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之星活動方案(精選3篇)
每月之星活動方案 篇1
一、組織機構:
政教處、大隊部
二、評審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主任
三、評選條件
凡屬我校在籍學生均可參加評比。
四、評選步驟
1、推薦評選階段:
各班級根據本班在某一個方面(學習、習慣、禮儀等)表現突出的一名學生,由班級推薦為學校“每月之星”。各班級組織推薦必須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班主任、任課教師、班干部推薦和學生自薦相結合的方法。于每月最后一個星期的`周三前,交政教處。期末將學校的“每月之星”結合上級評選文件及綜合表現評選出學校的“校園之星”。并推薦到區級以上進行評選。
2、評審公布階段:
學校將根據各班上報的名單,經評審小組評選出學校“每月之星”,評選結果將在下月第一個星期利用學校宣傳櫥窗、校園網,向全校公示,并進行表彰。
五、評選要求
凡推薦“每月之星”的學生都必須熱愛校園、尊敬師長、能模范遵守《小學生守則》,思想品德好、人格魅力強,恪守社會公德、個人綜合素質好。熱愛學習,銳意進取,學習態度端正,并在學校和班級的各項活動中起積極的帶頭作用,有一定的活動能力,有一定的影響力,是同學的學習楷模。
六、幾點要求:
1、各年級、各班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本班的推薦和自薦工作。
2、要以評選活動為契機,加強對先進典型的宣傳,充分發揮學校“每月之星”的示范帶動、教育作用,為全體學生樹立榜樣,營造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激勵學生的健康成長,加速成才。
每月之星活動方案 篇2
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轉變服務理念,提高群眾對滿意度,推動“三好一滿意”活動的深入開展,促進持續穩定健康發展。進一步的提高和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樹立德、能兼備的先進典型,弘揚尊重服務、重視服務、珍惜人才的時代風尚,我站決定開展評選“每月服務之星”的活動,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評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認真落實服務宗旨,提高專業品牌形象,倡導“以人為本,服務至上”的人性化服務理念,達到“不斷滿足社會需求”的目的;
(二)開展全站性“服務之星”的創星活動,強化全站員工盡職盡責、主動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技能;
(三)通過優秀“星”級服務典型,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激發血站員工的服務熱情和積極進取精神,提高血站整體服務水平。
二、評選對象
凡在工作滿3個月試用期,或雖未滿3個月試用期但有特殊表現的員工,均可參加評選。
三、評選標準
(一)敬業愛崗,認真對待自己的崗位,對自己的崗位
職責負責到底,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全勤,無遲到、早退,脫崗、串崗等行為;
(二)工作態度端正,熱情高漲、積極主動、服從調度,有較強的服務意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高超的業務技術水平,能夠出色完成本職工作,熟知本崗位規定和知識,遵紀守法,工作無差錯、無事故、無投訴;
(四)人際關系好,善于溝通,關心他人、團結互助,有較強的團隊意識;
(五)綜合素質好,能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全心全意以“獻血者服務”為中心,提供優質服務;
(六)善于解決問題,工作創新能力強,學習能力強。 四、評選要求
堅持以“民主、公正、公開、實事求是”為基本原則,嚴禁弄虛作假,拉幫結派拉票等行為,一經發現,取消評選資格,并通報批評。確保評選結果公開、公平、公正,充分發揮表彰獎勵先進的作用。
(一)在評選過程中有以下情況的取消參加評選的資格
1、工作出現重大失誤;
2、有效投訴;
3、所完成工作量少;
4、不服從領導安排工作;
5、與同事發生矛盾不能合理解決;
6、無責任心,聚眾酗酒、斗毆等不良行為;
7、違反血站有關規章制度。
(二)在評選過程中有以下情況的優先考慮
1、工作卓越:給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對形象提升有重大幫助者;
2、表現突出:以書面形式或材料進行表揚者(包括收錦旗、牌匾、感謝信、表揚信,新聞媒體給予正面報道等);
3、大公無私:舍棄自己利益保護他人利益或集體利益者;
4、為血站挽回重大損失者。
五、評選辦法
1、科室推薦。各科主任組織本科室的評選工作,對照評選標準,在本科室中產生候選優秀個人1名,并于當月30日前報業務科(附推薦材料或推薦理由),如當月沒有合適人選,可不報。
2、內部投票。組織站內投票選舉最終“每月服務之星”,各科派一名代表參與投票,得票最高的候選人當選為本月血站“每月服務之星”。確定名單,審核后交由組織人事科于下月的1—5日向全體員工公示上月“每月服務之星”。公示期間,員工可就是否合適當選“每月服務之星”向人事部提出質疑,人事部將予以核實,并根據實情作出處理。
六、獎勵措施
凡當選“每月服務之星”的工作人員,不僅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加榮譽證書,并將納入績效考核,作為年度評先評優的參考。
每月之星活動方案 篇3
為更好地調動隊員的工作積極性,促使一批“思想領先,作風踏實、勤奮務實,工作高效”的優秀隊員脫穎而出,進一步激發隊員活力和工作積極性,在內部形成比、學、趕、超的良好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選原則:
以中隊編外隊員為主,秉承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評選周期:
每月、每季度、每年各組織一次評選。
三、評選對象:
入職滿3個月通過試用期的編外隊員均可參加評選。
四、名額分配:
評選出“月度之星”10人,“季度之星”6人、 “年度之星”4人。
五、“每月之星”評選標準
1、嚴格遵守中隊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昆陽鎮和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良好形象。
2、服從上級領導安排,在各項工作中起到帶頭和表率作用。
六、“每月之星”否決項
1、當月百分制扣分和非全勤的`隊員。
2、當月被督查到上班有違規違紀行為者不得入選。
七、“季度之星”將從“月度之星”中產生。
八、“年度之星”將從“季度之星”中產生。
九、評選辦法
1、由各分隊長每月月底按照每月分隊總得分前三推薦評選出1名的“每月之星”候選名單,報送辦公室,經中隊領導班子評審,評選出10名“每月之星”候選名單。每月分隊總得分后三的隊員由指導員對個人進行警示談話,中隊季度總得分后六名的隊員,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及以上,中隊年度總得分后四名的隊員給予辭退。
2、候選名單公示
次月的1-2日向全體隊員公示上月“每月之星”、“季度之星”候選名單。公示期內,全體隊員可就候選人是否合適當選“每月之星”、“季度之星”、“年度之星”可向辦公室部提出質疑,辦公室將予以核實,并根據實情作出處理。
3、公布名單
公示結束后中隊公布最終當選“每月之星”、 “季度之星”和“年度之星”的名單,并將當選的結果名單報鎮黨建辦審核通過后送財政辦發放獎勵獎金。
十、獎勵方案
(一)每月之星
1、“月度之星”稱號的隊員,可獲得500元獎金的獎勵。
2、“季度之星”稱號的隊員,可獲得800元獎金的獎勵。
3、“年度之星”稱號的隊員,可獲得1500元獎金的獎勵。
4、獲得年度之星的隊員,可作為年底評優考核的重要依據。
十一、其他要求
1、各分隊要嚴格考核、切實把關。認真組織本分隊“每月之星”、“季度之星”、“年度之星”的評比推薦工作,務必把真正的優秀隊員評選出來。
2、各分隊要利用好周會,組織隊員做好每月自我總結,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改正不足,形成一個創先進,爭上游的良好氛圍。
十二、評比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