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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發布時間:2024-03-07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通用31篇)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1

  1.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3.內容

  3.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3.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抵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3.4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3.5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志。

  (2)所有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載有危險貨物。

  (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并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4)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7)停放車輛按順序停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置定置線、區域標志、警示標志、道路指示標志、限速標志、進出口標志、減速帶等。

  (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9)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3.6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7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2

  為營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車輛停放環境,確保廠區交通安全和順暢,現就各類車輛的停放點作如下規定:

  一、非機動車(指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員工的非機動車一律停放在廠區東側停車棚內,B棟宿舍樓側面的停車棚只允許在公司住宿人員并在辦公室登記的車輛停放,否則將對其鎖扣并給予每次50元處罰。

  二、機動車

  1、所有機動車進入公司大門都需要憑停車證,(公司公務車輛,來訪領導車輛,參觀車輛除外),如停車證遺失要及時告知辦公室補辦,工本費自理。

  2、辦公樓前的停車位只允許停放公司公務車輛、集團車輛、有關單位前來公司辦理公務的車輛和客戶車輛。

  3、在公司住宿的員工私家車,按指定車庫、指定車位及區域停放,不得以各種理由侵占他人車位,否則以亂停亂放處理;來訪家屬車輛、外單位施工車輛和送貨車輛(進入公司前務必在門崗辦理相關手續),有序地停放在辦公樓后面或B棟宿舍樓后面的停車位內(以停車證上所規定的停放區域為準)。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員工私家車,一律停放在辦公樓后面、B棟宿舍后面及其他區域剩余的停車位內。

  辦公樓和B棟宿舍后的車輛必須有序停放。(以停車證上規定的停放區域為準)

  四、公司C 、D棟樓下車庫,按指定車輛號牌對號入庫,其他車輛或物品不得停放(擺放)在本車庫內。

  五、所有車輛都不得進入生產區域內,需要進入的必須辦理好相關手續,對沒有辦理手續進入生產區域的將給予當班保安每次100元罰款,產生的后果由其承擔一切責任(公司發貨車輛除外)。

  六、對公司員工機動車輛不按規定停放的,由保安張貼通知單在其車窗上,當月由人事部門從車主工資中扣款100元;對違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罰款200元,中層以上干部追扣一分。

  對外來車輛由保安張貼通知單在車窗上,每次罰款100元,保安在處罰前不得放行。

  七、對破壞鎖具,拒不接受處罰,情節惡劣者,一經查實,將處以兩倍罰款并通報批評。

  八、對工作認真負責、成績突出的保安,給予適當的獎勵。

  九、本規定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正式實行,由公司保安執行,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監管。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3

  一、所有機動車駕駛員必須持有有效的駕駛證,嚴禁無證駕駛車輛;所駕駛車輛必須合法有效,否則學校有權拒絕駛入校園。

  二、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1、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

  2、嚴禁酒后駕駛車輛,校內車輛行駛限速5公里/小時。

  3、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疾患的教職工不得在校內駕駛車輛,教職工過度勞累時不準駕駛車輛。

  4、允許進校的車輛不得在校內隨意行駛和停放,嚴禁車輛駛入非機動車道。

  5、對停放在校內的車輛,學校不承擔安全責任。

  6、對機動車在校內行駛導致的學校公物損壞和人員損傷,駕駛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7、學校上下學時段,機動車要讓道給行人和非機動車輛,嚴禁以鳴笛和擠壓的方式爭搶行車道。

  8、所有停放在校內車輛自覺做到有序停放。機動車停放區域為:一號校舍綠化帶旁,5號校舍西側。聽從安保人員的指揮。

  9、所有機動車只能從學校東大門錯時進出,不得上放學擁擠時段出入,不得進入教學區及操場。

  10、未簽訂“安全責任書”的教職工,車輛嚴禁入校。

  三、對違規車輛駕駛人員的處罰:

  違反上述條款中的任何一款的教職工,作以下處理

  1、對于違法上述規定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學校將取消其車輛駛入校園。

  2、按次在當月的安全獎中扣罰20元,直至扣完當月安全獎;年度超過五次違規停放和行駛的教職工,取消年度安全獎。

  3、凡被取消年度安全獎的教職工,同時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4、對造成影響的,學校有權追究其責任,有權禁止其車輛駛入校園。

  5、造成交通事故者按國家相關法規處理。

  四、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下一次合同簽訂前。

  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一份,簽約人一份。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4

  為維護業主合法權益,保持小區正常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小區的管理規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行駛規定

  1.噸(含)以上貨車(搬家等特殊情況除外)、座(含)以上客車以及載有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小區;

  2.車輛在小區內行使時速不得超過公里;

  3.禁止鳴笛、練車等影響或危害業主生活秩序的行為;

  二、停放規定

  1.小區臨時停車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來車輛(可以或不得)進入小區;

  3.擁有車庫或車位的車輛(可以或不得)占用臨時停車位;

  4.凡進入小區的車輛要停放到車庫、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盜報警器應盡量使用靜音,以免影響他人生活和休息;

  三、收費規定

  1.臨時停車卡收費標準:;

  2.停車收費標準:;

  3.允許外來車輛進入的,外來車輛收費標準:;

  4.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災搶險車、救護車、市政工程搶修車等特殊車輛免費。

  四、其他規定:

  物業經理人: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5

  我居住的小區在梨洲街道的匯翠花園,小區建成大概有十余年了,如今停車“難”成了我們小區的重點問題之一。現在人民生活環境好了,每家每戶基本上都有車,有些家庭甚至有好幾輛,這個現象是造成如今小區停車困難的主要原因,一到晚上十點過后,基本就沒有停車位了,小區業主還會因為搶停車位而大打出手,有些業主確實素質不高,一輛車占著兩個車位,還有一些直接就把車子停在小區道理中間。經過調查,本小區大概有300戶左右住戶,其中有車的住戶有200戶左右,到晚上十點左右,大概有200多輛車停在包括綠化帶的空地上,而亂停車也主要表現為堵在正大門的消防通道或堵在別人的車庫或架空層門口或是直接停在綠化帶上。

  一、分析原因:

  1、因為過去建房時開發商考慮不周全,導致車位嚴重不足。

  2、物業公司管理不到位,停車沒有統籌規劃,亂停亂放沒有保安及時出面制止而造成停車亂象。

  3、小區業主的不文明和綜合素質不夠高,有些車主不管不顧別人的感受,就想著自己方便,想停哪兒就停哪兒,結果方便了自己,影響了別人。

  4、因為東門靠近南廟村,那里有一扇小門是為了方便業主進出而設置的,而村子里的村民會把車子停在小區東門的停車位,導致東門周邊的業主停不了車。

  二、解決方案:

  1、請物業進行監督管理,讓有車庫的車主一律把車停在車庫內,在車庫門口堅決抵制停車,這樣有車庫的業主會主動把車停里面而不會怕第二天被堵門而不敢停在車庫里。

  2、充分開發出地下車庫的作用,對于沒有車庫的業主,盡量引導他們停在地下車庫以緩解地上車位的'停放。

  3、堅決不讓工程車、大貨車之類的大型車進入小區。

  4、對于一些不文明停車的業主要積極勸導,爭取把車都停規范,這樣就會節約很多車位。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6

  一、按指定地點停放、裝卸和上、下客

  1、車輛進校前首先在門衛處辦理相公手續,駕駛員按要求指定地點停放,出門校前門衛查驗。

  2、車輛一般應停放在南、北大門旁的停車坪上。大型活動時,可停放在西、北廣場。

  3、除校長座車及貴賓車外,其它車輛不得在南廣場上、下客。

  4、開學或放暑、寒假時接送學生的車輛可在指定的時間和車輛停放地點停放,不得停放在主干道和宿舍門前。

  5、裝卸貨物時可根據需要在東、西、北廣場或食堂、小賣部等處臨時停放,作業完畢,車輛立即駛離。9:00———10:00之間禁止任何車輛進入東、西、廣場。

  6、有重大活動時,車輛進出及停放應服從上級部門、校長辦公室的臨時安排。

  二、限速行駛和行駛方向

  進入校區后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千米/小時,一般進校門向右道路行駛,并密切注意行人和非機動車動態,遇到學生隊伍應停車讓隊伍通過,確保安全。

  三、違規的處罰及其它規定

  1、本校車輛和教工車輛違規行駛和停放,每次罰款50元。

  2、凡因亂停車和超速行車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綠化受損、環境污染、影響學校活動和學校形象,肇事者應承擔全部責任。

  3、物業管理部門負責本規定的實施和檢查,校長辦公室負責監督和處罰。

  4、嚴格部門安排外單位車輛進校時,應將本規定告知對方。舉行大型活動發通知時,應同時通知停車地點及其它注意事項。

  5、進校車輛應服從校長辦公室及保安部的管理

  6、本規定的解釋權屬于校長辦公室。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7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院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如下規定:

  1、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總務科為機動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車輛使用、停放、維修、油料采購、發放、結算、司駕人員的交通法規教育培訓及證件、各種費用辦理的管理職能。

  3、車管員對汽車使用實行統一調度,車輛調度人員要積極配合分管院長加強對車輛的使用、停放、維修等事項的管理,及時了解所管車輛的動向,建立相關臺帳,實行不定期檢查。

  4、車輛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所管車輛的性能及其用途,未經請示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120”值班車輛用途。確因工作需要改變車輛用途的,由總務科書面向分管院長請示經同意后方可改變,并在規定期限內恢復其原用途,未經請示,私自改變車輛用途的,發現一次,扣派車人500元,駕駛員300元,累計三次,駕駛員扣發一個季度效益工資。

  5、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單制度。派車本著“先急后緩、保障重點”的原則:

  (1)管理人員必須保證“120”24小時正、付值班車輛的需要,不得有誤

  (2)如遇搶險、救災或突發事件,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參與搶救工作

  (3)市內用車由車輛管理員開出車單,出市用車需管理人員請示分管院長同意后方可,根據行車路線和駕駛員的情況開出派出車單,所有用車必須做好記錄,沒有派車單不得報銷過路費、油費、行補費,無派車單發現一次,責任人和駕駛員均扣50元,駕駛員擅自用車,發現一次扣500元。

  6、院、考核辦對機動車輛實行分級檢查制度,考核辦必須對所有車輛做到每月檢查一次;總務科機動車輛管理人員必須對所管車輛做到每星期檢查一次,駕駛員必須對所駕車輛做到日檢三次(行駛前、行駛中、行駛后),嚴禁車輛帶病出車,若發現一次,當月考核扣10分。各檢查單位及人員要建立臺賬,以便隨時了解車況,發現一次未檢或漏檢,當月考核扣一分。如因車況不明或駕駛員處置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按公安交管部門認定責任的大小由駕駛員進行賠償。

  7、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要及時報警,嚴禁自作主張,私下解決,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和當事人承擔,駕駛員負主要責任以上的(含主要責任)。暫停駕駛車輛,待事故調查處理后作出結論。

  8、安全行車,遵守交通法規。

  (1)駕駛人員駕駛車輛一年中安全無事故,由醫院發給1000元的安全獎;

  (2)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行車中違章罰款,一律不得予以報銷。

  9、機動車輛必須嚴格按指定位置停放,沒有管理人員的通知不得隨意改變,違者發現一次當月考核扣2分。

  10、駕駛員必須服從汽車調度員的指揮和日常管理,虛心接受安全教育,認真填寫工作日記(時間、地點、出車后里程數、車況、用車人),保管好派車單,每次用車完畢后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車輛,并及時向管理人員匯報。駕駛員通訊設施必須保證全天候暢通。不服從管理、不做記錄、不按規定位置停放車輛的,發現一次,當月考核扣2分。

  11、駕駛員必須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整潔,總務科定期和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違規一次,當月考核扣2分。

  12、機動車輛的維修實行分級管理,機動車輛有故障后,駕駛員要及時向本級管理人員報告,確需維修的由本級管理人員簽字后報分管院長審核辦理。

  13、總務科、考核辦每年對各車用油核定一次,每季公布各車輛用油和修理情況,對油料核定數節油的部分析成現金按40獎勵給個人,超標部分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因駕駛員使用不當,造成的機械修理,費用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弄虛作假產生的修理費用除由當事人承擔外,并處修理費兩倍的罰款。

  14、行政用車憑出車單、發票和里程表實際讀數按0.15元/km享受里程補貼,但需經管理人員核實,報分管院長批準后實施。

  15、職工因特殊情況需要用車的在醫院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考慮,但車輛不得在外過夜。同時必須按照用車程序,填寫用車申請單,報分管院長批準后方可用車,職工因私用車應交納相關費用:

  (1)汽油費:轎車0.5元/km,面包車0.8元/km,車輛出庫里程即為起點,入庫里程為終點

  (2)過路費、停車費一律由用車人自理。

  以上費用可以在用車前預付:也可以在用車后及時交納,或者從用車人當月工資中扣減。

  (3)職工私人用車以下情況免收費用:職工本人及其直系家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兒女)因病接送、婚喪用車。

  16、本規定自20xx年六月一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8

  第一條為了促進本市停車場的建設和發展,加強停車場管理,規范車輛停放保管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各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內停車場所。停車場分為營業性停車場和非營業性停車場。營業性停車場是指為車輛提供有償停放保管服務的停車場;非營業性停車場是指供車輛無償停放的停車場。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的經營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各類停車場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停車場的行業管理工作。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轄區內停車場的管理工作。市、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委托其所屬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行使本辦法規定的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權。公安部門負責對停車場出入口設置、場內交通標志和標線、消防、車輛行駛安全秩序實施監督管理。城市規劃、建設、市政、環保、價格、工商、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對停車場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鼓勵單位和個人在本市投資建設為公眾提供車輛停放服務的停車場,建設者可以依照本辦法規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務費。投資建設為公眾提供車輛停放服務的停車場可以享受的優惠政策,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第六條停車場專項規劃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城市道路交通專項規劃和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進行編制,并根據本市發展的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停車場專項規劃由市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公安部門、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編制或者調整,并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第七條擬經營機動車停車場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先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憑營業執照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申領《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申請機動車停車場《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應當向該停車場所在地的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場地使用權證明(附列明停車場面積的四至圖)。租用他人場地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租賃合同。臨時占用城市道路設置停車場的,應當提供市政管理部門發給的《臨時占用道路許可證》;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四)場內交通標志和標線以及消防、環保等符合規定的批準文件;

  (五)具有與其業務量相適應的固定資產及流動資金的合法資信證明或者資金擔保證明;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資料。

  第九條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申請資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資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發給《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統一監制的營業性停車場標志;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批準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公布審批的內容、程序、條件、時限等,并定期將《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發放情況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報。

  第十條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三種定價形式:

  (一)機場、碼頭、車站、旅游景點、住宅區等具有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車場的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

  (二)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寫字樓等具有非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車場的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的收費標準由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另行制定并公布。縣級市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標準參照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標準制定。

  第十一條營業性停車場應當明碼標價。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應當使用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規定形式的標價牌。標價牌應當表明定價類型、服務內容、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免費時限和對象、投訴舉報電話等。縣級市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標價牌參照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形式制作。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對殘疾人專用機動車的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應當按照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減收或者免收。

  第十二條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經營者應當憑營業執照向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經營者應當憑營業執照向區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縣級市轄區內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經營者應當憑營業執照向縣級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

  第十三條營業性停車場的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經營證、照核定的范圍、地點經營;

  (二)使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監制的營業性停車場標志和統一格式的車輛停放保管憑證;

  (三)在停車場入口顯眼位置懸掛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及其統一監制的標價牌,并嚴格按照標明價格收費;

  (四)依照稅收管理有關規定使用發票;

  (五)對進出機動車進行登記;

  (六)負責場內設施的維修、保養、更新,保持場內交通標志、標線清晰和完整;

  (七)維護場內車輛停放秩序和行駛秩序,杜絕事故隱患,防止車輛丟失、損壞;

  (八)執行消防、環保等有關管理規定;

  (九)公開管理制度,公布交通管理部門的投訴電話;

  (十)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如實填報有關的經營統計資料;

  (十一)遵照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營業性停車場管理的規定。

  第十四條營業性停車場的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或者財物;

  (二)擅自改變停車場使用功能,未經批準利用或者容納他人利用停車場從事旅客運輸、貨物運輸、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和機動車維修等經營活動;

  (三)涂改、轉讓、偽造有關證照、票據,或者使用涂改、轉讓、偽造的有關證照、票據;

  (四)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車輛停放保管服務;

  (五)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五條車輛停放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愛護停車設施;

  (二)接受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調度,按照場內交通標志、標線有序停泊車輛;

  (三)機動車停車后關閉發動機;

  (四)按照規定支付車輛停放保管服務費;

  (五)執行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車輛停放者可以向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營業性停車場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收費行為,可以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營業性停車場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經營行為。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受理的被投訴或者舉報行為應當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通知或者轉交有關材料給其他部門。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有關投訴或者舉報材料后及時依法處理。營業性停車場的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給付發票的,車輛停放者有權拒絕支付車輛停放保管服務費。

  第十七條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需要合并、分立、遷移、改名、變更經營范圍以及停業、歇業的,經營者應當依照《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批或者辦理有關手續,并應當到原許可收費的物價部門辦理手續。

  第十八條經營非機動車停車場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后到該停車場所在地的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營業性非機動車停車場應當有必要的防雨設備,具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營業性非機動車停車場需要合并、分立、遷移、改名、變更經營范圍以及停業、歇業的,其經營者應當到工商、稅務、物價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審批有關手續,并到該停車場所在地的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營業性的摩托車專用停車場或者摩托車與非機動車混合停放的停車場,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實行備案管理。

  第十九條設立或者撤銷非營業性停車場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到該停車場所在地的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備案。非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改為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有關登記、審批或者備案手續;未辦手續的,不得收費。

  第二十條營業性停車場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處罰:

  (一)不按照規定使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監制的營業性停車場標志或者統一規定格式的車輛停放保管憑證的,處以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超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核定的經營范圍從事其他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或者容納他人利用停車場進行旅客運輸、貨物運輸、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和機動車維修等經營活動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扣押車輛停放者有關證件或者其他財物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四)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車輛停放保管服務的,處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未領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經營或者未經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合并、分立、遷移、改名、變更經營范圍、停業、歇業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三)項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經營非機動車停車場或者設立非營業性停車場不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停車場的建設者或者經營者違反公安、規劃、市政、環保、工商、稅務管理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價格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無《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經營、不實行明碼標價、超出政府指導價收費和擅自變更政府定價收費標準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第二十四條營業性停車場因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車輛丟失或者損毀的,或者因為交通標志、標線不清晰、不完整造成交通事故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車輛停放者不遵守停車場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指揮調度,造成停車場設施、設備損毀或者交通事故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一級管理部門或者行政監察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設立和使用自動收費停車設施的,按照《廣州市城市道路自動收費停車設施使用管理試行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停放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許可的具體技術經濟條件,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制定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前公布。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機動車停車場的收費標準,市、縣級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本辦法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公布。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6月15日起實施。

  附錄:

  《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應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

  第九條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的單位和個人,需要合并、分立、遷移、改名以及變更經營項目的,應當在三十日前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停業、歇業的,應當在二十日前到原審批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上述事項還應當按規定到原登記的工商、稅務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十九條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的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可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下列處罰:

  (一)違反第七條、第八條、第三十七條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的,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第九條規定,未經原審批機關批準的,暫扣相應的許可證件三個月或者吊銷相應的許可證件,并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9

  一、停車場有專職管理服務人員管理,配備適當消防器材,并定期檢驗合格。專職管理服務人員佩帶統一標志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遵守下列規定:

  1、嚴格執行省、市有關停車場經營管理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2、遵守停車場經營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服務。

  3、車輛每次進入小區和停放時,應與車輛管理員共同檢查車輛狀況。如發現問題,應告知車輛駕駛員并做好記錄。

  4、協助公安機關搞好停車場安全防范和檢查登記工作,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車輛駕駛員在停車場停放車輛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服務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停放車輛;

  2、離車前關閉電路,上好防盜鎖,關好車窗;

  3、不得有鳴喇叭,長時間使用遙控器發動車輛等擾民行為;

  4、不得將載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或污染物品的車輛停放在停車場;

  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車輛及排放污染物;

  6、按規定參加機動車輛保險;

  7、按規定繳納車輛停放管理費。

  三、小區停車場,機動車每晝夜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為:轎車、小型客貨車每輛5元;四噸以下中型車輛每輛6元;連續停放超過4小時的,按晝夜停放標準收費;不足4小時的不收費。

  機械車庫運營管理方案范文 第三篇

  1.目的

  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2.適用范圍

  本公司轄區內停車場(庫)

  3.職責

  車場收費員負責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放行。

  車管員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并做好進出場記錄。

  安全班長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4.引用文件

  《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

  5.工作程序

  硬件標準

  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停放好車輛后,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停車場內禁止洗車、修車、試車、練習。

  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不準酒后取車啟動機動車輛并駕駛。

  停車場內禁止吸煙。

  6.車輛進出

  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后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并辦理交接班手續。

  7.巡視

  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班長處理。

  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車輛數量,確保安全。

  班長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并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車管員負責維護好車庫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庫整潔。

  8.意外事故的處理

  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業主,同時逐級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

  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并應保護好現場。

  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并通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后的報告處理情況。

  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后,車管員應立即匯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10

  為維護業主合法權益,保持小區正常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小區的管理規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行駛規定

  1.噸(含)以上貨車(搬家等特殊情況除外)、座(含)以上客車以及載有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小區;

  2.車輛在小區內行使時速不得超過公里;

  3.禁止鳴笛、練車等影響或危害業主生活秩序的行為;

  二、停放規定

  1.小區臨時停車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來車輛(可以或不得)進入小區;

  3.擁有車庫或車位的車輛(可以或不得)占用臨時停車位;

  4.凡進入小區的車輛要停放到車庫、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盜報警器應盡量使用靜音,以免影響他人生活和休息;

  三、收費規定

  1.臨時停車卡收費標準:;

  2.停車收費標準:;

  3.允許外來車輛進入的,外來車輛收費標準:;

  4.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災搶險車、救護車、市政工程搶修車等特殊車輛免費。

  四、其他規定: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11

  第一章

  第一條 為規范機動車停車場管理,適應機動車停車需求,維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市區內機動車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場是指為不特定社會公眾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除外)。

  專用停車場是指主要為本單位、本住宅區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范圍內為停放機動車依法統一施劃的停車場所。

  第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具體組織實施,對本市停車場使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規劃、建設、城管執法、交通運輸、價格、工商、財政、稅務、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停車場相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 停車場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確保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第六條 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在符合規劃、環保、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設立體式停車場和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公共停車場的用地供給和資金投入,在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條 本市實行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管理。

  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本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建設,應用停車誘導系統、停車自動計時收費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聯網管理規定和有關標準,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章

  第八條 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停車需求狀況,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及建設、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停車場專項規劃批準后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依法定修改程序進行審批。

  第九條 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應當遵循節約利用資源和停車需求調控原則。

  城市交通樞紐、城市軌道交通換乘中心應當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應當按照停車場配建標準和相關設計規范配套建設停車場。

  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由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應當根據城市交通發展情況和城市停車需求變化適時進行調整。

  第十條 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對不符合停車場專項規劃和配建標準的建設項目,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配套建設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設的停車場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將已竣工驗收的公共停車場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停止使用、挪作他用。

  因修改、調整城市規劃需改變公共停車場用途的,應當由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后進行審批。

  第十二條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產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應當采取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選擇專業管理單位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公共停車場建設單位或者經營管理者應當自公共停車場竣工驗收后15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申請公共停車場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備案申請書;

  (二)土地、房屋使用權屬證明和公共停車場已竣工驗收的證明材料;

  (三)土地或室內場地總平面圖及規劃藍線圖復印件;

  (四)停車場泊位布置圖和場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圖;

  (五)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身份證明;

  (六)停車場相關管理制度。

  公共停車場收費的,還應當提交停車場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公共停車場停車泊位設置情況等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提前1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

  公共停車場確需停業、歇業或者停止使用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并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 已開通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功能區域的公共停車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信息數據傳輸系統,將其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對社會公眾實時公布。

  第十六條 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監制的停車場標志;

  (二)在停車場出入口的顯著位置明示服務時間;收費停車場還應當明示收費標準;

  (三)確保照明、消防、排水和通訊設備及交通安全設施、電子監控設備等防盜、防破壞系統正常使用;

  (四)制定并落實車輛停放、安全保衛、消防管理等制度;

  (五)指揮車輛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

  (六)定期清點場內車輛,發現長期停放或者可疑車輛,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依照規定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

  (八)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禁止在公共停車場內從事影響機動車停放的其他經營性活動。

  第十八條 公共停車場實行收費的,其服務收費根據不同性質、不同類型,依照有關規定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場,其收費應當遵循城市中心區停車收費高于非中心區停車收費的原則。

  公共停車場收費應當執行價格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收費發票。具體收費標準由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制定。

  第四章

  第十九條 規劃用于停放機動車的專用停車場,應當首先滿足單位、業主等的停車需求,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第二十條 已建住宅區內規劃建設的專用停車場不能滿足住宅區業主停車需要時,經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委員會可依法向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將住宅區內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場地設置為停車場,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不得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不得占用綠地;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一條 鼓勵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實行錯時停車,為社會提供免費或者收費停車服務;其中向社會提供收費停車服務的,其管理參照本辦法有關公共停車場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專用停車場應當配置必要的通風、照明、排水、消防、防盜等設施,并保持其正常運行;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指揮車輛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三條 停放公交車輛、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的設置應當符合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對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設置進行規劃編制、實施行政許可時,應當征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

  設置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不得占用城市道路。

  公交車輛停車場、客貨運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

  第二十四條 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城市道路交通狀況,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設置、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得設置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障礙。

  第二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編制應當遵循以下準則:

  (一)符合區域道路停車總量控制和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總量控制要求;

  (二)與區域停放車輛供求狀況、車輛通行條件和道路承載能力相適應;

  (三)區別不同時段、不同用途的停車需求。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時,應當進行專家論證,征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并進行公開聽證和社會公示。未經上述程序,不得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六條 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暢通;

  (二)保障各類車輛和行人通行安全;

  (三)集約利用道路資源,提高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周轉率;

  (四)按照國家標準劃設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標志和標線;

  (五)符合國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規范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條 下列區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臨時停車的地點;

  (二)機動車雙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于8米、單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于6米的;

  (三)消防通道、無障礙設施通道;

  (四)其他不宜施劃的區域或者路段。

  距路外停車場出入口50米內原則上不予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八條 市區范圍內人行道區域不再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本辦法施行前已經施劃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清理。

  本辦法所稱人行道,是指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范圍內專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第二十九條 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與建筑物外緣之間的開放式場地,沿街經營單位可以用于臨時停車并自行管理,但不得違反《長沙市城市容貌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

  人行道與上述開放式場地相連接無法明顯區分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市規劃、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采用標線等專業措施加以區分。

  第三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施劃、使用情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估,并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增設情況和相關街道、社區意見,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予以及時調整,并向社會公示。

  已施劃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調整準予停車的時段或者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符合施劃技術標準或條件的;

  (二)道路交通狀況發生變化,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擴建及維修、養護的。

  第三十一條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的確定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并定期進行評估和調整:

  (一)路內停車高于路外停車;

  (二)城市中心區停車高于非中心區停車;

  (三)交通繁忙區域停車高于交通非繁忙區域停車;

  (四)交通高峰時段停車高于交通平峰時段停車。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關收費辦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十二條 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車時,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標線停放機動車,并按停車實際占用的停車泊位數繳納停車費用。

  第六章

  第三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依法對停車場進行監督檢查。

  社會公眾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和舉報。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未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履行備案、報告義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未按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信息數據傳輸系統,將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設置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0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設置障礙物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1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對違反規劃、建設、工商、價格、交通秩序等有關管理規定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在市區范圍內人行道上違法停車的,根據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八條 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相關規定,致使建設項目的配建停車場達不到配建標準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管理職責的情形,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

  第四十條 本市各縣(市)機動車停車場的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一條 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的車輛停放管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12

  1、結構與設施

  結構主體中住宅以外的部分,屬停車場專有。停車場墻體與住宅地下結構毗連部分為共有部分,由雙方共同維護管理。共有部分中面向停車場一側的墻面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停車場專用的附屬設施(標識、標線、指示燈箱、反光鏡等)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停車場與住宅相通的防火門,主要為業主進出自家住宅使用,另外,火災時作為第二疏散口,為共有部分。根據停車場總平面圖及住宅地下室建筑平面圖,該防火門是在住宅主體結構范圍,不在停車場所有權范圍,仍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2、電氣設

  照明和動力系統中在停車場產權范圍內的所有燈具、配電箱、配電柜,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管理公司維護管理。前一級的變配電箱、柜等為共有部分,仍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3、消防設備

  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包括報警主機、聯動及遠程控制盤、消防廣播及功放、消防電話及分配盤、主(備)電源、微型打印機、中繼模塊等)為共有部分,因在2號住宅樓首層中控室,仍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在停車場范圍內火災報警及聯動終端設備(如:煙感、溫感、手報、聲光、揚聲器、消火栓報警按鈕、監視模塊、聯動控制模塊、短路保護器)、監測及聯動控制設備(如:防火卷簾門、補風機、排煙風機、防火閥、防火排煙閥)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消火栓系統中停車場的管線和消火栓設備(如:消火栓箱、栓、龍帶、槍頭)獨立設計,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停車場設計配置的滅火器為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噴淋系統(包括泡沫系統)停車場的噴淋管線及噴淋頭、報警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防爆波閥等,為相對獨立設計,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4、給排水系統

  停車場專用的自來水管線及設備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水泵房的給水泵(生活水泵、消防栓水泵、噴淋水泵)、穩壓泵、水箱、水力警鈴、儀表設備等為共有部分,仍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集水坑、排污泵屬停車場專用的`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停車場與住宅共用的為共有部分,仍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5、暖通系統

  停車場的送風系統(風機、風口、風管等)、排風系統(風機、風口、風管等)、誘導風機等通風設備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采暖系統中屬于停車場范圍的管線及設備,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熱空氣幕、暖風機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6、監控系統

  停車場范圍內的攝像機及線路歸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停車場設備的前級線路及設備(包括中控室的監控系統設備)為共有部分,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7、停車場管理系統(道閘系統、收費系統),為停車場專有,由車場公司維護管理;

  8、門禁系統歸住宅專有,由招商物業維護管理。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13

  1、凡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遵守本管理規定,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按規定位置停放。

  2、車輛出入本停車場時,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

  3、車輛進場停妥后,車主應拉緊手摯,切斷電,帶走貴重物品,鎖好門窗再行離開,本停車場主要是提供車輛的停泊服務,對車輛和財物的損失和損壞,恕不負賠償責任。

  4、嚴禁載有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槍支、彈藥等違禁物品的車輛泊入本停車場內,如車主瞞報或違反本停車場的規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由當事人負責外,還報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5、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完好。殘缺或漏油、漏水之車輛不得進入本停車場。

  6、嚴禁在車場內加油、加電池水、修車、洗車、吸煙和動用明火。

  7、停車場內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嚴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紗等易燃、易爆物品。

  8、如本停車場有任何事故發生,管理公司由權采取適當的臨時應變措施,以盡量減少對客戶的不便,在緊急情況下本停車場有權要求車主將車輛駛離停車場,或在未通知車主前將車輛拖離到安全地點,除因本停車場員工故意造成的損壞外,管理公司恕不負責賠償。

  9、任何車輛對停車場造成的一切損壞,或導致其他人士受傷或損失,管理公司有權要求賠償,并保留在事件未處理完畢之前拒絕該車輛離開停車場的權利。

  10、管理公司有權對違例泊車做出鎖車或拖車等相應的處理,一切費用將由車主負責。

  11、停車場的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14

  為進一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規范城區停車管理秩序,提高停車泊位運行效率,加快推進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探索建立適應市場化智慧化發展要求的停車管理機制,滿足市民、游客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按照“政府主導、統一管理、企業運營”模式,將城區公共區域臨時停車場停車泊位移交區屬國有企業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實現資源配置合理化、管理效率最大化,切實解決中心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等問題。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城市管理精細化市場化智慧化導向,發揮市場作用,創新治理方式,實行停車管理工作由政府管理向企業管理、政府監管轉變,全面提升市民、游客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依法依規,維護穩定的原則。按照市場法則合理配置資源,運用價格杠桿原理,調控解決城區停車難問題,倡導推動市民公共出行、綠色出行、低碳出行。

  2.堅持統一運營,規范管理的原則。立足城區停車場管理現狀,對城區所有拍賣管理停車場采取一次性收回運營管理權的辦法,推進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

  3.堅持因地制宜,合理公平的原則。積極穩妥解決城區議價管理停車場主體分散的問題,采取統一磋商、移交的辦法,由國有企業統一管理公共停車資源,實現同城同標、同類同價目標。

  三、組織領導

  為加快推進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成立寶塔區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賈君亮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陳德鑫兼任,副主任由李瑞雄擔任,具體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實施及日常工作。

  四、主要內容

  一是建設一個平臺。由區城管執法局牽頭,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具體負責,建設統一運營管理信息系統,采取手持終端錄入車輛號牌、精準計算停車費用,掃碼支付與現金支付相結合的停車管理模式。二是制定一套制度。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制定臨時停車場財務管理、人員管理、績效考核、收費稽查、文明服務等一系列監管制度,實現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建立一個機制。實行收支兩條線財務制度,停車場收入全部繳入區財政局陜西省非稅收入待解繳科目專戶,區財政局按照停車收費總收入15%的比例,每月向區城管執法局進行獎補;區城管執法局負責采購設備、人員工資、平臺運營、地面維護、設備更新等支出費用,向區財政局申請核撥。交警、經發、價格監督等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建立相互配合的運行機制。

  五、職責分工

  1.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設置申報,停車場數量核實、交接,及業務管理、檢查指導、信息推送、督查考核等工作;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對到期的議價管理停車場進行磋商,收回運營管理權,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

  2.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的設備采購、平臺建設、服裝采購、管理員選聘培訓、泊位補劃編碼、公示牌制作、平臺運營維護、停車收費管理工作及破損毀壞市政設施的維修維護保養工作。

  3.區財政局:負責核撥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產生的平臺建設、運行維護,設備購置、公示牌制作、破損毀壞市政設施的維修維護保養,人員工資、崗位培訓、社會保險等相關費用和停車場收費票據管理。

  4.市自然資源局寶塔分局:負責擬設置人行道臨時停車場產權的勘界和議價管理停車場產權的勘界工作。

  5.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設置臨時停車場的備案登記,對市政設施維修保養實施監督檢查。

  6.市交警支隊:負責設置臨時停車場的審批工作。

  7.區經發局:負責停車場收費價格的制定工作。

  8.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停車場收費價格的執法工作。

  9.區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對城管執法部門報送的停車管理違規收費及惡意逃費的相關人員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10.區審計局: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財務審計工作。

  11.區城指中心:負責停車信息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工作。

  六、實施步驟

  1.建設平臺。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于20xx年7月10日前,建立城區臨時停車場停車系統管理平臺,對停車泊位進行編號,對停車場、泊位、管理員、收費碼、收費標準進行統一公開。

  2.采購設備。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采購手持收費終端機、收費員服裝工作。

  3.招聘人員。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按照停車場數量和工作需要適量招聘停車收費員和管理人員,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并完成收費管理人員崗前培訓工作。

  4.移交管理。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對城區未到期的24個拍賣管理停車場采取一次性收回運營管理權,于20xx年7月10日前統一移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進行運營管理,配合區財政在一個月內完成退費工作,總計退費182.25萬元;對城區議價管理停車場進行磋商,于20xx年12月底全部收回運營管理權,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

  5.建章立制。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對已移交的停車場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統一運營管理試運行,之后進入常態管理。同時,健全臨時停車場停車收費的財務管理、人員管理、績效考核、收費稽查、文明服務等制度規范,實現常態監管。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精神,不斷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提高綜合管理能力,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合理出行停車需求,著力解決停車難、亂停車問題。

  2.密切配合。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工作職責和實施步驟,積極主動推進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工作;區城管執法局要切實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職責,細化、量化工作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夯實工作責任,確保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順利落地實施。

  3.宣傳引導。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做法,做好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的信息宣傳工作,擴大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引導市民樹立停車付費、有序停車意識,全力營造良好的靜態交通秩序。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15

  為將“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按照《全省城市公共停車場(位)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整治群眾反映突出的收費公共停車場(位)管理混亂問題,堵漏洞,建制度,強監管,規范收費公共停車場運營管理,切實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感、滿意度,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整頓機關作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著力整治停車收費亂象,建立健全規范行業監管長效機制,努力提高公共停車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通過開展停車收費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停車收費行業亂象得到有效遏制,無證經營、隨意圈地收費、不按標準收費、私自截留停車費等問題得到有效治理,進一步提升公共資源利用效益和社會滿意度。

  二、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包含城市道路內收費停車位、政府投資建設的收費公共停車場,以及行政事業單位、法院、檢察院、群眾團體、國有企業利用自有停車場(位)對外提供收費停車服務的專用停車場(以下統稱收費停車場)。

  三、整治重點

  (一)違規設置收費停車場(位)問題。重點整治單位或個人未取得法定許可設置收費停車場(位)進行收費;在免費停車場違規收取停車費用等問題。

  (二)違規引入運營主體問題。重點整治違反相關規定確定收費停車場運營主體;同一公共區域的收費停車場違規發包給多個經營主體運營;運營主體承包后違反規定或約定層層轉包、層層加價等問題。

  (三)違規設置收費標準問題。重點整治價格主管部門未按法定程序確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停車場運營主體違規定價等問題。

  (四)違規收取停車費問題。重點整治收費停車場運營主體停車管理員不按停車收費標準收費;不按規定使用稅務部門統一發票或財政部門收費票據;未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定價主體、收費標準、計價辦法、收費依據、舉報投訴電話等問題。

  (五)違規進行運營管理問題。重點整治私自截留停車費,不執行相關財務規定及時足額上繳;收取停車管理員好處費;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吃空餉”;不依法與停車管理員簽訂勞動合同等問題。

  四、時間步驟

  (一)動員宣傳階段(20xx年7月)

  牽頭部門組織召開相關部門參加的專項協調會議;各相關部門按照《實施方案》所確定的任務分工立即開展落實推進工作。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媒體等形式,及時向社會發布專項整治工作信息,動員社會各界參與,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市民發現停車場存在違規行為,可隨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0468-12319,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及線索,建立投訴舉報問題臺賬,并按責任分工及時依法查處違規行為,及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對突出問題及時整改,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

  1.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根據實施方案相關部門全面開展自查自糾,組織人員對轄區內收費停車場進行摸底排查,梳理分類建立臺賬。列出問題清單后,各縣區須明確整改責任主體、整改措施和時間安排,并按照相關法規規章和相關規定,對發現的違規問題立行立改、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全面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和規范的,一律取締。

  2.深入開展實地督査監管。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也將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對收費停車場(位)進行實地督導,對所轄縣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督導檢查和評價。在重點整治基礎上,建立長效制度與機制,全面規范收費停車場(位)設置、運營主體市場準入、收費標準設定、收費停車場(位)運營管理、收費標準執行等重點工作。

  3.加快推廣信息管理增加公共停車資源。對全市停車資源狀況進行摸底調查,建立健全停車基礎數據庫,加快制定公共停車場(位)建設計劃,充分挖掘公共停車場(位)資源潛力,有效擴大行政事業單位、法院、檢察院、群眾團體、國有企業停車場(位)向社會開放,不斷提升城市日益增長的公共停車的承載力,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力爭共同建設一個沒有“停車難”問題的城市。

  (三)總結評價階段(20xx年12月)

  集中整治結束后,對專項整治行動成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查找弱項和不足,為后續工作提供可行性參考,對專項整治成果進行總結,并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開展此項整治行動是深入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感、滿意度的一項重要民生實事;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聯系,高效推進整改,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得到落實、取得實效。

  (二)建立臺賬,逐項整治。各部門要對自查中發現和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建立問題整治合賬,將問題整治任務分解到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并實行逐項問題銷號管理,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三)部門聯動,合力整治。各職責部門要認真落實專項整治任務分工,加強部門協作與配合,搞好整治工作情況和信息共享,對在整治工作過程中發現的涉嫌腐敗行為、失職瀆職行為,以及對整治工作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及時移交給同級紀委監委調查處理。

  (四)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部門加大對專項整治行動宣傳力度,通過對整治成效、典型經驗的宣傳介紹,引導形成規范停車收費行業監管的正向合力。同時,廣泛調動全社會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妥善解決群眾投訴問題,切實讓專項整治行動成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務實舉措。

  (五)鞏固成果,長效管理。各單位在協同配合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推進問題整改整治重點包括停車場違規收費、違規定價等方面總結工作經驗,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切實杜絕反彈現象,實現公共停車場(位)整治的長效化、制度化。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16

  為進一步提升我院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院區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現制訂醫院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一、當前醫院車輛、車位情況

  醫院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醫療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由于醫院部分樓層裝修,有可能造成停車位數量的變化,其風險由中標人承擔。

  二、停車場用途:

  限用于醫院員工、生活區住戶、來院就診病人及家屬、等車輛的停放,不對外開放經營(醫院員工車輛大約330左右,目前每臺月保費100元)。

  三、解決辦法

  方案一:維持目前停車場管理現狀,收費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

  要求營運期間,停車場使用的水電費、地下室機械車位年維保費、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的維護費、稅費、保險費、相關證照的辦理和年審、公共設施因人為損壞的維修費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由承包方負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住宿承包方負責安排。

  方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

  承包方在方案一負責日常相關費用要求基礎上,按有關部門要求,在車場內安裝視頻監控,負責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改造、重新對院內停車位和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計制作(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等,所需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

  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礎上,負責院內道路改造將車場周邊主干路段改造瀝青路面,具體改造方案醫院負責制定,費用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可根據我院現有的停車場地,在不改變醫院整體規劃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停車難的問題。

  四、崗位人員配置

  醫院正門道閘收費、北門道閘收費、地下停車場管理、自行車停放點、路面巡邏崗等5個崗位,需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西出口道閘7-21:30分收費需安排2人,7至18:30分主要路段車輛指引和停放管理,需安排人員7人(醫院大門進出入口處非法擺賣、車輛亂停亂放管理2人,門診停車場、醫療區東路段車輛行駛指引、3號樓停東場、南樓路段、生活區停車場等部位,在醫院工作時間內安排專人管),共計:24人。

  五、車場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遵守醫院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醫院監督、檢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經醫院允許,不得對停車場進行任何改造。不得轉租、轉借他人,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服從醫院管理,醫院有權提前收回場地并終止合同。

  3、承包方在車輛管理中,不得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和財物(若有爭議糾紛應由公安部門或相關部門解決)。

  4、在本院停車場所發生的汽車車損、事故,由承包方報交警處置,本院不承擔責任。

  5、承包方應按醫院要求,疏導引導入院的汽車到位,按畫線車位到車場停靠,不允許出現車輛亂停、亂放、擁擠、堵車,院內主干道、轉彎路段、出入路口必須通暢、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車輛進出有序;防止車輛停靠丟失和損壞,車場的車輛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車輛糾紛、丟失,賠償問題由承包方處理解決。

  6、醫院內如發生突發事件,醫患糾份,急救搶救和現場救護等臨時需占用停車場所,承包方無條件服從院方安排和調度,不得拒絕。

  7、院內員工、生活區住戶按醫院規定收費。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的來院公務的車輛不得收費(包括: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如公檢法110、119,120急救車、救護車、水電氣、消防監控設施、運送藥品,送血及運輸院方的設備材料等的'車輛)。不允許社會救護車在院區停放和轉運病人現象違者將按醫院相關規定處罰。

  8、凡載送患者就診,住院或來訪的車輛(包括營運出租車)卸客即離開的,30分鐘以內承包方不得收費。醫院停車場如停車位已滿,應立即出告示,告知車主本車場車位已滿,并安排人員到入口處路面進行車輛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從業人員應在簽約時向醫院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并按規定簽訂履行合同責任書。承包期間,院方如發現承包方從業人員有違紀違章或違反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的,院方有權責成承包方換人,承包方應及時更換。

  10、要求從業人員應統一服裝并佩戴上崗證,儀容整潔,著裝整齊,文明禮貌用語規范,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未佩上崗證及行為不當,有損醫院形象的每次罰款200元。停車場招聘員工需經保衛科備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車輛停靠許可證,稅務營業執照,并在停車場顯目位置懸掛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價格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金、工商管理費,如未交納,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處罰。

  12、承包方應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稅收管理制度使用發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與單位不相符的票證,不得偽造有關證照和票據,如因違法違規給院方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或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投訴,由承包人負責解釋、答復,情節嚴重的醫院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3、承包方應依據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自覺履行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車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其他化學品。如有違反上述各項約定,將須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濟后果和法律責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應保護、維護院區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綠化,停車場的衛生管理由承包方負責且必須符合醫院衛生管理要求,院方如有重要檢查及大型活動,承包方應無條件配合。承包方如有違約或違規,院方將追究承包方責任。

  六、車輛停放收費標準

  醫院停車場主要用于本院員工、生活區住戶、來院就診病人及家屬車輛停放,不對外開放經營。

  1、本院員工、生活區住戶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按醫院規定標準收費,每臺每月100元。

  2、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停放,對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憑該院當天門診或住院有關憑證(當天收費收據、住院押金收據)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按現收費標準收費。

  3、對非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按二類停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批復為準。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17

  為了加強住宅區的交通管理,維護區內交通秩序,根據交通部門的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宅區內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由管理處負責。

  二、車輛管理的職責:

  1、在出入口和停車場設立門崗、電動道閘,派專人24小時值班。

  2、熟記車輛車主、車牌號碼和車輛固定停車位,熟悉住宅區道路和停車場環境。

  3、一切入場的機動車輛,一律收其行駛證,發給司機入場證并登記;出場時即收入場證核對后歸還行駛證并登記。

  4、當班巡邏哨要經常巡查車輛停放情況,檢查車輛裝備配件及車廂內存放物資,發現可疑情況,或有安全漏洞,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車主,同時報告管理處處理。

  5、負責車輛的停放次序,指揮進出車輛行駛。

  6、舉止端正,儀容整潔,對待車主、住戶熱情有禮。

  7、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不得在崗位上聊天、做私活、會客。

  8、按規定收費,不得不收費、少收費或多收費。

  9、停車場和門崗做好登記,住戶搬家或搬運貴重、大件物品離開本區,沒有管理處簽發的放行條,不予放行。

  三、各類車輛在本住宅區內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住宅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車輛。

  2、車輛長期停放,須申請管理處發放準停證,臨時停放按物價部門核準標準繳費。

  3、停放車輛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4、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否則后果自負。

  5、機動車輛在本住宅區內行駛禁止鳴號。

  6、不準在住宅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習。

  7、不準輾壓綠化草坪、損壞路牌、各類標志,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8、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停放,非機動車輛只能在自行車棚內停放)。

  除執行任務的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管理處予以警告或處以違約金。

  四、停車場管理規定:

  1、出租車接送本區住戶時可以進入住宅區,但司機不得下車在住宅區內行游,若出租車司機屬來訪者必須辦理來訪手續,換證出入,方可停車。

  2、大貨柜車、集裝箱車、拖拉機、水陸兩用車、工程車不得駛入住宅區。

  3、車輛進場,憑行駛證換證出入,保管員代其保管行駛證;車輛出場,憑入場證換行駛證,并核對放行,采用電腦控制系統管理。

  4、本停車場不僅憑證、換證出入,同時認人放行;車輛必須由專人駕駛,若非車主駕駛,必須有車主陪同駕駛者前來車場治安崗講明,并交親筆委托書,方可出場。

  5、不得在停車場試剎車、練習駕駛、大型修車;有滴漏機油等必須清洗干凈。

  6、不得損壞車場設施。

  7、嚴禁運載劇毒、易燃暴物品、火藥和其它不安全物資的車輛進場。

  8、按時繳費不得拖欠。

  9、停車場內的車輛如有遺失,賠償責任按深圳有關法規執行。

  五、摩托車、自行車保管規定:

  1、摩托車、自行車實行統一保管,車主須遵守本規定,服從車管員的管理。

  2、必須辦理相關停放手續,并交納相關停車費用。

  3、需停放的摩托車必須購買車輛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并向保險公司索賠。

  4、自行車實行統一管理后,如屬保管責任丟失的,由管理處負責賠償。

  5、沒有車號牌或車號牌與車體號碼不相符時,車管員有權扣留該車或送派出所。

  6、無執照的自行車丟失,管理處不負責賠償。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18

  一、車場車位情況

  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員工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生活區業主、職工車輛大約330輛。

  二、車場存在的問題

  1、隨著娛樂業的快速發展,游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區業主、就職人員的車輛也急劇增多,而停車位有限,導致供需矛盾。

  2、由于停車位有限,道路狹窄,車輛進出不暢通,影響交通,加上場地分散管理難度大,不少車主見縫插針,造成車輛停放不規范,嚴重影響了環境和交通秩序。

  3、社會車輛、就職人員車輛、游客人員車輛未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導致少數社會車輛長時間停放,嚴重影響車位的周轉。

  三、停車場管理解決辦法

  1、對主干道、車場車位、道路交通標志重新規劃。

  將東面主干道改為雙向線(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西側主干線改為單向線(只出不進)。

  2、因周邊無大型停放場,為了緩解萬達停車難的問題,建議在現有停車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的問題。

  3、為了提高車位周轉率,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按二類停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批復為準。對游客游玩的車輛,憑公司當天有關憑證(當天證明等),按現收費標準收費。

  4、參照兄弟單位做法,能否調整員工、生活區住戶車輛停放月保費。

  5、為了進一步完善車場停車場安全管理,對重點路口、路段和高峰時段實行定崗、定人管理(正門道閘、北門道閘、地下停車場、單車停放點、路面等崗位,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閘收費員2人。7:00-18:30主要路段車輛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員7人,大門進出入口處非法擺賣、車輛亂停亂放管理2人,停車場東路段車輛行駛指引、3號樓停車場、南樓路段、生活區停車場等部位)。

  6、為確保車場及周邊道路車輛停放、通行安全,按相關部門要求車場及周邊道路安裝視頻系統。

  四、停車場管理方式

  方案一:維持目前停車場管理現狀,承包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要求營運期間,停車場使用的水電費、地下室機械車位年維保費、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的維護費、稅費、保險費、相關證照的辦理和年審、公共設施因人為損壞的維修費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由承包方負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住宿承包方負責安排。

  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負責日常相關費用要求基礎上,按有關部門要求,在車場內安裝視頻監控,負責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改造、重新對內停車位和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計制作(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等,所需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礎上,負責道路改造將車場周邊主干路段改造瀝青路面,具體改造方案廣州市科馬電子有限公司負責制定,費用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可根據現有的停車場地,在不影響整體規劃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停車難的'問題。

  五、車場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監督、檢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經允許,不得對停車場進行任何改造。不得轉租、轉借他人,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服從管理,有權提前收回場地并終止合同。

  3、承包方在車輛管理中,不得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和財物(若有爭議糾紛應由相關部門解決)。

  4、在停車場所發生的汽車車損、事故,由承包方報相關人員處置,不承擔責任。

  5、承包方應按要求,疏導引導的汽車到位,按畫線車位到車場停靠,不允許出現車輛亂停、亂放、擁擠、堵車,主干道、轉彎路段、出入路口必須通暢、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車輛進出有序;防止車輛停靠丟失和損壞,車場的車輛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車輛糾紛、丟失,賠償問題由承包方處理解決。

  6、如發生突發事件,糾份,急救搶救和現場救護等臨時需占用停車場所,承包方無條件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拒絕。

  7、員工、生活區住戶按規定收費。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的公務的車輛不得收費(包括: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如公檢法110、119,120急救車、救護車、水電氣、消防監控設施、運送藥品,送血及運輸的設備材料等的車輛)。不允許社會救護車在停放和轉運病人現象違者將按相關規定處罰。

  8、來訪的車輛(包括營運出租車)卸客即離開的,30分鐘以內承包方不得收費。停車場如停車位已滿,應立即出告示,告知車主本車場車位已滿,并安排人員到入口處路面進行車輛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從業人員應在簽約時向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并按規定簽訂履行合同責任書。承包期間,如發現承包方從業人員有違紀違章或違反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的,有權責成承包方換人,承包方應及時更換。

  10、要求從業人員應統一服裝并佩戴上崗證,儀容整潔,著裝整齊,文明禮貌用語規范,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未佩上崗證及行為不當,有損形象的每次罰款200元。停車場招聘員工需經保衛科備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車輛停靠許可證,稅務營業執照,并在停車場顯目位置懸掛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價格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金、工商管理費,如未交納,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處罰。

  12、承包方應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稅收管理制度使用發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與單位不相符的票證,不得偽造有關證照和票據,如因違法違規給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或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投訴,由承包人負責解釋、答復,情節嚴重的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3、承包方應依據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自覺履行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車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其他化學品。如有違反上述各項約定,將須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濟后果和法律責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應保護、維護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綠化,停車場的衛生管理由承包方負責且必須符合衛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檢查及大型活動,承包方應無條件配合。承包方如有違約或違規,將追究承包方責任。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19

  為全面貫徹全省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精神,落實市委提出的“彰顯省會擔當,唱響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動和進一步鞏固提高我縣“全國文明縣城”、“國家衛生縣城”城市形象,實現“雙城”提質,推進城市功能不斷提升,達到城區“好停車、不堵車”機動車輛有序停放,更好地服務市民出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市委提出的“彰顯省會擔當,唱響南昌品牌”精神為指導,破解城市管理中的難點、熱點問題,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停車便利化”為目標,探索適應城市發展和市場規律的停車管理新模式,解決廣大市民停車難的問題,實現城市管理智慧化,進一步提升我縣城市品位,創優城市環境,提高市民的幸福感、獲得感。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整合城市資源采用市場化運作,授權特許經營權的方式創新經營城市理念,實現停車泊位智慧化管理,規范化有序停放。停車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城市停車管理制度不斷健全,停車設施建設配套完備,基本實現機動車增長與停車設施增加協調發展,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適當、靈活方便的城市停車供應服務管理體系;打造立體的智慧化停車泊位運營管理監管體系。利用互聯網技術讓市民通過APP、微信等就近查找停車泊位,實現我縣停車泊位管理“一張藍圖一目了然,一個網絡便于查找,一支隊伍科學管理”的目標。

  三、基本原則

  1.堅持利民便民。破解“停車難”問題,事關全體市民的切身利益。以群眾呼聲為第一信號、群眾利益為第一追求、群眾滿意為第一標準,發揚敢闖敢試、負重拼搏、和衷共濟、決戰決勝的精神,以最大決心、最強合力、最硬舉措、最優服務,拓展停車資源,規范停車管理,降低停車收費,努力滿足市民的停車需求。牢固樹立停車場和停車設施是公共產品和基礎設施的理念,不與民爭利,不以停車收費謀利。

  2.堅持“四管齊下”。破解“停車難”問題,必須堅持完善規劃、加快建設、加強管理、提高素質“四管齊下”。把靜態交通規劃和動態交通規劃擺到同等重要的位置,進一步制定完善城市靜態交通發展規劃;像重視道路建設一樣重視停車場建設,加大停車場的建設力度,做到不欠新帳,逐步償還老帳;完善管理機制,規范收費辦法,釋放停車資源,推進停車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人性化,實現有限停車資源的利用最大化;不斷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質,做到依法停車、文明停車。

  3.堅持疏堵結合。破解“停車難”問題,既要“開前門”,疏導停車壓力,又要“堵后門”,管住“亂停車”,努力做到該劃的停車泊位“一個不能少”、違法占道停車“一個不能多”。堅持新建和挖潛并舉,在不影響動態交通的前提下,通過在部分時段、部分地段劃定停車泊位等辦法,以最小的成本增加停車泊位,讓有車族停得方便、放心;同時,加大依法管理、嚴格管理力度,堅決管住“亂收費、亂停車”。

  4.堅持路權兼顧。破解“停車難”問題,不僅要解決機動車的停車問題,而且要切實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的路權優先,妥善處理無車族與有車族之間的利益關系。在確保行人和非機動車路權優先的前提下,在部分道路等公共空間施劃機動車停車泊位,通過統籌兼顧,使不同群體相互理解、和諧共處。

  5.堅持投資多元。破解“停車難”問題,充分發揮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把機動車停車設施作為城市基礎設施來對待,每年安排足夠的資金用于停車設施建設;同時要以科學的規劃、優惠的政策鼓勵和吸引民資、外資共同參與停車場的開發、建設、經營,扶持停車場建設走產業化道路,通過市場機制破解“停車難”問題。

  6.堅持民主民生。破解“停車難”問題,必須發揮民主的作用,通過發揚民主來改善民生。積極探索建立黨政、媒體、市民“三位一體”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機制,堅持服從多數、關注少數,真正做到破解“停車難”為人民、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成效讓人民檢驗。

  四、管理范圍

  縣城控規區蓮塘、八一(蓮塘片區)、東新、銀三角、金湖、銀湖、八月湖等區域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貿市場等公共區域(不含居民區)。

  五、責任分工

  1.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審批縣城控規區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公開招標。

  2.縣發改委審批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的立項,機動車臨時停放收費標準,并核發泊位停車收費許可證。

  3.縣住建局(房管局)負責督促社區、物業小區啟用地下停車庫、規范封閉式小區地面停車泊位管理。

  4.縣城控規區的停車泊位實行“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按各自職責進行監管,中標企業依法依規運營”的運作模式。商業網點前的停車泊位不得交商家承包,道路上的停車泊位不得從事其它經營性商業活動或轉包。

  5.縣城管局牽頭,縣公安交管大隊配合,全面梳理現有規劃機動車泊位并取締控規區內的私劃侵占公共場地停車泊位。

  6.縣公安交管大隊牽頭,縣城管局配合,根據南昌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制訂《南昌縣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規定》。

  7.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城管局科學合理制定縣城控規區公共區域內臨時占道停車泊位規劃。商業街、集貿市場等公共區域在不影響交通市容的情況下,劃定非機動車臨時停放點,道路倆旁根據實際情況劃定機動車臨時停車泊位。

  8.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城管局、縣商務局合理制定縣城控規區商業網點前臨時占道停車泊位規劃。

  9.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聯合執法,對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停車泊位、機動車違規占用公交車停車區、機動車亂停放、占用多個停車泊位、惡意侵占公共資源、占用人行道路等違規停放圈占,對惡意逃費的機動車主由公安交管大隊進行依法處罰。

  10.縣“五車辦”負責對亂停亂放的摩的、拐的等進行整治。

  11.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聯合負責對泊位設置進行認定,對在泊位外停放的機動車輛依法處理。

  12.縣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牽頭,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商務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配合對全縣交通狀況,商業網點停車場、各小區停車場,臨時占道停車泊位等相關數據和信息對接資源共享,以便市民通過網絡查找停車泊位信息,合理規劃行車線路減少車輛因尋找車位造成道路擁堵緩解交通壓力。

  13.由中標企業負責對確定的泊位統一施劃標線編號,設置相關停放標志、標識牌等,費用由中標企業承擔。

  14.縣大數據局負責對平臺技術的審核及數據接口的對接。

  15.縣城管局負責對亂停亂放的電動車、共享單車依法進行整治。

  16.縣電視臺負責對我縣智慧便民停車泊位運營、收費、服務、監督進行宣傳報道,引導廣大市民規范停車。

  17.縣供電公司負責解決停車泊位設備等相關用電問題。

  18.屬地政府(管委會、管理處、街道辦)牽頭,縣城管局、縣住建局(房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等職能部門配合,對小區現有的建筑,協同物業充分利用內外空間,合理劃定停車泊位,房管、消防、物業等部門共同做好小區內車輛管理,堅決杜絕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路等現象。

  19.相關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道辦對停車泊位市場化管理工作要大力宣傳、配合、支持。

  六、完成時間

  20xx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縣城控規區內停車泊位市場化特許經營。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合力推進。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辦)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認識上形成共識,行動上形成合力,實行全縣一盤棋,共同發力,各負其職,切實把我縣智慧化停車泊位市場化經營管理作為我縣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的一件大事來抓,使城市管理更加有序化。

  (二)貫徹落實,形成亮點。縣城控規區的停車泊位市場化運營管理是一項便民工程,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辦)要按照分工抓落實,緊密協調出成效,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力爭把好事辦好辦實,打造昌南城市管理特色亮點,讓路更通暢,市民更方便。

  (三)常態管理,持續推進。各管理部門要加大協同力度,經常性的開展聯合執法,鞏固智慧化停車泊位運營監管,不斷深入推進,不斷鞏固提升,持之以恒抓好管好智慧化停車泊位的運營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城管局長涂艷彬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縣城管局,具體負責全縣控規區機動車停車泊位規范管理、統一收歸移交、清理整治等工作。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20

  一、基本情況

  航空路等八個停車場均由襄陽靈秀家園智慧城市運營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20607MA49MXRH3T)管理,采取無人值守方式營運。具體情況如下:

  航空路停車場位于襄州區航空路以東,民發廣場以南,占地面積約23551m,車位數量110個;

  永安南路停車場位于襄州區西灣路以東,永安南路以北,漢丹鐵路以南,占地面積約49292m,車位數量138個;

  林蔭路1號停車場位于襄州區林蔭路以北,西灣路以西,漢丹鐵路以南,占地面積約7513m,車位數量127個;

  林蔭路2號停車場位于襄州區林蔭路以北,襄州七中以西,漢丹鐵路以南,占地面積約3706m,車位數量46個;

  鉆石大道停車場位于襄州區鉆石大道以北,鐵路高架橋下方,占地面積約3592m,車位數量237個;

  潘臺社區二組生態停車場位于襄州區臥龍路以南,榮華路以東,占地面積約5943m,車位數量103個;

  鉆石大道北生態停車場位于襄州區鉆石大道以南,福音路以西,占地面積約40095m,車位數量215個;

  云灣小學對面生態停車場位于襄州區清河東路以東,云灣小學以南,占地面積約2040m,車位數量103個;

  二、收費標準制定

  (一)申請情況

  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十四條規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的收費標準,由經營者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0xx年2月15日,襄陽靈秀家園智慧城市運營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關于制定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的定價申請。

  (二)停車場現場探勘情況

  我局2名工作人員對停車場進行了現場踏勘,停車場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合適場地,申報場地與現場踏勘位置相符;

  2.設有明顯的車輛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標志和標線;

  3.配有巡檢人員定期巡檢;

  4.計費設施已安裝到位;

  5.內部收費管理、財務管理、安全防范、崗位責任等規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

  1.定價權限。根據《湖北省定價目錄》,“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及公益性特征的機動車停車實施服務收費標準”定價部門為:市(州)、縣人民政府,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工作,我局有定價權。

  2.是否屬于政府定價。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五條規定,下列場所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政府的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場;

  以上停車場符合上述規定,應納入政府定價。

  3.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等相關規定。

  三、收費標準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差別化停車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停車設施等級、服務條件、供求關系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區分不同區域、位置、時段、車型和占用時長等,擬定以下收費方案。

  (一)停車收費標準方案

  1. 航空路停車場、永安南路停車場、林蔭路1號停車場、林蔭路2號停車場、潘臺社區二組生態停車場、云灣小學對面生態停車場

  (1)小、中型車3小時內(含)收費5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0.5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20元。

  (2)大型車3小時以內收費8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2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40元。

  (3)小、中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200元;大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500元。

  (4)停車30分鐘內,免收停車費。

  (5)超過24小時重新按以上規定計收。

  2. 鉆石大道停車場、鉆石大道北生態停車場

  (1)小、中型車4小時內(含)收費5元,4—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0.5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15元。

  (2)大型車3小時以內收費7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2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35元。

  (3)小、中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150元;大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300元。

  (4)停車1小時內,免收停車費。

  (5)超過24小時重新按以上規定計收。

  (二)優惠減免政策

  1.對懸掛公安部門核(換)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車輛,停車前2個小時免收停車費;第二個2小時減半收取停車費。超時停車,按正常標準收取停車費。

  2.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3.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如殘疾人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殘疾人專用通行證駕駛殘疾人本人專用車輛,免收停車費。

  4.車型大小具體分類,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有關機動車類型劃分的規定確定。

  (三)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

  實施收費時,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按明碼標價規定公示車型分類、計費時段、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服務承諾、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等有關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四、其他問題說明

  (一)風險評估情況。一是停車服務車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務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會效益提升;二是優惠幅度更大。全省執行30分鐘免費停車,對新能源汽車,多數規定2小時免費,第二個2小時減半收取停車費。停車超過4小時,按正常標準收取停車費。綜合評估,本方案無風險。

  (二)執行時間。擬定標準于印發之日起執行。

  (三)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20xx年7月25日。

  五、提交意見方式

  (一)郵寄:

  (二)聯系人: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21

  車場運行管理細則

  (一)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采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二)免費車輛的使用

  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后,交由車場主管發行免費卡。

  (三)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戶可與財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復印件交管理處財務部備案,同時知會車場主管車位出租情況。由車場主管發行月票卡。

  3、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4、租戶在繳完租金后,憑繳款單位由車場主管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

  a、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車場主管闡明原因并出示繳款證明后方可重新領卡。

  (四)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閘旁取得泊車票,閘桿升起;

  2、司機按車道標志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保安員指揮)

  3、車輛選擇車位泊好,鎖好車門,離開;

  4、離開車場時,司機駕車并持時租車票駛經收銀處繳費;

  5、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5元/小時收取;

  6、司機在繳完費后需盡快駛離大廈,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五)卸貨車輛使用方法

  ——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

  ——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

  1小時之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貨物,并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

  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

  ——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后,需盡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

  ——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時租卡到收銀處繳費;

  (六)摩托車使用方法

  1、摩托車進場后,由摩托車收費員發卡,一半懸掛于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保管;

  2、摩托車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出場時,需由摩托車收費員對卡進行核對后交付保管費方可離場;

  4、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月保費40元/月;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22

  燚智能”共享車位鎖解決方案,可以廣泛應用于智慧城市、共享車位、智能停車場管理、智能車位地鎖等場景。是一套基于NB-IoT新一代物聯網打造的智慧停車系統,能夠快速部署、在線支付、實時管理。

  一人一天即可建成無人停車場!

  應用場景

  智慧城市智慧停車:

  路邊劃線停車區、無人值守停車場。

  管理零散停車位:

  店鋪門口、自家院子、私人土地、共享汽車車位

  共享私人停車位:

  私家車位、租賃車位等

  方案特點:

  政策支持:

  各地區都有出臺相關政策,鼓勵和支持建設智慧城市、交通智慧化、城市物聯網化。

  減員增效:

  減少80%以上的收費員,避免惡意逃費和糾紛。100個停車位需要至少4名收費員,使用燚智能共享車位鎖,搭建無人停車系統,只需要1人巡檢即可。一年節約10萬的費用。投入僅需5萬,半年即可收回成本。

  增加收益:

  提高停車收費率,減少收費流失。很多停車場晚間至早晨無法實現人工收費,但無人停車系統可以7x24小時收費。收費時間提升50%以上。

  先充值再停車,避免惡意逃費,避免人工收費引起的停車糾紛乃至傷亡事故。全程移動支付,沒有人工接觸現金,避免收費流失。

  零散車位管理

  幾個車位也要雇人管理,收費都拿去發工資了,很不劃算。燚智能共享車位鎖專為零散車位做了優化,尤其適合于1-10個零散車位使用。例如店鋪門面的停車位、私人地塊、小型零散區域也可以劃為車位,開辟無人停車場,靈活利用零散收費空間。無需工作人員也能賺錢。

  快速建立共享停車場

  傳統停車場需要接入道閘和車位監控,費用高,安裝復雜。而普通車位鎖缺乏系統化的管理方案,只適合私家車位防止被占用,不適合批量化管理。

  燚智能共享車位鎖解決方案,采用無線方案,可以即裝即用。買幾臺裝幾臺,掃碼開通即可使用,即裝即可收費。不需要復雜的`布線和設置,無需購買數據流量卡,也申請支付通道,更不需要自己做任何的開發工作,一天之內就能搭建一個共享停車場。

  便捷的用戶體驗:

  地圖化的停車位標注和導航,用戶可以快速查找到附近的共享停車位。

  顯著的指示標牌,即使不打開手機,也能輕松看到共享停車位。

  用戶掃描二維碼或微信搖一搖,均可以打開車位鎖,無需下車操作,簡單方便。

  運維更容易

  一個人可以管理一個城市的共享車位鎖:燚智能共享車位鎖采用加固三防設計,能經受車輛碾壓撞擊而不易損壞。車位鎖自帶運行監控,一旦出現異常會及時通知機主。機主可以通過手機隨時看到設備收入狀況和運行狀況。安裝完畢后,除了每年更換一次電池,幾乎不需要額外的維護。(太陽能充電版本建議每兩個月去清理一次灰塵)

  方案架構:

  車位鎖、客戶端小程序、機主管理端

  輔助配件:

  車位隔離樁:安裝隔離樁,避免車輛故意碾壓車位鎖,避免騎線停車繞開車位鎖等行為。

  引導指示牌:安裝指示牌,可以更有效的引導用戶關注到偏僻區域的停車位,提升停車率。

  監控攝像頭:通過手機直接查看車位鎖和停車區域的視頻影像,無需人工現場巡檢,震懾惡意破壞車位鎖的行為。

  安裝和管理方法

  購買設備:聯系燚智能洽談商務,采購設備。單次采購數量不限。

  打孔安裝:采用膨脹螺栓安裝在硬質地面上,普通沖擊鉆打孔即可。

  掃碼綁定:使用管理端掃碼,即可綁定設備,成為機主,對設備有完全控制權限。

  設定收費:根據您當地的政策,選擇合理的收費模式。支持按時段計費、一口價計費、加價搶車位等。

  開放使用:開放的車位會顯示在用戶界面中,也可以手動選擇不開放。

  收入管理:查看停車記錄和收費記錄

  車位管理:車位開放和關閉、定時

  用戶使用方法:

  尋找停車位:

  根據標牌指示目視查找周邊的停車位、使用小程序在地圖上搜索周邊的停車位、在第三方地圖上搜索周邊停車場等。

  掃碼、交費、開鎖:

  用戶車輛開到車位鎖附近,掃描車位鎖上的二維碼或使用微信搖一搖,選定停車位,預付費用,系統自動打開車位鎖。

  結算離場:

  用戶離場的時候,在小程序中結算費用,并駛離車位。車位自動升起。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23

  為進一步調整優化提升我市停車場規范管理服務工作,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緩解群眾反映突出的“停車難、亂停車”問題,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銀川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和車輛停放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鞏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學習成果,切實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及“一高三化”目標為指導,堅持“綠色、高端、和諧、宜居”城市發展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作為推動我市城市管理、市域治理工作現代化,切實緩解我市“停車難、亂停車”問題,進一步增強整改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實際行動推動我市各項工作在全區走在前列、勇立潮頭、作好表率,加快建設美麗新銀川。

  二、基本原則

  學習外地停車收費管理成熟經驗和先進做法,按照“白天高于夜間、城市中心區高于非中心區、繁華路段高于非繁華路段、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一般交通站點高于交通樞紐”的原則制定差別化和計時累計收費標準,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相關責任單位各負其責、通力合作,規范停車場管理運營,提升服務質量,樹立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三、職責任務分工

  市轄三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停車場的綜合管理服務及政策宣傳解釋,積極做好轄區內停車場舉報投訴答復辦理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的背街小巷路側停車管理制度,以特許經營的形式管理運營,規范背街小巷停車管理,提高停車資源使用效率,緩解停車壓力。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從優化資源配置的角度出發,合理制定建筑物配建停車場標準,配合公安交警部門編制城市公共停車場規劃和制定停車分類區域范圍。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機動車停車場的監管工作,加強機動車違停查處力度,抓好靜態交通管理平臺建設和停車場標識牌規范,持續改善道路交通環境,研究制定城市主次干道路側停車管理制度,指導市轄三區政府研究制定符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的背街小巷路側停車管理制度,充分發揮交通委員會作用,發掘現有可利用資源,及時新增停車泊位,研究解決我市“停車難、亂停車”問題。

  住建部門負責會同綜合執法部門依法對住宅小區規劃紅線范圍內停車場進行規范管理服務,盡快修改完善出臺《銀川市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實施租售并舉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指導房地產開發商及物業服務企業合理制定住宅小區車位銷售價格、租賃價格、管理費標準。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市屬國有企業參與停車資源優化管理、提升服務工作,研究制定停車資源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盡快對公共停車資源進行整合,統一管理運營。

  交通部門負責推進城鄉公共交通健康發展,促進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與停車場建設有效銜接,倡導市民綠色出行新時尚。

  市政管理部門負責會同市國資委、發改委、交警分局等部門單位,探索提出公共停車資源特許經營管理運營模式,整合全市公共停車資源,實現統一運營主體、統一建設智慧收費管理體系和電子化平臺、統一服務管理、統一配套設施、統一收費票據,盡快解決我市公共停車泊位多頭管理、層層轉包等管理混亂的問題。

  綜合執法部門負責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市政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共同做好全市靜態交通管理工作,配合住建部門對住宅小區內部停車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停車場經營收費行為監督管理工作,對停車收費公示牌進行規范,對不執行停車服務收費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實施價格串通、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督促停車場依法依規經營。

  稅務部門負責停車場電子發票推廣工作,逐步用電子發票替代現行紙質發票,用信息化手段減少人為因素造成的亂收費、亂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行政審批部門按照“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掌上辦”“集中辦”審批服務原則,及時辦理營業證件,確保經營者合法經營。

  智慧城市管理指揮中心按照各部門及轄區政府停車場管理職責劃分,及時將群眾舉報投訴件轉辦相關部門或轄區政府并督促辦理落實。

  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政府定價范圍內停車場收費標準,通過門戶網站公布本行政區域內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信息,建立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制度,對公眾投訴頻繁、矛盾突出以及價格明顯偏高的收費開展成本調查,向社會公開調查結果,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引導經營者依法合理經營,根據此實施意見實際運行情況,不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不斷修改完善。

  四、優化調整內容

  對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用)特征,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公共停車場、交通樞紐停車場、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醫院停車場、旅游景點停車場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一)對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停車場類型及范圍進行調整劃分:

  1.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包括商場、娛樂場所、酒店(賓館)、寫字樓等配套停車場。不同地段商業場所參照社會公共停車場區域劃分制定不同標準。

  2.社會公共停車場。除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外各類社會停車場,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用)特征,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停車設施。根據土地地理位置、路網密度、公交便利程度,對市轄三區劃分不同收費區域(詳見附件2):

  (1)A類區:指城市繁華地段、交通擁堵、停車需求大的區域。區域范圍:

  興慶區:進寧街以東、清河街以西、北京路以南、長城路以北區域。

  金鳳區:泰康街以東、正源街以西、枕水巷以南、北京路以北區域;寧安東巷以東、正源街以西、雪絨巷以南、新昌路以北區域。

  西夏區:輕紡巷以東、文萃街以西、懷遠路以南、北京路以北區域;同心北街(北京路—懷遠路)兩側區域。

  (2)B類區:指停車位基本滿足,供求基本平衡的區域。區域范圍:

  興慶區:唐徠渠以東、麗景街以西、賀蘭山路以南、寶湖路以北A類區以外區域。

  金鳳區:包蘭鐵路以東、唐徠渠以西、沈陽路以南、六盤山路以北除A類區以外區域。

  西夏區:文昌街以東、包蘭線鐵路以西、賀蘭山路以南、長城路以北除A類區以外區域。

  (3)C類區:指停車位較充足,停車矛盾較小的區域。區域范圍:

  除A類區和B類區以外區域。

  3.交通樞紐停車場。包括:飛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及其它交通樞紐站等公共場所面向社會公眾服務的停車設施。

  4.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包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圖書館、博物館、體育場館(所)、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單位的配套停車場。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必須安裝電子計時收費裝置,由市、轄區兩級政府以特許經營形式管理運營。

  5.醫院停車場。將銀川市轄三區范圍內各類公立醫院設立的停車場劃分為兩類:

  (1)A類醫院: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銀川市第一人民醫院、銀川市婦幼保健院(總院)。

  (2)B類醫院:除A類醫院以外的其它公立醫院。

  私立醫院按照所在區域社會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執行。

  6.旅游景點停車場。包括三區范圍內各旅游景點配套停車場。

  7.路側停車場。包括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兩側由公安交警部門施劃的停車場,由市、轄區兩級政府以特許經營形式管理運營。

  (二)對車輛停放時段劃分進行調整:

  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白天時段8:00(含)至22:00(含),夜間時段22:00至次日8:00。

  其它停車場:白天時段7:30(含)至19:30(含),夜間時段19:30至次日7:30。

  (三)對現行停車場收費標準進行科學調整。(詳見附件1)

  五、提升服務

  (一)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準確公示收費單位名稱、收費區域、收費時段、收費標準、免費規定、服務電話、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鼓勵經營者實行停車場智能化管理,將相關信息實時接入銀川市靜態交通管理系統平臺;

  3.所有計時收費停車場應當設置電子計時設備,在提供停車服務時必須提供記載車牌號、出入場時間、收費金額、加蓋停車場印章的計時票據;

  4.不設置電子計時設備的停車場實行按次收費,具體執行該類型停車場首時段收費標準;

  5.實行電子收費的停車場,同時提供現金收費服務,滿足多元化支付需求;

  6.保持停車場標志、標線及交通安全設施正常使用,維護停車場環境衛生秩序;

  7.維護停車場內車輛停放秩序和行駛秩序,不得在停車場內從事影響車輛行駛和停放的活動;

  8.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統一著裝,佩帶明顯標識;

  9.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10.定期清點停車場內車輛,發現長期停放或者狀況異常的車輛,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機動車停放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聽從停車場工作人員引導,在規定的停車位停車;

  2.按照規定繳納停車服務費用;

  3.不得損壞停車場設施、設備;

  4.不得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5.不得在停車場內使用明火、試車、亂扔垃圾;

  6.不得在停車場內從事倉儲、售賣、展覽等與停車無關的活動;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免費范圍

  (一)執行任務的軍、警車輛和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及殯儀車免收停車服務費。

  (二)各類停車設施停放時間30分鐘內(含30分鐘)免收停車服務費。

  (三)對懸掛公安部門核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車輛,在社會公共停車場接受充電服務期間免費停放。

  (四)對貼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志的機動車,殘疾人本人駕駛在各類非住宅小區內停車場停車,可享受免費停車3小時的優惠。

  (五)經市政府批準,在規定免費時段和場所停放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六)進入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業單位辦理業務合理時間范圍內并能提供相關憑證(如會議通知、辦理業務的回執、交費票據等)的車輛。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應當免收停車服務費的車輛。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24

  為加強小區內門衛管理工作,保障小區的管理有序進行,并保證小區財產、業主和住戶人身安全,結合小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門衛工作職責

  1、業主和住戶的進出監控;

  2、責來訪接待,并聯絡登記;

  3、負責監管進入小區的機動及非機動車輛有序進出;

  4、負責進入小區的物品查驗并登記;

  5、小區院內住宅樓群的安全巡視,公共區域的水電暖監管,以及夜間大門開關登記;

  6、負責保持小區公共區域的衛生整潔;

  7、保存值班的各項記錄,定期上交。

  二、管理辦法

  1、值班時間:

  全天24小時,每晚不定時巡視小區各區域23次;

  2、大門管理:

  早晨6:00點開敞;晚24:00點關閉(開小門)。

  三、門燈管理

  1、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相關工作,對有明顯標志的車輛,并執行公務的警車、工商、稅務、供電、消防、救護等公務車輛可免于登記,提供進入小區的便利條件;

  2、值班、執勤人員要堅守崗位,值班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3、做好報刊收發工作,對電匯、掛號信函要登記通知、交送;

  4、對出入小區的車輛,有權進行必要的檢查,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特別情況可直接撥打公安機關報警電話;

  5、要熟悉了解本小區住戶的姓名、聯系電話;

  6、要按時開啟照明,發現設施發生故障要及時報告保安人員;

  7、違反小區門衛制度,單位根據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25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停車場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停車場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署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并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一)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并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交通、停車秩序。

  7.負責對市場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范,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業范圍內打牌;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臟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三、門衛管理制度

  某些區域,既需保持相對寧靜,又需保證行人的安全和環境的整潔,為此,必須控制進入市場區域的車輛,這便是大門門衛的一部分職責。除救護車、消防車、清潔車等特許車輛外,其他車進入市場區域時,都應限制性規定,經過門衛允許后方能駛入。大門門衛要堅持驗證制度,對外來車輛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從市場內外出的車輛也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可疑車輛要多觀察,對車主要細詢問,一旦發現問題,大門門衛要拒絕車輛外出,并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停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閑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市場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 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2.市場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市場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市場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市場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市場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市場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 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市場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并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市場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需根據相關要求特定安排。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六、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戶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后,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戶,并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停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用戶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并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戶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

  用戶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七、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床,不準閑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適當位置(室內也可)配置一塊800mm600mm的白寫字板出通知用,停車場固定值班室,根據車輛停放數量制作一個懸掛準停證、停車牌等用 的標牌框。

  4.值班室(崗亭)內不準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5.值班室(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6.值班室(崗亭)不準作其他使用。

  八、車輛管理員儀容儀表規定

  1.著裝規定

  ①統一按當地機動車保管場保管員的著裝規定著裝,要求舉止文明、大方、端莊,精神 抖擻。

  ②制服統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員工證,服裝整齊、干凈、筆挺。

  ③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制服外不得顯露有個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形象規定

  ①經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②不準留長發、蓄胡子、留長指甲,蓄發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發長不得超過1.5cm ,胡須要天天刮,不留長鬢角,鬢發長不超過耳屏,指甲不得超過1mm,鼻毛不得長出鼻孔 。

  ③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倒西歪,前傾后靠,不得伸 懶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不準邊執勤邊吸煙、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鐘、動如風。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聽收錄機、看書報。

  ⑤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⑥不挖耳、摳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腳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務”,對待車主、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服務用語。

  ⑧上崗前,必須對照整容鏡整容,檢查衣、帽、領帶、鞋帶及裝備是否穿戴整齊、規范 ,班組長、分隊長、房管員在場應檢查或予以糾正。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26

  1、所有小區進入車輛,一律遵守相關交通法規基本小區車輛管理辦理;

  2、進入小區的所有車輛(包括摩托車、自行車)一律按車輛指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小區的車庫、大門口、消防通道、單元門口、人行便道、綠化地帶等地方停放;

  3、對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物業服務公司有權進行警告、經濟處罰;

  4、小區內車輛禁止鳴喇叭,禁止開遠光燈,小區限制速度5公里/小時;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6、嚴禁在小區內學車、試駕、超速行駛;

  7、出租車、教練車原則上不準駛入本小區,個別接送老弱病殘人員和業主隨車運貨品的出租車,登記后可以駛入,但下客后或卸貨后必須馬上離開,不得長時間停留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27

  為進一步助推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有效緩解市民出行難等突出問題,不斷完善城市綜合交通環境秩序,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x年金華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要點》,經研究,決定開展文明城市創建決勝年“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根本扭轉市區“停車難、停車亂”局面,圍繞x年成功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總目標,按照“高標準、高水平、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努力完善市區停車基礎設施、優化停車管理服務、嚴格違法行為處罰、常態化文明停車宣傳教育,著力推進“停車難、停車亂”問題解決,實現市區停車秩序明顯好轉,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目標任務

  加快公共(臨時、配建)停車場新(改、擴)建工作。開展道路停車設施規范提檔,增劃(修復、規范)道路停車泊位,全面清理整治不規范停車泊位,優化主次干道兩側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進一步盤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資源,加大非工作時間對外開放力度;建立健全道路停車收費機制,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周轉使用率;拓展道路夜間限時停車,緩解老舊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居民停車難。規范對共享單車企業市場運維管理監管。嚴管重罰與親民執法相結合,加大違停行為的查處力度,有效打擊市區亂停車的現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公共(臨時、配建)停車場新(改、擴)建工作。一是充分挖潛現有資源,盤活閑置土地,街路兩側、社區(村)轄區零星空地,統籌推進各區、街道(鄉鎮)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提檔改造工作。要求各區公共、臨時停車場(項目)新(改、擴)建xx個以上,配建項目10個以上,新增泊位9000個以上。二是臨時停車場要求場地簡易硬化、停車泊位規范施劃、面向社會開放停車服務。三是加快在建停車場的工程施工進度,對已建成的停車場所盡快竣工驗收。

  (二)開展道路停車設施規范提檔工作。對照文明城市創建標準,結合省治堵工作要求,開展停車設施規范提檔,保障行人道路的完整性、延續性。一是全面排查道路設置不規范的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停車泊位,摸清底數。二是在確保行人通行安全順暢,滿足路面承載能力,不占壓盲道,滿足群眾綠色出行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全面增劃(修復、規范)道路停車泊位8000個,全面清理整治不規范停車泊位。三是全面優化主次干道兩側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4000米,做到“減量、提質”。四是重點商圈周邊規范設置一批快遞運營車輛臨時停車區域。

  (三)充分發揮公共停車資源效能最大化。一是進一步盤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資源,加大非工作時間對外開放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道路停車收費機制,拓展停車收費范圍,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周轉使用率。三是進一步拓展10條道路夜間限時停車,緩解老舊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居民停車難問題。

  (四)規范對共享單車企業市場運維管理的監管。建立共享單車運營管理平臺,加強行業監督管理,有效控制和規范共享單車的'市場投放,強力推進共享單車電子圍欄技術應用,規范共享單車的入欄停放,新增共享單車電子圍欄1000個,停車泊位10000個,有效解決城市共享單車隨意亂停放問題。

  (五)嚴管重罰與親民執法相結合,有效打擊市區亂停車的現象。一是以主次干道、車站廣場、核心商圈、農貿市場周邊、背街小巷停車管理為重點,加大對機動車、電瓶車、共享單車等違停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有影響市容和交通安全的違停車輛,實施現場拖離處置。二是深化道路兩側無圍墻收費停車場所停車秩序的管理。三是規范小區停車管理。四是及時查處單位(個人)擅自私劃或占用停車泊位的行為。五是加大社區道路規停車執法力度,賦予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城中村物業保安一定的協管權,確保社區道路停車規范有序。六是優化違停執法管理工作新舉措。在確保停車秩序規范有序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違停管理工作新舉措,積極回應市民對停車秩序管理的更高期待、更高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x年是金華文明城市創建決勝年,“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治理工作,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質規范文明出行的重要抓手,是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組成內容。各區政府(管委會)、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各項部署工作,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真抓實干,扎實推進,確保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各區政府(管委會)要牽頭組織,積極協調,制定出臺相關政策和措施,落實各項經費保障措施,加快轄區公共停車場的建設,積極盤活現有停車資源,有效增加市區公共停車泊位供給。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建立專人聯系制度,密切配合,共同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強化督導,狠抓落實。市區“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治理工作已列入對各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直相關部門的年終考評,對專項治理工作成效和進展情況將加強督導檢查力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措施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并結合督查問題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問責。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28

  1、對小區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的車輛進行詳細的登記,并建立車輛檔案(車輛型號、車牌號碼、顏色等),對已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給小區出入通行證。

  2、為業主臨時停車提供方便,小區設有地面停車場,并采取按次收費辦法。

  3、長期使用停車泊位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可到小區物業服務處辦理停車泊位租賃手續。

  4、對業主、使用人已租賃的泊位,小區負責做出相應控制,確保停車方便。

  5、各種車輛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車場的所有車輛,車主必須關好車門、車窗,帶走貴重物品。車場管理人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車主,防止車內物品丟失。

  7、停車場只提供場地、車位有償使用,不負責車輛的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停車場不負責賠償。

  8、車輛進入小區應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小區限速標志的規定,進出車場時遇對面行來車輛,應做到先出后進。

  9、小區停車場不準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試車和隨意鳴喇叭。

  10、對進入小區的出租車同樣實行計次卡出入,夜間22:00以后,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對外來人員乘坐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

  11、對進入小區的車輛應維持一定的清潔度,保證不污染道路;5噸以上大型機動車未經小區物業小區物業服務處許可,不得進入小區。車輛停放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綠化帶和人行通道上。

  12、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進入小區,應停在規定場地裝卸材料,不得影響小區交通,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駛離小區還需出示業主的書面證明,方可駛離。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車輛都應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門崗需在卡上寫清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碼及門崗保安的姓名或工號,并在值班記錄上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工作。

  14、應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車輛出入卡,必須保證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現象發生。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29

  為加強地下停車場管理,保障進出車輛以及各車主的人身、財產安全,進而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穩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車場設有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固定車位須先辦理相關停車手續,方可進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車場的車主應自覺遵照車場內的交通指示通行,切勿逆道行駛,應慢速行駛(每小時5公里的速度),禁止鳴喇叭,確保出入車輛、人員安全。

  (3)出入車輛須自覺遵守“刷卡通行,一車一桿”,保障管理秩序合理運行。

  (4)出入車輛應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按指定車位進行停放,做到不亂停、不亂放,并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防止車輛發生碰撞、損壞等事故發生。

  (5)車主停放好車輛要離開車庫時,應鎖好門窗,不要把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遺留在車廂內,否則后果自負。

  (6)嚴禁車輛載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進入車庫停放,車主應自覺檢查是否有漏油情況,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方可離開,杜絕一切火災隱患,做到安全第一。

  (7)進出車輛如在行駛途中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公共設施,須按價進行賠償。

  (8)臨時停放車輛應領取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并根據標識停放在臨時車位上,以方便車場工作人員管理。

  (9)臨時停車卡計費以系統報價為準,當天繳費當次有效,概不掛賬。如遇系統發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費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時,工作人員應對進出車輛進行手工登記操作,并發放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

  (10)車主應把停車卡保管好,如有丟失,應及時匯報,并補辦卡號,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11)停車卡專車專用,不得損壞、轉借他人,車輛更換應辦理更換車牌號碼手續,否則后果自負。

  (12)若違反車場管理制度,經勸告改正無效的,車場有權不予停放及收回停車卡,并取消固定車位使用權益。

  (13)若在停放車輛過程不小心發生碰撞或劃傷其它車輛的,應及時通知車場管理人員;如不通知采取隱瞞事故,一經查實按肇事逃逸處理。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30

  為加強我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規范車輛停放秩序,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停車資源,促進機動車停車場智能化建設,創造良好城市環境,根據《亳州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安徽省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指導手冊》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滿足市民合理停車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規范停車場運營秩序、引導市民綠色出行為目標,立足城市規劃和交通發展,為改善我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運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撐。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市區范圍內除客運、貨運站場外的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和面向社會開放的配建停車場。

  三、平臺搭建

  由亳州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和規范,建設本市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

  (一)平臺功能

  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集停車場智能管理、市民出行服務、輔助城市管理等功能為一體,通過停車場信息的動態管理和數據分析,向市民提供智能化停車服務,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精細化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二)架構設計

  1.停車管理系統:具備車輛進出場管理、用戶管理、通行數據采集等日常管理功能;

  2.新能源充電系統:具備充電樁管理、導航查詢、實時情況展示等功能;

  3.停車誘導系統:向有關單位共享城市停車資源實時使用情況,為搭建城市停車誘導顯示屏提供數據支持;

  4.停車備案系統:協助主管部門開展新建公共停車場和停車場收費的備案申請、預審、結果發布等功能;

  5.信息展示系統:對外展示停車資源分布、泊位使用情況、停車場運營等實時信息;

  6.數據分析系統:具備停車時段分布、易擁堵時段路段、泊位使用率、停車場經營情況等數據分析功能,為城市停車場規劃、交通環境治理、停車場經營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三)智慧出行服務

  基于平臺的.數據整合和信息發布功能,定制開發手機App、公眾號和小程序,為市民提供停車泊位引導、新能源充電樁查詢、訂單查詢、線上支付、便民信息發布等服務功能。

  四、運營管理

  (一)平臺運營管理

  平臺運營管理主要包括綜合協調、數據管理、平臺接入、平臺維護、制度規范和功能拓展等工作。

  1.綜合協調工作:實現“平臺、車場、人員”之間的協調聯動,做好日常工作調度、停車場管理、數據信息展示等管理工作;

  2.數據管理工作:做好用戶個人信息、車輛出行軌跡、停車場經營情況、視頻監控等數據的采集、存儲、管理和保密工作,系統運行產生的全量業務數據對接到市數據中心;

  3.平臺接入工作:預留平臺標準接入端口,實現與我市機動車停車場和政務服務平臺數據的接入;

  4.平臺維護工作:配備專業技術保障人員,保障系統優化、功能完善、漏洞修補等工作,提升平臺的信息安全等級和抗風險能力;

  5.服務功能拓展:做好市民智慧出行、違章信息采集、城市精細化管理等拓展服務功能。

  (二)停車場運營管理

  堅持“誰投資、誰經營、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遵循相關標準規定,綜合考慮區域停車需求,規范開展運營管理工作,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1.運營管理方式:

  (1)路內停車位通過人工引導與智能設備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停放車輛的信息采集、有償服務和運營管理;

  (2)公共停車場配套安裝出入口自動道閘、車位監測、停車引導等智能化設備,并按國家有關規范配建安全管理、消防應急、安防監控等設施;

  (3)配建停車場首先滿足業主停車需求,具備對外開放條件的可參照公共停車場自主開展運營管理。

  2.停車場接入:平臺建設運營單位應提供標準協議端口,國有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應接入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由平臺建設運營管理單位與機動車停車場建設運營單位協商明確運營管理主體。

  各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停車場管理運營單位(個人)按照協議端口,通過軟件升級、硬件改造等技術手段打通平臺與停車場之間的數據傳輸通道,保障停車場的信息接入。

  3.拓展服務功能:運營管理單位結合停車場實際,合理配置現場管理人員,按照規定規劃建設新能源車輛充電樁等便民配套設施。

  4.規范管理秩序:各停車場運營單位依法辦理注冊、稅務登記和收費備案等手續,在出入口的顯著位置設置統一的停車場標志,公示經營管理者名稱、營業執照、停車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和監督電話。

  5.規范現場管理:停車場現場管理工作人員應佩戴統一標識,規范文明用語,熟練掌握和操作智能管理設備,定期開展法律法規、管理制度、設備操作、事故應急處理等技能培訓,提升停車服務保障能力。

  6.收費服務管理:市區機動車停車場的收費管理根據泊位分布、停車需求、交通擁堵等實際情況,按照市發展改革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實行差異化收費。

  7.電子化支付:通過公眾號、小程序、App等多種支付方式,提供即掃即走、無感支付、通行后付費等電子支付手段。

  8.經營秩序維護:停車場經營管理單位應協助公安機關和城市管理部門做好違規停車和損壞公共停車設施等行為的教育引導和追責工作。針對違規情節嚴重且依法認定為失信行為的,按照規定納入信用信息系統實施信用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停車場管理中涉及市容的監督管理,協助做好停車秩序治理工作。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停車位的設置管理和相關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三)住房發展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建停車場的日常管理,研究制定居民小區內停車管理機制。

  (四)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制定政府指導價標準。

  (五)數據資源管理部門負責指導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及接入“皖事通”App等政務服務平臺有關工作。

  (六)譙城區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負責組織街道辦事處、社區管理中心宣傳停車政策法規,協調處理停車過程中出現的矛盾糾紛,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建設運營的機動車停車場接入信息服務平臺。

停車場管理解決方案范文 篇31

  停車場管理是日常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如何使車輛有序進入、安全停放,減少事故、減少糾紛,杜絕車輛丟失,控制非業主/住戶人員從停車場進入樓層以及車輛在停車場發生火災、碰撞事故的應急處理等問題,我公司根據本物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點

  1、制定完善的停車場管理制度,并遵照執行。

  2、定期檢查停車場配置足夠的消防栓等滅火器械,并可通過防火卷簾將整個車場分割成若干個防火區域;車管員對易燃易爆物品、煙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項嚴格把關,提高警惕性,杜絕隱患。

  3、私家車位設立明顯識別標示,車管員不讓其他車輛擠占私家車位;對于一些禁止停車的場所,設置顯著的禁停標志,對違禁的車輛實施處罰。

  4、對于臨時泊車卡、月保卡與私家車位卡采用不同顏色印制,便于識別管理,在車卡背面注明有關事項如:不賠償損失、車輛應自辦保險等,盡量避免事后糾紛。

  5、車場配置顯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標志、禁鳴標識、限速標志、車場管理須知、收費標準等。

  6、車管員對每輛進入車場車輛作適當檢查,注意車輛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跡象做好現場記錄由車主簽字確認,在此減少不必要的糾紛;主動禮貌提醒車主不要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同時阻止閑雜人員進入車場。

  7、停車場將安排專職車管員對停車場實施巡查管理,并引導車輛停放,提供問詢服務。

  8、對車場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實施人車分流,確保區內人員進出及活動的安全;對于易產生交通瓶頸、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時進行有效疏導。

  9、在停車管理員手中將備一份月保車主基本檔案,以便車輛發生危險情況或緊急疏散時使用;車管員巡查中若發現停放車輛有異常情況(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實施補救,若車輛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要盡快處理,以不妨礙車輛通行為準則,并好事件報告。

  10、對于長期亂停亂放、耍賴不交車輛保管費的車輛,車場管理部按規定給予發函提醒,再實施鎖車處理,或將其強拖走交由交警部門進行處罰。

  二、車場管理規定及租賃協議

  對于私家車位泊車和租賃車位泊車,項目管理中心都與車主分別簽定《停車場管理規定承諾書》和《停車場車位租賃協議書》,以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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