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養老床位實施方案(精選11篇)
家庭養老床位實施方案 篇1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民政廳關于印發的通知》(浙民辦〔20xx〕166號)及《紹興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要求,探索建立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專業化照護模式,現就全區開展家庭養老床位試點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探索家庭養老扶持政策,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通過家庭養老床位試點,促進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養老服務機構與家庭養老的融合互聯,使居家老年人特別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家也能享受專業的養老服務。同時,建立健全家庭養老床位、家庭病床與機構養老床位之間有序互轉的評估、運行和監管機制,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屬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實施范圍
越城區轄區。
三、試點任務
試點期間,全區建成家庭養老床位不少于200張。
四、試點內容
(一)服務對象。家庭養老床位是指根據居家老年人的基本服務需求,通過對老年人家庭進行必要的適老化改造,由第三方服務機構在老人家庭中提供專業養老服務。家庭養老床位主要面向具有越城區戶籍且實際在越城區居住的,年滿60周歲以上,有實際需求的老年人。具體分為以下四類:
1.低保、低保邊緣家庭,且經能力評估達到中、重度失能的老年人。
2.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且經能力評估達到中、重度失能老年人。
3.80周歲以上高齡老年人。
4.其他有需求并經評估的老年人。
(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指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且已列為衛生健康部門“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對象”)
(二)服務原則。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應統一評估、統一協議、統一服務流程、統一人員調度,服務內容按需選擇,納入信息化系統平臺管理,并接受民政部門監督指導。
(三)服務主體。服務主體由區民政局根據工作實際,按規定流程確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必須為依法登記成立并具備相應服務資質且在浙江省內開展養老護理服務,具備醫療功能或與周邊醫療機構簽約合作的養老服務機構、示范型居養中心、康養聯合體。
2.具備開展家庭養老床位管理、服務、監督和評價功能的信息化系統、平臺。
3.具備與服務匹配的專業團隊,服務人員的構成包括:執業醫生、康復師、護理員等。
4.近兩年內未納入社會失信名單、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體信訪事件。
5.具備進行適老化改造評估的資質及適老化改造的能力。
(四)建設要求。服務主體應當根據老年人照護需求和居住空間條件,經與老年人及其家屬協商后,按需設置以下設施設備,為開展生活照料、體征監測、康復訓練、呼叫響應等服務提供硬件與技術支持:
1.以臥室為中心,對老年人居家環境進行必要的適老化改造;
2.以照護床位為中心,配置照護服務所需的離床感應、體征監測、緊急呼叫等基本智能設備以及必要的康復器具(見附件1)。
(五)服務項目。服務主體對家庭養老床位實行每天24小時動態管理和遠程監護,實時掌握服務對象情況,并參照養老機構的管理和服務標準,對符合條件的服務對象,按照評估結果實施分類照護,其中自理及輕度失能老人每月累計服務時長不少于6小時;中、重度失能老人每月累計服務時長不少于30小時,其中醫護人員每1周應至少上門服務1次(服務套餐內容詳見附件2、3、4)。
五、申辦流程
(一)自愿申請。老年人或家屬攜帶老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地村(社)提出申請,填寫越城區家庭養老床位建設申請表,村(社)完成初審后報街道審核,民政審定通過后,將相關信息匯總至服務主體。
(二)評估定級。服務主體按照《老年人評估工作規范》(DB3306)對申請對象的身體情況、家庭適老化情況進行評估,確定失能等級和適老化改造方案,出具照護計劃書,并與老年人及其家屬商定。
(三)簽訂協議。服務主體和老年人家庭根據適老化改造方案和照護計劃,選擇服務包套餐或者參考服務項目清單自由組合確定項目和收費標準,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合同,首次簽訂協議應不少于6個月。
(四)改造安裝。服務主體對老年人家庭進行必要的適老化改造和智能輔助設備安裝。
(五)實施服務。服務主體根據協議提供家庭照護服務。
(六)跟蹤調整。服務主體應定期監測老年人身體機能,及時更新健康檔案,根據老年人身體狀況的變化,及時調整照護計劃。如有調整,應重新進行申請。
(七)互轉互認。根據服務對象及家屬意愿,可以在家庭養老床位、家庭病床和養老服務機構床位之間實行互轉,老年人能力評估結果在家庭養老床位和養老服務機構床位之間實行互認,醫療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便利。
六、保障政策
(一)建設補助標準及申請
1、補助標準。經鎮街驗收合格的試點家庭養老床位,可享受建設補助。根據適老化改造內容、智能化設施安裝等內容按照每張床位不超過20__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每位老人限補一次,按實際結算。
2、補助申請。開展服務滿2個月后,服務主體向試點街道遞交申請,提供每位服務對象的服務協議、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投入清單、投入憑證等材料,區民政局審核后,給予50%的建設補助;服務開展滿5個月,根據滿意度調查結果,給予剩余的建設補助。
(二)護理補貼標準及申請
1、補貼標準。對于低保、低保邊緣且經能力評估達到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的護理補貼,由政府保障,每月不超過1000元;其他對象由政府補貼30%且最高不超過300元。已享受殘疾人護理補貼的老年人,不享受家庭養老床位補貼。
2、補貼申請。一季度申請一次,服務數據截止時間為每季度最后月份底,由服務主體向區民政局提出申請,經鎮街對服務情況進行評估,對評估后老人滿意率達90%以上的,區民政局通過審核發放補助。
七、工作步驟
越城區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試點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啟動準備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30日)。結合越城實際,起草試點工作方案,并進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內容的調研論證,向各鎮街、區級有關部門(單位)書面征求意見,同時在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提請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時做好招投標工作,確定承接單位,為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奠定基礎。
(二)啟動建設階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村(社區)、鎮(街道)做好服務對象申請工作,服務主體開展評估工作,出具養老服務計劃書,并對確定的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設,建成不少于200張家庭養老床位。
(三)運行服務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服務主體按照雙方簽訂的服務協議提供專業服務,民政部門與衛健部門加強醫養有機融合探索,建立隨機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并對項目完成情況進行梳理匯總,認真總結經驗和成效,形成總結報告和工作成果。
八、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相關部門及各鎮(街道)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配合承接的養老服務機構,認真做好建床對象摸排、動員和政策解釋工作,切實把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試點作為破解當前居家養老服務領域的痛點和難點、提升老年人獲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穩妥有序推進,確保圓滿完成試點任務。
(二)強化醫養融合。民政部門要主動加強與衛生健康部門的協調對接,進一步在醫養有機融合上加強探索。對符合住院條件、需要連續治療,但到醫療機構住院有困難,需醫護人員上門提供服務的建床對象,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其家中設立家庭病床,并指定醫護人員定期查床、治療、護理,真正實現機制互通、標準互認、資源互享。同時,衛健部門要為建床老人就醫開通綠色通道,確保建床老人及時、便捷就醫。
(三)強化日常監管。鎮(街)要加強對家庭養老床位服務質效的實地監測,定期上門巡訪,聽取對服務主體意見建議。民政、財政、衛健要建立健全多部門線上線下雙隨機的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對試點床位開展多種形式的跟蹤、檢查、抽查、評估,并將檢查結果與經費補助掛鉤,強化補助資金績效管理。財政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定期檢查資金使用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
家庭養老床位實施方案 篇2
為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進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按照民政部、財政部關于開展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的相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20xx年2月底前,我縣縣域內符合條件的60周歲(含60歲)以上經濟困難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設家庭養老床位和提供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實現全覆蓋。
二、工作內容
(一)家庭養老床位。根據老年人居家養老需求,對老年人住所進行地面、臥室、如廁洗浴設備、物理環境等方面的適老化改造,配備網絡連接、緊急呼叫、活動監測等智能化設備,并針對老年人身體狀況配備助行、助餐、助穿、如廁、助浴、感知類老年用品。
(二)居家養老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潔、助行、助浴、助醫、康復、巡訪、關愛等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并明確發展目標、惠及人群、服務內容、質量監管等。
三、工作要求
(一)服務對象
具有惠民縣戶籍且在戶籍區域范圍長期居住的,經評定為失能、部分失能的經濟困難老年人,對該部分人群實現全覆蓋。已享受居家適老化改造補助的老年人家庭,只進行智能化改造。已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不得重復享受購買服務。服務機構可延伸服務,為有需求的社會老年人提供有償服務。
本項目對服務對象不具有強制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根據自身實際需求自愿申請。服務對象實行動態管理,經過評估符合要求的新增服務對象按年納入,因去世、戶籍遷移、條件改變等不符合要求的核減服務對象按月減退,由縣民政局組織服務機構實施。
(二)服務機構
1.依法登記具備相應服務資質的養老服務機構,應具備專業服務團隊及運營管理能力,兩年內未納入社會失信名單、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體信訪事件。
2.服務機構內部設置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或與基層衛生醫療機構簽訂醫療合作協議,能夠為家庭養老床位服務對象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鼓勵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定點機構。
3.有可以上門提供照護服務的專業團隊,包括但不限于養老護理員、康復治療師或其他醫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等團隊,且人員均符合行業要求并具備相關資質。服務機構應當與其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并為所有上門服務人員購買責任保險。
4.配有家庭養老床位管理和服務信息化系統,具備接入縣級民政部門信息平臺的功能,并設立24小時服務熱線,系統運行需納入縣級養老服務信息平臺監管范圍。符合上述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向縣民政局提出申請,縣民政局應采取公開招標等方式,公開公平公正組織開展服務機構遴選工作。
(三)床位建設和服務內容
1.根據老年人照護需求,對居住環境的衛生間、浴室、臥室、客廳等關鍵部位進行必要的改造,配置必要設施器具,滿足失能、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基本養老服務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設置護理床、康復器具、呼叫器等必要的設施設備,為開展生活照料、體征監測、康復訓練、呼叫響應等服務提供硬件與技術支持。
2.安裝必要的網絡信息服務系統和電子信息服務設備,能通過互聯網、物聯網與提供服務的照護機構實現呼叫應答、信息傳輸、服務監控監督和預警處置。提供服務的機構應在收到呼叫、預警后及時到達老人家中,妥善進行處置(原則上城區15分鐘、農村地區30分鐘)。
3.能通過智能床、智能床墊、智能穿戴等設施設備遠程監測老年人生命健康體征數據,建立電子健康檔案,實行每天24小時動態管理和遠程監護,并能基于數據收集分析。
4.能按照服務協議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等上門服務和24小時緊急服務等,服務信息在縣級信息平臺有詳細記錄。服務機構應為服務對象制定風險預案,服務前做好各項服務安全預案與事項告知,并對上門服務團隊和服務質量持續進行評估,定期開展老年人及其家屬滿意度調查。
(四)辦理流程
1.評估。申請設立家庭養老床位和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經濟困難老年人,由縣民政局組織相關專業機構統一對其身體狀況進行評估。
2.申請。經評估后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向所在鎮(街道)提出設立家庭養老床位和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申請。服務機構根據老年人能力評估結果,結合老年人家庭照護狀況,與老年人及家屬協商確定家庭養老床位改造項目和照護計劃。
3.公示。加強對家庭養老床位及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政策、標準和對象等有關信息的公示、公開,各村(居)設置公告欄,及時公示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床位建設、購買服務等內容。
4.簽約。服務機構和服務對象對建設內容、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服務價格等達成一致后簽訂服務協議(首次簽訂合同不低于12個月),協議由縣民政局、鎮(街道)、服務機構、服務對象四方共同簽訂。
5.改造。服務機構對老年人家庭進行必要改造,安裝相應設施設備,與縣級養老服務平臺進行數據對接,納入平臺監管。
6.服務。服務機構按照養老機構日常收住老年人的流程,為簽約老年人辦理家庭養老床位登記手續,建立服務檔案。服務機構根據服務計劃派出相關工種專業人員,組成服務團隊,為簽約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上門服務。
(五)驗收
服務機構在提供服務滿1個月后,向縣民政局提交驗收申請及家庭養老床位服務合同、建設投入清單、服務數據信息清單等資料,由縣民政局組織鎮(街道)、村(居)等共同入戶驗收認定。驗收通過后,相關信息錄入縣級養老信息平臺。
(六)變更及終止
因簽約服務對象住院、變更居住地、去世等原因,服務無法繼續開展的,根據合同約定或協商一致后解除合同,并在5個工作日內對縣級養老服務平臺相關信息進行變更。服務機構被職能部門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關停、無法繼續提供養老服務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重新申請,縣民政局應及時提供幫助。
四、項目運行保障
(一)家庭養老床位建設達標的,根據居家適老化改造內容、設施設備安裝和維護等按照不高于3000元/床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居家養老服務按照不低于2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二)項目的實施,包括老年人信息采集、能力評估、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和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各鎮(街道)要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同時,各鎮(街道)為第三方服務機構無償提供養老服務用房,綜合利用社區養老用房、農村幸福院、孝善食堂等設施作為服務站點,根據老人分布情況,合理布點,有效開展養老服務。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1月)
1.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結合市民政局方案,部署我縣家庭養老床位和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積極組織鎮(街道)、村(居)開展宣傳,增強項目的社會知曉率和影響力。
2.確定服務實施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開招投標等方式,做好對有資質的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機構、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能力評估機構、搭建智慧養老平臺機構等第三方機構的選定工作。
3.開展老年人能力評估。要按照《老年人能力評估》(MZ/T039—20xx)標準對老年人身體狀況進行評估,作出能力等級判定,根據能力等級評估結果,確定服務對象并簽約,按照服務需求初步確定服務項目。
(二)啟動實施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
1.完善縣級養老信息平臺。指導服務機構將服務老年人基礎信息、服務機構信息、評估機構信息、床位信息、設備信息(含適老化及智能設備)、服務協議、服務數據、床位認定結果等錄入本機構平臺,并納入縣級平臺統一監管。
2.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服務機構按照《老年人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建議清單》,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經常活動的居家場所進行必要的適老化與信息化改造。服務收費標準由服務機構自主合理定價,主動公示,并在服務協議中予以明確。
3.開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服務機構根據《居家養老上門服務指導清單》中的簽約服務項目,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潔、助行、助浴、助醫、康復、巡訪、關愛等專業服務。
(三)考核評價階段(20xx年2月)
將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和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組織實施情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資金使用情況、亮點成果等形成工作總結報市民政局。同時做好迎接市民政局對我縣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和居家養老上門服務試點評估工作。
家庭養老床位實施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發展智慧養老事業和產業的實施意見》(淮府辦〔20xx〕45號)和《淮南市20xx年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辦法》淮民〔20xx〕44號文件要求,按照區民政局《關于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建設試點的通知》,現根據街道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堅持需求導向、專業支持、家庭參與的基本原則,有序推進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推動將專業養老服務延伸到老年人床邊,讓老年人在家享受專業化的照護服務,不斷提升居家養老服務發展質量。
二、試點期限與范圍
試點周期為一年,試點范圍為畢家崗街道新建和新淮園社區。如試點運行成功,將在全區運行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和服務。
三、試點內容
(一)服務對象。具有畢家崗街道戶籍,城鄉低保家庭中年滿70周歲以上的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75歲以上的高齡孤寡老人、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參加試點的老年人家庭應當具備家庭養老照護基礎,老年人及其家屬自愿參加試點服務,并與相關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
(二)服務機構。服務機構由八公山區采購中心招標確定,并符合以下資質:
1、依法登記成立并具備相應服務資質且在本市開展養老服務的醫養結合機構,(包括護理院、護理站、護理中心、康復醫療中心等)簽約合作的養老機構、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
2、具備對老年人上門服務功能和開展24小時服務能力,服務半徑范圍一般不超過15分鐘,并配有家庭養老照護床位管理和服務功能的信息化系統。
3、配備與服務相匹配的專業團隊,且相關人員均應符合行業要求并具備相關資質。
4、近兩年內未納入社會失信名單、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體信訪事件。
(三)建設標準。承接家庭養老照護床位的養老服務機構應當根據老年人照護需求和居住空間條件,經與老年人及其家屬協商后,設置設施設備,為開展生活照料、康復訓練等服務提供硬件與技術支持。
(四)服務要求。服務機構應積極提升專業化水平,配備與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和服務相適應的設施設備、人員團隊、信息系統,參照養老機構管理和服務相關標準配備養老護理員并實行24小時值班。
(四)服務項目。服務機構對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實行每天動態管理,實時掌握服務對象情況,并參照養老機構的管理和服務標準,對符合試點單位家庭養老照護床位試點條件的建床老人,每月上門服務不少于1次,每月累計服務時長不少于4小時。服務機構應為服務對象制定風險預案,服務前做好各項服務安全預案與事項告知,并對上門服務團隊和服務質量持續進行評估,定期開展老年人及其家屬滿意度調查。鼓勵提供居家護理服務的機構為其服務工作人員購買第三方責任險、意外險等。
(四)辦理流程
1、申請。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根據民政部門公布的試點服務機構名單自主選擇適合的服務機構,并向機構提出設立家庭養老照護床位的申請。
2、認定。由符合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按照《老年人能力評估管理辦法》對老年人身體進行評估,符合條件的,通知服務機構對老年人進行居家照護。
3、簽訂服務合同。服務機構和老年人家庭商定照護計劃,根據基本服務內容清單選擇并明確服務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合同(首次簽訂合同應不低于六個月)。
4、服務。服務機構根據合同提供家庭照護服務。
5、跟蹤。服務機構應定期監測老年人身體機能,及時更新健康檔案,根據老年人身體狀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服務計劃。
6、互轉。根據老年人及家屬意愿,老年人可以在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和養老機構床位之間實行互轉,養老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便利,老年人能力評估結果在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和養老機構床位之間實行互認。
(五)補助政策
1、經驗收合格的家庭養老照護床位,正常服務一定時限后,依據服務合同、服務協議、服務費用、發票憑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等,向畢家崗街道申請資金。
2、對于城鄉低保家庭中年滿70周歲以上的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75歲以上的高齡孤寡老人、失能或半失能家庭養老照護床位老年人,每人每月最高不超過200元標準(參照八公山區家庭養老照護床位試點方案執行)。本補助和居家養老服務不重復享受。
試點期間簽訂的服務合同,試點結束后有新補助政策的,依據新政策享受補貼政策;試點結束后無其他補助政策的,本補助在合同到期前仍然有效,本試點周期為一年。
家庭養老床位實施方案 篇4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xx—20xx年)》(皖政辦〔20xx〕16號)和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家庭養老床位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民養老函〔20xx〕4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試點目的
開展家庭養老床位試點是依托有資質的養老服務機構(含具備日托、全托、居家上門等服務功能的鎮街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在對老年人的居住環境和生活空間進行必要的適老化與智能化改造的基礎上,根據其意愿和需求將專業化的生活照料、醫療保障、康復護理、助餐助浴、精神慰藉等服務延伸至老年人家中,讓居家老年人享受“類機構”服務,從而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供給,促進居家社區機構養老融合發展。
二、時間、任務及服務對象
1.試點時間。從方案下發起至20xx年12月31日。
2.任務安排。按照省“選取1個區開展家庭養老床位試點”要求,20xx年試點安排在貴池區,發展家庭養老床位不少于100張,其他縣(含九華山)結合智慧養老機構建設、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等任務自行安排。20xx年試點任務根據情況再行確定,重點安排在東至縣、石臺縣、青陽縣。
3.服務對象。按照自愿的原則,經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確定為中、重度失能的居家老年人為主。其中低收入、分散供養對象等經濟困難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根據本人及其家屬意愿,優先納入服務范圍。
4.服務范圍。按照方便可及的原則,以提供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為中心,城市地區以步行15分鐘覆蓋范圍為宜,農村地區以步行20分鐘覆蓋范圍為宜。
5.服務價格。實行市場化運作方式,具體收費標準由提供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自行確定并對外公開。服務低收入、分散特困供養等經濟困難老年人,實行政府指標價或協議價,具體定價標準由試點縣區自行確定。
三、服務機構條件
開展家庭養老床位服務的機構由試點縣區民政部門結合實際遴選確定并對外公開發布,應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登記的養老服務機構,執業兩年以上或運營單位有兩年以上養老服務機構運營經驗。
2.具備對老年人提供24小時上門服務的能力,配備有家庭養老床位管理和服務功能的信息化系統。
3.配備與服務相匹配的專業團隊(含受機構統一管理的簽約服務商),且相關人員均應符合行業要求并具備相關資質。
4.近兩年內未納入社會失信名單,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體信訪事件。
各縣區民政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指導轄區內養老服務機構拓寬服務業態,提升服務功能,加強信息化建設,積極提出申請,其中經等級評定為二級及以上養老機構優先。
四、建床內容
家庭養老床位需進行必要的適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改造內容應事先進行入戶評估,參照《家庭養老床位改造項目參考清單》(附件1),經與老年人及其家屬同意后,按照合同約定組織實施,費用由機構承擔。
1.適老化改造。主要對老年人住所的臥室、衛生間等關鍵位置進行適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環境,營造無障礙空間,增強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舒適性。為上門有效開展服務提供安全保障,降低風險。
2.智能化改造。為老年人住所安裝必要的網絡信息服務系統和電子信息服務設備,如跌倒紅外感應、防走失裝備、緊急呼叫器、煙霧/煤氣泄漏/溢水等智能報警設備,適時掌握老年人情況,及時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3.改造實施主體。原則上由提供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組織實施,改造費用可納入機構提供的服務套餐(服務包)優惠政策范圍。鼓勵安裝可移動設施設備,采用租賃回收等方式循環使用,降低成本,提高利用率。自愿申請家庭養老床位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可結合政府實施的居家適老化改造一并實施。
五、服務項目
經認定提供家庭養老床位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應根據結合自身服務能力和市場需求,合理制定服務項目清單(參考附件2),明確服務內容、方式、時長、頻次、收費標準等,方便老年人及其家屬選擇。
1.照護服務。提供照護計劃制定、身體護理、生活照料、營養咨詢與膳食服務、個人清潔衛生、心理慰藉、康復訓練、醫療護理以及遠程響應、緊急援助等服務。
2.共享服務。利用已有設施、共享資源提供相關服務,為有意愿入住機構的老年人提供轉介服務。
3.支持服務。對家庭照護者進行照護理念介紹、照護知識講解、實操培訓與日常照護指導等。鼓勵養老服務機構設置個性化的服務套餐(服務包),提高服務的針對性。
六、辦理流程
家庭養老床位按照申請——認定——簽約——改造——服務——跟蹤流程辦理和實施。
1.申請。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監護人、代理人),可根據民政部門認定公布的養老服務機構名單,自主選擇合適的服務機構,并向該機構提出設立家庭養老床位的申請。
2.認定。養老服務機構接到申請后,需在3個工作日內上門訪問和開展綜合能力評估,宣傳家庭養老床位設置條件、相關補貼政策和服務項目清單或服務套餐(服務包),根據老年人身體狀況,結合老年人家庭照護狀況,經與老年人及其家屬協商確認后,為老年人制定家庭養老床位服務計劃與方案。
3.簽約。經與老年人及其家屬確認,養老服務機構與老年人或其監護人(代理人)簽訂服務合同,約定改造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收費標準等內容。家庭養老床位不收取床位費。照護服務收費參照當前養老服務市場同類服務價格,由養老服務機構與老年人簽訂協議確定。
4.改造。機構根據老年人家庭狀況和需求負責對老年人家庭進行必要的適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有關智能化設備監測信號需與養老服務機構信息化系統聯通。
5.服務。養老服務機構按照機構日常收住老年人的流程,為簽約老年人辦理家庭養老床位登記手續,建立服務檔案,根據合同提供家庭照護服務。
6.跟蹤。家庭養老床位納入養老服務機構內部日常管理,養老服務機構應定期監測老年人身體機能,及時更新健康檔案,根據老年人身體狀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服務計劃。
七、補助政策
1.改造項目補助。對具有我市戶籍的低收入、分散供養等經濟困難老年人的家庭養老床位,在實際改造費用的范圍內給予不超過3000元的一次性建床補助,由提供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在家庭養老床位認定后向所在試點縣區民政部門申請,每位老人限補助一次,民政部門每季度辦理一次。
2.床位運營補貼。經養老服務機構登記并納入機構日常管理的家庭養老床位,自正式提供服務當月起,參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皖政〔20xx〕60號),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政府床位日常運營補貼(僅適用于中、重度失能老年人),補貼可用于家庭養老床位照護費用支出,不直接發放給老人,由提供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按季度申請,民政部門每季度辦理一次。
3.養老服務補貼。依據《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池州市低收入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和經濟困難失能失智老年人護理補貼的實施意見》(池政辦〔20xx〕31號),符合條件的家庭養老床位服務對象,其享受的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可用于家庭養老床位照護費用支付。
4.綜合責任險。養老服務機構應將家庭養老床位納入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保障范圍,將服務的老年人、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納入意外傷害險等保險保障范圍,以降低機構運營風險,費用由機構自行承擔。
各試點縣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以上補助政策基礎上研究出臺家庭養老床位扶持政策和補助資金申領程序。改造項目補助、床位運營補貼、養老服務補貼市:區按3:7比例承擔,其他縣自行承擔。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民政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把家庭養老床位試點作為一項民生實事和提升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抓手,穩妥有序推進,確保試點任務圓滿完成。
(二)嚴格風險防控。養老服務機構應為服務對象制定風險預案,加強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管理和日常教育,服務前做好各項服務安全預案與事項告知。發生緊急或異常情況應及時告知監護人,必要時立即派人上門處置。
(三)規范資金管理。試點縣區民政、財政部門要及時將補貼補助資金納入年度預算,強化資金績效管理,定期檢查資金使用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對違反財務規定、弄虛作假、騙取補助資金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處理。
(四)強化日常監督。試點縣區民政部門要將家庭養老床位的服務質量納入機構服務質量日常監測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強化安全監管,筑牢安全防線,對試點情況開展多種形式的跟蹤、檢查、抽查、評估,確保試點成效。
試點縣區根據本方案細化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原《池州市家庭養老照護床位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池民養老字〔20xx〕85號)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作廢。
家庭養老床位實施方案 篇5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養老服務體系,促進機構、社區與居家養老服務融合發展,現就徽州區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建設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標
有效破解老年人居家養老難題,使老年人特別是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在家也能享受專業的養老機構服務,建立健全家庭養老照護床位服務與機構養老床位服務之間有序互轉的評估、運行和監管機制,破解養老服務“最后一公里”難題,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提升老年人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建設范圍
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建設范圍為巖寺鎮、西溪南鎮、潛口鎮部分村居和社區辦所轄的社區,具體以15分鐘的反應范圍為基準。
三、建設任務
20xx年,全區建成家庭養老照護床位15張,巖寺鎮、西溪南鎮、社區辦各4張,潛口鎮3張。
四、建設內容
(一)服務對象。具有本區戶籍,年滿60周歲且能力評估達到中、重度失能或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其中低保或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根據本人及其家屬意愿,優先考慮。參加建設的老年人家庭應當具備家庭養老照護基礎,老年人及其家屬自愿參加,并與相關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
(二)服務機構。服務機構經區民政部門結合實際遴選確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登記成立并具備相應服務資質且在本區開展養老服務的醫養結合機構,與周邊醫療機構(包括醫院、護理院、護理站、護理中心、康復醫療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簽約合作的養老機構、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
2、具備對老年人上門服務功能和開展24小時服務能力,服務半徑范圍一般不超過15分鐘,并配有家庭養老照護床位管理和服務功能的信息化系統。
3、配備與服務相匹配的專業團隊,且相關人員均應符合行業要求并具備相關資質。
4、近兩年內未納入社會失信名單、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體信訪事件。
(三)建設標準。承接家庭養老照護床位的養老服務機構應當根據老年人照護需求和居住空間條件,經與老年人及其家屬協商后,設置以下設施設備,為開展生活照料、體征監測、康復訓練、呼叫響應等服務提供硬件與技術支持:1.對老年人居家環境進行必要的適老化改造;2.以照護床位為中心,配置照護服務所需的康復器具、輔助設備;3.安裝離床感應、體征監測、緊急呼叫等基本智能設備(詳見附件1、附件6)。
(四)服務項目。服務機構對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實行每天24小時動態管理和遠程監護,實時掌握服務對象情況,并參照養老機構的管理和服務標準,對符合建設地區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建設條件的建床老人,每日上門服務不少于1次,每月累計服務時長不少于30小時,每2周醫護人員應至少上門服務1次(基本服務內容詳見附件2)。
服務機構應為服務對象制定風險預案,服務前做好各項服務安全預案與事項告知,并對上門服務團隊和服務質量持續進行評估,定期開展老年人及其家屬滿意度調查。鼓勵提供居家護理服務的機構為其服務工作人員購買第三方責任險、意外險等。
(五)套餐選擇
服務機構根據協議明確的服務內容、服務時間、服務頻次、服務收費、權利義務、風險責任分擔機制、爭議糾紛解決途徑等,為服務對象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健康管理、輔具支持、心理服務、居家安全協助等服務,并為家庭照護者提供護理技能提升培訓,提供多樣化套餐供服務對象選擇。
1、A套餐:1000元/30時/月,主要服務對象為半失能老人,政府每月補貼400元。(套餐內容見附表3);
2、B套餐:1200元/35時/月,主要服務對象為失能、失智老人,政府每月補貼600元。(套餐內容見附表4)
3、C套餐:1500元/44時/月,主要服務對象為失能、失智特護老人,政府每月補貼600元。(套餐內容見附表5)
對特殊困難老人(低保、計生特扶對象)政府補貼每月增加200元。
(六)辦理流程
1、申請。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根據民政部門公布的建設服務機構名單自主選擇適合的服務機構,并向機構提出設立家庭養老照護床位的申請。
2、認定。由符合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按照《老年人能力評估》指標對老年人身體進行評估,符合條件的,通知服務機構對老年人居室進行評估。
3、簽訂服務合同。服務機構和老年人家庭商定適老化改造內容以及照護方案(計劃),服務機構根據建床實際情況一戶一方案,方案中明確基本服務內容清單(套餐)選擇并明確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合同(首次簽訂合同應不低于六個月)。
4、改造和安裝。服務機構對老年人家庭進行必要的適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設。
5、服務。服務機構根據合同提供家庭照護服務。
6、跟蹤。服務機構應定期監測老年人身體機能,及時更新健康檔案,根據老年人身體狀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服務計劃。
7、互轉。根據老年人及家屬意愿,老年人可以在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和養老機構床位之間實行互轉,養老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便利,老年人能力評估結果在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和養老機構床位之間實行互認。
(七)收費標準。收費標準在區發改委和區民政局的指導下,由養老機構自主合理定價,明碼標價,主動公示,并載入服務協議中。
(八)補助政策
1、經區民政局驗收合格的家庭養老照護床位,享受建設補助。建設補助根據適老化改造內容、設施設備的安裝和維護等按照每張床位20__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每位老人限補助一次。服務機構完成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建設并通過驗收,服務開展滿3個月后,向區民政局遞交申請,提供每戶實施對象的服務協議、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建設投入清單、建設投入憑證等材料,區民政局審核后給予50%的建設補助;服務開展滿6個月后,區民政局給予剩余的50%建設補助。
2、經區民政局驗收合格的家庭養老照護床位,享受運營補助。補助標準根據建床老年人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運營補貼分別為每人每月400元和600元。服務開展滿3個月后,向區民政局遞交申請,提供與實施對象的服務協議等相關材料,區民政局審核后給予相應的運營補助。
五、實施計劃
(一)開展建設(20xx年5月至20xx年10月)。區民政局選定建設機構按照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方案開展相關建設工作,并與建設機構簽訂協議,同時建設機構須簽交承諾書,在建設過程中研究制定家庭養老床位的實施細則、服務規范、服務標準等。
(二)加強監管(20xx年11月至20xx年5月)。結合政府購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指導和家庭照護床位監管服務力量和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和家庭床位的安全監管,建立檢查監督機制,筑牢安全防線。
(三)總結經驗(20xx年5月)。區民政局將建設情況報送市民政局,建設期滿后,認真檢視問題,總結經驗,根據建設情況完善政策文件并復制推廣。
六、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區民政局成立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建設建設領導小組,加強對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建設建設工作的領導;建設鄉鎮(社區辦)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把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建設作為破解當前養老服務領域的痛點和難點、提升老年人獲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穩妥有序推進,確保圓滿完成建設任務。
(二)強化宣傳引導。養老家庭照護床位建設是深化改革的創新之舉,各地和服務機構要堅持保基本、兜底線職能,聚焦重度失能老年人等基本服務對象的養老服務需求,健全完善養老家庭照護床位支持政策;積極宣傳養老家庭照護床位是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要大力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家庭照護床位建設。
(三)強化日常監管。將家庭養老照護床位的服務質量納入機構服務質量日常監測和年度考核創新項,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強化安全監管,筑牢安全防線,對建設情況開展多種形式的跟蹤、檢查、抽查、評估。要強化補助資金績效管理,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定期檢查資金使用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對違反財務規定,弄虛作假,騙取補助資金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回補助資金,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七、實施時間
本方案建設周期為2年,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5月31日。
家庭養老床位實施方案 篇6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縣委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工作精神,在全鎮形成“不敢騙、不能騙、騙不了”的良好態勢,為推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宣傳闡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的現實意義和長遠影響,充分展示黨和國家打擊整治養老詐騙、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堅定決心。堅持宣傳教育、依法打擊、整治規范和優化服務“四管齊下”,將宣傳發動貫穿專項行動始終,強化新聞媒體主陣主渠道作用,突出新媒體矩陣和傳播優勢,發揮社會面宣傳“點對點”貼近性的特點;注重宣傳內容和方式創新,加強案例式宣傳,切實提高宣傳質效;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嚴格宣傳紀律,有效防范化解負面輿情,為推進我鎮專項行動深入開展提供有力輿論支持。
二、宣傳重點
(一)宣傳闡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的重大意義。廣泛宣傳解讀部署開展專項行動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弘揚中華養老事業健康發展,保持同本民方社會環或等方面的重大義。
(二)宣傳報道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取得的積極成效。宣傳報道各成員單位扎實開展專項行動,嚴格依法辦案,依法打擊養老詐騙違法犯罪、嚴肅查處養老詐騙案件、規范整治養。老領域突出問題、健全完善預防治理養老詐騙長效工作機制,依法整治以“養老”為名的各類涉詐涉穩問題風險隱患,鏟除養老詐騙滋生土壤,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的積極成效。
(三)持續宣傳專項行動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深入挖掘、廣泛宣傳依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違法犯罪,有力打擊震懾違法犯罪分子,有效整治規范涉老涉詐亂象,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
(四)充分展示反詐宣傳教育創新舉措和生動實踐。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綜治中心、公益性社會組織等作用,大力加強對全社會特別是老年人法治宣傳教育的創新舉措,及時宣傳打擊整治的政策法規,公布典型案例,通過以案說法等形式,深刻揭露養老詐騙手法、表現形式和嚴重危害,幫助老年人識別詐騙套路,提高法治意識和識騙防騙能力。
(五)積極宣傳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大力支持的生動局面。宣傳報道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舉報平臺開通“養老詐騙”舉報通道以及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采取電話、網站、信箱等多種形式,為群眾提供便捷舉報渠道,落實保護舉報措施,及時開展核查、反饋,有效回應群眾訴求的有力舉措;報道群眾反映的問題線索得到迅速受理,老年人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護,違法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懲處等工作情況;展現廣大人民群眾堅決擁護、積極支持參與打擊整治工作的生動局面。
三、工作安排
各村要加強與主流媒體的溝通合作,充分利用全縣政法新媒體矩陣和各成員單位官方網站及自媒體,緊緊圍繞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工作進展積極進行正面宣傳,并扎實開展社會面宣傳。
(一)主流媒體宣傳報道。要主動對接新聞媒體,積極提供宣傳素材,配合新聞采訪,大力宣傳專項行動重要工作部署、典型警示案例、重大打擊成果和整治成效,形成震懾養老詐確法犯罪的`強大聲勢。
(二)新媒體宣傳報道。充分發揮門戶網站、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作用,深化人民群眾對養老詐騙的認識;充分利用新媒體方便快捷、覆蓋面廣、傳播力強等特點,增強聯動宣傳報道的..力度與深度,充分展示黨委和政府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的堅定決心和成效。
(三)社會面宣傳。通過印發宣傳冊、張貼標語等形式開展社會面宣傳。在村委、街道、企業大門張貼懸掛宣傳標語、擺放宣傳冊和展板;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綜治中心、網格員等力量作用,組成宣傳小分隊進村入戶開展涉老反詐精準宣傳,對老年人進行“點對點”風險提示和預警;對入戶排查發現已存在或潛在的.養老詐騙風險隱患,積極做好打擊化解幫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各村、各企業要深刻認識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對于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意義;要成立工作專班負責的專項行動宣傳工作,做到“專人負責、專班工作”;宣傳工作專班要策劃系列主題宣傳、要精編系列典型案例、要創作系列宣傳作品;要定期向鎮政府報送宣傳工作開展情況和重大有影響的宣傳案例及成果。
(二)完善方案,相互配合。各村、各企業要圍繞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專項行動宣傳工作實施方案;要緊緊圍繞承擔的整治任務開展宣傳,明確宣傳重點,細化宣傳內容,創新宣傳方式,并根據專項行動推進情況,有針對性地調整宣傳內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切實增強宣傳實效性。
(三)規范報道,加強管控。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宣傳報道法律性、政策性強,宣傳工作既要為專項行動提供輿論支持、營造良好氛圍,更要進行輿論引導、防止負面炒作。要通過宣傳引導養老詐騙受害群體樹立合理預期,增進對這次專項行動的理解和支持;要嚴格落實“三同步”要求, 細化工作預案,嚴防惡意炒作;要加強輿情監督,及時做好負面敏感奧情結調控管控,確保早發現、早應對、早處置,為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的煩利開展營造積極有利的輿論氛圍。
家庭養老床位實施方案 篇7
為進一步做好打擊整治養老詐騙涉及自然資源領域工作,根據《鎮江市深入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和《鎮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從講政治的高度認清全國部署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落實國家、省、市專項行動部署要求,積極作為、查清底數、嚴肅整治、聯動協作、建章立制,推動專項行動依法有力有序開展,維護群眾合法利益,維護土地開發利用秩序。
二、任務目標
從20xx年5月至9月,有力打擊整治違規使用養老服務設施用地變相開發房地產、未取得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合法合規手續擅自從事養老服務等涉詐隱患問題,持續掀起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強大聲勢,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信息互通,不斷強化監督管理,完善相關制度機制,確保整治效果。
三、組織領導
分局成立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組員,下設辦公室(工作專班)。負責專項整治籌劃、部署、推進、落實等工作。
四、階段安排
(一)部署推進階段(20xx年5月)
傳達學習全國、省、市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會議精神,掀起強大聲勢,制定方案舉措,建立組織領導,組織動員部署。
(二)打擊整治階段(20xx年5月至9月中旬)
1.全面查清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底數,建立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清單,對照清單進行逐個現場排查,嚴肅整治違法違規隱患問題。
2.嚴肅整治未取得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合法合規手續,擅自從事養老服務的隱患問題。
3.針對公檢法向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發送的“三書一函”,做到問題有反饋、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時限、整治有成效。
(三)長效常治階段(20xx年9月下旬)
結合專項行動打擊經驗成果,進一步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等監督管理制度機制,有效維護自然資源和規劃良好秩序。
五、有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落實。要認清當前形勢,深刻認識此次專項行動的`勢在必行,將專項行動抓緊、抓實、抓出成效。要在有影響力的報刊、媒體、平臺上廣泛加宣傳,形成強大聲勢和良好影響。要每月召開打擊整治形勢研判會,分析案情、查找問題、改進方法、探索機制,確保專項行動壓茬推進。
(二)全面排查抓整治。此次專項行動涉及法規、自然資源管控利用等多個部門,要對照職責、通力協作、確保實效。對在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上變相開發房地產等改變土地用途的違法違規問題,予以嚴厲打擊整治。對損害群眾利益,造成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主動與相關部門互動信息,移送有權機關處理。對“三書一函”中涉及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的問題,堅決整改到位。
(三)完善機制抓管理。注重總結梳理專項行動中的有益經驗,分析查找行業監管體系、工作銜接機制、執法監督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強化理性思考,探索提煉出一些有前瞻性、有針對性、有實效性的制度機制等,為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奠定基礎。
家庭養老床位實施方案 篇8
為堅決依法依規嚴懲欺詐老年人違法犯罪行為,建立長效打擊治理養老詐騙工作機制,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根據《荔城區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文件部署要求,現結合我辦實際,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此次專項行動,集中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養老領域涉詐問題,整治一批養老領域經營不規范、存在詐騙苗頭隱患的機構、企業,切實抵預涉老詐騙引發的各類風險。加強教育引導,增強老年人法治意識和識騙防騙能力。要針對養老詐騙暴露出的共性問題,專項行動積累的有益經驗,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打擊整治成果。
二、組織領導
為全面落實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各項工作措施,進一步明確職責,確保我辦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有效實施,經研究決定成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街道綜治中心,主任由鄭宇芃兼任,成員為:曾鯉榕、蔡碧云,負責領導小組交辦的任務,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督查活動,負責動態跟蹤、收集上報相關資料等工作。
三、方法步驟
(一)宣傳入戶階段(5月中旬)。結合平安建設“三率”入戶宣傳活動采取多形式、多載體宣傳方式,通過充分發動和依靠群眾,及時摸排掌握一批重點線索,為打擊整治提供精準指引,引導廣大群眾積極主動提供違法犯罪線索,有效識騙防騙,形成“不敢騙、不能騙、騙不了”的良好態勢。
(二)全面整治階段(5月下旬—8月底)。堅持線上線下摸排相結合、走訪排查與發動群眾舉報相結合、信訪接待和排查矛盾糾紛相結合,多渠道開展排查、收集線索。暢通群眾舉報線索問題渠道,并落實保護舉報人措施,切實消除后順之憂。對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辦理的涉養老詐騙違法犯罪案件,動態排查問題風險隱患,列出問題風險隱患清單,完善工作臺賬。
(三)總結提升階段(9月上旬起)。及時總結借鑒專項行動的有效創新舉措和成功經驗,通過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深挖整治與長效常治相結合。在集中整治突出問題的同時,注重抓源頭、打基礎、管長遠;注重解決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深層次問題,鞏固專項整治取得的成效;補齊制度短板,完善制度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逐一建立臺賬,加強隱患排查。結合我辦實際主動開展摸排,梳理養老詐騙領域發案情況及存在問題,切實摸清風險隱患底數,多維度對全辦養老詐騙現狀進行風險畫像,建立臺賬,找準問題,綜合評估,把準方向,逐一研究確定相關機構、企業等涉詐問題風險等級,建立風險管控名單。
(二)暢通舉報渠道,及時核查線索。要廣泛接收群眾舉報線索,對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舉報平臺轉辦的線索及收集到的舉報線索盡快核實、查辦、反饋,有效回應群眾訴求,落實保護舉報人措施。各村居干部要開展要將走訪常態化,多與群眾交流,時刻注意老年群體思想動態和社會環境變化,不斷引導廣大群眾積極主動提供養老詐騙線索,對排查出的線索要認真對待、積極核實、穩妥轉辦、及時反饋,徹底掐掉“詐騙萌芽”,以扎實的工作守護好老百姓“養老錢”,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黨的第二十次大會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三)加強風險管控,堅持分級分類處置。對涉養老詐騙相關問題風險隱患,因地、因時、因事制宜,按照“一案一策”“精準拆彈”要求逐一化解,確保依法妥善處置,堅決防止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大規模事件和個人極端案件。把防范化解風險、維護社會穩定貫穿專項行動始終,加強相關涉穩情報收集研判預警,統籌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導、資金清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堅決防止因工作不當影響社會穩定。
(四)強化宣傳教育,營造群眾參與的宣傳氛圍。充分發揮各村居村干、巡邏員、網格員等力量作用,對老年人“點對點”發布風險提示和預警信息。運用印發宣傳手冊、懸掛橫幅、張貼標語、滾動視屏等形式開展入戶宣傳,進一步揭露養老詐騙“套路”手法,幫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識和識騙防騙能力。利用四級聯動微信群及朋友圈普及養老防騙知識,同時運用短視頻、參與線上答題參與抽獎等新方法,提高宣傳報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實增強宣傳效果。
(五)加強輿論引導,細化工作預案。各村居要引導養老詐騙受害群體樹立合理預期,增進對這次專項行動的理解和支持。嚴格落實“三同步”要求,對養老詐騙重大敏感案件,加強輿情風險評估監測,細化工作預案,及時協調加強引導管控,嚴防惡意炒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要高度重視,切實把專項行動宣傳任務擺上重要日程,落實責任分工,明確專班專人負責,細化宣傳任務,著力營造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的強大聲勢。要把專項行動宣傳與日常宣傳有機結合,發揮資源優勢,把控好宣傳節奏,確保宣傳有力有效。
(二)協同配合,統籌推進。要統籌職責任務分工,壓實地方責任,指定專人負責工作聯絡,及時匯總情況、研判形勢、協調調度、督導推進,確保上下貫通、左右聯動、運轉高效。針對養老詐騙問題嚴重程度等情況,因地制宜、有所側重,有詐反詐、有亂治亂,要動員多方力量,統籌協調,科學多樣地開展專項行動,抓實抓細各項工作,力求打擊養老詐騙工作取得實效,齊心協力守好群眾的“養老錢”。
(三)嚴格督導,強化問效問責。各村居要對發現的問題拉單列表、及時整改到位,確保專項行動取得預期成效。根據工作開展情況,適時對重點案件、線索問題開展督導,推動專項行動落地見效。并將此次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作為村居平安建設考評的重要內容,對行動成效突出的村居進行加分表揚;對推進不力的村居,及時通報、約談,督促限期整改。
(四)加強宣傳,提高防騙意識。各村(居)及時召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部署會,結合本村(居)實際情況,制定行動方案;組建包片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村主干為第二責任人的負責機制;結合平安建設“三率”入戶宣傳走訪活動發放宣傳單、張貼宣傳海報等多種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講解典型案例,揭露養老詐騙“套路”手法,增強老年群體對詐騙行為的警惕性和辨別力。
家庭養老床位實施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標
加強養老服務領域詐騙活動監測預警,緊盯發生在老年人身邊、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從根源上防范和化解風險。依法打擊整治存在詐騙風險隱患的養老服務機構,有效遏制養老服務領域詐騙,凈化規范養老服務市場。加大宣傳教育,完善管理機制,推動重點工作落實,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和水平,增強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時間
5月24日至10月24日,為期5個月時間
三、排查對象
全縣所有從事養老服務的機構
四、工作內容
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養老服務機構非法炒作集資問題。排查整治已登記的.養老服務機構以提供床位包干使用權、優先居住權、照顧陪護、高額利息分紅回報或享受消費優惠為誘餌,引誘老年人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收取相關費用問題。養老服務機構以“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或長期出租“養老公寓”、銷售“老年產品”、“以房養老”等名義,承諾高額利息或回報為誘餌,向入住老年人或社會公眾吸引投資問題。
(二)養老服務機構詐騙老年人資金問題。已登記的養老服務機構高額收取押金或保證金(超過月服務費6倍),非法吸收老年人資金問題。通過會議營銷、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免費檢查、免費體驗、贈送禮品等形式,在養老服務機構內推銷“保健品”“藥品”等行為,通過進行虛假商業宣傳,騙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資金的問題。排查整治從事養老服務的機構利用提供居家上門服務和社區服務的便利,向老年人宣傳涉及“消費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費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等虛假廣告信息,以騙取老年人資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損的問題。
(三)非法開展養老服務的問題。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服務機構名義開展養老服務活動的場所。
五、工作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24日至5月31日)。結合工作實際,成立防范打擊養老服務領域詐騙專項行動工作小組,制定防范打擊養老服務領域詐騙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并及時啟動相關工作。向各養老服務機構大力宣傳《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及處置非法集資等相關政策法規文件,定期梳理分析我縣養老服務詐騙行為的新手法新伎倆,動員各養老服務機構向機構內老年人宣傳防詐防詐知識,通過播放防詐反詐宣傳片、懸掛防詐反詐宣傳標語、發放防詐反詐宣傳圖冊、宣講防詐反詐典型案例等多種宣傳方式,營造良好宣傳氛圍。5月31日前,實現養老服務機構防范化解養老服務詐騙標語上墻。
(二)摸底排查階段(6月1日至8月30日)。全縣范圍內依法辦理登記備案的養老機構、已登記未備案的養老機構和未登記為養老機構但實際從事養老服務的機構、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含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及社區養老服務站)一并納入風險排查范圍。
(三)整改推進階段(9月1日至10月24日)。及時對摸排到的問題進行分類處置、整改銷號。以專項行動為契機,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持續推進防范打擊養老服務領域詐騙工作,加快完善養老服務詐騙化解機制,健全綜合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確保全縣范圍內養老服務防范化解詐騙工作可防可控。
家庭養老床位實施方案 篇10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決策部署和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根據海委平安組《關于深入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海委平安組〔20xx〕3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堅持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堅持突出重點、分類處置,把專項治理與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把宣傳教育、依法打擊、整治規范統籌起來,既依法嚴懲養老詐騙違法犯罪,形成強大震懾,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涉詐亂象問題,促進養老事業健康發展,為有效保障廣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二)目標任務。通過集中開展專項行動,向養老詐騙發起強大攻勢,盡快依法打掉一批養老犯罪團伙,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使得違法犯罪分子受到強大震懾,養老詐騙違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養老領域涉詐問題,整治規范一批養老領域經營不規范、存在詐騙苗頭隱患的機構、企業,切實防控因養老詐騙引發的涉穩風險;曝光一批涉養老詐騙典型案例,以案說法開展宣傳教育,增強廣大群眾特別是老年人法治意識和識騙防騙能力,進一步形成養老詐騙“人人喊打”的社會氛圍;針對養老詐騙暴露出的共性問題、專項行動積累的有益經驗,完善相關管理機制與制度,推動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深化打擊整治成果,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實施步驟。集中半年左右時間開展專項行動,分為宣傳發動、打擊整治、總結提升三個環節。20xx年5月進行部署,正式啟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宣傳發動環節約半個月時間,通過發動群眾,及時摸排掌握一批重點線索,為打擊整治提供精準指導。打擊整治環節約4個月時間,集中力量對養老詐騙違法犯罪依法打擊、對以“養老”為名的涉詐問題隱患開展整治規范。總結提升約半個月時間,切實固化成果、加強建章立制。3個環節疊加壓茬推進,其中宣傳發動和打擊整治兩個環節貫徹專項行動始終,做到邊宣傳發動、邊打擊整治。
二、重點任務
(一)扎實抓好宣傳發動。堅持充分發動和依靠群眾,引導廣大群眾積極主動提供違法犯罪線索、有效識騙防騙,形成“不敢騙、不能騙、騙不了”的良好態勢。這項工作由政法和社會管理局牽頭。
1.廣泛動員、廣辟渠道。要采取多種形式,動員人民群眾積極投身專項行動。在扎實做好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舉報平臺交辦線索辦理的前提下,公安110接處警平臺、12345市民熱線等多種渠道要高效收集反映涉及養老詐騙違法犯罪等相關問題線索。要從重點人員、重點場所、重點領域和警情案件等專業系統中滾動排查研判相關線索,實現發現在早、處置在小的目標。各村(居)各有關部門對收集到的舉報線索和上級轉辦的線索要盡快核實、查辦、反饋,有效回應群眾訴求,并及時按要求報送線索辦結情況。
2.正面宣傳、正確引導。各村(居)各部門要充分用好各類新聞媒體,組織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宣傳教育活動,將防范非法集資、保健品詐騙、養老詐騙等宣傳納入老年宣傳的重要內容。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綜治中心、網格員等力量作用,對老年人“點對點”發布風險提示和預警信息。通過印發宣傳冊、張貼標語、專題文藝演出等形式,讓涉老反詐宣傳進村(居)、進超市、進公園、進廣場、進家庭。要突出宣傳重點,針對養老詐騙特點和老年群體的具體情況,組織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以案說法教育活動,揭露養老詐騙“套餐”手法,幫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識和識騙防騙能力,筑牢老年人思想防線,深化宣傳效果。要引導養老詐騙受害群體樹立合理預期,增進對這次專項行動的理解和支持。
3.嚴格把關、嚴防炒作。宣傳報道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泄露政法機關偵查手段。嚴格遵守辦案程序,不得對尚未終審的案件作定性報道。注意保護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工作人員、舉報人、證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等個人信息。嚴格落實“三同步”要求,對養老詐騙重大敏感案件,加強輿情風險評估監測,細化工作預案,打好主動仗。一旦出現負面輿情升溫,相關成員單位和村(居)要及時協調加強引導管控,嚴防惡意炒作。
(二)依法從嚴打擊養老詐騙。堅持依法嚴懲、重拳出擊,把打擊鋒芒對準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各類養老詐騙,依法對存案深挖徹查,對新案加快攻堅,確保打出聲威。這項工作由派出所牽頭。
1.加大打擊懲處力度。派出所與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接協同,重點打擊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老年產品”、宣傳“以房養老”、代辦“養老保險”、開展“養老幫扶”等為名實施詐騙、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各類違法犯罪。深挖一批養老詐騙違法犯罪線索,調集精銳力量、加大破案攻堅力度,快偵快破一批影響大、關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結合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注意發現、識別、打擊養老詐騙團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惡勢力,深挖養老詐騙背后的腐敗和“保護傘”。
2.嚴格依法辦案。按照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要求,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過任何一個犯罪分子,確保打擊有力、懲治有效。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嚴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嚴格區分罪與非罪,堅決防止人為“拔高”“湊數”,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對不構成犯罪、但以“養老”為名欺詐老年人的民事糾紛案件,綜合運用行政執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三)深入開展整治規范。把開展整治規范作為專項行動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規范以“養老”為名的各類涉詐問題隱患,切實鏟除養老詐騙的滋生土壤。這項工作由政法和社會管理局牽頭。
1.加大監管力度。開展專項摸排,對存在苗頭性問題的相關機構、企業,做好風險提示,增加抽查、檢查頻次,加大監管力度,提醒規范運營;對存在明顯問題但不構成犯罪的,及時警示約談其主要責任人、停止經營活動、責令整改、督促清退資金,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民事等手段引導其抓好整改,對涉及其他部門的'涉詐問題線索依法移交有關主管部門處理;對涉嫌犯罪的,及時固定證據,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打擊。
2.加強分類處置。對相關問題風險隱患建立臺賬,綜合評估,逐一研究確定相關機構、企業等涉詐問題風險等級,建立風險管控名單,強化分級分類處置。堅持把防范化解風險、維護社會穩定貫穿專項行動始終,加強相關涉穩情報收集研判預警,統籌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導、資金清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堅決防止因工作不當影響社會穩定。對一些涉眾型養老詐騙案件,充分考慮其復雜性,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一案一策”“精準拆彈”要求逐一化解;對“爆雷”風險突出的,嚴格按照風險防控工作預案依法依規妥善處置,守住不發生重特大群體性的事件的底線。
三、組織領導
(一)強化組織推進。設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辦公室(簡稱“專項辦”),由常樂鎮平安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兼任,下設綜合工作組,組長為政法和社會管理局局長宋鈞。專項辦要充分發揮統籌謀劃、組織實施、協調推動、督辦落實等職能作用,綜合工作組要細化方案、壓實責任,主動擔當、真抓實干。專項辦要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報送、簡報宣傳等工作制度,及時匯總情況、研判形勢、協調調度、督導推進,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體系。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村(居)各成員單位要嚴格落實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職責,壓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切實把專項行動作為本地區本部門平安建設重點工作,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針對本地區養老詐騙問題嚴重程度等情況,因地制宜、有所側重,有詐反詐、有亂治亂。
(三)強化督導考評。鎮專項辦對各村(居)各部門組織開展督導,對發現的問題拉單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確保專項行動取得預期成效。此專項行動將納入今年平安建設考評,對成效突出的村(居)進行通報表揚;對推進不力的,及時通報、約談,督促限期整改;對專項行動后仍發生重大養老詐騙案件的,要依規依紀問責。
家庭養老床位實施方案 篇11
為防范化解養老服務領域詐騙與非法集資風險,確保養老服務領域安全穩定,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全國防范化解養老服務詐騙問題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堅持防范為主、打早打小、綜合治理、穩妥處置,強化日常監管抓常、抓細、抓長,多措并舉化解存量風險,積極有效防范增量風險,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確保養老服務領域安全穩定。
二、工作目標
加大排查處置力度,強化源頭防控,切實提升防范化解養老服務領域詐騙與非法集資工作水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在黨的第二十次大會召開前,全面降低養老服務領域詐騙與非法集資存量風險,全力遏制新增風險,積極有效管控變量,堅決防止發生集體上訪事件,堅決防止發生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極端事件,堅決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確保養老服務領域安全穩定,推動我省養老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三、主要任務
明確摸排對象。全省范圍內已經登記的養老服務機構(包括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以及未經登記但從事養老服務經營活動的服務場所(包括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機構)
把握摸排重點。在機構類型上,重點排查民辦、公建民營、規模相對較大、涉足多產業領域的養老服務機構。在摸排事項上,重點排查運營主體、營銷方式、收費方式、關聯公司等情況。
把握時間節點。按照民政部統一部署,20xx年2月底前,各地要扎實完成本輪摸底排查工作。前期已在黨委政府統籌領導下反復多次摸排的地市,要根據這次排查范圍和要求進行復核,不斷提升摸排的精準性、全面性;其他地市要迅速行動起來,全面深入開展摸排工作,切實摸清底數。同時,還要做到邊排查邊整治,確保矛盾和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視養老服務領域防范化解詐騙與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整治工作,將其納入單位“一把手”工程,納入20xx年工作重點,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迅速成立工作專班,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務,層層壓實責任。
(二)加強分工協作。民政、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對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專項工作安排等,相互警示提醒、加強會商研判。民政部門要積極作為,主動承擔起這次排查工作的牽頭責任,加強與相關部門聯系溝通,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養老機構收取預付費的摸排及監管,督促指導養老機構登記備案,協調配合做好事前宣傳和監管、事后處置及老年人安置等工作。
(三)健全長效機制。以本次專項行動為契機,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加快完善養老服務領域詐騙與非法集資防范化解機制,持續抓好排查整改落實,并研究健全綜合監管機制,提高綜合監管效能;要不斷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養老服務體系,加快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加大基本養老服務供給,減緩全社會“養老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