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課外讀物管理實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校園課外讀物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1
一、工作目標
通過嚴格管理使學生課外讀物符合教育部《辦法》要求;開展校園讀書活動,讓讀書成為師生的生活習慣,建設書香校園;指導親子共讀,建設書香家庭;營造愛讀書、讀好書的良好氛圍。
二、工作內容
(一)加強排查,確保學生課外讀物質量。
教導處要帶領圖書室管理人員在原來排查清理不良圖書的基礎上再進一步按照教育部《辦法》要求,認真排查館藏書籍,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書籍要封存管理,不準借閱。各班主任要隨時檢查學生帶入學校的課外讀物,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讀物,要教育學生禁讀并及時告知家長。各班要通過家長會、家長群等方式,使廣大家長熟知教育部《辦法》中規定的“十二種情形”不宜讀物,并對家藏圖書進行排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圖書應剔除,禁止學生閱讀。
(二)強化管理,嚴禁非法讀物進入學生書包。
各班主任及全體教師要深入學習教育部《辦法》,掌握對學生課外讀物管理的具體要求。在符合上級要求的情況下向學生推薦課外讀物時,要嚴把“十二種情形”關,嚴防不良讀物進校園。推薦學生課外讀物要堅持教育部《辦法》規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適宜性、多樣性、適度性”原則和“主題鮮明、內容積極、可讀性強、啟智增慧”的標準,從嚴管理,確保好書進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則”和“標準”指導家長的購書行為。
(三)重視對學生電子產品的管理,嚴防不良信息、文章、讀物毒害學生。各班任要結合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加強對學生使用手機的指導和管理,指導家長管控好學生使用手機及其他電子產品的觀看內容,教育學生不瀏覽不健康網頁和不良信息、不閱讀不健康書籍、不觀看不健康視頻,堅持綠色上網。
(四)推動師生、親子共讀,建設書香校園、書香家庭。
教導處要采取措施,組織各班開展“師生共讀”“親子共讀”活動,建設書香家庭。各班要創造條件便利學生閱讀,語文學科組要擔起學生讀書的責任,使學生養成愛讀書、讀好書、善讀書的好習慣。
(五)堅持“紅線”思維,規范課外讀物推薦、征訂。
學校嚴肅學生課外讀物推薦、征訂紀律,非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學校不組織任何學生課外讀物的推薦、征訂。學校設立違規推薦、征訂學生課外讀物“紅線”線,凡觸犯者依據學校《關于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的;
2、引導、暗示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圖書的;
3、未經同意,組織學生、家長下載各類學習平臺、安裝APP,或網上學習資料、讀物征訂的。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保障,推進學生課外讀物管理常態化。
學校成立校長任組長,業務校長、教導主任任副組長,語文學科組長和各班主任為成員的學生課外讀物管理小組,負責學校學生課外讀物管理工作,切實做好教育部《辦法》和學校《方案》的落實工作,使本校學生課外讀物的推薦、征訂、閱讀等工作良性發展。
2.注重宣傳,使教師、學生、家長對學生課外讀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證工作效果。
3.嚴格管理,失職問責。
全校教師要增強責任心,嚴守紀律,規范自己的行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學生課外讀物出現問題者,對當事人嚴肅問責。
校園課外讀物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2
一、活動目的:
引導廣大師生“多讀書,讀好書,好讀書”,在學校內形成讀書熱潮。通過讀書活動增加學生的課外閱讀量,提高學生的讀寫能力,拓寬學生的知識面,激發學生讀書的興趣,促進學生個性和諧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養。營造知書達禮、好學求進的校園風尚,推進書香校園、文明校園、美好校園建設。
二、組織機構
成立“課外讀物進校園”讀書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校長顧江英
副組長:副校長左銀智
組員: 全體語文教師、圖書管理員
三、活動主題精
課外閱讀伴我成長
四、活動時間
20xx年9月~20xx年1月,活動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xx年9月,為準備階段。
主要任務:制定方案,學校利用各種機會、平臺向全校師生、家長發出倡議,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第二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為實施階段。
主要任務:按照方案認真落實,開展各類的讀書活動,做好資料的收整。
第三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為總結階段。
主要任務:對本次活動的進行總結和反思,好的經驗在全校交流推廣。
五、活動內容
(一)組織開展“八個一”活動。
1.精讀一本好書。教師根據學生的年齡段特點進行有效推薦,建議六七年級閱讀散文和中短篇小說,中高年級以歷史故事和人物傳記。
2.上好一堂閱讀課。 教師精心備課,認真組織,幫助打開學生閱讀之門。
3.撰寫一批閱讀心得。師生閱讀之后,應寫一些閱讀心得,要求針對自己的學習、工作實際來寫,杜絕抄襲。學校在學期結束前要對師生的.閱讀心得進行評比。
4.開好一次主題班會。讓學生知道讀書的益處,激發學生想讀書的欲望。
5.出好一次手抄報。在引導學生閱讀所推薦的書籍之后,就閱讀的書籍進行閱讀手抄報評比。
6.辦好一期黑板報。要以班級為單位,辦好一期以閱讀為主題的黑板報,并進行評比。
7.舉辦一次主題書畫作品展。組織全體學生參加一次主題書畫作品競賽,并將優秀作品在全校進行展覽。
8.評選讀書小能手。對學生中的閱讀積極分子要進行一次表彰,激發學生閱讀興趣。
(二)組織開展“我為父母借一本書”活動。依托學校圖書室(館)、廊下鎮圖書館、金山圖書館網,搭建中小學生假期閱讀實踐平臺,開展“我為父母借一本書”等社會實踐活動,通過小手牽大手,家校共讀,培養家長的閱讀興趣,豐富學生的假期生活。
(三)組織開展“我最愛的一本書”征文比賽。在9月開學初,組織開展“我最愛的一本書”征文比賽。
(四)組織開展“閱讀之星”評選活動。每個年級評選3-5人。
六、活動要求。
(一)加強領導,注重組織協調。高度重視開展“課外讀物進校園”讀書活動,把組織開展閱讀活動作為一項重要職責和長期任務來抓。結合本校農村學生家庭閱讀不夠濃厚,家中缺少書籍,開放學校圖書館,提供學生課外讀物閱讀的保障制度。
(二)加強宣傳,發揮輿論作用。積極做好活動宣傳工作,通過校園廣播、校園宣傳欄、集會、板報等,積極做好校內宣傳活動,推動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堅持全員參與,充分調動廣大師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營造出良好的閱讀活動氛圍,以班主任為中心廣泛發動,輻射家長,力求讀書活動收到實效。并安排語言文字專員做好活動圖片、文件、信息等資料的整理工作。
(三)加強管理,確保活動效果。圍繞活動主題,營造良好的活動氛圍,努力營造書香氛圍,借機形成學校特色。
(四)梳理課外讀物來源,規范進校園渠道
1.嚴格遴選各類捐贈讀物。受捐贈課外讀物進校園,學校要按照《管理辦法》加強審核,并報區教育局德育處(教材管理處)備案。
2.有效管理各類讀書活動。學校對各級各類需要在校園內使用課外讀物的活動都要審核方案,按照《管理辦法》對相關書目進行把關。
3.建立教師薦書管理制度。教師因教育教學需要推薦學生閱讀的課外讀物書目,應由教師所在組室負責人認可,并按照《管理辦法》審核,報學校備案。
4.探索建立學生讀物自治管理制度。學校應將學生自帶課外讀物進校園的管理要求納入校紀校規以及年級和班級公約等制度規范,并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和引導,探索建立學生自帶讀物進校園自治管理制度。
校園課外讀物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3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后出入管理,嚴守陣地,確保校外疫情不進校園、校內疫情不擴散,依據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堅持依法依規、嚴格管控、精準施策的原則,切實強化學校出入管理。
第三條以“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障師生安全”為目標,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要求,健全并嚴格落實出入登記、體溫檢測、消毒等相關管理規定,保障廣大教職員工、學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四條本辦法所指的學校包括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校園包括教育教學區域和家屬院區域。
第五條本辦法所指的教職員工包含本校教師、工勤人員、臨時聘用人員和家屬。
第六條學校須嚴格控制出入口數量,原則上一個校園只開啟一個校門出入口。結合工作實際,在學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學時,視情況增加校門開放數量,避免高峰時段人員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門出入口外,暫不使用的出入口,須及時關閉上鎖,嚴禁人員出入。
第七條在校園居住、在其他單位(學校)工作或學習的人員,憑工作或學習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由學校辦理出入手續,方可出入校園。
二、進入校園管理
第八條疫情防控期間,學校一律實行封閉管理,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第九條學校通知開學后,教職員工和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返校。未經學校批準,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條凡進入校園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核驗身份,進行體溫檢測,并登記相關信息,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后,方可進入校園。首次返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須提交健康證明等相關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一律不得返校、返崗。
第十一條發現發熱、干咳、乏力等異常癥狀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配合做好后續處置工作。
第十二條實行分批、錯峰開學、上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生快速進入校園、家長盡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十三條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須臨時進入校園的疾控、醫療機構和水、電、氣、暖及社區等單位工作人員,由對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進入校園。
第十四條對需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在測量體溫的同時,須登記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單位或居住地址、身體健康狀況、是否到過疫區、是否接觸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詳細信息。發現情況異常的,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對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進行嚴格管控。
第十五條凡經學校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須進行檢查、登記。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口附近設置車輛消毒區域,配置消毒設備和物品,對進入校園的車輛進行消毒。
第十六條疫情期間,嚴禁物流配送和快遞等車輛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校園的,經學校同意后,到校園指定區域臨時停放,不得到其他區域;完成任務后,不得在校園停留。
三、離開校園管理
第十七條教職員工和學生離開校園,須按學校的規定執行或經學校批準同意。未按學校規定執行或非經學校批準同意,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離開校園。
第十八條教職員工和學生及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離開校園時,須進行登記、身份核實和相關材料核查等,并測量體溫。發現異常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報告相關部門,妥善予以處置。
第十九條實行分批、錯峰放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生快速離開校園、學生及其家長盡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二十條正常在校期間,經學校批準同意離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返校后須詳細報告個人去向和接觸人員。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條學校在校園出入口配備必要的體溫檢測和相應辦公設備等,滿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出入口設置紅外熱成像儀。
第二十二條加強校園出入口管理隊伍建設,配備專職安全員和衛生員等,嚴格校門出入口管理。為管理人員配備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護服等防護用具,強化自我保護,確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條學校須根據要求,創造條件,開發或推廣使用學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統,規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責任追究
第二十四條對不服從管理的教職員工和學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的規定,一律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社會人員,由學校聯系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因工作職責落實不到位,對出入校園人員失察漏管的,根據情節輕重,嚴肅進行追責。
六、附則
第二十七條各地、各學校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八條學校附屬單位由學校參照上述規定,負責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