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精選25篇)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
全面消除我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時間,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屋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健全長效動態巡查制度和農村房屋管理機制。6個月內(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3年內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摸底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委會對本轄內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種類型進行全面摸底。重點排查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危房;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房屋;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為生產和居住場所;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于山邊、水邊、高陡邊坡及低洼地帶區域,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地質災害的房屋;位于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用于經營和租賃的自建房屋。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臺賬,同時依托國家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建立健全我鄉農村房屋數據信息庫。
(二)整治銷號。按照行業負責原則,區別輕重緩急,對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責令使用人或擁有人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私自改擴建、加層、開挖地下空間及裝修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導致安全受到影響的房屋,要邊查邊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前,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整改,排除隱患。工作人員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房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銷號。
三、工作步驟
(一)安全排查及重點排查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會在20xx年全鄉農村住房安全工作“回頭看”、農村住房安全和視覺貧困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對群眾住房安全再進行一次全面核查,確保前期發現的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同時,重點摸排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內容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遠的房屋、河道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建設的房屋等,其中:農戶自建用于經營的房屋,于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信息上傳,其它房屋信息上傳于12月20日前完成,并建立重點整治臺賬。
(二)全面排查及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農村住房為單位,對農村所有房屋開展全面排查,排查內容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查清受地質災害威脅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結合農村危房改造沖刺清零,對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農房,以竣工驗收報告或鑒定報告為依據,并結合房屋最新狀態進行判斷,對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詳細的整治臺賬。同時,根據既定的重點整治臺賬逐開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縣住建局督促指導鄉鎮進行驗收銷號。對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應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處置。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臺賬,逐一制定整治計劃,按照“誰擁有(使用)誰整治、誰主管誰督促”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與鄉村振興、防災減災相結合全面整治。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產權(使用)單位進行整治,由縣住建局會同鄉政府進行驗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務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務的80%;到20xx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銷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鄉政府已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委會要深刻認識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安排專人負責,并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強化指導,靠實部門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組織相關站所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督查指導,避免多頭檢查,重要情況要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級農房建設管理機構,配備村級管理人員及村級農房安全質量巡查員;對排查工作走過場、隱患排查不認真、措施落實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隱患的村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由此產生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注重宣傳,強化服務保障。要全面做好全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宣傳工作,增強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讓房屋所有者了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為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20__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__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3
一、工作要求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點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節點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實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轄區內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調查登記檔案并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
1、重點排查。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人員聚集使用的農村公共房屋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鄉鎮通過實地調查取證,按照要求,利用原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信息完成復核、補充、上傳。非自建房的農村公共建筑,由有關部門組織排查鑒定并指導鄉鎮工作人員按照要求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有關部門再按照實施方案排查職責分工對本行業、領域的農村公共建筑進行核實后上傳,力爭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開展安全鑒定。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于重點排查的用作生產經營農村自建房和農村公共房屋,需經房屋安全鑒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從事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或者出租。鑒定確認的農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活動,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或者登記、備案手續。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根據《條例》規定和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應當督促農房產權人(使用人)在一個月內委托具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房屋鑒定機構開展房屋安全鑒定,危房鑒定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建村函〔20xx〕200號)執行,鑒定結果為C、D級的房屋,確認為農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階段,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在浙江省現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農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礎上,依托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逐戶對原有農村自建房檔案進行復核,并需重新拍攝房屋正面照片上傳。對于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筑,由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實地采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按照排查職責分工核實后上傳。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確保人員安全。
(二)整治改造。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新建、改建、擴建行為,非法宗教集聚點和未經批準的幼托、培訓教育、養老機構等非法經營場所,要立即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鑒定確認的農村危房,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常態化治理改造”模塊,實行信息化監管,要在7日內制定“一戶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該拆除的及時拆除,該維修加固及時啟動維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重點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時有序推進全面整治工作,確保農村危房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治理改造,實行“銷號”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農房安全隱患全面整治。
(三)長效管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常態化發現機制、改造機制,做到發現一戶、及時鑒定和治理改造一戶;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房建設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鄉鎮農房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提高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四)進度跟蹤。自20xx年12月起,農村房屋排查整治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每周報送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強綜合保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管、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鑒于工作時間緊迫,技術性強,各鄉鎮可以村(社區)為單位直接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深入排查,排查錄入經費標準不超過30元/戶,最終數量以農房信息系統為準。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在全鎮集中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方主體落實責任,規范房屋改建改裝,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安全管理體系。
二、排查整治范圍及重點
對全轄區自建房安全進行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設合法性、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開展全面整治。
(一)排查整治的重點區域。有關單位、安置區、集貿市場周邊、學校周邊、醫院周邊、開發區、景區范圍內等周邊場所和鄉鎮自建房。
(二)排查整治的重點房屋。建設年限較長、兩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經營性的自建房(含生產性自建房,下同),磚混結構、使用預制板、增加樓層、改變承重結構、超負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變功能布局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消防安全隱患和屋頂違規鋼結構建設等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的業態重點。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如用于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以及用于生產、經營、租住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隱患等經營性自建房。
全鎮范圍內農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貴州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
三、時間安排
堅持“突出重點、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步分類”和“邊查邊改、立查立改、查改同步”的原則,有序推動排查整治工作開展,堅決守住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底線。本次專項整治分為“全面普查、集中篩查、分類整治、建立機制”四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普查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7月15日)。通過發動基層力量、組織技術力量、聘請第三方力量等方式,結合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房屋建筑調查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對城鄉自建房進行全數摸底排查,建立“排查臺賬”。
(二)集中篩查階段(20__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對排查出的用于經營性的、兩層以上的、超大面積的、居住10人以上等重點自建房,組織相關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對風險隱患開展集中篩查和核查,建立“問題臺賬”、明確具體整改措施,并督促進行整改。
(三)分類整治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12月)。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原則,一棟一策,分步分類處置,并建立“整改臺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__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__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實行閉環管理。
(四)建立機制階段(20__年12月至20__年12月)。根據排查出的自建房分布特點、問題類型,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制定分區域監管、分行業治理的長效機制,消除隱患存量、嚴控問題增量。
四、工作措施
(一)持續開展“百日攻堅”。按照《龍里縣自建房安全隱患百日攻堅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試行)》時間節點要求,以涉及公共安全、三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經營的自建房為重點,持續開展重大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動員發揮基層干部、行業監管部門的力量,采取“掃街”的方式,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地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要立即撤離、疏散人員、設立警戒,并開展整治,確保在8月底前全面消除本轄區重大安全隱患。
(二)開展自查、普查、核查、抽查、督查“五查”聯動。對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排查內容和標準,結合信息化手段,社區(居委會)逐棟逐戶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各村(社區)組織人員逐棟逐戶普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對經營性自建房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逐棟逐戶核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機構對風險隱患進行抽查;同時做好迎檢省、州、縣級督查。通過“五查”,以村為單位逐棟逐戶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建立臺賬、穩控安全、跟蹤整治、整改銷號、閉環管理。
(三)加強行業督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市場監管分局、教育辦公室、衛生院、民政辦、文旅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民族宗教辦、派出所、煙草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同步開展行業核查,重點對摸排出的利用自建房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民辦學校、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等經營性場所,按照行業歸口,各自進行自建房安全性核查,對發現安全隱患的,督促房屋責任人整治消除,把好經營許可關。
(四)開展集中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進行集中整治,特別是重大隱患問題,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房屋設置警戒隔離措施,并按照《貴州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掛牌警示,發布危險告知書等,防止人員回住。根據排 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集中整治方案,明確集中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督促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整治,確保排查出的問題整治完成。
(五)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鎮級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村(社區)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綜合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黨政同責、分級負責、行業專責的工作機制。鎮級成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領導干部為副組長,城建辦工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城建辦,統籌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落責任,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推動,分管負責同志要統籌協調推進。縣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行業歸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建立經營許可準入機制。
(二)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要充分組織動員基層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與排查,適當配備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加大基層排查人員培訓,強化技術支持保障。發動廣大群眾廣泛參與,鼓勵群眾舉報、投訴等發現問題隱患。同時,可采取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鑒定等工作。鎮財政要安排排查工作經費,滿足必要的工作經費支出。
(三)強化執法打擊。嚴厲查處自建房違法違規行為,發改、自然資源、城建、市場監督、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嚴查自建房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及經營的相關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對違反規劃和基本建設程序,擅自改建、擴建、加層,改變結構布局和用途,影響房屋安全性等行為,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嚴厲處理。認真貫徹執行《貴州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嚴格農村宅基地報批,落實一戶一宅的農村住房建設要求。嚴格管控城市規劃區自建房建設,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巡檢力度,注重發揮村(社區)作用,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增量。
(四)強化督查調度。成立鎮聯合督導組,定期對排查整治情況開展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將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納入各有關部門高質量考核范圍和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建立周調度機制,各有關部門每周一前要將工作推進情況報告、報表(附件2、附件3)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聯系人:楊秀磊;聯系電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調度、通報、約談及問責制度,對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提請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依據有關規定按程序報請嚴肅追責問責。
(五)強化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通過媒體、廣播、宣講等多種形式,讓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參與和支持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5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全鎮范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
1、分類登記統計。由鎮黨委政府統一動員部署,以村為單位,
各村結合實際,全面動員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包村干部,結合相關部門已有數據,對本村轄區內所有房屋進行分類登記統計,摸清區域內房屋底數及房屋責任主體、類別(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經營等),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20xx年11月28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基本信息摸底工作;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系統錄入工作。
2、重點排查。調配力量參與排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進行安全性評估,形成最終排查結果。
3、全面排查。在開展重點排查的同時,各村根據初步登記統計情況,結合實際,對區域內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及周邊環境安全等。全面排查預計20xx年5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二)整治提升
1、重點整治。各村(居)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制定方案:各村(居)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以及各地簡易鑒定規則進行房屋安全性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落實產權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
建立臺賬:鎮、村記錄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將經營場所安全性作為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重要內容。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充實技術力量;培育和規范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工程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健全農村房屋建設規范標準,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拆除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保障。鎮政府成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鎮直相關部門、村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排查整治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導督促工作。各村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成立機制,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2、強化紀律保障。各村、鎮直相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奮勇擔當,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3、強化技術保障。各村排查要按照統一排查標準進行,縣住建局負責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各村、鎮直有關部門在此次整治排查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4、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進,也要合法合規保障群眾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等制度,加強源頭防范。
5、強化宣傳引導。各村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深入宣傳,廣泛發動,正確引導輿論。加強政策解讀和安全教育,引導群眾特別是房屋業主提高房屋建設和使用的質量安全意識,強調房屋業主承擔經濟、法律、治安等各項主體責任。做深做細群眾工作,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參與,共同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圍。要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況,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6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有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單化、閉環式工作機制,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按照“一個全覆蓋、兩個一律、三個結合”(一個全覆蓋:對所有存在風險隱患的房屋排查整治全覆蓋;兩個一律:對自建房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一律檢查到位,對經營性自建房和公建房的業態、歷史沿革和結構變化一律查清楚;三個結合:排查工作隊伍做到領導干部、村居工作人員、專業人員三結合)工作要求,對全市城鎮所有房屋建筑及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特別要加強地下層打通隔墻形成大商業空間的房屋排查整治,結合燃氣安全、消防安全、防洪排澇、拆違治違等工作,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風險隱患。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縣區、各園區要對轄區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拉網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確保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中村、老舊小區、工業園區、城鄉結合部、安置區、疫情隔離場所、學校醫院周邊、工地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2.排查內容。各縣區、各園區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縣區、各園區要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鎮(街)村(社)核查、縣級復核,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對縣區排查情況開展市級督導檢查。運用陜西省城鄉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__年7月底前完成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鎮(街)村(社)核查和信息采集,并錄入信息平臺。20__年8月上旬完成縣級復核和市級督導。20__年12月底前對排查信息進行復查確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攻堅”行動。
各縣區、各園區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攻堅”行動,重點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堅”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守住安全底線。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要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20__年8月15日前,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實質性成效。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縣區、各園區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一戶一策”“一棟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鎮街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汛期、凍融等特殊時段加強巡查,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市縣設立投訴電話,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性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典型違法案例要公開曝光。
4.建立長效機制。各縣區、各園區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明確和強化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鎮街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成立漢中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市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住建局局長任副組長,市紀委監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市信訪局、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供銷社、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單位為成員。各成員單位明確1名縣級領導參加工作專班,并選派1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人員集中辦公,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
各縣區、園區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明確責任人。要加強統籌協調,縣級“四套班子”要齊上陣、合力攻堅、分片包抓,推動專項整治落地落實。各縣區、各園區要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根據專項整治工作需要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做好協調、技術業務指導,組織開展聯合督導檢查等工作,及時匯總通報各縣區、各園區工作進展情況,管理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市紀委監委負責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全程監督檢查。市委宣傳部負責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指導職能部門和新聞媒體做好專項整治有關宣傳工作。市委網信辦負責全市自建房網上相關信息監測和報送,對相關職能部門確認的有害信息進行協調處置。市發改委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負責指導各縣區、各園區對在自建房內設立的教育培訓機構開展排查整治。市工信局負責全市工信系統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民宗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市公安局負責全市公安系統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市民政局負責全市民政系統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在自建房內開展養老和民政行業主管社會組織的經營活動進行排查整治,配合相關社團行業主管部門做好社會組織經營活動場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市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完善涉及城鄉房屋安全的規章和制度,對整治工作中具體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建議。市財政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負責地質災害易發區災害風險評估排查,指導各縣區、各園區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配合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做好違法建筑清查整治工作。市城管局負責國有土地違法建筑的清理整治工作,負責臨街建筑物陽臺、窗外等堆放、吊掛物體的管理,以及占用城市公共空間設置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行業汽車站場及國省干線公路收費站、超限檢測站、養護設施、服務區等交通運輸領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非國有土地違法建筑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制定相關整治措施,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市商務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文旅局負責全市文旅系統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在自建房內開展文化旅游經營活動進行排查整治;負責指導相關文保單位做好自建房安全管理。市衛健委負責做好市直醫療衛生機構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指導縣區做好轄區醫療衛生機構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督促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行業企業生產經營場所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會同行政審批局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市體育局負責全市體育系統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在自建房內開展經營性體育活動進行排查整治。市信訪局負責做好涉及專項整治有關信訪處理。市智慧城市建設局負責配合做好信息平臺建立和運維相關保障工作。市供銷社負責并指導全市各級供銷社做好機構內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落實行業監管責任,指導人員密集場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檢查相關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配齊消防設施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三)強化支撐保障。各縣區、各園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嚴肅追責。要將信息平臺建設運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省市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給予支持。
(四)建立“四清一責任”機制。要摸清底數,建立臺賬,逐一明確整治責任、時限和預案。抓住“誰排查”“誰鑒定”“誰整治”“誰核驗”四個關鍵環節,建立完善房屋底數、排查鑒定、隱患整治、核查驗收四個“清單”,分級分部門簽字確認,建立“責任閉環”工作體系,實現自建房底數清、鑒定清、整治清、核驗清。
(五)強化督促指導。市領導小組定期調度各級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成立15個專項督導組包抓督促各縣區、園區,采取查閱資料、隨機抽查、暗查暗訪等形式,適時開展督導檢查評估,各縣區、各園區要加大對鎮街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力度。要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發現典型樹立標桿,充分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督促指導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
(六)做好宣傳引導。各縣區、各園區要廣泛開展宣傳,使社會各界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要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耐心做好解釋引導工作,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認真做好信訪維穩,強化風險預警和線上線下聯動,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公開透明回應群眾關切,保持社會面總體穩定。
各縣區、各園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于20__年6月10日前,將各自實施方案報市工作專班,“百日攻堅”行動期間每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百日攻堅”行動結束后每月報送。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7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做到全面覆蓋、不留盲區。嚴格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整治存量風險、嚴管變量風險、遏制增量風險。在20xx年完成的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基礎上,以經營性自建房為重點,全面徹查既有建筑安全隱患。對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完善相關制度,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百日攻堅。到20xx年9月底,按照國家部署的“百日行動”要求,全面完成全市范圍內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在“行政村集體土地上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基礎上,結合“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對前期排查整治工作查漏補缺,對其他既有建筑進行“回頭看”排查。把新發現的建筑隱患信息分別納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統”,先急后緩,有序分類實施整治。
(二)整治存量風險。到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同時結合我市實際,調整既有建筑安全隱患三年整治計劃,針對原隱患清單內和新發現的用于經營用途的自建房,提前開展整治工作。另外,按照省政府統一要求,力爭到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行政村集體土地上有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整治工作,力爭到20xx年12月底完成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管變量風險。加大對在既有建筑上擅自拆改主體結構、增設加層(夾層)、開挖地下空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并依法進行嚴厲查處。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改造、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
(四)遏制增量風險。農村新建自建房原則上不得超過3層。改作經營用途的自建房、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改擴建工程(包括裝飾裝修工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建立防范和處置自建房安全隱患制度,確保新增自建房質量安全。
三、徹底排查風險隱患
(一)排查內容。各地要對本轄區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排查要逐戶逐棟,包括農村自建房輔房及廊道等,突出城鄉接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的自建房。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包括房屋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改造、使用等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同時,其他既有建筑按照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并開展“回頭看”排查。
(二)排查重點
1.居住用途改造為生產經營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將一般住房改為飯店、民宿、農家樂、商鋪、棋牌室、浴室、私人影院、密室逃脫、劇本殺、電競館、家庭旅館、小作坊、簡易生產用房、承辦紅白喜事等房屋或者場所;
2.各類“住改商”的房屋(將建筑物中某專有部分由居住性用房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房屋),尤其是臨街底層“破墻開店”的房屋建筑;
3.改建加層、野蠻裝修、破壞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割群租,以及經營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
4.頻繁轉售、轉租、轉包或頻繁裝修改造的賓館、酒店(飯店)、茶社、網吧等經營性場所;
5.學校、醫院周邊頻繁周轉的二手房、頻繁易手的學區房(門面房);
6.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尤其是10人以上人員密集場所;
7.位于小城鎮、城鄉接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8.農村3層及以上、用作經營類(包括用于出租)、10人以上人員密集、改擴建的自建房;
9.1980年及以前建造仍在居住的老舊農房、村民自發經常性聚集議事、娛樂活動的農戶房屋;
10.集中醫學觀察場所(包括政府、企業指定或者租用的房屋,工地臨時建設的板房等)、已開復工企業項目員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11.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以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風險的房屋建筑。
(三)排查方式。各地要通過產權人自查、鎮(街道)排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部門監督核查,逐戶逐棟采集信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對經營性自建房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排查,以保證排查結果的真實性和科學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不得恢復經營。
四、徹底整治風險隱患
(一)確保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恢復營業前消險。對因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停業的經營性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恢復營業前必須完成隱患整治,并組織開展驗收,確認房屋結構安全、符合消防相關要求以及滿足營業前必須的許可條件等后,方可恢復經營。對排查發現結構存在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應當立即停用,疏散建筑內和周邊的群眾,迅速封閉處置,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依法拆除。
(二)實現D級危房住人動態清零。房屋經鑒定為D級危房的,必須第一時間清人、停用、封房,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識、安全圍擋。要引導D級危房內的居民投親靠友或者租住、借住其他安全房屋。對確有困難的,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可以因地制宜使用安全的集體用房解決臨時居住問題。對已采取管理措施的D級農村空關房,督促盡快采取工程措施整治。
(三)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推動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整治。城市更新行動中,有隱患的地方先更新、先改造,要把“城中村”和成片C、D級危房的改造作為重點。突出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建筑、老舊建筑、群租房等,根據風險等級、人員密集程度、產權關系等情況,科學分類確定整治方案。屬地政府要組織開展對隱患建筑的分析、鑒定、整治和驗收工作,實現清單管理、動態銷號。
(四)結合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持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中,要優先及時改造有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已鑒定及新增鑒定為C、D級的自建房,各地應建立縣、鎮、村三級危險房屋臺賬,督促產權人(使用人)落實主體責任,依據鑒定意見制定整治方案,結合實際采取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選址新建、拆除等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并及時完成驗收工作。
(五)清查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力度,對未依法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擅自改變用途等行為,要按照“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定期公開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例。
五、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一)加強住房經營性用途準入管理。加強對經營用途住房各類許可管理,產權人(使用人)利用住房從事經營的,應當在使用房屋或營業前,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在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時,應當提醒申請人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建立完善準入經營通報機制,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將住房用作經營場所的市場主體相關信息,通過信息共享平臺推送或者函告經營場所所在地鎮(街道),由其負責核查。經核查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鎮(街道)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設立警示標識,責令產權人(使用人)限期改正。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經營用途住房未依法取得消防驗收、備案抽查或者消防安全檢查手續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二)健全房屋隱患動態發現機制。產權人(使用人)發現房屋異常情況,應當第一時間組織人員撤離并主動報告,采取相應措施消險解危。發揮村(社區)網格員、災害信息員、物業人員、綜合執法人員的前哨作用,通過日常巡查以及建筑裝修垃圾、施工噪音等線索,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裝修改造行為并向鎮(街道)報告。鎮(街道)應當建立建筑改擴建、裝飾裝修項目綜合受理窗口,扎口管理、分類處置有關信息。屬于鎮(街道)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處置或者交辦,其他應當及時上報屬地政府所明確的主管部門或者授權單位。村(社區)網格員應定期對已清人的D級危房加強巡查,避免村民(居民)返回居住;加大極端天氣安全應對預警落實,切實做好防范應對工作的最后一米。各地應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經查實的,予以適當獎勵。
(三)加強房屋改擴建管理。各地應當健全改擴建和裝飾裝修活動管理制度,細化立項、規劃、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不動產(確權)登記等全過程管理要求。住房改造用于經營性用房的,必須符合《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及建筑結構、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不得改變承重結構和降低消防、抗震條件。對于確需改變承重結構或者消防、抗震條件的其他房屋,必須按基本建設程序組織設計、施工、驗收,確保改造后符合安全標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四)加強自建房新建翻建管理。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要求,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各地要壓緊壓實農房建設管理責任,新建、翻建農房應當按照“一戶一宅、建新拆舊”的要求,依法依規申請辦理宅基地用地手續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在城鎮規劃區的從其規定)。積極探索在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建筑活動監督管理、宅基地審批等環節,將農房安全作為部門聯動管理重要因素。產權人可選擇使用政府部門提供的圖集或者委托專業人員(單位)進行設計,鼓勵委托具有資質的企業或者具有相應技能的鄉村建設工匠施工。產權人對農房質量安全負總責,承擔建設主體責任。農房設計、承建人、材料供應等單位或者個人分別承擔相應的質量和安全責任。鎮(街道)要加強對農房建設審批、竣工驗收的服務和指導,引導農民依法依規申請不動產登記、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五)加強房屋鑒定檢測管理。主管部門要加強鑒定、檢測機構從業行為的監督檢查,建立鑒定報告備案制度,開展鑒定報告的質量監管,監督指導鑒定、檢測機構落實主體責任,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鑒定報告的出具應嚴格執行三級審核制度,并由鑒定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按各自職責簽字,其中報告審定人應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計算書加蓋簽字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章。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對其出具的報告終身負責,嚴禁出具虛假報告。
(六)推動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消防救援、城管執法等部門要加強工作聯動、數據共享。各地政府應當建立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平臺和流轉處置機制,實現房屋安全隱患線索及各類許可信息部門間共享共用,探索建立隱患建筑公開制度,將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筑信息向社會公布。對于尚未完成整治的隱患建筑,應在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系統中予以載明,不動產統一登記時做好協同配合,在房屋出租、出售、抵押時保障利益相關人知情權。探索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
六、強化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各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參照市級建立相應組織架構和工作機制。
(二)壓實各方責任。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及時告知使用人房屋安全狀況。開展經營活動的產權人(使用人)承擔房屋安全使用主體責任。地方黨委、政府要落實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屬地管理責任,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協調、具體抓落實。各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管理好所屬產權和使用權房屋,歸口管理行業監管范圍內房屋。落實好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施閉環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各地要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鎮要明確鄉村建設(農民自建房)綜合管理機構,履行宅基地管理、農房規劃許可、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職責,切實強化農村房屋安全管理。要加強專項整治中的法律咨詢、司法調解、治安維穩等工作。要對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用于隱患排查、安全鑒定、技術服務等。
(四)強化督促指導。根據省委、省政府統一要求,將房屋安全列入對地方黨委、政府安全生產專項考核內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適時開展督導。對房屋日常使用人數大于10人的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安全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各地要加大對轄區內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督促、檢查、問責力度,對排查整治工作進度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干部要嚴肅問責。
(五)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以及張貼宣傳海報、發放房屋安全使用手冊、社區普法、公益講堂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深入開展自建房選址安全、結構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以及“農村自建房安全常識”一張圖等安全常識科普教育,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8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加快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法規,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區縣(自治縣)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以下統稱區縣)對本轄區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持續推進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學校周邊、勞動密集型企業周邊、醫院周邊、在建大項目周邊、鐵路道路兩側、城鄉結合部、城中村、三峽庫區移民安置點、工業園區、工礦區、景區、安置區、古鎮、老街、坡地建筑群、集貿市場、農家樂等區域,突出排查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各區縣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區縣要徹底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信息、審批手續、歷史改造情況、改變用途情況、違法建設情況、結構安全狀況等信息,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逐棟建立臺賬。
3.排查方式。各區縣要組織產權人或使用人自查、鄉鎮(街道)排查、部門核查,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住房城鄉建設部《自建房結構安全排查技術要點(暫行)》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
力爭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工作。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區縣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重點聚焦用作學校和幼兒園、餐飲飯店、民宿、賓館、超市、農資店、棋牌室、浴室、診所、手工作坊、生產加工場所、倉儲物流、影院、娛樂、養老服務等具有公共建筑屬性的經營性自建房,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等級實施分類整治。要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處置工作要在20__年9月10日前完成。
(三)徹底整治隱患。各區縣要堅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分類處置”原則,對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必須立即采取針對性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同時要加強巡查監測,確保自建房整治過渡期間的安全。
1.建立整治臺賬。各區縣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制定整治方案。各區縣要落實屬地責任,督促有關部門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綜合制定“一棟一策”整治方案,落實整治責任和措施,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3.實施分類整治。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整治的原則,對不具備合法手續、存在違規加層背包、擅自拆改主體結構等違規改擴建行為的經營性自建房,應責令產權人或使用人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并通過安全鑒定確認安全狀況,不滿足安全要求的應采取拆除或者加固處理等措施以消除隱患。對年代久遠的房屋,要通過安全鑒定確認安全狀況,如不滿足安全要求,應立即停止使用。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應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應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4.落實產權人或使用人主體責任。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產權人或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實整治措施的,應依法強制執行。對以暴力、威脅、恐嚇手段干擾排查整治工作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區縣政府及市級有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鄉鎮(街道)等屬地責任,發揮城市管理、村(社區)“兩委”、物業管理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擅自改建加層、擅自變動主體結構、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內容一經查實,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依托鄉鎮(街道)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進一步充實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監管力量,明確自建房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從事房屋安全鑒定的專業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從事鑒定的機構應對出具鑒定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推動建立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使用制度,加快推進《重慶市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立法,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律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委,由市住房城鄉建委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各區縣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區縣級專項整治負責人名單報市安委會備案,并抄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區縣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專項整治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任務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和辦公住宿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負有行業安全監管職責的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教育部門及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喪葬、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規劃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農村建新房未拆舊房處置有關工作;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未經規劃許可擅自新建、改建、擴建的違法建設執法查處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林業部門負責國有林場等職責范圍內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防救援部門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強技術支撐。各區縣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區縣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要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專業機構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區縣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加強經費保障。市、區縣兩級財政要安排本級政府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經費,用于委托專業機構、開展安全鑒定、組織人員培訓等工作,保障整治工作扎實推進。
(五)強化督促指導。各區縣要加強對鄉鎮(街道)的督促指導,對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督查督辦,適時對各區縣“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對未能按時按要求完成專項整治任務的進行通報。
(六)做好宣傳引導。各區縣要利用網絡、電視、廣播、自媒體、鄉鎮(街道)政務公開欄、小區公示欄等進行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和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的必要性、緊迫性。要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營造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9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時間把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到位。完善相關制度,堅決嚴控增量,逐步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范圍。本次專項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未進行專業設計、專業施工的房屋建筑。各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要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核心區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市場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和消防設施合規性。
3.排查方式。通過產權人自查、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區級檢查、市級抽查,確保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產權人自查。明確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街道(鄉鎮)指導社區(村)組織產權人自查,如實填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
二是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街道(鄉鎮)在產權人自查的基礎上,委托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進行全覆蓋核查,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進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顯著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并督促產權人立即進行鑒定、整治;發現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鑒定、整治。依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逐一歸集核查信息,核查結果須由參與核查的專業技術人員確認。街道(鄉鎮)應根據自建房用途,統籌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同核查。
三是區級檢查。各區將街道(鄉鎮)核查信息匯總形成臺賬,結合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全市違法建設圖斑,制定檢查計劃,組織專業機構參與區級檢查。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要督促街道(鄉鎮)盡快組織開展整治。
四是市級抽查。市相關部門對各區自建房安全排查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并組織專業機構參與,隨時糾正發現的問題;組織專家團隊對各區反映的難點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二)開展“百日行動”(20__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以區為單位,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在20__年9月底前,確保全市經營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委托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排查(核查)、檢查、抽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本部門“百日行動”臺賬,實行銷賬管理。
(三)徹底整治隱患(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違。各區會同規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明確對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對不予保留的自建房開展聯合執法,按違法建設管控要求及時依法拆除。
2.依規鑒定。對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安全鑒定。產權人不按期鑒定的,區政府可依法依規指定有關單位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產權人承擔。
3.加強整治。產權人應根據自建房安全鑒定結論,采取修繕、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險的措施進行整治,并承擔相關費用。各區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加快進行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一時難以拆除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管控措施。
4.強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經濟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體育等行業主管部門應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
1.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2.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研究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委、市電影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3.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結合違法建設整治工作,在開展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的基礎上,依法查處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研究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落實街道(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社區(村)“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5.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
6.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推進北京市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調研論證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規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7.加強房屋安全鑒定管理。既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管理,又加強鑒定從業人員的管理,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市負總責、區抓落實的原則,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及各區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各成員單位抓好工作落實。市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區要成立本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本區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支撐保障。一是強化資金保障。各區要落實街道(鄉鎮)核查、區級檢查及相關工作保障經費,并建立專項整治應急資金,做好應急情況下資金保障。市財政局對市級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二是強化法律服務。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調解矛盾糾紛,依托12348平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三是強化信息化支撐。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基礎上,根據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統用戶數和數據量做好硬件設施的動態增擴準備,做好數據備份和系統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督查督辦,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房屋使用安全意識,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0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統籌抓好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生產。把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標準、最迅速的行動,壓緊壓實責任,全力開展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及時徹查消除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基本原則
1.明確主體,壓實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規定,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按照“三個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產權人、使用人嚴格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
2.全面動員,群防群治。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縱向要全面動員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橫向要全面宣傳動員到位。廣泛發動專業技術人員、居民群眾等社會力量主動參與排查整治。
3.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過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部門街道鄉鎮核查和第三方機構專業評估鑒定相結合的方式,逐一入戶,全面摸清自建房情況,從快從嚴處置隱患,加強監管,督導檢查,立查立改,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4.分類處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進行分類處置,依法依規開展整改。對存在結構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業停用,并疏散建筑內和周邊的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二、工作目標
(一)目標任務。針對昆明市自建房粗放發展,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隱患較多、存在系統性安全風險的實際,全市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排查整治范圍。基于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關信息平臺和數據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為重點對象,對農村自建房、城鎮自建房開展排查整治。
1.突出重點區域,聚焦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綜合交通樞紐周邊、旅游景區、工業園區、集貿市場、鐵路國省道兩側、勞動密集型企業、在建大項目周邊、地勢低洼、靠山臨河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點場所,聚焦農家樂、賓館、飯店、民宿、教育培訓、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交通場站、電影院、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醫療衛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疫病集中隔離、社區辦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多種混合設置等人員聚集、多種風險交織疊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點房屋,聚焦昆明主城區城中村90年代前后建成的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于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違法違規改擴建和存在突出火災風險的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內容。重點圍繞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3個方面,全面摸清全市現有自建房基本情況。
1.審批程序方面。房屋建設無正式審批手續、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建筑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擅自改動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變后,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類經營性自建房未經安全性審查、未經經營許可、證照不全,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虛假等情況。
2.實體安全方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建筑面積,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受損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房屋主體結構及附屬構件(設施)有傾斜,承重墻體、梁柱等部位存在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明顯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建在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區域等情況。
3.消防安全方面。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搭建、裝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規范要求;餐飲企業等未安裝燃氣泄漏截斷報警裝置;燃氣管網老化、建(構)筑物占壓燃氣管道;存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在室內(樓道、門廳)停放充電;液氨制冷劑的冷庫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合用;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實行防火分隔;未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實等情況。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依據專業評估鑒定結論,按照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進行分級分類、劃定安全區域、設立警示標識。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及時采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繕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隱患。
昆明主城區不得再新建自建房,農村自建房建設納入規范管理,加大對違法建設、違規經營及監管缺位、執法失嚴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行為;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遏制自建房安全隱患增量。
三、工作安排
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分為百日攻堅和鞏固提升兩個階段:20__年5月4日—8月15日為百日攻堅階段,8月16日—12月31日為鞏固提升階段。
(一)全面動員(20__年5月4日—10日)。各級黨委政府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慘痛教訓,以及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動員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成立專業技術專家組,細化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工作要求,開展業務培訓,全面啟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二)全面排查(20__年5月4日—6月20日)。按照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鎮排查—縣級復核的流程,街道(鄉鎮)倒排自建房排查計劃,動員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同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及志愿者依據《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逐一入戶調查,逐戶逐棟建檔造冊,建立自建房排查數據庫,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隱患清單。市、縣(市)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聯動,充分利用網格化管理等機制手段,同步加大對自建房安全隱患線索的收集,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正在實施改擴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設,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違規行為。縣(市)區組織相關部門對自建房排查數據和安全隱患清單進行復核;對基層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家同步進行現場評估分類,掛牌標識警示,提出處理措施建議,明確整治內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報縣(市)區領導小組研判。
所有經營性自建房和經專家組現場評估認定為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及時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依據鑒定結論和處置意見進一步完善檔案信息,并按鑒定機構處理建議立即進行分類處置,確保危房不住人、不營業。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6月20日前全覆蓋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應查盡查、應評估全評估、應鑒定全鑒定;依據排查評估鑒定結論,及時采取措施進行分類處置,做到隱患實時監控,確保重點房屋安全風險處于重點監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__年6月20日—8月15日)。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通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綜合施策,做好群眾工作,動員引導產權人、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限時主動進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時,立即停業停用并開展整治,如產權人、使用人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進行強制整治。對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拆除危房;對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采取加固等措施;對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自建房,采取修繕等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并鑒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營業等管控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活動。整治工作要落實責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確保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治全覆蓋,形成閉環管理。
針對居民現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沒有其他居所的情況,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可統籌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房源,作為過渡性周轉住房。針對屬于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啟動拆遷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動員居民搬離,做好房屋調查和資料保全,拆除相應房屋,消除安全隱患,并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統一做好后續安置補償工作。
(四)鞏固提升(20__年8月16日—12月31日)。在全面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存量安全隱患全面清零,同時嚴控增量。規范自建房的管理,將3層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遷安置區房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對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鑒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機制,發揮街道、城鎮、村、社區、物業企業作用,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強化施工隊伍監管,依法打擊無資質或借用資質違法違規承攬工程的行為。嚴格按照設計標準施工,加強對勞務派遣人員、鄉村建設工匠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農村住宅宅基地的相關管理辦法,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規劃建設審批管理相關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質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于20__年10月1日前出臺有關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將自建房安全列入各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內容。按照“市級統籌推動、縣級組織實施、鎮街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市、縣(市)區、街道(鄉鎮)三級建立專項整治領導機制,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保障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市級成立市長任組長的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需要組建工作專班和聯合督導組。
(二)強化部門聯動。銜接國家、省級工作機制,市、縣兩級由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三個部門牽頭,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教育體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自然資源規劃、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網格化管理、消防等相關部門,建立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會商會辦機制,每周開展工作調度,指導下級部門開展工作,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責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責任。
(三)強化技術保障。根據《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等技術標準,市級層面統一全市技術標準,成立市級技術指導專家組,統籌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服務。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動員組織相關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全過程參與排查工作,組織有資質的機構參與安全鑒定。
(四)強化要素保障。各級黨委政府統籌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項要素保障。發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有效化解自建房安全整治中涉法涉訴問題。市、縣兩級財政部門對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發展改革、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經營許可等方面,建立完善自建房全鏈條監管體系,研究出臺支持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和規范自建房建設管理有關政策措施,主動服務、優化審批、疏堵結合,提升行業管理水平。
(五)強化宣傳引導。新聞宣傳部門牽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重要性,普及自建房規劃、建設、安全、法律等方面有關常識,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的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縣(市)區、開發(度假)區組織志愿者進社區(村組),向廣大居民群眾宣傳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安排和有關要求,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發動群眾開展房屋安全自查,積極舉報違規裝修改造、違法搭建等影響房屋安全使用的行為線索。
(六)強化跟蹤問效。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四級實行“掛圖”作戰,確定數據統計專員,每日匯總自建房排查整治統計數據,逐級上報至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建立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數據庫,按照安全隱患等級實行“色卡”管理和“銷號”管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通報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排查整治工作進度及排名情況,由市級聯合督導組及時提醒調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并根據需要深入一線督導檢查。針對工作推進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隱患消除不及時的情況,視問題嚴重程度,按規定及時約談提醒有關責任人。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1
一、演習目的:
檢驗消防設備、器材的使用性能,增強員工的消防意識,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火災發生后的救人及滅火程序,提高秩序維護部處理緊急事件的能力。
二、演習時間:
20xx年11月9日
三、演習地點:
巴塞羅那小區
四、參加部門:
樂凱物業全體員工
五、演習內容:
檢驗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性能,對滅火器滅火、消防水帶的使用方法進行檢驗,疏散人員向安全區域轉移,檢驗秩序維護部協調、支援、作戰能力,檢查中控的通訊、聯絡、人員調配情況。評價秩序維護部的消防作戰能力。
六、演習組織架構:
總指揮:羅輝副總指揮:王佳
1、滅火組:
組長:蔣隆彬
成員:
職責:接到消防中控室的火警迅速就近拿取消防工具、滅火器材,運用滅火技巧、進行滅火,如有傷者應先救人后救火。
2、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接到消防中控室指令后確定疏散路線,逐戶通知受影響的業主通過消防樓梯向安全地點疏散、同時核實疏散情況及疏散人員數量,對疏散出火場的人員進行安撫解釋工作。負責清點疏散各住戶人數,并及時將情況匯報總指揮。(各消防通道出口安排疏散組人員引導)
3、搶救組:
組長:雷正偉成員:
職責:負責臨時救護由滅火組自火災現場救出的傷員,由救護組根據傷勢情況決定是否送醫院救治;
4、治安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現場的各類治安管理工作,對小區各入口進行封閉禁止無關閑雜人員及車輛進入現場,對阻礙消防車道的障礙物進行清理,并對疏散出火場的物資進行看管,防止破壞分子乘機盜竊及破壞,在主要路口安排組員做好消防車的'引導。
5、設備組:組長:周邦元成員:
職責:負責電梯落底,切斷本層非消防電源、保障消防應急電源、正壓送風、排煙風機及泵房設備運行正常。
6、通訊后勤組:組長:
成員:
職責:提前準備部分疏散用的毛巾,配合疏散組搶救傷員。及時接應人力不足的其它小組,及時向缺乏物資的小組提供物資。并在主要路口安排保潔員做好消防車的引導
7、宣傳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到小區發放通知并做好前期解釋工作,演習時做好照相工作。
七、實施過程:
1、報警:派一名員工在25棟垃圾傾倒處,假扮業主進行報警,并點燃火堆。
2、確認:中控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后,立即通知值班巡邏崗前往現場確認火警是否屬實,確認報警后,立即用對講機通知中控室和當值班長,匯報著火物、燃燒情況、火勢大小、火勢蔓延情況,同時應根據火勢大小情況,采取相應的搶救措施或疏散業主工作。
3、火情確認后,中控室值班人員,利用對講機和電話及時通知各組負責人,各組負責人以最快的方式集合應急分隊成員到現場進行有關滅火、疏散等工作。
4、指揮小組成立地點設于中控室,由羅經理為總指揮,相關負責人分工組織人員全面展開(模擬演習)。
5、中控室按總指揮的命令,立即啟動報警、聯動設備,利用消防緊急疏散廣播通知業主有關情況,并指導疏散群眾、按總指揮的要求撥打119模擬向消防隊報警。
6、在25棟的火情,由滅火組將初期燃燒物撲滅;組織拋接水龍帶演練,后在進行消防栓使用的演練。
7、滅火結束后,中控室利用消防廣播解除火警,所有參加演習的人員在指揮中心旁集合,由各組長清點人數,檢查收集裝備設施及相關器材。
8、中控室做好相關記錄,并安排人員對演習現場進行清理。
八、實施過程中相關要點:
1、搶救、疏散組人員依照先人后物的原則進行疏散搶救,疏散組人員以消防通道進行疏散,清楚路障,維持秩序,勸阻中途返回人員,并視火情大小盡量把人員向下疏散,火勢太大時,著火層以上住戶向上疏散。搶救組根據現場情況采取相關救護措施(如發現門后、墻角、樓梯、窗戶等處又被困人員必須及時搶救疏散)。
2、電梯迫降首層,安排人員看管,火情發生時禁止使用。
3、治安組制止與滅火搶險無關人員(包括業主)進入火災現場,被疏散出來的人員集中在一起,保護他們的安全及搶運出來的物資,事件后要保護現場以便消防隊查明起火原因。
4、中控室接到電話時,一定要問清楚起火的具體位置以及周圍火災的形式,同時向指揮中心匯報,由指揮中心采取營救措施。廣播詞:尊敬的各位業主、施工人員,現小區某某地方發現火情,情況并不嚴重,為了您的安全,請您配合物業工作人員的指揮,安全有序的撤離火災現場。并告訴被困人員的自救方法,如濕毛巾捂住口鼻可以防止窒息,用濕被子可以沖出火災區,用繩條或被單接成條,可以從窗戶逃生。
5、總結工作:應從本次演習中找到不足,修改演習組織實施組織方案,進一步完善消防應急措施,從而達到滅火實戰能力的增強。
九、演習所需物資、裝備:
1、汽油5升、鐵桶2個、木材若干。
2、防火服7套、消防頭盔10個、急救箱2個、白紗布10卷、紅藥水2瓶、擔架1副。
3、滅火器10具、消防水帶5盤、水槍5支、安全繩2條、絕緣手套10雙、防毒面具10副、喊話器2個、毛巾20條、汽油10升、鐵桶2個、木材若干
4、橫幅2條,小區懸掛使用。
5、照相機一臺、對講機10部,現場使用。
十、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視,充分做好準備工作。
2)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格執行各項消防規定。
3)演習人員必須正確對待,嚴肅認真,確保秩序、維護安全及真實性。
4)組織實施組織方案過程必須有組織、有計劃,分工明細。
物業消防安全宣傳月策劃方案2
為提高全體職工消防安全意識,進一步過好工、團生活,經工會、團支部研究決定,擬于×年11月8日舉辦“消防安全知識競賽”。競賽由工會、團支部聯合舉辦。活動方案如下:
1.比賽日程安排:
11月8日(周五)為競賽日。
2.參加人員范圍、分組:
全體職工均可參加
分組:共分四組。
第一組:綜合處、財務處、工程處、餐廳
第二組:物業處、水暖部
第三組:物業處、電力部
第四組:治安辦
處長或部門經理任領隊,每支參賽隊3名選手,至少一名女同志。
3.競賽評委
評委會主任:
評委:
4.競賽試題范圍
《消防安全知識競賽題庫》、《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司爐工規章制度》、《電氣安全管理規程》、《水暖工程施工維修手冊》、《焊工應知應會問答》、《電梯、自動扶梯安裝檢測與維護管理》
5.比賽形式
比賽采用搶答賽形式。分為個人必答、集體必答、搶答等。
個人必答題:每人答2題,每題10分。
集體必答題:每組5題,每題20分。
搶答題:共設12題,每題20分,答對一題得20分,答錯扣10分。
若搶答題答完后,仍有兩隊得分一致,則比賽加試題,每題20分,直至分出勝負為止。
現場觀眾參與題,答對有紀念品。
6、獎項設置
設一等獎一名,上場選手每人500元標準。
其余三個小組為優秀獎,上場選手每人200元標準。
設小組獎一名,獲一等獎的小組每位組員100元標準。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2
為切實加強我市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現結合我市物業管理實際,針對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中出現的飛線充電、違規停放、充電設施不足等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各物業服務企業要落實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展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勸阻和制止在小區內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入戶等行為。對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物業服務企業要立即向屬地消防、鎮街等主管部門報告處置。同時,要制定嚴格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制度,電動自行車要與機動車分區停放、分類管理,同時要設置火災報警、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日常維護。
(二)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不足的物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要在屬地消防、住建、電力部門的指導下,規范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引進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種形式的充電裝置,確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有效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物業服務企業要配合消防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在公告欄、電梯間、樓道等區域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圖以及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標識,引導業主養成良好的停放及充電習慣,不在門廳、過道充電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1日前)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落實責任,明確責任人及聯絡人,建立具體詳細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在管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方面存在的問題。市住建局住宅相關部門對本轄區內物業小區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要開具整改通知書,及時跟蹤督促整改。對于發現重點隱患的小區,整改后應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防止整改后出現“回潮”。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
市住建局根據所轄區域工作實際,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與文明城市創建、物業企業星級評價、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確保物業小區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整治責任,細化工作方案,加強與當地消防、鎮街聯動,建立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實效。
(二)加強督導問責
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管理工作,對于未按規定履行整治職責、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進不力的物業服務企業,將應予以書面通報批評、紅黃牌警告等處罰。對于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按時總結報送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機制,不斷加強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切實維護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各物業服務企業每月17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情況表》至市住建局。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3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建筑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人員素質,預防和減少建筑安全事故,保證建筑安全生產平穩有序。
二、組織領導
項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為: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項目“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與環境管理部。
三、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項目部樹立“安全生產,預防為主;人民生命至上,火災隱患必除”的指導思想,充分認識到做好火災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學習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有關規定和相關專業知識,提高管理水平,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積極性。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項目部根據局及公司相關文件要求切實落實責任,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做好宣傳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通過抓好冬季取暖措施的落實,有效防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發生。
3、掌握信息,及時上報。施工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后,項目部及時如實上報,將事故情況報本公司,并迅速組織開展救援。
四、排查整治的范圍、重點、措施
(一)排查整治的范圍: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倉庫、加工區、食堂等。
(二)整治重點
1、設施方面:消防水源是否可用,消防設施是否缺少、損壞,冬季保溫措施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消防設施是否全覆蓋。
2、場地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道等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通道是否通暢。
3、住宿方面:用電設備布局是否合理、規范,電線、管線是否老化,人員用電是否規范。在宿舍內是否使用電暖氣、電磁爐、小煤爐、大功率加熱器等。
4、食堂方面:用電是否規范,煤氣罐、輸氣管是否符合防火要求,食堂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場所設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5、施工現場方面: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經過崗前培訓;動火作業是否執行動火審批制度,是否采取接火措施、施焊地點與可燃、易燃物保持安全距離;臨電使用是否規范,外電是否采取保護措施,臨電電路是否安全,漏電保護器是否匹配、靈敏,閘具、熔斷器是否匹配,安裝材質是否合格等。
6、倉庫:倉庫的.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設置專用倉庫,并分類存放,倉庫內用電是否規范,有無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用電設備及取暖設備;倉庫內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7、資料方面:進場人員是否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是否有教育及交底記錄。臨電巡檢記錄、消防日檢記錄、消防驗收記錄、臨電驗收記錄是否齊全、屬實。
五、工作措施
1、編制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活動方案及完善消防應急預案,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建立消防組織機構。
2、組織召開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活動專題會,進行工作部署,明確要求及標準。
3、進行全面的消防專項隱患排查,并對所查出問題定責任人、定時間、定措施,編制銷項清單逐條逐項的進行嚴密排查整改,務求不留死角,不留隱患,指派專人進行消防日常管理和每日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認真填寫檢查紀錄。
4、開展消防專項培訓活動并加大消防安全宣傳力度,采取在施工現場懸掛橫幅和標語,張貼安全宣傳貼圖、設置安全宣傳專欄、發放安全教育材料等多種形式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安全宣傳教育,力求加強工人消防安全意識,從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5、分區域對項目各分包工人組織消防演練,講解應對措施、滅火方法,及火場逃生常識切實提高一線作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應急救援能力。
6、針對消防安全整治專項活動階段所作工作進行歸納總結,并形成書面報告。
六、具體工作安排
20xx年12月4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
1、工作準備階段(20xx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項目部結合現場實際根據本方案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張貼宣傳標語或圖畫,完善施工現場消防物資配備,開展動員部署工作。
2、工作實施階段(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12月11日)。
項目部由項目經理帶頭組織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隱患的自查自糾工作,落實整改責任人,開展火災防控的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演練及緊急救護措施的宣傳教育。
3、總結上報階段(12月12日至12月15日)。
認真總結火災防控工作經驗,查找不足,及時整改,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保證工程安全生產。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4
各村(居)委會:
元旦、春節臨近,為進一步強化監管,保障安全,按照要求,決定從即日起,在全街辦范圍內開展一次以“保兩節食品安全、促社會和諧穩定”為主題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增強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識,落實餐飲單位主體責任,完善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范原輔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驗收、臺帳登記及使用、加工制作和餐飲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為,消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隱患,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加大對餐飲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認真履行監管職能,保障兩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
二、整治時間:**年12月15日至**年2月15日。
三、整治范圍及重點
整治范圍包括全街辦各類餐飲單位。重點為承接婚喪宴席、節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飯”的餐飲服務單位,旅游景點餐飲單位,各類宗教聚集活動用餐場所,農村家宴,奶吧、茶座、飲品店等五類餐飲服務場所。
四、整治內容
(一)強化許可管理,嚴查無證經營
認真貫徹落實《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依法規范行政許可,保證餐飲服務提供者符合法定條件經營。嚴格規范餐飲服務許可范圍,嚴厲查處無證經營、超期限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嚴厲查處轉讓、涂改、出借、倒賣、出租餐飲服務許可證行為,嚴厲查處以不正當手段騙取餐飲服務許可證行為。
(二)落實索證索票,強化追蹤溯源
進一步落實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重點檢查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包括進貨臺賬、供貨商資質、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和證明文件等。加大對采購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點品種專項抽查,嚴肅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對餐廚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處理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使用劣質食用油和廢棄餐廚油脂、不合格調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加大對乳粉及乳制品采購使用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劣質乳制品行為。
(三)突出整治重點,強化制度落實
重點檢查餐飲服務單位是否持續符合場所環境和布局流程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并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硬件設備是否運行良好,涼菜配制等食品制作加工過程是否符合操作規范要求,餐飲具是否按照要求規范進行清洗、消毒和保潔,是否有消毒記錄,一次性餐飲具進貨渠道是否規范,嚴厲查處使用不合格餐飲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規范等問題。對咖啡館、酒吧、茶座的整治檢查要同時突出差異性重點,認真核查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貯存情況,對酒類、奶及奶制飲品、食用冰、果汁等沖兌用水和一次性餐具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包括涼菜、改刀水果、現榨飲料等制作有無專間或專用區域操作,有無餐飲具消毒設施;有無水凈化設施;食品添加劑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并公示;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徹底,粗加工是否達到要求,是否生熟分開、冷熱分開、葷素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果盤加工、餐飲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和專用冷藏設施等。
(四)發揮技術支撐,加大監督抽驗
加大對熟食鹵味、盒飯、涼菜等高風險食品品種及重點風險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提出預防和降低風險的防控措施,指導餐飲服務單位全面加強食品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食物中毒。加大對餐飲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飲具監督抽驗頻次,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完善措施,確保餐飲具消毒效果。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調查和評價,對潛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治理。
(五)健全應急機制,強化應急處置
制定完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理機制,強化開展應急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應機制,確保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處置率達到100%。
五、整治時間安排與主要目標任務
(一)**年12月15日至**年12月25日為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
各村(居)委會要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啟動兩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根據方案排查自己轄區高風險場所和重大活動,確定工作重點,統籌安排部署,確保消除安全隱患,按時完成整治任務。
(二)**年12月26日至**年2月12日為整治檢查階段。
各村(居)委會對重點區域和重點餐飲單位開展全面、深入、細致的監督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強化餐飲加工環節各項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加大對熟食鹵味、涼菜、海鮮等高風險食品加工過程監管和食品原料進貨驗收、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管力度。
(三)**年2月13日至2月15日為總結階段。
各村(居)委會對本次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于2月10日前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以電子文本和紙質文件形式報送至街辦食藥所,由食藥所匯總上報縣局。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增強意識,加強領導
食品安全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社會和諧穩定。各村(居)委會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食品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針對“節日”期間食品消費集中、聚餐次數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發的特點,重在預防,科學監管,狠抓落實,做到早謀劃、早動員、早安排。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強化監管措施,強化溝通協調,切實抓好“節日”期間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確保“節日”期間食品安全。
(二)排查隱患,突出實效。
結合《**縣**年“四小”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及《**年元旦春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根據本地實際,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主義,不搞走過場,扎實開展專項整治。通過專項整治,著力排除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規范春節期間餐飲服務市場秩序,確保專項整治成果得到鞏固。
(三)恪盡職守,處理迅速
“節日”期間,各村(居)委會要嚴格值班紀律,健全值班制度,嚴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準備工作。村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上報相關部門和組織人員奔赴第一現場進行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及時妥善處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損失,努力減輕不良社會影響。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報告,嚴禁瞞報、漏報、遲報。要進一步暢通社會訴求渠道,認真對待和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
(四)大力宣傳,營造氛圍
各村(居)委會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加強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倡導健康消費觀念。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誠信的責任意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倡導社會各方積極參與到食品藥、品安全的綜合整治當中,形成人人關注、共同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實施辦法》、《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和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本著“依法規范、疏堵結合、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綜合治理”原則,依法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對象
(一)非法生產、組裝、改裝、銷售三輪車的企業和個人。
(二)無號牌、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保險憑證上路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在禁行路段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以及亂停亂放、闖紅燈、逆行、超載的三輪車。
(四)未經交通部門審批,沒有營運手續,非法運營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組織領導
成立xx鎮電動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專項整治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聯合執法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中隊長兼任,負責“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各村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和路面管控工作實施督導檢查。
四、方法步驟
“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結束。分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數,要認真清理排查本轄區未注冊登記電動自行車的數量;二是積極宣傳注冊登記時間和流程,確保廣大群眾能順利注冊登記。
(二)實施階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的日常監督,督促銷售企業建立并切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核查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參數,確保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三)檢查整治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嚴肅查處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無牌無證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四)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總結,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復。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完成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任務,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得成效。
(三)強化監督,確保成效。各級各部門要定期對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取得成效。
(四)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級各部門要研究制定加強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長效機制,聯合執法,統一行動,加強巡查,常抓不懈,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和道路運輸秩序,建設平安東升,建設和諧社會。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6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堅決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為公司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具體目標
以x公司的構筑物為重點,開展火災隱患集中治理,100%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有效降低和消除重點場所火災發生的幾率和風險。
二、時間進度和工作安排
(一)部署發動階段(20__年4月22日前)。各單位制定方案,細化明確任務措施、整治目標、整治標準和任務完成時間節點,并召開會議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0__年4月23日至11月30日)。各單位對照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從嚴從實從細抓好各項責任措施落實。針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定人定崗定責,實施專人跟進、掛單整改、掛表推進,確保整改到位。
(三)總結驗收階段(20__年12月)。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火災防控工作機制。公司安委會將結合20__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責任制考核,一并開展核查。
三、整治任務及分工
(一)房屋建筑。要強化公司各房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按有關規范在各個樓層顯著位置配足手提式滅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組織開展一次電氣及消防設施全面檢測,確保超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各中心站負責組織實施)
(二)各中心站、養護和機電管養單位。要重點對施工現場、駐地的電氣火災防范進行專項整治,施工現場搭設的宿舍、辦公用房、廚房、配電房、可燃材料庫房和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等裝配式臨時設施應分開設置。(各中心站、養護工程部、機電隧道部負責組織實施)
(三)日常管養單位的養護工區及服務區。重點加強對養護機電等日常管養的長大養護、廣東火電及即將接手的路路通等公司及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強化對服務區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車輛停放的消防安全和應急管理。(養護工程部、機電隧道部和路政大隊負責實施)
(四)其他方面。一是配合路段涉及肇慶各縣市區交警和消防部門實施隱患清零行動。配合開展防火巡查和宣傳培訓,重點整治三茂鐵路鼎湖重合段、我司各路段沿線涉及的橋下空間被非法圈占和養護工區服務區等場所違規住人、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或充電、用火用電不規范等突出問題。二是嚴查違章搭建。嚴查各類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響消防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各中心站、路政大隊、機電隧道部負責組織實施)
四、主要措施
(一)精準研判風險。各單位要逐級召開一次消防工作會議,專題研判本單位火災形勢,部署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二)開展約談提示。公司將重點約談工作不力、發生火災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三)單位自查。各單位采取告知方式,對照整治標準,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并本單位不存在消防突出風險或者已經落實防范措施,并將自查自改和情況書面報告當地消防救援機構。
(四)實行清單治理。20__年6月底前,各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對自查發現的隱患全部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逐項列出時間表、明確責任人,定期照單對賬、照單銷賬。20__年11月30日前實現火災隱患清零。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場所和單位,必須嚴格落實火災防控措施,實施專人看護值守,確保消防安全萬無一失。
五、工作要求
公司將對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單位予以通報,并督促落實整治措施。對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依法從嚴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公司安委會將專項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各單位要認真梳理整治工作進展和成效,6月5日前向安委辦上報相關工作中的創新和亮點的圖文資料,12月4日前向安委辦上報相關工作中的創新和亮點的圖文資料。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7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冬季重點領域場所風險特點,現決定在全市部署開展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時間
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2月20日。
二、整治范圍和整治內容
(一)整治范圍。全市物流園區、物流倉儲場所集中區域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含物流倉儲倉庫、城市配送站、物流中轉站)。
(二)整治內容。
1.是否按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火災隱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2.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的倉儲場所,當事人在訂立相關租賃合同時,是否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
3.是否落實倉儲貨物清單化、臺賬化管理制度。
4.是否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5.是否組織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是否損壞、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7.是否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8.是否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
9.是否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
10.是否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是否違規電焊、氣焊。
11.電器產品等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是否存在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情況。
12.是否違規將儲存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13.是否擅自改變甲、乙、丙類物品的室內儲存場所庫房布局、儲存類別及核定的最大儲存量。
14.是否違反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
15.是否組織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16.是否按要求建立企業專職消防隊、工藝處置隊或微型消防站,并制定實施日常訓練、執勤戰備、隊伍管理、考核評價等管理制度。
三、職責分工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各鄉(鎮)街、各有關部門要共同加強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場所消防安全監管,督促企業對倉儲貨物嚴格實行清單化、臺賬化管理,實時動態準確掌握貨物信息,并開展內部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監管合力。
市住建局:負責核查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建筑用房的審批手續。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對規劃區域內違法建設大型倉儲物流企業和冷庫、冷鏈企業開展巡查執法,嚴格依法處理違法建設工程。
市公安局:在公安部出臺具體規定前,按照《消防法》等,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對總儲量10000噸以下的糧庫、500噸以下的棉庫、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場、總儲存價值500萬元以下的倉儲超市、可燃物品倉庫、堆場開展監督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市交通局:負責對道路運輸企業倉儲進行排查和整治。
市工信局:負責對商貿服務業所屬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和汽車、舊貨、成品油等流通行業所屬物流倉儲企業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內的化工(危化品)、化學制藥企業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無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儲存的物流倉儲企業場所進行查處。負責對物流倉儲企業場所的壓力容器、起重設備等特種設備依法實施安全監察。對檢查發現的或其他部門移送的存在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依法嚴肅處理。
市消防教援大隊: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對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開展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或其他部門移送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月6日)。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行業監管領域實際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時限要求等內容,全面做好本部門的部署發動。
(二)集中治理階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2月15日)。各有關部門要對本部門負責領域內的.物流園區、物流倉儲場所集中區域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臺賬,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及時督促落實整改。開展一次聯合執法檢查,對轄區物流園區和大中型物流倉儲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建立隱患問題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及時督促整改消除;短期難以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有效措施;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不具備安全條件的,要及時上報市政府,協調解決。
(三)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2月16日至20日)。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成效及經驗,并及時上報總結,適時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治效果,確保各類隱患問題整改到位。對違法物流倉儲企業場所依法處理,對違法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堅決予以取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要成立組織機構,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充分發動鄉(鎮)街、社區、村(居)委會等基層網格力量進行拉網式排查整治。各有關部門要周密部署,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切實摸清本部門負責領域的消防安全情況,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物流倉儲企業場所。
(二)突出重點整治。各鄉(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把此次專項整治作為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點內容,統籌推進,加強調度。要重點糾治違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規用火用電、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違規裝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器材損壞等突出問題,特別要對場所違規住人問題進行嚴格排查清理,堅決防止發生亡人火災事故。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鄉(鎮)街、開發區、集中區、各有關部門要明確一名同志作為聯絡員,加強工作銜接和信息報送,1月20日前將本單位工作方案及相關動員部署情況報至市消防救援委員會辦公室和市安委會辦公室;自1月14日起至整治結束,每周五14時前將本單位專項工作推進情況和《全市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情況統計表》報送至市消防救援委員會辦公室和市安委會辦公室。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8
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常識
l.兒童燃放爆竹時應該由大人帶領。
2.煙花爆竹應該存放在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方,不能放在爐火旁。
3.為了防止發生火災,嚴禁在陽臺、室內、倉庫、場院等地方燃放鞭炮。
也不允許在商店、影劇院等公共場所燃放。
4.嚴禁用鞭炮玩“打火仗”的游戲。
5.燃放時,應將鞭炮放在地面上,或者掛在長桿上,不要拿在手里。
6.點燃鞭炮后,若沒有炸響,在未確認不存在安全問題以前,不要急于上前查看。
7.燃放煙花爆竹,不要橫放、斜放,也不要燃放“鉆天猴”之類的升空高、射程遠的、難以控制的品種。
二、燃放煙花爆竹注意事項
1.燃放爆竹要遠離易燃可燃物,要在空曠的地帶燃放。
不要對著人和居民住宅燃放。
燃放時要認真檢查附近是否有易燃可燃物,認真清理火災隱患。
2.兒童放爆竹要有人看管,不要隨意撿一時沒響的爆竹。
3.爆竹存放要避開火源和高溫生產設施,裝運爆竹要避免震動和磨擦,嚴禁在爆竹市場吸煙。
4.要購買質量過關的爆竹,不圖小便宜購買非法生產的劣質爆竹。
另外,專家提醒,如果外眼球被炸傷破裂,最忌諱用手使勁壓。
一旦把內容物壓出來后醫生挽救起來是非常困難的。
炸傷后應該讓患者安靜平躺,再送往就近的醫院。
三、安全燃放幾要幾不要
燃放時,燃放者與觀賞者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不要讓未成年兒童單獨燃放煙花爆竹;不要將頭部伸向煙花爆竹的正上方點火或察看點燃后熄滅的煙花爆竹;不要對未點燃的煙花爆竹進行兩次點燃;不要用已點燃的煙花爆竹去點燃其他煙花爆竹;不要將煙花爆竹存放在家中,要遠離火種、取暖器;不要購買燃放禮花彈、大型煙花,不要在明文禁止的區域燃放;不要在樓層的窗口、陽臺、平臺上燃放,防止火星落下后引起火災;不要將煙花的噴射口對準建筑窗口、行636f0323136人、車輛燃放,防止火星濺入引起火災和傷人;不要從樓頂、陽臺、窗戶等高處向外(行人、車輛)投放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要在棚戶區、小弄堂、加油站、變電站、燃氣調壓站附近及高壓線下面等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合燃放;在燃放時,先要選擇安全地點,按說明書要求正確燃放,先把陽臺、平臺、屋頂、天井、老虎窗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清除,把外墻處布料等可燃遮陽布、空調保護布收起來,預防可燃物引燃后引發火災;同時對建筑外墻上任何開口和孔洞采取封堵措施,以防火星濺入室內引起火災。
在離家前要把門窗關好,防止飛來煙花火種引起家中火災。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9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要求,按照《德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隱患的通知的通知》(德安辦[]91號)及《羅江縣全面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隱患工作方案》(羅安辦[]3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圍
全鎮所有生產、使用、儲存、經營、廢棄處置、運輸和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的企業,重點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即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鎮所有煙花爆竹經營點。
二、時間安排
各社區、村,從即日起至今年底,分三個階段全面組織實施。
第一階段:工作部署階段。從即日起,各社區、村結合本轄區實際,立即制定具體方案,全面鋪開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階段:督促檢查階段。10月底以前,鎮安辦對個各社區、村的工作部署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
第三階段:排查整治階段。11月底以前,組織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各社區、村要認真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經營點,進行全面細致地專項檢查。對在自查自糾、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嚴格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全面徹底地進行整改。
三、整治重點
隱患排查整治的重點內容:在危險化學品方面,包括生產、使用、儲存、運輸、經營、輸送管道等各個環節;在煙花爆竹方面,包括生產經營、質量安全、運輸以及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等環節。
(一)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重點排查整治安全監控儀表完善、完好和投用情況,特別是高、低液位報警聯鎖儀表的完好和投用情況;液體儲罐防超溫超壓、防串料跑料、防雷、防倒塌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和執行情況;消防設施、應急器材的配備和管理情況,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情況。
(二)危險化學品生產和使用企業。重點排查整治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重大危險源自動監控系統的完善和使用情況、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儀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檢驗情況;維修作業中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破土、起重、高處、臨時用電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崗位職責、工藝流程、危險及有害因素、工藝技術指標和操作規程、工藝技術管理、巡回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三)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重點排查整治管道設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稱、安全管理情況管道上方違章占壓、防護距離不夠、標識標志缺損、安全管理責任制不落實,以及各類管道管線交叉鋪設等突出問題;權屬單位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的建立、完善及落實情況,包括城市天然氣管道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重點排查整治經營許可證、液化氣體充裝單位安全生產(充裝)許可證及許可經營范圍執行情況;一書一簽(即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化學品安全標簽)制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及落實情況;查驗、登記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劇毒化學品準購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運輸車輛安裝的安全標志牌、危險化學品信息聯絡卡、槽車罐體惰性氣體置換合格證明文件情況。
(五)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重點排查整治煙花爆竹產品種類、規格、藥量、包裝、標識等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等產品質量安全問題。
(六)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重拳打擊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被依法吊銷、注銷或者生產經營煙花爆竹企業被依法取締關閉后,仍然非法進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在家庭作坊或窩點內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在居民區等人員密集場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未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社區、村要高度重視,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今年下半年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實。要針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監督管理的薄弱環節,扎實深入地開展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發現、有效整治一批事故隱患,努力確保我鎮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形勢穩定。
(二)落實責任,保障安全。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精心組織開展本企業的自查自糾工作,切實保障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
(三)全面整治,務求實效。企業開展自查自糾要達到100%,各社區、村專項檢查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企業要達到100%,對轄區內的煙花爆竹經營點的檢查要達到100%。隱患排查要嚴格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隱患整改要嚴格做到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0
為全面加強元旦、春節、元宵節和“兩會”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等違法違規行為,嚴防各類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決定在全省開展為期3個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行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層層壓實各地屬地管理、各有關部門監管責任、相關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全面排查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和產品質量各環節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通過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規范生產經營等環節安全行為,消除風險隱患,確保全省元旦、春節、元宵節、“兩會”期間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經營形勢持續穩定。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三、整治范圍
1.全省范圍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零售店(點);
2.全省范圍內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整治重點
(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1.企業對標自查和“一企一策”改造提升工作落實情況;
2.“三庫四防”(藥物總庫、成品總庫、危險品中轉庫和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達標情況;
3.“三超一改”(超范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4.安全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落實情況;
5.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和產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6.化工原料存儲安全管理情況;
7.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健全完善及執行情況。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1.經營(批發)超標違禁煙花爆竹的;
2.在許可范圍以外地點存儲、銷售煙花爆竹的;
3.配送煙花爆竹車輛不符合相關標準的;
4.超量向零售店(點)配送煙花爆竹成品的;
5.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倉庫安全設施、“四防”安全管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以及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情況等。
(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1.零售場所安全條件達標情況;
2.“下店上宅”、超量儲存等問題整治情況;
3.將煙花爆竹產品存放在經營許可范圍外的場所;
4.超規格、超范圍經營和超量儲存;
5.銷售來歷不明或不合格產品。
(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1.未經公安部門許可、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或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和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的;
2.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
3.無證經營、零售和超范圍經營零售煙花爆竹的;
4.生產、經營、零售“假大空”產品和假冒商標、假冒產地的煙花爆竹產品。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即日起—1月31日)。重點抓好四個方面:一是加強輿論引導,利用報刊雜志、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臺,廣泛宣傳煙花爆竹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二是抓好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風險排查治理,從業人員教育培訓。三是加強零售經營店(點)布局規劃和許可管控。四是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采取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制販煙花爆竹的行為。
第二階段(2月1日—2月28日)。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的安全監管: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環節的安全檢查抽查,持續深化打擊非法制販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第三階段(3月1日—3月31日)。重點加強專項整治“回頭看”,以及零售經營店(點)煙花爆竹產品回收和儲存安全等方面的監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行動措施,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各項管控措施落到實處。要切實壓實縣、鄉(鎮)兩級政府“打非”責任,形成“打非”的強大合力,組織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應急管理部門及鎮安辦、村委會開展“拉網式”大檢查,以“打非”推動專項整治的.深入開展。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各地、有關部門要突出煙花爆竹領域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認真排查整治風險隱患,把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一線操作崗位。
各生產經營企業要強化風險防范措施,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上做到查嚴、查深、查細、查實,不留死角,不漏盲區,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問題,要明確責任、明晰措施、明確時限,確保隱患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大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督執法力度,對執法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特別是重大隱患,督促企業按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依法吊銷企業許可證照,并給予經濟處罰。各級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部門要切實強化責任擔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廣泛宣傳,群防群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報刊雜志、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臺,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及時曝光一批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格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請市(州)安委辦迅速將此方案傳達到本轄區縣(市、區)相關部門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于20xx年4月5日前,將本地區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省應急管理廳危化品安全監管處。聯系人及電話:,,電子郵箱:@。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1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照上級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加強干部職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單位樓層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力求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落下一層樓、不落下一條通道、不落下一間房(室)。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一步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技能,堅決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單位和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全樓層辦公室和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是:
(一)樓層存在火災隱患的。
(二)辦公室疏散設施設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1.辦公室人員工作 、休息期間將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封閉、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
2.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數量、寬度以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的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的;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的;疏散門開啟方向錯誤的;防排煙不符合要求的。
三、行動內容
各樓層要結合實際,在整治行動中開展“六個一”活動:
1.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各科室要組織員工,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專題工作會議,對辦公室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部署。
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識課。組織干部職工觀看有關消防安全教育的光盤,切實做到準備充分,內容充實,豐富干部職工的消防安全知識。
3.舉辦一期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欄。各科室要在辦公室院內舉辦一期以消防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欄,要求內容豐富,形式新穎。
4.組織一次防火逃生疏散演練。演練要有組織、有方案及責任人,干部職工參與面要廣,活動要注意安全,演練要有成效。
5.添置一批消防設備設施。各科室要加大對室內干粉滅火器、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標示牌等消防器材的添置力度,并對已有的消防設備設施進行全面檢修,落實責任人,確保使用效果。
6.開展一次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治。各科室在本次整治行動中按照以上整治重點對辦公室、會議室、圖書室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電路設施、用火用電管理及消防通道等進行全面排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并建立整治臺賬;對一時無法整治到位的,要加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實可行的限期整改意見,報上級備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科室要充分認識當前辦公室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本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實行領導負責制,同時要制定具體的工作實施方案,確保本次整治行動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收到良好成效。
(二)大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科室要在本次活動中積極宣傳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加大對消防法律法規、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等知識的宣傳,進一步提高干部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技能。
(三)強化責任,堅決消除隱患。各科室要堅持“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大力推進“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改、法律責任創新”工作措施,堅決整治火災隱患,不留消防死角。
(四)建立機制,筑牢消防屏障。各科室要通過本次專項行動建立消防工作長效機制,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要定期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并加強辦公室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消防裝備的建設,確保辦公室的消防安全。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2
作,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目標,以解決影響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采取有效措施,著力解決農村客運車輛、面包車非法載客、無牌無證違法違規等問題,使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條件明顯改善,為全鎮創造一個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人大主任任組長,廟中隊長任副組長,各行政村支部書記為小組成員。
三、工作措施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工作要求,全力落實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鎮人民政府是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責任主體,要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層機構,各行政村設立道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2—3名村干部組成,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確保道農村道路安全。
(二)加強農村交通安全源頭監管。各行政村要積極配合交警隊、派出所、鎮安辦、鎮交管辦、鎮農機站,組織開展對“三車”(客運車、載客面包車、兩、三輪摩托車)使用情況的清查,相關單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輸車輛,對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輸車輛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政策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三)加強農村安全道路建設。在新建鄉村道路的設計、建設中,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制度,嚴格把好設計審查關、工程質量關和竣工驗收關,確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隱患;大力整治道路隱患,各村要對轄區內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路段進行排查整治,查看各類標志、標牌、標線設置情況,及時進行設置完善。
(四)開展農村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通過上安全課、觀看交通安全宣傳片、組織交通安全知識講座等形式,大力宣傳農村地區客運車、兩、三輪摩托車、非客運載客車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及危害、酒后駕駛、超速行駛、非客運車輛載客等交通違法典型案例進行深入剖析,落實警示教育,增強群眾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四、工作要求
1、增強責任意識。增強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礎工作相對較弱,同時農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現的發多、反復的地區。各村、各有關單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認識,要切實按照省、市、縣專題會議精神,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力投入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強組織領導。在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和協調下,各村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加強對轄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指導,進一步明確分工,分解任務,細化方案,制訂和落實工作計劃。在交通安全會議框架下,整體推進道路交通安全會議的建立和健全,規范交通安全會議的運作,履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合力抓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結合鎮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推進措施、進度安排,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協調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扎實做好工作。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凡是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嚴格進行責任倒查,依法依紀堅決追究失職瀆職的責任。
4、強化自身檢查,及時解決整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加強自身檢查,杜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及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強力落實各項管理工作,確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3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集中專項整治,督促倉儲物流場所和商場市場從業單位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建立健全倉儲物流場所和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有效預防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整治范圍和工作措施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全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各類商場、市場。
(一)對依法經過消防審核、驗收或備案的倉儲物流場所和商場、市場,督促從業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二)對利用經過消防審核、驗收或備案的建筑,擅自改變其使用性質用作倉儲、市場的,要責成業主重新申報,完善防火措施,并經消防部門審查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否則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
(三)對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或備案的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要責成業主按照消防技術規范完善消防設施,達到消防安全條件,并依法取得相關審批手續后,方可繼續使用,否則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
(四)對利用租賃用地建筑、臨時建筑用作倉儲場所和市場的,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責成從業單位按照消防技術規范有關要求完善消防設施、消防水源、防火隔離等防火措施,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滿足消防安全條件,否則依法予以取締。
三、工作職責
(一)各村(社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制定本轄區內的倉儲物流場所和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并組織實施;在原有摸底基礎上,再次組織人員重新核對并摸排,建立好基礎臺賬,并全面逐一排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將排查整治情況以表格形式(詳見附件4)報送鎮安辦。
(二)鎮經環辦。負責組織對全鎮工業企業所屬倉儲物流場所開展全面清查,將排查出的.火災隱患以表格形式(詳見附件4)上報鎮安辦、縣公安消防大隊依法處理。
(三)鎮城建辦。負責組織對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建設用地進行清查,嚴格依法處理違法違規用地行為。負責組織對全鎮市場、商場及經營單位所屬倉儲物流場所進行全面清查,并逐個登記備案(詳見附件3);在清查中,要督促從業單位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并將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報鎮安辦。
(四)鎮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對全鎮違法建設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行為開展巡查執法,嚴格依法處理違法建設行為。
(五)鎮安辦。負責對全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的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依法實施安全檢查,對檢查發現存在超期未檢等安全隱患的特種設備,責令限期改正;負責對全鎮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和設置液氨儲罐的冷凍倉庫開展安全排查;加強對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和培訓,重點查處焊工、電工等特種崗位人員無證施工等違法違規行為;匯總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排查出的火災隱患交由縣公安消防大隊依法處理。
(六)鎮派出所。依法開展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排查檢查,嚴格依法處理專項整治工作中阻礙執法的行為,牽頭建立加強全縣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七)鎮紀委。負責對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開展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開展督查。
四、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一)制訂方案和摸底排查階段(從即日起至11月15日)。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結合本轄區和本部門實際,制定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組織對本轄區本行業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的消防安全現狀逐一進行摸底排查,真正摸清整治對象的數量、地址、業主單位、建筑面積、消防安全狀況等基本情況,并建立基礎臺賬。
(二)全面整治階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可參照《倉庫消防安全檢查要點》(詳見附件1)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對排查出的一般火災隱患責令限期整改,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對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拒不整改和整改后仍未達到消防安全條件的,及時上報縣公安消防大隊。鎮紀委將牽頭組織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村(社區)和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及時通報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6日至12月底)。各村(社區)和相關部門要認真查找和整改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此階段,市政府將組織市級有關部門對各區(市)縣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請各村(社區)和各相關部門引起高度重視,認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確保通過市上的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團結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辦,主要負責專項整治的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工作協調等工作。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確保本轄區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宣傳發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借助宣傳橫幅、短信平臺等多種形式,為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積極發動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業主及管理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切實提高消防安全素質;充分發揮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熱線作用,廣泛發動市民群眾積極舉報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存在的火災隱患和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屬地管理職責和部門監管職責,鎮政府將對因整治工作走過場、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甚至失職、瀆職而引發火災事故的,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責任。
(四)強化信息報送
1.《團結鎮倉儲物流場所情況統計表》(詳見附件2)和《團結鎮市場、商場情況統計表》(詳見附件3),由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摸底匯總后,于11月13日前報鎮政府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2.《團結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商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情況周報表》(詳見附件4),請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從11月14日起每周四17時前,報送至鎮政府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3.《團結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情況匯總表》(詳見附件5),請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將專項工作開展以來的檢查情況填報至此表,紙質文檔加蓋公章于12月18日前報送至鎮政府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4.請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將紙質加蓋公章的專項整治方案、總結,于12月18日前報送至鎮政府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4
縣局各有關股室隊、各鄉鎮食品藥品監管站:
為規范餐飲服務單位經營行為,嚴厲打擊無《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及餐飲服務單位使用“地溝油”、亞硝酸鹽、羅丹明B等非法添加物質的嚴重違法行為,構建公平競爭、有序發展的市場環境,確保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局務會研究,決定開展為期半年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行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監管的理念,針對我縣餐飲服務行業中存在的無《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及餐飲服務單位使用“地溝油”、濫用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問題,繼續采取“疏堵結合、分類監管、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政策疏導與經營者自律相結合,日常監管和集中查處相結合,綜合治理和重點打擊相結合。
通過整治,努力做到三個“一批”:即依法規范一批,進一步規范餐飲行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倡導守法經營;疏導解決一批,幫助和指導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無證無照餐飲,通過整改符合申辦條件,核發相關證照;整治取締一批,對周邊群眾反映強烈的無證無照餐飲經營單位,又拒不服從管理的,堅決予以查處。同時,建立有效的餐飲監管責任制和長效監管機制,從根本上遏制無《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活動行為,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促進我縣餐飲消費經濟的持續、規范、健康發展。
二、整治范圍及重點
整治范圍:大型、中型和小型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學校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及各類“農家樂”餐飲經營單位。
整治重點: 以居民小區,車站及周邊,旅游景區,集貿市場附近,學校周邊為重點部位。
重點查處以下行為:
(一)無《餐飲服務許可證》(含有效期內《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餐飲服務單位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的;
(二)新開辦的未申請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而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的;
(三)超出《餐飲服務許可證》批準的經營范圍的;
(四)使用“地溝油”及食用油來源不明、資質手續不全的;
(五)濫用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
(六)使用過期、變質食品原料的;
(七)未建立和執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的;
(八)從業人員未進行健康體檢的;
(九)餐飲服務環境嚴重“臟亂差”的。
三、整治任務及措施
(一)嚴把行政許可關,規范許可行為。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規范餐飲服務許可范圍,加強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嚴把餐飲服務許可關,保證餐飲服務提供者符合經營的法定條件。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銷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名錄。
(二)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堅持重拳出擊,重典治亂。要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公開承諾”活動的基礎上,按照法律程序嚴格執法,切實加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整治力度。要以執法檢查、懲處違法、落實責任為主,加大對餐飲服務單位的檢查力度、督導力度和處罰力度,對所有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處理。檢查工作務必要細,處罰務必要嚴,堅決依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用嚴厲懲處給予違法分子深刻教育,讓其付出高昂的代價。同時,要加強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違法線索,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禁止以罰代刑、有案不移、壓案不報。
(三)加大抽檢力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充分發揮抽檢的技術支撐作用,有針對性地加大對食用油、肉類、自制火鍋底料、調味品等的抽檢力度,及時發現問題,并作出相應處罰。同時,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報、移交相關部門,相互配合,一查到底,從源頭上避免問題食品進入餐飲服務環節。
(四)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嚴查違法行為。進一步落實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強化食品原料追蹤溯源,重點檢查進貨臺賬、供貨商資質、產品資格證、檢驗報告和證明文件等。加大對采購的畜禽及其制品等重點品種的專項抽查力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為;加大對餐廚垃圾、廢棄食用油脂處理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使用劣質食用油或地溝油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一次性餐飲器具、集中消毒餐飲具購進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嚴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餐盒流入餐飲服務環節;加大對乳粉及乳制品采購使用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采購和使用劣質乳制品行為;加大對采購、保管、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督檢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嚴厲查處超越使用范圍和標準限量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四、時間步驟
(一)分類核查和宣傳階段(20__年10月20日至20__年11月30日)
稽查大隊要密切聯系鄉鎮食品藥品監管站和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對各轄區認真進行分類核查,準確掌握轄區內無證無照餐飲服務單位的基本情況,分類進行登記造冊。同時,辦公室及餐飲股要加大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社會公眾食品安全宣傳,積極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支持和自覺抵制無證無照餐飲經營行為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規范取締階段(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11月30日)
根據全縣餐飲服務單位的分類情況,聯系工商、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執法,依法對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而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的單位進行規范和取締,逐步實現被規范和取締的餐飲服務單位數量達到本縣總數的60%以上,逐步實現餐飲服務單位無使用“地溝油”、無采購、使用散裝食用油的行為。
(三)總結驗收階段(20__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總結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采取的措施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情況。對拒不改正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分別采取停業整頓、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等處罰措施,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張璽局長任組長,各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相關中層人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這次專項整治工作,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稽查大隊,陳杰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肅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投訴舉報受理方式,拓寬案件發現線索,及時進行核實處理。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強化行政問責,落實人員責任。
(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要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經驗,積極探索績效考評、信用獎懲、社會參與、典型示范、責任追究、應急處置等制度機制建設,形成激勵與約束、自律與他律、動力與壓力相結合的工作局面,進一步增強監管合力,落實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效能。
(四)加強信息報告和新聞宣傳。切實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息報送工作,積極宣傳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導,為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5
一、目標任務。
通過專項整治,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落實責任;進一步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救援力度,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深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力整治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切實提高全體員工防火意識和能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努力實現無火災事故工作目標,為建設四無錫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人。
我們設立了消防安全專業整備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夏。
副組長:徐。
成員:吳,浦。
三、方法程序。
1、制定方案,落實責任。領導小組根據局消防安全專業整備工作配置和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消防安全專業整備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措施和要求,與各科簽訂責任書,實行工作責任,切實組織到達,任務明確,措施適當,責任落實。
2.抓住學習,組織練習。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消防法》和相關消防知識,參加市、區組織的消防知識講座,邀請市安全監督局消防教師到單位上課,組織消防應急預備隊培訓。
3、監督檢查,加強協調。對室內外消防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建筑消防設施進行定期維護、檢查,保證運行正常。堅持負責人日檢、科室周檢、分管領導月檢、領導小組年檢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整改。對單位各科、各通道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在示意圖上顯示,負責人。
4.評估獎懲,總結經驗。根據平時檢測的情況,結合半年和年終總結,各科認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經驗,提出合理化建議。領導小組評價各科實行責任制的.情況,實現獎懲。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主要領導人親自抓住,分管領導人直接抓住,科室領導人具體抓住,層層落實責任,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穩步有效開展。各科要加強溝通,緊密配合,形成消防安全工作合力。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將本方案確定的工作任務逐項拆解,將責任層層拆解到人,解,將責任層層拆解到人,認真抓落實,真正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