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戶外招生活動方案(精選3篇)
幼兒園戶外招生活動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是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利益、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工作,各幼兒園要充分認識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服務意識,認真履行職責,做好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則。進一步優化學前教育資源布局,逐步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努力滿足適齡幼兒入園需求。
2、堅持公民辦并舉、多渠道接納的原則。大力發展公辦園,積極扶持民辦園,多渠道接納適齡幼兒入園,確保入園率穩步提升;同時為社會提供多樣化的教育服務,滿足不同層次家庭和人群的個性化需求。
3、遵循結合實際、穩步推進的原則。各幼兒園應根據本幼兒園服務轄區內的適齡人口數及本園實際情況,合理制定幼兒園的計劃招生數和班額數;區屬公辦性質的幼兒園今年作為招生工作改革試點幼兒園,要精心謀劃,穩步推進招生工作。
4、遵循“相對就近、免試入園”的原則,各幼兒園不得舉行或者變相舉行與入園掛鉤的考試和測試。各公辦幼兒園應根據劃定的服務轄區范圍,優先招收本園服務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園。
5、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各幼兒園應采用通過幼兒園網站或在幼兒園門口醒目位置張貼招生公告等形式公開幼兒園招生信息,主動向社會公開今年的招生計劃、招生辦法、招生時間、收費標準等,接收社會監督。
三、招生對象
1、持有倉山區戶籍或暫住在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三周歲(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幼兒。
2、參加公辦幼兒園30%學額電腦派位的幼兒必須是戶籍在各公辦園劃定的服務轄區內的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
3、為保證公平性,符合服務區范圍電腦派位招生報名條件的家長只能選擇一所公辦幼兒園報名,如果重復報名,視為自動放棄電腦派位。
四、工作要求
(一)招生方式:
1、根據《福州市教育局關于20xx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意見》,我區區屬公辦幼兒園實行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結合。幼兒園拿出今年招生30%的學額,采取家長報名、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學位由幼兒園自主招生。
2、民辦幼兒園面向社會自主招生。各幼兒園需將招生公告、招生簡章、招生計劃上報區教育局,收費項目和標準需經物價部門備案;不進行失實宣傳、不超計劃招生、不違規收費。
(二)招生片區:
1、參與派位的幼兒園以幼兒園所在的鎮、街作為服務范圍,劃分如下:
倉山區實驗幼兒園:倉前街道
倉山區第一中心幼兒園:三叉街街道
倉山區娃娃培育中心幼兒園:三叉街街道
倉山區東升中心幼兒園:東升街道
倉山區臨江中心幼兒園:臨江街道
倉山區上渡中心幼兒園:上渡街道
倉山區下渡中心幼兒園:下渡街道
倉山區金山中心幼兒園:金山街道
倉山區馬榕幼兒園:建新鎮
倉山區紅樹林幼兒園:建新鎮
倉山區蓋山中心幼兒園:蓋山鎮
倉山區永南幼兒園:城門鎮
倉山區城門中心幼兒園:城門鎮
2、由公辦幼兒園自主招生的幼兒需持有本區戶籍。
3、由民辦幼兒園自主招生的幼兒需持有本區戶籍或本區暫住證。
全區參與電腦派位的公辦幼兒園、其它公辦性質的幼兒園和持有招生資格的民辦幼兒園的具體信息見附件“倉山區各級各類幼兒園信息表”。
(三)招生計劃:
各幼兒園制定“幼兒園招生工作計劃”,包括招生計劃人數、報名條件、招生程序等,于6月20日前報區教育局備案。
(四)招生程序及時間:
1、信息公示階段:6月24日—6月30日
各幼兒園應主動向社會公開本園招生工作信息,通過幼兒園網站或在幼兒園門口醒目位置張貼招生公告等形式發布招生信息,并設置招生咨詢電話接受家長咨詢。
2、招生階段:公立園7月1日—7月15日,民辦園7月1日—8月20日。
(1)7月1日——7月3日報名申請,各幼兒園接受家長報名預約,收繳申請材料。
(2)各幼兒園對報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參與派位的公辦幼兒園需將符合派位條件的幼兒資料錄入派位軟件。
(3)參與派位的公辦園7月10日進行全市統一的電腦派位,并對派位結果(幼兒名單)進行公示。
(4)各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必須在7月15日完成,民辦幼兒園招生工作必須在8月20日完成。招生結束后將招生名單上報區教育局。
五、其他事項
1、各園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做好招生前的準備工作,設立幼兒園招生咨詢熱線電話,做好招生信息的公示,耐心接待家長咨詢,妥善處理好各種問題,確保招生工作順利、有序地進行。
2、幼兒園應當將查驗戶口本、出生證、符合國家計劃生育的相關證明和預防接種證納入兒童入園報名程序;告知未按規定接種疫苗兒童的監護人,在入園前帶兒童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
3、幼兒入園前應當經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幼兒園。
4、幼兒園入園的收費按照物價部門的規定執行;各級各類幼兒園應向社會公布收費事宜,實行亮證收費,并自覺接受物價、財政和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嚴禁借招生收取贊助費、興趣小組費和提前收費、一次性收費等行為。
幼兒園戶外招生活動方案 篇2
招生對象
年滿3周歲(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戶籍入戶在湖州中心城月河、朝陽、愛山、飛英、龍泉、鳳凰、康山、湖東(未拆遷的除外)等八個街道內或者戶籍入戶在仁皇山(一至八社區)、濱湖(陽光假日、丘城、浮霞三個社區)、環渚(北白魚潭、玉堂橋、香樟灣、金龍家苑四個社區)、龍溪(敢山、億豐七里亭、光明御品三個社區)等四個街道城市社區內并居住穩定的。
報名時間
中心城幼兒園招生報名時間統一為20xx年6月8日(星期六)。
報名地點
中心城各幼兒園。
招生流程
第一階段:(6月3日)公布招生咨詢電話,張貼招生公告。向社會公布招生咨詢電話,及時告知家長報名時間、所需材料及其他相關事項;各幼兒園門口張貼由區招生辦提供的招生公告,公布本園建議施教區(同時張貼在相應小區門口)。
第二階段:(6月8日)建議施教區首批報名錄取。報名對象為建議施教區內戶房一致的適齡幼兒:須持有20xx年5月15日前辦理的建議施教區域內戶籍和相對應的住宅類有效房產證(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戶主須是父母或新生本人,并按分共有51%及以上產權,新生戶籍需對應此房產。提供祖輩房產的,父母及新生本人中心城區確無房產(由市建設局房產管理中心出具無房證明),且與祖輩事實同住一處(新生戶籍在此房產內)。本建議施教區內持有廉租房證明的適齡幼兒參照辦理。部分入園矛盾特別突出的園區,按照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超額部分作統籌安排。建議施教區內有戶無房或有房無戶的適齡幼兒可作登記,根據幼兒園具體情況按序錄取。
第三階段:(6月17日至6月19日)中心城部分幼兒園空余學額報名錄取。6月17日公布《中心城幼兒園空余學位表》,6月17日至6月19日尚未報名的適齡幼兒家長根據空余學額幼兒園信息,選擇就近幼兒園報名登記、錄取。
所需材料
報名時間,家長需持戶口簿、房產證、房屋契證、土地使用證、幼兒出生證、兒童健康卡、兒童預防接種卡原件及復印件,并攜幼兒本人到幼兒園報名(幼兒戶籍與父、母戶籍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需同時帶幼兒戶口簿和父、母戶口簿)。
此外,今年中心城區幼兒招生期間,各園區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禁止招收未滿三周歲幼兒提前進入小班隨班就讀。
幼兒園戶外招生活動方案 篇3
一、現狀分析
我園現共開設13個班,其中小班5個班,中班4個班,大班4個班。由于幼兒園規模有限,下學期大班班額人數已滿,無法為大班畢業不夠年齡入學的幼兒繼續提供大班學位,所以通知家長到其它幼兒園申請大班學位。
二、招生人數
新學年計劃招收4個小班,共100人。
三、招生對象
年滿三周歲(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身體健康、智力正常,具備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以及與同伴交往的能力,能參加幼兒園正常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四、學位類型劃分及錄取辦法
(一)學位類型劃分
1、第一類:戶籍不限、天健時尚空間名苑自購房;
2、第二類:深圳戶籍、無自購房、天健時尚空間名苑租房滿一年以上(以合同備案時間到20xx年8月31日為準);
3、第三類:寶安戶籍,鄰近周邊住宅小區自購房。
4、第四類:深圳其他區戶籍,鄰近周邊住宅小區自購房。
(二)錄取辦法
1、按照免試就近入園的原則,按照學位類型的高低依次錄取,錄滿截止。
2、同一學位類型中,在其他條件相同的前提下,按幼兒年齡由大到小、住址由近到遠錄取,獨生子女優先;
3、錄取不以“先到先得”為原則,凡符合入園條件且在幼兒園公布的招生時段報名的,不存在時間先后次序。
五、學位申請材料
(一)深戶適齡兒童需要準備的材料
1、適齡兒童的出生證原件、兒童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如果是集體戶,請同時出示戶主的頁面);
2、住房材料:
自購房:寶安區國土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法定監護人的)原件;如無法提供房產證原件的,需提供寶安區國土局出具的產權資料電腦查詢結果表原件。產權登記人須是幼兒的直系親屬(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額須≥51%。如產權登記人是幼兒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幼兒須與他們在同一戶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租房:需提供寶安區國土局出具的產權資料電腦查詢結果表原件及由寶安區各街道房屋租賃管理辦出具的滿一年以上(以合同備案的日期為準)的租賃合同,承租人須是幼兒的直系親屬之一,如承租人是幼兒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幼兒須與他們在同一戶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獨生子女證原件。
(二)非深戶適齡兒童需要準備的材料
1、適齡兒童的出生證原件;兒童及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和在深居住證原件;
2、住房材料與深戶適齡兒童住房材料相同;
3、兒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或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營業執照副本(社保和營業執照二選一);
4、兒童母親需提供《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證》。
5、獨生子女證原件。
六、工作程序
(一)4月24日前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
(二)4月27日在幼兒園門口張貼和在幼兒園網站上發布招生公告,在電子顯示屏顯示招生信息,并向全園家長發送招生短信。
(三)5月9日至10日發放報名申請表,發表截止日期為5月10日下午6:00。地點:幼兒園門衛室。
(四)5月16日上午,請家長在規定的時間,帶上孩子,持《新城幼兒園學位申請表》及備齊學位申請所需材料的原件(不用準備復印件),按照《學位申請表》中規定的時間段內到幼兒園報名驗證。地點:幼兒園一樓音樂室。
(五)5月30日上午9:00在前門宣傳欄公布錄取名單。
(六)6月13日上午進行新生注冊,收取入園資料復印件及填寫相關入園表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