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讀物清理方案(通用3篇)
幼兒讀物清理方案 篇1
為豐富學生閱讀內容,拓展閱讀活動,規范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防止問題讀物進入校園,充分發揮課外讀物育人功能,依據教育部印發《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組織機構
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推薦原則
(一)方向性。
堅持育人為本,嚴把政治關,嚴格審視課外讀物價值取向,助力學生成為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的時代新人。
(二)全面性。
堅持“五育”并舉,著眼于學生全面發展,圍繞核心素養,緊密聯系學生思想、學習、生活實際,滿足小學生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等方面的閱讀需要,全面發展素質教育。
(三)適宜性。
符合小學生認知發展水平,滿足不同學段學生學習需求和閱讀興趣。課外讀物應使用綠色印刷,適應青少年兒童視力保護需求。
(四)多樣性。
兼顧課外讀物的`學科、體裁、題材、國別、風格、表現形式,貫通古今中外。
(五)適度性。
中小學校和教師根據教育教學需要推薦的課外讀物,要嚴格把關、控制數量。
三、具體實施
具體實施要求見《x小學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方案》。
四、管理監督
1.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學校加強對圖書館購買、教師推薦、學生攜帶進入的校園讀物管理。
2.定期開展有關課外讀物的問卷調查,及時發現問題讀物應及時予以有效處置,消除不良影響。
幼兒讀物清理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從辦公室工作實際出發,通過全面排查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和外部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開展評估風險等級、制定防控措施、規范權力運行、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考核追究等手段,著力構建預防超前、制度完善、監督有力、干部廉潔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體系,創造依法辦事、高效做事、廉潔干事的環境,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權力運行中不廉潔行為的發生。
二、方法步驟和主要內容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第一季度)
(一)動員部署。及時召開全辦動員大會,認真傳達全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會議精神,進行動員部署,制定下發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的分工。同時結合周二集中學習等,持續加大有關廉政風險防控的學習力度,使辦全員牢固樹立廉政風險防控的意識和觀念。
(二)成立機構。成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廉防辦”(掛靠在人秘股)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各掛靠單位、各股室各負其責,形成內外監控、多方聯動、上下協同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由辦分管領導牽頭抓好分管范圍的廉政風險防控的職權梳理、風險查找、防控措施等防控重點,同時辦掛靠單位、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指定專人負責,做到股室(掛靠單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與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同步推進。
風險等級的評定:按照風險發生的機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廉政風險分為高、中、低三級:
(1)高級風險為重點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嚴重損害后果,有可能觸犯國家法律,構成犯罪的風險;
(2)中級風險為需要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較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較為嚴重損害后果,有可能違反黨紀政紀和相關法規的風險;
(3)低級風險為一般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較小,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風險。
風險等級的管理:廉政風險等級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高級風險由辦主要領導負責,中級風險由辦分管領導負責,低級風險由辦掛靠單位、股室負責人直接管理和負責。辦“廉防辦”將排查出來的風險點和預防措施在一定范圍內征求意見并公示。
第三階段:制定防控措施階段(20xx年第三季度)
(一)公開亮權。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公開不夠、權力運行透明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堅持把有效的內部監督與暢通的外部監督相結合,拓展信息公開范圍。要充分利用網站、公開欄及宣傳欄等陣地,將職權目錄、運行過程、運行結果等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辦“廉防辦”要負責將本辦履行職權情況積極對外公開,重點公開“三重一大”、民生保障等熱點問題,做到及時、主動、全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消除各種潛在的廉政風險。
(二)制度控權。要匯總排查出來的因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有“漏洞”而產生的風險點,形成防控措施責任分解抓落實的方案:一方面做好當前各項廉政制度的評估,查找制度有無漏洞,是否隱藏部門利益,建立健全相應的防控制度,使制度更加科學、合理、管用,努力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另一方面要結合職權梳理和風險排查,建立健全相應的防控制度,讓每一個風險點都能找到相應的防控措施。要按照明晰職權邊界、規范工作權限的原則,對每個崗位、法定權限制定相應的規范。重要重點崗位人員應按規定實行定期輪崗交流。
(三)簡政放權。各掛靠單位、各股室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市場競爭不充分、行政管制過度而存在的廉政風險,從人、財、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重要權力崗位入手,構建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要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審批手續,拓寬網上審批覆蓋面,提高辦事速度,不斷優化政務環境。
第四階段:建立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第四季度)
(一)檢查考核機制。要建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檢查考核制度,通過信息監測、定期自查、上級檢查、社會評議等方式,對風險點及其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結果納入本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績效評估考核內容。
(二)預警處置機制。建立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預警制度,由辦“廉防辦”指定專人負責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對收集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有針對性地進行預警處置,對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督導,在一定范圍內通報預警處置情況,努力做到“沒有問題早防范,有了問題早發現,一般問題早糾正,嚴重問題早查處”,防患于未然。
(三)風險評審機制。邀請辦廉政風險評議監督員或紀檢監察部門,對我辦的防控制度進行審核評估,重點圍繞制度的廉潔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沖突等問題,從制度設計環節開始,查找制度在內容、程序、配套等方面的不足。
(四)動態管理機制。在廉政風險防控實踐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推進防控機制的科學化和規范化,并結合我辦各項工作發展的新要求,對新出現的廉政風險要及時制定和優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風險防控動態修正優化機制,推進源頭治腐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目標,統一思想。辦領導班子成員和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明確目標任務、主要內容、重點步驟,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區紀委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大力開展宣傳工作,在全辦營造勤廉風險防范的宣傳氛圍。
(二)領導帶頭,精心組織。建立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體系,涉及面廣,政策性、專業性性強。辦班子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職責,對分管范圍內防控體系建設工作帶頭抓、親自抓,查找廉政風險,帶頭制訂和落實防控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圍內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確保全面推行,落到實處。
(三)結合實際,務求實效。要立足實際,堅持把建設廉政風險防控體系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緊密結合,突出抓好權力清理、風險查找、防控措施制定等防控重點,確保把風險點找全、找準,力求取得實效。
幼兒讀物清理方案 篇3
一、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生態文明思想以及關于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批示精神。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實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以“五個一律”全力開展好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一律做到一戶不漏。全鎮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工委書記分片督促、鎮包點干部分村負責、各職能部門分片指導要求,由工委書記帶隊負責,包村干部、村干部對本村亂占耕地建房進一步加強摸排,查明存量、摸清底數,堅決做到排查整治“零死角”。并建立任務整治臺賬,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確保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在建項目一律做到全部暫停。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制止并發放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對未批先建的農戶堅決給予停工限期整改,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繼續搶建的,一律依法強制拆除,堅決遏制違法行為發生。全鎮嚴格分類別、按程序依法依規快速有效開展整治工作。
(三)增量控制一律做到堅決杜絕。嚴查嚴控強占、非法出售耕地建房行為,對新增違法占用耕地以及違法改建、擴建等違法建房行為及時發現及時處理。設立舉報箱和公布舉報電話,接受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舉報,接受社會監督,做到發現一起,制止一起,堅決杜絕一切新增亂占耕地違法違規建房行為發生。
(四)增量消化一律做到依規依序。堅決遏制增量,依法消化存量,對于在建違法建房行為,在開展整治工作中,各村及各職能部門堅決做到政策公開、信息透明,嚴格依法依規分類處理,保護合法、打擊非法。
(五)風險可控一律做到穩妥推進。對未經審批即進行建設的行為,各村及相關職能部門形成合力,嚴格執法、履職盡責。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性質惡劣、謀取私利、濫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進行建設的,依法依規從重從快處理。執法過程中,依法依規辦事,一律做好風險管控相關工作,確保沒有負面影響、沒有輿情發生。
二、清查整治范圍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鎮19個村(社區)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亂占耕地”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非法占有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為。對于亂占耕地,將耕地轉為非耕地的行為要嚴厲打擊,堅決遏制。
“建房”是指單位或個人在不符合建房條件、用地規劃、建房手續缺失等情況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農宅、設施農業用房、臨時搭建簡易房屋等構筑物)。
三、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胡集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黨委書記王峰、鎮長劉鋒,實行書記鎮長雙組長制,常務副組長為分管同志、人大主席任靖,副組長為各班子成員,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各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行政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任靖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各村(社區)書記、主任、鎮直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員組成。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各項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宣)。各村要召開村兩委會研究部署,召開黨員大會、群眾會、發放明白紙廣泛宣傳,利用村村通廣播宣傳,通過橫幅、微信等各種形式,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摸清底數(摸)。對于20__年1月1日以來在基本農田、一般耕地等非法建房的進行摸底登記,做到真核查,真摸排,摸實情,摸實底。分村莊,逐戶逐人進行摸排登記。鎮包點干部、村兩委成員實行一線工作法,親臨現場,實地丈量,建立四項清單,實行清單制管理,確保本次摸底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
(三)增量控制(堵)。7月3日以來,在基本農田、一般耕地等違法建設的,一律停建,村建立清單,等待處置;仍在建設的,予以拆除。即日起,對違法建設實施零容忍,堅決予以打擊。申請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法建房,不予批準:
1.宅基地選址不符合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的;
2.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或一般耕地的;
3.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贈與或者改作生產經營用途,重新申請土地建房的;
4.申請另址新建住房,未簽訂退出原有宅基地協議的;
5.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選址建房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
6、在老宅基建房,超出原宅基地,老房屋未拆除的;
7.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
(四)規范程序(疏)。農村村民住房實行“一戶一宅”,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淮北平原地區,每戶不得超過 220 平方米。農村村民應當嚴格按照批準面積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
超面積占用宅基地。超過規定的標準,多占的宅基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分類處理歷史遺留的房屋建設問題。對于20__年1月1日建房的,各村要建好四項清單,按照上級有關政策,予以分類處置。對于在建的符合規劃或在老宅基翻蓋的房屋,要暫時停止建設,待完善相關手續后予以建設。對于7月3日以來違法建設的一律停建處置,仍在建的,予以拆除。
村民申請宅基地或原宅基地建房的,嚴格遵守以下程序,本戶申請,村民小組公示,村審查后報送,鎮實地調查后審批。村民在原地翻建房屋,應提交如下材料: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戶口簿復印件(與原件核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要按照“第一把手負總責,單位各部門協同配合、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
鎮協調各部門成立聯合執法隊,對全鎮范圍內進行日常巡查,發現違規建房立即制止并上報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村支部書記為協管員,明確1名村兩委干部為業務具辦人員,負責違建巡查,發現有違規建房配合村兩委干部制止并上報到鎮;負責排查表、摸底表等信息上報;負責宅基地、建房審批材料收集上報等。
(二)密切配合協作。本次專項行動由鎮人大主席任靖牽頭,黨委委員司俊杰協助,各工委、紀委、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國土中心所、農業站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鎮紀委監委全程監督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規審慎處置。各村(社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 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銷售耕地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加強對黨中央、國務院及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鎮黨委、政府要將專項行動工作納入重點督查內容,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黨員領導干部參與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帶頭自查自糾。對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諉扯皮、避重就輕、進展緩慢的,予以公開通報、約談;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壓案不查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強化業務指導。國土中心所牽頭,會同鎮直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村(社區)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解決“不會干”的問題,推動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六)加強輿論引導。對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問題原則上不作宣傳報道,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