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精選32篇)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1
1、目的
保證非機動車存車秩序,保障存車安全。
2、范圍
適用于嘉園物業區域非機動車管理。
3、職責
3.1安管隊負責對各項目非機動車管理過程和服務質量進行監控檢查。
3.2安管隊長負責指導、檢查非機動車的日常管理工作。
3.3管理處主任負責非機動車的日常管理工作。
4、實施程序
4.1非機動車輛進入后統一停放在指定停放區,嚴禁亂停亂放。車主應自覺服從車場管理員的指揮,共同維護好交通秩序。
4.2非機動車出入小區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小區范圍內不準洗車。
4.3小區只提供非機動車停放場地,不收取任何費用。請車主自行鎖好車輛、保管好停車牌及車上物品,避免車輛、財物丟失。
4.4嚴禁外來非機動車輛進入小區。
4.5緊急情況下,車輛管理員可拒絕任何非機動車進入小區范圍。
4.6協助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盜竊非機動車的犯罪活動。
4.7管理處將定期清查無證無照和無主非機動車,一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按公安機關有關制度處理。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2
為了加強對小區規范管理,維護小區內的生活秩序,保護業主合法權益,結合本小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室外停車場只用于業主及訪客非機動車輛的臨時停放,請按小區的指定區域整齊擺放。
2、室內停車場采取登記管理制度,并請按小區規定時交納停車費,每月15-50元,視車型不同而定。
3、服從小區保安員的指揮,嚴格按照小區制定的道路行駛和停放。助力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轉彎時,應當提前開啟轉向燈;駕駛過程中注意車速安全,請勿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動電話;小區內遇人時,應當減速比讓。
4、進入小區業主的非機動車輛應證照齊全,車況保持良好,應經常檢查車閘、車鎖等,做到靈敏有效,如有損壞及時修理。
5、非機動車出入小區必須下車推行,注意交通安全。
6、在小區內嚴禁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必須停到制定的車棚、車庫內。
7、進入小區送貨的非機動車,禁止長時間停留在小區內。
8、物業公司保衛部將定期清理殘破、無證無照和無主的非機動車。一月內無人認領的按公安機關有關規定處理。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非機動車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非機動車的生產、銷售、登記、通行以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職責分工)
市公安局是本市非機動車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具體負責非機動車的登記和通行管理。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非機動車生產質量的監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非機動車銷售的監督管理。
經濟信息化、建設交通、環境保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非機動車管理相關工作。
區、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非機動車道路停放管理工作。
第四條(調控措施)
本市根據城市道路交通發展需求和環境保護實際情況,對特定種類的非機動車實行總量調控或者采取淘汰措施。
第二章非機動車生產、銷售管理
第五條(安全技術要求)
在本市生產、銷售的非機動車應當符合有關國家標準。
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中的電動機功率、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國家標準中的汽油機排量等推薦性項目,在本市強制執行。
第六條(產品目錄)
本市對符合國家和本市標準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實行產品目錄管理制度。因不符合國家和本市標準要求而未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在本市銷售和登記上牌。
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由市經濟信息化委會同市質量技監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編制。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產品目錄由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殘疾人聯合會會同市質量技監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等部門編制。
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產品目錄應當載明生產企業、品牌、型號、定型技術參數等項目,向社會公示安全性能良好的產品,并適時更新。
第七條(變更技術參數)
已經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技術參數發生變更的,負責目錄編制的部門應當重新進行核定。
生產者擅自更改定型技術參數的,其相應產品從產品目錄中刪除。
第八條(銷售承諾)
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銷售者,應當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現行有效的產品目錄,并通過店堂告示、銷售憑證中載明等方式,向消費者承諾其銷售車輛已納入產品目錄,符合本市登記上牌條件。
消費者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因未納入產品目錄無法在本市登記上牌的,可以依法要求退貨。
第九條(禁止拼裝、加裝、改裝)
禁止單位和個人從事下列行為:
(一)拼裝非機動車;
(二)在非機動車上加裝動力裝置、座位、高分貝音響或者擅自加裝車篷;
(三)改變非機動車排氣裝置的尺寸或者擅自更換動力裝置;
(四)拆除或者改動非機動車的消音、限速、尾氣處理裝置;
(五)其他更改非機動車定型技術參數、影響非機動車通行安全的拼裝、加裝、改裝行為。
禁止銷售拼裝、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
第十條(舉報投訴)
對違法生產、銷售非機動車的行為,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投訴。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接到舉報、投訴后,應當依法及時查處。
對調查屬實的違法行為,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將查處情況通報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殘疾人聯合會等相關部門和單位。
第十一條(協調配合機制)
公安機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建立協調配合的執法機制。
公安機關發現違法生產、銷售非機動車的,應當及時通知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查處。對阻礙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公安機關應當依法予以制止和處理。
第十二條(環保要求)
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將電動自行車的廢舊電池送交電動自行車生產者、銷售者處理,或者送交具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置。
電動自行車生產者、銷售者應當采取以舊換新等方式回收電動自行車的廢舊電池,建立回收臺賬,送交具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置。
鼓勵電動自行車生產者、銷售者采取以舊換新等方式回收廢舊電動自行車。
第十三條(殘疾人輪椅車的更新補貼)
本市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實行更新補貼制度。已經登記上牌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送交指定單位回收的,由殘疾人聯合會按照規定給予補貼。
第三章非機動車登記管理
第十四條(登記車種)
下列非機動車,應當經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非機動車號牌和行車執照(以下稱非機動車牌證):
(一)電動自行車;
(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三)人力三輪車;
(四)市人民政府規定應當登記上牌的其他非機動車。
自行車、殘疾人手搖輪椅車實行自愿登記,其所有人申請登記上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辦理。
第十五條(申請登記上牌)
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非機動車,其所有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登記上牌,現場交驗車輛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單位營業執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二)購車憑證或者其他非機動車合法來歷證明;
(三)非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
(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所有人申請登記上牌的,應當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除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本市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第十六條(登記上牌的特殊要求)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僅限于符合條件的下肢殘疾人員申請登記上牌,每人可以登記一輛。
人力三輪車僅限于市政、環衛等單位因作業需要申請登記上牌。
第十七條(登記上牌)
對申請登記上牌的非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進行查驗。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應當當場登記并發放非機動車牌證;不予登記上牌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非機動車牌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監制。
第十八條(變更登記)
已經登記上牌的非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驗車輛,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一)更換車身、車架的;
(二)因質量原因更換整車的;
(三)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更換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動力裝置的;
(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所有人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發生變動的。
第十九條(轉移登記)
已經登記上牌的非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非機動車的受讓人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驗車輛,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人力三輪車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第二十條(注銷登記)
已經登記上牌的非機動車被盜、遺失、滅失或者因質量原因退車的,非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第二十一條(牌證換領、補領)
非機動車牌證損壞、滅失的,非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驗車輛,申請換領或者補領非機動車牌證。
第二十二條(外省市非機動車登記)
外省市號牌非機動車需要在本市通行的,非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本市非機動車牌證。
第二十三條(信息公開和便民措施)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非機動車登記的條件、程序、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請表示范文本等向社會公布,并采取增設登記辦理點、簡化辦理程序等方式,為市民辦理非機動車登記提供便利。
第二十四條(宣傳教育)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結合非機動車登記管理,對非機動車駕駛人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增強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第二十五條(登記辦法)
非機動車登記的具體辦法,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第四章非機動車通行管理
第二十六條(通行車輛)
下列非機動車可以上道路行駛:
(一)已經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人力三輪車;
(二)自行車、殘疾人手搖輪椅車;
(三)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通行的其他非機動車。
應當登記上牌的新購車輛,駕駛人可以持購車憑證在購車后15日內臨時通行。
禁止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以外的其他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第二十七條(牌證使用)
駕駛已經登記上牌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應當隨車攜帶行車執照,并按照規定安裝非機動車號牌,保持號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禁止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非機動車牌證。禁止使用其他車輛的非機動車牌證。
第二十八條(基本安全要求)
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應當保持制動器、夜間反光裝置等安全設施性能狀況良好。
第二十九條(一般通行規定)
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的規定和下列規定:
(一)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劃設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車行道右側邊緣線向左1.5米的范圍內行駛,殘疾人手搖輪椅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人力三輪車在車行道右側邊緣線向左2.2米的范圍內行駛。
(二)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駛的情況外,不得駛入機動車道。
(三)不得駛入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越江隧道和越江橋梁等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區域。
(四)行經人行橫道時,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停車讓行;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的,應當避讓。
(五)轉彎前減速慢行,伸手示意,有轉向燈的開啟轉向燈;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六)不得實施其他影響安全行駛的行為。
禁止駕駛拼裝、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第三十條(特別通行規定)
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除遵守第二十九條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人年滿16周歲;
(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三)非下肢殘疾人員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第三十一條(載人規定)
自行車、電動自行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1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搭載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
(三)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不得載人。
第三十二條(載物規定)
非機動車載物,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手搖輪椅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二)人力三輪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1米;
(三)非機動車載物應當采取加固措施,防止發生貨物散落、飄灑等影響道路通行的情況。
第三十三條(道路停放)
在道路上停放非機動車,應當使用非機動車道路停放點。
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非機動車道路停放點設置規范,編制本區、縣非機動車道路停放點的設置規劃,指定專門管理部門落實非機動車道路停放點的設置工作,并組建專門管理隊伍,加強非機動車道路停放點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四條(專用停車場地)
車站、碼頭、軌道交通站點等交通集散地以及醫院、學校、商場、集貿市場、步行街、影劇院、體育場館、展覽館等人員流動較多的場所,其管理者應當設置非機動車專用停車場地,并落實專人管理或者委托專業服務機構管理。
第三十五條(非機動車保險)
本市鼓勵非機動車駕駛人投保第三者責任保險、人身傷害保險和財產損失保險。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指引條款)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七條(對違法生產、銷售非機動車行為的`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非機動車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上海市產品質量條例》的規定處理。
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銷售未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拒不退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對拼裝、加裝、改裝非機動車及其銷售行為的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從事經營性拼裝、加裝、改裝非機動車或者銷售拼裝、加裝、改裝非機動車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處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對非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駕駛無牌無證的非機動車或者禁止通行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非機動車牌證的,以及使用其他車輛的非機動車牌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駕駛加裝動力裝置的自行車、人力三輪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駕駛其他拼裝、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非機動車未停放在非機動車道路停放點,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且行為人不在現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對現場予以清理。
第四十條(治安管理處罰和刑事責任)
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行政責任)
違反本辦法規定,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履行非機動車生產、銷售監督管理職責,不依法查處違法生產、銷售非機動車行為的;
(二)不依法履行非機動車登記、通行管理職責,不依法查處非機動車違法通行行為的;
(三)無法定依據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執法的;
(四)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過渡期管理措施)
對本辦法公布前已經購買但因未納入產品目錄不能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其所有人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領臨時通行憑證的,可以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3年內上道路行駛,并遵守有關非機動車通行管理的規定;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
前款管理措施的具體辦法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條(實施日期)
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9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8號發布的《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守安全規定,按車道行駛:
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橫過機動車道:
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
行駛時速限制: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借道行駛:
因非機動車道被占用無法在本車道內行駛的非機動車,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并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遇此情況應當減速讓行。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4
1.目的
為了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持整潔有序的小區環境,保障住戶非機動車輛安全。
2.范圍
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如開發商未規劃建設非機動車停放點,物業管理處根據停放需要,在征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合理規劃、提供非機動車輛停放點,供住戶停放自行車之用。
3.2管理處安全管理責任人員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車輛停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清理亂停亂放車,并對住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3.3現場安全管理員負責指引非機動車輛有序停放,對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車主有責任糾正該車主錯誤行為,并引導其正確停放。
3.4小區非機動車輛停放點位置:
一期指定停放點:靠一號崗南外圍墻綠化帶,40平方米。
二期指定停放點:杜鵑苑北停車位,占車位6個。
羅蘭苑外西南角,卸貨區旁,占地30平方米。
羅蘭苑外東北角停車位6個。
三期指定停放點:蘭花苑東門旁車場,占車位4個。
紫竹苑東面綠化帶旁,占地40平方米。
四期指定停放點:丁香南門靠東架空層下,占地40平方米
荷花苑西架空層下靠墻角,占地40平方米
五期指定停靠點:玉蘭苑東門架空層下靠墻根,占地30平方米
3.5現場懸掛的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定內容:
一、非機動車輛必須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梯間內隨意停放。
二、車輛停在指定位置,駕駛者需做好防盜措施,如有不鎖車輛停放時,車主應主動與安全管理人員聯系,協助看管,如因不遵守車輛停放管理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失的,其后果車主自行負責。
三、自行車在小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四、為了不影響小區環境,破舊自行車一律不得停放在小區內。
五、不得在小區內練習駕駛摩托車。
六、童車不得與成人車輛混雜停放,須停放在指定的童車位置。
七、嚴禁破壞他人車輛,拆取他人車輛零件,一經發現須照價賠償并移交派出所處理。
八、如長時間無人使用停在自行車停放點并且占用通道,或停在樓梯間的車輛,管理處將定期清理并作無人認領處理。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5
為了保障住戶財產的安全和小區治安秩序的穩定,與業主共同創造一個優美的環境,特制定此非機動車輛管理規定:
1.非機動車輛必須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其它地方隨意停放;
2.業主非機動車輛必須停在指定車庫一層出口處位置,并由車主做好防盜措施;
3.非業主機動車輛統一停放在車庫出入中外泊車處,由車主自行鎖好車鎖,物品車輛自行保管;
4.為了不影響小區環境,破舊自行車一律不得停放在小區內;
5.摩托車在小區車場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統一停放在一層出口處;
6.非機動車輛停放后,駕駛者不得在停放點逗留
7.不得在小區內、車場內練習駕駛摩托車,更不得在非機動車輛停放點維修任何車輛;
8.非機動車輛停放時,車主應聽從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并作好安全防護措施,如有丟失后果自負;
9.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或遺失的,管理處概不負責;
10.嚴禁破壞他人車輛,拆取他人車輛零件,一經發現須照價賠償并移交派出所處理;
11.如長時間無人使用停在自行車停放點并且占用通道的`車輛,管理處將定期清理并作無人認領處理;
12.非機動車輛停放點為管理處為廣大業主提供的免費停車位,請大家愛護相關停放設施。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6
隨著汽車的普及,私家車數量劇增,小區停車場配套設施不足,尤其是對于一些老舊小區,由于建設之初缺乏必要的停車位規劃,導致居住小區停車難現象突出。
小區停車現狀:
1、車多位少導致停車難,出現亂停亂放現象。
2、業主上下班時間集中,進出車效率低下,出入口通行緩慢。
3、小區物業管理跟不上,出現停車糾紛。
影響
1、小區車輛亂停亂放,影響小區形象和環境,有些還會損害小區綠化。
2、小區出入口通行緩慢,影響門口道路通行,從而易引發交通擁堵。
3、小區物業對于停車位大多是只收費不管理,停車場車輛出現事故問題無人問責。
解決方案
1、建設立體車庫,增加停車位
立體車庫具有占地少、車輛排列緊湊的優點,可利用小區的空地,進行建設。在對綠化影響最小的前提下,滿足更多的停車需求。
2、安裝智能管理系統,提高出入口車輛進出效率
目前最先進的車牌識別系統,進出場不需要停車刷卡,而是通過出入口的.車輛識別來判斷車輛進出場的權限,實現不停車進出,快速通行的目的。
3、引入專業管理團隊進行停車場管理
專業的事情交由專業的團隊做,停車場管理直接影響到小區的環境和業主的關系,聘用外部管理人員可以嚴格執行管理制度,保障停車場及業主車輛安全。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7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xx〕19號)文件要求,為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發展,優化停車設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車環境,解決停車難問題,促進城市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規劃引領、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并重、創新發展的原則,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科學規劃建設城區停車設施。面向社會有序開放機關單位內部停車場,逐步清退路內停車泊位,切實解決停車難、收費亂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城市新建建筑嚴格執行配建停車位標準,老城區、老建筑盡力補配補建停車位。推動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車位不少于10000個。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逐步降低路內停車位比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體系。推進智慧停車管理和資源共享,中心城區、商業區、辦公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得到顯著改善,各類資本廣泛參與,停車資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車規范有序。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規劃引領,保障土地供應。
1.科學規劃布局停車設施。各縣區要充分結合轄區內實際情況,依據城市發展戰略,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和交通體系規劃,科學編制和完善本轄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確定停車設施發展總體目標,明確未來幾年停車設施布局、規模、標準和建設時序。按照差別化供給策略和集約緊湊發展模式,綜合考慮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劃定停車分區,科學確定差別化的停車設施發展政策、供給和管理策略。以社區、街道、商圈為單位,測算城市中心區結構性停車位供需數量,合理布局停車設施,解決結構性供需矛盾。
新編控制性詳細規劃要依托經依法批準的專項規劃對規劃落實及建設用地進行管控,作為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嚴格執行。市、縣(區)兩級分別建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以年度為時間節點,評估規劃落實情況,根據評估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措施,保證規劃項目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保障停車設施用地供應。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出臺我市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細化停車設施供地政策,各縣區要結合實際情況,完善本級停車設施用地供應策略。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的,應采取有償使用方式公開出讓,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地。統籌考慮現狀及未來停車供需關系,在規劃階段為中心城區、商業區、學校、醫院、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預留公共停車用地條件和建設空間。鼓勵盤活存量用地建設停車場,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從事停車場建設,各縣區要制定相關鼓勵政策。(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各縣區政府)
(二)分類推動建設,加大設施供給。
1.加快補齊公共停車設施缺口。持續開展公共停車設施補短板行動,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車位10000個以上,中心區建設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務的40%。重點在城區中心區的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等各類公共服務中心、大型公建設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統籌安排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項目。各縣區政府要將停車設施用地選址納入年度用地計劃,保障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用地需求。市級停車管理部門建立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半月報、月通報、季督查工作制度,確保建設任務保質保量完成。(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新建建筑物要嚴格執行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和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標準,配建指標應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規定,一律不欠新賬、不留缺口。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等行政許可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車設施符合相應配建標準,配足停車設施。配建停車設施應與建筑物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加強竣工驗收管理,杜絕停車設施緩建、少配。
根據城市綜合交通發展水平,定期對停車位配建指標進行動態調整,適度提高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標準。市相關部門要制定相關政策,鼓勵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位并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新建建設項目超過停車配建指標建設停車場,超出部分設置收費停車場進行市場化運作。(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逐步補配補建既有建筑停車位。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在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的規劃設計階段,留足配建停車位。在老舊小區改造時,因地制宜,結合小區實際補齊配建停車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更新改造,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縣區可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清退超配路內停車位。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盡快置換清退超配的路內停車位,力爭到20xx年底,路內停車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內停車位對交通的影響,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對使用率低、嚴重影響交通的路內停車位,逐年縮減、合理清退,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圍內設置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綠地、公共廣場、學校操場、公交場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保證地下與地上設施統籌兼顧。做好人防工程建設規劃與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的有效銜接,各縣區要建立人防工程項目臺賬,充分分析研判,在滿足戰時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慮城市停車服務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補充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或城市公共停車位。力爭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車泊位,20xx年以后,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持續將適合停車的人防工程改造為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各縣區要大力推動立體停車設施發展,制定建設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勵措施,在符合規劃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類邊角空地和地下空間,大力推進機械式立體停車場、停車樓建設,并做好臨街停車設施立面美化,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及時總結建設經驗,擴大立體停車設施服務范圍,推動城市立體停車設施發展。各縣區每年新建公共停車泊位中,立體停車設施泊位原則上占比不得低于20%。(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規范停車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動停車設施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既有停車位效能,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機關、事業單位停車位共享機制,有序盤活其余單位停車資源。推動企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夜間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實行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各縣區政府要摸排轄區內有富余停車位的小區,以政府為主體或推動社會資本參與,購買或租賃這一部分停車泊位供社會使用,降低配建停車位空置率。(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機關事務局、市國資委、市公安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停車秩序管理。各縣區要健全停車管理工作機制,制定統一規范的經營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布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服務收費標準。逐步開展公共停車設施備案工作,規范公共停車設施備案標準和流程,強化停車基礎信息數據采集、更新。各級管理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及時受理處置群眾對停車管理方面的投訴、舉報。嚴厲打擊占用公共資源私設停車位行為,加強對違法占用道路停車、僵尸車等查處力度,維護良好停車秩序。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重點區域實施限時停車、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車位周轉率。(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推行城市智慧停車服務。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完善城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系統,進一步推進全市經營性停車場數據接入工作,統籌路內、路外停車資源,實現智能停車誘導、信息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減少尋位繞行時間,方便群眾就近停車。積極探索全市統一運營模式,督促智慧停車經營單位定期更新車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全面推行電子計費,實現無人值守、自動計費繳費,推廣使用“ETC”“先離場后付費”等快捷收費方式。(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公交線網和站點布局,實現城市道路公交服務全覆蓋。加大公交專用道建設和使用監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區及交通密集區公交客運能力,確保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20%以上。加強出行停車與公交換乘無縫街接,在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引導公眾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政策措施
(一)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城市停車設施投資、建設、經營手續辦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既有停車庫(樓)內部改造為機械式立體停車的,可按照特種設備管理要求辦理安裝告知、監督檢驗、使用登記等手續,不再辦理用地規劃、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差別化收費機制。發改部門結合實際制定或完善具體的差別化收費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停車服務差別收費。綜合考慮交通擁堵狀況、公共交通發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區、商業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實行高收費,城市外圍實行低收費,一般區域正常收費。同一區域內,按照“路內高于路外、繁忙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差別化收費標準。(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完善投資經營激勵政策。對停車需求大、收益較好的中心區、交通樞紐等區域的停車設施,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投資為主開發經營,重點建設立體停車場或既有停車場實施“平改立”改造。對停車需求較小區域的停車設施,可通過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政府適當讓渡項目收益權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動停車產業化發展,在符合相關規劃、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具體比例由各縣區政府確定。(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停車法規標準體系。健全停車管理法規體系,推動編制或修訂地方性停車設施建設管理法規,抓緊出臺《張家口市停車場管理條例》,在立法權限范圍內,結合城市交通管理實際,清理不符合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要求的規章制度,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車設施標準體系,編制或修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制定完善智慧停車管理標準、停車設施運營規范、停車管理服務規范等,為全面提升城市停車管理水平提供支撐。(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城管執法局)
四、組織保障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區政府是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時間表、路線圖。要結合實際,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則,抓緊制定各縣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決停車難問題。
(二)強化統籌協調。建立停車管理統籌協調機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人防辦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全市停車設施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共同研究政策,解決重大問題。各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各管理區委員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統籌負責本地停車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的城市停車治理格局。
(三)強化督導調度。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和考核評價,加強督導調度,層層壓實責任。對工作開展不力、弄虛作假、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各縣區工作推進情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督促各縣區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城市停車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對停車設施治理工作進行全方位宣傳報道,宣傳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政府關心、社會關注、群眾關切的良好環境。開展群眾參與體驗活動,充分吸收廣大群眾意見建議,不斷優化改善城市停車環境,有效提高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8
下面還專門為大家介紹住宅小區停車場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點
1、制定完善的停車場管理制度,并遵照執行。
2、定期檢查停車場配置足夠的消防栓等滅火器械,并可通過防火卷簾將整個車場分割成若干個防火區域;車管員對易燃易爆物品、煙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項嚴格把關,提高警惕性,杜絕隱患。
3、私家車位設立明顯識別標示,車管員不讓其他車輛擠占私家車位;對于一些禁止停車的場所,設置顯著的禁停標志,對違禁的車輛實施處罰。
4、對于臨時泊車卡、月保卡與私家車位卡采用不同顏色印制,便于識別管理,在車卡背面注明有關事項如:不賠償損失、車輛應自辦保險等,盡量避免事后糾紛。
5、車場配置顯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標志、禁鳴標識、限速標志、車場管理須知、收費標準等。
6、車管員對每輛進入車場車輛作適當檢查,注意車輛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跡象做好現場記錄由車主簽字確認,在此減少不必要的糾紛;主動禮貌提醒車主不要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同時阻止閑雜人員進入車場。
7、停車場將安排專職車管員對停車場實施巡查管理,并引導車輛停放,提供問詢服務。
8、對車場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實施人車分流,確保區內人員進出及活動的安全;對于易產生交通瓶頸、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時進行有效疏導。
9、在停車管理員手中將備一份月保車主基本檔案,以便車輛發生危險情況或緊急疏散時使用;車管員巡查中若發現停放車輛有異常情況(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實施補救,若車輛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要盡快處理,以不妨礙車輛通行為準則,并好事件報告。
10、對于長期亂停亂放、耍賴不交車輛保管費的車輛,車場管理部按規定給予發函提醒,再實施鎖車處理,或將其強拖走交由交警部門進行處罰。
二、月保、臨保、IC卡辦理
停車場的出入口勻使用IC卡智能系統。有月保車輛需求的業主/租戶首先到服務中心填寫月保車輛申請,按收費標準交納月保費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按技術要求將IC卡一卡通輸入停車場月保通行指令,此時業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務。若到月底未重新辦理月保交費,IC卡一卡通將終止停車場通行服務。
臨保車輛是用入停車場自動取卡,出車場時讀卡交費。車輛臨保的業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務。其他外來人員使用的臨時停車IC卡不具備從停車場進入樓層的功能。凡業主的大堂門IC卡皆具備從停車場進入樓層之功能。
三、負一層管理建議
負一層為住宅、商業公寓合用之地,按發展場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負一層將按照住宅109個車位,商業、公寓100個車位的劃分明確區域,設置明確的行駛、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線共享其路,并在負一層車場管理人員的配置上比負二層多設一人。
四、停車場環境管理
停車場將定期開啟風機換氣,保證空氣流通。每日清潔人員將對車場實施保潔作業,定期對地面進行沖洗、管網實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過程中將隨時注意地面衛生情況,并對大件垃圾立刻實施清理。
五、停車場物業管理費用收取
停車場的物業管理費用,我公司將按照行業規定對每一月保車位收取管理費100元,對每一臨保車位收取管理費150元,空置車位另行商定。
六、停車場物業管理費收取的用途
停車場的物業管理費的收取費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停車場設備、設施的養護維修,停車場用水、用電費用以及其它不可預見的費用。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9
為做好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工作,為廣大居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為了做好車位安排工作,在廣泛征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經馮莊社區、香格里拉小區業主委員會、麗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議,確定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方案如下:
一、車位確定的方法
1)地面車位不對外開放,已報名業主經物業公司審核,業主委員會監督方可參加搖號,東區27個車位,西區42個車位進行搖號,西區預留3個做為臨時停車位,供來訪車輛使用。
2)公開透明操作,社區指導、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公司執行。
3)車位申請登記時,需提供房產證或承租合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4)車位按搖號前后順序安排車位,按戶為計算單位,選定后,車主需要繳納一年的停車服務費,欠繳物業費的業主請結清費用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后方可取得使用權。
二、車輛日常管理
1、取得車位使用權的業主車輛進出一律刷卡通行,外來車輛進入小區,須經門崗登記,接受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并按市物價局、市房管局相關文件規定繳納臨時停車費,營運車輛進入小區必須經門崗登記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區內滯留。
2、進入小區的車輛,應服從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不得在小區支干道、車行道、消防通道隨意停放車輛,不得跨騎路牙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各類標識及其他公用設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車輛進入小區禁止鳴笛,應減速慢行,避免發生意外
4、車輛停放后,車主應隨身攜帶好貴重物品,鎖好車輛車門,設置好防盜系統。
5、車輛帶貨出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業主到管理處填寫物品出門單,領取放行條,經門崗查驗后方可離區。
三、附則
1、對于違章停放的車輛,物管處有權聯系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處理,清理費用由車主承擔。
2、本規定只適用于車輛進入小區后行駛、停放的秩序維護,不承擔車輛等其他義務,如發生意外由公安部門處理。
3、當地面臨時停車位飽和時,其余車輛不得進入小區,自行在小區外尋找停車位。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10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車輛停放管理,對標對表全國文明城市標準要求,改善交通和出行環境,營造文明、規范、有序的交通秩序,按照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經研究,決定在城區集中開展車輛停放專項治理“百日行動”。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民為中心,以車輛停放專項整治為切入點,堅持問題導向和源頭管控,不斷優化車輛停放環境,規范停放秩序,推進城市管理向精細化方向轉變,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規范轄區停放秩序,加強停放整頓,通過合理規劃、有序增加停車區域、加大違停處理力度等途徑,著力解決新老城區、經濟開發區等區域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的突出問題,推動停車需求與供給的平衡,緩解城區范圍內車位供需矛盾,促進市民形成以文明、規范、有序的停車新秩序,實現城區停車面貌大提升。
三、組織領導
成立縣城管局車輛停放專項治理“百日行動”指揮部。
指揮長:陳善文
副指揮長:毛純君、汪承金(常務)、夏純成、劉興剛、陳俊、周登東
成員:田勇、葉凡晶、汪先華、李瑱、胡民、李鴻勝、劉會開、鄭志華、張迪福
(1)梅山城區整治組
組長:汪先華
副組長:耿浩、張軍
成員:劉鵬、李偉、肖傳松、廖磊、簡寬、陳四春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2)江店城區整治組
組長:葉凡晶
副組長:鄧正林
成員:童曉燕、劉芹、葉娟、汪洋、方歡、林祥、朱永輝、張靈智、儲修友、王磊、王榮
宣傳車2輛、拖車1輛
(3)經濟開發區整治組(包括開發區小區)
組長:夏純成
副組長:胡民、楊彪
成員:樊家勝、萬舒楊、杜海波、詹冬明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4)物業小區整治組
組長:李鴻勝
副組長:羅文中
成員:潘凌峰、王蘇千、陳誠、彭海洋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5)工作督導組
組長:張迪福
副組長:周敏
成員:單大為、江云飛
負責“百日攻堅”行動停車秩序督查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鄭志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協調、拖車聯系、信息上報等工作。
四、工作步驟
專項治理百日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摸排清查階段(即日起至9月15日-30日)
1、清查停車資源。新老城區、經濟開發區等區域對所管轄的各類公共停車場、經營性停車場、停車位進行系統摸排清查。全面排查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位情況,建立基礎臺賬。(9月30日前完成)
2、排查停車秩序亂點。各片區對新城區靜態停車秩序混亂路段、市民多次投訴停車問題路段、“僵尸車”排查梳理,建立基礎臺賬。(9月30日前完成)
3、合理建議新增停車泊位點。各片區要根據摸排情況,集合日常管理實際情況,對轄區規范設置停車泊位點、增設停車位標志、施劃停車泊位標線等提出合理建議。(9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對小區內停車管理,引導小區業主將車輛停放至地下停車位。(9月30日前完成)
5、規范停車場庫使用。對收費停車場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凱達爾公司規范各收費停車場停車秩序,確保智能化無人管理的停車場設備正常使用,人工管理的停車場要求現場管理人員加大巡查,避免一車占用多位,按照“入位、順向、頭齊”有序規范停放。(9月30日前完成)
(二)整治階段(10月8日至11月30日)
1、強化路面秩序整治。充分利用網格化巡查機制,本著分工不分家的原則,通過拖移、貼單等手段,重點查處不在車位停車、不規范停車、“僵尸車”占用停車位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形成嚴查嚴治的高壓態勢,對影響交通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拒絕駛離的堅決依法處置到位。
2、強化聯合執法機制。加強與交警、社區、以及物業公司對接協調,同步開展物業小區、背街小巷、機關單位以及公園廣場等停車秩序整治,動員道路沿線各單位落實門前承包制度,門衛保安要參與勸離違停車輛,及時制止違法停車行為。
3、加強違停巡查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對城區機動車占道經營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相對集中、容易反彈的'重難點區域集中力量專項治理,著力整改將停車設施挪作他用的違法行為。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并長期堅持)
1、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堅持車輛停放長期規范治理,常態化整頓停車設施挪用、占用等問題,嚴厲打擊各類占道經營亂象,嚴格查處占用盲道亂停車、在道路泊位外亂停車、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順序亂停車、在非機動車道亂停車、在交叉路口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亂停車等行為,堅決防止車輛停放亂象抬頭和反彈。
2、優化車輛停放管理。結合工作實際對車輛停放點位重新規劃,緩解群眾停車難問題。優化車輛停放管理,對禁停標志設置、停車點位新增提出合理建議。同時加大引導提醒力度,在一些重要路段,增設禁停標線、拖移車輛標志,增強警示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對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水平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定期會商、公眾參與機制,積極征求社會各界對車輛停放秩序問題及治理對策的意見建議。各部門要對照整治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保障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二)加強督查考核。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對停車資源、違法停車點位等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并匯報到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局督查科要定期對各單位車輛整治情況開展督查檢查,并將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和檢查結果及時通報,確保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正常有序推進。
(三)加大宣傳力度。要采取群眾易知易曉的形式,充分利用電視、自媒體、宣傳車、宣傳欄等多種宣傳手段,向城區市民宣傳文明創建、文明停車的相關知識,引導廣大人民群眾養成文明停車習慣,提高參與創建文明城市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11
一.小區綠地養護管理
小區綠化完成后,要達到長期滿意的效果,必須及時進行養護工作。物業管理公司可根據小區綠地具體情況設置專門機構或專人進行養護工作。綠化養護是一項復雜的技術工作,養護人員應先進行業務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養護技術的實施
要保證良好的綠化效果,使花木生長旺盛,養護工作必須長期不間斷地進行,主要有以下內容:
2.1澆水
不同品種的植物需水量不同,不同季節植物需水量也不同,澆水時應根據具體情況掌握。一般楊柳類要多澆勤澆,松柏類則不宜勤澆,新栽的小樹也應適當多澆一些,不同氣候條件下澆水量也應適當調整,夏季溫度高、蒸發快,應適當加大澆水量;入秋后陽光減弱,蒸發少時可適當少澆,陰雨天氣、半蔭環境可少澆或不澆。
一般樹木種植后在每年3、4、5、6、9、11月各澆一次水,澆水時要一次澆透,切忌僅濕表土。喬木最少連續澆水3~5年,灌木5年,土質不好的應延長,樹木長大后可逐年減少澆水次數,長成大樹后可不澆水或一年只澆1~2次。
2.2施肥
植物長期在固定位置上生長,常年吸收該地地點周圍的養分,如不及時補充,就會造成養分減少或枯竭,影響樹木的正常生長,::及時施肥就成了養護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小區綠地中植物種類較多,施肥時應根據不同的植物品種、生長階段選擇不同的肥料和不同的用量。施肥時一般應把肥料埋于10~40cm深的土層中,以利于肥料滲入地下,減少肥料的流失量。
2.3整形修剪
整形修剪是保證樹木形成良好樹形,提高賞觀效果的有效手段,也是養護工作的重要內容。其基本方法主要是疏枝、短截、剝芽三種。
疏枝,就是將一部分生長過密的、無用的`、生長不良的枝條剪除,以保證樹木健壯生長,擴大樹冠,形成美觀的樹姿。疏枝時要按照先大枝、后中枝、再小枝的順序進行,全面考慮當前樹形和長遠骨架后再動手。剪口或鋸口要緊貼母枝,不能留橛,以利于傷口愈合。保留的領導枝要直立健壯,主枝斜生角度和方向好,側枝、小枝合理展開,樹姿矮健。
短截,是將枝條從中間剪去一部分,以抑制它的生長,促進各主枝的平衡。短截時要注意剪口下芽的方向,一般外芽向外生枝,擴大樹冠,所以剪口下芽要留飽滿壯芽,以保證枝條生長。
剝芽,是對新發的嫩芽或嫩枝齊根疏去,以減少過多過密的無用幼枝,使養分集中供給主枝。實質上可以理解為疏枝的一種形式,對新植的幼樹和短截修剪的幼樹十分必要。
2.4除草、松土
除草是將綠地中的雜草清除,保持綠地的整潔,減少雜草與樹木爭奪水肥養料,有利于樹木的生長;同時,也清除了一些病蟲的潛伏處,減少病蟲害的發生機會。松土是把土壤表面松動,以增加土壤的透氣性,達到保水、透氣、增溫的效果。
2.5防治病蟲害
防治病蟲害要根據小區綠地植物品種和當地多發的病蟲害制定針對性的措施,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春季是病蟲害的多發季節,要重點治理;夏季主要注意防治危害葉面的害蟲;秋冬季注意殺死越冬蟲卵成蟲,為來年防治工作打好基礎。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12
隨著“新型冠狀病毒”席卷全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確診病例數據不斷攀升,疫情防控形式十分嚴峻,按照上級相關防控文件要求,全省住宅小區陸續實行封閉式管理,在封閉管理中,物業公司與進出小區人員引發了不少矛盾糾紛,造成負面影響。通過梳理,全省多地均發生類似警情,請相關單位做好打防工作,扼制此類警情多發的態勢。
1,區域封閉制度
住宅小區有多個出入口的,原則上僅保留一個必要的出入通道,所有車輛、人員要從唯一的出入口進出小區。開放式居民點要通過設置隔離欄、拉設警戒線等方式進行封閉,合理設置出入口。住宅小區和開放式居民點內的球場、棋牌室、活動室等休閑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一律關閉。
2,體溫檢測制度
要進一步加大住宅小區和開放式居民點人員進出的管控力度,各工作隊要在出入口設置勸導宣傳臺,所有進出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主動配合工作隊進行體溫測量。
3,出入登記制度
每個家庭明確1名身體素質好、抵抗力較高的成員作為外出購買生活物資的相對固定人員,工作隊可以采取發放登記出入證的.方式,每個家庭發放一張出入證,在物資采購人員進出時做好登記,每兩天只能出去一人次。也可以采取發放收回式出入券的方式,每個家庭每兩天發一張券,憑券出入,每一次出入要進行登記,并將出入券收回。在單位上班的工作人員,需相關單位出具證明后方可出入小區。
嚴格控制住宅小區和開放式居民點以外人員進入,確需進入的,工作隊要對外來人員進行體溫測量、要求佩戴口罩,并由相關業主帶入,工作隊要做好外來人員登記,出小區時要及時銷號。非居住本小區和開放式居民點的疫情重點地區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小區;快遞、外賣人員一律不得進入,由業主到出入口自行領取物件。
4,車輛通行制度
要嚴格控制住宅小區和開放式居民點內車輛出入,工作隊要為小區車輛要辦理出入通行證,同樣執行兩天只出一人次的要求(單位出具證明的除外)。車輛進出時車內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并下車檢測體溫。非本區域內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住宅小區和開放式居民點。
5,晝夜值守制度
工作隊要合理安排住宅小區和開放式居民點進出口的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輪流值守、無縫對接,白天值班人員不得少于4人,夜間值班人員不得少于2人,值班人員有制服的需著裝上崗。
6,每日消毒制度
有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由物業服務公司做好小區的清潔消毒、垃圾分類處理、電梯消殺等工作,每日消毒不得少于1次,電梯、單元門廳等重點部位要增加消殺頻率。無物業管理小區和開放式居民點的消毒工作由屬地街道、社區負責,每日消毒不得少于1次。
7,重點監管制度
對出現確診病例的住宅小區和開放式居民點,由屬地街道、社區對相應住宅樓棟或單元進行封閉式硬隔離。要以家庭為單位,摸清該樓棟或單元住戶的人員組成,實行居家隔離,每日早晚各進行一次體溫測量,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的,必須及時送診。生活必備物資由屬地街道、社區代為購買,定點投放,不見面送達。要提高該樓棟或單元公共部位的消毒頻次。
8,及時報告制度
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人員,工作隊要第一時間向屬地街道、社區報告。對出現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的人員,由工作隊聯系醫療機構上門收治,定點診療,嚴禁自行乘車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醫院。對在住宅小區和開放式居民點內的休閑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開展活動的,工作隊要主動勸阻并向屬地街道、社區報告。
加強社會面宣傳,提高法律意識。當前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時期,一方面,通過在社區張貼海報、標語等方式,提高居民自覺防范以及知法守法的意識;另一方面,充分借助報刊、電視、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普及相關法律知識,明確公民責任與義務。
疫情期間,大家一定要做好防護措施,識別下方二維碼可以實時監測疫情情況。
返崗復工潮已經來臨,各地政府要求返崗人員要先進行隔離,隔離期后才能到單位上班。很多開工的企業出現群聚性傳染,就是因為有的員工返城后沒有隔離或者隔離期間太短。匯法開發的電子打卡功能,自動定位每個員工所處的位置,可以讓用人單位快速了解員工返崗情況及隔離情況。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13
為保證本小區內機動車輛停放有序、出入安全,保障廣大業主人身和消防安全,對小區業主自有車輛和外來在小區出入的車輛進行管理規定如下:
1、所有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持車輛通行證(或臨時通行證)出入。
2、駛入小區內的車輛限速行駛、按車位停放、確保安全、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3、小區業主內部車輛管理:
(1)各有車業主按照物業公司規定時間,到傾城小區物業管理處二樓客服服務中心辦理手續,領取通行證。交納車位占用費,劃定車位、編號、車牌號。
⑵、由于小區消防通道不能占用及樓前人員通行的需要,所劃車位不可能滿足所有業主車輛停放。物業處通知公示時間,先來先辦車位劃完為止,對有爭議的車位雙方協商解決。(辦理車位憑:業主購房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行車證、駕駛證登記辦理,)
(3)車輛進出小區時,保安員認“證”對車,通行證與車牌號
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進入、停放。有車位的車輛進入小區后停放在車位上,不得亂停亂放,必須服從保安人員的管理。
(4)車主(司機)應保管好通行證,如有丟失或損壞,車主(司機)要立即報告保安隊長,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車主(司機)負責。對無車輛通行證的車輛一律不準進入小區,不是本小區的業主一律不辦理通行證。
4、外來車輛出入管理:
(1)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前要進行登記,領取臨時通行證方可進 入。
(2)外來車輛必須接受保安人員指揮,不得隨意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車位。
(3)當日18:00—次日8:00時,外來車輛不允許在小區內停放。
5、小區內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及裝有易燃、易爆、 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車、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情況除外)。
6、禁止出租車入內。遇有乘載老、弱、病、殘以及攜帶過重物品的,視情況可放行,但必須及時離開。
7、停放小區的車輛必須參加保險。停放好車輛后,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司機)要鎖好門窗,否則后果自負。
8、車位使用者應保持車位清潔、無油漬。
9、保安人員通過值班和巡邏,避免停放在小區內的車輛受損。
物業公司××小區管理處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14
一、前言: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小區業主對物業管理服務不斷提出更新的要求,安全管理是物業管理中最敏感、最重要、最為業主所關注的工作,只有安居才能樂業,這是大家共同的心理,為業主營造一個平安、舒適、和諧的社區,也是我們物管企業的服務宗旨。
近年來,隨著我市城市化建設進程加快,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小區物業管理已逐步邁入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發展軌道。同時采用人性化、智能化管理也是物業行業發展新趨勢。其中小區封閉式管理也是小區科學管理有效措施之一。
二、小區實施封閉式管理的重要性:
1、xx小區位于文化東路東首,面積較大,進出小區的人員及各種車輛多。周邊為商業街,東面臨居民樓的院墻較矮,均給小區治安帶來安全隱患,治安管理壓力較大,廣大業主有進一步改善目前治安狀況的強烈需求。
2、小區實施封閉式管理可以有效地控制外來閑雜人員和車輛出入,從根本上扭轉目前社區治安管理工作的被動局面,最大程度的降低社區治安隱患,能切實有效地為廣大業主營造一個平安和諧的居住生活環境。
3、小區封閉式管理已被社會普遍認可,如果xx小區實施封閉式管理成功,能提高小區的物業管理水平和服務檔次,進而再一次提升xx小區的社會知名度,意義深遠。
三、具體做法(整個小區實施的是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一)人員、車輛進出管理
1、小區南門、西門全天開放,北門封閉。小區秩序維護隊員24小時執勤,對出入的可疑人員和車輛進行嚴格盤查和登記。
2、人員、車輛出入使用智能IC卡門禁一卡通系統,實現小區的車輛出入管理、門禁管理、對講防盜控制。辦理智能IC卡,業主及其車輛刷卡進出,小區大門、單元對講門實現一卡通。鑒于外來人員進入小區,影響小區業主的正常生活,小區業主及其家屬憑《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發票)、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辦理人員進出IC卡;業主憑購買車位合同、地上停車位使用協議等有效證件辦理車輛進出IC卡。
3、充分利用小區功能完善、設備先進的閉路監控及周邊報警系統,把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以及對突發事件的取證能力,為小區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
4、外來人員需通過對講,經業主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入小區。
5、經業主或物管部同意,外來車輛在出入口需領取《小區臨時停車證》方可進入。外來車輛需經秩序維護隊員引導有序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亂停亂放。并且外來車輛停放超過30分鐘以上,開始計時計價收取停車費。出小區時,交回《小區臨時停車證》。
6、業主如有裝修,裝修人員出入需憑物管部所發的《小區臨時出入證》(證上有裝修人員照片),裝修人員在小區走動不得超過規定范圍,否則秩序維護隊員將給予警告或復查。
(二)嚴格進行車輛管理
1、車輛在小區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不得鳴嘀,不得隨意緊急剎車和在小區練習駕駛。
2、業主要按自己購買的車位規范停放車輛,禁止在地下車庫存放雜物。
3、地下車庫日常用于車輛停放使用,禁止在車庫內散步、遛狗、打球等活動。
4、車輛進出地下車庫應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下。嚴格按行駛標示出入。
5、摩托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統一停放在地下車庫非機動車輛停放區。外來車輛要進行收費停放。
6、地面車輛必須在小區地面非主干道劃線指定位置停放。業主要按自己的車位,配合秩序維護人員規范地停放自己車輛。
7、地下車庫及地上車位先滿足業主及其家屬名下常駐車輛使用后,滿足業主使用的其他所有權車輛。
8、嚴格控制地下車庫非車位購買人私自安裝車位鎖的行為,如有非車位購買人私自安裝的車位鎖由物業公司負責拆除。不符合本管理辦法停放的車輛由物業公司協助相關執法機構拖走。業主要按自己購買的車位,配合維秩人員規范的停放好自己車輛。
(三)巡邏管理
秩序維護隊員進行定時與不定時巡邏,檢查治安、防盜、防火、水浸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報告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對發現的可疑人員進行盤查,對違規進入小區的閑散人員規勸其離開。對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及時通知車主,以避免影響小區正常的秩序。
(四)監控管理
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保證通訊器材正常使用,保證與外界聯系暢通。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迅速處理,并定時、定位、定人作好記錄和錄像,對發生的打架、斗毆及盜竊、交通事故、火災等錄像另存入U盤存檔保留,并做好標記。
四、需要解決的問題:
xx小區無論從所處地理以及人文環境、行業管理、社區階層等方面,都有它的特殊性,實施封閉式管理由于工作面廣量大,必然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來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完成。另外,我們在具體操作實施封閉式管理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既而會給我們的工作帶來相當的難度。綜合以上因素,結合實際情況,我們目前需要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1、接管時所發現的小區智能化設備前期遺留問題急待解決(詳見附件)。如進行封閉式管理首先要保證小區安保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小區智能化設備目前的狀況無法實現其應有的功能。針對這一現狀,我們從專業角度提出了解決方案(詳見附件),方案的實施和所需資金需由業主委員會落實。
2、結合本小區的實際情況,業主已習慣多年來的管理模式,在實施封閉式管理過程中,有可能會出現少數業主的不配合甚至抵制現象。另外,外來人員可能會在實際管理中會與現場工作人員產生摩擦甚至沖突。所以,完善封閉式管理工作有一個較長的磨合期,關鍵是能平穩堅持下去,更需要一個長期的運作過程。尤其是實施初期,業主(流動人員、車輛管理)還需一個適應的過程,實際工作難度相對較大,甚至還有可能出現意想不到的情況。為了防止管理局面的可能失控,除了我們要做好大量的細致工作,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之外,還需要業主委員會協助做好宣傳、解釋等協調工作,發動廣大業主積極配合工作。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15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私家車保有量迅猛增長,很多家庭擁有不止一輛汽車,停車問題已然成為城市管理的一大難題。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影響了城市形象,危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一、現狀及危害
一是破壞綠化環境。有的車主,將車輛隨意停放在綠化草坪上,小區里局部地區寸草不生,綠化樹木也不同程度損毀。
二是損害鄰里關系。有些業主由于找不到合適的停車點,為了圖方便,把車停在鄰居家的車位前,由此引發各種矛盾和糾紛。
三是增加管理難度。很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單位和業主關系緊張,管理車輛亂停亂放時總有些難以取舍、力不從心。
四是阻礙緊急救援。住宅小區都規劃有消防通道,機動車輛占用消防通道的情況隨處可見,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
五是妨礙道路交通安全。有的住宅小區出入口的道路上,機動車隨意停放,嚴重影響視線,極易妨礙道路交通安全。
二、對策建議
區委區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視,責成住建、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以精細化、標準化、規范化管理為手段,加大整治力度和長效管理力度,實現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停放有序、停放整齊,停車便民,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1.充分利用規劃提高用于停放機動車輛的住宅小區車庫(位)比例。一是開發建設單位實行優惠政策或分期付款的方式,降低價格,讓業主買得起車庫(位),使車輛充分停放車庫(位)內。二是對未售出的車庫(位),開發建設單位要劃出不低于地下車庫(位)總量30%的比例用于出租,解決只售不租問題。三是開發建設單位對于剩余車庫(位)要按計時收費或按次收費的方式優先允許本小區業主車輛停放。四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小區停車位配比。
2.依法開辟小區內公共場地用于停放車輛。一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在不影響居民通行的前提下,在院內人行便道上依法規劃、施劃停車泊位。二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在小區道路上依法規劃、施劃停車泊位。三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利用綠地或改造綠地最大限度的方便居民停車,但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車輛。
3.合力規劃住宅小區周邊臨時泊位用于車輛停放。對于規劃的車位不能滿足車輛停放的`住宅小區,一是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現場測量、規劃,在不影響行人通行的前提在住宅小區周邊便道上設置臨時停車泊位。二是是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現場測量、規劃,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在住宅小區周邊道路上設置臨時停車泊位,明確準許和禁止停放時間。三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對于住宅小區周邊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地依法增設施劃停車泊位或建設立體停車場,最大限度滿足居民停車。
4.規范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有序停放。一是住宅小區內及其停車庫的車輛停放由物業服務企業管理或屬地街道委托停車場公司管理。二是區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加大對住宅小區周邊車輛停放的巡查力度,持續治理。公安、城管等部門要加大對小區周邊亂停亂放的治理,對不按規定時間停放,不在泊位內停放的要加大教育、勸離糾正、依法處罰的力度,確保車輛停放整齊,朝向一致。三是城管部門要督導住宅小區周邊門店業主落實門前“五包”責任,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營業環境,對住宅小區周邊店外經營、商販占道經營、亂擺攤點進行治理,確保停車泊位得到充分利用。
5.依法利用住宅小區人防工程停放車輛。區人防部門要加強住宅小區人防工程監督檢查,對挪作他用的要限時清理,還原停車功能。確保合力利用人防工程,最大限度施劃停車泊位,方便居民停車。
6.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通過微博、微信、廣播、電視和海報等多種形式,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廣大居民和私家車主有序停車、按規定停車的自覺性。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16
為了保持本小區停車的有序化和規范化,現對小區內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三輪車停放作如下規定:
一、停放于本小區內各類車輛的車主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二、非機動車輛的.停放管理由專人負責看守及規范。
三、各類車輛的車主請到管理處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在車輛進入小區時領取出入證。
四、小區內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三輪車均應停放在指定停放地點內(二組團底層的架空層),并按停車標識擺放整齊。
五、各類車輛不得亂停亂放,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管理處也有權在不知會車主情況下,采取鎖車或將車輛移至合適地等措施來保管。
六、電動自行車充電時,應將其充電器鎖在鐵盒內,以免丟失。
七、收費標準按成價費[20xx]255號文件規定執行,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充電費按管理處公示(通知)費用收取。
八、本車庫(場)只提供泊車場地,車輛及車上之物品,若有遺失或損壞,本公司概不負責。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17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關于xx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有效應對嚴峻疫情形勢,堅決落實“外防輸出、內防擴散”“嚴格管控、措施到位”的小區封閉管控原則,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特制定本方案。
一、迅速啟動封閉
疫情發生后,根據防疫指揮部指令,屬地街道應迅速明確封閉等級、封閉范圍、起始時間、管控要求、組織架構等內容,經防疫指揮部批準后第一時間內啟動小區封閉管控工作。
二、突出主體責任
小區封閉工作由屬地街道牽頭抓總,承擔主體責任。人社、農業農村、衛健、商務、住建、公安門履行行業管理責任。
三、明確管控原則
疾控部門確定小區出現呈陽或確診病例后,應立即將信息推送至社區,街道組織社區迅速啟動封閉管控措施,協助轉運人員,及時對小區內各類通道及相關公共設施進行消殺。小區居民全部居家隔離,嚴格做到里不出,外不進,每家每戶入戶門和小區樓道入口全部張貼封條,建立居家隔離人員臺賬,對隔離人員每日兩次測溫并做好記錄,每三天采集一次核酸。小區只保留1個人車出入口,進出小區防疫工作人員要測溫登記并采取二級防護措施,工作車輛要登記、消殺。小區內部商業網點全部停業并張貼封條。由社區工作者、基層醫務人員、民警組成“三包一”巡查組,對小區路街進行不間斷巡查,對不配合封閉管控人員進行疏導教育,必要時采取強制措施。街道辦事處負責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建立并落實物資供應和醫療保障機制。
四、強化保障措施
1、成立區、街兩級工作專班,下設封閉管控、物資保障、醫療保障、公共服務、安全保衛等工作組。
2、落實街道、社區、小區、單元樓、樓道五級具體負責人員及工作職責,組建社區志愿者隊伍,要保證每個樓道至少有1名志愿者。
3、設立小區生活保障服務熱線,確保隨時有人接聽,及時安排專人解決居民生活困難。
4、建立老弱病殘等特殊臺賬,實施一對一幫扶和24小時跟蹤聯絡機制。
5、切實加強物資供應和醫療保障,要制定及時有效的物資供應方案,建立物資供應點和供應鏈條,制定外出就醫及藥品供給方案,滿足封閉小區居民生活需要。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18
為做好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工作,為廣大居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為了做好車位安排工作,在廣泛征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經馮莊社區、香格里拉小區業主委員會、麗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議,確定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方案如下:
一、車位確定的方法
1)地面車位不對外開放,已報名業主經物業公司審核,業主委員會監督方可參加搖號,東區27個車位,西區42個車位進行搖號,西區預留3個做為臨時停車位,供來訪車輛使用。
2)公開透明操作,社區指導、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公司執行。
3)車位申請登記時,需提供房產證或承租合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4)車位按搖號前后順序安排車位,按戶為計算單位,選定后,車主需要繳納一年的停車服務費,欠繳物業費的業主請結清費用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后方可取得使用權。
二、車輛日常管理
1、取得車位使用權的業主車輛進出一律刷卡通行,外來車輛進入小區,須經門崗登記,接受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并按市物價局、市房管局相關文件規定繳納臨時停車費,營運車輛進入小區必須經門崗登記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區內滯留。
2、進入小區的車輛,應服從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不得在小區支干道、車行道、消防通道隨意停放車輛,不得跨騎路牙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各類標識及其他公用設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車輛進入小區禁止鳴笛,應減速慢行,避免發生意外
4、車輛停放后,車主應隨身攜帶好貴重物品,鎖好車輛車門,設置好防盜系統。
5、車輛帶貨出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業主到管理處填寫物品出門單,領取放行條,經門崗查驗后方可離區。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19
關于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時刻認識疫情防控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進一步克服麻痹思想、僥幸心理,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住房城鄉建設行業特點,特制定西豐縣住建局新冠疫情防控封閉實施方案:
一、主要任務
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市、縣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部署,切實加強機關單位、建筑工地、物業小區、燃氣行業等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有效采取各項防控措施,保障機關干部職工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的穩定。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物業小區管理中心疫情防控工作
全縣城區共設置148個疫情防控點,分為13個施工單位。其中我局機關共負責4個疫情點的防控封閉施工:分別是御林尚品小區(16米)、御林新城(38米)五金小區(37.3米)寇河商場樓(10米)總共施工總長為:102米。
封閉區域用腳手桿制成固定墩,每個固定墩間隔5米,固定墩下部水平桿用沙袋壓住,以防止傾斜,固定墩之間用3道鐵蒺藜連接并拉起警戒線、放置警示牌(附制作詳科圖),每個防控點放置警示樁,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封閉施工工作。
(二)做好單位內部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強外來人員進出戴口罩、掃碼、測溫、登記工作;二是引導干部職工做好個人防護,做到“兩個盡量”、“兩個嚴禁”和“兩個一律”。
三、有關要求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全體干部職工要深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部署要求,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認真學習領會,吃透精神實質,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堅決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二)注重宣傳,營造氛圍。要積極運用橫幅、圍墻、電子顯示屏、微信群等媒體,加大對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宣傳力度,在住建領域營造疫情常態化防控的濃厚氛圍,確保相關措施落到實處。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20
為確保施工現場。 生活區。 辦公場所財產安全,切實做好春節期間的消防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確保各公司全體人員度過一個歡樂、和諧、吉祥、平安的新春佳節,現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預計春節放假時間:
20xx年1月25日—20xx年2月15日, 全體放假,2月26日收假。
二、節前全方位安全大檢查: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落實責任制,確保春節期間公司的財產安全;
2、各部門、班組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對轄區內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的清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整改;
3、對防火、防盜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在放假前整改完畢;
4、對現場區域建筑周圍的廢舊物品、垃圾等進行清理,確保不留下安全隱患,保障保衛人員巡邏道路暢通;
5、檢查監控系統,檢查所有攝像頭的清潔衛生,保證春節期間監控系統運行正常;
6、逐一檢查生產、生活用電的線路、開關、配電屏以及室外照明等設施并保證處于良好狀態;
7、檢查廠區四周圍墻是否牢固,防盜功能是否良好,對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
三、放假期間安保措施:
1、2月9日8:30分由綜合部、生產部、財務部、技術中心組織相關人員會同云萬公司負責人對廠區內各重點部位進行防火防盜安全檢查,對隱患部位當場進行整改;
2、倉庫、車間、食堂、宿舍等門鎖經云萬公司安保人員確認后貼上封條,鑰匙由各部門主管進行封存;
3、對平常由云萬公司安保人員保管的車輛、發電機、水泵房鑰匙等按往常存放的位置進行封存;
4、放假期間在廠區的西北角、東北角、酒精庫門口、宿舍大門口等位置臨時配置干粉滅火器各4具,以應對突發情況。
四、放假期間的安全管理:
1、保安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做到勤巡邏、勤觀察、勤匯報,并作好記錄;
2、保安值班人員應嚴格執行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包括雙方公司的值班領導巡查、檢查一律要作好記錄。
3、春節期間保安值班人員嚴禁進行酗酒,賭博等活動,嚴禁在廠區內滯留無關人員;
4、春節期間公司任何物資禁止進出廠,特殊情況必須有云南鳳凰紙制品有限公司總經理批準和帶班領導監督;
5、值班領導在春節期間,將對安保人員值班巡邏情況、落實安全制度情況以及重點、要害部位的防范情況進行抽查,發現有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6、對已封存的`鑰匙必須經云南鳳凰紙制品有限公司總經理批準和在帶班領導監督下才能拆封啟用;
7、對在廠區周圍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要進行耐心勸導和有效的制止,不聽勸阻的,立即報告帶班領導和昭通市云萬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領導;
8、發生火警、盜警或其他突發事件要做到合理處置,及時報警,及時匯報;
9、春節期間,云南鳳凰紙制品有限公司和《云萬公司》派遣到我公司的員工,電話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
五、放假期間工作安排:
1、按《協議》規定,放假期間由昭通市云萬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全面負責云南鳳凰紙制品有限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昭通市云萬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將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云南鳳凰紙制品有限公司的財產安全;
2、昭通市云萬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安保人員應遵守雙方公司的制度,服從雙方公司的管理和指揮;
3、昭通市云萬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安保人員應按照《20xx春節保衛人員值班表》進行安保工作;
4、云南鳳凰紙制品有限公司的帶班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并按《20xx春節值班表》對安保工作進行巡查、抽查。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21
為提高渝中區停車管理水平,不斷完善停車管理體系,有效規范停車秩序,綜合治理老舊小區周邊違法停車問題,加快緩解“停車難”矛盾,切實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品質,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辦〔20xx〕10號),結合渝中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渝中區停車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強化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著力解決“停車難”、“停車亂”等突出問題,促進城市交通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遠近結合、建管結合、動靜結合的原則,持續推進停車設施建設,綜合調控停車需求,盤活存量停車資源,加強停車智能化管理,嚴格規范停車秩序,強化重點區域管理。“十四五”期間,渝中區停車泊位總量持續增長;路內停車泊位數量控制在泊位供給總量的5%以內;對經過充分論證并有條件的路內停車實現智能化管理全覆蓋,基本形成政府統籌協調、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協作共管、公眾深度參與的停車管理新格局。
二、重點工作
(一)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供給
1.落實停車專項規劃。依據中心城區停車專項規劃及差別供給分區方案,按照“建筑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公共停車為輔,道路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原則,制定規劃實施計劃,明確停車設施布局、規模、建設時序等,經住建部門研究后納入建設計劃。(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住建委)
2.落實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停車配建指標參照《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優先滿足居住區、醫院、學校等基本停車需求,統籌兼顧商業、辦公等出行停車需求。(責任單位:區規資局)
3.推動停車設施建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我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居住小區的停車設施配建數量及出入口設計進行審查。加大公共停車設施用地、資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積極推動停車樓、地下停車庫、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研究利用城市綠地地下空間、橋下空間、“坡坎崖”地形高差建設公共停車設施,鼓勵在待建土地、空閑廠區、邊角空地等閑置場所設置臨時停車設施。創新停車產業投融資機制,鼓勵金融機構、社會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支持通過發行專項債券、企業債券等多種渠道籌集建設資金,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停車產業,推動停車設施與城市地塊的開發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住建委、區城管局、區財政局)
4.實施停車差別供給。對重點管理區實行停車設施有限供給,對一般管理區實行停車設施擴大供給,引導鼓勵公眾優先選擇公共交通等綠色出行方式,改善停車供需矛盾。(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規資局、區住建委、區公安分局)
(二)加強停車場日常管理
5.推行路內停車統一管理。按標準規范設置路內停車泊位,對路內停車泊位進行集中統一管理,按照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有關規定及時上繳區財政。路內停車收費特許經營權的取得應通過公開招標、拍賣等公平競爭方式,并按出讓協議約定所得收入。(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6.劃分路內停車管理區域。結合土地開發強度、區域功能定位、公交發展水平及路網容量等因素,將渝中區解放碑商圈、大坪龍湖時代天街商圈及51條主次干道劃分為停車重點管理區域,其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域,在征求公眾意見后對外公布。(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發改委、區公安分局)
7.規范停車服務收費管理。收費標準按照《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渝發改收費〔20xx〕1231號)執行,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一個計費單位的按一個計費單位計費;跨白天、夜間時段停放的按不同時段收費標準累計計收;不得采取包月、包年等其他方式收費。路內停車泊位停放時間不足15分鐘的免收停放服務費,超出15分鐘的從始停時間起計費。按照路內高于路外、重點管理區域高于一般管理區域、白天高于夜間等原則實施差別化收費政策。(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8.優化停車管控引導措施。遵循“先重點后一般、控制和疏導相結合”的原則,依據道路交通擁堵狀況,設立停車嚴管區、示范路,嚴肅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培養群眾良好停車習慣,逐步擴大示范帶動效應。(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
9.強化路內停車動態管理。區城市管理部門、區公安部門應當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情況等綜合因素,及時對路內停車位進行評估調整。老舊居住區周邊道路具備節假日、夜間等時段性停車條件的,由區公安部門牽頭設置動態路內停車位,超過規定時間在動態路內停車位停放機動車的,由區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定進行處理。結合道路功能、交通流量等因素,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有條件、低限度滿足臨時停車需求,合理調控出租汽車、物流快遞、公廁周邊等特殊臨時停車需求。(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
10.加強配建及公共停車設施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停車場(庫)擅自停止使用或改變用途等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城管局)
11.推動停車設施有償錯時共享。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泊位非工作時間有償錯時共享,鼓勵相鄰單位、小區利用停車高峰時間差異,互相借用停車泊位;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等經營模式,合理統籌利用企事業單位、居住小區、個人停車設施等資源,提高停車設施使用效率。(責任單位: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住建委、各街道辦事處)
(三)提升停車智能化管理水平
12.完善更新城市停車設施信息。建立停車設施基礎信息數據庫,持續更新停車設施建設、管理、布局及停車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強化信息資源共享、數據互通,依法依規向社會開放。停車場經營管理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將其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停車信息系統。定期對停車設施總量、分布、建設和使用情況等進行普查,推行停車泊位統一編碼制度。(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住建委)
13.推動停車管理智能化創新應用。建設區智慧停車管理平臺,整合停車設施數據資源,打通停車信息資源數據壁壘,構建行政監管、車場管理、公眾服務三大子平臺,實現政府、企業、公眾“三位一體”綜合服務功能。推廣停車誘導、泊位共享、預約停車、圖像識別、不停車收費系統等停車智能化技術應用落地,推動轄區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停車場(庫)智能化管理系統按統一技術標準進行設計、施工、驗收。(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住建委)
(四)完善停車場備案管理
14.優化停車場備案登記。按照《重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嚴格辦理停車場備案登記,精簡停車場備案登記變更受理材料,優化辦理流程。(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15.完善配建停車場臨時備案。對因歷史遺留原因,已取得產權證但規劃驗收資料缺失的老舊停車場(20xx年3月《重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施行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停車場),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以產權證作為規劃核實的替代材料予以臨時備案。(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16.完善其他停車場臨時備案。對利用城市綠地地下空間、橋下空間、“坡坎崖”、待建土地、空閑廠區、邊角空地及產權人自有空地等閑置場所設置的臨時停車設施,在取得區公安部門同意設置臨時車道口的書面意見并經停車管理部門公示7日無異議后,予以臨時備案;對產權人利用自有其他規劃功能的建筑改建為停車場的,經營管理者完善規劃變更或提交場地使用安全評估并經停車管理部門公示7日無異議后,予以臨時備案。(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區規資局)
17.停車場臨時備案時效。停車場臨時備案有效期為兩年,到期后應當重新辦理備案。臨時備案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變更備案事項的,應當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停車場停止使用或者改變用途后30日內應主動向區城市管理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五)強化停車管理執法
18.加強對停車場備案及運營管理的執法。對未按規定時限辦理備案、提供虛假備案材料、未備案開放經營停車場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停車場(庫)擅自停止使用或改變用途等違規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停車場經營主體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對停車場服務收費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市場監管局)
19.加強對違法停車的聯動執法。建立違法停車執法聯動機制,區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市政人行道區域執法、區公安部門負責市政車行道區域執法、區消防救援機構負責消防通道區域執法,加強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定期聯合排查清理長期占用停車泊位的“僵尸車”,提高停車泊位周轉率。同時,結合《重慶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試行)》的實施,強化屬地管理責任,由“門前三包”責任人對責任范圍內違反車輛停放規定的行為進行勸告、制止,并及時向屬地街道報告。(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三、組織保障
(一)健全停車管理機制。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各區級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渝中區停車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推進區域治理。區城管局負責本實施方案的具體組織協調及政策落實工作;區發改委配合修訂完善停車收費價格政策;區公安分局與區城管局負責加強違法停車治理;區財政局負責政府投資公共停車場(庫)、路內停車泊位等市政公共停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的監管;區規資局負責保障停車設施建設用地,執行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區住建委負責加強公共停車場(庫)工程建設過程的監督管理;區城管局與區大數據發展局負責推動停車管理智能化創新應用;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者的價格行為;區經信委負責牽頭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區消防救援支隊負責依法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負責統籌協調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召開工作會專題研究停車管理重難點問題。
(二)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區級各相關部門應加強停車場的監督檢查,開展停車場專項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照各自職責進行依法處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以促進城市健康交通和可持續發展為主題,加強停車管理政策宣傳,倡導市民綠色低碳出行,引導市民規范、有序、文明停車。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22
為有效推動我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提高綜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滿足合理停車需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加快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冀政辦字〔20xx〕7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規劃、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并重、集約發展,改革創新、支撐保障為基本原則,加強規劃引導,通過市場化方式推動我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運行效率和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車位2.3萬個以上。到20__年,我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臨時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設施系統,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居住社區、醫院、學校、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基本得到滿足,出行停車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給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車系統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城市停車設施頂層設計
1.研究制定專項規劃。各縣(市、區)要積極做好城市停車普查,摸清停車資源底數,建立城市停車設施供給能力評價制度。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區分城市中不同區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和《城市停車規劃規范》,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圍繞基本停車需求、出行停車需求、停車換乘需求,科學編制和完善城市停車設施規劃,明確目標、規模和建設時序。〔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保障基本停車需求。新建居住社區要嚴格按照城市停車規劃和居住社區建設標準配建停車位。老舊小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等改造時,要考慮擴建新建停車設施。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車綜合解決方案。兼顧業主和相關方利益,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優化小區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學劃定允許居民在夜間停車的路段、時段,合理利用道路資源緩解城市小區居民夜間停車需求。加大公交場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車輛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車夜間占道停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滿足出行停車需求。根據《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合理確定各類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指標,新建項目要配足停車設施。在學校、醫院、辦公樓、商業區、旅游景區等重點區域,結合公共交通發展情況和周邊區域交通條件,區分不同時長停車需要,綜合采取資源共享、價格調節、臨時停車等措施,合理確定停車設施規模。公共交通發達區域,應合理控制停車設施建設規模,完善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前提下,統籌路內停車泊位總量,合理施劃路內停車泊位,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解決停車換乘需求。加強出行停車與公共交通有效銜接,在城市出入口建設“停車+換乘”(P+R)停車設施,支持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推進城市停車設施項目
保障滄州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泊位供量穩步增長,今年內,路內泊位施劃在原有4000個基礎上再施劃不少于1500個。加快推進滄州市名人植物園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車場和新華路公共停車場建設。謀劃啟動市中心醫院(水專院區)、市人民醫院(本部)、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高新區院區)停車場項目。〔市公安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市衛健委牽頭負責,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城市停車設施服務質量
1.提升裝備技術水平。支持我市停車裝備制造企業自主創新,加強智能機械停車裝備研發。大力推廣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系統應用。統籌推進路內停車和停車設施收費電子化建設,改造既有停車設施,增設充電樁,推動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建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停車信息管理。鼓勵不同投資主體和運營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車數據信息,依法依規開放停車數據,促進停車信息共享。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推進停車信息管理平臺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深度融合,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等依法依規為公眾提供停車信息引導等服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廣智能停車服務。加快應用大數據、物聯網、第五代移動通信(5G)、“互聯網+”等新技術新模式,完善移動終端智能化停車服務,實現信息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支持停車服務企業依托“冀時辦”,上線移動終端智能化停車服務應用,改善停車體驗,方便群眾快速停車。鼓勵停車服務企業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費優惠、車位預約、通行后付費等便利服務。積極探索“全市統建一套智慧泊車平臺”,實現全市停車資源的統一調度、資源共享及大數據分析研判等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辦、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滄州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4.鼓勵停車資源共享。持續保持中心城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向社會免費開放使用,進一步擴大開放覆蓋面,并在全市復制推廣。鼓勵商業設施、寫字樓、旅游景區、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推動居住社區、企業單位、周邊道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通過網絡化智能化手段實現車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明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鼓勵市場主體參與項目建設
1.創新合作模式。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通過項目打包、統一招標、規范補貼等方式,鼓勵進行規模化開發。支持規范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動共同投資運營停車設施。在防范政府債務風險和不增加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允許有條件的縣(市、區)依法合規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車設施項目建設。在不減少車位的前提下,允許停車設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車點、便利店等便民設施,提升項目綜合收益能力,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產業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放寬準入條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開放的停車市場環境,消除市場壁壘和障礙,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全面參與停車設施建設、裝備研發、產品供應、設施維保、運營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允許中小微企業和個人申請投資運營公共停車設施,原則上不對車位數量作下限要求。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停車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和驗收管理,做好各類機械式停車設施設備養護維護和監測,確保安全運行。推動停車服務市場化改革,培育規模化、規范化、專業化停車服務企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強對停車設施及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著力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建設
1.健全管理法規體系。在立法權限范圍內,結合城市交通管理實際,清理不符合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要求的規章制度,推動出臺停車設施建設管理地方性法規,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問題提供法治保障。出臺停車設施不動產登記細則,明確不同類型停車設施的產權歸屬,做好不動產登記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標準規范體系。建立健全停車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標準規范,構建多層次標準規范體系。各縣(市、區)負責制定或修編本地區居住建筑和不同類型公共建筑的'停車設施、公交場站配建地方標準,根據不同項目使用性質和停車需求,合理確定配建指標,并根據城市交通發展變化適時評估調整。〔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依法規范停車秩序。建立健全執法聯動機制,綜合運用民警巡邏、執法車攝錄、監控設備抓拍等多種手段,及時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維護良好停車秩序。嚴格按照規定標準設置消防通道并實行標識化管理,嚴格依法查處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車行為,確保生命通道暢通。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滿足臨時停車需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4.規范停車收費政策。健全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停車收費機制,逐步縮小政府定價范圍。根據不同區域、位置、時段、車型和占用時長等,科學制定差異化收費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停車收費標準應向社會公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調推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作為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全力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評價,指導和督促各縣(市、區)完善相關政策、落實各項任務,確保目標如期實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創新金融支持方式。對有規劃、有目標、有進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償債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業以市場化方式發行用于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專項債券。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基于停車設施產權和使用權的抵押融資、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定向融資工具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支持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鼓勵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鼓勵采取“債貸組合”等方式,構建多元化、可持續的城市停車設施融資體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滄州市中心支行、滄州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項目用地供應。充分利用城市邊角空閑土地、中心城區功能搬遷騰出土地、城市公共設施新改建預留土地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車設施,鼓勵其他土地使用權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車設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設施,挖掘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綠地以及公交場站、垃圾站等公共設施地下空間等資源規劃建設停車設施。各縣(市、區)要結合具體實際,抓緊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落實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政策,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應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停車設施用地,采取劃撥方式供地。〔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宣傳引導工作。要以深入開展“三重四創五優化”活動和“三基”建設年活動為契機,強化對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和20項民生工程中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工作的政策宣傳,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各類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強對城市停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及時向社會公布停車普查結果、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及建設規劃。總結推廣各地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作用,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城市交通條件持續改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23
為提升我市老舊小區全面整治后的物業管理水平,鞏固各類改善工程成果,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生活品質,決定在市區范圍內實施老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改善工程。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共建共享與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質之城”的目標,堅持解放思想、敢為人先,按照政府主導、企業和市民共同參與的要求,推進老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擴面提質”,構建與杭州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模式,著力提升人民群眾居住生活品質。
二、主要目標
總體目標:力爭到20xx年年末,杭州市區(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以下簡稱五城區)實施庭院改善和危舊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區(共約3000幢房屋,建筑面積約1000萬平方米,涉及住戶約13.2萬戶)基本實現物業管理全覆蓋,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舊房改善的住宅小區根據實際條件開展物業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舊住宅小區“低收費、廣覆蓋、有補貼”的物業管理長效機制,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
具體目標:在整治完善老舊住宅小區硬件配套設施的基礎上,建立物業管理機制,爭取實現“八個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潔、有秩序維護、有停車管理、有設施維保、有綠化養護、有道路保養、有維修管理。
三、實施范圍
杭州市區五城區范圍內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老舊住宅小區和零星住宅:
1.1999年以前建成;
2.房屋標準成套;
3.尚未開展專業化物業管理。
四、基本原則
1.堅持屬地管理。要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屬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社區居委會的組織指導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2.堅持突出重點。主要針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舊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專業化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重點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舊房改善工程的老舊住宅小區建立日常物業管理長效機制。
3.堅持“軟”“硬”共建。在開展住宅小區基礎設施改造完善的同時,建立健全日常物業管理工作機制,實現建管并舉。
4.堅持項目結合。物業管理改善工程應與危舊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緊密結合。實施危舊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舊住宅小區,要結合物業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對住宅小區的硬件設施進行改善,做到危舊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個、物業管理改善推進一個,避免重復施工影響居民生活。
5.堅持業主參與。要重點突出業主、居民共同參與,在工程中切實落實“四問四權”,確保業主、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明確業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區的義務與職責。
五、實施步驟
1.調查計劃階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機構組建、五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現狀調查、相關政策標準制訂及計劃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7月x20xx年年底,全面推進五城區物業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針對已開展庭院改善和危舊房改善的住宅小區,按照庭院改善和危舊房改善完成一個、物業管理改善工程推進一個的原則組織實施,其中20xx年完成100萬平方米,20xx年完成500萬平方米,20xx年完成400萬平方米,累計完成1000萬平方米。
對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舊房改善計劃的其他老舊住宅小區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據財政預算安排和住宅小區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實施住宅小區整治和物業管理改善工程。
六、改善措施
(一)完善硬件配置。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舊房改善計劃的住宅小區,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務外,還要按照物業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所需硬件設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臺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舊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區,市庭改辦或危改辦要通過“回頭看”進行查漏補缺,按照物業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體新增硬件配置任務如下:
(1)劃定物管區域。在住宅小區設置圍墻,形成相對封閉獨立的物業區域;零星住宅和小規模住宅區,可因地制宜歸并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實行管理。
(2)建設特種設施。包括小區房屋單元防盜門和小區內電子監控器安裝,小區消防等設施設備檢查和修繕。
(3)配備物管用房。補充配置小區物業管理用房,有條件的要爭取按總建筑面積5‰的標準配置,暫時不能配置物業管理用房的可臨時采取租賃、借用等辦法過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舊房改善計劃的住宅小區和零星住宅,由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實施物業管理改善工程,具體由市物改辦根據住宅小區實際,因地制宜、有選擇性地組織實施。小區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內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舊房改善計劃的住宅小區新增配置內容。
(2)環境整治。包括小區道路平整、汽車停車位劃定、自行車棚(庫)整飭、綠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頂等共用部位維修整理(含平改坡)、立面整治、樓道刷白、管線序化、危房修繕等。
(4)公用事業管網整治。包括小區內自來水、電力和燃氣等公用事業管線和設施的基礎改造。
(二)建立物管機制。
在對住宅小區開展硬件設施整治改善的基礎上,根據居民意愿引入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專業化物業管理或由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委托社區公共服務工作站組織實施社區化準物業管理,建立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長效機制。
1.確定管理模式。
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在硬件設施整治改善項目竣工并接收后一個月內完成居民意見的征求工作,確定小區管理模式。部分老舊小區(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開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經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確認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見以戶為單位(一個獨立產權單位為一戶),采取書面形式進行,公示告知居民專業化物業管理和社區化準物業管理的組織形式、服務內容和相應收費標準。小區內1/2以上戶數居民選擇采取專業化物業管理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委托社區居委會在兩個月內組織小區居民召開業主大會并成立業主委員會,指導業主委員會通過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選擇專業化物業管理的居民戶數達不到總戶數1/2以上的小區統一采用社區化準物業管理模式,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委托社區公共服務工作站在兩個月內組織建立日常物業管理機制。
2.實施物業管理。
(1)社區化準物業管理。社區化準物業管理由社區公共服務工作站組織開展。可以分別聘請保潔、秩序維護等工作人員負責小區日常管理,或統一委托一家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管理,或組織居民自治管理,為小區居民提供基本服務,包括公共區域保潔、小區內安全秩序維護、停車秩序維護、共用設施維保、公共綠化養護、小區內道路保養、房屋共用部位維修管理等服務,并由社區公共服務工作站按照杭州市社區化準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向住戶收取一定的服務成本費。小區內公共路面停車、物業管理用房等的經營性收入由社區公共服務工作站統一收取和使用,作為小區物業管理資金,以彌補小區管理經費不足。
(2)專業化物業管理。專業化物業管理由專業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業主委員會通過業主大會選聘專業物業服務企業進駐小區開展專業化物業管理,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受聘的物業企業應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等的規定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專業化物業管理服務并按合同約定向住戶收取物業服務費。
七、資金政策
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實施的,其硬件配置項目費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舊房改善工程專項經費。
2.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業管理改善工程實施的,其硬件配置項目費用列入物業改善工程專項經費。經費承擔方式如下:
(1)環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設置、照明及休閑設施設置、環衛設施改造、綠化改造等納入工程招標范圍內的內容以及電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費用,由市、區兩級財政根據工程決算結果按1:1配套解決。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樓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費用,按照“誰家孩子誰家抱”的原則,由產權單位承擔;承擔確有困難的,由產權單位向區政府提出申請,經區政府審核并報市物改辦同意后,由市、區兩級財政根據工程決算結果按1:1配套解決。
直管公房、房改房和無產權單位的房屋整治費用由市、區兩級財政根據工程決算結果按1:1配套解決。
(3)弱電桿線“上改下”和合桿序化梳理所需費用按照“誰家孩子誰家抱”的原則,由各產權單位承擔;電力桿線“上改下”的電氣配套費及一戶一表改造經費由市電力局承擔;管道煤氣的建設(改造)費用由市燃氣集團承擔;自來水一戶一表改造費用,除居民按規定需繳納的相關費用外,其余由市水業集團承擔。
(4)物業管理改善工程原則上免繳工程涉及的綠化補償、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遷移綜合管線等費用。工程實施單位必須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按照有關標準做好綠化恢復和路面修復工作。
3.住宅小區日常管理長效機制建立后,困難群眾物業服務費用減免補貼和社區公共服務工作站物業管理人員崗位補貼所需經費由市、區財政按1:1配套解決。
八、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機制。成立市物業管理改善工程領導小組,負責改善工程的組織和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房管局),具體負責物業管理改善工程的組織、監督和政策制訂等工作。各區政府及所屬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實施本轄區內物業管理改善工程的各項具體工作,協調有關問題。各級建設、規劃、房管、民政、公安、城管、城管執法、交通、綠化、環保、價格、工商、質監、消防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開展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有關工作。
2.落實資金保障。物業管理改善專項經費列入財政年度預算,具體使用規定另行制訂。各級財政應確保資金的配套落實,并實行全程跟蹤審計。要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管理,審計結果作為最終決算依據。
3.加大扶持力度。住宅小區實行“準物業管理”的,原綠化、市政等各項資金補貼和優惠政策不變,并根據社區準物業管理小區規模設置服務人員崗位補貼;建立物業管理改善考核評優機制,對考核優秀的單位(個人)進行獎勵;住宅小區內的困難群眾確實無力支付物業服務費的,經所在社區公示無異議后予以減免;水、電、環衛等各公用事業專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統一收費的,應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并支付管理單位專項委托費用。社區公共服務工作站統一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社區化準物業管理的,補貼和優惠政策不變。
4.加強考核督查。物業管理改善工程要按照市區聯動、以區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市、區、街道(鄉鎮)、社區四級聯動機制。市政府與各區及市各相關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實施年度目標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訂。
5.加強輿論引導。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改善工程的輿論宣傳,引導群眾了解物業管理的基本內容,理解物業管理行業運作的基本規則和標準要求,配合做好小區物業管理工作。
濱江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蕭山區、余杭區可參照執行。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24
為堅決打好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保障全縣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摸底
由住建局會同奇克鎮對全縣所有小區進行摸底排查,詳細梳理出全縣小區總數、物業公司及工作人員總數、有無物業小區數量、各小區單元樓數量等基本情況。(全縣共有165個小區,266棟住宅樓,其中有物業公司管理小區118個,棄管小區33個,自管小區14個;165個小區中有建設主體單位的34個。擬參與小區管控人員為縣撲火大隊隊員300人,運兵車70臺。)
二、實施圍擋
由縣住建局負責對全縣各小區進行圍擋,無特殊情況每個小區只保留一個進出口。同時,圍擋工作要秉持高效、簡潔、節約的原則。
三、操作規范
1.包保社區地毯式排查工作的縣級領導同時負責包抓本社區封閉管理工作。奇克鎮對下轄5個社區的封閉管理工作承擔主體責任,并安排一名科級干部具體包抓社區封閉管理工作。
2.以社區為單位,每個社區具體安排本轄區內小區的封閉管理、人員調度、登記指導等相關工作。要充分發揮網格員作用,做好本轄區內小區封閉管理工作。
3.縣住建局要配合奇克鎮各社區做好全縣物業公司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各小區封閉管理的后期維護。同時,負責全縣棄管小區的消毒工作。
4.有建設主體單位的小區,建設主體單位要負主體責任,做好相應的管控工作,如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稅務局、藍天熱力公司等單位或企業。
5.除有建設主體單位外的`小區均安排撲火隊員做好封閉管理工作。有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和自管小區,要和撲火隊員共同落實好本小區封閉管理責任。棄管小區封閉管理工作由撲火隊員負責,撲火隊員具體分組安排由社區和林業局協商分配。
6.縣公安局負責安排警力在縣城內開展巡邏,發現強行“闖崗、沖卡”等不配合封閉管理的人員,將依法嚴肅處理。
四、管理要求
各小區每天封閉管理時間為7時至21時,進出小區的人員和車輛要實行雙向審核登記。一是進出人員審核登記內容包括:核對登記身份證、手機號碼、外出地點及事由、居住樓號、單元門號;二是進出車輛審核登記內容包括:核對登記車輛行駛證、司機駕駛證,以及車內所有人員身份證、手機號碼、外出地點及事由、居住樓號、單元門號。不帶口罩的居民一律不得進出小區,車輛內有不帶口罩者一律不得進出。社區、物業公司、撲火大隊和包保單位要嚴格管控小區人員流動,杜絕出現工作人員空崗現象。各社區負責每天本轄區的小區封閉管理信息匯總工作,并由奇克鎮綜合各社區情況后,上報綜合協調組;由綜合協調組上報指揮部。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25
為進一步規范縣城區車輛停放秩序,整治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違規行為,提升城市形象,推進國家文明縣城創建,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疏堵結合原則,按照“規范有序、各行其道、朝向一致、文明停車”的工作要求,重點整治學校、醫院、商場、農貿市場等場所周邊的違法占道停車行為,縣城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亂停亂放現象明顯減少,車輛停放規范有序,營造干凈、整潔、有序、宜居的城市環境。
二、整治范圍
(一)整治擅自占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園廣場、商業街區公共道路、盲道、緣石坡、人行橫道的亂停亂放行為;
(二)整治學校、醫院、大型商場、農貿市場、旅游餐飲場所等重點區域及周邊亂停亂放行為;
(三)整治單位、社區、小區內及消防通道亂停亂放行為;
(四)整治廢舊車、“僵尸車”;
(五)整治車輛銷售、維修行業亂停亂放行為。
三、重點任務
(一)以“疏”為主,解決停車難題。
1.進一步優化主次干道人行道停車位規劃建設,完善停車位標線施劃,適當增設小汽車、摩托車停車位,清除違規停車位,對不適合停車的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安裝物理隔離設施,逐步解決車輛停放設施設備問題。規劃建設智能化立體停車場,積極爭資,修建南門口、瑞通路、城北、隆鑫、橋頭場、沙丘等6個智能化立體停車場。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規劃自然資源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20日前
2.做好城區老舊小區改造,適當增設停車位。督促物業公司轉變思想,提高物業服務質量,規范小區內車輛停放,讓業主自主、自愿將車輛規范入庫停放。引導物業企業建設智能停車引導系統,對外開放停車。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
配合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25日前,長期堅持
3.在背街小巷及“三無”樓棟等合適位置及區域增加停車位,施劃停車位標線。做好背街小巷及“三無”樓棟停車秩序管理,做到車頭朝向一致、規范停放。
責任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二)以“堵”為輔,抓好重點區域整治。
1.加強已規劃停車區域的停車管理,確保車輛朝向一致、車頭朝外。對主次干道、學校、醫院、商場、公園廣場、農貿市場的人行道等市政公共區域亂停亂放行為開展專項整治。依法依規處置“僵尸摩托車”。分時分段分區域抓好縣城區網格化管理,對易出現車輛亂停亂放的區域,定人員、定路段、定范圍,強化日常巡邏執法。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教委、縣商務委、縣衛生健康委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2.加強“三輪車”“超限車”入城管控,完善縣城主次干道抓拍系統,做好車輛占用主、次干道車行道及消防通道等亂停亂放行為整治。加強重點路段、重點時段車輛管控,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對在車行道上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依法依規嚴處,引導駕駛員養成規范停車的文明意識和習慣,營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依法依規處理“僵尸小汽車”。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3.每周不定時對占用消防通道亂停亂放車輛開展聯合執法整治,及時疏通生命線,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責任單位:縣消防救援大隊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4.按照相關規定,明確車位購買、車位租賃、車輛臨時停車收費等標準,杜絕亂收費行為發生。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5.抓好門店、商鋪等“門前三包”車輛規范停車工作,禁止門店、商鋪前占道停車。
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6.做好物業小區亂停亂放行為整治,督促縣城物業小區和在建樓盤做好小區內及周邊車輛停放,動員車輛入庫。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7.做好學生引導教育,配合做好學校周邊區域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抓好“小手牽大手”、禁止未成年學生駕駛電瓶車等宣傳教育、引導等工作。
責任單位:縣教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8.督促車輛銷售企業規范停車,朝向一致。
責任單位:縣商務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9.加強農用車入城管控,做好縣城農機銷售、維修等門市監督管理工作,對占道經營門市企業進行處罰。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0.規范機動車維修行業車輛停放,對占道經營、亂停亂放企業進行聯合處罰。
責任單位:縣交通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1.監督本單位干部職工規范停車,做好單位周圍及責任區域車輛規范停放工作,加強文明教育,發揮好示范帶頭作用。
責任單位:縣機關事務中心
配合單位:縣級各部門、各單位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2.積極開展背街小巷、“三無”樓棟亂停亂放行為整治,進一步優化背街小巷、“三無”樓棟停車位管理,加強規范停車宣傳發動,積極開展聯動執法。
責任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三)建立機制,做到常態長效。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做法,解決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立每月一次全面整治,每周一次分區域整治的常態化整治機制,按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成果鞏固,防止亂象復燃,常態化、長效化推進車輛亂停亂放治理。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教委、縣交通局、縣商務委、縣農業農村委、縣機關事務中心、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15日前,長期堅持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0月10日前)。
通過廣播電視媒介、標語橫幅、印發文明停車宣傳單等“線上+線下”方式抓好宣傳發動,營造整治氛圍。使群眾深入了解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爭取廣大群眾積極配合、參與、支持,引導廣大市民養成規范停車等文明習慣,樹立文明新風。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0月11日至31日)。
按照工作方案,根據工作要求和分工,積極采取措施,集中力量開展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對縣城重點區域及周圍加大力度整治,對廢舊車、“僵尸車”等無人認領車輛,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爭取在集中整治階段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三)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11月起,長期堅持)。
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完成后,及時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各單位按職責做好管控工作,鞏固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整治質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冉啟明任組長,縣城市管理局局長汪柏林、縣公安局副政委秦天海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教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委、縣交通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萬安街道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城市管理局﹐由縣城市管理局局長汪柏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政委冉云飛、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大隊長張波任辦公室副主任,分別按職能職責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抓好宣傳發動。一是縣融媒體中心要利用電視、報刊、公眾號等方式,廣泛宣傳發動,引導廣大市民養成規范停車的文明習慣,樹立文明新風。二是縣城市管理局利用市政LED、車載廣播廣泛宣傳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相關法律法規。三是縣公安局利用廣播,適時播放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四是各街道要廣泛發動基層群眾,做到每個社區有一幅宣傳標語,掀起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熱潮。
(三)狠抓工作落實。各牽頭單位要發揮好牽頭和統籌作用,依照本方案,結合職能職責,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有措施、有專人、明責任、見成效,各責任、配合單位要及時落實各自任務,確保取得實效。
(四)加強資金保障。縣財政局要加大對城市綜合管理提升的經費投入,保障本次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經費。各街道要利用城維費用,保障背街小巷、“三無”樓棟的停車位增設、標線施劃等資金。
(五)加強工作督查。縣城市管理局要會同縣政府督查辦開展專項督查,進行明查暗訪,公開曝光發現的問題,督促各單位、街道抓好工作落實,對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推諉扯皮、整治不力、問題反復“回潮”的進行跟蹤督辦,并予以全縣通報。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26
一、總則
1、目的
為提升小區整體環境,保障道路暢通,秩序正常,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明確車輛收費標準、規范車輛管理工作,根據《民法典》、結合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進出建國里的所有機動車。
3、基本原則
a)限量停車:有專有車庫/車位的車輛應停在對應車位。臨停車數量按照小時收費。根據車位總數(公共停車位+可臨停車數量)設定上限,當停車總數達到該數量,則及時告示并不再放行車輛進入小區。
b)停車受控:停車嚴禁妨礙行人通行。必須在前擋玻璃下方留置醒目的聯系電話,并及時移車。
c)有限服務:停車費主要用于公共秩序維護和小區建設,不包含車輛保管責任。在物業服務中心正常履行物業管理職責的情況下,若發生車某某,物業服務中心有協助報警、職責內查證的義務。
二、建國里停車位
1、建國里停車位按照實際車位購買確定停車權;針對部分車位旁邊和部分車庫門口可仍有停車空間,可單獨向業主委員會申請并委托物業服務評估通過后可增加一個停車權。
2、此類業主在簽署“放棄公共車位承租(停車)權確認書”后,物業在不影響其他業主停車情況下,為此類業主單獨劃分(專用)停車位。
3、針對部分大型車位旁邊和部分車庫已多分配一個停車權的業主,故不再享有公共車位承租(停車)權。同時其車輛車必須停車至指定劃分的區域,不得另行占用公共停車位,否則業委會有權將取消新增的停車權一年(取消后按照臨停計費)。
4、一個車位可綁定多個車牌,但同一時刻只有一輛車可駛入地庫(小區)。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地庫(小區)。
5、未增加停車權業主,有權參加公共停車位承租登記,但按業主第二輛車輛登記繳費。
三、公共車位(停車)權確認方式
1、按照一個專有部分(即按戶)享有一個承租(停車)權;
2、以12個月一個周期,承租(停車)權順序的確定;承租(停車)權順序一個周期內有效。
3、每個周期開始前一個月,享有承租(停車)權業主需主動前往物業服務中心參加登記報名。集中確定承租(停車)權順序的工作,僅針對已登記報名業主進行并排序。未報名業主,在承租(停車)權順序確定后想進行承租的,默認加入到已確定的順序末尾。
4、集中并確定承租順序后,已經確定順序但未能承租到公共停車位的車主,按照順序進行排隊。
5、一個承租(停車)權可以同時綁定多個車牌,但同一時刻只能有一輛車享受狀態,其他進入小區車輛按照臨停計費。
6、一個停車權或一個承租(停車)權綁定多個車牌,同一個車牌可同時綁定在停車權和承租(停車)權上。
7、公共車位停車承租(停車)權順序確定工作,按照《建國里公共停車位承租(停車)權產生辦法》進行產生。
8、一個(停車)權業主登記需要業主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房產證原件、行駛證。
9、相關車主需主動限期14天內完成建國里車輛繳費事宜。
A:存在以下情況
1)為產權人本人或需提供與產權人直系親屬關系或夫妻關系、與車位所有人有相關資料證明、業主車小區車主為本小區業主(或業主直系親屬或夫妻關系)。
2)小區業主(房產證、行駛證、身份證三證齊全為同一人)。
3)小區業主(房產證或行駛證不是本人名字,但能提供行駛證與房產證產權人擁有直系親屬關系或夫妻關系的證明)的車主;
B:非業主車小區租戶、小區租戶(租賃合同、行駛證、身份證為同一人)辦理相關事宜。
10、備注:消防、公安、急救、工程搶險、司法行政等部門公務車輛進出小區免費停放。
四、小區車輛管理原則
1、車主憑《停車權和承租(停車)權判斷和登記材料》要求,帶相關資料并提供復印件,到物業服務中心繳費登記辦理,同時每輛登記車輛需留存兩個可以正常聯系的電話號碼,以備應急使用。
2、如需進行以年為周期(非自然年,具體開始時間另行通知)進行承租(停車)權順序確定。每個周期開始前一個月,享有承租(停車)權業主需主動前往物業服務中心參加登記。由業委會委托第三方或針對已登記報名業主集中進行一次承租(停車)權順序確定的工作(工作僅針對已登記報名業主進行)。
3、小區停車泊位按照規劃停車泊位總數量控制,不實行車位固定以提高車位使用率。車輛停放按照先到先停原則,就近停放原則,無固定車位原則,保證小區主干道消防通道暢通原則有序停放車輛。
4、小區業委會授權物業服務企業在保證道路暢通前提下挖掘小區內部停車資源。小區南北門區域設置相應停車道閘系統,納入小區正常停車管理范圍。
5、小區車輛停放要確保消防主干通道暢通;每輛進入小區車輛前檔需放置聯系方式。
6、小區實施車牌識別系統,自助繳費系統。
7、僵尸車,每季清點一次,發現半年內無進出記錄的車輛,通過以下方式聯系車主在一周內離場:114查詢車主電話通知、車上貼通知單。通知發放后一周內未離場,將被移動到指定場所存放,移車費用業委會使用經營性收益先行墊付,由車主承擔。
五、違停管理
1、未停放在車位的車輛,有堵塞通道、壓綠化停車等行為在通知后15分鐘內未挪車,授權物業服務企業對該車輛張貼《違停告知單》并進行鎖車;車主做出書面保證后予以放行;如第一次通知后超過一小時未挪車或不愿出具書面保證或同一車輛第二次違規停放,授權物業服務企業予以車主100元現金處罰(以用于停車違規處理處理手續費)。
2、因違停造成的公建綠化、設施設備的損毀,由車主承擔修復費用,最低不低于100元,最高不超過1000元;車輛移動后導致車輛產生違停或停車費,由車主自行承擔;
3、因拖車造成的車輛損失,由車主自行承擔;車主未繳納拖車費用之前將被禁止進入小區,如該車主車輛存在違規及危害公眾停車事宜的,將取消其資格,當月停車費用按社會車輛結算,剩余費用退回。針對多次違停(3次及3次以上)拒不服從停車管理,物業執行限制違停車輛三個月內駛入小區。
六、建國里物業服務中心類
1、建國里地下車庫配備2名專職人員進行車輛停放管理、及現場負責巡邏維護車場秩序管理。
2、建國里車庫門崗設由1名安管人員進行外來車輛識別登記,隨時與地下車庫崗隊員保持聯系溝通。
3、建國里地下車庫管理員對訪客車輛進行引導至B2層。
4、建國里車庫內有專人安管員負責消防滅火相關設施設備的檢查。
5、建國里車庫內限高2.2米,其他超高車輛及非機動車輛禁止進入建國里地下車庫。
6、建國里車庫發現突發事件的需及時上報物業服務中心,記錄按照突發事件流程妥善處理,涉及業主車輛原因的需即使通知管家進行聯動。
7、對地下車庫每天進行打掃清潔,對上下坡道每周進行清洗,確保建國里的車庫整體整潔地面敞亮。
8、明令禁止車庫內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刺激性氣味等違規物品、禁止使用消防水源洗車、洗地等、禁止占用消防通道。
9、嚴禁建國里停車場內進行遛犬行為,嚴禁兒童玩耍。
10、建國里戶數為804多戶,車輛車位為1143個,所有業主辦理停車證需要持有(購房合同(租賃合同)、行駛證、身份證)三證,其他相關證件來辦理均為無效,目前所有業主及車位優先滿足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27
為確保管理處正式接管小區物業以后,各項工作能夠穩妥有序的開展,達到《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管理處(籌)根據物業公司與甲方的合作意向,以《物業服務合同》(草稿)和《物業管理方案》(草案)為基礎,重點從清潔、保安、設備、綠化等綜合服務和日常管理方面做好各項籌備工作,具體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一、基本籌備工作
基本籌備工作主要指管理處開辦計劃,通過購買、調配管理處日常運作所需的設備、用具等,使管理處具備辦公和為甲方提供服務的硬件環境。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辦公設備的配置(辦公桌、椅、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文件柜等);
(2)日常辦公用具的準備(辦公用品采購、公章雕刻等);
(3)管理處工作人員的服裝制作(含胸卡等);
(4)護衛、清潔等臨時工作人員的住宿(包括宿舍、床架、床上用品等,如有需要,還應考慮以上人員的伙食,如煤氣灶、煤氣罐等);
(5)維修保養工具的配置。
說明:管理處(籌)應結合甲方及自身的實際情況,對以上計劃進行合理調整。
二、制度建立工作
健全的制度是管理處規范運作的基礎。管理處在接管期間應高度重視各項制度的健全工作,以公司管理部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規范文本》為指導,盡快完善管理處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制度未出臺之前,管理處可采取召開專題會議、形成會議紀要的方法來臨時規范各項工作,一旦時機成熟,就應形成制度。具體實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管理處各崗位的崗位職責。包括:主任崗位職責、副主任崗位職責、各部門負責人崗位職責和各基層崗位的崗位職責等。
2、管理處日常管理制度。包括:公文管理、印章管理、電腦管理、會議管理、財務管理、考勤管理、值班管理、收費管理、投訴管理、人事管理、維修管理、員工請休假管理、員工儀表儀容及行為規范管理、員工考核管理、員工宿舍管理等。
3、管理處清潔工作手冊。包括:管理處清潔質量監管辦法、各崗位清潔工作標準、各崗位清潔工作程序等。
4、管理處保安工作手冊。包括:管理處保安工作管理規定、管理處保安崗位設置、各崗位工作標準、各崗位工作程序、保安巡檢路線圖、人員出入管理規定、人員來訪接待管理規定、人員來訪接待流程圖、車輛出入管理規定、物品出入管理規定、保安裝備使用管理規定、保安交接班管理規定、保安交接班程序、保安隊隊列訓練內容及標準、文明執勤用語等。
5、管理處設備管理工作手冊。包括:管理處設備管理規定、設備臺帳、各設備的操作規程、各設備的保養維修計劃、各設備的維修保養運行記錄、各設備故障緊急處理措施等。
6、管理處綠化管理工作手冊。包括:管理處綠化管理規定、綠化植物臺帳、各植物的習性及養護方法、各植物的養護計劃、各植物的養護記錄等。
7、管理處緊急情況應急處理程序。包括:常用電話號碼、火災應急處理程序、治安緊急情況應急處理程序、停電應急處理程序、停水應急處理程序、水浸應急處理程序、液化石油氣泄漏應急處理程序、新風機防毒應急處理程序、電梯停梯困人應急處理程序、臺風應急處理程序、盜警應急處理程序、急救應急處理程序、其他應急處理程序等。
說明:管理處應根據各綜合服務的外包/內管情況對各綜合服務的工作手冊進行相應調整。
三、員工崗前培訓
管理處要針對各崗位的特點,對管理處員工(包括正式工、外聘工、臨時工)的工作能力進行評估,有針對性的開展崗前培訓,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管理處全體員工:物業公司發展史、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小區基本情況、小區內設備(供水、供電、排水、消防、運載、弱電等)情況、甲方基本情況、物業管理各綜合服務的標準及要求、常用禮儀禮節、常用禮貌用語等;
2、清潔工:清潔保養方法、清潔工作標準、清潔工作程序;
3、保安員:各崗位工作標準、各崗位工作程序及相關的管理規定學習、監控及消防系統操作培訓等;
4、綠化工:綠化養護方法、綠化工作標準、綠化工作程序等;
說明:崗前培訓的具體內容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四、綜合服務實施的準備工作
1、清潔準備工作
(1)外包:如清潔外包,管理處則只需按照《合同》約定的清潔衛生范圍和標準,明確各崗位的范圍及職責,制定清潔月度工作計劃和完善相應的監管措施即可。
(2)自管:如清潔工作由管理處自己負責,除明確各清潔崗位的范圍及職責、制定清潔月度工作計劃和完善相應的監管措施以外,還需要進行相應的機械設備和清潔物料準備、每月清潔物料消耗測算及跟蹤、人員招聘、人員服裝、崗前培訓等。
2、保安準備工作(由于物業公司接管小區均自建護衛隊,故不列出外包工作內容)
(1)自衛警械、對講機等裝備的購買或調配;
(2)保安崗位設置、排班等;
(3)明確巡檢時間、巡檢頻度、巡檢路線及相應的巡檢簽卡的設立;
(4)強化隊列訓練(重點突出崗位形象訓練);
(5)崗前培訓。
3、綠化準備工作
(1)建立區內綠化植物臺帳;
(2)綠化崗位設置、排班等;
(3)按照綠化工作標準和綠化工作程序明確每日、每周、每月、每季的綠化工作任務;
(4)崗前培訓。
5、設備準備工作
(1)根據甲方提供的物業資料(如甲方未能提供資料,則需要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查看了解),對區內的供電、供水(水池)、排水、弱電、運載、新風、消防、避雷、有線電視等系統的機器設備、線路和管渠走向進行實地對照,并建立相應的設備臺帳和設備卡片;
(2)根據各設備的運行、使用狀況,制定合理的保養、維修及定期檢查計劃;
(3)根據各設備的情況,做好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記錄;
(4)崗前培訓。
6、停車場及整改建議
(1)停車場管理。熟悉區內車輛的號牌、車型、車主姓名及單位,對停車場周邊的安全隱患進行重點防范,并及時進行整改。
(2)整改建議。對建筑主體及附屬設備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整改建議。
五、其他準備工作
1、辦公區
辦公區除了要做好以上四項基本的準備工作以外,還須重點做好與甲方職能部門的溝通工作,對甲方負責后勤工作的重點科室、重點人員進行了解、熟悉,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建立適當的溝通渠道,確保雙方能夠及時溝通,使信息及時反饋,為雙方進一步的合作打下基礎。
2、生活區
生活區除了做好以上四項基本的準備工作之外,還要重點做好住戶檔案的建立工作,在資料的收集過程中應做到盡可能詳細。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28
為落實市《關于依法加強居民小區物業管理的議案》,進一步規范物業管理活動,切實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努力提高物業管理水平,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 結合我市物業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物業管理條例》為依據,以沈陽市城市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落實《關于依法加強居民小區物業管理的議案》為重點,以規范管理、提高物業服務水平為宗旨,進一步加強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推動我市物業管理健康發展。
二、目標和范圍
(一)目標:
1、有效解決開發遺留問題,年底前整改率達到90%;對存在工程質量問題的房屋要及時維修,維修及時率達到90%。
2、新建住宅小區推行招投標率達到100%;20xx年新進入市場的樓盤,在商品房銷售前要100%簽訂《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
3、凡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要100%取得《物業企業資質證書》。
4、強化對物業管理行為的監督及從業人員的培訓,物業企業經理持證率達到100%,并建立起物業管理企業誠信檔案、物業管理企業經理信用檔案。
5、大力推行物業管理,年底前對具備物業管理條件的住宅小區物業化率達到100%。
6、加強業主自治自律行為,具備條件的住宅小區年底前要達到80%以上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
(二)范圍:對全市實行物業管理的244個住宅小區進行排查。根據排查結果,進行清理整頓,進一步規范物業管理行為。
三、工作內容
(一)完善我市物業管理地方性規章建設。依據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結合我市物業管理實際情況,通過調研,同時借鑒國內先進城市取得的成功經驗,盡快頒布實施《沈陽市物業管理規定》,依法加強我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
(二)全力解決開發建設遺留問題。開發建設單位作為行為主體要切實承擔起責任,按照規劃設計和施工標準,對住宅小區存在的問題從新進行完善,建委、規劃、房產等相關部門,按照各部門職責,落實到責任單位,做到誰的問題、誰負責、誰解決。并對存在開發建設遺留問題的住宅小區,逐個建立整改檔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號。特別是存在工程質量問題的房屋要確保及時維修,年底前房屋維修責任要全實到單位、到個人,維修及時率確保在90%以上。同時,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相應的規定和措施,明確住宅區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絕新建住宅小區產生開發建設遺留問題。
(三)加大對物業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物業管理行為。
一是加強物業管理招投標的監督和指導,全面推行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機制,創造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促進物業管理的專業化、市場化和社會化。依據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和《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辦法》,及時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沈陽市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管理辦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區實行招投標制度,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含5萬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區,必須采取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建筑面積5萬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區在區、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下可以采用邀標和議標的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同時,鼓勵業主大會采用招投標的方式依法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并且,及時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對于新建住宅小區要在商品房銷售前100%簽訂《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
二是嚴格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審查。在我市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物業管理企業,要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業企業資質證書》,并遵照建設部《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物業管理企業取得資質等級,承接物業管理項目。同時,加強物業管理企業的年檢和資質評定,出現違規違諾等行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取消其物業管理資質。
三是強化對物業管理行為的監督及從業人員的培訓,提高物業管理水平。建立物業管理企業誠信檔案、物業管理企業經理信用檔案和準入、退出機制,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和從業人員以及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情況,對物業管理企業和物業管理項目經理,實行實名誠信考評制度,如物業管理企業或物業項目經理出現違法、違規、違諾現象,依據情節的嚴重程度,扣除相應的分數,年終進行綜合考評,考評結果作為物業管理企業年檢和定級的要件,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并在沈陽房產信息網予以公布。督促物業企業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同時,加強對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的培訓,與建設部培訓中心聯合,繼續對我市物業管理從業人員進行培訓,達到從業人員要持證上崗。特別是要對物業管理企業經理以及項目經理(物業管理處主任)進行培訓,在取得建設部《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的基礎上,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與中國物業協會聯合進行上崗培訓制度,經過實務操作培訓,考試合格的頒發中物協《物業管理實務操作專業崗位證書》,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崗資格。
四是規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積極引導業主正確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根據國家和建設部的有關文件,結合我市實際,爭取年底前出臺《關于加強組建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各部門職責,充分調動街道、社區的積極性,依據《條例》依法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使這項關系到群眾利益、社區穩定的工作,更具規范性、操作性。引導業主大會,在充分尊重全體業主意愿的基礎上,按照合法程序選舉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進入業主委員會。規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行為,促進業主自律和民主決策,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建立市、區、街道、社區職責明確責任體系。對于具備物業管理條件的住宅小區,要明確由物業管理企業實行專業化管理,爭取年底前物業化率達到100%;對于尚不具備物業管理條件的.住宅區,要確定管理單位,實行專項服務,待具備條件后,推行物業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區為主,專業管理和業主自治管理相結合的新型管理體制。各涉及物業管理活動的相關單位、部門按各自的職責承擔社會管理的責任,為物業管理創造良好的環境。
(五)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物業管理方面法規的宣傳工作。制定具體的宣傳方案,分階段、有步驟、深入細致宣傳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文件,引起社會各界物業管理的重視,讓廣大業主不斷了解物業管理的政策法規,引導全社會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促進社會的和諧。
三、組織領導
為使這項工作落到實處,市政府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邢凱
副組長:王鐵
成員單位:市房產局、建委、規劃局、公安局、行政執法局、民政局、各區政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房產局,負責日常的組織協調。各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抓好具體的組織實施。
四、職責分工
規范物業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堅持“條塊結合、區域負責”的原則,市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項工作的監督、指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日常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各區政府要針對物業管理存在的問題負責此項工作的具體實施;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各區政府實施整改工作。各單位、各部門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相互配合,加強檢查驗收,切實提高我市的物業管理水平。
市房產局為全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并會同相關部門抓好物業管理企業和住宅小區存在問題的整改工作,如:物業管理立法、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審查、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組建、物業管理工作的調研和宣傳等工作。
市建委、規劃局為開發、建設單位的管理部門。一是在進行住宅小區前期規劃時,要規劃建設必要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等相關配套設施,以方便后期的物業管理工作;二是嚴格按照規劃對住宅小區進行竣工驗收,不按規劃建設的住宅小區,不能予以驗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對開發建設遺留問題,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積極組織整改,達到合格標準。
市行政執法局、公安局負責對物業管理行為的查處工作,使物業管理活動更加規范,促進物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區政府為物業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針對目前物業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制定具體的整改工作方案,積極配合市政府相關部門,加大管理力度,認真組織整改,使問題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
五、實施步驟
依法加強居民小區物業管理是一項長期工作,為確保完成本方案確定的工作內容,今年要分三個階段進行實施。
(一)排查階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領導小組牽頭,建委、規劃、房產、公安、行政執法等相關部門配合,各區政府組織實施,對開發建設遺留問題、物業管理和住宅小區存在的問題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并進行登記造冊,建立管理檔案。
(二)整改完善階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區政府對排查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進行認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報市領導小組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按責任分工認真組織整改。
(三)驗收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工作內容和標準,集中時間,認真組織,對整改后的物業企業和住宅小區逐個進行審核,確保達標。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各級領導要把加強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當作重要工作來抓,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層層落實責任。建立市、區、街道、社區職責明確的責任體系和長效管理機制。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承擔起社會管理責任,切實把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抓細、抓實、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各區政府要上下聯動,密切配合,針對物業管理存在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認真抓好整改。對整改不及時或不徹底的,有關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查處,確保全部達標。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結合開展“貫徹《物業管理條例》,整頓規范物業管理市場”活動,大力宣傳物業管理的政策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使廣大居民了解物業管理的有關政策和權利義務,進一步增強參與意識和維權意識,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使物業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環軌道。
(四)強化管理,鞏固成果。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各區政府要把物業管理作為社會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分工負責,強化管理。特別是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后,要進一步明確管理單位和管理責任,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切實維護廣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29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據有關城市管理及環衛、交通法律法規,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合力打擊”的工作方針,采取“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方式,綜合運用聯合檢查、集中治理、宣傳教育等多種手段,嚴厲打擊X城X亂停亂放、亂穿亂走、無證駕駛等行為,整頓和規范我X交通秩序,建立長效的城市管理機制,為全X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一個整潔、干凈、暢通、有序的環境。
二、領導機構
為切實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現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整治工作的開展。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X,辦公室主任由兼任,具體負責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整治期間同時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小組,成員從X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交警大隊各抽調5名工作人員和X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人行道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整治
1、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對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現象,采取管制和疏導相結合,建立臨時疏導停放點,就近引導零散、無序的流動攤點進入市場,合法經營。
2、加大文明行政處罰力度,遏制占道經營。加強早晚班巡查力度,真正做到管律并舉,避免出現一些暴力抗法等事件的'產生,有效地遏止各類占道經營行為。
(二)加強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強城X內車輛運行停放有序的管理,嚴禁亂停亂放,特別是重點路口、路段的車輛做到停放整齊,出行有序;
2、嚴厲打擊車輛非法營運;
3、加強城X營運三輪車的治理,重點治理因三輪車數量過多和非法營運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亂及安全隱患。
(三)加強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的整治
重點整治城X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遮蓋不嚴等違規行為。
四、責任分工
集中整治期間,由牽頭,從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組,全天候對城X車輛停放情況進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職能,聯合對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綜合執法。各單位的責任分工如下:
X交警大隊:一是嚴厲查處各類無牌無證、非法改裝、非法駕駛車輛;二是負責城X亂停亂放機動車輛的處罰;三是協同X、住建、交通部門,重點對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等違規行為的處罰。
:積極協調公安交警、交通運輸、住建等部門,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X住建局:積極配合加強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X交通局:與公安交管、X積極配合,整治營運三輪車和“黑出租”在城X的非法營運,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運輸行為。
X新聞中心:負責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策劃,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全面的、深入的、長期的宣傳報導工作,對整治過程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引導全民自覺參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
X公路局:負責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限行為處罰。
X監察局:負責集中整治期間,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避免出現利用職權舞弊或出勤不出力怠慢現象。
五、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2日--7月10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部門職責。召開動員大會,并統一進行宣傳策劃,大力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1日--7月30日)
以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和違規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為重點,對我X城X社會環境進行全面、徹底的綜合整治,確保全X車輛停放秩序發生根本性好轉。
(三)總結整改階段(8月2日—8月10日)
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全X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工作成效明顯、整治成果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成效不明顯、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開局面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責任倒查。
(四)鞏固成果階段(8月11日以后)
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好的作法,把建立長效機制放在首要位置,責任明確劃分,落實到單位、到個人,把車輛亂停亂放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車輛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門重要工作內容,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好車輛整治的各項工作。
(二)加強宣傳,耐心說服。加大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加強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對于不理解整治工作的市民要耐心說服,依法辦事,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此次整治牽涉面較廣,在整治實施過程中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做好協調、檢查、服務和監督工作。
(四)強化督導,確保成效。加強整治期間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查找原因,明確責任,盡快整改,力爭整治活動深入扎實,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長態化,鞏固整治成果。各責任單位要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在切實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時,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長態化,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30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人居環境質量,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加快推進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臺階,堅持“管理科學、執法依規”的理念,全力打造秩序盤錦,規范車輛停放秩序。結合市綜合執法局工作職能,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著眼現狀,強化管理,管建并舉,疏堵結合”的方針,以暢通城市道路交通為目標,以解決城市道路環境管理的熱點、難點問題為突破口,規范路邊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推進和落實長效管理機制,改善城市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全市停車秩序專項整治活動,城市主次干道、重點地段、企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達到創建全國文明城標準;車輛按標線停放,車頭朝外、擺放整齊有序;違章停車的巡查處罰率和“包公共秩序”責任制工作的檢查覆蓋率達到100%,營造便利、安全、暢通、有序和整潔的城市環境。
三、重點工作內容
(一)加大對城市道路路邊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的監管力度,引導駕駛人員將車輛按規定地點和要求有序停放,不能占用盲道、車頭朝向馬路停放。
(二)規范主次街路兩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門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工作。加強宣傳和督導,力爭使各單位主動配合執法部門開展規范車輛停放秩序活動。
(三)規范醫院、學校門前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停放秩序工作。
(四)督促主次街路商家落實“包公共秩序”責任制,確保責任區內車輛有序停放。
(五)推進重點區域部位交通整治工作。對勝利崗、二百周邊、步行街、興隆大廈、鉆井市場、油田高中等重點部位開展大規模集中清理整治行動,重點整治馬路牙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堅持疏堵結合的辦法,采取集中整治與日常管理相結合的有效手段,錯時上下班的辦法,在交通擁堵高峰對重點部位進行死看死守,防止違章現象反彈。
(六)加強機動車停車場管理,鼓勵專業停車場對外開放,積極倡導新建商場、賓館、辦公樓免費提供停車泊位。
四、職責分工
按照“門前四包”責任制工作職責,機動車停放管理馬路牙石以下由市交警部門負責,馬路牙石以上由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市綜合執法局負責全市車輛停放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統一部署和綜合協調;市直機關工委負責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的監管工作;雙臺子區綜合執法局、興隆區綜合執法局、大洼區綜合執法局、盤山縣綜合執法局、遼東灣、遼河口經濟區管委會、遼河油田礦區事業服務部負責本轄區車輛停放秩序工作的具體實施;市工商部門負責個體工商業戶“門前四包”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市綜合執法局各網格大隊利用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負責各網格區域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監察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各綜合執法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網格化管理,網格到人、責任到人,利用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進行監管,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2、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團體等臨街單位,要加強本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的管理,確保所停車輛有序、朝向一致。
3、堅持“監察教育為主,嚴管重罰為輔”的工作原則,各綜合執法部門要加大對路邊石以上機動車違停的處罰力度。
4、雙臺子區綜合執法局、興隆區綜合執法局、大洼區綜合執法局、盤山縣綜合執法局、遼東灣、遼河口經濟區管委會、遼河油田礦區事業服務部要建立和創新工作機制,實行措時工作制,確保工作時間以外和節假日車輛亂停亂放有人管理,做到全天候、無死角。建立和完善違停車輛處罰文書和檔案管理制度,做到各項工作有據可查。
5、市直機關工委和市綜合執法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進行檢查,對車輛不按要求停放的,將對該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6、采取綜合執法部門與交警部門聯合執法的方式,統一處罰,加大車輛停放秩序整治工作力度,突出嚴管重罰,將路邊石以上違章停車記錄納入盤錦市交通違法數據庫和駕駛員罰款、扣分處罰、車輛年檢管理系統。
六、時間安排
(一)全面動員排查階段(5月12日至5月15日)。召開停車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會議,部署工作任務,下發方案。各區縣安排部署本地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自檢,細化工作方案,做到任務、責任、措施三落實。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16日至8月底)。各區縣綜合執法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全時、全天候抓好車輛停放秩序整治工作,確保車輛停放秩序達到創建全國文明城標準;車輛按標線停放,不占盲道、車頭朝外、擺放整齊有序。市綜合執法局每周進行檢查并通報。
(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8月底至12月底)。本著“著眼長遠,建立長效”的原則,在停車秩序整治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和完善科學高效的管理模式,形成長效管理機制,杜絕反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強全市停車秩序專項整治是推動精神文明創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改善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一項重要舉措。各責任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此次停車秩序整治擺在當前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廣泛發動,積極調動執法隊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二)強化宣傳,提高自律意識。采取各種宣傳手段,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營造強大聲勢,提高群眾自律意識,加強社會及輿論監督。特別是強化對執法相對人的宣傳,使其能夠認識隨意停放車輛屬違規行為,增強其法制觀念和配合整治行動的自覺性。
(三)建立車輛整治工作責任制,狠抓工作落實。各責任單位要根據工作總體要求,圍繞實施方案,確定各階段的目標、任務,將各階段的整治任務層層分解,明確工作標準和完成時限,逐次落實到位。停車秩序整治領導小組將加強對整治工作的具體指導,定期開展階段性的評價和檢查,并及時通報車輛整治工作落實情況。
(四)密切配合、協同作戰。本著預防與整治并重的原則,各單位要在依法查處的基礎上,強化法制和證據意識,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文明執法、規范執法,避免因工作方法不當激化矛盾,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五)加強督查和考核工作。市綜合執法局將加大督促檢查的力度和頻次,創新督查方法,依據數字化指揮中心管理平臺,加大對各區縣和經濟區車輛停放管理的監督考核力度。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31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持續落實中央、省、市城市工作會議精神,以“解決停車亂、緩解停車難”為目標,以路長制為載體,以交通秩序“治亂”為重點,按照解放思想、以人為本、統籌推進、務求實效的原則,采取整治清理、綜合治理、嚴管重罰的方法,努力形成規范有序、安全便利、協調發展的停車環境,不斷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為全面推進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實現更加出彩做出更大的貢獻。
二、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市區科學合理施劃路內、路外停車泊位x萬個,機動車、非機動車及共享單車停放規范有序,停車亂象得到有效解決,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規范設置道路停車泊位。依據,按照“利民便民、應劃盡劃”的原則,對市區停車泊位進行全面排查并建立臺賬,經市政府聯審聯批并向社會公示后,分期分批高標準設置施劃,并實行編號管理,于x月底前完成x萬個、年底前完成x萬個泊位施劃任務。一是充分利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空間,在部分流量較小主干道的機動車道設置停車泊位,在除禁停道路外的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的機動車道設置停車泊位,最大限度利用道路空間。二是充分利用人行道和商戶門前空間,明晰產權,由各區(管委會)統一組織施劃。在預留2米的人行通道和不占壓盲道的前提下,根據地形全面施劃,最大限度利用路沿石以上的空間。三是因地制宜在老舊住宅小區(10年以上)周邊道路路內施劃夜間限時停車泊位,限時免費停放時間為20:00—次日7:00,并加裝電子抓拍系統,嚴歷打擊超時停車、不按規定區域停車等現象。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房管局、各區(管委會)
(二)嚴格道路停車執法。圍繞禁停路段停車、在道路兩側停車泊位外停車、臨時停車影響通行和不按規定方向、跨線、壓線停車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完善提升城管、交警協同執法機制,形成執法合力,提高執法效率。一是嚴格落實“1+N”工作模式,明確執法區域。按照“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和“先臺下后臺上”的原則開展工作,避免同一路段同一違法行為重復執法;二是建立后臺審核錄入聯合辦公機制,專門抽調城管執法人員與交警人員聯合辦公,及時審核上傳機動車違法信息,提高數據處理效率;三是進一步優化隨手拍軟件功能,通過開放人員管理權限、提升查詢功能和信息反饋功能等,提升軟件使用水平。同時,要加大對違規停放車輛拖離強度,對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的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經公安交警部門認定后,由各區(管委會)城管執法部門聯合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實施拖離,并由公安交警部門予以教育并處罰。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各區(管委會)
(三)加快調整《市區公共停車場車輛存放服務收費標準》。按照“中心城區高于非中心城區、路內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間、地上高于地下、特殊區域高于一般區域”的原則,于3月底前完成對《市區公共停車場車輛存放服務收費標準》調整工作并向社會發布,充分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提高停車設施的利用率和周轉率。同時,研究確定免費、限時免費和收費停車泊位設置標準,原則上道路停車泊位晚20時至次日早7時一律免費。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各區(管委會)
(四)加快推進智慧停車系統建設。按照“市級統籌、各區主責、市場化運營”的原則和“試點先行、總結經驗、全面推廣”的步驟,逐步建設全市統一的智能化停車管理平臺,一是指導各區(管委會)于8月底前完成依法批準設置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智慧停車建設,推進公共停車場數據資源全部接入平臺統一管理;二是組織各區(管委會)對轄區內停車場進行智能化升級改造,引導用戶通過APP、支付寶、微信自助繳費,鼓勵用戶支付寶綁定車牌號實現無感支付全覆蓋,逐步減少人工并最終實現無現金收費;三是組織各區(管委會)推進臨時停車場、專用停車場數據資源接入平臺統一管理。重點在商場、寫字樓、小區、單位等場所推動“互聯網+停車”和車位共享新業態發展,實現全市停車位資源整合共享。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大數據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區(管委會)
(五)嚴格整治非法占道停車設施和取締私設泊位。一是由各區(管委會)組織全面清理使用地鎖、錐筒、石墩、圍欄等物品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空間的停車設施;二是由市公安交警支隊組織清理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的各類“僵尸”車輛;三是對私自占壓道路紅線、綠地、盲道、損壞市政設施等私設的臨時停車場及其他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由各區(管委會)城市管理部門認定、取證后,聯合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實施取締。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區(管委會)
(六)加大對配建停車場的`監管力度。一是按照“建為所用”的原則,對住宅、商業和企事業單位等配建停車場進行清理清查,恢復被挪用、閑置的配建停車泊位的使用功能;二是加強對新建項目配建停車場的規劃核定和監管,確保按標準建設到位;三是建立內部補貼獎懲機制,引導商場、醫院、學校和企事業等單位自我挖潛、自求平衡,倡導單位內部人員綠色出行,發放適量補貼讓車位于市民;四優化老舊小區停車設施。優化老舊小區內道路的微循環系統,對現有停車位進行更新改造,積極引進投資小、見效快、占地少的機械立體停車建設辦法,簡化審批流程,提高老舊小區的車輛停放數量。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房管局、市事務管理局、各區(管委會)
(七)加強非機動車和共享單車管理。認真落實各區(管委會)非機動車和共享單車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順暢的溝通聯絡機制。按照《非機動車停車位設置導則》規范設置非機動車和共享單車的停放區域。加大對非機動車和共享單車亂停亂放治理力度,特別是對共享單車管理兌現投放增減獎懲機制,并試點智能停車架,實現共享單車定點借還、有序停放。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區(管委會)
(八)認真落實“路長制”。落實路長制“門前四包”中的秩序管理責任制,設停車位的要規范停車,沒設停車位的要“門前清”。清理違停實行“零容忍”,對不按位停放、壓線和不按規定方向停放等現象要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和城管部門進行舉報,并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和城管部門對違規車輛實施拖移,實現管理長態化。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區(管委會)
(九)強化社會宣傳發動。通過電視、報刊、廣播、互聯網、微信、微博、手機客服端、短信等媒體進行宣傳,實現網上網下同步宣傳互動。通過交通誘導屏、樓宇顯示屏、出租車車頂顯示屏、展板、條幅、公益廣告、社區畫廊進行宣傳。通過反面曝光警示宣傳,對嚴重交通違法駕駛員和行人及時公開曝光,同時曝光其所在單位。充分做到發現一批、處理一批、曝光一批,在全社會形成違法行為曝光的高壓態勢,督促駕駛人依法合規停放機動車,自覺養成文明停車的習慣。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各區(管委會)
四、實施步驟
(一)摸底調查、宣傳發動階段(x月底前)
各區(管委會)組織市區道路停車資源進行摸底調查建立工作臺賬,分批次上報市政府進行聯審聯批。要進行充分的思想發動,廣泛宣傳開展道路停車大整治的重要意義和整治的主要內容及要求,切實統一各級思想認識,確保行動自覺、積極配合。
(二)依規依法、全面整治階段(x月1日至x月31日)
按照“長短結合、疏堵結合”的原則,采取邊施劃車位邊整治的方法全面展開停車秩序大整治各項工作。3月底前完成需審批停車泊位的聯審聯批并向社會進行公示,x月31日前施劃道路停車泊位x萬個,道路停車秩序基本實現規范化管理。
(三)完善提升、總結驗收階段(x月1日至x月底)
繼續組織各區(管委會)施劃完成4萬個停車泊位。對道路停車整治工作進行驗收考評,評優評差,并結合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完提升辦法措施,疏理總結各項配套制度,推進道路停車管理工作規范化、長態化運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區車輛停放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x市長任組長,副市長任副組長,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和各區(管委會)主要領導參加,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x局。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計劃、協調、督導、考核等工作。市直各相關部門和各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通力協作,把相關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按照時間節點抓緊推進,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如期達成。
(二)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建立道路停車泊位聯審聯批制度。由牽頭組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規劃局和各有關區(管委會)等單位建立聯審聯批工作機制,定期召開會議,定期研究道路停車泊位的增設、取締等相關事宜,并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有關執行事項。二是建立周例會制度,及時掌握工作推進情況,分析研判和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三是實施項目化管理。各區(管委會)要將道路停車整治工作內容細化分解,建立臺賬,倒排工期,推進各項工作有序落實。
(三)加大經費保障。各區(管委會)要投入專項資金納入部門預算,保障違章拖車、停車設施整治、停車泊位施劃、智慧停車建設、非機動車及共享單車管理等整治工作的順利推進。對違規停放車輛的拖離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原則上每個區(管委會)拖車不得少于5輛,同時要設置專用停車場用于存放違法拖離車輛,期間不收取存放費用。各區(管委會)的實際投入情況經市城管部門審核驗收后,市級財政可給予30%的獎補。
(四)嚴格督導考核。各區(管委會)要根據市政府要求研究制定本轄區的整治方案,夯實各級責任,落實責任主體。將停車秩序大整治工作納入“路長制”和市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大提升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日督導、周排名、月通報的機制,結合每周市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大提升講評會,通報整治活動開展前兩名單位和最后兩名單位,并在各類媒體上進行宣傳曝光,營造爭先創優的濃厚氛圍。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范文 篇32
全縣居民小區值守點,按照居民小區適度封閉式管理要求,執行本規范。
一、工作任務
在各居民小區進出口設置值守點。有物業公司的小區,物業公司主要負責人為本小區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管理的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小區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無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轄區鄉鎮、村居委會主要負責人為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疫情防控責任:有物業管理小區的'由住建局負責,單位樓宇小區由所屬單位負責,其他的由城關鎮負責。
二、工作流程
(一)值守點工作人員對進出小區人員督促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檢測體溫≥37、3℃的發熱人員,登記個人信息,向鄉鎮報告,由鄉鎮向縣疫情監測管控救治組報告并協助將發熱人員送至縣醫院發熱門診檢測診治。
(二)指導、督促進出小區人員進行“110便民服務”二維碼掃描登記。
(三)進出小區人員正常佩戴口罩、體溫正常、“110便民服務”已掃描無異常的予以立即放行。
(四)勸阻非本小區人員串門訪客進入小區。
三、工作職責
(一)各責任單位負責統籌安排小區值守點工作,對值守點人員進行“110便民服務”二維碼掃描及相關操作培訓。做好本轄區重點人員核查、居家隔離人員的管控工作。組織開展小區疫情防控相關宣傳工作,倡導群眾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不串門、不聚餐、少聚集。
(二)縣衛健部門負責指導小區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發熱人員的檢測和診治工作。
(三)公安派出所負責及時完善外來人員身份及活動軌跡地名地址等相關信息,及時調處值守點矛盾糾紛。在鄉鎮統一領導下,共同做好轄區內重點人員核查等相關工作。
四、其他
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報告縣疫情社會防控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