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閱讀之星評選活動方案范文(通用3篇)
小學閱讀之星評選活動方案范文 篇1
一、指導思想: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在全省中小學開展爭當“閱讀之星”活動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為了進一步推動“書香校園”的創建工作。鼓勵學生以書為友,進行豐富的課外閱讀,養成學生“愛讀書,讀好書”良好的讀書習慣,營造知書達理、好學上進的書香校園文化氛圍,學校擬在全校進行“閱讀之星”評選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二、活動時間: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第一階段:制訂活動方案、宣傳發動、成立領導小組、
第二階段:懸掛標語、開展活動、評選等活動全面展開。
第三階段:爭當“閱讀之星”活動總結、表彰。
三、活動主題:
快樂閱讀、閱讀快樂、閱讀群星閃爍,書香溢滿校園
四、活動內容及活動安排:
1、開辟一組宣傳櫥窗。
(1)在學校內懸掛“好讀書,讀好書”等的標語橫幅。
(2)在學校板報內以漫畫、照片、圖片等形式布置一組宣傳板塊,深入淺出地將“好讀書,讀好書”告及學生。
(3)召開全校家長會,聯合家長力量,配合學校切實做好“好讀書,讀好書”工作。
2、組織一組教育活動。
(1)舉辦“閱讀之星滿校園”論壇活動。
(2)充分發揮升旗儀式、校園網絡、紅領巾廣播站等陣地的作用,大力加強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克服麻痹思想,讓學生牢固樹立“好讀書,讀好書”的思想。
(3)各班班主任就本班實際,結合安全教育午會課內容開展活動,記好活動過程。
(4)全校統一開展以“好讀書,讀好書”為主題的班隊活動,記好活動過程,寫好活動小結。
3、舉辦一組應用競賽。
組織開展“好讀書,讀好書”專題征文、手抄報和板報比賽,升華學生的安全意識,強化學生的安全觀念。
小學閱讀之星評選活動方案范文 篇2
一、評選條件
1.閱讀有計劃、有目標地進行,能在班級或學校起發揮“課外閱讀”的模范帶頭作用。
2.具有良好的閱讀習慣,能夠堅持每天讀書半個小時以上。
3.經常向學校閱覽室、班級圖書角、等借閱書籍。喜歡購買書籍,能與同學進行圖書交流活動,積極參加班級、學校的讀書活動,認真閱讀學校推薦的閱讀書目。
4.閱讀興趣濃厚,學以致用,喜歡寫作。
5.利用好閱讀評記《快樂閱讀快樂成長》,作為學生讀書量的統計依據,每月末能及時統計每個學生本學期讀書數量。
6.本學期獲“閱讀之星”星級高的。班級申報,學期末教導處和評審組抽測,學校評為“讀書小博士”稱號,并給與獎勵。
二、評選辦法
1.對學生的讀書情況要一月一進行統計、總結、表揚、評比,根據讀書數量和學生的讀書興趣進行每月的閱讀之星評比。一年級學生月達到二萬字的就評為本月的“閱讀之星”。
2.期末將每位學生的讀書數量進行匯總,并在班級中抽10名學生參加學校讀書檢測。
3.達到四星級的學生由班級推薦10名,并填寫“讀書小博士”推薦表,同時提交該學生的個人閱讀存折、讀書摘抄本、周記本、發表文章獎狀等所有能反應該生讀書質量的材料。學校審核后獲得“讀書小博士”的稱號。被評為“讀書小博士”的同學,學校將給予獎勵。
小學閱讀之星評選活動方案范文 篇3
一、指導思想
實施素質教育,落實“文化立校,體藝增色”的辦學理念,實現“凝聚正能量,再鑄西中輝煌”的奮斗目標,張揚學生成長過程中的個性、特長和先進性,激勵學生健康快樂地成長。依據學校確定的“培養健全的現代人”的育人目標,為每個學生終生發展奠基。學校通過完善學生評優制度,豐富優秀學生的內涵,鼓勵學生爭先創優的積極性,使全體學生在西鄉學校健康成長,全面發展。
二、評比類別和條件
優秀學生分為綜合類優秀學生、學習類優秀學生、特長類優秀學生
1、綜合類優秀學生(德育處李偉鋼負責,具體安排見附表)
(1)十佳學生:按德、智、體、美、勞綜合表現,在全校范圍評選十位優秀學生。
(2)德育標兵:按學校“學生禮儀常規”評定。
(3)優秀學生干部:按學校“優秀干部評選條例”評定。
(4)環保衛士:按學校相關規定評定。
(5)三好學生:按“三好學生評選條例”評定。
2、學習類優秀學生(教學處劉日光負責)
(1)學習標兵:每學期按期中40%,期末60%進行年級排名,前20名獲獎,其中1—6名為一等獎,獎勵每人價值300元書籍等學習資料或購書卡;7—12名為二等獎,獎勵每人價值200元書籍等學習資料或購書卡;13—20名為三等獎,獎勵每人價值100元書籍等學習資料或購書卡,并頒發獲獎證書。
(2)學習優秀獎:每學期按期中40%,期末60%進行年級排名21—100名學生獲獎,頒發獲獎證書。
(3)學習進步獎:每學期按期中40%,期末60%進行年級排名,進步幅度年級前20名學生獲獎,頒發獲獎證書,獎勵每人價值100元書籍等學習資料或購書卡。
3、特長類優秀學生(以下4個項目上報的人數不超過各年級班級總數)
(1)藝術之星(音樂部:劉玉峰負責;美術部:張盛軍負責)
音樂類:具有良好的音樂素養,能通過欣賞音樂或參加文藝活動陶冶自己的情操,具有一定的藝術水平,在集體活動中表現較為突出。學生要參加學校文藝演出并在區級以上比賽中獲獎者。
美術類(包含傳媒):具有良好的美術素養,能通過欣賞作品或參加美術創作活動陶冶自己的'情操,具有一定的藝術水平,在集體活動、術科競賽、宣傳活動中表現較為突出者。
(2)陽光少年(體育部:鐘卓興負責)
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強健的身體,保持良好的衛生保健習慣,積極參加學校跑操,堅持參加體育鍛煉,樂觀向上、朝氣蓬勃,在班級組織的體育活動中或參加校級以上各項體育比賽中起帶頭作用者。
(3)科技之星(教學處:羅暉)
愛學習,勤思考,思維活躍,開拓創新,知識面廣;在集體科技活動中經常有思想、有點子,并產生良好的效果和影響;在校級以上科技大賽中獲獎者。
(4)文學之星(語文科組:羅代國負責)
積極參加語文學科競賽和第二課堂活動,且成績比較突出。要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在學校“閱讀之星”評比中獲得等級獎;
②在《大榕樹》校報或其他報刊發表作品;
③在校級以上語文學科競賽中獲得等級獎;
④擔任語文科代表或文學社負責人。
三、評選辦法及要求
1、綜合類評比由班主任組織學生認真學習方案,指導班委會發動學生經民主評議,評選出獲獎學生,經年級審定名單,上報德育處。
2、學習類評比由年級組按教學處要求評定獲獎學生后上報教學處審定名單,由教學處統一報德育處。
3、特長類評比由各相關部門按類別組織專業老師進行評比,與年級組協調審核后名單由年級統一上報德育處。
4、學校召開總結表彰大會,并出專欄向全校學生介紹先進學生的優秀事跡。
5、獎勵用的獎品、獎狀和榮譽證書由相關評選部門準備和頒發。
6、有關獎項指標每年由學校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