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月考獎勵方案(通用3篇)
初三月考獎勵方案 篇1
為了更好地端正學風,提升我班文化素質,完成班級奮斗目標,特制定以下獎勵辦法。
一、獎勵經費來源:班費,勤工儉學費。
二、考核小組成員:班長,學習委員,科代表。
三、監督小組成員:團支部書記,學生代表:楊桐、范欣、梁上坤。
四、考試弄虛作假者取消評獎資格。
五、獎勵細則:
1、特優獎:月考年級位次前100名學生,獎學金20元。年級前50名學生,獎學金50元。
2、學習標兵:月考年級位次101—150名學生,獎學金10元。
3、優秀獎:月考年級位次151—200位學生,獎學金6元。
4、目標升位獎:符合下列條件者發獎學金5元,前100名者上升10名,前101至200名上升20名,201至300名上升25名,301至400名上升30位,401至500名上升35位,500名以后上升40名。目標以上一次月考成績為基礎,班主任修訂公示。
5、優秀科代表:學月考試達到班級學科奮斗目標即為優秀課代表,發獎學金5元,超目標1位依次遞增獎學金10元。
6、單科獎勵,年級第一位獎學金10元,班級前三位獎學金依次為4、3、2元,(不重復計算)
7、優秀學習小組長:每次月考小組成員升位平均數前5名者為優秀小組長,發獎學金5元。
8、優秀室長:以月為單位,班級考核扣分最少的兩個寢室室長為優秀室長,發獎學金5元。
9、懲罰:學月考試成績下降較多,符合下列條件者,交—班費5元。年級前100名者下降30名,101至400名者下降25位,401—500名者下降30名者,500名以后下降25名者。
10、年級前400位優生,學科未達到優生線,每科扣0、5元。
11、目標升位獎與(1、2、3、4項獎勵可以重復計算)。
初三月考獎勵方案 篇2
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調動教師的教學積極性,激勵學生的上進心,凝聚班級的競爭力,形成必學趕超的教學和學習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獎懲時間:每學期月考考試
二、獎懲對象:初三年級全體任課教師及學生
三、獎懲辦法:
1、每次考試后,學校對成績突出的教師進行獎勵。代兩個班或多個的教師,所代班級的學科成績均在前列。獎勵該教師獎金100元。
2、每次考試后,學校對成績特別優異的學生進行獎勵,獎勵該學生每人獎金50元。
3、年級學習成績優秀班級獎,學校核算出班級參考學生總分平均分進行排隊設獎如下:
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三名;
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60元,獎金由班主任支配。
4、以上三項獎金由學校支付。
本方案由教導處起草,校委會研究決定,教代會通過,由教導處操作實施,解釋權歸校委會。
初三月考獎勵方案 篇3
一、考核對象。
實施農業產業基地建設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相關單位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大戶)。
二、考核內容
1.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考核內容:年度農業產業基地建設目標任務、資金投入、組織領導、配套措施。
2.區直相關單位部門的考核內容:年度目標任務、資金投入、服務協調工作。
3.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業產業大戶考核內容: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的意見》和《關于加快規劃區外農業產業發展獎勵辦法》要求進行考核。
三、組織實施
先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申報、自評,區農業產業基地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每個單個產業基地進行初評,然后從區農辦、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畜牧水產局、區蔬菜辦、區農產辦、區農民素質辦等單位抽調專人組成綜合考核3組,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進行統一考核;資金投入情況由區財
政局負責考核;人員培訓和技術力量配備情況由區農民素質辦負責考核;龍頭企業(產業大戶)培育情況由區農辦、區農產辦、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畜牧水產局及相關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考核;組織領導情況由區農業產業基地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核。考核結果由各考核組報區農業產業基地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上報區農業產業基地建設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審定后再報區委、區政府審批。
四、考核評分辦法
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組織領導、資金投入、配套措施由綜合考核組對照年初與區政府簽訂的目標管理責任狀統一考核評分,目標任務由各產業基地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各產業的考核實施細則(詳見目標管理責任狀)進行考核,按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全部產業平均得分所占百分比綜合計算得分,然后再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名。
對區直相關部門采取百分比考核,按年度目標任務、資金投入完成情況和綜合協調工作情況考核得分進行綜合排名。
對農業產業大戶參照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的`意見》和《鶴城區規劃外農業產業發展獎勵考核辦法》確定的標準進行考核和排名。具體由區紀委、區農辦、區財政局、區統計局、區農業產業化辦、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畜牧局、區蔬菜辦等單位組織考核評比。
五、獎項設置
1.農業產業基地建設先進單位:10-15個;
2.農業產業基地建設示范企業(大戶):10-2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