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中學中考獎勵方案(精選5篇)
初級中學中考獎勵方案 篇1
本獎勵方案由四部分組成:一是單科綜合成績市名次獎,二是班集體成果獎,三是藝體重中獎,四微機教師學生過關獎。
一、單科綜合成績市名次獎
按各學科市名次(全市44個單位),全市第一名獎800元,第二名7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500元,之后每下降一個名次,少獎10元。
二、班集體成果獎
根據各班重中上線人數(含藝體重中)、前7500名上線人數,按照重中每上線一人獎勵40元、前7500名每上線一人獎勵30元的辦法獎勵到班級集體,首先獎勵班主任抽取10%,剩余的再根據中考各學科的工作量權重分配,教多個班的,參與每個班的分配。分配比例:語數英0.5,理化0.333,史政地生0.25;地理生物按6個班政史總額平均到1個班,再按所教班數分配。
三、藝體重中獎
按考取重中人數,對音體美專任教師進行獎勵,考取藝體重中每人獎勵150元,直接獎勵到專任教師。
四、微機教師學生過關獎
謝金輝獎200元。
備注:
1、因沒考理化生實驗,取消了07年理化生實驗教師、實驗員每人30元的`決定。
2、教導主任1人、負責畢業班的校委會1人,級部主任1人各抽獎金200元。
初級中學中考獎勵方案 篇2
為加強宣傳報道工作,進一步調動全校師生員工參與宣傳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做好對外宣傳報道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范圍
凡正面宣傳報道我校教學科研成果、學校管理、改革發展、文化建設、先進典型、先進經驗等方面的報道文章或圖片(不含廣告、論文、內容不真實的報道),一經國家、省、市級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重點新聞網站、司法行政系統相關刊物等新聞媒體采用,均給予獎勵。
二、獎勵標準
被不同級別新聞單位采用(附表),按以下標準執行:
(一)被國家級綜合媒體采用(電視臺、網站、報紙),每篇獎勵1000元;
(二)被省級主要新聞媒體采用(電視臺、網站、報紙),每篇獎勵700元;
(三)被市級主要新聞媒體采用(電視臺、網站、報紙),每篇獎勵500元;
(四)被縣級主要新聞媒體采用(電視臺、網站、報紙),每篇獎勵200元;
(五)對宣傳效果好、得到上級主管部門認可或被其他主流媒體轉載的的`稿件另外嘉獎,獎勵標準在原基礎上加1倍給予獎勵。
三、成果認定
(一)稿件發布后,由撰稿部門或個人攜帶刊登有報道信息的報刊,或電臺、電視臺采用通知單,或網站截圖和鏈接網址,及時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二)新聞報道的規格、性質及宣傳效果由辦公室審核確定。
(三)學校按報道數量、級別、宣傳效果在年底進行集中獎勵。
(四)同一篇報道被不同級別新聞單位采用或轉載,按最高級別新聞單位獎勵。
四、本辦法自下發之日執行。
初級中學中考獎勵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全面提升初中的教育教學質量,為了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求學的要求,為了把初中做成精品,為了調動每一位畢業班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使畢業班的優秀率、八科(含體育)一次性合格率、及格率在原有基礎上得到大幅度提高,力爭我校中考綜合排名較上一年度大幅提升,特制定如下中考獎勵方案。
二、任務劃分
1、班級任務:
班級
一中實驗班分數線
一中普通班分數線
普高線最低建檔線
備注
三、獎勵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大力推導教師之間的團結協作,同時又鼓勵教師拔尖,講究效率,兼顧公平。
2、堅持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原則,中考基本獎勵與一中實驗班拔尖考試獎勵相并存。中考突出達一中線人數,突出八科(含體育)一次性合格率的整體效果,突出分班達標。
四、獎勵依據
1、以市教科局公布的xx年初中畢業會考成績為準。
2、以市教育局基教科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為準。
五、獎勵辦法
1、全縣綜合排名獎勵(按全市各學校成績統計表上的為準)
中考綜合排名進入全縣第十名不另獎年級組,第九名獎年級組3000元,第八名獎年級組5000元,第七名獎年級組10000元,第六名獎年級組15000元,第五名獎年級組20000元,以此類推進行獎勵。
2完成指標獎勵:
(1)班級獎3000元,班主任先提取160元再進行分配,語、數、外三科教師每科獎勵480元,物理教師獎勵320元,化學獎勵280元,文綜科目老師各獎300元,體育老師獎200元。
(2)全年級達一中實驗班、普通班、普高線(特指普班達線)人數超過基本指標,每超過2人,獎年級組1000、800、500元。
(3)未完成指標,學校酌情處理。
3、參加一中實驗班考試,每超錄取錄取1人獎年級組1000元。(分配獎金時重點考慮班主任、所考科目的任課老師和體育老師)。
4、目標管理獎:
完成指標,獎九年級主管領導800元,獎年級組長500元、班主任300元。
5、科單獲全縣前六名:
中考科目優秀率或及格率進入全縣學校排名前六名另設單科獎勵。獎勵辦法:第六名獎任課老師300元,第五名獎400元,第四名獎600元,第三名獎800元,第二名獎100元,第一名獎20__元。
6、當年級組完成基本升學指標但某班未完成指標,或年級組未完成基本指但班級完成了指標,由學校及年紀組根據本方案,在具體分配辦法中確定標準。
初級中學中考獎勵方案 篇4
一、獎勵對象及基本條件
1.獎勵對象
全市普通高中、市屬中等職業學校(含各區中等職業學校和市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品學兼優的在校學生。
2.申請獎學金的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道德品質優良;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執行中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生活儉樸;
(3)積極參加體育鍛煉;
(4)學業優秀,在校成績名列前茅,受到公認;
(5)綜合素質較高,全面發展。
各區、高中階段學校可按照申請高中獎學金的基本條件及本區、校實際,制定具體的綜合測評辦法,對申請高中獎學金的學生進行考核、測評。
二、獎學金等次、標準及名額分配
20xx-20xx年度,全市高中階段學校獎學金總名額為1400名,分為三個等級,其中,一等獎學金300名,標準為每人1000元;二等獎學金500名,標準為每人800元;三等獎學金600名,標準為每人500元。
市教育局、市財政局根據各區所屬高中階段學校、局直屬普通高中學校以及市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在校學生人數,確定獎學金的推薦名額;各區按照市確定的高中獎學金推薦名額,確定各學校獎學金的推薦名額,對省級示范高中、招收“宏志班”的高中、體育藝術特色高中以及部級重點職業技術學校應適當傾斜。
具體獎學金名額分配見附表。
三、評審程序及日程安排
1.評審程序
(1)各學校要認真搞好宣傳發動工作,組織全體師生學習《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x市高中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武教財〔20xx〕23號)和本實施方案精神以及本區、校制訂的綜合測評辦法,并將市、區教育局下達給本校獎學金推薦名額及申請獎學金的.基本條件進行公告,做到人人知曉;
(2)學校根據高中獎學金申請的基本條件,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提出申請,并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個人申請材料;
(3)學校按照《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x市高中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武教財〔20xx〕23號)和本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以及區、校制訂的測評辦法組織考核、評審工作;
(4)學校按照市、區下達的名額進行等額推薦,并將推薦學生的名單在學校公示三天。經公示無異議后,被推薦的學生認真填寫《x市人民政府高中獎學金申請表》(一式二份)。各學校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于6月30日前,將被推薦學生的《x市人民政府高中獎學金申請表》及學生名單分別上報區教育局基(中)教科、職教科。局直屬普通高中學校和市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分別直接上報市教育局基教處、職成教處;
(5)各區教育局對申請獎學金學生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同時,按文件要求填寫本區《20xx-200年度獲高中獎學金學生名單備案表》,并于7月5日前分別上報市教育局基教處、職成教處(《20xx-200年度獲高中獎學金學生名單備案表》要同時交Excel格式電子稿,基教處:x;職成教處:x;
(6)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組織評審組,對各區教育局、局直屬普通高中學校和市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審核推薦的學生材料進行復核和審批,并于7月10日前,將擬獲高中獎學金的學生名單在x市教育局政務網公示一周;
(7)公示無異議后,市教育局將獲得高中獎學金的學生名單通知各區教育局、局直屬普通高中學校和市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如有學生不符合獎勵條件的,所推薦的學校不再補充推薦其他學生,結余獎勵資金轉入下年度統籌使用。
(8)獲得獎學金學生的《x市人民政府高中獎學金申請表》由所就讀學校留存一份,另一份裝入學生本人檔案。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留存《20xx-200年度獲高中獎學金學生名單備案表》。
四、高中獎學金的發放
市教育局會同市財政局將高中獎學金撥付給各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和市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后,各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發放給獲獎學生。
五、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按照工作程序和規定時間,作好獎學金推薦、評審工作。
2.高中獎學金推薦、評審工作實行公示制,各學校在向市、區教育局報送推薦名單及有關材料之前,應按要求將推薦名單向全校師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風,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初級中學中考獎勵方案 篇5
為切實規范辦學行為,完善評價獎勵制度,充分發揮評價、獎勵的診斷、導向、激勵功能,進一步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努力提升我市教育發展水平,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為指導,以全面提升教學質量為核心,以優化教學流程管理為手段,以提升教學研究實效為基石,進一步深化教學改革,加強教學研究,不斷推動我市教育事業優質、均衡、高位發展。
二、獎勵的項目、依據和標準
(一)質量獎
1.高考質量獎
以學校前一屆上線情況、本屆畢業生生源基礎和一、二本實際上線人數(以招生辦認定的數據為準)為依據對學校進行獎勵。①一批本科每上線1人,獎勵200元、二批本科每上線1人,獎勵100元;②以我局劃定的優質生源情況為基數,一、二批本科上線人數每超過1人,獎勵1000元;③清華、北大每錄取一名,高中學校獎勵5萬元,選送的初中、小學各獎勵1萬元;④參加學科奧賽,獲省級一等獎,每1人次獎勵學校5000元,獲部級二等獎及以上,每1人次獎勵1萬元。
2.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質量獎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質量獎按正考合格率對學校進行獎勵,進入全省同類學校前10%的學校獎勵10000元;進入湘潭市同類學校前兩位的,獎勵5000元(不重復獎勵)。
3.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質量獎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質量獎以普通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質量綜合評價方案、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體育測試和優質生源貢獻量為依據對學校進行獎勵。
①綜合評價質量獎。普通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質量綜合評價分鄉鎮辦中心學校、民辦市直初中、學校學生人數在210人以上的農村初中學校、學校學生人數在210人以下的農村初中學校4個類別分別確定一定比例進行獎勵。一等獎獎10000元,二等獎獎5000元。
②綜合評價提高獎。在普通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質量綜合評價中,中心學校提高5個名次,初中學校提高30個名次,獎勵5000元。
③優質生源獎。初中畢業學業考試鄉鎮辦前500名、市直民辦前500名,且在湘鄉就讀高中,按每生500元標準對生源學校進行獎勵。
4.小學質量檢測獎
在全市義務教育階段期末質量檢測中,按各學校檢測學科生均分、合格率、優秀率進行綜合評價,分市直城區和農村鄉鎮兩個系列對學校進行獎勵,鄉鎮前三名的中心學校獎勵5000元,第四至第六名的中心學校獎勵3000元。市直城區第一名獎勵5000元,第二名獎勵3000元。
(二)教學教研成果獎
以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統一評價結果和教育教學質量為依據進行評價和獎勵。
1.基礎教育獎勵基金獎。分小學、初中、高中三個類別,每年獎勵12名,獎勵標準每人5000元。其產生辦法是:小學以我局及湘潭市組織的質量檢測和學校常規管理為依據,由中心學校(市直以學校為單位)推薦,我局考核認定;初中以同一科連續三年在初中畢業學業考試中獲全市一等獎的對象(當年連續三年獲獎人數不足的情況下,考慮同一科連續三屆獲一等獎教師)中產生,并有論文(評獎年限內)或成果在湘鄉市級以上獲獎,由中心學校(或學校)推薦,我局考核認定;高中根據學考、高考和學校常規管理情況,學校推薦,我局考核認定。
2.基礎教育改革課題成果獎。本項獎勵每三年一屆,由我局統一組織,逐級評審,獎勵標準:一等獎獎勵1200元;二等獎獎勵1000元;三等獎獎勵800元。
3.藝體成果獎。在湘潭市中小學“藝術百佳”評選中,榮獲“藝術百佳”稱號的學生,按每生200元標準對學校進行獎勵。在湘潭市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上,榮獲團體前六名的學校分別給予獎勵,團體第一名獎1000元,第二至三名獎800元,第四至六名獎500元。由我局委派代表湘鄉參加湖南省和湘潭市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大型文藝競賽活動,獲一等獎的獎3000元,獲二等獎的.獎20__元,獲三等獎的獎1000元。
(三)教育教學管理獎
1.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在各中小學中每年評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先進單位15個,每個單位獎500元。
2.義務教育階段控流保學工作先進單位。根據各鄉鎮辦的義務教育階段輟學率,每年評選控流保學工作先進單位8個,每個單位獎500元。
3.教學指導工作先進單位。獎勵在每年高考、學考、中考指導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每個單位獎3000元。
三、獎勵的控制條件
1.凡出現亂收費、節假日成建制補課、違法生育、超計劃大班額、安全責任事故等問題的,取消相應單位教育教學管理獎參評資格。
2.在我局組織的學生考試和質量檢測中,因組織管理不到位出現大面積舞弊(集體舞弊)、弄虛作假、試卷泄密等問題,經查屬實的,除取消其綜合評獎資格外,還取消對應內容的參評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