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文明勸導方案(通用3篇)
道路交通文明勸導方案 篇1
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佛山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南海區實施方案》及《南海區“創文”志愿者交通勸導工作意見》精神,讓學生積極參與“創文”活動,以體驗教育和志愿服務為途徑,通過志愿監督等文明交通志愿活動,提高個人文明交通素質,營造志愿服務、文明禮讓、關愛互助的良好氛圍,為“創文”迎檢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決定在3月-7月協助交警開展交通勸導活動,具體內容如下:
一、工作任務
(一)勸導時間:3月至7月,每周一至周四下午16:30分17:30
(二)勸導地點:獅山鎮大型超市、廠企、學校等人車密集路口。
(三)勸導內容:
負責協助執勤交警和協管員對非機動車、行人進行管理;協助維護路口及人行橫道交通秩序,勸阻交通違法行為;協助進行交通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法規知識等內容的宣傳;熱情答復問事問路,提供能力范圍內的便民服務。
二、志愿者安排及選拔
(一)、志愿者安排
從3月21日(第六周)開始,各專業部輪流選拔志愿者參與交通勸導活動,每周安排8人。輪值安排表:經濟商貿部信息技術部機械制造部服務管理部機電汽修部
(二)、志愿者選拔辦法
1、各專業部團總支要采取自愿報名與組織選拔相結合的方式,選拔有積極性、責任心強的學生擔任交通勸導志愿者。
2、選拔標準:
(1)、文明懂禮,道德觀意識強。
(2)、有責任心,能主動勸導。
(3)、以身作則,起帶頭作用。
(4)、有熱心,愛崗敬業精神。
3、自愿擔任自愿者的學生要征得家長同意,并要求家長在意見書上簽名。(家長意見書附后)
三、工作用語
語言規范:使用統一宣傳用語,使用普通話,禮貌用語,文明宣傳,講究方法。
(一)勸導、糾正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1、當非機動車遇紅燈超越停車線時,請講:
(1)先生/女士,為了不影響行人的正常通行,請您退到停車線后。謝謝!
(2)先生/女士,請您支持、配合我們的工作,退回停車線。謝謝!
2、當非機動車在人行道上騎行時,請講:
(1)先生/女士,為了行人的安全,請您下車推行。謝謝!
(2)先生/女士,人行道上是不能騎車的,請您下車推行。謝謝!
3、當非機動車在人行橫道上(斑馬線)上騎行時,請講:
(1)先生/女士,為了他人的安全,請您下車推行。謝謝!
(2)先生/女士,人行橫道上是不能騎車的`,請您下車推行。謝謝!
(二)勸導、糾正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
1、當行人遇紅燈,站在路邊或橫道線上等候時,請講:同志,為了您的安全,請您退到路邊。謝謝!
2、當行人遇紅燈,橫過馬路時,請講:同志,現在是紅燈,請不要橫穿馬路。
3、當行人過馬路未走人行橫道線時,請講:同志,請走橫道線。
4、綠燈亮時,請講:同志,現在是綠燈,請您盡快通行。
四、注意事項:
(一)志愿者應當樹立城市文明交通大局觀念,從自身做起,以自身文明的交通行為在市民中倡導文明交通、共建交通文明。
(二)在協助開展交通管理和安全宣傳的過程中,應當注意自身安全,遵循交通志愿勸導的操作程序和服從交警的統一指揮,遇有工作疑問時,向交警請求幫助。
(三)志愿者上崗期間請勿擅自離開崗位和做與執勤無關的事,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誤崗,執勤時不聚崗、溜崗、閑談等。
(四)遇有交通和治安案件及時報告執勤交警;如路口沒有執勤交警,一旦有緊急情況,請速撥打“110”報警電話。
道路交通文明勸導方案 篇2
為保障交通安全勸導站工作開展,調動交通安全員和勸導員的工作積極性。進一步夯實我鎮交通安全基礎工作,提升道路安全基層監管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對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穩的基本目標。根據《關于專職交通協管員、兼職交通安全員補貼發放的通知》(浦道安領導小組〔20xx〕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交通安全勸導隊工作實際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職責
勸導站人員必須服從鎮道安辦領導和任務分工。
1、宣傳、引導行人文明行路,勸阻不文明行路行為;
2、宣傳、引導非機動車安全文明騎行,勸阻不文明行駛行為;
3、宣傳、引導機動車行經斑馬線應減速避讓,勸阻不文明駕駛行為;
4、使用照相機、攝像機對以上違法行為人或車輛進行錄拍,記錄違法行為并上傳至農交安app系統;
5、扶助老、幼、殘疾人安全文明行路,熱情為外地駕駛人、游客提供咨詢服務;
6、勸導員必須做到舉止文明、禮貌待人,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聽從指揮、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有越權行為。
二、工作要求
1、勸導員應當樹立文明交通大局觀念,從自身做起,以自身文明的交通行為在群眾中倡導安全交通、共建交通安全。
2、在開展交通勸導和安全宣傳的過程中,應當注意自身安全,遵循勸導的操作程序,遇有工作疑問時,向派出所,交警,道安辦請求幫助。
3、勸導員上崗期間必須穿著反光背心及勸導制服,配備的相關裝備應齊全,請勿擅自離開崗位和做與執勤無關的事,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誤崗,執勤時不聚崗、溜崗、閑談等。
4、遇有交通和治安案件及時報告,一旦有緊急情況,請速撥打“110”報警電話。
5、語言規范:使用統一宣傳用語,禮貌用語,文明宣傳。
三、崗位設置
原則上勸導員由村干部兼任或責任心強的黨員或群眾擔任,上崗勸導由鎮道安辦統一安排。為了杜絕勸導員占崗位混補貼不作為現象,鎮道安辦采用月份考核的辦法,對考核不合格、拒不上崗出勤履行職責的.第一次警告、整改,第二次勸退予以取消勸導員資格。
四、管理成效
1、因工作不力,未按工作要求、工作時間開展勸導工作,受到鎮道安辦通報批評的,視為不合格;
2、積極按照鎮道安辦和縣道安辦要求開展工作,轄區道路安全、暢通,秩序良好的為合格;
3、因勸導不到位,工作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勸導職責,導致勸導點交通秩序混亂,交通事故高發的,視為失職;
4、考核結果受到鎮道安辦通報表揚的視為優良,受到縣道安辦通報表揚的視為優秀。
五、經費保障
本崗位為公益性崗位,崗位工作經費補貼資金來源由縣財政支出。補貼發放按績效考核和實際出勤時間計算。補貼方式借鑒其它鄉鎮做法,統籌縣財政年度預算的全鎮勸導工作經費,建立績效考核辦法對勸導員工作進行量化,采取扣發、增發績效報酬的形式管理勸導員,對工作成效明顯的予以表彰推廣或通過“以獎代補”形式予以物質激勵。以“留住人、運行好”為目標,確保勸導站正常工作運行,有效發揮作用。實施量化后的勸導補貼標準和方式如下:
1、勸導基礎補貼:每月100元
必須做到除鎮道安辦統一安排勸導值班外,每月自行組織1次上路勸導,并將圖片發至道安辦存檔。
2、績效補貼:每月100元
每人每月需登錄農交安APP28天,150條勸導日志。
以上工作內容統計由鎮道安辦于次月5日前統計并給予通報,對職責履行不達標人員扣除績效以及當月工資。勸導補貼以月份考核結果為標準實施發放。
六、考核辦法
1、以月為周期,由鎮道安辦組織實施每月考核一次,并納入年終績效目標考核;
2、由鎮道安辦人員組織對每次勸導帶班出勤情況進行現場記錄,月底匯總得分;
3、鎮道安辦次月5日前統計農交安APP使用情況,匯總得分;
4、鎮道安辦將依據考核結果,對各勸導員實施獎懲:
失職:視情節扣除勸導員補貼、績效、直至開除(月平均得分50分以下)。
不合格:第一次警告、整改,第二次勸退(月平均得分51至70分)。
合格:繼續強化培訓引導(月平均得分71至94分)。
優良和優秀:給以精神和物質獎勵(月平均得分95分以上)。
道路交通文明勸導方案 篇3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函【20xx】21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乳府函【20xx】137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提升我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堅持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底線和紅線。通過精準嚴密的考核評價,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網絡建設,扎實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保全轄區內道路交通事故總量下降,堅決杜絕發生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擰緊因道路交通事故致貧返貧的“閘閥”,為我轄區經濟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按照縣管理工作要求,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我鎮區域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分管責任人為直接負責人。安監站工作人員負責交通安全工作,處理日常事務。每個村委會配備兩名交通勸導員。鎮政府設立專門的督查組,由江石慶副鎮長任組長,安監辦派業務人員督查,通過看現場、查資料,核實數據等形式,進行考核評分,有權根據督查結果發布督查通報,提出整改意見,啟動問責、進行經濟處罰等。督查過程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績、綜合評定的原則。
三、考核內容及要求
1、按時參會。交通勸導員要按時參加鎮級召開的交通工作會議,不得無故缺席。
2、交通安全勸導工作開展。每月開展對集鎮、主要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重點勸導駕駛無牌無證摩托車、電動車、駕駛報廢車輛、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錄入“農交安”APP,并做好登記和記錄及工作圖片有關資料。
3、交通安全宣傳工作,每季度組織召開本村、本單位安全培訓會議,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及法律法規,結合文明交通行為"五進"工作宣傳,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
4、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工作。積極參加文明交通服務活動,配合交警大隊定期開展交通秩序檢查和整頓,并做好登記和記錄及工作圖片有關資料。
5、隱患排查。加強對本轄區鄉村道路、集鎮道路和自管道路隱患的`排查工作,重點排查交通事故易發多發路段標志標線是否齊全、遮擋物是否清除、交通設施是否到位,道路施工路段標志和設施是否齊全,臨水臨崖路段(臨水1米、臨崖4米需安裝防護欄)、道路急轉彎、長陡坡路段的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備。
6、日常排查。開展轄區重點車輛、駕駛人等基本情況排查摸底,并建立交通安全基礎臺帳。
7、道路管理及其它事項。落實路長制巡查制度,每星期至少巡查本轄區公路兩次,并錄入公路管理系統。
四、考核細則
(一)考核對象:全鎮交通勸導員。
(二)考評辦法:考核監督小組每月年對各村、各單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考核評分,考核結果與勸導員的補貼以及獎金掛鉤。
(三)考核標準:
1、交通勸導員需每月在“農交安”APP錄入交通勸導日志,每人每月任務量為90條,完成任務的每人每月補貼90元,未完成任務量按照實際完成任務數量計算補貼金額,發放標準1條為1元,未進行錄入的不予發放補貼。
2、完成總任務量的情況下,對超額完成任務量、日常臺賬報送及時等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考核分為一等、二等、三等,根據考核名次確定相應的績效金額。
3、對于未完成全年任務量、日常未及時報送材料、不配合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的村委會或者個人,不列入考核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