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建足球隊的方案(通用3篇)
組建足球隊的方案 篇1
一、成立宗旨
成立足球隊的宗旨在于提高員工身體素質,豐富員工文娛生活,加強外單位聯誼交流、提高公司員工凝聚力。
二、球隊組織
根據足球隊建設規范化要求,擬設立球隊領隊、教練、綜合執事、隊長各1名,球隊助教2名、正式、后補球員20名、專職裁判2名,具體職責如下:
1、領隊:負責足球隊組建策劃,球隊的日常活動、球隊外交和賽程安排。
2、教練:負責球隊訓練和戰術布置。
3、綜合執事:負責球隊后勤綜合事務執辦。
4、助教:協助教練對球隊進行訓練,教練不在位時履行教練職責。
5、隊長:負責球隊的集合、整隊、訓練。
6、球員:從公司內部選取足球技術好,身體素質好的員工。
7、裁判:設主裁1名負責球隊比賽時的判罰,技術員1名負責對裁判的判罰進行登記,技術員與裁判可以交叉輪換。
三、球隊活動計劃
1、訓練時間:每周六晚19:30-21:30為球隊正常訓練時間。其它時間自行安排訓練。
2、賽程安排:每月至少安排一場內部的足球比賽。
3、外部賽事:積極參與市鎮鄉及其它同行、同區等足球賽活動。
四、球隊要求
1、球員要求技術好,身體素質好。服從領隊的安排和隊長的戰術安排指導。
2、外出比賽時,球隊代表公司形象,球員要有良好的組織紀律性,著裝干凈整潔,行動整齊劃一,言行舉止禮貌得體。
五、球隊成立支持
1、服裝:球服40套,分主客場(主場為紅色,客場為黃色,球衣正面印制ANDA標識,背面印制“廣東安達”和編號),球鞋20雙。足球5個。
2、飲用水:球隊每次正規訓練和內部比賽需保證每人一瓶1.25L瓶裝礦泉水,外部賽事可預備運動飲料。
3、車輛:外出比賽時需預備車輛的接送。
4、藥品:創可貼、云南噴劑、跌打扭傷等急救藥劑。
5、時間:由于賽程安排會出現安排球員提前下班等情況,需要各部門領導的支持。
組建足球隊的方案 篇2
高中籃球隊的訓練是學校運動訓練項目之一。它是高中活動的重要組織形式,是體育教學的延伸和補充。開展高中籃球的訓練,有利于提高學校的籃球運動水平,推動學校籃球運動的開展,活躍學校的文化生活。
一、訓練的基本任務
1、高一級
以右手習慣為準,掌握三步上籃、罰籃、原地投籃。學習和掌握籃球運動的基礎知識,不斷提高籃球運動水平打好基礎。
2、高二級
以右手習慣為準,掌握三步上籃、罰籃、三秒區附近的跳投。掌握基礎常用的技戰術的配合,提高運用能力。
3、高三級
以右手習慣為準,掌握三步上籃、罰籃、三秒區附近的跳投和三分線附近的跳投,以及部分學生的三分投籃。靈活的運用技戰術的配合,對比賽的掌控及贏取比賽。
二、考核標準
第一、上課的出勤情況占15分。
第二、籃球三步上籃、罰籃、三秒區附近的跳投測試占60分。
第三、打比賽,對比賽的掌控以及技戰術的合理配合占25分。
組建足球隊的方案 篇3
一、成立宗旨
成立足球隊的宗旨在于提高員工身體素質,豐富員工文娛生活,加強外單位聯誼交流、提高公司員工凝聚力。
二、球隊組織
根據足球隊建設規范化要求,擬設立球隊領隊、教練、綜合執事、隊長各1名,球隊助教2名、正式、后補球員20名、專職裁判2名,具體職責如下:
1、領隊:負責足球隊組建策劃,球隊的日常活動、球隊外交和賽程安排。
2、教練:負責球隊訓練和戰術布。 3、綜合執事:負責球隊后勤綜合事務執辦。
4、助教:協助教練對球隊進行訓練,教練不在位時履行教練職責。
5、隊長:負責球隊的集合、整隊、訓練。
6、球員:從公司內部選取足球技術好,身體素質好的員工。 7、裁判:設主裁1名負責球隊比賽時的判罰,技術員1名負責對裁判的判罰進行登記,技術員與裁判可以交叉輪換。
三、球隊活動計劃
1、訓練時間:每周六晚19:30-21:30為球隊正常訓練時間。其它時間自行安排訓練。
2、賽程安排:每月至少安排一場內部的足球比賽。 3、外部賽事:積極參與市鎮鄉及其它同行、同區等足球賽活動。
四、球隊要求
1、球員要求技術好,身體素質好。服從領隊的安排和隊長的戰術安排指導。
2、外出比賽時,球隊代表公司形象,球員要有良好的組織紀律性,著裝干凈整潔,行動整齊劃一,言行舉止禮貌得體。
五、球隊成立支持
1、服裝:球服40套,分主客場(主場為紅色,客場為黃色,球衣正面印制ANDA標識,背面印制“廣東安達”和編號),球鞋20雙。足球5個。
2、飲用水:球隊每次正規訓練和內部比賽需保證每人一瓶1.25L瓶裝礦泉水,外部賽事可預備運動飲料。
3、車輛:外出比賽時需預備車輛的接送。
4、藥品:創可貼、云南噴劑、跌打扭傷等急救藥劑。
5、時間:由于賽程安排會出現安排球員提前下班等情況,需要各部門領導的支持。
足球隊管理規范
為響應國家全民健身的號召,豐富職工業余文化生活,增強職工身體素質,培育職工的團隊精神,促進我司與外界的友好合作和交往,特此成立足球隊。為規范足球隊的組建、訓練和比賽,特制定本規范。 一、球隊架構
(一)足球隊領隊和綜合執事
1、足球隊設領隊1名,負責帶領足球隊對外參加大型比賽活動的綜合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賽前與對方球隊溝通協商比賽地點、確定比賽目的、比賽過程中協調兩隊關系、維護本隊隊員及拉拉隊參加和觀看比賽秩序、賽后與友隊聯誼、總結等事項。
2、參加和觀看比賽的所有隊員和非隊員(包括啦啦隊)必須聽從領隊對賽事程序的安排。
3、綜合執事負責對外聯誼事宜、聯系賽事,對內負責球隊后勤保障,包括隊服、隊旗的訂制、球隊參賽和拉拉隊的后勤物資準備等。
4、領隊及綜合事務執辦為了球隊訓練和比賽需要,可以將相關事務委托給有能力承擔的隊內成員辦理,相關成員應積極配合;如領隊或綜合事務執辦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比賽的,可以相互委托或委托隊內其他成員行使領隊或綜合事務執辦的權利。
5、如足球隊三分之二以上隊員認為領隊或綜合事務執辦有
更合適人選時,原領隊及綜合事務主任應無條件更換。
(二)足球隊教練員
1、足球隊設主教練1名,助理教練2名(可由隊員當任)。 2、教練和助理教練負責組織足球隊日常訓練,研究技、戰術,發現并確定比賽主力隊員;在對外正規比賽中,進行賽前戰術布,并根據不同的比賽情況和隊員個人特長替換隊員。
3、教練和助理教練應與領隊或綜合執事協商處理重大賽事的對外事務。
4、教練和助理教練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訓練或比賽的,可以相互委托或委托球隊隊長或隊內其他成員行使教練或助理教練的權利。
5、如足球隊三分之二以上隊員認為球隊教練或助理教練有更合適人選時,原教練及助理教練應無條件更換。
(三)足球隊隊長
1、足球隊設隊長、副隊長各1名。
2、隊長和副隊長負責組織開展足球隊非賽事期間的訓練,對外正規比賽過程中隊員的帶領,負責全隊對教練員戰術的貫徹實施,負責場上突發事件的`處理等等。
3、隊長和副隊長應與教練或助理教練協商進行隊員替換、戰術轉變等事宜,應與領隊或綜合事務執辦協商處理相關非比賽內容的事宜;隊長或副隊長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比賽時,可以委托球隊其他隊員行使隊長權利。
4、如足球隊三分之二以上隊員認為球隊隊長或副隊長有更合適人選時,原隊長或副隊長應無條件更換。
(四)足球隊隊員
1、任何在職員工均可申請成為足球隊隊員。
2、所有足球隊隊員應積極參加訓練和比賽,加強與全隊的熟悉、融合。
3、所有足球隊隊員在訓練和比賽中必須聽從教練和隊長的安排,維護隊內足球活動的整體性。
4、每次對外正規賽事前由球隊教練根據賽前訓練情況和個人技術水平確定10-15人的參賽球員名單,名單內的球員根據教練安排上場,名單外的球員非經球隊教練同意不得要求上場。
二、足球賽紀律
(一)在比賽時,所有隊員必須服從教練員的指導,與比賽無關的人員不得參與比賽的戰術和人員等安排,以保證全體隊員可以全身心投入比賽。
(二)隊員從進場開始到比賽結束,所有隊員均應秉持“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精神進行比賽,無論由于比賽原因還是其他任何原因,都不應對對方球員或觀眾有任何語言攻擊,出現爭執時應盡快與隊長或教練員取得聯系,由隊長或教練與對方有關人員進行交涉解決。
(三)所有隊員必須團結一致,隊員間相互鼓勵,嚴禁對其他隊員進行諷刺或攻擊,不搞個人英雄主義,提高整體作戰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