮附加課時計算工作量津貼。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津貼每月350元(全年發放十個月)已隨工資發放。

  (五)工作質量獎(約占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30%)

  1.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

  發放辦法:

  分學期考核,由年級分學期考核實施,主要考核教師學科教學情況。

  校均分全縣第一,考核等級均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

  校均分不是全縣第一的,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前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中間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所教班級均分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下浮一檔(100元)。

  按照上述辦法考核應該下浮一檔的,如果所教班級與接班時的'情況相比,校名次進步5個名次以上或所教班級年級前30%人數達到或超過年級平均數的,則不實行下浮。

  行政人員按照上述辦法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其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進行浮動。

  考核要求:

  ⑴嚴格執行教學六認真的相關要求,根據學校要求完成相關教學任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節次達到學校要求。

  ⑵無提前上課、拖課、違規輔導等現象,無監考不到位或違規、閱卷出現嚴重差錯或較多差錯的現象。

  ⑶能圓滿完成教學任務,教育教學質量較好,能認真組織相關課外活動或興趣小組活動并取得較好成績。

  以上三項要求為否決項,每違反一次(項),視情節輕重,從工作實績獎中扣除50—100元。

  2.中考目標考核獎

  ⑴獎勵對象:

  在中考中成績優秀,達到或超過學校提出的既定目標的初三年級任課教師、及初一、二年級的全體任課教師。

  ⑵獎勵標準:中考目標考核獎,初三教師一般每人獎勵900元,初一、初二年級全體任課老師每人獎勵400元。

  初三任課教師中考目標考核獎與當學期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合并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參照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的考核辦法,主要以中考成績為依據。

  3.優秀班主任獎

  班主任常規管理獎:實行按月考核,年終一次性發放。學校每月根據常規管理扣分情況進行年級排名,扣分少的前30%的班級為一等獎,獎勵班主任50元;30%后至60%前的班級為二等獎,獎勵班主任30元。全年發放10個月,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累計發放。

  優秀班主任獎:根據常規管理情況和班級綜合管理情況,各年級按照60%的比例評選優秀班主任,優秀班主任每學期評選一次,每次獎勵100元。

  4.“金鑰匙”獎

  金鑰匙獎主要獎勵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教育教學論文發表與獲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教師,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獎勵標準參照原津貼發放方案中的辦法。

  教育教學論文發表獎勵標準:省級報刊80元,市級報刊60元,縣級報刊50元。

  教育教學論文獲獎獎勵標準:省一等獎80元,二等獎70元,三等獎60元;市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縣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

  四、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行政人員經考核,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一次性核定的辦法。

  1.測算辦法:以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量為基數乘以相應系數。副校級系數為1.3,中層正職為1.2,中層副職為1.1。

  2.考核辦法:學校每年對行政人員的德、能、勤、績以及崗位履責情況進行考核。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副校長以組織部、教育局組織的考核測評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層行政人員每年向校監會和教代會進行述職,以校監會成員、教代會代表的測評和考核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3.行政人員經考核測評,教職工(教職工代表)滿意度超過70%方可領取獎勵性績效工資。

  4.行政人員如有師德失范行為或因履行職責不力造成教育教學事故的,依據教育局文件精神,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相應部分。

  5.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一經確定,除“金鑰匙”獎中的相關單項獎外,不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其它獎項。

  五、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一)學校根據一定比例(不超過教師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劃定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獨考核發放。

  (二)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設工作量獎和超工作量獎。

  1.工作量獎的計算方法:

  ⑴工作量獎不低于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80%。

  ⑵工作量系數:圖書館長、報帳員、食堂組長、宿舍組長工作量系數為1.2,其余職員職工工作量系數均為1.0。

  ⑶個人工作量獎計算公式=(工作量獎總額÷系數總額)×個人工作量系數

  2.超工作量獎:

  ⑴超工作量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⑵超工作量獎主要用于完成學校相關突擊性工作的加班費用。具體工作由學校安排或由學校委托相關組長進行安排,由學校根據其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考核發放。

  (三)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要求:

  1.工作常規

  能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常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不撤離職守,不無故缺席集體活動和政治學習,一學期基本無病事假。

  2.工作態度

  及時完成學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和臨時性、突擊性任務,工作主動,態度積極,團結協作。

  3.工作實績

  堅持服務和管理育人,工作得到同事、師生、家長的認可,工作完成質量高,成績顯著。

  六、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其它規定:

  (一)教職工出現病事假、產假、婚假以及工傷等情況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定后從次月起分別分別停發6個月和12個月,停發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發放;生活補貼按規定發放;該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7

  為規范鹿寨縣寨沙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全鎮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績效工資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市、縣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鉤、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事業單位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事業單位全面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事業單位財政撥款的在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本方案。

  未經編制部門核編及組織人事部門正式辦理手續的各類人員,暫不列入本實施方案的實施范圍。

  四、績效工資構成及分配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對干部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事業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各崗位層級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減去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部分的總額(即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增量的總和。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在職人員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的差額構成,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按半年發放一次。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主要考核貫徹落實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寨沙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以及完成單位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效。連續請病假、事假等非國家規定帶薪休假超過一個月(含1個月),扣發一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年終一次性績效獎勵標準實行,根據年終考評結果一次性發放。

  (三)經組織批準派出學習、培訓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

  (四)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崗位津貼;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80%;請病假、事假不超過一個月的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規定執行。

  (五)新聘用、調入人員,凡按規定辦完編制、人事相關手續的,可從當月起執行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崗位津貼。

  (六)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喪、產假期間崗位津貼照發。

  (七)工作人員受記大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其崗位津貼按90%發給;受降職處分的,按降職后的職務發給崗位津貼;受撤職處分的',從撤職的下月起按重新確定崗位的崗位津貼標準發給。

  五、分配辦法:

  根據當月工作人員崗位系數、考核系數、系數基數等進行分配。(個人獎勵工資額=崗位系數×考核系數×工作月份)。

  六、分配計數辦法: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1、崗位系數:按全區統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分配系數。

  2、考核系數: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考核分值95—100分,崗位津貼按1、0系數計算;考核分值90—94分,崗位津貼按0、9系數計算;考核分值90分以下,崗位津貼按0、8系數計算。

  3、工作月份:即當年實際工作的月數。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按職務崗位和年度鹿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同時符合兩項的,只享受一項,就高不就低計數):事業單位領導職務按1、2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優秀等次的,按1、1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合格等次的,按1、0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0、8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按0、5系數計算。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兌現后其余部分金額,由事業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8

  一、制訂目的

  (一)為了規范員工年終獎金發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發放的程序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發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發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于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為

  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后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X的通知》(皖政辦〔20xx〕7號)、《關于20xx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121號)、《關于創新高校院所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3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機制,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全面提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與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相適應的、符合學校辦學特點和體現教職工崗位職責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充分調動全校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從規劃、服務建設,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

  2.堅持業績優先、突出貢獻,獎懲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分級管理、考核發放,簡便易行、操作簡單的原則。

  二、實施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校本部在職在崗教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

  三、組織實施

  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二級單位兩級管理。

  (一)在學校機構與人事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組,主要職責為: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制定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指導各單位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工作。

  (二)學校各單位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機關處室和其它教學輔助等單位由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學院部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教代會執委或代表、工會主席和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

  (三)學校各單位應按照本方案,根據本單位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生工作及黨建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四、績效工資構成和總量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單列性獎勵構成。

  1、基礎性績效工資是用于支付受聘于各類崗位的教職工履職的薪酬,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文件規定隨工資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等因素,與教職工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對學校的貢獻度直接掛鉤。其構成包括:獎勵性津貼(崗位津貼、教師統籌津貼、課時津貼、管理服務津貼)和調節性津貼(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以及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1)獎勵性津貼:指對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之外的業績進行考核后發放的津貼。

  ①崗位津貼:指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且滿勤后,經考核發放的津貼。

  ②教師統籌津貼:是指根據教師對學校事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包括培養學生、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重點學科、科研平臺以及專業建設等)而撥付的津貼,由教學院部統籌分配。

  ③課時津貼:指從事教學的人員完成學校的指令性教學任務后發放的津貼。

  ④管理服務津貼:指對管理、工勤及實行坐班制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管理服務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績而發放的津貼。

  (2)調節性津貼

  調節性津貼:是指學校統籌并單獨撥付的津貼,包括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①自主調節津貼:是指用于二級單位教學、科研、專業建設以及管理服務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勞務部分所發放的津貼。

  ②綜合考核津貼:是指對個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二級單位進行年度綜合考核后,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的津貼。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③兼課教師課時津貼:是指對在管理或業務崗位工作的人員完成教學任務后所發放的課時津貼。

  ④空崗兼職人員津貼:是指教學院部的行政崗位和部分實驗崗位空缺后,由教師兼職相關工作而對其發放的津貼。

  3、單列性獎勵:是指用于年終獎、新校區工作補貼、輔導員津貼等發放的獎勵部分。單列性獎勵經費單獨預算,單獨發放。

  (1)年終獎: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發放的年終獎勵。

  (2)新校區工作補貼:根據學校文件規定和考勤結果,對在少荃湖校區工作的教職工發放的補貼。

  (3)輔導員津貼:是指對學校專、兼職輔導員帶班并經考核后發放的工作津貼。

  (二)績效工資總量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的要求,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并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性獎勵總量

  五、有關規定

  (一)各類人員崗位的確定,以第五輪全員聘用的合同為準。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應聘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任務。

  (二)各類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按所聘主崗類別進行。其中管理類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兼課人員可按主崗和輔崗的核撥系數各占50%計算。兼課人員計算課時津貼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過同類專任教師基本教學工作量的1/3(因教學任務需要,經教務處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員,從工資發放的當月起,按所聘崗位的標準預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聘用崗位發生變動的,自變動的下個月起按新的標準預發崗位津貼。

  (四)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并按標準給予獎勵。

  2.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3.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扣發3個月崗位津貼。

  4.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并逐月扣回上年度發放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0%和預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經學校批準進修培訓的人員(含培訓、訪學、攻讀學位、進行博士后研究等),正常發放基礎性績效。一年以內的(含一年)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從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應比例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掛職人員全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探親假、工傷假、婚假、產假、護理假等在本辦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職工考勤與請假暫行規定》執行。對不按照學校規定考勤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或單位,按學校考勤規定扣罰個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獎勵性績效。

  (七)受學校問責、黨紀、行政處分的個人或單位,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神經病學研究所、產業實體、附屬醫院可自行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學校派駐在產業實體的工作人員可自行選擇發放途徑,選擇在學校發放的人員不得同時在產業實體領取績效工資或獎金,且選擇后不得隨意更改。

  (九)經費來源。績效工資的經費納入學校財務年度預算。

  (十)退休返聘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享受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9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涵建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的通知》(皖政辦〔20xx〕7號)、《關于20xx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121號)、《關于創新高校院所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3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機制,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全面提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與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相適應的、符合學校辦學特點和體現教職工崗位職責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充分調動全校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從規劃、服務建設,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

  2.堅持業績優先、突出貢獻,獎懲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分級管理、考核發放,簡便易行、操作簡單的原則。

  二、實施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校本部在職在崗教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

  三、組織實施

  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二級單位兩級管理。

  (一)在學校機構與人事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組,主要職責為: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制定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指導各單位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工作。

  (二)學校各單位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機關處室和其它教學輔助等單位由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學院部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教代會執委或代表、工會主席和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

  (三)學校各單位應按照本方案,根據本單位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生工作及黨建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四、績效工資構成和總量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單列性獎勵構成。

  1、基礎性績效工資是用于支付受聘于各類崗位的教職工履職的薪酬,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文件規定隨工資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等因素,與教職工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對學校的貢獻度直接掛鉤。其構成包括:獎勵性津貼(崗位津貼、教師統籌津貼、課時津貼、管理服務津貼)和調節性津貼(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以及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1)獎勵性津貼:指對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之外的業績進行考核后發放的津貼。

  ①崗位津貼:指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且滿勤后,經考核發放的津貼。

  ②教師統籌津貼:是指根據教師對學校事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包括培養學生、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重點學科、科研平臺以及專業建設等)而撥付的津貼,由教學院部統籌分配。

  ③課時津貼:指從事教學的`人員完成學校的指令性教學任務后發放的津貼。

  ④管理服務津貼:指對管理、工勤及實行坐班制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管理服務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績而發放的津貼。

  (2)調節性津貼

  調節性津貼:是指學校統籌并單獨撥付的津貼,包括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①自主調節津貼:是指用于二級單位教學、科研、專業建設以及管理服務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勞務部分所發放的津貼。

  ②綜合考核津貼:是指對個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二級單位進行年度綜合考核后,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的津貼。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③兼課教師課時津貼:是指對在管理或業務崗位工作的人員完成教學任務后所發放的課時津貼。

  ④空崗兼職人員津貼:是指教學院部的行政崗位和部分實驗崗位空缺后,由教師兼職相關工作而對其發放的津貼。

  3、單列性獎勵:是指用于年終獎、新校區工作補貼、輔導員津貼等發放的獎勵部分。單列性獎勵經費單獨預算,單獨發放。

  (1)年終獎: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發放的年終獎勵。

  (2)新校區工作補貼:根據學校文件規定和考勤結果,對在少荃湖校區工作的教職工發放的補貼。

  (3)輔導員津貼:是指對學校專、兼職輔導員帶班并經考核后發放的工作津貼。

  (二)績效工資總量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的要求,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并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性獎勵總量

  五、有關規定

  (一)各類人員崗位的確定,以第五輪全員聘用的合同為準。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應聘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任務。

  (二)各類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按所聘主崗類別進行。其中管理類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兼課人員可按主崗和輔崗的核撥系數各占50%計算。兼課人員計算課時津貼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過同類專任教師基本教學工作量的1/3(因教學任務需要,經教務處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員,從工資發放的當月起,按所聘崗位的標準預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聘用崗位發生變動的,自變動的下個月起按新的標準預發崗位津貼。

  (四)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并按標準給予獎勵。

  2.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3.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扣發3個月崗位津貼。

  4.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并逐月扣回上年度發放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0%和預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經學校批準進修培訓的人員(含培訓、訪學、攻讀學位、進行博士后研究等),正常發放基礎性績效。一年以內的(含一年)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從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應比例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掛職人員全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探親假、工傷假、婚假、產假、護理假等在本辦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職工考勤與請假暫行規定》執行。對不按照學校規定考勤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或單位,按學校考勤規定扣罰個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獎勵性績效。

  (七)受學校問責、黨紀、行政處分的個人或單位,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神經病學研究所、產業實體、附屬醫院可自行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學校派駐在產業實體的工作人員可自行選擇發放途徑,選擇在學校發放的人員不得同時在產業實體領取績效工資或獎金,且選擇后不得隨意更改。

  (九)經費來源。績效工資的經費納入學校財務年度預算。

  (十)退休返聘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享受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0

  為進一步激發廣大教師教書育人、鉆研業務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有利于優秀教師脫穎而出的機制和環境,帶動教風與校風的良性發展,為我校建設一支符合時代要求、德才兼備的師資隊伍,促進教學質量和教學管理水平不斷全面提升,經校長室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比范圍:

  全體教職工(含代課)。

  二、評比條件:

  1、忠誠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政治學習活動,熱愛本職工作,嚴守師德規范,為人師表,關心集體,謙虛謹慎,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堅持教書育人。關心學生全面發展,注重學生品德教育。對后進生不歧視,關心幫助困難學生,熱心為學生服務,不諷刺、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言傳身教,做學生的良師益友,在教師、學生、家長及社會有較好的聲譽。

  3.工作認真負責。具有敬業精神和團結協作精神,愉快接受并圓滿完成學校安排的教學、管理、值班、服務、學生活動等各項工作。所負責的工作取得較好成績,得到學校領導和老師的普遍認可。教學認真、治學嚴謹,教學效果良好,所教學科在學年綜合考評名次名列年級前1/2(任教多班的取平均名次),等次為良好以上。

  4.履行安全職責。自己所帶班級或所負責的部門無重大責任事故,且本人未發生任何教育事故。

  5.重視教育科研。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善于反思和總結,積極開展教育、教學、安全、后勤等方面的研究。自覺接受繼續教育,積極參與校本研修及上級部門組織的相關培訓。

  6.嚴守學校紀律。堅守崗位,無遲到、早退、代簽到、曠課現象。無因自己不當行為給學校、他人的工作造成嚴重損失或帶來負面影響的現象。

  三、評選時間和名額確定:

  每年六月下旬,有校長室根據語數英學科和非語數英學科分類確定名額,總數原則上不超過教職工總數的10%。

  四、評選程序和方法:

  采取個人申報、民主評議、考核評分、領導小組表決相結合的形式。按民主測評占15%,考核評分占60%,領導小組表決結果占25%,計算出考核對象的綜合得分。按得分高低評出最終班級(人選)并進行公示。

  五、考核細則:

  1、現實表現:5分(有考核小組量化)

  愛崗敬業、服從分配、遵紀守法、積極參與公益活動,有較好的道德素養。

  2、教學實績:

  (1)知識競賽(如作文、口算、默寫等,一律按班級團體計算):

  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5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

  (2)平時檢測: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1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

  (3)期末檢測: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6分,第三名加4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

  (4)學年度檢測: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2分,第三名加8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

  注:任教多班的,所教班級均為年級前列的,按最好名次計算,其它的取平均成績。

  3、科研成績:

  (1)論文獲獎:

  泰興市級獲一、二、三等獎每篇分別加0.8、0.5、0.3分。以后,每晉升一級加1分。

  (2)公開發表(按職評要求):

  在教育核心期刊上獨立發表的4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1分;

  在省級以上教育期刊上獨立發表的,每篇3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

  《泰興教研》發表的每篇1.5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5分;《泰州日報(含泰興日報)》發表的,每篇1分。

  (3)經驗交流:

  校級一次加0.5分,以后,每晉升一級加1分。

  (4)優秀課(說課、學養比賽)及中隊活動評比:

  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2、1.5、1分,其它獎次0.5分;以后,每晉升一級x2;研討課、示范課等公開課等同同級二等獎加分。

  (5)教師基本功比賽:

  校級0.5分/次;以后,每晉升一級x2。

  4、指導學生(不含語數英等學科知識競賽):

  校級(按團體算):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加1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未評比團體獎時學生個人獎按團體的1/3計算)。

  市級(選拔類):一等獎1.5分/人,二等獎1分/人,三等獎0.5分/人;以后,每晉升一級加1分,有指導獎的另加0.5分;集體項目獲獎記雙分,與個人獲獎不重復計分,取最高分。

  市級(非選拔類):學生獲獎0.3分/人,同類活動一次不超過3分。

  六、表彰獎勵:

  1、如當年度有鎮級表彰計劃,學校將按擬表彰人選的`得分高低擇優上報,其余人選有學校表彰;如當年無鎮級表彰計劃,則全部由學校表彰;

  2、當選為學校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師),直接作為今后市級及以上的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師)的候選人。

  3、凡被評為學校優秀教師的,一律記入本人檔案,在職稱評定、崗位競聘中予以政策傾斜。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評為優秀教師: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違規補課或從事有償家教的活動及發生其它違法違紀行為的(以學校的檢查記錄為準);

  (二)發生教學和安全事故的(以學校的檢查記錄為準);

  (三)病、事假累計超過4個周(含);

  (四)無故曠課(曠職)或缺席的;

  (六)有無故不(組織學生)參加學校舉行的活動的(含政治學習及各類教育教研活動);

  (七)不服從學校的分工,和學校討價還價或推諉扯皮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學校規定工作,或不能如期上交各類資料的;

  (八)在學校組織的學科調研檢測中發生作弊或其它弄虛作假行為的。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1

  20xx年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xx】50號)、《福建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113號)、《關于仙游縣中小學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綜【20xx】18號)及《關于中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仙教〔20xx〕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獎勵性績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占50%、工作業績津貼占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項目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周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干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干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系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級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于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能重復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范;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⑦堅持課后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范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小學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復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學生獲獎情況;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于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后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制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準脫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并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2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幼兒園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激發教職工工作熱情,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提升辦園水平。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績效工資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以及我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實施意見》精神,特制定我園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20xz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績效工資構成與發放辦法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已經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以出勤獎、工作量獎、業績獎三個方面進行考核后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基本原則

  獎動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和教師勞動的特點。堅持以德為先,把工作量考核作為重點,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不搞平均,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發放辦法必須科學合理,簡便易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按年度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幼兒園根據市局每年劃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量,全額用于發放。根據歷史、現狀及發展目標,在充分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修訂、完善分配方案,形成科學合理、便于測算、便于操作的分配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發放總量由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兩部分組成:管理津貼包括園長津貼、副園長津貼、中層津貼、班主任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工資包括考勤獎勵津貼、工作量獎勵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一)考核發放及標準

  1.管理津貼發放標準及辦法

  (1)管理人員。根據規定園長崗位考核為全園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其業績由教育局考核,副園長150元/月;中層干部和主辦會計120元/月,經考核后按10個月發放。幼兒園所有行政人員不參與質量獎的分配。

  (2)班主任。每月120元,每月考核后全年按10個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標準

  (1)考勤獎勵

  當月出滿勤、無曠職、病事假等現象,發放足額津貼。請假考核細則詳見《臺東市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細則》。

  (2)工作量獎勵津貼

  凡擔滿幼兒園規定的實際工作量并認真履職者,發放足額津貼。幼兒園安排的代班發放費為每半天10元。

  (3)業績獎勵津貼

  ①師德20分:依據教師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職業道德、對幼兒的愛心、班級管理、班級生源、家長工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發放師德津貼。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進行體罰、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財物、違反市局五嚴規定等行為,一經舉報查實的,實行一票否決,扣除全月考核獎。

  ②家長測評10分

  家長測評即每學期末家長對班級教師測評的滿意程度調查,最高分為10分。

  得分統計方法為:

  班主任(配班教師、保育老師)滿意票數×10分

  家長投票數

  ③教學測評10分

  教學測評即每學期對幼兒發展情況的書面等級評價,以“☆”為衡量單位,一般最高等級為“☆☆☆”,最低為“☆”。其中“☆☆☆”得全分,“☆☆”扣0.1,“☆”扣0.2分

  ④各類競賽10分

  一等獎1.5分,二等獎1分,基礎分為10-(一學期競賽次數×1.5),如:一學期總比賽次數為5次,則基礎分為2.5(10-1.5×5=2.5),得分為基礎分+實際獲獎分數。

  ⑤一日活動20分

  按活動表開展活動、一日活動的組織、教師儀表、班級常規管理、普通話使用情況、保育工作配合、作業欄、主題墻、自然角、區域活動等。根據考核記載進行減分計算,每次扣0.5分。

  ⑥資料完成10分

  資料完成情況包括教師保教日記、周計劃表、保教筆記、家園聯系、聽課筆記等各項資料的完成情況,進行減分計算。按時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⑦安全工作20分

  安全工作總分為20分,班級每出現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1分,因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

  加分項目

  1.班主任:+1

  2.臺東市會教: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3.鹽城市會教:一等獎+0.4 二等獎+0.3 三等獎+0.2

  4.公開課、送教下鄉:+0.1

  5.報刊發表:

  國家級:+0.5 省級 +0.4 市級 +0.3

  論文獲獎:

  省級: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市級:一等獎+0.2 二等獎+0.1

  考核方法采用平時考核、期末匯總。考核人員為分管教學園長、主任。教學人員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后勤及教學輔助崗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

  (二)核算

  每月考核一次,每學期核算一次,計入每人分戶帳。每年再核算一次總帳,用[撥發總額-管理津貼(含班主任津貼) ——考核發放獎勵性工資]的所得部分再平均分配一次,計入每人分戶帳。

  (三)解釋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屬幼兒園考核領導小組。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3

  根據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對在職人員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放等做了調整,并形成《長春市第一實驗小學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將執行此方案。

  一、執行時間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從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二、執行范圍

  我校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

  三、績效工資總額的組成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xx年11月規范后的津貼補貼(陽光工資)。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

  四、發放辦法:

  在職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經統發中心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市財政補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籌解決。

  五、績效工資的項目設定

  共設立5個欄目即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

  六、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等五項目的具體解釋:

  (一)工齡補貼

  按參加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每滿一年增加工齡補貼2元。

  (二)課時費:

  1、標準:

  滿課時為每周18節,每月按四周計算。

  中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5.5元,每月為:15.5×18×4=1116

  元;小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1.5元,每月為:11.5×18×4=828

  元;小學一級教師每課時8.5元,每月為:8.5×18×4=612

  元;小學二級教師每課時5.5元,每月為:5.5×18×4=396元

  工人課時費計為中級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發放辦法:

  (1)每周上18節課及18節以上的教師以周實際上課節數乘以相應職稱標準的課時費。

  (2)有教學任務,但不滿18節課的教師及沒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其滿工作量。該同志每天的課節視為3.6節,該教師的課時費以實際出勤天數乘以3.6節課再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3)有教學任務但每周課時不滿18節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不滿工作量的人員,該教師的課時費以本月實際上課的節數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三)出勤獎金:

  1、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發放辦法:

  (1)在完成已規定的工作任務外,病假一天(含累計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計事假一天)不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2)當月統計病假超過一天者(含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15元;如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25元。

  (3)當月統計事假過一天者(含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30元;如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出勤獎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計病假超過兩周(含兩周)、累計事假超過一周(含一周)者,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四)代課費:每代一節課增加一課時費用。體育教師間操一周按一課時計算。課時費計算標準詳見“六、課時費標準”。

  (五)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班主任費80/月,副班主任費40/月。

  七、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在新增績效工資的同時,我校原生活補貼中超出省直同職務人員生活補貼部分進行沖銷(在職57元、離退休47元),真正實現同城同待遇。

  (二)在職人員職務發生變化的,從任職后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在職人員退休后,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退休人員的新增生活補貼標準。

  (三)規范后的地方性津貼補貼,不作為職工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比例繳費項目的繳費基數。

  (四)離退休人員按《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的相應金額落實到個人。

  (五)在職人員執行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離退休人員執行新增生活補貼標準后,學校自行設定的行政類(校長、主任、教研員、組長、班主任等)、教學類(首席、骨干等)獎金項目同時廢止。

  (六)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規定,執行新增績效工資后,各單位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

  (七)學校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新增績效工資和新增生活補貼,并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八)績效工資的組成中含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執行此方案后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不再發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獎金發放辦法與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第二條第四點不一至,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本方案。《教職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條款繼續執行。

  (十)此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以往有關工資方案同時廢止。

  附表:

  1、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標準表

  2、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4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根據省、市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和市教育局關于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堅持正確的政策導向,引導教職工將主要精力集中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上,完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實行競爭上崗。

  2.強化激勵作用,以教職工在學校完成的工作數量、質量和工作紀律為依據,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原則,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堅持簡單易行的原則,便于操作管理。

  二、資金來源

  財政下撥的全校全年教職工績效工資。

  三、發放人員

  校長聘任的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四、月績效考核辦法

  學校教職工應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全額發放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請事假扣20元/天,請病假扣10元/天;長病假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凡無故曠職,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無視勞動紀律屢教不改,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師德失范,有違法亂紀行為的,扣發直至全部取消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并要在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整月病假、事假,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基礎崗位津貼根據有關規定酌情扣發。)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

  根據學校工作特點,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項目主要有:特殊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行政崗位津貼、值日津貼等);超工作量津貼;優秀個人和集體榮譽獎、年終考核獎勵(年度考核獎、崗位責任獎、業績獎等)。

  (一)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1)基礎班主任津貼中學400元/月,小學3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班級人數在15人以下按50%發放,人數在16-40人按100%發放,班級人數在41人以上每月增發100元。

  (2)臨時代理班主任: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職責,扣20元/天。

  (3)獎勵性班主任津貼:按月考核,根據學期班級及班主任考核結果分一、二、三等獎發放。(見班主任考核細則)

  (4)中層兼班主任的,考慮到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按班主任津貼的70%計算。

  2.行政崗位津貼

  中層正職400元/月,每月考核,按10個月發放。因工作確需在寒暑假加班的,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加班費。

  3.校值日津貼

  按照學校值日的考核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值日效果好,30元/次,遲到、早退5元/次。

  能積極參與春節值班,按時到崗,認真負責,80元/次。

  4.早讀津貼

  按時到班早讀的教師3元/次,遲到給一半,不到崗扣3元/次。

  5.凡年滿58周歲的男教師和年滿53周歲的女教師,能堅持正常教學工作的,每月可照顧4課時,后勤人員每月增加20元。

  6.經校長室同意的加班,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折算成課時發放加班費。

  (二)超工作量津貼

  1.超課時津貼:標準課時10元/節。按實際超課時數和各學科系數每月測算。

  超課時數=實際周課時數—額定周課時數上限

  超課時津貼=10×超課時數×學科系數

  (1)各學科額定周課時標準及系數

  (2)因病事假等個人原因需要他人代課時,每節課扣除10元。臨時代課10元/節,看課5元/節。

  (3)校級領導工作量按上級規定執行,中層周額定工作量為所教學科教師周額定工作量的一半,超出部分按超課時的0.5計,不足部分按實際缺課課時扣發。

  (三)優秀個人獎和集體榮譽獎

  1市級骨干教師100元/月;校級骨干教師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

  2局嘉獎以上600元/人。校先進300元/人。

  3.班主任連續擔任6年,應休整一年,確因學校工作需要繼續擔任班主任的,一次性獎勵1200元。

  4.學校獲得各級榮譽,經學校辦公會研究,視財力酌情發放。

  5.安全責任獎:學校通過安全評估或檢查,師生無重大安全事故,每年教職工經學校考核后按500元/人發放。

  (四)年終考核獎

  1.年度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職工一年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9月至次年1月占40%,2月至—6月占60%。考核通過個人自評、民主測評、綜合評定、校內公示,確定等次。績效考核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a.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發:

  (1)病假(一天及以上需醫院證明),10元/天;事假(必須事先請假),20元/天。

  (2)累計病假20天,事假10天,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3)有損師德(沾染黃、賭、毒、打架、罵人、),50-100元/次。

  (4)教育或批評學生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流生,每一人次視情節扣20-50元;未經教務處批準隨意停學生的課,每一人次扣10元。

  (5)教師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上課中途擅離課堂,每次扣10元。

  (6)教師擅自不上課,發現一節扣20元,擅自調課,有一次扣5元。

  (7)監考時有抽煙、看報、批改作業、備課等情況之一,扣20元;擅離考場或丟失試卷等失職行為扣100元。

  (8)上課和監考時使用通訊工具的一次扣20元。

  (9)搬弄是非、影響團結,50元/次。

  (10)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50-100元/次。

  (11)上班玩游戲、看電影、炒股等50元/次。

  (12)無故不參加升旗、政治學習、校會等集體活動或不守紀律,20元/次,遲到5元/次。

  (13)無教學計劃、教案上課,不布置、不批改作業,10元/次。

  (14)工作馬虎、敷衍了事、完不成任務者,視情況扣20—50元/次。

  (15)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夫妻雙方父母亡故可請3天喪假;結婚(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可請3天婚假,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延長請10天婚假;生小孩可請90天產假,剖腹產、難產等可再延長15天假期,晚育可延長30天;妻子生產可請10天護理假;其余出差和公事可以請公假。以上請假只作記載,不扣發考核獎。

  b.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次,不發年度考核獎以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有曠職行為者,解聘或緩聘人員。

  (2)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或上班時間擅自離崗辦私事,影響學校正常工作造成嚴重后果者。

  (3)從事有償家教者。

  (4)有其他違法行為者。

  (5)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者。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者。

  2.崗位目標獎

  (1)崗位質量獎

  ①教師課時獎:每月實際課時數=每周實際授課數×4.3(周)×學科系數。

  課時津貼為8元/節

  ②行政崗位質量獎: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中層干部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行政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如下:

  行政崗位質量獎=(本人津貼÷21.5)×實際工作天數

  ③教輔質量獎

  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教輔人員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本職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參照行政崗位質量獎。

  ④退居二線的校級領導,不參加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正校級按人均系數1.3倍、副校級按人均系數1.1倍年終計發。

  (2)常規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師、行政、教輔的崗位分別設立常規考核獎。具體操作根據相關部門的考核細則分別進行。每年對照考核細則分類進行考核,評定出一、二、三等獎。

  一等獎:5000元(3名);二等獎:4500元;三等獎:3500元(2名)。

  教師、行政、教輔人員常規考核:

  見徐南中學教師、行政、教輔人員考核細則。

  (五)業績獎

  (1)論文、課件獲獎和指導學生學科獲獎及獲獎課等。

  (2)讀書征文活動得獎獎勵為相應級別的一半。

  (3)未經學校教師系統培訓的學生代表學校獲獎,由校長室研究后,酌情獎勵。

  (4)發表圖片和文章獎市級20元,省級40元,國家級60元,系統內部10元,系統內部門欄目5元。

  (5)論文大市級交流40元,省60元,國家80元。

  (6)校級課題結題,有完整的過程材料,有效果,獎課題組500元(每高一個級別上浮200元)。若過程材料不完整或有作假、無效果,視情況扣減。

  (7)優質課獎:市級一等140元,二等120元,三等100元;市屬一等100元,二等80元,三等60元;校級一等60元,二等40元,三等20元。

  (8)集體獲獎(不含文明處室、組織獎)市屬60元、大市100元、省140元、全國160元(上浮或下調20-40元)。

  (9)工作突出成效獎:取得業績明顯,為學校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校長室酌情獎勵。

  (10)市體、衛、工先進個人60元、市新秀60元。

  (11)優秀團組織市60元,市局50元。

  (12)公開課市屬60元,大市80元,省100元,全國120元。

  (13)中考文化課獎:根據畢業班學生情況,參照往屆中考成績,根據教務處制定的標準,視完成情況酌情獎勵。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5

  為加強學校過程管理,根據西昌市人事局《關于西昌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及西昌市教育局《西昌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教職工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各部門考核后發放。有下述情況按要求扣除,無下述情況,則全額發放,扣取部分作為學年末教育教學質量獎(學科獎、班主任獎、優生獎):

  一、教學質量:

  1、科名次在全市10名及以前的,并全勤、工作量夠績效工資全發。

  2、科名次在全市10名以后,每少一個名次扣除績效工資10.

  3、學生不準降級,若班主任之間私自降,每降一個扣兩個班各兩個名次,扣兩個班主任績效工資500元,學校不上學籍,不安排考試。

  二、工勤人員工作質量與績效工資和工資掛鉤:

  1、工勤人員工作質量由行政及部分教代會代表評出等次,分為四個等次發放。

  2、工勤人員一等獎全得,二等獎得三分之二,三等獎得三分之一,四等獎0元。

  3、工勤人員工作中失誤一次扣績效工資20,工資20。

  三、教師所教科目未統考

  績效工資及課時津貼按等次發放,由教導處考核。

  四、校內教職工休息規定:

  1、根據機構改革精神要求,學校不再搞內休。

  2、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若要休息每月扣除工資70,并扣除第13個月獎勵工資及年終績效工資。

  3、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若要休息每月扣除工資50,并扣除第13個月獎勵工資及年終績效工資。

  五、行政及工團負責人工作質量與績效工資及課時津貼掛鉤:

  1、行政及工團負責人工作質量分四個等次。

  2、一等得100,二等得80,三等得60,四等得40。

  3、行政及工團負責人工作質量由教代會組織人員評等次。

  六、教職工工作量與績效工資、工資掛鉤:

  1、按現規定辦法以10個工作量為滿工作量,工勤人員按學校設崗的崗位工作量(四舍五入計算工作量):

  2、工作量在9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5。

  3、工作量在8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10。

  4、工作量在7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15。

  5、工作量在6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20。

  6、工作量在5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25。

  7、工作量在4個標準工作量以下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60,視量的多少安排聽課,但聽課不算工作量。

  七、各種考勤與工資及績效工資掛鉤。

  1、公假,包括外出讀書(函授)、參觀、學習、開會、出差不記入考勤。

  2、婚假(5天加晚婚10天),喪假(5天),產假(一般90天,晚育加20天,難產15天(證明),純母乳養加30天),計劃生育假(證明),探親假,按上級政策規定時間內不計入考勤。

  3、曠工或曠課,每一天扣工資50元,績效工資100元。

  4、事假每一天扣工資10元,績效工資40元。

  5、病假每一天扣工資5元,績效工資30元。

  6、各種會議:病假扣工資1元,扣績效工資5元;遲到早退扣工資5元,扣績效工資10元;事假扣工資10元,扣績效工資20元;缺席扣工資20元,扣績效工資50元。

  7、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師,分管學生人員,學生集會缺席扣除值周津貼10元和績效工資20元;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師缺席扣除值周津貼10元和績效工資20元;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師遲到早退扣除值周津貼5元和績效工資10元。

  8、純后勤人員(特殊工種除外,如保衛),夏季作息時間早8:00,冬季作息時間早8:30上班報到,下午5:30可以離校,若遲到或早退扣工資5元,績效工資10元。

  9、產假滿后不按時上班者每月只發工資200元。

  八、常規管理

  1、未交各種表冊,每少一樣扣100元。

  2、備課:未交教導處檢查,每次扣200元,未按時交每次扣100元。

  3、上課:教師上課遲到或早退每次扣工資10元,績效工資20元。未備課就上課,每次扣100元,上課不認真每次扣50元。上課做與本節課無關的事扣績效工資50元

  4、作業批改、檢測:按學校要求,每少一次扣100元。

  5、聽課:每少一節扣50元。

  6、班會課:班會課應按學校要求或自身安排有教案上課,曠課每次扣200元,上自習或其他課每次扣100元。

  九、其他

  1、教師落聘第一年發工資70,第二年發工資50,第三年發工資30,并每天聽兩節課,一律無獎金津貼。

  2、工人落聘每月發工資100元,可不報到。

  3、不服從工作安排扣績效工資200元,無理取鬧造成不好影響的扣績效工資300元。

  4、教職工之間吵嘴打架,根據情況扣雙方各100—500元。

  5、因教職工無理或處理不當與學生或家長發生吵嘴打架事件,根據情況每次扣100-500元。

  6、其他影響到學校工作、聲譽、教育教學的,根據具體情況由行政會討論處理。

  7、發生重大事故,相關責任人不晉級、不評優、不評職,視其情節,扣除相應的年終績效工。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6

  為了貫徹落實xx縣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使我校的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進入xx縣小學教育的前列,使評估考核符合教育局有關績效工資發放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有效教學評估機制,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激勵每個教職工爭先創優,把學校辦成名校,教師成為名師,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則:

  本方案主要考核每個職工工作任務的工作過程與完成結果,通過各項指標量的對比考核,轉化為質的定性。考核分為完成任務好、完成任務、基本完成任務、沒有完成任務。每個職工每學期至少參與一次考核。考核堅持公平、公開、合情、合理的原則,從嚴考核,實施獎懲,考核結果作為評優選模晉職晉級的主要依據。

  二、考核范圍:

  (一)工作量(含增加課時費等);

  (二)教育教學方面:一是教學常規(備課、講課、作業批改、輔導、電教等);二是校內組織的以年級或年段進行的抽查、檢查、統考等;三是與城區學校或周邊校際間進行的抽查、檢查、競賽等,以及有關部門統一組織的類似上述形式的活動;

  (三)教師隊伍建設方面:教職工政治理論,業務知識等的學習,論文撰寫,家長、學生評教,師德等。

  (四)勞動紀律。

  (五)德育工作。

  三、教職工工作量核算辦法:

  (一)班主任工作量:在現標準(月津貼600元)以內。

  (二)教師工作量:工作量指的是根據有關規定對職工分配工作在數量上的指標。每周一類課程語文、數學、英語科目12-14節;二類課程科學、品德與生活、社會等科目14-16節;三類課程其它科目16-18節。其它工作根據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確定。

  1、科任教師:

  (1)達到節數標準(含備課、輔導、批改作業)每周記50分。

  (2)達不到下限視為不滿工作量,一、二、三類少1節每周分別扣4分、3.5分、3分。超過上限視為超工作量,一、二、三類超1節每周分別給予補助8分、7分、6分。

  (3)班級人數標準按50人計算,每增減1人分值增減1%。

  2、行政管理人員:

  行政管理人員指中層以上人員。管理人員除搞好分管工作外,副校長每周兼課4-6節,其它中層負責人、干事,兼課語文、數學5-8節,其它課程8-10節,視為滿工作量,其次,根據工作情況結合民主測評,滿工作量記50分。

  3、總務后勤人員:

  總務后勤人員以學校分配的工作量并積極完成臨時指派工作為滿工作量,滿工作量記48-50分。

  4、兼職工作量:

  (1)興趣活動(有計劃、有活動、有考核)每次20元。

  (2)3-6年級晨讀、課外活動每節10-20元,課外閱讀每節10元,興趣活動、晨讀、課外活動、閱讀等遲到早退則無報酬。

  (3)年級主任、教研組長每周5分(未開展活動取消記分)。

  5、多媒體課堂教學

  (1)按要求足量上好dvd光盤教學課20-30分。

  (2)在電教室上一節多媒體課2分。

  6、其它有關事項:

  (1)因事、病等請假缺課,在總分值中減去應得分。頂課教師頂課按一、二、三類課分別給予加班10分、8分、6分。

  (2)公事、公差缺課,保留應得分。

  (3)承擔示范課、公開課(不含學習匯報課、享受待遇的骨干等和新教師匯報課)按一、二、三類分別記80、60、40元。

  (4)不滿工作量的應積極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

  7、以上考核分占百分之九十,領導評估占百分之十。

  8、工作量獎勵:

  (1)學校根據本學期的實際情況,對工作量確定獎勵,一般按每人800—1000元核算,或不超上級核定總獎金額的20%。

  (2)特殊情況經校長辦公室會議研究決定。

  (3)如與績效考核一起核算把千分制換算成百分制。

  (三)附加:

  1、增設課時費:實際(除公假、出差等、頂課計入)每上1節課5—10元,課堂設計優、良、合格每節分別為6元、5元、4元,打印或舊的不計報酬。作業批改優、良、合格每節次分別為6元、5元、4元。作文批改優、良、合格每次分別為25元、20元、15元。均以課堂作業為準,各種作業(含周記)累計不超100次,學生人數以50人為標準,全批全改、按批改人次計算,每增減1人增減1%分值。數學帶兩個班的取單班平均值的1.3倍,英語帶兩個年級4班的取每年級單班平均值的1.8倍之和,其它科目帶兩個年級多班的取每年級單班平均值的1.3倍之和,科學到實驗室每做一次實驗計10元,體育音樂按每上4-5節課記1次作業,等次課堂考評。聽課每節10元,以教務處登記為準。

  2、月考帶課老師自己閱卷,每次每班計語文30元、數學20元、英語15元。

  3、增加考試成績進步幅度獎勵。進步幅度分=本次折算分-上次單科成績,折算分=單科成績×(上次年級學科均分÷本次年級學科均分)。起始學科或重新分班參照期中考試成績計算進步幅度分。每增減1個百分點增減一元,

  4、安全、衛生(包括財產安全、樓道、衛生間管護),不合要求每次扣20元,嚴重的扣50以上,學生碰傷等安全事故罰100元以上。

  四、工作績效考核辦法:

  (一)語文、數學、英語等統考科目。:40分

  每學期期末由教務處統一組織考試。

  1、及格率:10分按本年級平均及格率為基數,每升降1個百分點加減1分。最高加減不超4分。

  2、平均成績:20分每超0.5分加0.5分,以此類推。低于年級平均成績2分(含2分)以內不扣,低于年級平均成績2分以上,每降0.5分扣0.5分,以此類推,最高加減3分。

  3、優秀率10分按本年級平均優秀率為基數,每升降5個百分點加減1分,最高加減3分。

  (二)其它科目:40分

  根據課程標準,由教務處組織,通過筆試、口試、實際操作,以達標為界,每升降一個百分點,加減2分。(為了便于操作,減少工作量,可抽簽考查,考核部分班級或部分學生)。

  (三)城區學校、周邊校際間以及有關部門統一組織的以十個單位對比為基礎,保第四為計算界限,每升降一個名次加減10分。(如果對比的單位大于或小于“10”,按減少或增加的百分比進行折算)。

  前三項考核只參與其中一項考核,考核科目按平均值計算。

  每學期初對新任教師,根據上一學期的成績,對基礎進行核定。(個別弱智兒童可不參與考核。)

  (四)備課、講課、作業批改及輔導:24分

  1、備課:8分

  (1)優8-10分(能按課程標準的要求,有計劃、有課時安排、按節次編寫、備教材、備學生、備教具、有教法、有學法、有步驟、有板書設計、有課后反思等)

  (2)良6-8分(基本能按課程標準要求,有計劃、有課時安排、有時按節次編寫、三備三有不明顯)

  (3)中4-6分(抄襲內容較多,不按節次編寫,有時雖按節次編寫,但屬于提綱式的)

  (4)4分以下(完全抄襲,甚至使用教案與進度不一致,內容極其簡單)

  2、講課8分課堂教學通過“目標設計及教學內容、教學氛圍、教學進程與教學效果、教學方法、現代教學手段的運用、教學風格、面向全體、知情體驗”八個方面進行評價,每項0.5分。“學習熱情、自主學習、主動探索、合作學習”四年方面,為主要因素評價,每項1分。

  3、作業批改與輔導8分

  (1)優8-10分早讀、午自習等堅持輔導;能按要求布置作業,并能體現因材施練,作業次數符合要求并全批全改,重改輕批,批改不出現錯誤;硬筆字、毛筆字分年級按課程標準有布置、有批改,質量數量符合要求,毛筆字每周不少于3方。

  (2)良6-8分自習基本能堅持輔導;按要求布置作業,次數夠,批改全,批改無誤,但改的地方少;硬筆字、毛筆字訓練基本符合要求。

  (3)中4-6分自習輔導不到位;作業次數不夠,批改較粗,并有3次以下錯誤;硬筆字、毛筆字訓練不到位。

  (4)差4分以下自習不輔導;作業次數不夠,批改極粗,并有3次以上錯誤;沒有硬筆字、毛筆字訓練。

  (五)多媒體課堂教學6分

  (1)優5-6分按要求足量上好dvd光盤教學課和多媒體課兩節。

  (2)中3-4分基本能按要求上好dvd光盤教學課和多媒體課兩節。

  (3)差1-2分未完成dvd光盤教學課的要求。

  (六)政治與業務學習、論文10分

  1、政治、業務學習5分。

  每學期寫10000字以上學習筆記和隨筆。根據筆記質量分別計5分(達字數要求),4分以上(字數在2/3以上),3分以下(字數在2/3以下),0分(沒有)。

  2、論文5分。

  每學期寫一篇1000字以上教育教學論文或心得體會。(根據字數及質量酌情給分)。

  (七)師德及評教10分。

  1、家長、學生評教:5分

  每學期組織一次家長、學生評教,統一制作評教表。一、二年級由家長填寫,三至六年級由學生填寫,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每個等級分別記5分、4分、3分、2分。(總分除以總票數得每個等級的分數)

  2、師德5分

  師德分為:

  a、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熱愛學生。

  b、有較好的職業道德,愛教育,對學生較冷漠。

  c、職業道德一般,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

  d、不愛學校,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分別記5、3、2、0分。

  考核辦法:根據教育局、學校師德考核辦法(和家長、學生的反響評教等情況由考評小組給予打分)由政教處考核。

  (八)出勤:10分

  全勤(無請假、無遲到、無早退、無脫崗)12分,一學期累計(遲到、早退、脫崗三次按1天請假計,下同)請假2天(含2天)以下10分,一學期累計請假從3天(含3天)以上算起每超1天扣1分。

  (九)德育工作20分

  按班主任班務量化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為七類,分別扣0分、1分、2分、3分、4分、5分、6分,班主任按100%扣分,科任教師按80%扣分。

  (十)管理及總務人員的考核:

  根據完成任務情況結合民主測評,管理人員取科任教師的平均值或大于平均值,總務人員取科任教師的平均值或小于平均值。中層領導及干事同一般教師考核和管理考核各占50%

  (十一)以上考核占90%,領導評估占10%。

  五、考核獎勵操作辦法:

  1、在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減去工作量考核金額,得績效考核獎金總額。

  2、每位教師期末的獎金=工作量獎金+績效考核獎金。

  3、也可以把量化考核分與績效考核分放在一起計算獎金,那就是把量化分換算成百分制。

  4、績效考核總數為:小教二級:小教一級:小教高級:中教高級=1:1.11(1.1136):1.27(1.2728):1.47

  5、把計算出的每個人分數乘以相應系數為本人的最終得分。

  6、用績效考核獎金總額除以全體教師績效考核的最終得分總和,得每分獲獎值。

  7、用每分獲獎值乘以個人績效考核最中得分即為每位教師的績效考核獎金。

  8、對于管理人員,科室干事及其其它后勤人員,由校長辦公會按工作情況(工作態度、民主測評)和教學考核兩部分進行綜合評價,并予以相應的獎金。

  9、具體考核操作由教務處和相關部門進行。

  10、績效考核原初分在100分以上的為完成任務好:90—99分為完成任務;80—89分為基本完成任務;80分以下為沒有完成任務。考核結果記入個人業務檔案,評選優、職稱職務晉升,以此考核為基本條件,一般都在完成任務好的教職工中產生。

  六、備注:

  1、每學期考核項目的多少可視學校情況適度增減。

  2、考核以學期為單位,期末校長辦公會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量與績的比例和獎金額度。

  3、教育局批準離崗人員原則上拿自己本分績效獎金。

  4、方案在全體教工大會通過,其執行解釋權屬于校長辦公會,未盡事宜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7

  為做好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促進學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規定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重崗重酬”原則。

  2、堅持“向教學一線、骨干教師、關鍵崗位傾斜”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科學、規范、簡便”的原則。

  二、對象及范圍

  我校事業編制內的在編在職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標準

  根據上級要求,此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調整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具體項目為:

  1、課時津貼:根據教學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實際授課時數和承擔崗位工作等為主要依據計發課時津貼。學校課時安排應以學期教學考核成績優良者優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干不超過4節課/周,兼職人員不超過8節課/周,超出部分不記入工作量。課時津貼具體標準為:

  2、班主任津貼:學校鼓勵課時量不足的老師擔任班主任。教干原則上不擔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會同學工處、教務處聯合考察推薦,報校長室考核任命,無教學任務的教干須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據學校班主任考核辦法分類發放班主任津貼。

  3、兼職津貼:指在各部門兼職的.工作人員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后勤服務中心主任,以崗位為主要依據計發津貼。

  4、教輔、工勤崗位津貼: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依據學校教輔、工勤崗位考核辦法分類發放,標準見表四。

  5、管理崗目標任務津貼: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校長目標任務津貼以不超過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5倍確定,教干以完成崗位目標任務為主要依據考核發放目標任務津貼。

  6、教案津貼:每篇教案按6元標準計發津貼(舊教案與字數在500字以內的教案不計入),由教務處審核。

  7、輔導教師津貼:指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文體活動及比賽、指導社團或興趣小組活動一次(不少于1小時)折合為1標準課時20元;開一次講座折合為5標準課時;校內組織的學科競賽、專轉本輔導、活動評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視實際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標準課時。

  8、教研活動津貼: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實際,每周由系部組織開展學科教研活動,每次教研活動按20元標準計發教研津貼。

  9、考勤獎勵津貼:指執行學校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內發放5元/天考勤津貼。

  10、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教師在教育教學研究、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專業發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發放獎勵津貼。

  11、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志、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志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2、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志、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志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3、特級教師、名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市雙師型骨干教師及校級學科帶頭人等書報費。對于在任期內并完成一定教學任務的教師,根據每年考核結果,稱職的每月享受相應標準書報費,不稱職的不享受,不上課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務處等部門分工負責)。

  (1)上述人員完成相關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按規定標準發放津貼。

  (2)凡由學校發放的各類津貼,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發放;上級部門已發放的,學校不再配發,不足的學校補齊。

  13、年終考核津貼。根據學校年終考核結果,對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獎的教職工,每人按20__元、1900元標準計發年終考核津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按月考核、公示后發放。

  1、教師課時津貼:由各系統計,教務處把關,按月匯總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2、班主任津貼:由學工處把關,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3、兼職人員、教輔及工勤人員獎勵津貼:兼職人員由辦公室牽頭,各部門考核;教輔及工勤人員由教務處、學工處、后勤處等部門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4、中層干部考核由分管校長負責;副校長考核由組織人事處根據其分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報校長審核;校長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長負責。

  5、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由教務處根據《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按學期統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6、組織人事處負責審核、匯總、造表,報主管領導審批并公示后,由財務處統一進入工資卡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管理

  1、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等第人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減半發放,不合格不發放。

  2、婚假、產假、喪假的人員不享受假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工傷假人員享受對應崗位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常年病假的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每年給予慰問。

  3、因違紀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節輕重,除給予紀律處分外,停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要求其轉崗直至解聘。

  4、在職攻讀學位、外出進修、借調等人員,其績效工資的發放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5、違反《教職工考勤制度》的,按相應條款處理。

  6、工作中因不負責任出現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7、各部門要從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加強管理,嚴格考核,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辦法。通過績效工資改革,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六、相關說明

  1、根據學校實際,教師周滿課時標準為:12課時/周;男教師滿55周歲,女教師滿50周歲,周滿課時按2/3標準執行。

  2、音樂、體育、計算機等無書面作業批改的課程每節課為1課時;語文、數學、外語等每節課按1.1課時計;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語、美術、語基、語音等按1.05課時計。

  3、學生外出(見)實習期間,由學校安排的跟班(見)實習指導教師每天為3個標準課時,原班主任津貼減半執行。

  4、每位教師原則上在一個系內擔任一個班級班主任。擔任兩個班級班主任工作的,需經校長室研究批準,班主任津貼按一個班主任津貼加400元標準發放。

  5、上合班課的:2合班按1.3計,3合班按1.5計,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計。

  6、需扣發、停發或補發、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事項和人員,由校長室研究決定。

  7、本方案經教職工代表會議通過后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8

  按照有關績效工資發放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工作實際,廣泛采納全校教職員工的意見,現制定實驗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30%部分)發放辦法:

  一、管理層面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1、六個年級的級長、少先隊總輔導員、電教部部長、青聯主席、安全保衛部部長、黨支部委員每人每月170元;大隊輔導員、青聯副主席、組長每人每月150元(此數值的參考坐標是副班主任費為每月144.8元)。以上崗位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我校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列發。

  2、電教、教務人員每人每月100元假日管理費,體育教師每人每月訓練管理費100元(論貢獻大小組內重新分配)。

  3、按照文件規定并參考其他學校的實施辦法,我校四位領導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烏魯木齊地區各校的最低值確定:

  校長按教師平均值的2.6倍發放;

  副校長按教師平均值的2.3倍發放;

  主任按教師平均值的2.1倍發放;

  副主任按教師平均值的1.9倍發放;

  按照文件規定,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應從我校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列發。

  以上崗位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不得多崗多頭發放,發放時就高不就低。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不影響下列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獎勵性工資發放(校領導不拿量化分值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獎勵性工資發放

  教職員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年終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成績發放。用我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管理層獎勵性績效工資后的數字與我校教職員工量化總分相除,算出量化分每分的錢數,再用教職員工個人的量化分與這個數相乘既可得出教職員工個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值。

  附:實驗小學教職員工考核指標體系及評分辦法

  三、正班主任及副班主任津貼的發放

  按照上級的相關文件并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實施副班主任制度已經多年了,副班主任已成為班級管理的必要力量。正副班主任制度的實施對落實我校的辦學理念、提升我校的辦學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考慮到小學班主任的配置不同于中學,考慮到我校的班級管理為正副班主任共同管理,我校決定對班主任津貼實施二次分配(每月發放):正班主任分配60%的班主任津貼,副班主任分配40%的班主任津貼。

  四、教職員工考勤分從7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30%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扣減。

  為了進一步激勵教職員工的積極性,經學校教代會廣泛征求教職員工意見,大家一致認同:教職員員工平時因病因事請假的,70%的扣減實行每月結清的方式,因考勤應扣除的績效工資將從7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當月扣減,扣除下來的數額當月發放給相應代課人員。年終計算30%獎勵性績效時按量化考核表“教學工作量及教學效果”標準予以核算。

  附:實驗小學考勤獎懲細則

  績效工資的發放關系到我校教職員工的切身利益。我校從x年初開始就將此問題提交教職員工討論,并多次開教代會進行研究。以上方案就是在大家討論的基礎上形成的,并經我校教代會審議通過,再報教育學院組織人事部審核批準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9

  為了貫徹落實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一、發放原則:

  1、工作量占40%

  2、過程管理占20%

  3、工作效果15%

  4、工作貢獻占10%

  5、師德師風占10%

  6、考勤占5%

  二、具體辦法:

  1、工作量:包括班主任、行政人員及其它工作量。分配辦法按雋教[20xx]12號文件《通城縣義務教育學校職工工作量折算參考意見》執行。

  2、過程管理:包括上課5分,教研活動5分,教學月查10分

  (1)教研活動:,由行政包保牽頭,負責本組活動的組織及考勤及記載,每缺勤一次扣分。遲到早退扣分;

  (2)上課:嚴格按課表上課,凡未經學校批準私自調課,被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查實,每節扣分。上課空堂每節扣分。(以行政日查記載為依據)

  (3)教學月查:按月查評分表的總分折合成分。每次月查綜合得分在90分以上折合成分,70至89分折合成分,60分至69分折合成分。60分以下折合成分。本月未進行常規檢查的教師,該教師本月月查記分。

  3、工作效果:一學期進行兩次評定,分期中、期末。

  (1)非考試科目及非專任教師的工作效果(基礎分分別為28分、27分)由學校組織教師從德能勤績進行評定,綜合評定的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上者,基礎分加1分。綜合評定的平均得分在60-79分者,得基本分。綜合評定的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者,在基礎分中扣分。

  (2)考試科目的專任教師(基礎分為30分):工作效果以開學初分配學生的90%的人數進行參評。以期中、期末兩次考試成績為依據計算積分。專任教師所任教學科的人平分與該年級人平分相差不得超過1分。未超過1分得基本分,相差超過1分,按超過(少于)的分值,每1分在基礎分的基礎上加或減2分,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3)考試科目的`兼學科科目,依據上述辦法進行,人平分超過(或少于)的分值,每1分在專職基礎分的基礎上加或減1分,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4、貢獻:按學校教研獎懲條例折合成分數,納入績效。

  5、師德師風:

  (1)在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項檢查中被通報表揚或批評的,分別加分或扣分。

  (2)在課堂上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造成后果,被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分。

  (3)利用上班時間做與教學無關的事,被主管部門查處,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分。

  (4)上課放任、不能自始至終組織課堂教學的每堂扣分。

  6、考勤:

  按學校考勤制度(以指紋簽到為依據)折合為分數納入績效。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0

  為激勵、督促教師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激勵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本著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考核細則:

  本細則采用百分制,主要考核教師的德(20分)、能(30分)、勤(10分)、績(40分)四個方面。

  一、思想政治表現(20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此項不予記分,實行一票否決。

  1、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在教師中發現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嚴重抵觸的言論或參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動,造成不良影響者;

  2、違紀違法受到治安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者;

  3、對學校有建議,不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致使學校形象嚴重受損者。

  4、由于失職給學校或師生造成嚴重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5、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響團結者;

  6、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嚴重損害學校形象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先選優,扣除該項分值的1/3。

  1、偶有體罰行為,或隨意停學生的課造成不良影響者;

  2、有變相體罰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現象,或歧視后進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3、在學生中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者;

  4、確有矛盾糾紛需逐級上報學校,如因私自解決方法不得當,致使學校形象受損者;

  5、應參加的集體活動、會議或學習,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每學期累計達兩次(含兩次)以上者;

  6、無故曠課四節(含四節)以上,或其他有損教師形象者;

  (三)下列工作實行量化積分。

  1、服從分配,按時完成各項任務;遇事不推諉,履行工作職責不存在有力不使的現象,否則一次扣2分。

  2、有創新意識,如果有合理化建議要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交流,如被采用每次(項)加0.2分,最高分值2分。

  3、嚴禁上課時在教室內打電話,如確有緊急或重要事情,請到教室外接聽,違者每次扣1分。

  二、業務能力(30分)

  1、思想工作細致,能根據具體情況不分班級,不分學校內外隨時對學生進行教育,目睹學生違反紀律,沒有及時給予教育的行為。(以校內外人士反映,經查實為依據),一次扣除1分。

  2、各教研組活動每學期不少于2次,根據計劃合理組織,每少活動一次,則從教研組長該項分中扣除2分。

  3、各教師參加教研組活動無記錄一次扣除0.5分。

  4、自愿承擔公開課、示范課、研討課、學科教育講座等教研活動一次校級記4分。 若某次教研活動無人自愿承擔,則由教研組長指定人選,推委者從該項分中扣除1.5分,若是教研組指定的一次加2分。

  5、計算方法:用教學常規目標考核分值×30分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得分。再從該得分中扣減1-4條的應扣分,從而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的最后得分。

  三、出勤(10分)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管哪位教師,因私事要離校外出,必須與領導請假,并寫出請假條。經批準后方能離校,否則仍視為未請假。按曠課論處。

  2、曠工一課時扣0.5分;病、事假每課時扣除0.1分(住院治療和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公事除外)。

  3、上班無故遲到一次扣0.2分,早退每一次扣除0.3分。

  4、凡一學期全勤者另加5分。(全勤指一學期無調課、無請假、無遲到、無早退、無曠工等現象出現,公假除外)

  四、工作績效(40分)

  以學校的業務考核辦法中的教學效果計算方法進行量分(鞏固率10分,合格率5分,平均分20分,優良率5分。) 具體的計算方法:

  1、鞏固率:任課班級為所在學校最高鞏固率的計10分,低于最高鞏固率的以最高鞏固率為參照按比例量分。如某班鞏固率為100%,則計10分;鞏固率為97%,所得分為( ×10)分。擔任多個班級課程的教師要按班計算,然后求出平均分作為此項分。

  2、合格率、優良率、平均分的比較在同級同科中進行比較,計算方法與鞏固率的計算方法相同。若某學科不存在優良率或合格率,合格率、優良率分值與平均分分值合并計算。教師同時擔任多個學科課程的,要分別進行計算,然后再按標準課時比例求出總平均分。

  3、平均分即教學成績在鎮組織的綜合訓練中,同學科同年級,第一名的為20分,第二名的計算辦法如下:個人得分除以第一名的成績的商乘以20分,就是第二名的成績。其它名次算法相同。

  4、總和即個人工作績效得分。

  五、績效工資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額除以全體教師績效總分得出分值

  教師個人績效得分乘以分值得出個人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1

  一、指導思想。

  根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分配依據,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績效。

  2、根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教師大會或教代會通過后實施。學校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能力、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后及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學校傾斜。各村小參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師。

  四、考評程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教導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照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后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累計分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小學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完小、教學點,依照考評辦法進行抽查復評,對各校教職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定,進行津貼發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完小校長考核,中心完小教師由教學副校長按照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教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教師,然后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小學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戶。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學校統籌整體安排,不屬于任何個人,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分配。

  凡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文件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不參與考評,不享受所有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學校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

  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績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分外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發放。

  4、凡是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后全額發放。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應該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攤公共金,根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兌現教師每月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文件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內容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文件會議決定。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2

  為進一步提升學校教學質量,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根據《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全體教師

  二、考核內容:

  素養競賽、質量檢測、輔導學生

  三、考核細則:

  1、素養競賽(擅自不參加的扣1分/次):

  只設團體獎,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但最后一名不得分。教兩個班以上的,教兩個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級均領先于平行班的,另加0.5分。

  2、質量檢測:

  ①平時調研:優秀加8分,良好加6分,合格加4分,基本合格加2分,待合格不得分,擔任畢業班的各等級另加2分。

  ②期末檢測:優秀加30分,良好加24分,合格加18分,基本合格加12分,待合格不得分,擔任畢業班的各等級另加6分。

  評比方法為:總評得分=當前班級平均分與年級平均分的比值-接班時班級平均分與年級平均分的比值。各等級評定方法:

  優秀:平行班總評分最高的;

  良好:語文、英語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1分,數學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2分;

  合格:語文、英語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3分,數學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4分;

  基本合格:語文、英語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5分,數學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6分;

  待合格:語文、英語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超過5分的,數學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超過6分的。

  在平時調研中,教兩個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級均領先于平行班的,另加1分。在期末檢測中,教兩個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級均領先于平行班的,另加3分。一年級初次調研按班級平均分統計。

  備注:①在聯盟及全市統一的期末學測中,凡班級總評進入聯盟或全市團體前1/4的,均按優秀等級確定實績,且學校第一名的另加6分;凡班級總評進入聯盟或全市團體前1/2的,酌情按優良以上等級確定實績;如班級總評位于聯盟或全市團體后1/4的,學校第一名只能定為良好,其余班級實績按上述標準降一檔處理。

  ②專職術科教師的期末教學實績,按《泰興市橫垛小學術科理論知識考核方案》和學生實踐抽測結果確定,優秀得29分,良好得23分,合格得17分,基本合格得11分,待合格不得分。

  3、輔導學生(校級競賽不參加的每次扣1分):

  (1)個人項目:

  ①現場競賽項目:省級3分/人次,地級2分/人次,市級1分/人次,區級0.5分/人次,校級0.1分/人次(特指體藝類并經本人實際指導的.,由本人牽頭組織但非本人實際指導的及金鑰匙等類比賽酌情加分)。

  ②非現場競賽項目:如學生征文、寫字、小論文獲獎(發表)等,校級每人次0.05分,市級每人次0.2分,地級及以上0.4分。累計加分,最高5分。

  說明:教師有指導獎的,不另算且所有項目不重復計算。

  (2)集體獲獎:

  省級20分/次;地級15分/次;市級一等獎(第1名)12分/次,二等獎(第2--4名)10分/次,三等獎(第5--8名)8分/次;聯盟一等獎6分/次,二等獎4分/次,三等獎2分/次;校級第一名加0.5分/次。

  四、考核結果:

  1、每學期末,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列入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總分,《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中提及的相關項目不再考核;

  2、每年末,有教導處根據年度教學實績單項考核結果,按學科班級數的10%評選教學實績先進個人初步人選,初評人選經校長室審核后,由學校進行表彰,并記入本人檔案,在職稱評定、崗位競聘中予以政策傾斜。

  五、細則

  由學校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和校務會集體討論、修改,于20xx年10月19日—10月21日進行了校內公示,公示期間無異議。自20xx年10月22日起正式實施,未盡事宜有領導小組討論解決。如市局有這方面的新規定,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3

  計劃生育是項基本國策,計劃生育工作的重心在村級,要把村級計劃生育工作抓緊抓實抓好,關鍵在于加強村級計生隊伍建設,在這方面,配齊配強村級計生中心戶長顯得尤為重要。今年,各村“高素質、有威望、能模范、強責任、是女性”的原則,對計生中心戶長進行了調整,為充分調動中心戶長的積極性,更好地履行其職責,把村級計生工作抓出卓有成效,依據中心戶長職責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1、村下發的環孕檢通知、孕前優生檢查通知、生殖健康普查通知、落實節育措施通知等送達對象本人或相關人員,并督促其按要求落實到位(10分)。未送達及未及時送達每人每次扣0.5分,扣完為止。

  2、把計生政策、法律條規及優惠政策(重點是育齡群眾應知應會方面)宣傳到每個育齡群眾中,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20分)。以抽查育齡群眾應知應會方面掌握程度為準,好的為滿分20分,中的為16分,差的為10分。

  3、計生宣傳品發放(10分)。發放達95%以上記10分,達60-95%記8分,30-595記6分,30%以下記3分。

  4、掌握本片育齡群眾的新婚、經情、孕情、生育、避孕節育、社會撫養費征收、利益導向機制享受、流動人口等信息(20分)。了如指掌記20分,50%以上清楚記16分,50%以下清楚記10分。

  5、每月能按時參加村級計生例會,并能提供計生準確信息的(10分),每少一次扣1分,每漏或錯一個信息扣1分,直至扣完為止,不提供計生信息者得0分。

  6、每月走訪重點管理對象一次(10分)。每少1人扣1分,扣完為止。

  7、及時準確報告本片流出人口的詳細打工地址和聯系方式(10分)。每少一人,扣1分,扣完為止。

  8、積極參加鎮、村開展的每項計劃生育活動(包括會議)(10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計生中心戶長的績效考核由鎮計生站負責執行,考評的標準以工作職責和計生工作目標為基礎依據,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工資每年400元,由縣財政在社會撫養費鄉鎮場返還中扣繳并由鄉財局根據縣人口計生委上報的考核結果實行一卡通發放。80分以上的發放工資400元,80分以下的發放工資300元。連續兩年在80分以下的,建議另選他人。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4

  為加強班隊建設,培養學生文明行為習慣,增強學生的集體觀念和班級凝聚力,強化班主任的責任擔當意識,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班級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高效化,積極推動優良班風、校風的形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全校所有班主任。

  二、考核原則:

  優績優酬、獎勤罰懶、客觀公正

  三、人均考核數:

  人均1500元/學期

  四、考核細則:

  (一)班級常規:

  1、基本工作,負責人:政教處

  (1)認真制訂班主任工作計劃,及時做好班主任工作總結。認真、及時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有幫扶、幫教及轉化學生過程的詳細記載。優秀的加2分/次。

  (2)積極做好學校和家庭的溝通工作,每學期家訪記錄不少于16條;使用好班級家長群,定期發送家教、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信息,每月各不少于1條;每少一條扣0.2分。

  (3)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泰興市橫垛小學學生養成教育實施細則》,重視學生的思想和行為習慣養成的教育,上好晨會和班會,平時檢查中有未開展的,一次扣1分。積極參加學校星級班級評比,每月一評,五星加6分,四星加4分,三星加3分,二星加2分,一星加1分。如出現學生損壞公物、破壞農作物、浪費糧食、打架斗毆等行為失范或不良現象,發現一次扣1分,并取消該班當月星級班級評比資格,產生嚴重后果,造成惡劣影響的,實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制,并按上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班隊活動,負責人:政教處牽頭,含教導處、總務處、資助辦、體藝組等

  (1)個人獲獎:

  校級:一等獎0.分/人,二等獎0.3分/人,三等獎0.2分/人。以后,每晉升一級加0.分,有指導獎的另加0.5分。

  (2)團體獲獎:

  校級:一等獎1.5分/次,二等獎1分/次,三等獎0.5分/次。以后,每晉升一級加1分,有指導獎的另加1分。

  注:班隊活動是指由學校組織的,班主任指導的學生類少先隊、體藝、心理健康等素質教育活動,團體與個人獎不重復,按最高項計算。

  3、班級安全,負責人:安全辦

  根據《泰興市橫垛小學安全工作單項考核細則》

  4、學生心理健康,負責人:政教處

  (1)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實行班主任包保班級制,如出現學生心理健康事件,酌情扣班主任2-10分。情節特別嚴重,造成嚴重后果的,除扣10分外,實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制,并按上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平時要扎實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排查、上好健康教育課、建好兩本臺帳、落實“五個一”等健康教育措施,經學校檢查未認真落實的每次扣0.5分,未落實的每次扣1分。

  5、陣地建設,負責人:政教處

  能夠盡心完成學校布置的教育宣傳陣地建設。如黑板報、班級文化的布置等,、不按時完成的,一次扣0.5分;不能完成的,一次扣1分。

  (二)班級學風,負責人:教導處

  1、學習態度:

  班級學生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無厭學、逃學、曠課、不做作業、考試作弊等不良現象,發現一次扣1分/人。

  2、課堂紀律:

  班級學生課堂紀律差,秩序亂,不專心聽講,不認真完成作業,如做小動作、交頭接耳、大聲喧嘩、隨便走動等等,發現一次扣1分。

  3、學業質量(按各學科匯總后平均計算):

  期末檢測:每學科優秀加4分,良好加2分,合格加1分,基本合格加0.5分,待合格不加分。

  4、圖書借閱:

  打造書香班級,建好班級圖書角,未建成的每檢查一次扣1分;按學校規定,組織本班學生及時借閱和歸還圖書,每缺一次扣1分。

  (三)班隊理論研究,負責人:政教處

  1、論文獲獎(教育學會及主管部門組織的):

  縣級獲一、二、三等獎每篇分別加0.8、0.5、0.3分。以后,每晉升一級加0.3分。

  2、公開發表:

  在教育核心期刊上獨立發表的3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

  在省級以上教育期刊上獨立發表的,每篇2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1分;

  《泰興教研》發表的每篇1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0.8分,第二作者0.5分;《泰州日報(含泰興日報)》發表的,每篇0.8分。

  3、經驗交流:

  校級一次加0.5分,以后,每晉升一級加1分。

  (四)履職情況,負責人:政教處牽頭,含教導處、安全辦、總務處、資助辦、體藝組等

  1、積極推薦或組織學生參與學校活動,不參與、不支持、不配合的扣1分/每次;

  2、工作上不服從學校分配,和學校討價還價,推諉扯皮的,視情況扣0.5-1分/每次;

  3、不按時完成學校要求的相關工作的',一次扣0.5分,如物資的上交、回收,資料、表冊上交,教室的整理、門窗關鎖,電燈、電器的關閉,學生出勤的監測等;不能完成的,一次扣1分。

  4、妥善保護班級物資,出現人為損壞的,視物資價值大小扣1—10分,并在考核獎中按價賠償。

  (五)其它貢獻(同類的不重復,按最高項一次計算。)

  為學校作出其它貢獻的,如班級獲得重要榮譽稱號或開展了專題、重要活動的等,經學校認定,酌情加0.5分—3分/次。

  五、考核結果:

  1、每學期末由政教處牽頭考核,根據當年度春秋兩學期考核得分,分低中高組設一二三等獎若干名。得分位列本組班級數前1/3(四舍五入)名的為一等獎,每學期獎1750元;位列本組班級數后1/3(和一等獎人數一致)的為三等獎,每學期獎1250元;其余的為二等獎,每學期獎1500元。

  2、《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中提及的“教育工作”不再重復考核。

  3、每學年末,政教處根據每學年末考核得分,按全校班級數的20%匯總評選出優秀班級和優秀班主任(實行捆綁式表彰)的初步人選,初步人選經校長室審核后,由學校進行表彰,并記入本人檔案,在職稱評定、崗位競聘中予以優先。

  4、每學年(學期)考核結果作為下學年(學期)聘任班主任的主要依據,位列本組班級數后1/3的,下學年(學期)原則上不能擔任班主任且當年度不能確定為年度考核“優秀”。

  5、今后市級及以上的優秀班級(班主任)的評選在不違背上級文件精神的基礎上,原則上在學校優秀班級(班主任)中產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班主任不得被評為一等獎(優秀班級和優秀班主任)(以學校記載為準):

  1、班級發生教學責任事故的班級;

  2、本人或班級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組織有償辦班補課的,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擅自征訂教輔材料的,并經查實的;

  3、參與越級或群體上訪,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

  4、堅決不服從學校分配,或班級拒不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的;

  5、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被查處的。

  七、其它:

  1、本細則在充分征求一線班主任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室牽頭制定,20xx年12月10日上午專題召開了校務會,討論并通過初稿。20xx年2月28日—3月2日,先后在校內公示、修改,至3月2日公示結束后再無異議。

  2、本細則由校長室負責解釋,自20xx年春學期起實施,原《泰興市橫垛小學優秀班級(班主任評比細則20xx修改稿》和《泰興市橫垛小學班主任考核細則20xx年試用稿》同時廢除,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討論確定。

  3、在實施過程中,如與上級有關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則以上級文件為準;如上級頒布有關新文件或提出新要求,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5

  根據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對在職人員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放等做了調整,并形成《長春市第一實驗小學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將執行此方案。

  一、執行時間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從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二、執行范圍

  我校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

  三、績效工資總額的組成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xx年11月規范后的津貼補貼(陽光工資)。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

  四、發放辦法:

  在職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經統發中心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市財政補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籌解決。

  五、績效工資的項目設定

  共設立5個欄目即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

  六、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等五項目的具體解釋:

  (一)工齡補貼

  按參加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每滿一年增加工齡補貼2元。

  (二)課時費:

  1、標準:

  滿課時為每周18節,每月按四周計算。

  中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5.5元,每月為:15.5×18×4=1116元;

  小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1.5元,每月為:11.5×18×4=828元;

  小學一級教師每課時8.5元,每月為:8.5×18×4=612元;

  小學二級教師每課時5.5元,每月為:5.5×18×4=396元

  工人課時費計為中級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發放辦法:

  (1)每周上18節課及18節以上的教師以周實際上課節數乘以相應職稱標準的課時費。

  (2)有教學任務,但不滿18節課的教師及沒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其滿工作量。該同志每天的課節視為3.6節,該教師的課時費以實際出勤天數乘以3.6節課再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3)有教學任務但每周課時不滿18節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不滿工作量的人員,該教師的課時費以本月實際上課的節數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三)出勤獎金:

  1、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發放辦法:

  (1)在完成已規定的工作任務外,病假一天(含累計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計事假一天)不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2)當月統計病假超過一天者(含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15元;如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25元。

  (3)當月統計事假過一天者(含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30元;如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出勤獎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計病假超過兩周(含兩周)、累計事假超過一周(含一周)者,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四)代課費:每代一節課增加一課時費用。體育教師間操一周按一課時計算。課時費計算標準詳見“六、課時費標準”。

  (五)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班主任費80/月,副班主任費40/月。

  七、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在新增績效工資的同時,我校原生活補貼中超出省直同職務人員生活補貼部分進行沖銷(在職57元、離退休47元),真正實現同城同待遇。

  (二)在職人員職務發生變化的,從任職后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在職人員退休后,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退休人員的新增生活補貼標準。

  (三)規范后的地方性津貼補貼,不作為職工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比例繳費項目的繳費基數。

  (四)離退休人員按《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的相應金額落實到個人。

  (五)在職人員執行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離退休人員執行新增生活補貼標準后,學校自行設定的行政類(校長、主任、教研員、組長、班主任等)、教學類(首席、骨干等)獎金項目同時廢止。

  (六)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規定,執行新增績效工資后,各單位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

  (七)學校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新增績效工資和新增生活補貼,并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八)績效工資的組成中含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執行此方案后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不再發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獎金發放辦法與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第二條第四點不一至,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本方案。《教職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條款繼續執行。

  (十)此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以往有關工資方案同時廢止。

  附表:

  1、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標準表

  2、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6

  為提升我校教育教學水平,改革完善學校現行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調動教職工愛崗敬業,勤奮工作,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積極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1、堅持以教學為重,促進學校全面發展和短板弱項工作任務提升。

  2、堅持按勞分配,重實績、重貢獻、重責任,向教學科研一線傾斜。

  3、堅持權利下放,創新管理機制,建立校系二級分配體系。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范圍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全體在崗人員。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與指導標準

  原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工作效能補貼、綜合目標獎兩部分構成。本方案將“工作效能補貼”分為工作量績效、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和其它績效五部分,共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90%;綜合目標獎,改為年終考核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一)工作量績效

  根據在崗人員當年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量情況所支付的績效,每月采用預發的形式發放,年底統一核算,多退少補。

  1、人員分類及相應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分為兩類:

  第一類:教學人員:全體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校內專任教師、實驗教師。

  第二類:非教學人員:全體不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管理人員、教輔人員、輔導員、工勤人員。

  (2)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年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采用“加權平均值法”。

  (3)工作量績效總量具體分割:

  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M,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1,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

  M2=(M/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非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

  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學校全體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崗位權重系數之和。

  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崗位權重系數之和。

  非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崗位權重系數之和。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1)教學人員分為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根據教學人員資格崗位和教學、科研工作量完成情況,設立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采用二級分配的辦法,先預留部分資金用于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為:

  各系部教學人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N,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1,各系部全部教師二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2。

  N=N1+N2

  N1=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各系部實驗教師系數加權總值×10個月×65%。

  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12個月。

  N2=(各系部20xx年課時總量/全校20xx年課時總量×65%+各系部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全校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35%)×(M1-預留的用于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的資金-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

  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之和。

  (3)各系部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并從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績效出來發揮管理杠桿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由教學工作量績效和科研工作量績效兩部分組成,分別占剩余總量的85%和15%。教學工作量包括理論授課、實驗實訓和課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計算辦法詳見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和附件1《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非課堂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學人員在完成教育教學和其它工作的同時,積極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計分辦法詳見附件2《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人員科研工作量積分及績效折算辦法》。

  (5)學校設定基本教學工作量和最高教學工作量

  低于基本教學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補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超過最高教學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學工作量績效。

  3、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根據非教學人員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設立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其計算方法如下:

  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崗位權重系數。

  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2/非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12個月。

  (二)人才績效

  主要用于學校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學位津貼、專業帶頭人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不能重復享受,按最高標準享受)

  (三)項目績效

  主要用于各類專項項目,包括教學改革、科研專項、優質校建設等,按照項目匹配經費和固定績效方式予以支持,詳見附件3《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項目績效實施辦法》。

  (四)獎勵績效

  主要用于教科研獎勵、技能競賽獎勵、綜合性獎勵等,詳見附件4《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獎勵管理辦法》、附件5《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改革與創新項目獎勵辦法》及附件6《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等文件。

  (五)其它績效

  主要包括責任津貼、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臨床一線保留津貼、值班費等。

  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

  專職輔導員按照1:200標準管理班級,最多不超過300人,超過200人按每生4元標準計算超工作量。

  兼職輔導員(專任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擔任輔導員)擔任1個標準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職輔導員津貼,少于50人的班級享受300元兼職輔導員津貼。原則上兼職輔導員帶班不超過1個。

  (六)年終考核獎

  年終考核獎原則上占獎勵性績效總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績效工資總量實際結余進行發放。年終考核獎結合年度考核結果發放,每年發放一次。

  年終考核獎=年終考核獎基數×崗位權重系數。

  年終考核獎基數=年終考核獎總量/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程序

  1、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工作量績效具體操作流程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每年分兩次于開學前將下學期的工作量績效(每學期分6輪核算)報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同時,各系部需每月將實際授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案,每半年將科研工作量情況報科研處備案。

  2、黨政、系部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工作量績效發放流程為:各處室、系部每月第一周將所屬人員上月考勤結果報人事處,人事處根據考勤情況,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績效,并由學校統一發放。

  3、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統計核定,學工部進行匯總審核,并于每月15日前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4、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由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審核測算,并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5、年終考核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于次年年初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其他規定

  1、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個月固定進行發放(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次發放,元旦之后至寒假產生的課時計入上年度)。

  2、工作量績效以預發的辦法發放,年底統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學工作量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4、每年未能完成額定科研工作量的,當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發科研工作量績效。

  5、本科班課時費標準,根據本系部實際情況可以適當上浮,但不能超過10%。

  6、校內兼課教師課時費標準為專任教師課時費標準的1/2。

  7、各專業根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校外兼職教師聘任計劃,經學校人事處、教務處審批后執行。校外兼職教師任課所產生的課時費用不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8、經學校審核批準,教學人員脫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享受本系部教學工作量績效平均數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9、經學校審核批準,參加全日制脫產學歷學習的人員,自自脫產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能夠不定期回校承擔教學任務的,按校內兼課教師標準發放課時費。

  10、女職工生育且符合國家政策,在產假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生育險補貼,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11、病假,15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其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事假,10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0天者,扣發半個月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婚假、喪假,超出國家規定時間的部分,按離崗天數扣發。離崗天數為自離崗當天起,按日歷連續計算。

  12、教職工每曠工1天(含1天以內),扣發1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2天,扣發3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5天,扣發6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10天,扣發當年全部工作量績效。

  13、因各種原因被解聘的人員,自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被學校認定為工作失誤或嚴重失職的人員,從當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并根據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14、教學人員脫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減除其不在校期間的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5、全日制脫產學歷學習、女職工生育等人員,減除其停發工作量績效期間應承擔的崗位任務(教學人員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6、無論何種原因扣發工作量績效的人員,其崗位任務要求不變。

  17、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自人事關系進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績效;新調入非高層次人才半年后享受工作量績效。

  18、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參照學校相應崗位職級標準制訂本部門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并報人事處審核備案。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7

  根據《xx縣教育體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47號文)規定,對管理人員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

  參照任課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執行。

  二、考勤(30分)

  根據各校的考勤制度執行。

  三、工作實績(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宗旨觀念,群眾觀念,工作作風,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實干精神和進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30%)、全體教師評議(30%)及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三部分(40%):

  1.管理人員互評(3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3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40%):根據全縣千分制考核時個人分管工作得分,折合成統一分數,最高分記40分,用個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為個人該項最后得分。

  4.以上三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三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3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為個人工作實績最后得分。

  5.沒有參與本年度全縣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據《xx鎮中心校完小考核評估方案》中各校最后評價得分進行賦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決策能力,合作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以上二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二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2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為個人工作能力最后得分。

  五、清正廉潔(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能否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系,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團結、廉潔自律以及抵制消極腐敗現象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以上兩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兩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為個人清正廉潔最后得分。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8

  銷售是市場策略的核心,而銷售人員又是銷售策略的執行者,銷售人員的業績直接關系到公司的生存與發展。為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公司制定出針對銷售人員的激勵薪酬方案,以激勵銷售人員創造佳績。

  一、新員工激勵制度

  1、開門紅獎:新員工在入職一個月內能新簽合同,并且合同總金額達到3(含)萬元以上可以獲得“開門紅獎”,現金500元;

  2、開拓者獎:新員工在入職一個月內,業務員拜訪量最多者(100個為基數),獎勵車補200元;業務主管拜訪量最多者(120個為基數),獎勵車補300元;

  3、千里馬獎:新員工在入職二個月內,業績第一名且合同金額能達到10萬以上者,可以獲得“千里馬獎”,現金1000元。

  4、晉升獎:公司根據市場的調控需要,新入職的業務員在2-3個月的時間內,業績名列前茅,考核優秀者可以破格提拔為業務主管;新入職的主管在2-3個月的時間內,業績名列前茅,考核優秀者可以破格提拔為業務經理。

  二、月業績優秀團隊獎勵制度

  1、每月團隊業績合同金額(以團隊任務為基數)第一名的團隊,獎勵現金1000元,發流動紅旗;

  2、團隊成員集體合影,張貼在冠軍榜風采欄里。

  三、月、季度和全年業績獎勵制度

  1、每月業績前3名者,且當月底線合同金額在任務線以上,分別給予300元、200元、100元的獎勵;

  2、每季度業績前3名者,且合同金額在任務線以上,分別給予800元、600元、400元的獎勵,并和總經理共進晚餐;

  3、年度業績前3名者,且完成了年度任務,分別給予不低于5000元、3000元、xx元以上的獎勵。

  四、重大業績重獎獎勵

  1、在規定的期限內,超額完成指標的團隊或個人,給予重獎(根據現實情況而定);

  2、銷售額創下歷年度當月紀錄的個人給予重獎(不低于現金1000元)。

  3、業績突出,考核結果優秀的人員,作為儲備人員優先給予晉升。

  五、長期服務激勵獎金

  服務滿二年的銷售人員(合同內)每年提取總業績的 0.5%存入其長期賬戶,至其離職時一次性支付,根據其服務年限,可支付的賬戶總額的比例如下。

  六、增員獎金

  銷售人員任職二個月后可以引進銷售人員,經公司考核后一經聘用,老員工可獲取以下增員獎金。

  1.被引進的銷售人員進入公司后能達到轉正條件,并轉正后,老員工可獲取增員獎300元(分三個月付清,100元/月)。

  2.老員工可獲取所引進人員第一年業績總和的 0.5%作為伯樂獎。

  七、銷售人員福利

  1、合同銷售人員轉正后可享受100元為底數的基本商業保險。

  2、入職后根據職務不同,享受每月不低于200元的交通補助,不低于100元的電話補助。

  4、經理級別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規定的自備汽車用車補助。

  5、入職后可享受公司安排資助的團隊活動。

  6、銷售人員季度業績超過當季度任務20%,享受旅游表彰:即國內旅行一次,旅行補助20xx元。

  7、銷售人員年度業績超過當年總任務的20%,享受旅游表彰:即國外旅行一次,旅行補助5000元。

  8、表現優秀的員工,可享受總經理特別關愛金。(比如:員工結婚、直系親屬去世,以及總經理認可的其它情況)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9

  為做好我校教師待遇保障工作,根據《泰興市義務教育教師獎勵性補貼發放指導意見(試行)》和市教育局有關會議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不斷完善我校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機制,加快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二、基本原則

  1、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突出師德表現的考核,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度。

  2、獎優獎勤、促進發展。重點教學工作量飽滿和教書育人成果突出的教師傾斜,統籌考慮參與學校管理和相關中心工作等因素。

  3、客觀公正、規范實施。以事實為依據進行評價與考核,避免主觀臆斷和個人情感因素的影響,做到實事求是、公正公開、程序規范。

  三、考核對象

  學校在編在崗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四、考核小組

  成立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為方便管理,教職工獎勵性補貼發放考核工作小組和當年底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小組成員保持一致。

  五、考核數

  全校考核總數由市教育局統籌發放,其中教師工作獎考核總數=市局下撥總額-班主任工作獎總額-爭先創優獎總額。

  六、考核項目

  1、班主任工作,包括班級常規管理、專題活動、家校聯系、班級安全等方面;

  2、教師工作,主要考核教師自身建設和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自身建設包括敬業奉獻、遵章守紀、為人師表、學識提高等內容;履行崗位職責,包括出勤、工作量、服從工作分工、達成工作目標(教學業績)、創先爭優等內容;

  3、校長工作,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

  七、考核細則

  依據《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對班主任工作和教師工作進行考核。

  八、獎項設置和考核方式

  教師獎勵性補貼分基礎性補貼和考核性補貼兩部分,基礎性補貼按年內實際工作時間發放到人,考核性補貼由市教育局統籌并經學校考核后發放。

  (一)班主任工作獎

  根據當年度春秋兩學期“教育工作”考核得分,設ABC等獎若干名。得分位列全校前1—5名的為A等獎,每學期獎150元;位列全校后5名的為C等獎,每學期獎50元,其余的獎100元。獎金總額按每學期100元/班直接從市局下撥總額中提留。

  (二)教師工作獎

  根據當年度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設A、B、C三等獎,且AC等獎差距不少于3000元。

  A等獎:人數不超過全校在編在崗教師數的20%名;

  C等獎:人數不低于全校在編在崗教師數的10%名;

  B等獎:剩余人數。

  說明:擔任了班主任的,“工作量”和“教育工作”不再重復計算。經教育局備案的借出人員一并列入考核,其考核等級參考借進單位提供的工作表現和實績,并結合學校的實際狀況,由考核小組確定。產假、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含)的,其教師工作獎停發或按C等標準發放。

  (三)校長工作獎(各等級獎金等同于“教師工作”)

  由考核小組對校長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等級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經考核為優秀的,且在市局綜合考核中獲獎的得A等獎,考核為稱職的得B等獎,考核為基本稱職的得C等獎,不稱職的不得獎。

  (四)爭先創優獎(獎金在全校獎勵性補貼中提留并發放)

  1、專業獎勵(同類活動不重復,按最高項一次計算。)

  教師在聯盟及以上級開設公開課、講座、經驗交流或上課、基本功在聯盟及以上評比活動中,獲得重要獎次,按層級和類別獎100元/次、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2倍)

  2、個人表彰(校級)

  教學實績先進個人獎200元/年,其他單項獎100元/年(不含優秀班主任)(2倍)

  3、集體表彰(不能認真履職的不得獎)

  ①學校獲市及以上表彰(不含某類某個某次活動獲獎)或通過市級及以上創建驗收的,牽頭的負責人獎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增加100元)

  ②學校在市局綜合考核中獲獎(兼職的按最高職務計):(2倍)

  三等獎,教師每人獎200元/年、語數英備課組長獎300元/年、術科教研組長獎400元/年、語數英教研組長獎500元/年、中層副職獎700元/年、中層正職獎800元/年、副校級及以上1000元/年。

  二等獎,各層級獎勵數為三等獎的1.5倍。(和原來基本一致)

  一等獎,各層級獎勵數為三等獎的2倍。(和原來基本一致)

  4、教學實績(2.5倍)

  ①在學校的'平時學測中,獲得優秀的獎50元;期末學測中,獲得優秀的獎100元。

  ②在聯盟及全市統一的期末學測中,班級總評進入聯盟團體前兩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500元/次,進入聯盟團體前四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250元/次,進入聯盟團體前六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125元/次;班級總評進入全市團體前五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1000元/次,進入全市團體前十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500元/次,進入全市團體前十五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250元/次,進入全市團體前二十五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125元/次。平時學測按上述1/4獎勵。

  說明:所有數據以學校、聯盟和市局統計為準;如遇學校、聯盟、全市同時學測,只按最高級范圍統計。

  5、其他貢獻(同類的不重復,按最高項一次計算。)

  ①男55周歲(女50周歲)及以上仍擔任語數英教學的,獎勵200元/學期。(2倍)

  ②節假日加班或為學校作出其它貢獻的,如學校獲得其他榮譽或所負責的活動團體獲獎的;為學校引進或開展重要活動的;為學校挽回重大損失的等,經考核領導小組認定,酌情獎50元—1000元/次。

  6、宣傳報道:國家級50元/篇,省級40元/篇,地級30元分/篇,市級20元/篇,校級10元/篇。(不重復,按最高項一次計算。)(增加10元、5元)

  (五)上述前四項匯總,即為教職工本年度獎勵性補貼考核獎數額。

  九、相關問題

  1、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因個人原因未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或有崗位拒不履行的不享受教師考核性補貼。

  2、癌癥病人、重癥精神病人及其它重大疑難絕癥病人的考核性補貼按班主任工作獎提留后的平均數發放。當年度內退休的教職工,其考核性補貼根據實際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由考核領導小組確定。

  3、為鼓勵教師扎根泰興教育,扎根農村教育,凡從我校調出、辭職的教職工,其考核性補貼根據實際工作時間可按C等標準發放。調進、新招聘等人員的考核性補貼按實際工作時間考核發放。調進、新招聘等人員的考核性補貼按實際工作時間考核發放。

  4、未認真履行安全工作“一崗雙責”,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給學校帶來嚴重影響的;借用學校物資,拒不歸還的及其它師德嚴重失范行為,其考核性補貼均停發或按C等標準發放。

  十、有關說明

  1、本辦法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集體修改,20xx年5月11日上午校務會和考核小組全體會議討論通過,20xx年5月11日中午教師會全體通過。自20xx年年度獎勵性補貼發放考核起實施,原《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補貼發放考核辦法》(20xx修改稿)同時廢止。實施過程中如與上級有關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則以上級文件為準;如上級頒布有關新文件或提出新要求,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2、本辦法由學校獎勵性補貼發放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有領導小組討論解決。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30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蘇教人〔20xx〕24號)、《x義務教育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xx區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精神,特制定x亭隆實驗小學績效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促進學校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教育工作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全體教師為提升教育教學水平、實施素質教育、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優質優酬,拉開差距。重視目標管理,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重點傾斜。獎優罰劣、優質優酬,適度拉開收入分配差距。

  三、考核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其中學校校長、書記由x區教育局負責績效考核和發放。

  四、考核程序

  1、學校績效考核工作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黨支部委員、工會主席、人事秘書、教導主任、總務主任組成。下設年級考核小組,由年級組長和兩名教研組長組成,年級組長任組長。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審議批準年級考核小組考核結果、仲裁教工考核申訴。年級考核小組根據學校考核方案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須經學校教代會通過,報錫山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2、績效工資的考核以年度為單位,做到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采用“每月考核、年度匯總”的方法分段進行。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于每年7月30日和12月31日前負責完成對每位教職工的績效考核工作,計算出每位教職工的績效考核總得分。每次績效考核結果向全體教職工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3、績效考核結果要作為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的依據,發放績效工資。對沒有履行崗位職責、沒有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師德方面存在問題或發生教學事故及其他違反學校教育教學要求的,可視情況減發其基礎性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具體方法按x文件執行)。減發部分從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或下一年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扣除。績效考核不合格,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4、績效考核結果要作為教職工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年度考核、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績效考核等次為不合格者需參加轉崗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期間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得申報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次連續兩年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轉崗或解聘。

  5、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或學校主管部門申訴。申訴期間原定結果不變。如果績效考核違反規定程序、存在打擊報復行為等,影響考核結果的,應當重新考核,變更考核結果。

  6、教職工因公執行支教、掛職鍛煉或其他特殊任務,應參加所在單位績效考核或年度考核,由學校對考核結果予以確認。

  五、考核方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

  學校對教工實行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不滿總分60%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x錫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人事局等部門關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細則的通知文件執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

  區級統籌的項目和標準:

  1、正職校長(書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全區統籌,標準為全區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2倍,正職書記為正職校長的90%,由區教育局考核后在年終一次性發放。

  2、班主任補貼:按每月300元/班(全年10月)按實際班級數統籌于教育局按月發放。學校負責每月考核(考核辦法附后),考核結果在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結算。

  校級統籌發放:非正職校長(書記)、學校中層職貼,骨干教師補貼、超工作量補貼、成果獎等合計提取校級統籌基金。

  1、非正職校長(書記)獎勵性績效工資:

  (1)副校長:副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為正職校長的.80%,由學校年終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發放。有學術榮譽的副校長,經考核合格,按照錫山區教育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退任校長書記:退任正職校長、書記按學校現任副校長的平均數發放,退任副校長,按學校現任中層正職的平均數發放,由學校在年終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發放。

  2、中層職貼:

  (1)中層正職經學校考核合格后發放職貼500元/月,全年12個月計算。

  (2)中層副職經學校考核合格后發放職貼400元/月,全年12個月計算。

  3、其他人員職貼:

  (1)年級組長、干事經學校考核合格后發放職貼350元/月,全年12個月計算。

  (2)教研大組長經學校考核合格后發放職貼為200元/月;教研組長經學校考核合格后發放職貼為100元/月。均按全年10個月計算。

  4、骨干教師補貼:

  (1)特級教師:經年度考核合格發放津貼600元/月,全年以10個月計算。

  (2)x名師:經年度考核合格發放津貼500元/月,全年以10個月計算。

  (3)x學科帶頭人:經年度考核合格發放津貼400元/月,全年以10個月計算。

  (4)x教學能手、錫山區學科帶頭人:經年度考核合格發放津貼300元/月,全年以10個月計算。

  (5)x教學新秀、錫山區教學能手:經年度考核合格發放津貼200元/月,全年以10個月計算。

  (6)錫山區教學新秀:經年度考核合格發放津貼100元/月,全年以10個月計算。

  (7)校級教學能手:經年度考核合格發放津貼50元/月,全年以10個月計算。

  (8)校級教學新秀:經評選,一次性獎勵500元。

  5、超工作量補貼:

  (1)因工作必須,由學校安排的節假日值班、加班,學校實行超工作量補貼每人每日30元(不屬于加班工資)。

  (2)因工作需要經教導處安排的代班主任、代課。代班主任每天10元/班(班主任代職費由原班主任補給,因公外出除外),代課5元/節。

  (3)超學校核定工作量的發放超工作量補貼。(超工作量由教師申報,考核組認定)

  6、教育教學成果獎:

  為激勵教師積極投身教改實踐、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扎實推進素質教育,學校設教育教學成果獎,給在專業研究、教改科研、指導學生方面取得成果的教師予以獎勵。所有成果獎都要通過教師本人在考核規定時間內申報,由考核組統一認定。

  (1)綜合、條線表彰獎:

  級別 綜合表彰 條線表彰 先進個人 先進集體成員 先進個人 先進集體成員

  全國 500 300 400 200

  省級 300 150 200 100

  市級 200 100 100 50

  區級 100 50 80 30

  鎮級 80 30 50 20

  校級 50 15 25 10

  注:政府、條線已發獎金或獎品,學校不再另發。不足標準部分由學校補足。

  (2)會課競賽獎: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優秀獎

  全國 400 300 200 100

  省級 300 200 100 80

  市級 200 100 80 50

  區級 100 80 50 30

  片級 80 50 30 20

  校級 50 30 20

  ◆教師在教育系統組織的技能大賽中獲獎的,與會課同樣獎勵。

  ◆在片級以上的專題教研活動(校際交流)中所上公開課參照相應二等獎兌現。

  (3)競賽輔導獎: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優秀獎

  全國 300 200 100 60

  省級 200 100 80 50

  市級 100 80 50 30

  區級 80 50 30 20

  片級 40 30 20 8

  校級 8 5 3

  ◆比賽必須是教育單位舉辦的,學校校長室批準,職能部門組織參加的。

  ◆同一個參賽項目,層層參賽按最高級別計發輔導獎。

  ◆同一個參賽項目,可由輔導者選擇單項或團體計獎方式,取高分計發輔導獎。

  ◆團體獎翻倍,10人以上(含)群體參加的競賽輔導獎,翻倍數值以參賽總人數與10的倍數值論定。

  ◆多人指導的項目所獲輔導獎,獎金多人分成。

  ◆非現場比賽的,最高按區級獎勵額計算,具體由考核小組認定。

  (4)科研論文獎:

  級別 獲獎、交流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全國 100 80 60

  省級 80 60 40

  市級 60 50 30

  區級 40 30 20

  ◆必須在教育行政部門或各級教育學會系統組織的評比活動中獲獎、交流才能計發科研論文獎。

  ◆同一級別的設計、案例、課件獲獎,獲獎金額減半。

  ◆在正式教育刊物發表的論文、設計、案例(20xx字以上),獲獎金額按同一級別一等獎翻倍。

  ◆同一篇文章多刊發表或獲獎,只享受最高一次科研論文獎。

  (5)課題結題獎

  級別 課題組長 核心成員 一般成員

  全國 400 200 100

  省級 300 150 75

  市級 200 100 50

  區級 100 50 25

  (6)教學質量均衡獎:

  ◆學年末語數英期終考試及格率達100%的,所任班級學科教師獎100元;

  ◆有明顯進步的學科教師獎100元;

  ◆班級語數英三門學科及格率達100%的班主任獎100元。

  (7)突出貢獻獎:學校對一年中作出特殊貢獻者,設突出貢獻獎,獎金金額5000元以內,每年末由個人申報,經考核組認定發放。

  (8)滿勤獎:全年無病事假、無遲到早退、無外出,享受滿勤獎。1—6月獎勵100元,7—12月獎勵100元。

  7、工齡補貼:

  工齡補貼每一年補貼40元。

  8、教職工考核:考核對象為全體教職員工。

  (1)教職工病事假:事假一天,不得考核獎100元;病假一天,不得考核獎60元,以此類推。病、事假兩天之內,能主動調上好課務的原則上減半扣發。教職工遲到、早退,每次不得考核獎30元。教職工每月可有一次不計入考核的外出假(每次不超過2小時,經級部主任同意,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當月超出的次數,每次不得考核獎30元。長病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2)學校工勤人員,考核合格享受教師考核獎的90%。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績效考核等次確定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獎勵性績效工資:

  ◆無論以何種理由、何種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或全年無故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

  ◆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經查證屬實的;

  ◆品行不良、行為有悖社會公德和教師職業道德,有失教師形象的;

  ◆不能妥善和家長溝通,訓斥家長并對學校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或由于失職,給學校、師生造成損害,有不良影響的;

  ◆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索取、收受家長財物,或擅自推銷教輔用書及其他物品,經查證屬實的;

  ◆開展有償家教或變相進行有償家教;或違反有關規定在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兼職,經查證屬實的;

  ◆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校利益的;

  ◆擅離崗位、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或發生安全事故,瞞報、緩報造成不良影響的。

  (4)新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見習期6個月以內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7——12個月減半發放,12個月考核定級后全額發放。

  學校按照區教育局核定的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用于發放當年教職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零余額。

  六、具體操作辦法

  (一)學校按照區教育局核定的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扣除區級統籌部分,扣除校級統籌部分,加上教職工病事假扣款部分,計算出余額。

  (二)將余額除以全體教職工考核總分(不含校長、副校長)得出分值。

  教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值×得分+相對應校級統籌-缺勤數

  (三)教育教學成果部分必須由教工填寫申報表,提供證書原件,經主管領導審核證明后交考核組認定。競賽活動必須是教育主管單位舉辦的,學校組織參加的。

  (四)在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中,副校長不得超過正職校長獎勵工資;中層干部不得超過副校長的獎勵工資。

  七、幾點說明

  1、方案未盡事宜按x、錫山區兩級政府文件和錫山區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

  2、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區教育局批準后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3、本方案的解釋權歸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如與上級政策法規相抵觸時作及時修改。

  4、本方案和考核細則為同一部分,同時執行。

  八、附件

  (1)x亭隆實驗小學校級領導績效考核表

  (2)x亭隆實驗小學中層干部績效考核表

  (3)x亭隆實驗小學年級組長績效考核表

  (4)x亭隆實驗小學教研大組長、教研組長績效考核表

  (5)x亭隆實驗小學骨干教師考核方案、考核表

  (6)x亭隆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表

  (7)x亭隆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評分表

  (8)x亭隆實驗小學班主任績效考核表

  (9)x亭隆實驗小學班主任績效評分標準

  (10)x亭隆實驗小學職工績效考核表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31

  一、指導思想:

  為建立公平競爭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年輕教師的迅速成長,挖掘教職工的創新潛能,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據《泰興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原則:

  1、以德為先、為人師表,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的精神,樹立我校教師的良好形象。

  2、獎勤罰懶、多勞多得,打破享樂主義、平均主義的思想,形成肯干要干的工作范圍。

  3、獎優罰劣、注重實績,激發比學趕超、爭先創優的熱情,促進教育事業的大力發展。

  4、規范實施、實事求是,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態度,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

  三、考核對象

  全體在編教師、職工。

  四、考核內容:

  考核從自身建設和履行崗位職責兩方面進行,主要包括師德師風、出勤履職、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爭先創優等。

  五、考核小組

  考核領導小組,有校長任組長,成員有: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總賬會計。領導小組下設考核工作小組,有常務副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小組成員包括教導處、教科室、政教處、總務處、安全辦等部門負責人以及三名教師代表。教師代表兼顧老、中、青不同年齡層次,有教師會選舉產生,一學年一選。

  六、考核辦法:

  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其中,教職工“個人自評”10分,“民主測評”30分,“學校考評”60分,分春秋兩學期進行,兩學期的考核得分各按50%計入年度考核總分。

  (一)個人自評,10分。教職工個人對一學期來的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自評打分,填寫相應考核表。

  (二)民主測評,30分,責任人:常務副校長。

  語數英專任教師按照低、中、高三個年級段分組進行民主測評。滿分30分,27分及以上為優秀,測評時優秀人數不超過20%,否則測評分無效。其他人員根據崗位特點,由學校組織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測評。

  (三)學校考評,分平時工作、教學實績、創先爭優三塊,基本分為60分,最后得分可超過60分。總負責:常務副校長。

  A、平時工作,1—7條,基本分為30分。

  1、師德師風,滿分10分,實行扣分制,負責人:常務副校長。

  教職工能嚴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具有較高的教師職業道德,優秀的思想品質,能樹立好教師的良好形象。經《橫垛小學教師師德考核細則(20xx修改稿)》評為合格及以上的得10分、基本合格的扣2分,不合格的不得分,且扣發其當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2、出勤履職,滿分5分,實行扣分制,牽頭人:常務副校長,負責人:各科室。

  教職工要嚴厲執行學校的考勤制度,嚴格遵守學校的工作紀律,自覺服從學校(含部門)工作分配,履行自身工作崗位職責的加5分。出現下列情況,從該項分值中扣除,可為負分。

  (1)不服從學校分配;工作上推諉扯皮的;視情況扣0.5-1分/每次。

  (2)未按學校要求完成相關工作的,如物資的上交、回收,資料、表冊上交,上課聽課、論文撰寫,泰微課、一師一優課等,不完成的一次扣1分;不按時的,一次扣0.5分。

  (3)出勤:

  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擅離課堂每次扣0.2分。(以檢查記錄為準)

  ②曠課1節扣0.5分,曠課曠職半天以上(含半天)扣2分/半天。

  ③學校組織的教師集會、政治業務學習、校本培訓、集體備課、升旗儀式、大課間等活動遲到早退每次扣0.1分,請假一次扣0.1分(天災人禍除外),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④上午、中午、夕會督班缺席一次扣0.1分。(以檢查記錄為準)

  ⑤事假、病假、產假等按《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明確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請銷假的相關規定(試行)》和《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請假制度》執行。

  ⑥公假人員外出,必須自行安排好課務,并報教導處備案,未安排好的扣0.5分/次。

  ⑦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課后服務工作,如經學校分工,但仍不參加的,按其分工需服務的次數扣發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次扣20元,年底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中一次性扣除)。擔任了課后服務工作的,有公私假時均要自行協調好督班事宜,否則,按20元/次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3、工作量,基本分10分,實行加減分制,可超過10分,負責人:常務副校長。

  (1)基本工作量(四舍五入):

  ①教學崗位:根據《市教育局關于明確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工作量指導標準的通知(試行)》文件精神,教學人員周課時數達到下列節數的,得10分,未達到的扣0.2分/節。

  語文、數學、英語學科12節,道德與法治、科學、體育及其他專職學科16節。

  副校長和中層干部占同學科專任教師周課時數的1/2;中層副職占同學科專任教師周課時數的2/3。

  教研組長占同學科專任教師周課時數的5/6;備課組長占同學科專任教師周課時數的11/12。

  ②管理崗位:能按學校的分工,完成分管工作的得10分。(專職)

  ③教輔(工勤)崗位:能按學校的分工,完成學校所分配工作的得6分。

  (2)超額工作量:

  ①教學崗位(可累計加分):

  周課時數超過基本工作量的,每超一節另加0.5分。男55周歲(女50周歲)及以上擔任專職術科教學的另加0.5分,擔任語數英學科教學的再加1分。

  ②管理崗位:

  中層及以上干部兼任跨職中層崗位的另加0.8分,兼任教研組長的另加0.6分,兼任備課組長的另加0.4分;教研組長兼任備課組長的另加0.4分;支部委員另加0.3分。(可累計加分)

  工會主席、副主席另加1分,工會委員另加0.5分,工會專門委員會委員另加0.2分。(不累計,按最高分計)

  ③教輔(工勤)崗位:

  負責圖書室、閱覽室的`另加2分,負責其他各功能室或其他教輔、工勤崗位的另加0.3分。(專職除外)

  ④課后服務:參與學校課后服務的(領取了課后服務費的不再加分)加0.05分/次。

  說明:上述各項,未認真履職的不加分(以日常記錄或臨時督查記錄為準)。

  (3)臨時工作量(以學校日常記錄為準):

  由學校安排的臨時代課、輔導、校報編輯、加班或節假日值班等臨時性工作的,每次酌情加0.05—0.5分。(中層干部職責范圍內的除外)

  (4)個人工作量得分=基本工作量+超額工作量+臨時工作量。

  4、學識提高,此項實行扣分制,負責人:教學副校長

  按上級規定完成學歷提升學習或繼續教育,未完成者扣0.5分/年。

  5、教育工作,即班主任工作,含少先隊、學生資助、關工委、科技等,實行加減分制。牽頭人:德育副校長,負責人:政教處、安全辦、資助辦等。

  根據《泰興市橫垛小學優秀班級(班主任)評比細則20xx修改稿》、《泰興市橫垛小學少先隊工作單項考核細則》和《泰興市橫垛小學安全工作單項考核細則》和其它工作分學期對班主任工作進行單獨考核。得分位列全校前1—5名的為優秀,每學期獎100元。(獎金從全體班主任的績效總額中提留)。

  6、安全工作(所有教師),牽頭人:安全副校長,負責人:安全辦。

  認真履行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對學生加強校內安全教育,如發生跌傷、流血、骨折、出走等安全事件,能自行處理好,無任何后果的,扣當事教師1分;不能自行處理,造成后果,上交到學校處理的,酌情扣當事教師2-10分。(以檢查記載為準)情節特別嚴重的,除扣10分外,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本學年(年度)不得評為優秀教師,師德和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并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7、教學常規,基本分5分,實行加減分制,牽頭人:教學副校長,負責人:教導處。

  (1)語數英學科:每人基本分5分,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備、講、改、輔、聽、學等教學常規檢查一次。被檢查人員按低、中、高年級段的不同學科分組考核,優秀每次加0.5分(優秀人數不超過20%),良好每次加0.2分,合格不扣分,不合格每次扣0.5分。(得分依據教導處的檢查記載。)

  (2)專職術科教學:每人基本分4分,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備、講、輔、聽、學等教學常規檢查一次。優秀每次加0.5分(優秀人數不超過20%),良好每次加0.2分,合格不扣分,不合格每次扣0.5分。(得分依據教導處的檢查記載。)

  (3)專職教輔、工勤人員及其他特殊崗位:每人基本分3分,工作效率高、主動性強、有創新、有特色的,經考核領導小組認定,在基本分的基礎上酌情加0.5至1分。工作上推諉扯皮、拖拖拉拉,且完成質量不高的,在基本分的基礎上酌情扣1-3分,不能能按學校要求,完成份內工作的,扣除基本分。

  B、工作業績(8—9條,基本分30分,實行加減分制,此項可超過30分):

  8、教學工作,牽頭人:教學副校長,負責人:教導處。

  見《泰興市橫垛小學教學實績單項考核細則》。

  9教輔(工勤)工作,負責人:常務副校長。

  經考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優秀得29分,良好得23分,合格得17分,基本合格加11分。

  C、爭先創優(10—12條,實行加減分制。):

  10、教科研工作,牽頭人:教學副校長,負責人:教科室。

  見《泰興市橫垛小學教科研單項考核細則》。

  11、專業性榮譽,牽頭人:教學副校長,負責人:教科室。

  省特級教師后備人才、泰州市名教師得3分;泰興名教師、泰州學科帶頭人得2分;泰興學科帶頭人、泰州市教學能手得1.5分;泰興教學能手、泰州市教壇新秀得1分;泰興市教壇新秀得0.5分。(按最高項一次計分,不重復計分。)

  12、指導培養教師,牽頭人:教學副校長,負責人:教科室。

  經學校認定的師徒結對,師傅的工作得到徒弟認可的,徒弟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的成績的(以材料為準),師傅分享一半。

  七、考核結果的應用。

  1、臨時工作量不計入教職工年度考核總分,但列入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2、年度考核等次的確定。根據年度考核總分,按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年度考核等次(適當兼顧不同崗位),優秀等次的須積極參加了學校課后服務工作,且在兩次語數英期末檢測中取得一優一良或以上等次;專職術科的指導的學生須在泰興市級體藝比賽中榮獲一等獎一次(二等獎兩次)或泰州市級體藝比賽中榮獲三等獎一次或榮獲泰興市級及以上團體獎項。

  3、由年度考核等次,確定教師崗位年度考核。

  4、根據考核得分折算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額。

  (1)基本獎:從全體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按人均提留1000元后,平均分配。

  (2)考核獎:

  人均提留的1000元,作為學校考核獎總額,根據各人考核分,按ABCD四組分別進行考核,折算出各人相應的考核獎。

  A組:原則上為教齡不滿10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20xx元以內;

  B組:原則上為教齡10年—19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1000元以內;

  C組:原則上為教齡20年—29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400元以內;

  D組:原則上為教齡超過30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200元以內。

  說明:在每年的10月15日前,下一組的教師可自愿申請到上一組。如:B組教師可自愿申請到A組,但A組教師不可自愿申請到B組。

  上述二項匯總,即為教職工本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額。

  5、本考核得分適用于教職工獎勵性補貼發放考核。

  八、一票否決項目:

  教職工中如出現下列情況者,實行一票否決制,年度考核直接確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扣發或不參與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①師德考核不合格的;

  ②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擅自征訂教輔材料的,經查實的;

  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④非法參與越級或群體上訪,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

  ⑤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⑥學校安排的課務拒不執行的;

  ⑦影響學校和諧穩定,破壞學校發展,經查屬實的;⑧其它違法違紀行為被查處的。

  九、癌癥病人、重癥精神病人及其它重大疑難絕癥病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教職工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擔任了專職管理崗位,本人工作表現和業績經考核小組認定為優秀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教職工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經教育局備案的借出人員按市局文件規定執行。

  十、本辦法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集體修改,20xx年8月13日校務會討論通過,20xx年8月13日——20xx年8月19日進行了校內公示,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由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有領導小組討論解決。

  十一、本辦法實施過程中如與上級有關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則以上級文件為準;如上級頒布有關新文件,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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