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精選3篇)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 篇1
為更好貫徹落實“加快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區首善之區”戰略任務,改善我區道路交通環境,緩解停車矛盾,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結合迎亞運城市環境品質提升行動,現就開展我區停車綜合治理行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圍繞構建設位規范、停車有序、安全便民的停車管理目標。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導、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體要求,嚴格規范停車執法,加快推進停車基礎設施建設,盤活現有泊位資源,創新停車信息化應用,充分發揮社區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管理工作格局,著力提升我區停車管理的現代化水平,促進交通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協同共治。建立健全區兩級政府主導的城市停車管理體制機制,完善停車管理政策、明晰停車管理職責,形成政府統籌協調、部門密切配合、社區深度參與、社會協作共治的停車治理工作格局。
2、堅持因地制宜、差別供給。按照“建筑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公共停車為輔,道路路內停車為補充”原則,結合城市不同功能區域定位,分類確定停車基礎設施建設規模,在適度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基礎上,實現中心城區路內停車泊位的有序遞減。
3、堅持信息驅動、資源共享。融通停車資源數據信息,推進停車信息管理平臺、互聯網停車誘導系統的建設應用,提升停車管理、服務信息化水平。推動停車資源時空置換、錯時共享、有償使用,試行熱點區域限時停車、即停即走,提升停車資源周轉率。
4、堅持重點突破、依法治理。加強老舊小區、醫院、學校等重點區域的停車管理,精細化停車交通組織,規范設置停車設施,挖掘停車資源潛力,最大限度破解停車難題。建立健全停車執法聯動機制,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加大執法管控力度,逐步實現停車執法全覆蓋,著力消除停車亂象。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停車管理制度,理順停車管理體制機制
1、實施政府主導的分工負責制。由屬地政府牽頭建立停車管理協調機制,明確西湖交警大隊、區財政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建局、區發改經信局、區教育局、區數據資源局、區衛健局、西湖規劃資源分局、西湖城投集團、之江城投集團、各管委會等部門職責任務,實現月度例會、定期會商等機制,統籌促進責任落實。(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各鎮街)
2、建立完善停車場庫建設運營機制。加快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簡化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手續,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停車行業。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鼓勵金融機構、社會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推動停車設施與城市地塊的開發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建局、區發改經信局、西湖規劃資源分局、各鎮街)
3、依法懲處違法停車行為。綜合運用民警巡邏、執法車攝錄、監控設備抓拍等多種手段,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發揮清障車輛作用,及時拖移違停車輛,提高違法停車時間成本。屬地鎮街要開展非市政道路秩序管理,并在清障拖車保障、停放場地建設以及交通設施經費上給予支持。要將駕駛人在同一地點的多次違法停車行為,記入交通出行領域信用信息數據庫并依法公示,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責任單位:西湖交警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鎮街)
(二)有序推進停車場庫建設,優化停車供給結構
4、科學編制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依據杭州市國土空間規劃、綜合交通專項規劃,開展停車設施專項研究,制定實施計劃,建立評估反饋和跟蹤監督機制。專項研究應以停車設施現狀和需求預測為基礎,明確停車管理政策導向和目標、停車基礎設施布局和規模、建設時序和對策,并及時納入市域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責任單位:區住建局、西湖規劃資源分局)
5、推動路外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加大公共停車設施用地、資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充分挖掘利用地上地下空間,積極推動停車樓、地下停車場、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的停車設施建設。在非市政道路、未交付道路、待建土地、空閑廠區、邊角空地及部分斷頭路等閑置場所設置臨時停車設施,采取多元化措施擴大公共停車設施供給。同時完善道閘后退、內部單行線、智能感應識別等配套建設。(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各鎮街、西湖交警大隊)
6、規范管理路內停車泊位。定期分析路內泊位的設置位置、數量等對交通流的影響,一路一策、一位一研,逐年縮減、合理清退。泊位設置不得占用人行道,應保證人行道和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不影響步行和自行車的日常出行。路內停車泊位總量原則不得超過泊位供給總量的8%。同時要實施路內泊位收費管理,提升路內泊位使用周轉率。(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西湖城投集團)
(三)盤活現有停車資源,科學調控停車需求
7、推動停車資源向社會開放。要分類制定管理對策,有序引導停車資源開放。推進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內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商用停車場、個人停車位全天對外開放,實行有償使用、錯時共享。鎮街社區要組織與停車場產權單位共商小區居民集中包月優惠措施。(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鎮街)
8、合理調控臨時停車需求。結合道路功能、道路交通流量等情況,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有條件、低限度滿足臨時停車需求。對藥店、菜場、公廁周邊等特殊停車需求,規范設置綠色停車位等專屬停車泊位,并根據道路交通情況嚴格限制停車時間。(責任單位:西湖交警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鎮街)
9、鼓勵停車換乘綠色交通方式。在公交樞紐、軌道交通站點規劃建設停車設施,優化停車換乘系統設計,減少換乘距離,優惠停車換乘收費,引導汽車駕乘者換乘公共交通。加強地鐵等公共交通站點的自行車停放管理和人行道環境建設,規范停車秩序,引導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四)匯聚停車資源信息,提升停車治理智能化水平
10、完善更新停車信息。建立全區停車基礎信息數據庫,持續更新全區停車場建設管理、布局、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對外開放應用。完善停車設施前端信息采集設備建設,推進車牌識別、圖像識別、電子標識等汽車信息采集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及時精準傳輸停車泊位使用、停放車輛特征等信息。強化停車信息在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數據互通,實現管理、建設、規劃的工作協同。(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數據資源局、區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11、提升停車信息服務水平。建設全區停車管理信息平臺,共享停車場庫動靜態信息,向社會提供信息服務。積極推進停車管理與移動互聯網的融合發展,應用物聯網、人工智能、車路協同等新技術,實現停車信息查詢、車位預訂、泊位誘導、無感支付、反向尋車等功能,提高停車設施周轉率,促進動靜態交通和諧運轉。(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數據資源局、區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五)創新停車共治模式,破解重點區域停車難題
12、綜合治理老舊小區停車難題。結合全域智慧交通綜合治理體系建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停車社會治理格局。利用居住區空地、地下空間、立交橋下等閑置地段挖潛泊位資源,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立體停車設施,緩解停車資源不足。優化居住小區內部及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條件下,利用周邊路段設置夜間限時停車泊位,滿足居民夜間停放需求。(責任單位:區住建局、西湖規劃資源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13、優化醫院內外部停車組織。科學設置醫院停車配建指標,充分考慮醫院就診需求,加大停車設施供給。將醫院職工停車需求向周邊空余停車設施疏解,將醫院車位提供給就診車輛。優化醫院內部及周邊交通組織,推行進出口獨立設置、車流單向通行、增設臨時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內外部交通循環。(責任單位:區衛健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14、科學治理學校周邊道路停車問題。針對接送學生車輛潮汐化特點,優化交通流線,鼓勵學校利用地下空間、操場等空地設置臨時停靠通道,合理設置臨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減少對周邊道路交通干擾。已配建學校地下社會公共停車場庫的,須對外開放,30分鐘內免費用于學生家長接送。推行警民護學崗、校家合作等模式,由交通志愿者、值班家長或保安開車門接送學生。協調各學校實施錯時上學和彈性放學,有效分散接送學生車輛集中停靠。(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住建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四、實施步驟
結合當前迎亞運工作,將西湖區停車綜合治理工作總體劃分為3個階段:
1、準備階段:(20xx年1月至4月底)。成立全區停車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完善組織架構和工作機制。完成全區停車資源基礎排查,編制停車場庫專項規劃,落實經費保障,制定年度實施計劃。
2、攻堅階段:(20xx年5月至8月底)。建立完善停車場庫建設運營機制,開展違法停車聯合整治,加快實施路外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路內停車泊位規范管理。推進停車資源向社會開放,建設一批綠色停車泊位和夜間時段性停車泊位。完成全區停車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對全區重點、熱點的老舊小區、學校、醫院、產業園等停車難區域完成綜合治理工作。
3、長效階段:(20xx年9月至長期)。總結提煉全區停車治理綜合行動工作經驗,查漏補缺、消除短板,長效常態管理。
五、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屬地政府是停車管理的責任主體。要結合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健全停車管理機構,明確相關部門責任分工,完善協調工作機制,抓好貫徹落實。
2、加強部署推動。要將停車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民生工程,落實機制保障、財政投入。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停車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列明責任賬單,劃定時間表、路線圖,周密部署推進,務求取得實效。
3、加強分類指導。針對不同區域的停車管理難點,分類要求、分類指導、精準施策。堅持典型引領,選樹示范區域,強化重點指導,創造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適時交流推廣先進經驗做法,相互啟發、相互借鑒、相互促進,帶動停車治理整體水平的提升。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 篇2
第一條
為加強分公司停車場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范停車場使用和車輛停放,保障工作人員及車輛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停車場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條
車輛憑分公司綜合辦公室發放的有效停車卡進出停車場,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無卡車輛進入停車場。停車卡辦理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負責。
第四條
外單位辦公車輛如需進入停車場,必須經過分公司綜合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停放。
第五條
所有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同時服從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與管理。
第六條
車輛在停車場內行駛,必須低速行駛,有序停泊車輛,嚴禁隨意占道停車。
第七條
車輛停妥后,車主應當拉緊手掣、熄火,鎖好門窗,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第八條
車輛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內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內設備設施或其它車輛造成損傷的,經確認后,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車輛的資料如有變更,或遺失停車卡,必須立即通知分公司綜合辦公室,避免引起誤會或造成損失。
第十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對車輛進行維修、加油、加電池水、清洗或試剎車等活動。
第十一條
嚴禁漏油、漏水、車況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二條
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三條
嚴禁在停車時擅自挪用、埋壓和圈占消防設備,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五條
停車場旨在為機關人員和外來辦事人員提供車輛停放的便利,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分公司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 篇3
為給社區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環境,提升社區整體服務形象,確保停車場的正常使用及車輛安全。經20xx年3月1日兩委會討論同意,將光明社區36棟—37棟之間機動車停車場租賃外包,具體方案:
一、承包地點:
“光明苑”機動車停車場——36棟和37棟之間,承包面積1600㎡
二、承包要求:
1、按相關規定執行,只能用于停放機動車車輛,不能經營其他項目,更不能搭建其他建筑物。
2、管理好停車場內的公共設施。
3、做好停車場的清潔衛生,按時交納垃圾清運費。
4、管理好車輛的進出通行。
5、車輛被盜及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社區不承擔任何責任。
6、不得更改停車場的使用性質,不得轉讓他人。
7、對停車場的安全、治安、消防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承包期限一年。
20xx年4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租賃價格及方式:
1、通過社區采購小組和監委會成員詢價,參照往年租賃價格,社區兩委會討論通過,租賃底價為:元/年,由社區發租賃公告,采取比選方式,高價中選,乙方先交費后使用,如在規定的時間未交清承包費,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管理權。
2、乙方在租賃承包期間,必須服從社區相關管理。
五、承包履約保證金:
合同履約保證金xx元。承包期滿后,甲方不計息退還給乙方。乙方不能亂收費,如有舉報,經社區核實乙方有亂收費現象,則處罰如下:第一次,處罰20__元;第二次,處罰4000元;第三次,社區與乙方終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