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范文 篇1
為進一步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協調均衡可持續發展,優化我學區學校教師合理配置,全面夯實教育內涵發展的基礎,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條、以實現我學區學校教育高位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不斷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條、根據教育局要求,教師校長交流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促進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縮小校際差距,縮小城鄉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
(二)增進激勵。通過交流,增加鍛煉機會,消除教師職業倦怠,不斷激發工作熱情和創新能力,提高教師適應不同學校、不同學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增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三)有序流動。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重點引導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教學點)和薄弱學校流動,引導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
(四)統籌兼顧。統籌各類學校和教師的不同需求,統籌交流與培養、使用與結構優化,統籌學校需要和交流對象的實際情況,兼顧學校的辦學特色與優勢,兼顧交流對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實際情況,保持教師隊伍的動態平衡,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五)公開規范。公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序和結果,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防止不規范、不公平以致現象的發生。
第三條、交流輪崗是指事業編制教師從一所學校調到另一所學校工作,并隨遷人事關系的流動過程。交流對象為在同一學校連續任職或任教達到一定年限的校長(包括其它他中層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師。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以不納入交流范圍:
(一)男超過50周歲、女超過45周歲(具有高級職稱且選擇延遲退休的女教師為50周歲)的教師。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均超過3年及以上的教師。
(三)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教育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四)現承擔學校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承擔學校重大教科研項目的教師,經區教育局同意,可暫不納入交流。
(五)下一學年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的教師,學校確需留任可暫緩安排,但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年。
第五條、以下人員為符合年度交流條件的對象:
(一)同一學校任職滿九年的校長或書記;
(二)同一學校同一崗位任職滿6周年的副校級及中層干部;
(三)同一學校任教滿12周年的教師;
(四)夫妻在同一學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條第一款的對象仍列入交流范圍);
(五)符合第四條第2、3、4款可不納入交流條件,但在同一學校已連續任職滿15周年的有關人員;
(六)無3周年以上非城區學校或2所以上學校(幼兒園)工作經歷的,獲得區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的城區教師;
(七)其它因工作需要、結構優化,需調整交流的有關人員。
第六條、對沒有達到交流條件或可不納入交流范圍的教師校長,本人申請要求交流的,經所在學校(幼兒園)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也可納入交流對象范圍。
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范文 篇2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資源配置,增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區域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不斷提高義務教育學校整體辦學水平,根據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深入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現區域內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機制,不斷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增強教師隊伍活力,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有效加強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師資力量,力爭用3-5年時間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化、常態化,為促進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供保證。
二、工作原則
(一)有序流動。縣相關部門要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把教師校長交流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建立交流制度,明確交流程序與要求。
(二)突出重點。增強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鎮和鄉村學校的縣,重點推動城鎮學校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向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要重點組織、引導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流動、由超編學校(園)向缺編學校(園)流動。
(三)分步推進。20xx年開始,縣城周邊學校進行試點,
20xx年在全縣推開,逐步進入制度化、常態化階段,20xx年實現全縣城鄉義務教育師資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標,接受省驗收。
(四)公開規范。建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序和結果公開、公示制度,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切實防止違紀違規現象發生,防止產生不良影響,維護教師隊伍穩定。
三、交流范圍和比例
教師交流輪崗的人員范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崗教師,以中青年教師為主。凡男45周歲、女40周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5年的專任教師均可交流。學校每年交流輪崗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各級各類名優骨干教師應不低于交流教師總數的30%。
校長交流輪崗的人員范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長、副校長。凡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下的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6年的均可交流。同一所學校班子成員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班子成員的30%。
沒有在農村學校任教經歷的教師必須有計劃交流;對沒有達到交流時間或可不納入交流范圍的教師,以及沒有達到城區學校任教規定年限的教師,本人申請要求交流或支教的,經現學校同意并報縣教育局批準也可納入交流或支教對象范圍。
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名師,本人自愿繼續從事教育工作的,經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返聘,不占單位編制,定向幫扶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待遇通過協商解決。
四、交流形式
(一)輪崗交流。以行政指令為主,有計劃安排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輪崗。縣教育局根據教師校長隊伍建設、培養、優化、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交流實施方案和指導計劃,經學校根據實施方案和指導計劃推薦參與交流的對象,由縣教育局研究,統籌安排,公示結果。校長交流由縣教育局根據規定、結合實際分年度統一組織,組織部門配合實施。輪崗型交流對象均隨遷人事關系。
(二)服務交流。以對口支教為主,由縣區教育局下達計劃,城區學校推薦人選,縣教育局組織實施。服務型交流期限原則下少于1年,交流期間人事、工資保留原學校,福利待遇不變。
(三)調動交流。由縣區教育局審核安排,城區超編學校選派教師,調整調入缺編的農村學校工作。
(四)其他交流。城鎮學校新招聘的教師,由縣教育局統一安排,首先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2年以上,并納入服務型交流計劃;鄉鎮中心學校教師可以走教的形式到村校、教學點支教,相關學校將實施情況報縣教育局備案;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安排鄉村學校校長教師到城區學校掛職鍛煉、跟班學習,時間不少于1年。
五、政策保障
(一)校長選拔。從20xx學年起,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原則上應有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或有3年以上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工作經歷。
(二)評先評優。從20xx學年起,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參評市級及以上先進、省特級教師、市級以上骨干教師(名師)時,原則上須具有累計2年以上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經歷。推薦各級各類先進,選拔高一級骨干、名師時,向在農村學校任教的骨干教師傾斜。
(三)職稱評聘。城區教師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須有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累計3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申報評審中級職務(職稱)須有農村學校任教累計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在鄉村學校任教連續3年以上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
在中小學教職工崗位結構比例內,預留一定的中、高級崗位,專項用于評聘交流教師。對服從行政指令型交流的教師,原沒有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聘任到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對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任教的骨干教師,取得高一級專技職務未聘的,可聘任高一級專技職務;已聘上所評專技職務的,可在同一專技職務內高聘一級。
(四)待遇保障。城區學校教師交流到農村學校的,在交流期內享受省、市關于農村教師任教津貼等相關待遇。原在城區學校擔任中層干部的骨干教師交流到農村學校期間,交流期滿回原校的,原則上由學校統籌安排中層職務。參加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優先使用教師周轉房。
(五)考核獎懲。服務交流及以其他形式交流到農村學校的城區教師,由縣教育局組織學年考核,優秀比例單獨核定,不占接收學校的比例。輪崗交流、調動交流的教師,由所在學校負責考核。學年考核評為“基本合格”的交流教師,由教育局調整其工作崗位。對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統一調配,自規定時間起10日內不到新單位報到上班的教師,作曠工處理,直至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政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優化師資配置的主要途徑,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從上到下的一項剛性政策要求。各學校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大意義和優化師資配置的政策精神,取得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為推進教師校長交流工作創設良好的氛圍和環境。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文件精神,把政策宣講到位,耐心做好解釋、引導工作,工作要細、方法要活、舉措要實,努力消除教師思想上的疑慮,充分調動教師參與交流的積極性,讓每一位符合條件的教師自覺參與交流。學校干部和黨員教師要爭當先鋒,爭做示范,以更高的姿態,更優良的作風,主動參與交流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實施。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縣里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以教育局為主、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縣實施辦法,組織和協調好校長教師交流工作。實施辦法經縣政府批準后執行,同時報市教育、人社、財政部門。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要認真落實“一把手”負總責和學校班子成員共同負責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交流工作的領導,根據政策規定及學校實際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本校教師交流計劃和交流人選。每年6月下旬縣要制定下學年計劃,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后,于秋學期開學前嚴格組織實施。要及時發現、解決教師交流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平穩、按期完成交流工作。各接收學校要主動關心交流教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和后顧之憂,充分發揮交流校長教師的作用。
(三)加強協作配合,履行工作職責。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行“省級指導、市級統籌、以縣為主”的工作機制,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教育、組織、編制、財政、人社等部門形成聯運機制,共同推進。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力爭用5至8年時間在全面推行“縣管校聘”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管理制度,逐步使教師由“學校人”變為“系統人”;要積極探索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為推進校長交流輪崗提供保障。縣教育局要強化教師資源配置的主體意識,主動地做好教師干部交流的系統規劃,積極與相關部門聯系協調抓好落實。組織部門要按干部管理權限,會同教育部門全力推進校長交流輪崗工作,優先任用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管理崗位任職的人員擔任校長,及時做好交流輪崗校長的任免;編制部門要按照“嚴控總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增減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補余缺、有增有減的辦法,根據義務教育學校發展規劃、生源變化和學校布局調整等情況,實行教師編制動態管理;財政部門要積極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供支持;人社部門要做好行政指令性交流人員的調動工作,履行好崗位設置的宏觀調控職責,并根據編制變動情況,及時調整中小學崗位設置方案,逐步提高農村學校中、高級崗位比例。
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基礎,是促進教育公平的關鍵。為了切實有效推動工作的開展,根據省上“實施意見”精神,縣政府將把此項工作納入縣政府年度目標考核體系,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教育工作督導考核體系,嚴格督促考核,確保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范文 篇3
一、本所基本情況
本所成立于xx年xx月xx日,系全額撥款的全民事業單位,批準編制人數x人,現有職工總數x人,現有專業技術人員x人,其中高級職稱x人,中級職稱x人,其他專業技術人員x人。
本所業務范圍:負責轄區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綜合管理,編制和執行年度養護計劃,對養護企業作業質量進行監督考核,合理使用養護資金,承辦有關招投標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上級指令性任務。
根據本所業務范圍和工作職能,現設辦公室、綜合計劃科、設施管理科、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二、崗位設施原則
1、因事設崗、崗職對應。以“事”為中心,按照工作的需要,確定崗位和職務層次,明確崗位職責,做到有事有崗有責。
2、重點導向、競爭激勵的原則。設崗從單位實際出發,注意向重點業務學科崗位、一線工作崗位傾斜,引入競爭機制,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3、結構合理、群體優化的原則。按照崗位有層次、結構要合理、組合最優化的要求,依據單位各科室專業技術工作崗位的性質、專業的特點及擔負的責任,選擇最適用的職務主系列和非主系列,確定各系列最適合的檔次,配置每個系列最適當的崗位職數,發揮群體最佳效能。
三、組織機構
本所成立職稱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本所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聘任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成員名單:,由任組長。
四、崗位設置方案
1、主系列與非主系列的設置
根據本所的'業務范圍和工作職能,主系列為工程、經濟,非主系列為會計、檔案等。
2、高、中級職務結構比例
按本所現有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確定崗位職數,其中高級職務按現有人數的15%設置,中級職務按現有人數的40%設置。高級職務和中級職務均留出5%的職數,作為專業技術人員晉升或引進人才之需。今后根據人員結構變化情況及時申請調整。
3、各部門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
1)工程管理,設高級職稱x人,中級職稱x人。
2)綜合計劃,設高級職稱x人,中級職稱x人。
3)財務管理,設中級職稱x人。
4)檔案管理,設中級職稱x人。
五、關于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
在設崗的同時,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制定崗位職責、崗位聘約,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重新聘任,簽訂聘約,頒發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