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砂地坪施工方案(精選3篇)
金剛砂地坪施工方案 篇1
素地要求:
1.由于環氧地坪封閉性較好,為防止水(潮)氣對環氧地坪的破壞,因此地下室混凝土地面或無地下室一樓混凝土地面應設防水(潮)層,防水(潮)層材料品種較多,選擇時應以經濟和附和設計要求為宜;
2.混凝土地面施工中水泥砂漿應按正確比例(設計標準)施工;
3.水泥砂漿找平層厚度應在50mm以上,要求平整,平整度在3mm/2m以內,經28天以上養護,充分干燥;
4.表面含水率在8%以下,方可進行環氧地坪施工。
施工工藝:
1.基層處理:
1-1、技術人員在進入現場前進行含水率測試,確定地面含水率達到施工標準(8%以下)后方可以進行以下工序。
1-2、施工人員使用鋼質刮片、鏟刀、專用清理工具將原有素地浮沙、浮漿除去。
1-3、確定局部落差較大處,使用打磨機打磨凸起部分。
1-4、使用打磨機打磨全部地面。
1-5、使用手提式研磨機打磨局部落差較大處。
1-6、使用集塵器和吸塵器將地面及邊角的灰塵吸凈。
1-7、檢查混凝土質量情況,如果有裂縫并超過1.0㎜的,使用地縫切割機或手提研磨機切割地縫,切割后地縫的寬度及深度要不小于6.0㎜,使用吸塵器清理被切割地縫內的灰塵。
1-8、使用基層修補材料修補地面較大的凹窩和被切割的地縫。
2.底涂施工:
2-1.材 料:環氧樹脂底涂材料
2-3.施工方法:
2-3-1.將環氧樹脂底涂材料按配比充分攪拌后,用滾筒均勻鋪設于處理后的基層表面;
2-3-2.其固化后用環氧樹脂膩子材料批刮于裂縫開槽及需修補處,要求平整;
2-3-3.用配比好的環氧底涂材料及寬度為20.0㎜的玻璃纖維布粘貼在裂縫表面。
2-4.注意事項:要求材料反應時間5分鐘后使用,環氧底涂要滾涂均勻,個別發白的地方要重新涂刷一遍,確保底涂材料能夠充分滲入混凝土表面。批刮環氧樹脂膩子時要均勻,局部較差點要施工兩遍以上。
3.中涂施工:
3-1.材 料:環氧樹脂中涂材料
3-3.施工方法:將環氧樹脂中涂材料按配比加入填充料充分攪拌,使用專用工具抹刀均勻地鋪設在處理后的底涂表面,固化后方可下一道工序。
4.面涂施工:
4-1.材 料:環氧樹脂彩色面涂材料。
4-3.施工方法:將環氧樹脂彩色面涂材料按配比充分攪拌,使用專用工具鏝刀均勻鋪設在固化后的中涂表面。
4-4.注意事項:施工區域內地面要清掃干凈,門窗封閉完好,確定需施工的環境空間灰塵及毛絮的含量應較少,施工人員需穿著干凈的服裝及鞋子,以便保證人員在作業時不能產生較多的灰塵,減少對面涂表面光澤的影響。施工完成24—48小時內人員不得進入,七天后方可重壓。
5.結構圖:
略
金剛砂地坪施工方案 篇2
一、編制依據
1、四0四醫院經濟適用住房工程施工圖紙;
2、施工手冊第四版;
3、施工現場條件;
4、公司類似工程的經驗。
二、工程概況
四0四醫院經濟使用住房工程A-2樓位于漁港路與統一路交匯處,工程采暖系統采用地板輻射采暖,地暖的施工范圍為廚房、衛生間、臥室、客廳等。
三、工程準備
1、技術準備:設計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文件齊全,并已經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2、材料準備:所有材料進場前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明文件,規格、型號及性能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1、加熱管采用威海廣通公司生產的“金益得”牌PE—RT地暖管,管材規格為Φ20(S5)。
2.2、連接管:連接分水器與表箱之間的連接部分,采用PE—x管材。
2.3、集分水器:采用寧波金帆銅制分水器,規格為1620×1′×1620。
2.4、保溫層:通過現場制作輕質發泡水泥,厚度為30mm。
2.5、填充層:采用1:3:1細石混凝土,厚度為40mm。
2.6、其他輔助材料。
3、機具準備:
3.1、機具:細石混凝土攪拌機、泵送設備、專用扳手、臺鉆、手電鉆、沖擊鉆、電動試壓泵等。
3.2、工具:鋸條、手錘、活扳手、套絲板、手動試壓泵、氣焊工具、刮刀等。
3.3、量具:水平尺、鋼卷尺、壓力表、彎尺、線墜等。
四、施工方法及措施
1、作業條件
1.1、施工現場具有供水或供電條件,有儲放材料的臨時設施。
1.2、土建專業已完成墻面抹灰,地面清理干凈;廚房、衛生間防水施工完畢并且做完閉水試驗并經過驗收。
1.3、相關電氣預埋等工程已完成。
1.4、施工人員應經過培訓,特別是機械接口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操作培訓,持合格證上崗。
1.5、安裝時環境溫度宜不低于5℃;在低于0℃的環境下施工時,現場應采取升溫措施。
1.6、施工時不宜與其他工種交叉作業,所有地面留洞應在填充層施工前完成。
2、施工工藝:安裝準備→清理基面→絕熱層鋪設→加熱管安裝→分水器、集水器的安裝→沖洗、試壓→填充層施工→試壓→面層施工→檢驗、調試
3、施工要點:
3.1、清理基面:在進行發泡水泥施工之前,將地面清掃干凈,不得有凹凸不平的地面,不得有砂石碎塊,鋼筋頭等,衛生間的.防水保護層施工完畢。
3.2、絕熱層施工:絕熱層采用現場發泡水泥,發泡厚度為30mm,發泡水泥施工時要保證密實和表面平整。
3.3、加熱管安裝
3.3.1、每15~25m2的鋪設面積為一回路,加熱管每回路長度不得大于100m。回路中加熱管的長度超過100m的房間增設回路。
3.3.2、加熱管的布置間距為300mm。采用旋轉形布管方式。
3.3.3、按設計圖紙的要求,進行放線并配管。同一通路的加熱管應保持水平。
3.3.4、埋設于填充層內的加熱管不應有接頭。如不可避免,應設置在便于揭蓋或補漏操作的地方。
3.3.5、加熱管安裝時應防止管道扭曲;彎曲管道時,圓弧的頂部應加以限制,并用管卡進行固定,不得出現“死折”;塑料管的彎曲半徑不宜小于6倍管外徑。
3.3.6、在分水器、集水器附近以及其他局部加熱管排列比較密集的部位,當管間距小于100mm時,加熱管外部應采取設置柔性套管等措施。
3.3.7、加熱管出地面至分水器、集水器連接處,彎管部分不宜露出地面裝飾層。加熱管出地面至分水器、集水器下部球閥接口之間的明裝管段,外部應加裝塑料套管。套管應高出裝飾樓面150~200mm。
3.3.8、加熱管與分水器、集水器連接,采用U型卡帶和U型卡釘將加熱管固定在發泡水泥隔熱層上……
3.3.9、加熱管彎頭兩端宜設固定卡;加熱管固定點的間距,直管段固定點間距宜為0.5~0.7m,彎曲管段固定點間距宜為0.2~0.3m。
4、分水器、集水器的安裝
4.1、分水器、集水器宜在開始鋪設加熱管之前進行安裝。水平安裝時,宜將分水器安裝在上,集水器安裝在下,中心距宜為200mm,允許偏差為±10mm;集水器中心距地面應大于300mm。
4.2、閥門、分水器、集水器組件安裝前,應做強度和嚴密性試驗。試驗應在每批數量中抽查10%,且不得少于一個。對安裝在分水器進口、集水器出口及旁通管上的閥門,應逐個做強度和嚴密性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4.3、閥門的強度試驗壓力應為工作壓力的1.5倍;嚴密性試驗壓力應為工作壓力的1.1倍,公稱直徑不大于50mm的閥門強度和嚴密性試驗持續時間應為15s,其間壓力應保持不變,且殼體、填料及密封面應無滲漏。
5、沖洗、試壓
5.1、水壓試驗應在系統沖洗之后進行。沖洗應在分水器、集水器以外主供、回水管道沖洗合格后,再進行室內供暖系統的沖洗。
5.2、水壓試驗應分別再澆搗混凝土填充層前和填充層養護期滿后進行兩次;水壓試驗應以每組分水器、集水器為單位,逐回路進行。
5.3、試驗壓力應為工作壓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在試驗壓力下,穩壓1h,其壓力降不應大于0.05MPa。
5.4、水壓試驗宜采用手動泵緩慢升壓,升壓過程中隨時觀察與監察,不得有滲漏;不宜以氣壓試驗代替水壓試驗。
5.5、水壓試驗之前,應對試壓管道和構件采取安全有效的固定和保護措施。
5.6、水壓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5.6.1、經分水器緩慢注水,同時將管道內空氣排出。
5.6.2、充滿水后,進行水密性檢查。
5.6.3、采用試壓泵緩慢升壓,升壓時間不得少于15min。增壓過程中觀察接口,發現滲漏立即停止,將壓力降至零,把接口處理后再增壓。
5.6.4、升壓至規定試驗壓力后,停止加壓,穩壓1h,觀察有無漏水現象。
6、填充層施工:
6.1、填充層采用細石混凝土,厚度為40mm,配合比為1:3:1并加入適量的放龜裂劑。
6.2、細石混凝土填充層施工中,加熱管內的水壓不應低于0.6MPa;填充層養護過程中,系統水壓不應低于0.4MPa。
6.3、細石混凝土填充層施工中,嚴禁使用機械振搗設備;施工人員應穿軟底鞋,采用平頭鐵鍬。
6.4、系統初始加熱前,細石混凝土填充層的養護期不應少于21d。施工中,應對地面采取保護措施,不得在地面上加以重載、高溫烘烤、直接放置高溫物體和高溫加熱設備。
6.5、細石混凝土填充層澆搗和養護過程中試壓臨時管路暫不拆除,并將系統內壓力保持在0.4MPa。
6.6、與墻、柱的交接處,應填充厚度≥10mm的軟質閉孔泡沫塑料做為細石混凝土填充層的熱膨脹補償構造措施。
7、衛生間廚房地暖施工
7.1、衛生間廚房應做兩層隔離層。
7.2、衛生間廚房過門處應設置止水墻,在止水墻內側應配合土建專業做防水。加熱管穿止水墻處應采取防水措施:在加熱官穿入衛生間廚房部位套入防水塑料環。
8、檢驗、調試
8.1、地面輻射供暖系統未經調試,嚴禁運行使用。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運行調試,應在具備正常供暖和供電的條件下進行。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調試工作應由施工單位在建設單位配合下進行。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調試與試運行,應在施工完畢且混凝土填充層養護期滿后,正式采暖運行前進行。
8.2、初次加熱時,熱水升溫應平緩,供水溫度應控制在比當時環境溫度高10℃左右,且不應高于32℃;并應連續運行48h;以后每隔24h水溫升高3℃,直至達到設計供水溫度。在此溫度下應對每組分水器、集水器連接的加熱管逐路進行調節,直至達到設計要求。
8.3、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供暖效果,應以房間中央離地1.5m處黑球溫度計指示的溫度,作為評價和檢測的依據。
9、成品保護
9.1、施工過程中,應防止油漆、瀝青或其它化學溶劑接觸污染加熱管。
9.2、地面輻射供暖工程施工過程中,嚴禁人員踩踏加熱管。
9.3、管道系統安裝間斷或完畢的敞口處,應隨時封堵。
9.4、填充層施工前應做盤管的外觀檢查,安裝時防止磕碰、撞擊或踩踏。
9.5、加熱管嚴禁攀踏、用作支撐或借作他用。
9.6、混凝土填充層的澆搗和養護過程中,嚴禁進入踩踏。
9.7、在混凝土填充層養護期滿后,敷設加熱管的地面,應設置明顯標志,加以妥善保護,嚴禁在地面上運行重荷載或放置高溫物體。
五、安全環保措施
1室內用電設備應有專人看管、專人使用,防止觸電。
2搬運電焊機、打壓泵、交聯塑料管盤管和鋼筋網卷較重的物件時,上下樓梯時要注意腳下不打滑、不踩空,抬運重物時,前后照應。
3混凝土攪拌和運輸中要注意地面整潔、干燥,防止交叉作業時滑倒。
六、質量標準
1、主控項目
1.1、地面下敷設的盤管埋地部分不應有接頭。
1.2、盤管隱蔽前必須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1.3、加熱盤管彎曲部分不得出現硬折彎現象,曲率半徑應符合下列規定:
1)塑料管:不應小于管道外徑的8倍。
2)復合管:不應小于管道外徑的5倍。
2、一般項目
2.1、分、集水器型號、規格、公稱壓力及安裝位置、高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2.2、加熱盤管管徑、間距和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間距偏差不大于±10mm。
2.3、防潮層、防水層、隔熱層及伸縮縫應符合設計要求。
2.4、填充層強度標號應符合設計要求。
3、檢驗批質量驗收、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應參照《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2-20xx執行。
金剛砂地坪施工方案 篇3
第一節施工現場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3.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區內的工地一般不準支搭木板房。必須支搭時,須經消防監督機關批準。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釋易燃、易爆液體。
6.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準并與建設單位簽定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7.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9.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1.現場應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就采取相應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這種做法要征求當地消防部門的意見。另外,還要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物。各類建筑設施、材料防火間距如表:
各類建筑設施、材料的防火間距表(m)
建筑物臨建設施非易燃庫、站易燃庫站固定明火處木料堆廢料易燃雜料
建筑物~
臨建設施
非易燃庫、站
易燃庫站
固定明火處25151525~2530
木料堆~30
廢料、易燃雜料~
12.現場應有車輛循環通道,通道寬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13.現場應設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進水干管直徑不小于100㎜。較大工程要分區設置消防栓;高度超過24米的工程,應設置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于65㎜,并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處消防栓口,配備水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施工現場消防栓處日夜要設明顯標志,配備足夠水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并設專人值班。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4.現場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點:
(1)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2)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干燥處。
15.現場中用易燃材料搭設工棚在使用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棚設置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于5米,農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過于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的防火間距不小于10米。
(3)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下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小于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距離不濁于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于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5)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采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間距,使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
16.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下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盡量清理易燃物。電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鎖緊,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筑物接觸時要采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吊頂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為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棚頂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時,要注意通風,嚴禁明火,以防易燃氣體燃燒爆炸。還應注意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災或火險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盡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向電氣設備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迸發事故。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要判斷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在消防隊到達現場以后,工長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盡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并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找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節消防安全技術
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一.機電設備
1.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2.工作臺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且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3.電氣設備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并設置獨立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修理。
5.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的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1KV以下1~20KV30~110KV154KV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1.52456
6.行燈電壓不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7.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及配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不得躺臥使用,且必須有防回火的安全裝置。
二.油漆工
1.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并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庫房與其它建筑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應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的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4.在室內或在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周圍不準的火種。
5.使用噴燈,加油不得過多,打氣不得過足,使用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6.在調油漆或對釋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時吸煙,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7.用不完的料桶應蓋好放回原處,不準到處亂放。
8.清理隨用的小油漆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按申請地點用火燒,并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火災。
三.焊接工程
(一)電焊工
1.電焊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
2.電焊機要設獨立的的開關,開關應設在防雨的箱內,拉閘時應側身操作。
3.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4焊接預熱工件時,應采用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焊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對其進行覆蓋或隔離。
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內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驗許可后,方可施焊。
(二)氣焊工
1.氣焊人員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
(1)報送氣瓶和乙炔氣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氣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應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
(3)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護,防止漏氣。同時嚴禁氣路沾油。
(5)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曬或高溫處,溫度不得超過35°C。
(6)使用乙炔氣瓶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
(1)氧氣瓶、乙炔氣瓶裝減壓器前,對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進入減壓器內。
(2)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3)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混合氣閥門,)最后關閉乙炔氣閥門。
3.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施焊場地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清除或覆蓋、隔離。
(2)氧氣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3)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帶有乙炔氣和氧氣的焊槍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
(4)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或登高。
(5)嚴禁在帶壓的金屬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洗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7)工作完畢,應將氧氣閥、乙炔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工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四.防水作業
1、患皮膚病、眼結膜病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2、裝卸、搬運、熬制、鋪涂瀝青,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3、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打開,用鐵串通后,方準烘烤,烘烤中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觸。
4、熬制瀝青的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筑物25米;鍋與煙囪的距離應大于80厘米,鍋與鍋之間的距離大于2米;火口與鍋邊應有70厘米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地方,離鍋不小于5米。
5、煎油前應先清除鍋內的雜質和清水。
6、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溫,熬油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7、鍋內瀝青著火,應立刻用鍋蓋蓋緊,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并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干沙,濕麻袋滅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溫度不得超過80℃,并嚴禁煙火。
9、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m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業,應定時輪換間歇,通水換氣。
五、樓層鋼筋電焊焊接。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與樓面鋼筋用板支承絕緣。
2、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邊接牢固,更換焊條必須帶電焊手套,焊把線、地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鋼筋代替地線。
3、操作前必須申請明火用火證,按規定清理好現場,按規定清理好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備足滅火設備,設人看火,否則禁止作業。
六、明火作業
1、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采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使用明火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并備有消防器材。
2)使用材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火完畢要認真熄火。
3)現場應設吸煙室,場內嚴禁吸煙。
4)現場從事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并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應隨身應有滅火器,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自離開崗位。
七、季節施工
1、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等現象,應及時加固修理,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準靠近火爐或用火烤。
第三節工地各設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規定
一.一般規定
1、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筑應編制防火措施并履行報批手續,一般工程應有防火技術方案。
2、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組織。
3、明確劃定用火和禁火區域。
4、動火作業需履行審批制度,動火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并有專人監護。
5、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
二.滅火器材適用范圍
1、泡沫滅火器適用于油脂,石油產品及一般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2、酸堿滅火器適用于竹木、棉毛、革、紙等一般可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3、干粉滅火器適用于石油及其產品、易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4、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貴重設備、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V以下電器及油脂火災。
5、水的滅火范圍較廣,但不得用于:
1)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體火災。
2)與水反應產生可燃氣體,可引起爆炸的物質起火。
3)直流水不得用于帶電設備和可燃粉塵處的火災,貯存大量濃硫酸,硝酸場所的火災。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種消防梯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槍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暢通,附件齊全無銹蝕。
3、水帶沖水防驟然折彎,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曬干,收藏時單層卷起,豎直放在架上。
4、各種管接頭上和閥蓋應接裝靈便,松緊適度,無滲漏,不得與酸堿等化學品混放,使用時不得撞壓。
5、消防栓按室內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注潤滑液,消防栓上應經常清理。
6、工地設有火災控測和自動報警滅火系統時,應設專人管理,保持處于完好狀態。
四.料場倉庫存防火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工地下風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倉庫應有6米寬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貯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庫存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火的工具設備搬運和裝卸。
4、庫房內嚴禁使用碘鎢燈、電氣線路或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應使用防爆開關和防爆燈。
5、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風良好,應經常檢查其溫、濕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處應有醒目的禁火標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種氣瓶均應單獨設庫存放。
五.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設置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水池,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
3、設專業防火監視巡回檢查;
4、現場配報警裝置,及時報告火險。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暢通;
2、在門窗、洞口和通氣孔處禁放氧氣瓶和乙炔瓶;
3、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應有火險報警裝置。
七.熬制瀝青防火
1、鍋爐應設置在遠離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適合地點,禁止設在屋頂、簡易工棚內和電氣線路下。
2、嚴禁用汽油或煤油點火,不能用瀝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釋瀝青時,應待瀝青表面的溫度降低以后進行。
4、熬制現場應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電焊、氣焊作業防火。
1.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小于30m。
2.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存放時的距離不小于2m,使用時的距離不小于5m。
3.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4.作業前應有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后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九、涂(噴)漆的防火
1.作業場所應通風良好,防止空氣形成爆炸濃度。
2.禁止與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作業。
3.接觸涂料、稀釋劑的工具應采用防火花型。
4.浸有涂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