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全套方案范文(通用3篇)
薪酬管理全套方案范文 篇1
依據集團公司經營發展需要和社會發展水平,確保完成集團公司20__年經營目標,同時結合員工職業發展需要,特制定薪資方案如下:
一、薪酬類型:員工實行月薪制
(一)各職能部門員工薪資標準由集團公司出具。
(二)各子(分)公司員工薪資由各子(分)公司根據經營情況及同行業薪資水平制定標準報集團公司審批后執行。
(三)財務體系員工薪資標準由集團計劃財務部制定標準報集團公司審批后執行。
二、薪資構成
薪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年功工資+職稱工資+績效工資
(一)基本工資:全體員工均按1000元/月計算。
(二)崗位工資:根據所在的崗位或從事的職務確定。
(三)年功工資: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工齡滿一年標準為10元/月,每滿一年增加10元。
(四)職稱工資:
1、經濟類(財務、人力資源、法律):初級100元,中級200元/月,高級、注冊500元/月。
2、工程技術類:二級建造師300元/月;一級建造師、注冊執業資格500元/月。
3、職業技能類:國家二級(技師)100元/月;國家一級(高級技師)200元/月。
4、房產體系派駐項目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建筑體系崗位職稱工資標準執行。
(五)績效工資:按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總額的10%核發。
三、薪資發放
(一)公司員工當月核發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稱工資和績效工資。
(二)年功工資按年份計算,標準為每人每年10元,按月計發,逐年增加。
(三)每月15日前發放工資。
四、薪資標準
(一)集團職能部室員工薪資標準:
一檔標準:
1、具備本科學歷無工作經驗的`新入職員工。
2、現行標準低于一檔標準的在職員工通過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綜合評定合格者經集團公司領導審批調至一檔。
二檔標準:
1、具備本科學歷且有兩年工作經驗,可以獨立工作的新入職員工。
2、現行標準介于一檔與二檔標準的在職員工通過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綜合評定合格者經集團公司領導審批調至二檔。
3、駕駛員崗位按照二檔標準執行。
三檔標準:
1、具備本科以上學歷,三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的新入職員工。
2、現行標準介于二檔與三檔標準的在職員工通過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綜合評定合格者經集團公司領導審批調至三檔。
3、為公司連續服務10年以上員工。
四檔標準:
1、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職稱的新入職員工。
2、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從業人員。
四檔、五檔做為員工晉級檔。
晉升標準:
1、年度優秀員工可在下一年度直接晉升一檔。
2、年度績效考評成績優秀者可由部門負責人推薦通過評審晉升一檔。
3、為公司爭得榮譽的員工可通過評審晉升一檔。
4、為公司提出創新建議一經采納獲得收益可晉升一檔。
(二)審計監察部員工工資參照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工資標準執行。
(三)各子(分)公司員工薪資標準依據集團公司年度預算或審批方案執行。各子(分)公司工資由各單位自行造冊,職能部門由財務部統一造冊,次月5日前,統一上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經集團公司審批后發放。
(四)試用期人員薪資:
1、試用期員工按崗位薪資的80%發放,不參與績效考核。
2、公司聘用的特殊人員試用期及工資另定。
(五)實習人員薪資:500元/月。
(六)實行提成工資的員工工資標準按制定的崗位提成方案執行。
(七)返聘、外聘、掛職人員工資視具體崗位另行確定。
(八)病假薪資:病假期間的薪資,按照實際請假天數核發基本工資。即:病假薪資=實際請假天數×(月度基本工資1000元÷22天)。
(九)事假無薪資,按日扣除,日均工資按22天計算。
(十)婚假、喪假(含路程假)、年休假、計劃生育假薪資照發。
(十一)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五、福利待遇
(一)社保和公積金:公司員工轉正次月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入職兩年經集團審批繳納住房公積金。社保及住房公積金繳納標準按照職位級別和年齡標準執行,如應發工資標準低于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規定的最低基數則按最低基數的標準繳納。
(二)節假日福利:法定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同時享受節日福利:元旦200元;春節(含肉孜節、古爾邦節)300元;五一100元;端午節100元;中秋節300元;十一100元;夏季旅游200元。
(三)采暖費:900元/年/人。
(四)獨生子女補貼:60元/年/人。
六、其他說明(略)
薪酬管理全套方案范文 篇2
一、考核對象:
1、當日執行運營工作的各環節的在崗操作人員,包括信息、作業、運輸等崗位當班人員;
2、各環節按班次捆-綁為一體,進行整體考核。
二、考核的目的:
1、提高運營服務的質量及操作的準確和準點,增強服務意識,杜絕出現責任事故
2、加強運營團隊的管理和建設,提升在崗人員的專業素質和集體榮譽感,鼓勵先進、教育落后。使團隊成員認識到企業興衰,人人有責;
3、明確運營操作各環節的責任、義務和權利,在出現操作錯誤后,能及時的采取補救辦法,做好運營保障工作,并能準確判定出現錯誤的責任崗位,實現有功必獎,有責必罰;
4、實現運營質量管理的有效監控,真實體現全體員工的勞動價值,并為篩選人才提供依據;
5、有效的控制運營成本和作業風險;
三、考核辦法:
在分析前一階段服務中出現的事故,針對反映出運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在本考核辦法中加大對上站、操作的準確和正點、運輸正點、貨物安全、信息反饋和異常處理及時幾個方面的考核力度:
(一)上站準點:分值10分(200元)
定義:所有接運的每一票貨物必須保證在我們承諾的航班,或客戶指定時間段內的航班的截載時間前15分鐘內操作完畢,確保交運貨物的配艙出港。
1、考核標準:
①、當日收運的貨物必須遵照承諾的航班時間段,按照公司規定的發貨批次100%配載裝車; ②、當批次貨物到達交貨現場后,作業人員必須按貨物配載航班的時間順序交運,100%的在航班截艙前15分鐘操作完畢,并將運單盯入出港;
③、當批次交運的貨物不得滯留在發貨班車內,操作員應克服各種困難,保證貨物的交運時間。
2、考核辦法:
以當日在崗的整體班次為單位,進行綜合評估。
①、未按規定配載,因漏配(錯配)、貨物交接不清導致發貨班車晚點,造成上站晚點的,單向考核每票扣1分(20元);
②、當批次貨物到達貨場后,因操作違規導致上站晚點的,單向考核每票扣1分(20元);
3、數據來源由客戶部項目組提供(客戶部定期走訪客戶,了解客戶需求以及我司在服務上存在的問題,每周以報告的形式在規劃部報備,每月10日前將當月客戶投訴和相關信息報人資部)。
(二)操作準確:分值10(200元)
定義:接運貨物的交接,運單、標簽、交貨單據的制作,必須與客戶委托發貨單記錄的信息一致,操作各環節應準確核對每票貨物的件數、到站、品名、重量、運單號等信息,做到正確操作、無錯發貨物(錯發是指貨物交給航空公司配載發運至非貨物指定目的地)。
1、考核標準:
①、收運貨物(提貨)時,按照客戶發貨明細單上給出的信息,核對到站、品名,清點件數,稱重,量體積,100%確認無誤;
②、出入庫:分揀入庫時貨物交接按照規定,應逐票進行核對、清點、復重,準確粘貼標簽標記后入行,做好登記。出庫按照配載發貨的交接單操作,與裝車人員交接準確,做好簽字確認,不得遺漏貨物在庫內或錯發。
③、運單、標簽、交貨單據要求按客戶委托發貨單上信息100%制作準確;業務信息記錄按照開單信息100%記錄準確;
④、貨物的交運要求發貨員認真核對運單、交接單上信息是否一致,逐票清點貨物的件數,檢查貨物的包裝情況,保證交運貨物的準確,不得錯發貨物。
⑤、貨物交接各個環節要求登記的信息準確、真實、有效,并簽字確認無誤。
2、考核辦法:
單向滿分10分,每出現一次操作錯誤或錯誤記錄扣2.5分(50元)。
3、數據來源由當班的信息班長提供當(班)日出港貨物信息統計(以郵件形式發到人資部郵箱中);
(三)運輸正點:分值10(200元)
定義:全天提(發貨)車輛必須按照規定的批次,規定的線路,準時準點(在規定的時間點上下誤差不超過5分鐘)到達(離開)目標操作節點。
1、考核標準:
①、因提發班車沒按規定批次發車,駕駛員未經允許改變行駛路線;或不按規定交接檢查車輛的技術狀況,導致病車上路拋錨,造成的晚點,責任由司機承擔;
②、因配載不按規定批次進行配載貨物,造成的晚點,責任由信息配載承擔;
③、因操作現場不按規定操作,導致貨物滯留車內,不能準點離開,造成的晚點,責任由操作承擔;
2、考核辦法:
單向滿分10分,每出現一次晚點,扣除此項考核分數1分(20元)。
3、數據來源:由信息班長核對司機貨物交接單上派車時間和客戶貨物交接單上客戶配載及操作員簽字時間為準
(四)貨物安全:分值50(1000元)
1、定義:
①、丟失:是指貨物在航空運輸過程中部分或者全部遺失和貨物在操作過程中保管時導致的遺失。 ②、損毀:指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由于運輸原因導致的外包裝破損且托寄物損壞,或者外包裝無損,托寄物損壞的情況;或者由于貨物在操作、保管期間導致的損壞。
2、考核標準:
①、客戶貨物在提貨、分揀、入(出)庫、運輸、上站過程中,因操作人員未按照《貨物操作管理規定》和履行職責的,導致貨物丟失的,當班責任人員承擔全責;
②、客戶貨物在提貨、分揀、上站過程中,因操作人員的野蠻裝卸行為導致貨物外包裝破損,托寄物損壞的,當班責任人員承擔全責;
③、除能證明貨物的毀損是因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合理損耗造成的,不納入該項考核,否則將納入考核。
3、考核辦法:
①、破損率0%,每出現破損一次(根據客戶的貨物破損投訴統計的次數),扣除考核分5分(100元);
破損率=統計周期內破損的件數(由客戶提供的貨物損毀投訴進行統計)/統計周期內總的發貨件數; ②、丟失率為0%,每出現一次貨物丟失(根據客戶的貨物丟失投訴統計的次數)則全部扣除此項分值,并承擔該貨物的賠償費用;
4、數據來源:由客戶部項目組提供。
(五)信息反饋:分值10分(500元)
1、定義:
是指按照客戶要求和我司的《操作管理規定》將貨物實際的提/發貨信息和其它的相關信息以指定的方式發送至客戶指定的人員或者信箱。
2、信息傳遞標準:
①、貨物信息在預配航班 飛機起飛前3小時內,由前臺信息員以電話或者傳真及郵件形式反饋到客戶指定的人員或者信箱;
②、航班信息在預配航班 飛機起飛前2小時內,由前臺信息員以電話或者傳真及郵件形式反饋到客戶指定的人員或者信箱;
③、落貨信息及異常信息在預配航班起飛后1個半小時內,由前臺信息員以電話或者傳真及郵件形式反饋到客戶指定的人員或者信箱;
④、貨物異常情況(屬危品和限運物品):在操作過程中出現的貨物異常情況,在1小時內反饋到客戶(客戶前臺信息或客戶領導);
⑤、貨物出港信息在航班起飛后2小時,客戶仍未得到貨物出港信息的,當班信息員對其負全責; ⑥、信息班長必須將每日的異常信息(落貨和危品)及時與客戶進行核對,并記錄客戶當班人員的姓名,以保證當月異常信息的準確性,若發現與客戶的異常反饋信息不相符的.,當班的信息班長則對其負責;
3、考核辦法:
①、信息及時:以航班為單位考核,每出現一個航班提發貨信息未能及時反饋的(由客戶提供信息反饋不及時的數據統計),每票扣除考核分2分(50元);
②、信息準確:以航班為單位考核,每出現一個航班提發貨反饋信息錯誤(由客戶提供信息反饋不準確的數據統計),每票扣除考核分2分(50元);
4、數據來源:以前臺信息員錄入當日出港貨物信息為準;
(六)交接指標:分值:10分(400)
定義:是指當班未完成或待完成的業務(操作和信息)及當班異常信息(航班異常及貨物異常信息及處理結果)與下一個班次進行一對一的交接(必須100%的交接),包括在庫貨物及待退還的異常(危品或限運)貨物和待處理的信息,公用物品,車輛車況,環境及辦公區域的衛生。
1、考核標準:
(1)在庫貨物交
①、在庫待配航班貨物交接:當班班長在交-班之前,必須清點在庫待配航班貨物,接班班長要檢查貨物的外包裝,核對貨物信息,經確認后,方可簽字,若出現因交接不清,導致少件,交-班班長與接班班長均負全責;
②、未及時處理異常貨物(入庫及退還)交接:當班班長當班班長在交-班之前,必須清點在庫的異常貨物,接班班長要檢查異常貨物的外包裝,核對貨物信息,經確認后,方可簽字,若出現因交接不清,導致少件,交-班班長與接班班長均負全責;
(2)操作單據交接
①、提貨單交接:當班操作班長及操作員在交-班之前,必須對當班所有的提貨單進行整理和統計,并與當班的前臺信息員進行核對,經確認后簽字;若因未按規定進行交接,導致提貨單信息與出港信息不相符的,操作班長(操作員)和信息員負其的責任;若按規定交接,但提貨單信息與出港信息仍不相符的,是誰的責任,則追究誰;
②、當班已用運單和未用運單份數交接:當班信息班長在交-班前,必須對當班期間開單和剩余運單進行整理和統計,接班的信息班長必須進行清點運單,確認無誤后簽字,若未按規定進行交接,導致運單丟失的,交、接班的信息班長負全責;
③、現結客戶現金及票證交接:當班信息班長在交-班前,必須對當班期間承接直客的開單及現金及單據進行整理和統計,接班的信息班長必須進行清點運單和現金及單據,確認無誤后簽字,若未按規定進行交接,導致現金與單據異常的,交、接班的信息班長負全責;
④、運單財務聯交接:當班信息班長在交-班前,必須對當班期間開單的財務聯進行整理(按公司的規定進行裝訂)和統計,接班的信息班長必須進行清點運單和現金及單據,確認無誤后簽字,若未按規定進行交接,導致財務聯單據資料不全或異常的,交、接班的信息班長負全責;
(三)公用物品交接:當班操作班長交-班之前,必須對當班所有的公用物品進行清點,并與當班的前臺信息員進行核對,經確認后簽字;若因未按規定進行交接,導致公用物品損壞或丟失的,交-班的操
作班長和接班的操作班長對其的負責;若按規定交接;
(四)衛生交接:當班的操作班長及信息班長在當班長期間和交-班前,必須對各自的`室內及環境衛生進行及時清理,經接班的操作班長及信息班長確認后在《工作日志》簽字,若發現室內和環境衛生達不到公司要求的或者無簽字的,兩班長則對其負責;
(五)車輛交接:當班司機在當班期間和交-班前,必須動態掌握車輛運行狀況和清理車輛,及時匯報車況,接班的司機必須對車輛狀況及車容車貌進行檢查方可接車,若未按公司車輛管理規定進行交接的,交、接司機則對其負責;
2、考核辦法:
單向滿分10分,每出現一次操作錯誤或錯誤記錄扣2.5分(100元)。
3、數據來源:以當班信息班長填寫的當班工作日志及接班的信息班長確認簽字為準,公用物品及衛生以當日交接登記和隨時檢查為準。
(七)異常處理分值10(300元):
1、危品(限運物品)處理:違法禁寄品安檢查扣時,每處理(正確處理且無差錯退還給客戶,以客戶簽收危險品退貨交接單為準。)一次且無任何負面影響的,每次加0.5分(15元);
2、超量配載:因客戶配載指定航班實際發運貨量超過約定艙位50%以上,且能正常或部分(指超過50%以上部分)配載指定航班(以客戶或客戶部的表揚信為準),每次加0.5分(15元);
3、拉貨轉配:因客戶原因導致貨物未能配載指定航班導致拉貨或部分貨物,竭力協助客戶將該部分拉貨成功配載客戶指定航班的(以客戶或客戶部的表揚信為準),每次加0.5分(15元);
4、公關成效:努力協助客戶壓縮截載時間,每壓縮半小時,或積極主動與安檢、BGS及配載溝通,保證貨物準時、準確、安全出港(以客戶或客戶部的表揚信為準),加1分(30元);
(七)總分計算及差錯率
指標 上站
準點 操作
準確 貨物安全 運輸
正點 信息
反饋 交接指標 異常
處理 合計
遺失 破損
扣分
差錯率=(上站準點+操作準確+遺失分值+破損分值+運輸正點+信息反饋 + 交接指標 - 異常處理分值)×100%
四、運營考核評估與公布周期
評估周期:每月評估一次;
公布周期:每日公布一次;
評估時間: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各班次考核評估結果并完成發布。
五、業務績效提成辦法:
1、從總績效提成(按班組實際操作貨物的總績效分)中提出5%作為班長的責任津貼(此津貼是作為遵守規定,執行工作標準,履行班長職責,全額完成工作指標分配派發給當班班長的補貼,當月若出現責任事故,則取消此津貼,并將此帖合并到獎勵項;另注:總績效的5%提成中的按6:4的比例分配,其中信息班長得六成,操作班長得4成);
2、從總績效提成中提出10%作為獎勵,分配給當月優秀班組;若當月無優秀班組,則將該項提成作為獎勵積累,滾動注入下一個考核周期;滾動周期為一個季度,在此周期內,仍無班組達到考核的優秀標準,則在運營團隊中選出,貫徹執行操作流程及操作規范要求、工作學習表現突出的優秀員工,將積累提成分派給優秀員工;若在滾動周期內,仍無法派發的情況下,則上交公司。
3、總績效(按兩個班組當月績效)剩余的85%由當月當班班組人員平均分配;
4、數據來源:以計財部當月運單財務聯和直客委托書及現金收據的貨量(按歸月單、雙日分別統計)并于次月10日前報人資部。
六、綜合評定的標準及獎罰措施(暫定)
以每日當班班次為單位,考核當月得分,根據分值進行如下處理:
當月班次得分>=100,為優秀,
100>得分>=95,為合格
得分>=95,為不合格
七、提成的標準:
按每正常出港(貨物出現落貨后,補配出港的,則不計入正常出港貨物統計)一公斤貨物,提成0.035元;
八、特別規定:
信息班長作為當班班次的班長(責任人),操作班長作為當班外場操作組長必須按照信息班長的安排執行、完成整個流程的操作任務。在操作過程中,若當班的操作班長或操作員或司機未執行信息班長安排,導致操作異常情況,致使客戶投訴和影響公司聲譽的,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并處以50元的罰款;連續二次出現上述情況的,是班長原因則予以撤職處理并扣除當月的責任津貼和崗位考核工資,其它人員則予以辭退處理并扣除當月績效。
九、本辦法于20xx年12月1日開始實施。
薪酬管理全套方案范文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員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員工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員工。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發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 薪酬方式與適用范圍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計件工資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計件工資制適用于生產工人。生產工人的工資管理采取計件工資制,根據工人的產量按月考核發放,具體發放按《生產工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執行。對于季節工、學員工工資管理,各單位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擬定方案,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后執行。
第8條:年薪制適用于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由企管計劃部考核發放超額獎金。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于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于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員工。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 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員工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員工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員工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研發人員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第13條:業績工資: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績效考核系數。
第14條:員工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員工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后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條:超額任務獎。
研發人員根據項目的進度及效果視情況發放項目獎金;根據研發項目在市場上的盈利情況發放成果獎金。
銷售人員當績效考核成績達到標準,并且超額完成銷售量任務和回款任務時,公司根據片區與員工超額完成的.銷售量、超額完成的回款額發放銷售獎金。
采購人員年終按照超出任務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發放年度成本任務超額獎金。
第16條:研發人員按有關規定發放創新獎金。
第17條:公司完成董事會要求的經營任務指標后,可以發放年終效益獎金。
第18條:每年年終效益獎金的具體數額由總經理提出,報董事會批準。具體分配方案由公司企管計劃部擬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9條:員工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20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員工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 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第21條:員工轉正定崗后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范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員工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22條: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員工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員工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23條: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員工層。
第24條: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5條: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范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6條:普通員工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7條:員工崗位發生調整后,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 試用期薪酬
第28條:公司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9條:員工入職后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30條: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31條: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員工單獨約定。
第六章 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32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其他委員包括各中心、事業部主要負責人。
第33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后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員工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4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5條:企管計劃部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6條:員工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8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8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25日。各生產單位必須在次月1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37條:員工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 附則
第38條: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員工的工資關系、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9條: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40條: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41條: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