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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發布時間:2023-10-20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精選25篇)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1

  根據縣安委會的部署及《桂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__年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為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集中攻堅工作,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重點,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堅目標

  1.堅決杜絕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一般交通事故.

  2.交通安全責任落實到位,管控效能明顯提升,安全意識明顯增強,通行秩序明顯好轉,安全隱患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

  二、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道路交通全生產專項整治集中攻堅領導小組,由大隊長歐陽文林任組長,其他大隊領導任副組長,隊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杜桐仁副大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梅逢德(兼聯絡員)、侯識萬任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調度和情況收集報送等。

  三、攻堅任務

  (一)攻堅風險隱患治理

  1.認真排查以下安全隱患路段:近3年發生翻墜事故的急彎陡坡、臨水臨崖、長下坡等重大隱患路段;近3年發生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雙向四車道路段;近3年發生5起以上傷亡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數超過3人的平交路口。(責任領導:譚小彬;牽頭單位:事故處理中隊;責任人:成家林)

  2.凡新、改、擴建道路,必須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未經交工驗收嚴禁通車。(責任領導:杜桐仁;牽頭單位:交管中隊;責任人:朱峻峰)

  3.認真排查以下安全隱患路段:國省道路、城市道路1公里以上長下坡重大隱患路段;道路設計與施工缺陷路段;國省道路與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隱患,落實“五小工程”建設(減速帶、警示牌、凸面鏡、道口標柱和爆閃燈)。(責任領導:譚小彬、杜桐仁;責任單位:交管中隊、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科技管理中隊;責任:朱峻峰、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付相武)

  4.配合交通運輸、城管等部門嚴厲整治交通橋梁、隧道安全隱患,加強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智能化監控設施建設,全面提升橋梁、隧道安全風險防控能力。(責任領導:杜桐仁;責任單位: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科技管理中隊,責任人: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付相武)

  (二)攻堅超限超載整治

  5.嚴格落實“路警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強化站點與流動治超,超限超載違法車輛信息一律錄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布控查緝,普通公路超限超載率控制在0.5%以內。(責任領導:杜桐仁;責任單位: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派駐治超組;責任人: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雷鳴)

  6.嚴格落實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加大不停車超限檢測系統建設力度,嚴厲打擊貨運車輛以跨道、壓線、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車超限檢測的行為,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機制進一步完善。(責任領導:譚小彬;牽頭單位:科技管理中隊;責任人:付相武)

  7.嚴格落實“一超四究”制度,依法嚴厲追究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駕駛人法律責任,追究率達100%。(責任領導:杜桐仁;責任單位: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派駐治超組;責任人: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雷鳴)

  (三)攻堅重點車輛整治

  8.配合工信等部門嚴厲打擊生產企業未按《道路機動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生產電動機動車產品的行為,對借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許可,或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生產許可名義超范圍生產低速電動車產品的企業,一律責令停止生產違規產品;嚴格落實貨車產品生產質量檢查,嚴厲打擊“大噸小標”“大罐小標”、變型拖拉機等非法非標車輛生產、改裝、維修企業和“黑窩點”。(責任領導:張俊;牽頭單位:車管所;責任人:曹社軍)

  9.配合市場監管等部門嚴厲打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自卸貨車、半掛車、輕型載貨汽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替檢、未實車檢驗或以篡改檢測數據等方式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任領導:張俊;牽頭單位:車管所;責任人:曹社軍)

  10.嚴厲打擊“大噸小標”“大罐小標”以及非法改(拼)裝車輛;嚴厲查處低速三、四輪電動車;以上車輛發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啟動深度調查,嚴肅追責問責。(責任領導:譚小彬、杜桐仁;責任單位: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事故處理中隊;責任人: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成家林)

  11.嚴格管控臥鋪客車、800公里以上長途班線客車、57座以上大客車。臥鋪客車、800公里以上長途客運班線20__年底前全部退出市場;57座以上大客車經營期限到期的,一律退出市場。(責任領導:雷衍爛;牽頭單位:交管中隊;責任人:朱峻峰)

  12.嚴把“營轉非”大客車過戶關,對強制報廢期限不足1年及未注銷道路運輸證的大客車,一律不予辦理“營轉非”業務,嚴禁營運大客車過戶給個人;“營轉非”車輛一律清除車輛外觀營運標識,粘貼和噴涂統一的專用標識。(責任領導:張俊;牽頭單位:車管所;責任人:曹社軍)

  13.嚴格落實省農業農村廳等4部門《關于加快變型拖拉機報廢淘汰的指導意見》(湘農聯〔20__〕75號),加速淘汰變型拖拉機;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變型拖拉機上道路行駛的,一律收繳、強制報廢。(責任領導:張俊、譚小彬、雷衍爛、杜桐仁、李小生;責任單位:交管中隊、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事故處理中隊;責任人:朱峻峰、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成家林)

  (四)攻堅重點違法整治

  14.嚴厲整治公交車、出租車、工程運輸車闖紅燈、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野蠻駕駛”行為。(責任領導:杜桐仁;責任單位:交管中隊、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責任人:朱峻峰、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

  15.嚴厲整治行人闖紅燈、橫穿馬路及翻越護欄等違法行為。(責任領導:李小生;責任單位:城區中隊;責任人:吳軍)

  16.嚴厲整治“三超一疲勞”,機動車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等違法行為。(責任領導:杜桐仁;責任單位:交管中隊、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科技管理中隊;責任人:朱峻峰、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付相武)

  17.嚴厲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車輛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違法行為,摩托車駕駛人、電動自行車騎行人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95%以上,汽車駕駛人、乘車人安全帶使用率分別達到95%以上、85%以上。嚴厲打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載人行為。嚴厲查處逾期未年檢、報廢拖拉機、摩托車違規上路行駛違法行為。(責任領導:杜桐仁;責任單位:交管中隊、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科技管理中隊;責任人:朱峻峰、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付相武)

  18.嚴格落實《郴州市關于嚴厲打擊交通違法行為“十個一律”的.通告》,嚴厲打擊酒駕、醉駕、毒駕、非法營運以及摩托車、電動車違法違規加裝“遮陽傘”“雨棚”等易致禍致害交通違法行為。(責任領導:杜桐仁;責任單位:交管中隊、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科技管理中隊;責任人:朱峻峰、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付相武)

  (五)攻堅重點人員整治

  19.對駕駛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銷并收回機動車駕駛證。(責任領導:張俊;牽頭單位:車管所;責任人:曹社軍)

  四、實施步驟

  (一)20__年2月、3月。認真評估20__年整治成效,梳理未徹底整治問題;對照整治任務、難點、重點,采取大數據分析、第三方機構評估等方式進行研判摸底,建立風險清單臺賬,并同步啟動專項整治集中攻堅。

  (二)20__年4月—10月。強化全過程、全鏈條、全時空監管,深入推進源頭隱患、風險領域、風險路段、風險企業、重點車輛及駕駛人等重點難點問題攻堅整治,嚴防風險隱患反彈,切實鞏固整治成效,全面提升交通本質安全水平。

  (三)20__年11月—12月。對整治工作進行總結提煉、整章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綜合管理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層層壓實責任。要強化責任擔當,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大隊領導分片包干,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各單位要對標對表將整治任務和指標分解到具體部門、單位和個人,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二)保持嚴管態勢。要依法依規嚴厲打擊交通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探索涉交案件辦理新機制,集中查辦一批涉交刑事案件,形成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要破除部門間信息壁壘,深化“兩客”智能監管平臺、“道安監管云”、治超信息平臺、校車動態監管平臺等信息平臺建設和運用,整合共享“天網”工程、“雪亮”工程等各類信息資源,切實提升宏觀決策、監測分析和精準打擊能力。

  (三)強化清單管理。要按照集中整治清單,對標對表、掛圖作戰,全面實行網格化管理,落實落細整治舉措,逐項解決、逐個突破。要信息互通互用,建立完善各類工作信息數據臺賬,堅持邊整改邊規范,整治一項,規范一項,鞏固一項,防止反彈。對20__年取得階段性成果的整治項目,要實行常態化監管,嚴防反彈。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中隊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工作,每月、每季最后一周的第一個工作日報送工作小結,12月12日前報送年度工作總結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2

  作,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目標,以解決影響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采取有效措施,著力解決農村客運車輛、面包車非法載客、無牌無證違法違規等問題,使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條件明顯改善,為全鎮創造一個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人大主任任組長,廟中隊長任副組長,各行政村支部書記為小組成員。

  三、工作措施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工作要求,全力落實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鎮人民政府是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責任主體,要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層機構,各行政村設立道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2—3名村干部組成,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確保道農村道路安全。

  (二)加強農村交通安全源頭監管。各行政村要積極配合交警隊、派出所、鎮安辦、鎮交管辦、鎮農機站,組織開展對“三車”(客運車、載客面包車、兩、三輪摩托車)使用情況的清查,相關單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輸車輛,對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輸車輛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政策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三)加強農村安全道路建設。在新建鄉村道路的設計、建設中,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制度,嚴格把好設計審查關、工程質量關和竣工驗收關,確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隱患;大力整治道路隱患,各村要對轄區內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路段進行排查整治,查看各類標志、標牌、標線設置情況,及時進行設置完善。

  (四)開展農村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通過上安全課、觀看交通安全宣傳片、組織交通安全知識講座等形式,大力宣傳農村地區客運車、兩、三輪摩托車、非客運載客車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及危害、酒后駕駛、超速行駛、非客運車輛載客等交通違法典型案例進行深入剖析,落實警示教育,增強群眾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四、工作要求

  1、增強責任意識。增強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礎工作相對較弱,同時農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現的發多、反復的地區。各村、各有關單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認識,要切實按照省、市、縣專題會議精神,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力投入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強組織領導。在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和協調下,各村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加強對轄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指導,進一步明確分工,分解任務,細化方案,制訂和落實工作計劃。在交通安全會議框架下,整體推進道路交通安全會議的建立和健全,規范交通安全會議的運作,履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合力抓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結合鎮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推進措施、進度安排,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協調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扎實做好工作。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凡是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嚴格進行責任倒查,依法依紀堅決追究失職瀆職的責任。

  4、強化自身檢查,及時解決整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加強自身檢查,杜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及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強力落實各項管理工作,確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3

  根據市道安辦《關于掛牌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問題的通知》(梅道安辦[20xx]50號)精神,我縣涉摩電交通事故較為突出,經市道安辦請示市政府同意,從20xx年9月18日,對我縣摩電交通安全問題開展為期12個月的掛牌整治。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管理,有效遏制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事故高發勢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源頭管理,建立健全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開展摩托車、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清理整頓,嚴禁生產銷售未經許可或未取得產品認證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使涉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全面提升駕駛人的安全守法意識。通過掛牌整治,實現“一降、一升、一個不發生”的工作目標,即:摩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0%以上,現場查處摩托車無牌無證、未佩戴安全頭盔、超員載人,摩電逆行、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等五類違法行為同比20xx年上升10%以上,不發生摩電駕駛人負同等以上責任或存在摩電超員違法情形的較大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巫旭明同志兼任,成員:吳桂,負責日常工作的對接與協調。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源頭管理,完善便民服務措施。一是要進一步加強戶籍化管理。要組織派出所、各村(居)委等管理力量,開展入戶清理調查工作,摸清轄區摩托車數量和駕駛人底數,建立健全源頭管理工作臺賬,實施有效的戶籍化管理。要摸清本地即時配送行業企業、快遞網點及其保有車輛情況,確定聯系人,建立穩定的溝通聯系渠道;農村地區要依托“兩站兩員”開展入村入戶,重點核查無牌摩托車使用和無證駕駛人分布情況,登記聯系方式,提醒無牌無證駕駛的法律責任,告知注冊登記、領取駕駛證的方式渠道。二是要進一步簡化注冊登記程序。在摩托車銷售比較集中的地方增設機動車登記服務點,開展預登記及代辦服務,方便群眾就近辦理注冊登記業務。協調稅務部門和保險公司加強合作,簡化辦事流程,針對摩托車推出網上辦理車輛購置稅、網上繳納交強險服務,實現保險、稅務線上線下一站式辦理。三是要積極開展摩托車“帶牌銷售”試點工作。實行摩托車售前或者配貨前集中查驗,預先制作懸掛號牌。群眾購車時由摩托車銷售企業代理完善注冊登記手續,實現購車一并辦結登記業務。四是要強化駕駛人管理。車管部門和登記服務站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審核車主是否持有相應資質摩托車類駕駛證。為無相應資質摩托車類駕駛證的人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的,應盡告知義務,明確告知車主駕駛摩托車應當持有相應資質駕駛證。五是要推進駕考、審驗“下鄉進村”。要充分利用鄉鎮政務服務網點和農村勸導站,結合車管所下鄉活動和“警保合作”工作,深入農村地區開展上門服務,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核發檢驗合格標志,補換領駕駛證、機動車牌證等業務。要大力參與、支持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機構開展摩托車駕駛人培訓業務;要在農村地區派出所、交警中隊開通辦理車駕管業務、規劃建設鄉鎮摩托車駕駛人考場、優化摩托車駕駛證報考等措施,便利農村群眾就近考領摩托車駕駛證。(責任單位:鎮政府、派出所)

  (二)強化專項整治,規范行車秩序。以無牌無證、超員載客和不戴頭盔三類多發易發、安全危害大的違法行為為目標,集中精力開展掛牌專項整治。一是要組織集中統一行動,形成嚴查嚴管氛圍。深入研判分析轄區堵點、亂點、事故多發點交通形勢,定期開展路面執法,集中優勢警力、組織精干執法小分隊,精準發力、精心組織轄區涉摩電交通違法行為集中統一清查行動。農村派出所積極參與摩托車集中整治行動,及時發現、查處轄區內涉摩違法行為。二是要入村入戶開展勸導和靜態執法。農村勸導站全面落實實體化運作,加強對摩托車不戴頭盔、無牌無證、超員載客等顯性違法行為的勸導力度,每個勸導員每日勸導不少于5起違法行為。三是要建立違法抄告制度。派出所、教育、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與學校、物流配送企業等單位合作,暢通溝通渠道,建立行業人員違法行為定期抄告制度。對日常執勤執法中發現的學生群體涉及摩托車違法的,抄告所在學校并通知監護人,責令加強監管;對物流配送行業從業人員涉及違法的,一律抄告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和所在企業,責令嚴肅懲處,加強監管。四是要自覺抵制駕乘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覺做到“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自覺檢查糾正進出入單位及駐地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責任單位:鎮政府、派出所、各村(居)委)

  (三)強化部門職責,形成合力。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組織開展由政府牽頭,部門、區域、社會聯動,協同共治處理的聯合整治行動;督促相關部門制定落實相關惠民便民措施;加強專項行動工作的督查、成效評估、考核,建立健全摩托車、電動車管理的長效機制。宣傳部門:負責輿論引導,組織新聞媒體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引導摩托車駕駛人做到“有牌證、靠右行、戴頭盔、限二人”,營造整治行動的輿論氛圍。派出所:依法辦理摩托車、電動車牌證、登記注冊,開展無牌無證、超員超速、不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向行駛、亂停亂放、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涉摩電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和查處。交通運輸部門:對涉摩托車客運業主的經營行為依法進行規范;負責提升城市交通運輸能力,聯合交警部門對非法營運摩托車(含三輪摩托車)開展專項整治。市場監督所:負責打擊違法違規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摩托車、電動車行為;嚴厲查處超范圍經營業主;查處制售無出廠檢驗合格證、非法組裝摩托車、電動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黨政綜合辦:聯合交警部門對亂停亂放共享電動自行車進行整治、加強對進入政府大院亂停亂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中、小學:加強在校學生涉摩電交通安全的教育,督促、引導學生家長駕駛摩托車做到“有牌證、靠右行、戴頭盔、限二人”。(責任部門: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傳部門,派出所,中、小學、黨政綜合辦公室、市場監督所、交通運輸部門)

  (四)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整治氛圍。一是要開展涉摩電點對點宣傳教育。準確把握各類摩托車駕乘人員特征,針對農民、上班族和學生三類重點群體開展差異化的宣傳教育。各鎮政府要發動農村“兩站兩員”、村委會對摩托車車主逐村逐戶登門拜訪,開展點對點入戶教育。二是要通過事故案例開展警示教育。每月選取1起因不戴頭盔、超員載客等違法行為導致死傷的典型涉摩事故,作為警示教育案例,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向社會公布,強化對交通參與者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要進一步提升宣傳關注度和認可度。對各類輕微交通違法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開展現場學習、做志愿者放行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教育方式,吸引交通參與者關注。引導摩托車生產銷售企業、保險公司和其他各類企業積極參與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開展贈送頭盔、贈送交通安全福袋等豐富多樣的路面宣傳和勸導活動,進一步增強群眾認可度。(責任單位:宣傳部門、交通運輸部門)

  四、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11月18日)。通過大力宣傳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自覺抵制、積極舉報各種非法經營行為,教育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11月19日至20xx年12月18日)。通過摸底調查,準確掌握摩托車、燃油助力車、超標電動車、電動自行車等產品的生產、銷售企業和商鋪信息,準確掌握無牌無證摩托車、電動車基數并建立相應臺賬,為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提供基礎依據。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9月18日)。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整治行動,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車輛的銷售企業和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從嚴整治,進一步規范摩托車、電動車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和預防事故發生。

  (四)常態長效管理(20xx年9月19日以后)。整治行動結束后,要及時總結經驗,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由相關部門嚴格按照管理職權,依法實施長效管理,鞏固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是貫徹落實省、市、縣相關工作部署,是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的迫切要求,各部門、各村(居)委要統一思想,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為我鎮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各部門要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強化聯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確保行動取得良好實效。

  (三)對查處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和使用人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處理到位,該罰款的一律罰款,該拘留的一律拘留,該追究刑事責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督查,嚴格問責。縣道安辦將牽頭組織對此次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導,對工作措施不力、行動拖拉、推諉扯皮的予以通報,并追究工作責任。

  (五)加強信息上報。各部門、各村(居)委要注重信息收集,在整治期間好的做法、先進典型材料及時上報。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4

  為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預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將聯合開展以落實運輸企業主體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安監局、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開展以落實運輸企業主體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安監管字[20xx]180號)的要求,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預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減少一般交通事故為目標,以落實運輸企業主體責任為主線,以強化企業對營運客車動態監控為重點,堅持源頭管理與路面監管并重,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做好預防交通事故各項工作,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公司特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呂一伙

  副組長:吳元林

  成員;徐時軍、鄒金林、程金花、劉曉梅、高晨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徐時軍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整治工作。

  二、強化措施

  1、加強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組織機構,配備專職安全工作人員,保證安全必要的生產投入,加強對安全工作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2、嚴格駕駛員的聘用和管理。定期組織駕駛員參加安全學習和培訓,及時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及時對違法駕駛員進行教育和處理。

  3、加強對公司所屬車輛技術管理。建立和完善車輛日常安全檢查、維護制度,落實專人負責車輛安全工作,對車輛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二級維護,并記入車輛技術檔案。

  三、全面排查整頓客運車輛

  1、所有客運車輛必須要進行車輛例檢工作,杜絕有安全隱患的車輛,以及營運證件不全,車況不好,不具備合法手續的營運車輛。

  2、凡是車輛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非法加裝座位一律禁止營運,公安交警和運管部門要對其扣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按交通安全法和新道條進行處罰。

  3、所有車輛必須實行戶籍化管理,其中包括車輛號碼,車輛型號、行駛年限、駕駛員姓名以及電話號碼、登記在冊,完善一車一檔。

  4、堅決杜絕超載、超速和疲勞駕駛的現象發生。

  5、強化落實車輛安全檢測制度,對發班前的轉向、制動、行駛、照明信號做好檢查。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上車。

  四、提高運輸服務質量

  大力加強駕乘人員的精神文明建設,大力倡導文明服務,禮貌待客,要保持車容車貌和候車場所的干凈整潔,為旅客提高良好的服務環境,嚴禁發生亂漲價,亂收費,甩客的發生。各位駕乘人員認真落實方案各項條款、自覺遵守,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責任感,杜絕一切大小行車事故發生。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預防和減少居民住宅小區的火災事故,強化消防安全措施,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切實消除居民住宅小區火災隱患。從即日起至xx年 2月 28日,在全街道范圍內開展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對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改善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狀況,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理順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提升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環境, 有效消除火災隱患,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使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成立成立以街道政府黨工委委員楊溢來、黃國熾為組長,消防安全委員會領導小組成員組成的領導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和協調全街道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專項整治的開展。各居(村)委、社區也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密切配合,分工負責,抓好各項整治工作的落實。

  三、整治范圍和重點整治內容

  (一)整治范圍:轄區內的居民住宅小區

  (二)重點整治內容:

  1、居民住宅樓是否存在違章鎖閉、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現象,樓道內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現象,住宅小區消防車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現象;

  2、居民住宅小區、住宅樓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存在亂拉亂接電線及其它違章用電的行為。

  4、是否存在在居民住宅小區、住宅樓內違反規定使用明火的現象。

  5、是否存在在建筑周圍違法亂搭亂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間距,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現象。

  6、居民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居(村)委會、社區行政服務站是否按照消防職責開展消防工作,積極消除火災隱患。

  四、職責分工

  全街道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由街道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協調,各小區按“誰主管,誰負責”及屬地管理原則分工負責,由街道辦事處牽頭,消防委員會成員共同參與,消防辦負責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五、整治步驟和工作措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xx年2月1日前。)召集轄區內的物業管理公司開會,進行宣傳動員和專項整治任務部署,認清當前消防安全形勢,提高對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明確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和要求。二是組織物業管理公司相關人員與業主學習《消防法》等法律法規,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教育,使專項整治工作家喻戶曉,人人參與。

  (二)檢查治理階段(xx年2月2日至20xx年x月x日。)一是各社區、單位要依托網格化平臺對轄區開展檢查和督查,組織業主、物業管理公司對家庭和小區的消防安全隱患和公共消防設施存在的隱患開展自查自糾,由消防辦、派出所提出整改要求,街道消防隊、村居網格巡查員及相關部門協助排查,對住宅小區中存在消防設施損壞、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對能當場整改的,要責令當場整改;對不能當場整改的,按照職責分工限期落實。街道消防隊對各小區開展消防訓練,并重點對小區內車輛亂停亂放、違法占用消防通道的情況進行監督,對相關車主進行宣傳教育演習和行為勸導。二是對小區內消防設施損壞或占用、車輛不按規定停放、消防通道受阻和物業不履行消防職責的等消防違法行為的單位或個人拒不整改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對單位處以五千元罰款或個人處以五百元的罰款,并對消防違法行為進行暴光。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檢查治理階段結束后,各社區、成員單位要及時進行總結。街道消防辦組織督查組對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察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小區要充分認識當前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加強領導和協調,進一步提高對居民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扎實抓好各項整治工作的落實。街道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扎實推進整治工作,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時間精力到位、組織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各小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物業管理公司法人或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負責人,必須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相關部門要建立經常性的聯絡協作機制和工作制度,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厲打擊居民住宅小區的消防違法行為,形成對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強大的震懾力。街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做好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

  (三)廣泛宣傳,營造整治氛圍。大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識、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6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要求,按照《德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隱患的通知的通知》(德安辦[]91號)及《羅江縣全面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隱患工作方案》(羅安辦[]3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圍

  全鎮所有生產、使用、儲存、經營、廢棄處置、運輸和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的企業,重點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即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鎮所有煙花爆竹經營點。

  二、時間安排

  各社區、村,從即日起至今年底,分三個階段全面組織實施。

  第一階段:工作部署階段。從即日起,各社區、村結合本轄區實際,立即制定具體方案,全面鋪開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階段:督促檢查階段。10月底以前,鎮安辦對個各社區、村的工作部署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

  第三階段:排查整治階段。11月底以前,組織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各社區、村要認真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經營點,進行全面細致地專項檢查。對在自查自糾、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嚴格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全面徹底地進行整改。

  三、整治重點

  隱患排查整治的重點內容:在危險化學品方面,包括生產、使用、儲存、運輸、經營、輸送管道等各個環節;在煙花爆竹方面,包括生產經營、質量安全、運輸以及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等環節。

  (一)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重點排查整治安全監控儀表完善、完好和投用情況,特別是高、低液位報警聯鎖儀表的完好和投用情況;液體儲罐防超溫超壓、防串料跑料、防雷、防倒塌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和執行情況;消防設施、應急器材的配備和管理情況,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情況。

  (二)危險化學品生產和使用企業。重點排查整治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重大危險源自動監控系統的完善和使用情況、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儀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檢驗情況;維修作業中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破土、起重、高處、臨時用電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崗位職責、工藝流程、危險及有害因素、工藝技術指標和操作規程、工藝技術管理、巡回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三)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重點排查整治管道設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稱、安全管理情況管道上方違章占壓、防護距離不夠、標識標志缺損、安全管理責任制不落實,以及各類管道管線交叉鋪設等突出問題;權屬單位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的建立、完善及落實情況,包括城市天然氣管道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重點排查整治經營許可證、液化氣體充裝單位安全生產(充裝)許可證及許可經營范圍執行情況;一書一簽(即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化學品安全標簽)制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及落實情況;查驗、登記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劇毒化學品準購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運輸車輛安裝的安全標志牌、危險化學品信息聯絡卡、槽車罐體惰性氣體置換合格證明文件情況。

  (五)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重點排查整治煙花爆竹產品種類、規格、藥量、包裝、標識等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等產品質量安全問題。

  (六)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重拳打擊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被依法吊銷、注銷或者生產經營煙花爆竹企業被依法取締關閉后,仍然非法進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在家庭作坊或窩點內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在居民區等人員密集場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未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社區、村要高度重視,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今年下半年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實。要針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監督管理的薄弱環節,扎實深入地開展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發現、有效整治一批事故隱患,努力確保我鎮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形勢穩定。

  (二)落實責任,保障安全。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精心組織開展本企業的自查自糾工作,切實保障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

  (三)全面整治,務求實效。企業開展自查自糾要達到100%,各社區、村專項檢查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企業要達到100%,對轄區內的煙花爆竹經營點的檢查要達到100%。隱患排查要嚴格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隱患整改要嚴格做到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實施辦法》、《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和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本著“依法規范、疏堵結合、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綜合治理”原則,依法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對象

  (一)非法生產、組裝、改裝、銷售三輪車的企業和個人。

  (二)無號牌、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保險憑證上路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在禁行路段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以及亂停亂放、闖紅燈、逆行、超載的三輪車。

  (四)未經交通部門審批,沒有營運手續,非法運營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組織領導

  成立xx鎮電動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專項整治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聯合執法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中隊長兼任,負責“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各村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和路面管控工作實施督導檢查。

  四、方法步驟

  “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結束。分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數,要認真清理排查本轄區未注冊登記電動自行車的數量;二是積極宣傳注冊登記時間和流程,確保廣大群眾能順利注冊登記。

  (二)實施階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的日常監督,督促銷售企業建立并切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核查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參數,確保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三)檢查整治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嚴肅查處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無牌無證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四)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總結,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復。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完成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任務,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得成效。

  (三)強化監督,確保成效。各級各部門要定期對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取得成效。

  (四)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級各部門要研究制定加強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長效機制,聯合執法,統一行動,加強巡查,常抓不懈,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和道路運輸秩序,建設平安東升,建設和諧社會。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8

  為切實加強我市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現結合我市物業管理實際,針對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中出現的飛線充電、違規停放、充電設施不足等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各物業服務企業要落實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展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勸阻和制止在小區內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入戶等行為。對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物業服務企業要立即向屬地消防、鎮街等主管部門報告處置。同時,要制定嚴格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制度,電動自行車要與機動車分區停放、分類管理,同時要設置火災報警、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日常維護。

  (二)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不足的物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要在屬地消防、住建、電力部門的指導下,規范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引進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種形式的充電裝置,確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有效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物業服務企業要配合消防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在公告欄、電梯間、樓道等區域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圖以及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標識,引導業主養成良好的停放及充電習慣,不在門廳、過道充電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1日前)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落實責任,明確責任人及聯絡人,建立具體詳細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在管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方面存在的問題。市住建局住宅相關部門對本轄區內物業小區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要開具整改通知書,及時跟蹤督促整改。對于發現重點隱患的小區,整改后應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防止整改后出現“回潮”。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

  市住建局根據所轄區域工作實際,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與文明城市創建、物業企業星級評價、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確保物業小區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整治責任,細化工作方案,加強與當地消防、鎮街聯動,建立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實效。

  (二)加強督導問責

  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管理工作,對于未按規定履行整治職責、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進不力的物業服務企業,將應予以書面通報批評、紅黃牌警告等處罰。對于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按時總結報送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機制,不斷加強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切實維護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各物業服務企業每月17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情況表》至市住建局。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9

  為加強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省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專項實施方案》《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全市消防安全領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時間,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深入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點場所治理、突出風險整治、重點行業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推動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得到明顯整治。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石油化工企業以及老舊場所、新材料新業態等場所領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20__年底前,城鄉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明顯減少。

  (二)消防治理責任機制得到明顯加強。建立重點行業部門專人輪流集中辦公、定期會商研判、信息數據共享和聯合執法檢查、常態巡查督導等工作機制,有效推動工作落實。全面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行業集中約談、社會曝光警示機制更加完善,火災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全面落實,社會單位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三)火災風險防控體系得到明顯優化。建立健全風險研判、督查督辦、精準治理、源頭管控的火災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全面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信息化技術,依托智慧城市建設,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實時化、智能化評估消防安全風險。20__年底前,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基本建成,差異化精準監管全面推行。

  (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得到明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全面實施,消防安全納入主要行業領域職業培訓內容,推動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全面落實。20__年底前,實現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

  (五)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20__年至20__年,火災總量和亡人數量逐年下降,較大火災事故有效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并保持總體穩定,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顯著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單位和新建住宅小區按標準劃線管理。各地組織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區的管理使用單位,按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逐一劃線、標名、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20__年底前未完成相關工作的,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整改。住建部門按照上級政策文件要求,在對新建住宅小區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以及備案抽查時明確消防車通道劃線、標名、立牌等工作要求,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從住宅專項維修基金中支取劃線、標名、立牌等改造費用,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對住宅小區消防車通道實行標識化、規范化管理。各行業、業務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業本系統公共建筑管理單位做好消防車通道標識化、規范化管理工作。住建部門牽頭,推動各地政府組織屬地住建等部門和鄉鎮(街道)指導無物業住宅小區成立業委會,引導業主自治或引進專業物業管理進行統一管理,做好消防車通道標識化、規范化管理工作。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文旅局、衛健委、國資委、體育局、金融監管局、泉州銀保監分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2.老舊小區實行“一區一策”治理。各地組織住建、交通、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門或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結合轄區老舊小區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邊環境、道路管網等方面情況,調研掌握現有機動汽車保有量、住宅小區現有車位數量,分析評估住宅小區車位的缺額數量等情況,按照“先急后緩”原則,結合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__年,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消防車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時間分類分批督辦整改。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交警支隊、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3.加強規劃建設提供基礎保障。資源規劃部門啟動編制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住建部門根據專項規劃制定年度專項建設計劃,并由發改部門牽頭將新建停車場列入“十四五”相關規劃重要工程推動建設,將城市停車場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要內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門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間潛力,列出三年工作計劃在城市推動新建一批公共停車設施。各地按照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的有關政策文件,嚴格落實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有關標準要求。

  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發改委、住建局、城管局、人防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4.優化停車資源管理使用。各地建立完善彈性停車、錯時開放、潮汐停車、共享停車等政策機制,推行更加專業規范的停車管理。老舊住宅小區周邊的路側停車場等公共停車設施,對老舊住宅小區居民實行優惠停車,合理設置門檻和限制條件要求,簡化辦理程序,壓縮辦理時間,降低停車費用,形成普惠效應。對于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積極引進專業停車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間規劃建設停車位,規范管理居民停車。

  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局、住建局、國資委、交警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5.加強綜合執法和聯合管理。20__年,各地建立健全由消防、公安、住建、交警、城管等部門組成的定期會商、分析研判、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負責查處住宅小區道路內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查處城市道路上機動車因違章停車導致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行為。住建部門負責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及時勸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城管部門負責對在消防車通道上占道經營、擺攤設點等違法行為進行清理整治;依法查處在市政公共區域內違章建設等導致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過程中,需要查詢機動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的,公安交警部門予以積極配合、及時提供。有條件的地方,要探索以委托執法的方式,查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支隊、住建局、公安局、城管局、交警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二)集中開展四類場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一是嚴格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要求,建立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職承諾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排查測試高層建筑室內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立維護保養制度,逐棟解決消火栓無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壓力不夠等問題;三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自查高層建筑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以及電纜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嚴等問題,逐項登記整改修復;四是每棟高層公共建筑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依托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隊伍。20__年,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制定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計劃,重點督辦整改一批高層建筑嚴重問題。20__年,排查登記的高層建筑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各地區出臺微型消防站隊員優撫優待、激勵保障等配套政策。20__年,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支隊、住建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文旅局、衛健委、體育局、金融監管局、泉州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2.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嚴格落實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對照標準組織開展達標創建活動,明確各管理部門、各類店鋪、崗位員工消防安全達標要求任務,作為績效考核、運營管理考核重要指標,優化落實各項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內部以功能分類分區、以店鋪為單元推行網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責任清晰、高效運行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三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實行消防設施、餐飲場所、重點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檢查評估制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要組織整改檢查評估發現的問題;四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建立全員消防培訓制度,分區域建立應急處置快速響應機制,優化部署內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組織消防演練;五是地下室是否違規設置庫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貨物倉庫。20__年,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達標率實現100%。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住建局、文旅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交警支隊、消防救援支隊、供電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石油化工企業消防安全能力建設。一是石化企業建立消防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定期開展自查評估,全面落實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業要依據規范和行業標準組織更新改造老舊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業依法建立完善企業專(兼)職消防隊,根據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藝處置隊或工藝應急處置機制,加強貼近實戰的技能訓練和綜合演練,優化事故工藝處置措施。各石化企業應制定工作方案、投入專項經費、明確工作責任,利用三年時間,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老舊消防設施改造、企業消防力量建設三項任務。泉港、泉惠石化園區應積極探索應急資源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推動消防資源的共建共享和應急裝備能力提升。

  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省湄洲灣港口發展中心、省泉州港口發展中心、國資委、消防救援支隊,石獅市人民政府、晉江市人民政府、南安市人民政府、泉港區人民政府、惠安縣人民政府

  4.廠房、倉庫消防安全綜合整治。一是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各行業、業務主管部門督促本行業本系統的廠房倉庫開展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和消防教育培訓、應急疏散逃生演練,強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二是加大突出消防隱患治理。嚴格整治廠房、倉庫常見的5大突出問題:廠房倉庫“三合一”隱患,電氣火災隱患,建筑消防設施配置不足或嚴重損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嚴重堵塞的,違規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物品堆垛擺放、管理不規范。三是加強源頭管控。嚴格落實廠房、倉庫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規定。針對工貿企業未辦理消防驗收的歷史遺留問題,各地提出實事求是、有效管理的整改規范,進一步壓存量、遏增量。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應急局、公安局、住建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支隊、國資委、市委宣傳部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落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具體負責

  (三)整治“三合一”、“群租房”、老舊場所及新材料新業態等突出風險

  1.抓好“三合一”場所綜合治理。一是各地要進一步加強“三合一”整治組織機構,健全完善“三合一”整治長效機制。結合各地實際,抽調工信、住建、城管、公安、市監等相關部門人員,實體化運作“三合一”整治辦公室,常態化落實暗訪督查、跟蹤督辦、舉報核查、聯合查處、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20__年前,出臺本地區“三合一”場所綜合整治工作意見,形成長效機制。二是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各行業各領域安全整治工作,持續開展“三合一”場所綜治治理,綜合采取“關、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杜絕新增和回潮“三合一”。三是要以“不亡人”為目標,突出合用場所火災求生自救、安全用火用電的宣傳,提高群眾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三合一”火災亡人事故。

  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支隊、公安局、應急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務局、文旅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2.抓好“群租房”消防治理。以10人以上群租房為重點,對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重點整治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數量不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使用“三合板”、彩鋼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裝修裝飾等突出風險,逐家逐戶排查,督促整改驗收。20__年7月份前,完成全市群租房摸底排查工作,實現部門間數據共享。20__年前整改消除一批群租房突出隱患問題,居住100人以上、30人以上、10人以上群租房逐年實現消防安全規范管理。20__年前探索開展出租屋安全管理的地方立法,理順各部門監管機制,制定行政、經濟等有效措施,在我市出租屋領域建立系統性管理體系。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公安局、司法局、應急局、教育局、城管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3.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治理。各地各有關部門針對老舊小區、家庭生產加工作坊、城鄉結合部等突出風險,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實施、新型城鎮化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鎮棚戶區改造,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組織升級改造消防設施,推動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條件。20__年起,各地每年將消防突出風險治理列入實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辦整改一批突出火災隱患問題。20__年,以街道鄉鎮為單位,老舊場所基本落實火災風險差異化防控措施。

  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支隊、住建局、城管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應急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4.抓好新材料新業態突出風險治理。各行業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和科研單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業態的火災風險預估預判機制,優化落實本質安全措施。工信部門組織開展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宣貫。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以及改裝電池行為,建立公布曝光、聯合管理機制。各地及住建部門出臺居民住宅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政策意見,組織在居民住宅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對無物業的居民住宅區,指導村居或業主采取眾籌或委托方式集中規劃設置,20__年,居民住宅區全部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要求措施。資源規劃、住建、城管等有關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施工現場違規搭建、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鋼板房開展專項檢查,每年依法組織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組織分析評估本地電子商務、物流業、新型商業等新業態消防安全風險,出臺解決源頭性、機制性的相關消防安全整治指導意見,引導產業安全發展,提高安全設防等級。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場監管局、住建局、商務局、應急局、資源規劃局、城管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四)打牢鄉村地區火災防控基礎

  1.加大鄉村火災隱患整治力度。結合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工作,將消防安全納入鄉鎮(街道)綜合執法事項目錄清單。鄉鎮政府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委政法委將鄉村消防安全納入鄉村平安和諧創建內容。相關地區加強對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小微企業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安全評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責任不落實、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培訓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各地結合鄉村房改、水改、電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計劃地改造防火間距不足、木結構建筑集中連片的村莊,加快鄉村電氣線路改造,有效降低火災風險。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委政法委、市農業農村局、消防救援支隊、供電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2.推進鄉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依托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實施,將鄉村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研究完善鄉村消防專項規劃,同步推進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根據加強鄉村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要求,因地制宜推動建設鄉鎮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跟進加強業務指導,推動建立定期培訓演練的常態機制,提高初起火災撲救能力,提升鄉村抗御火災水平。

  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應急局、資源規劃局、農業農村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3.深入開展農村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廣泛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和鄉村大喇叭、宣傳欄、標語海報、演出活動等,開展貼近農村實際和農民生活的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結合全國防災減災日、119消防日等,以及農閑、節慶、集市、廟會、民俗活動和外出務工人員返鄉等時機,至少每半年開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綜合利用村民活動室及為民服務場所設置消防科普教育專區,為農村居民提供體驗式、參與式消防科普宣傳教育服務。加大對農村尤其是貧困地區的基層領導干部、企業負責人、個體經營者的消防安全培訓力度,定期舉辦專題培訓。20__年12月底前,針對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留守婦女兒童、獨居老人、殘疾人特別是未摘帽貧困地區建檔立卡人員等特殊群體,組織志愿者開展上門宣傳、入戶培訓,實施1次“精準扶貧”式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民政局、農業農村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五)加強重點行業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業消防安全問題。教育、民政、文旅、衛健、民宗、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20__年結合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組織對學校及幼兒園、養老服務機構、文化娛樂場所、星級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旅游景區、醫療衛生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館等行業單位開展全面體檢式排查整治,列出隱患清單、建立一家一檔,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力爭在三年內基本整改完畢。消防部門結合“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強化綜合監管,加強工作檢查協調,提供消防指導服務。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衛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隊

  2.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健全與消防部門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法,組織行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20__年,打造行業標桿示范單位;20__年,全面推廣典型經驗做法;20__年,有效落實行業標準化管理。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衛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隊

  (六)實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 加強統籌規劃。市數字辦要將“智慧消防”建設納入數字泉州發展規劃,列入數字泉州每年年度工作要點。要結合“數字泉州”智慧城市建設,將“智慧消防”項目融合到“智慧應急”平臺建設中,制定出臺包含“智慧消防”內容的“智慧應急”平臺建設實施方案。按照 “試點+推廣”的建設模式,建設“智慧消防”大數據平臺,晉江市要按照《泉州市“智慧消防”試點建設工作方案》相關要求,按時序進度完成消防感知網絡、消防應用平臺及安保指揮中心等項目任務建設,為全市作示范。

  責任單位:市數字辦、消防救援支隊、應急局,晉江市人民政府

  2.推行城市消防大數據管理。各地結合電子政務、智慧城市建設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數據系統建設,結合監督管理、歷史火災等內部信息,共享匯聚融合相關行業數據資源。20__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搭建消防設施遠程監控系統、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獨立式智能型感煙(可燃氣體)報警探測器監測系統、智能視頻監控系統等監測平臺,實現對火災高風險場所、高風險區域的動態監測、風險評估、智能分析和精準治理。

  責任單位:市數字辦、消防救援支隊、應急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3.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各地積極推廣應用物聯傳感、溫度傳感、火災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控、視頻監控等感知設備,加強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預警監測,實現消防數據物聯感知、智能感知。20__年底前,完成2萬個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和有條件的住宅小區、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100%建設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教育、民政、衛健、文物等部門以及石化、銀行、物流、電力、自來水等行業系統應當結合本行業系統物聯網建設,搭建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推動不具備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行業系統小單位開展“智能預警”建設,并融入本級政府消防智慧大腦,有效匯聚各重點行業系統的消防物聯感知數據,實現行業消防安全風險數據互聯互通,20__年,建成市級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

  責任單位:市數字辦、消防救援支隊、住建局、文旅局、民政局、教育局、衛健委、工信局、應急局、公安局、城管局、財政局、泉州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4.加強基層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層綜治、社區、網格等信息化管理平臺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塊,將消防工作有機融入基層綜合治理體系,整合基層部門管理服務資源,綜合運用社會治理“人、地、事、物”等關聯數據信息,構建網絡化、社會化、信息化的基層消防管理體系。20__年,消防工作納入基層網格信息化管理平臺。

  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應急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七)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消防安全素質教育。深入推進消防宣傳“五進”工作,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普法教育、國民素質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城鄉科普教育范疇。宣傳部門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將消防知識納入相關班次培訓內容;司法行政部門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落實消防普法宣傳;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內容和高校、高中新生軍訓課程;各級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有關公務員培訓、職業培訓內容;各級黨委組織部、科協、消防部門聯合開展消防知識“三下鄉”、消防科普等工作。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組織部、市司法局、教育局、人社局、科技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2.加強社會化消防宣傳基礎建設。20__年底,各地至少配備1部具備音視頻播放等多功能消防宣傳車用于開展日常巡街消防宣傳,建成1個800 m2以上消防主題公園。要對照“市級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設標準”,積極應用VR、AR等新技術手段,建設完善應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廣泛設置專用的消防宣傳欄,并固化為長期宣傳陣地。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3.加強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各地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社區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員、網格員、安保人員、管理單位人員、重點單位員工、小企業主等重點人群開展消防教育培訓,20__年底實現全覆蓋培訓。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三、時間安排

  從20__年6月至20__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__年6月)。按照市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限等內容,全面做好本地區本行業行動的部署發動。

  (二)排查整治(20__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全市消防安全領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安指〔20__〕3號)相關工作要求,將嚴查嚴改貫穿大排查大整治全過程,對本地區本行業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對未能及時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明確排查時間表、整改路線圖、工作責任人,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確保各項排查任務精準推進落實。

  (三)集中攻堅(20__年)。各地、各有關部門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實行動態更新、銷號管理,堅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難,細化各項治理舉措,實施差異化整治。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全面落實領導掛鉤整治、政府掛牌督辦和跟蹤整治等整治措施,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強化政策支持,配套資金保障,確保按時整改銷案,達到預期治理效果。

  (四)鞏固提升(20__年)。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在推進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整改的同時,分析共性問題,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臺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區本行業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的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由常務副市長任組長,消防支隊主要領導任副組長,消防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市消防救援支隊,由分管副支隊長任主任,抽調應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務、市監、城管、文旅等部門輪流集中辦公,負責落實排查整治的信息收集、會商研判、信息共享、督導檢查、統籌調度等工作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各項任務責任主體,分級落實組織實施工作,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具體主抓,及時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要建立工作專班,協調推動重點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

  (二)強化閉環管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延續全市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揮部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會議精神,抓好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務要實行項目清單式管理,建立問題清單、整改清單、銷號清單,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一抓到底、見底清零”,閉環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三)強化統籌推進。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強化排查整治措施,要堅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針對不同地區和行業領域特點,研究采取差異化的工作舉措,出臺配套支持政策意見,提供相應的治理政策支撐,協同推進落實,確保治理實效。各地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整體規劃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證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要加強消防裝備建設,全面落實省政府下達的高層建筑滅火救援車輛裝備配備任務,加快石化三期、四期車輛裝備建設。

  (四)強化示范引領。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全面部署推進的基礎上,組織一批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先行開展試點治理工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復制、易推廣的工作體系機制,形成典型示范效應。堅持一手抓突出風險治理,一手抓長效機制建設,認真總結專項整治中形成的經驗做法,固化提升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標準規定。

  (五)強化責任追究。此次專項整治將作為績效考核評估、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評以及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務督查、日常檢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標權重,組織明察暗訪,及時通報,督促落實。對發生亡人或產生重大影響的火災事故,以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進行督辦,并由消防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實施火災事故延伸調查,實行“一案三查”,嚴肅追責問責。

  市應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務、市監、城管、文旅等部門參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辦公室工作人員名單請于6月22日報送。各地各有關部門請于6月25日前報送本地區本單位細化落實方案;各地各有關部門工作情況小結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統計表》請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報送;每年年底及三年行動結束前要形成工作報告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簽后報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辦。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10

  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要求,為切實加強全市高層建筑火災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現決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物業按規履責、業主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三年持續整治,進一步摸清全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切實解決一批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強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層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風險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較大以上及有影響的高層建筑火災事故,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

  二、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點

  (一)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

  1、高層建筑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

  2、高層建筑外墻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

  (二)建筑消防設施

  1、建筑消防設施故障、損壞或癱瘓,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設備故障,控制功能及聯動運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影響防火防煙功能;

  3、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樓層指示標識等不符合標準;

  4、避難間(層)堆放雜物或擅自改變用途。

  (四)滅火救援場地

  1、消防車通道被封堵或被雜物、汽車、隔離樁、綠化景觀等占用,影響消防車通行;

  2、架空電力設施、空中的管線、綠化景觀、戶外廣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場地,舉高消防車無法停靠作業,影響救援行動。

  (五)管道井

  1、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獨立設置,井壁耐火極限達不到1、00h、管井檢查門未采用丙級防火門,電纜井、管道井未在每層樓板處進行嚴密封堵,電纜橋架等未在防火分隔處采用有效措施進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內堆放雜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檢查門破損,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

  (六)電氣燃氣管理

  1、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范;

  2、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

  公共建筑使用燃氣部位未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

  3、對電氣、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

  4、用火、用電、用氣不規范。動用明火作業時,未落實現場監護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實雙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員未取得初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值班人員不掌握消防控制室應急處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設備等問題;

  2、消防設施未處于自動狀態,自動滅火系統管道閥門未常開、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未處于自動狀態等;

  3、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棟高層公共建筑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未依托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組織微型消防站隊員開展針對性消防訓練,未熟練掌握消防設施、器材裝備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實工作時間段和非工作時間段“定崗、定人、定責”的要求,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4、未按照“行業相近、位置相鄰”原則,建立微型消防站聯防機制。

  (九)電動車火災防范

  1、違規在居民住宅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車庫等區域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為;

  2、集中設置的電動自行車停車棚推廣配置火災報警、滅火器(簡易噴淋)等消防設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確,高層公共建筑產權單位、委托管理單位以及經營主體、使用單位未簽訂協議,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分擔消防設施維修、更新和改造等費用;

  2、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設立或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重點崗位人、特殊工種人員和員工逐級崗位責任不落實。未落實消防安全“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制度(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隱患、自主消除隱患、在單位場所醒目位置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聯系方式,承諾本單位場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風險或已落實整改);

  3、未按照規定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或建筑消防設施日常維保制度不落實;

  4、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不落實,不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建筑外墻門窗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6、單位未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五、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全面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一)各片區管委會、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要加強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部門、科室的具體工作職責,強化工作統籌,分轄區、分行業組織開展排查治理。

  2、要對轄區中的老舊高層民用建筑和無業主委員會、無物業管理、無產權單位的高層民用建筑存在的隱患問題,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納入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安排專項經費,強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災隱患。

  3、要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發動基層網格力量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確保疏散通道暢通;

  清理消防車通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的私家車,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要督促指導鎮辦加強對高層建筑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管理,引導其支持消防設施改造和安全基礎提升。

  4、鎮、街道負責組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對未委托物業管理的高層建筑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督促指導業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組織,加強日常消防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部門責任

  1、公安局。公安機關加強對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監管職責的指導、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強對監管職責范圍內的高層建筑的監管,督促、指導高層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逐個小區開展排查,發揮片區民警轄區管理優勢,指導督促高層民用住宅物業管理企業提示中小單位、小場所業主做好火災預防工作,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居民、住戶消防安全意識。

  2、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嚴格新建、改建、擴建高層建筑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強化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源頭管控。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高層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質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設、樓長制度建設)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范疇,加強高層建筑中使用外墻保溫材料的監管,推動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指導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高層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導燃氣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筑燃氣管道敷設、燃氣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檢查。加強對向高層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網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市政管網供水壓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門依法加強對高層建筑戶外廣告牌、招牌的監督管理,糾正并制止各類廣告牌、招牌遮擋建筑門窗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行為;

  依法查處高層建筑中的違法建設以及擅自改變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使用功能的問題。

  3、消防救援支隊。負責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情況匯總等工作,將高層公共建筑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監管范圍,加大抽查頻次。制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開展針對性技、戰術研究,組織實戰演練,承擔高層建筑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

  4、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消防救援機構通報的高層建筑消防產品質量問題,依法處理相關生產、銷售企業。

  5、應急管理局。加強對高層建筑中違規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行為的監管。

  6、氣象局。負責高層建筑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防止因雷擊引起的火災。

  7、發展改革和統計局。督促、指導電網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筑輸配電設施和線路安全的檢查,加強高層建筑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宣傳。

  8、教體、民政、衛健、交通、工信、財政、文廣旅、農業農村等職能部門履行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三)社會單位主體責任

  高層建筑使用單位或管理單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備從業條件的消防設施維保檢測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全面檢測,定期組織防火巡查,定期開展消防培訓和疏散演練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經理人(樓長),落實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職責。要逐一劃定高層建筑消防救援場地區域,設立明顯標志,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要按規定建立集防火、滅火、宣傳于一體的微型消防站,配齊人員和必要的裝備器材。

  六、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改階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單位廣泛動員部署,明確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細化工作職責,組織本轄區、本系統、本行業的高層建筑對照自查、檢查要點和整治重點內容,深入開展“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并填寫《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諾書》(見附件2)。

  (二)集中排查階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單位按照職責任務分工,分行業、分領域對高層建筑逐棟開展排查“回頭看”,逐棟填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清單》(見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況,為后期精準整治提供依據和基礎。排查期間,各單位要同步開展高層建筑的隱患整治,做到邊排查邊整治,逐項消除隱患,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和亡人火災事故。

  (三)持續整治階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單位對照“兩個清單”,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緊盯隱患不放,跟蹤督促整改,確保隱患清零。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和典型違法行為的高層建筑,要集中組織掛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處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賬隱患整改任務;

  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確實不能整改的,屬地政府要書面說明情況并報防火委辦公室備案,同時,納入屬地政府督察督辦重要事項,持續跟蹤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賬隱患整改任務;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賬隱患整改任務。期間,各單位要同步開展隱患排查,將新增隱患問題納入“兩個清單”,持續實施整治。

  (四)總結驗收階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組織進行專項驗收,對各單位的整治驗收情況納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內容。同時,要認真總結、固化經驗,健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火災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將高層建筑專項整治作為重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高層建筑火災隱患治理力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有關部門、科室的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落實整改措施,堅決整改突出風險隱患。要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滅火和自救知識,加強消防安全從業人員培訓,嚴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專項整治期間,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形成整治高壓態勢。

  (二)強化協作,形成合力。各單位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定期會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消防救援機構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和專業優勢,加強業務指導,提升工作質效。

  (三)跟蹤問效,落實責任。市防火委、各單位要將高層建筑整治情況納入督查檢查內容,對未按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單位,將進行通報。專項整治期間,凡在高層建筑領域發生亡人和有影響火災事故的,將逐起實施“火災事故延伸調查”,嚴肅追責問責。

  八、材料收集和報送

  1、各單位請于x年1月10日前報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和動員部暑情況;

  2、xx年12月1日前報送階段工作小結,xx年12月1日前報送工作總結,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3、各有關部門工作經驗做法(信息、簡報)可隨時報送。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11

  消防安全工作是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的保證,也直接關系我公司交通運輸事業的發展和旅客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社會的穩定,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范于未然或在出現不安全隱患時能妥善及時地處置,我公司對此十分高度重視,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了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公司內部的消防設施分布情況。本轄區內嚴格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按規定共配置了各類滅火器68只,消防栓8處,消防水帶10條。平時由公司的稽查保衛科負責檢查各類消防設施的狀態,堅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檢查,詳細分布情況見(附件一)。

  二、重點消防部位的確定。主要有修理廠在修理時使用電焊時因直接與車輛的油類接觸出現的火災隱患現象;危險品修理車區和停車區可能因一些危險物品的泄漏或與其他物品接觸后發生化學反應而導致易燃、易爆或腐蝕等情況;行李房、貨運倉庫、檔案室、票證室等地方的易燃物品較多。

  三、安全消防工作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1、公司成立了以總經理梁力平同志為組長,以金陽、尹寶法副總經理為副組長,以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全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統一部署和領導,做到職責分明,層層抓好落實。

  2、由公司稽查保衛科進行經常性地對公司的整個轄區以及車輛的消防設施和生產、生活中的安全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落實予以整改,堅決將一切不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組建消防應急救援隊伍,由稽查保衛組織實施和演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疏散和物品的保管。

  4、安全消防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稽查保衛科,辦公室主任由稽查保衛科負責人兼職。負責公司安全消防事故的協調處置和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數據的統計與上報工作。

  四、專職消防隊報警電話為:119。公司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隨時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檢查。

  五、在進入消防事故險情階段時應立即啟動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各人員、車輛要立即各就各位。在啟動應急預案時,要嚴格服從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并一邊做好現場了解和記錄,一邊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情況。

  六、在事故險情過后,各部門和人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對在突發應急工作中涌現出的好人好事要予以表彰。但對在執行應急處置預案中工作不力、玩忽職守而導致險情擴大或產生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七、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并由臺州市椒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12

  一、組織領導

  成立20120年絳縣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藥監局食品科

  二、整治內容

  (一)嚴查餐飲服務許可證情況。認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證是否過期,是否存在超范圍、超能力經營問題。對新開辦的工地食堂,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許可,對設計布局不合理、設施設備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對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嚴格依法進行查處。

  (二)嚴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狀況。認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證明,健康證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嚴查食堂環境衛生狀況。認真核查食堂環境是否定期清潔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的防護措施,是否具有足夠的通風和排煙裝置。食堂是否配備有效消毒設施,消毒池是否與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員是否掌握基本知識,餐飲具消毒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四)嚴查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認真核查食堂采購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驗收,是否具有進貨臺賬,是否在保質期內,原料貯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點檢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存在國家禁止使用或來源不明的情況,嚴查食用鹽、食用油脂、散裝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進貨渠道和索證索票情況。

  (五)嚴查加工制作等相關管理制度情況。認真核查食品添加劑采購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關制度的制定及落實情況。包括食品添加劑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徹底,粗加工是否達到要求,是否生熟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和專用冷藏設施等。

  三、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從20xx年1月至6月底,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自查階段(1月1日至1月15日)

  本縣建筑企業進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從餐飲服務許可證、環境衛生、健康證明、索證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劑等方面進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進行整改。

  (二)檢查階段(1月15日至6月1日)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建筑企業自查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整改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對發生過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筑企業,要進行重點檢查。

  (三)總結階段(6月1日至至6月30日)

  對我縣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自律與強化監管、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有機結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實開展專項整治,確保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深入開展教育培訓。要督促工地食堂開展食品安全培訓,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

  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督促建筑企業切實承擔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實。

  (三)全面開展風險隱患排查。要組織對各類建筑工地食堂進行全面排查,督促企業認真查找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應對能力。

  (四)嚴查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嚴厲查處食堂違法違規行為,對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要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五)切實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報送。每個月向辦公室書面報告集中整治進展動態情況,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于20xx年6月25日前,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13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做到全面覆蓋、不留盲區。嚴格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整治存量風險、嚴管變量風險、遏制增量風險。在20xx年完成的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基礎上,以經營性自建房為重點,全面徹查既有建筑安全隱患。對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完善相關制度,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百日攻堅。到20xx年9月底,按照國家部署的“百日行動”要求,全面完成全市范圍內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在“行政村集體土地上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基礎上,結合“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對前期排查整治工作查漏補缺,對其他既有建筑進行“回頭看”排查。把新發現的建筑隱患信息分別納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統”,先急后緩,有序分類實施整治。

  (二)整治存量風險。到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同時結合我市實際,調整既有建筑安全隱患三年整治計劃,針對原隱患清單內和新發現的用于經營用途的自建房,提前開展整治工作。另外,按照省政府統一要求,力爭到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行政村集體土地上有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整治工作,力爭到20xx年12月底完成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管變量風險。加大對在既有建筑上擅自拆改主體結構、增設加層(夾層)、開挖地下空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并依法進行嚴厲查處。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改造、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

  (四)遏制增量風險。農村新建自建房原則上不得超過3層。改作經營用途的自建房、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改擴建工程(包括裝飾裝修工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建立防范和處置自建房安全隱患制度,確保新增自建房質量安全。

  三、徹底排查風險隱患

  (一)排查內容。各地要對本轄區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排查要逐戶逐棟,包括農村自建房輔房及廊道等,突出城鄉接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的自建房。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包括房屋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改造、使用等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同時,其他既有建筑按照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并開展“回頭看”排查。

  (二)排查重點

  1.居住用途改造為生產經營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將一般住房改為飯店、民宿、農家樂、商鋪、棋牌室、浴室、私人影院、密室逃脫、劇本殺、電競館、家庭旅館、小作坊、簡易生產用房、承辦紅白喜事等房屋或者場所;

  2.各類“住改商”的房屋(將建筑物中某專有部分由居住性用房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房屋),尤其是臨街底層“破墻開店”的房屋建筑;

  3.改建加層、野蠻裝修、破壞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割群租,以及經營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

  4.頻繁轉售、轉租、轉包或頻繁裝修改造的賓館、酒店(飯店)、茶社、網吧等經營性場所;

  5.學校、醫院周邊頻繁周轉的二手房、頻繁易手的學區房(門面房);

  6.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尤其是10人以上人員密集場所;

  7.位于小城鎮、城鄉接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8.農村3層及以上、用作經營類(包括用于出租)、10人以上人員密集、改擴建的自建房;

  9.1980年及以前建造仍在居住的老舊農房、村民自發經常性聚集議事、娛樂活動的農戶房屋;

  10.集中醫學觀察場所(包括政府、企業指定或者租用的房屋,工地臨時建設的板房等)、已開復工企業項目員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11.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以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風險的房屋建筑。

  (三)排查方式。各地要通過產權人自查、鎮(街道)排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部門監督核查,逐戶逐棟采集信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對經營性自建房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排查,以保證排查結果的真實性和科學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不得恢復經營。

  四、徹底整治風險隱患

  (一)確保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恢復營業前消險。對因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停業的經營性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恢復營業前必須完成隱患整治,并組織開展驗收,確認房屋結構安全、符合消防相關要求以及滿足營業前必須的許可條件等后,方可恢復經營。對排查發現結構存在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應當立即停用,疏散建筑內和周邊的群眾,迅速封閉處置,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依法拆除。

  (二)實現D級危房住人動態清零。房屋經鑒定為D級危房的,必須第一時間清人、停用、封房,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識、安全圍擋。要引導D級危房內的居民投親靠友或者租住、借住其他安全房屋。對確有困難的,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可以因地制宜使用安全的集體用房解決臨時居住問題。對已采取管理措施的D級農村空關房,督促盡快采取工程措施整治。

  (三)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推動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整治。城市更新行動中,有隱患的地方先更新、先改造,要把“城中村”和成片C、D級危房的改造作為重點。突出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建筑、老舊建筑、群租房等,根據風險等級、人員密集程度、產權關系等情況,科學分類確定整治方案。屬地政府要組織開展對隱患建筑的分析、鑒定、整治和驗收工作,實現清單管理、動態銷號。

  (四)結合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持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中,要優先及時改造有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已鑒定及新增鑒定為C、D級的自建房,各地應建立縣、鎮、村三級危險房屋臺賬,督促產權人(使用人)落實主體責任,依據鑒定意見制定整治方案,結合實際采取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選址新建、拆除等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并及時完成驗收工作。

  (五)清查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力度,對未依法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擅自改變用途等行為,要按照“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定期公開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例。

  五、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一)加強住房經營性用途準入管理。加強對經營用途住房各類許可管理,產權人(使用人)利用住房從事經營的,應當在使用房屋或營業前,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在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時,應當提醒申請人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建立完善準入經營通報機制,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將住房用作經營場所的市場主體相關信息,通過信息共享平臺推送或者函告經營場所所在地鎮(街道),由其負責核查。經核查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鎮(街道)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設立警示標識,責令產權人(使用人)限期改正。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經營用途住房未依法取得消防驗收、備案抽查或者消防安全檢查手續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二)健全房屋隱患動態發現機制。產權人(使用人)發現房屋異常情況,應當第一時間組織人員撤離并主動報告,采取相應措施消險解危。發揮村(社區)網格員、災害信息員、物業人員、綜合執法人員的前哨作用,通過日常巡查以及建筑裝修垃圾、施工噪音等線索,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裝修改造行為并向鎮(街道)報告。鎮(街道)應當建立建筑改擴建、裝飾裝修項目綜合受理窗口,扎口管理、分類處置有關信息。屬于鎮(街道)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處置或者交辦,其他應當及時上報屬地政府所明確的主管部門或者授權單位。村(社區)網格員應定期對已清人的D級危房加強巡查,避免村民(居民)返回居住;加大極端天氣安全應對預警落實,切實做好防范應對工作的最后一米。各地應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經查實的,予以適當獎勵。

  (三)加強房屋改擴建管理。各地應當健全改擴建和裝飾裝修活動管理制度,細化立項、規劃、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不動產(確權)登記等全過程管理要求。住房改造用于經營性用房的,必須符合《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及建筑結構、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不得改變承重結構和降低消防、抗震條件。對于確需改變承重結構或者消防、抗震條件的其他房屋,必須按基本建設程序組織設計、施工、驗收,確保改造后符合安全標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四)加強自建房新建翻建管理。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要求,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各地要壓緊壓實農房建設管理責任,新建、翻建農房應當按照“一戶一宅、建新拆舊”的要求,依法依規申請辦理宅基地用地手續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在城鎮規劃區的從其規定)。積極探索在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建筑活動監督管理、宅基地審批等環節,將農房安全作為部門聯動管理重要因素。產權人可選擇使用政府部門提供的圖集或者委托專業人員(單位)進行設計,鼓勵委托具有資質的企業或者具有相應技能的鄉村建設工匠施工。產權人對農房質量安全負總責,承擔建設主體責任。農房設計、承建人、材料供應等單位或者個人分別承擔相應的質量和安全責任。鎮(街道)要加強對農房建設審批、竣工驗收的服務和指導,引導農民依法依規申請不動產登記、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五)加強房屋鑒定檢測管理。主管部門要加強鑒定、檢測機構從業行為的監督檢查,建立鑒定報告備案制度,開展鑒定報告的質量監管,監督指導鑒定、檢測機構落實主體責任,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鑒定報告的出具應嚴格執行三級審核制度,并由鑒定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按各自職責簽字,其中報告審定人應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計算書加蓋簽字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章。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對其出具的報告終身負責,嚴禁出具虛假報告。

  (六)推動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消防救援、城管執法等部門要加強工作聯動、數據共享。各地政府應當建立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平臺和流轉處置機制,實現房屋安全隱患線索及各類許可信息部門間共享共用,探索建立隱患建筑公開制度,將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筑信息向社會公布。對于尚未完成整治的隱患建筑,應在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系統中予以載明,不動產統一登記時做好協同配合,在房屋出租、出售、抵押時保障利益相關人知情權。探索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

  六、強化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各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參照市級建立相應組織架構和工作機制。

  (二)壓實各方責任。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及時告知使用人房屋安全狀況。開展經營活動的產權人(使用人)承擔房屋安全使用主體責任。地方黨委、政府要落實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屬地管理責任,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協調、具體抓落實。各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管理好所屬產權和使用權房屋,歸口管理行業監管范圍內房屋。落實好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施閉環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各地要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鎮要明確鄉村建設(農民自建房)綜合管理機構,履行宅基地管理、農房規劃許可、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職責,切實強化農村房屋安全管理。要加強專項整治中的法律咨詢、司法調解、治安維穩等工作。要對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用于隱患排查、安全鑒定、技術服務等。

  (四)強化督促指導。根據省委、省政府統一要求,將房屋安全列入對地方黨委、政府安全生產專項考核內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適時開展督導。對房屋日常使用人數大于10人的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安全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各地要加大對轄區內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督促、檢查、問責力度,對排查整治工作進度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干部要嚴肅問責。

  (五)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以及張貼宣傳海報、發放房屋安全使用手冊、社區普法、公益講堂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深入開展自建房選址安全、結構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以及“農村自建房安全常識”一張圖等安全常識科普教育,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14

  一、演習目的:

  檢驗消防設備、器材的使用性能,增強員工的消防意識,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火災發生后的救人及滅火程序,提高秩序維護部處理緊急事件的能力。

  二、演習時間:

  20xx年11月9日

  三、演習地點:

  巴塞羅那小區

  四、參加部門:

  樂凱物業全體員工

  五、演習內容:

  檢驗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性能,對滅火器滅火、消防水帶的使用方法進行檢驗,疏散人員向安全區域轉移,檢驗秩序維護部協調、支援、作戰能力,檢查中控的通訊、聯絡、人員調配情況。評價秩序維護部的消防作戰能力。

  六、演習組織架構:

  總指揮:羅輝副總指揮:王佳

  1、滅火組:

  組長:蔣隆彬

  成員:

  職責:接到消防中控室的火警迅速就近拿取消防工具、滅火器材,運用滅火技巧、進行滅火,如有傷者應先救人后救火。

  2、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接到消防中控室指令后確定疏散路線,逐戶通知受影響的業主通過消防樓梯向安全地點疏散、同時核實疏散情況及疏散人員數量,對疏散出火場的人員進行安撫解釋工作。負責清點疏散各住戶人數,并及時將情況匯報總指揮。(各消防通道出口安排疏散組人員引導)

  3、搶救組:

  組長:雷正偉成員:

  職責:負責臨時救護由滅火組自火災現場救出的傷員,由救護組根據傷勢情況決定是否送醫院救治;

  4、治安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現場的各類治安管理工作,對小區各入口進行封閉禁止無關閑雜人員及車輛進入現場,對阻礙消防車道的障礙物進行清理,并對疏散出火場的物資進行看管,防止破壞分子乘機盜竊及破壞,在主要路口安排組員做好消防車的'引導。

  5、設備組:組長:周邦元成員:

  職責:負責電梯落底,切斷本層非消防電源、保障消防應急電源、正壓送風、排煙風機及泵房設備運行正常。

  6、通訊后勤組:組長:

  成員:

  職責:提前準備部分疏散用的毛巾,配合疏散組搶救傷員。及時接應人力不足的其它小組,及時向缺乏物資的小組提供物資。并在主要路口安排保潔員做好消防車的引導

  7、宣傳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到小區發放通知并做好前期解釋工作,演習時做好照相工作。

  七、實施過程:

  1、報警:派一名員工在25棟垃圾傾倒處,假扮業主進行報警,并點燃火堆。

  2、確認:中控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后,立即通知值班巡邏崗前往現場確認火警是否屬實,確認報警后,立即用對講機通知中控室和當值班長,匯報著火物、燃燒情況、火勢大小、火勢蔓延情況,同時應根據火勢大小情況,采取相應的搶救措施或疏散業主工作。

  3、火情確認后,中控室值班人員,利用對講機和電話及時通知各組負責人,各組負責人以最快的方式集合應急分隊成員到現場進行有關滅火、疏散等工作。

  4、指揮小組成立地點設于中控室,由羅經理為總指揮,相關負責人分工組織人員全面展開(模擬演習)。

  5、中控室按總指揮的命令,立即啟動報警、聯動設備,利用消防緊急疏散廣播通知業主有關情況,并指導疏散群眾、按總指揮的要求撥打119模擬向消防隊報警。

  6、在25棟的火情,由滅火組將初期燃燒物撲滅;組織拋接水龍帶演練,后在進行消防栓使用的演練。

  7、滅火結束后,中控室利用消防廣播解除火警,所有參加演習的人員在指揮中心旁集合,由各組長清點人數,檢查收集裝備設施及相關器材。

  8、中控室做好相關記錄,并安排人員對演習現場進行清理。

  八、實施過程中相關要點:

  1、搶救、疏散組人員依照先人后物的原則進行疏散搶救,疏散組人員以消防通道進行疏散,清楚路障,維持秩序,勸阻中途返回人員,并視火情大小盡量把人員向下疏散,火勢太大時,著火層以上住戶向上疏散。搶救組根據現場情況采取相關救護措施(如發現門后、墻角、樓梯、窗戶等處又被困人員必須及時搶救疏散)。

  2、電梯迫降首層,安排人員看管,火情發生時禁止使用。

  3、治安組制止與滅火搶險無關人員(包括業主)進入火災現場,被疏散出來的人員集中在一起,保護他們的安全及搶運出來的物資,事件后要保護現場以便消防隊查明起火原因。

  4、中控室接到電話時,一定要問清楚起火的具體位置以及周圍火災的形式,同時向指揮中心匯報,由指揮中心采取營救措施。廣播詞:尊敬的各位業主、施工人員,現小區某某地方發現火情,情況并不嚴重,為了您的安全,請您配合物業工作人員的指揮,安全有序的撤離火災現場。并告訴被困人員的自救方法,如濕毛巾捂住口鼻可以防止窒息,用濕被子可以沖出火災區,用繩條或被單接成條,可以從窗戶逃生。

  5、總結工作:應從本次演習中找到不足,修改演習組織實施組織方案,進一步完善消防應急措施,從而達到滅火實戰能力的增強。

  九、演習所需物資、裝備:

  1、汽油5升、鐵桶2個、木材若干。

  2、防火服7套、消防頭盔10個、急救箱2個、白紗布10卷、紅藥水2瓶、擔架1副。

  3、滅火器10具、消防水帶5盤、水槍5支、安全繩2條、絕緣手套10雙、防毒面具10副、喊話器2個、毛巾20條、汽油10升、鐵桶2個、木材若干

  4、橫幅2條,小區懸掛使用。

  5、照相機一臺、對講機10部,現場使用。

  十、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視,充分做好準備工作。

  2)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格執行各項消防規定。

  3)演習人員必須正確對待,嚴肅認真,確保秩序、維護安全及真實性。

  4)組織實施組織方案過程必須有組織、有計劃,分工明細。

  物業消防安全宣傳月策劃方案2

  為提高全體職工消防安全意識,進一步過好工、團生活,經工會、團支部研究決定,擬于×年11月8日舉辦“消防安全知識競賽”。競賽由工會、團支部聯合舉辦。活動方案如下:

  1.比賽日程安排:

  11月8日(周五)為競賽日。

  2.參加人員范圍、分組:

  全體職工均可參加

  分組:共分四組。

  第一組:綜合處、財務處、工程處、餐廳

  第二組:物業處、水暖部

  第三組:物業處、電力部

  第四組:治安辦

  處長或部門經理任領隊,每支參賽隊3名選手,至少一名女同志。

  3.競賽評委

  評委會主任:

  評委:

  4.競賽試題范圍

  《消防安全知識競賽題庫》、《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司爐工規章制度》、《電氣安全管理規程》、《水暖工程施工維修手冊》、《焊工應知應會問答》、《電梯、自動扶梯安裝檢測與維護管理》

  5.比賽形式

  比賽采用搶答賽形式。分為個人必答、集體必答、搶答等。

  個人必答題:每人答2題,每題10分。

  集體必答題:每組5題,每題20分。

  搶答題:共設12題,每題20分,答對一題得20分,答錯扣10分。

  若搶答題答完后,仍有兩隊得分一致,則比賽加試題,每題20分,直至分出勝負為止。

  現場觀眾參與題,答對有紀念品。

  6、獎項設置

  設一等獎一名,上場選手每人500元標準。

  其余三個小組為優秀獎,上場選手每人200元標準。

  設小組獎一名,獲一等獎的小組每位組員100元標準。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15

  為全面加強元旦、春節、元宵節和“兩會”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等違法違規行為,嚴防各類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決定在全省開展為期3個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行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層層壓實各地屬地管理、各有關部門監管責任、相關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全面排查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和產品質量各環節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通過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規范生產經營等環節安全行為,消除風險隱患,確保全省元旦、春節、元宵節、“兩會”期間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經營形勢持續穩定。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三、整治范圍

  1.全省范圍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零售店(點);

  2.全省范圍內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整治重點

  (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1.企業對標自查和“一企一策”改造提升工作落實情況;

  2.“三庫四防”(藥物總庫、成品總庫、危險品中轉庫和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達標情況;

  3.“三超一改”(超范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4.安全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落實情況;

  5.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和產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6.化工原料存儲安全管理情況;

  7.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健全完善及執行情況。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1.經營(批發)超標違禁煙花爆竹的;

  2.在許可范圍以外地點存儲、銷售煙花爆竹的;

  3.配送煙花爆竹車輛不符合相關標準的;

  4.超量向零售店(點)配送煙花爆竹成品的;

  5.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倉庫安全設施、“四防”安全管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以及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情況等。

  (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1.零售場所安全條件達標情況;

  2.“下店上宅”、超量儲存等問題整治情況;

  3.將煙花爆竹產品存放在經營許可范圍外的場所;

  4.超規格、超范圍經營和超量儲存;

  5.銷售來歷不明或不合格產品。

  (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1.未經公安部門許可、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或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和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的;

  2.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

  3.無證經營、零售和超范圍經營零售煙花爆竹的;

  4.生產、經營、零售“假大空”產品和假冒商標、假冒產地的煙花爆竹產品。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即日起—1月31日)。重點抓好四個方面:一是加強輿論引導,利用報刊雜志、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臺,廣泛宣傳煙花爆竹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二是抓好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風險排查治理,從業人員教育培訓。三是加強零售經營店(點)布局規劃和許可管控。四是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采取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制販煙花爆竹的行為。

  第二階段(2月1日—2月28日)。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的安全監管: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環節的安全檢查抽查,持續深化打擊非法制販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第三階段(3月1日—3月31日)。重點加強專項整治“回頭看”,以及零售經營店(點)煙花爆竹產品回收和儲存安全等方面的監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行動措施,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各項管控措施落到實處。要切實壓實縣、鄉(鎮)兩級政府“打非”責任,形成“打非”的強大合力,組織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應急管理部門及鎮安辦、村委會開展“拉網式”大檢查,以“打非”推動專項整治的.深入開展。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各地、有關部門要突出煙花爆竹領域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認真排查整治風險隱患,把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一線操作崗位。

  各生產經營企業要強化風險防范措施,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上做到查嚴、查深、查細、查實,不留死角,不漏盲區,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問題,要明確責任、明晰措施、明確時限,確保隱患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大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督執法力度,對執法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特別是重大隱患,督促企業按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依法吊銷企業許可證照,并給予經濟處罰。各級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部門要切實強化責任擔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廣泛宣傳,群防群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報刊雜志、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臺,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及時曝光一批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格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請市(州)安委辦迅速將此方案傳達到本轄區縣(市、區)相關部門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于20xx年4月5日前,將本地區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省應急管理廳危化品安全監管處。聯系人及電話:,,電子郵箱:@。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16

  1、編制目的

  為防止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出現火災情況下做出快速、正確的反應,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內有效地撲滅火災、搶救傷員、疏散傷員和物資,把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2、消防設施配置

  公司現有消防栓4個、干粉滅火器45個,按規定定期檢測檢修。

  辦公樓:消防栓2個、干粉滅火器4個

  宿舍樓:消防栓2個、干粉滅火器4個

  車間:滅火器30個

  倉庫:滅火器7個

  3、危險性分析

  電池行業人員密集,電器線路復雜,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出現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災早成群死群傷。

  電池廠庫房內的電池的原料可燃易爆且數量多,各種電池的燃燒速度要比普通材料燃燒速度快得多。同時,由于電池短路有可能發生火災和爆炸。車間生產線員工必須對電池要有充分的認識和了解。

  火災因素識別:電器開關、用電線路;電池短路;白電油的使用。

  4、應急組織機構及與職責

  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通信聯絡組、火災撲救組、人員搶救組、物資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警戒組。

  (1)現場指揮組:

  組長:

  現場指揮:

  主要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對企業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識;對消防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于有效使用狀態;當接到火災報警后,迅速通知各組負責人,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施救;組織全體職工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2)通信聯絡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在指揮組領導下,負責與消防、醫院、公安等有關部門的聯系,確保通信暢通、派專人在路口迎接消防等車輛。

  (3)人員搶救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對火場內被困人員實施解救或送至醫院,聽從指揮人員調動,不得擅自進入火區。

  (4)火災撲救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在指揮組的統一領導下,利用單位內所有的滅火設施滅火。

  (5)物資疏散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對火災現場或有可能受到火災威脅的火災現場周圍的危險品、價值較高的貴重物品進行搶救疏散。

  (6)后勤保障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有關滅火、搶救物資的保障,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接待,以及滅火相關工作,如保護現場,接等有關人員,協助火災前期調查等。

  (7)警戒組:

  主要職責:負責在火災發生第一時間迅速指示無關人員撤出火災現場。

  注:公司安全通道有兩個,車間后門一個、和前臺前門。

  5、應急響應

  (1)第一發現火情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報119和迅速組織滅火讓火災消滅于萌芽狀態之中。

  報警要求:說明失火的具體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單位名稱、失火物品名稱、火勢大小、火災現場有無危險品、報警人姓名、報警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2)現場值班員或負責人將火情通知指揮組總指揮(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聽從統一安排部署。

  (3)各組成員由本組負責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開行動。

  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現場。在應急搶險過程中,本著“救人先于救火”的原則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著,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17

  根據全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以及濂溪區消防安全專業委員會《關于開展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濂消專委[20xx]13號)文件要求和區長盛煒、區委常委唐建宇同志關于物流園區、物流倉儲企業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決定聯合部署開展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圍

  負責對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內的危險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倉庫、涉氨制冷倉庫進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二、目標任務

  摸清轄區物流園區、物流倉儲場所危險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倉庫、涉氨制冷倉庫集中區域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底數、基本情況,存儲物品種類、數量及危險性,消防安全管理等情況,逐一建立臺賬。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問題隱患,大力推行倉儲物流企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嚴格倉儲貨物清單化、臺賬化動態管理,杜絕超范圍儲存、超量儲存和違規儲存,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發生,有力促進物流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整治內容

  1、是否按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火災隱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2、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的倉儲場所,當事人在訂立相關租賃合同時,是否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

  3、是否落實倉儲貨物清單化、臺賬化管理制度。

  4、是否通過消防合格驗收手續。

  5、是否違反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

  6、是否組織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7、是否按要求建立企業專職消防隊、工藝處置隊或微型消防站,并制訂實施日常訓練、執勤戰備、隊伍管理、考核評價等管理制度。

  四、職責分工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局各有關股室和局屬事業單位要共同加強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場所消防安全監管,督促企業對倉儲貨物嚴格實行清單化、臺賬化管理,實時動態準確掌握貨物信息,并開展內部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監管合力。

  工貿股、城東分局、危化股負責對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內的危險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倉庫、涉氨制冷倉庫進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倉庫場所不予許可。對檢查發現存在突出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移送公安、消防救援等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五、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1月25日)

  根據轄區和行業監管領域實際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時限要求等內容,全面做好本地區、本部門的部署發動。

  (二)自查排查階段(20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3月31日)

  局工貿股組織對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內的涉氨制冷倉庫倉儲企業場所開展一次集中約談。各有關股室督促園區和企業對照本方案和《倉儲場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則》(GA1131-20xx)要求,對下級公司及所屬倉儲、中轉、配送網點進行自查自糾。各有關股室要對本轄區、本部門負責領域內的物流園區、物流倉儲場所集中區域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臺賬,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及時督促落實整改。

  (三)集中治理階段(20xx年4月1日至12月底)

  聯合區消防救援大隊、工貿股、城東分局、危化股、火災防治管理股組織對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內的危險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倉庫、涉氨制冷倉庫倉儲企業場所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建立隱患問題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及時督促整改消除;短期難以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死看死守措施;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不具備安全條件的,要及時提請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四)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

  各有關股室要認真總結聯合檢查的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成效及經驗,并及時上報總結,適時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治效果,確保各類隱患問題整改到位。對違法物流倉儲企業場所依法處理,對非法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堅決予以取締。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強化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局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局黨組成員桂凱任組長,成員:城東分局、危化股胡繼強,工貿股朱濤,火災防治管理股楊平。辦公室設在火災防治管理股,由楊平兼任辦公室主任,海嘯負責與有關股室對接,并將工作落實情況及時上報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突出重點整治。各有關股室要把此次專項整治作為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點內容,統籌推進,加強調度。要重點糾治違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規用火用電、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違規裝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器材損壞等突出問題,特別要對場所違規住人問題進行嚴格排查清理,堅決防止發生亡人火災事故。

  (三)建立長效機制。要建立物流倉儲場所消防安全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推動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建立條塊消防安全管理體系,不斷鞏固完善部門會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聯合執法等機制,確保物流行業消防安全環境有效改善。同時,要發揮快遞員走街串巷、進家入戶的優勢,加強物流消防宣傳平臺建設,擴大消防宣傳覆蓋面。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有關股室要明確一名股室負責同志作為聯絡員,加強工作銜接和信息報送,聯絡員名單、工作方案及相關動員部署情況于11月24日前上報至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3月31日前上報全區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場所集中區域消防安全情況統計表、全區物流倉儲企業場所消防安全情況統計表、全區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措施清單,之后每季度首月的第5日更新上報上季度整治情況。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18

  為堅決整治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占用、堵塞、封閉等突出問題,根據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要求,對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實行“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治理。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將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作為解決社會民生需求的重要抓手,通過“一城一策、一區一策”集中治理,全縣6個老舊住宅小區按標準施劃消防車通道標線標志,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有效解決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老大難”問題,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

  二、治理對象

  全縣6個老舊小區:梧龍砂礦住宅樓、銅缽后宅小區1#~3#樓、銅缽后宅小區4#~6#樓、西埔宅山小區1#~3#樓、財政樓4#~8#樓、東埔社區銀行宿舍樓片區。

  三、時間安排

  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部署要求,分步完成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20xx年,30%的老舊小區完成消防車通道治理工作;20xx年,70%完成;20xx年,100%完成。

  四、任務分工

  (一)加強綜合執法和聯合管理。

  牽頭單位:消防、公安交警、城管部門

  職責任務:依據《東山縣消防救援大隊、東山縣城市管理局、東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關于明確消防車通道聯合監管有關事項的意見》(東消〔20xx〕43號),查處機動車違停、占道經營以及設置鐵樁、石墩、限高等固定障礙物(構建物)的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及時督促將機動車輛挪移,清理占道經營和設置的障礙物(構建物),排除妨礙,對拒不配合的依法進行強制拖離、清理。

  (二)修剪影響消防車輛通行和作業的綠化。

  牽頭單位:城管部門、各鎮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職責任務:對于有物業服務企業的老舊小區,由城管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對于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老舊小區,各鎮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按植物生長規律,對綠化樹木進行修剪,確保消防車通道寬度、高度不低于4米,保障消防車正常通行和滅火救援作業。

  (三)明確通道標識化管理和規范停車行為

  牽頭單位: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城管、消防部門

  職責任務:規范消防車通道標識設置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據《東山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消防車通道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東安委辦〔20xx〕49號)消防車通道標識標線設置說明,在消防車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兩側劃設醒目標識標線,設置警示標識標牌,引導車輛規范停放。對于有物業服務企業的老舊小區,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對消防車通道實行標識化、規范化管理。對于無物業服務企業的老舊小區,指導所在鎮、社區居委會組織成立管理機構或者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落實專門人員,加強消防車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支持老舊小區從住宅專項維修基金中支取劃線、標名、立牌等改造費用。

  (四)規劃新建停車場(庫)

  牽頭單位:自然資源、住建(人防)、城管、消防部門

  職責任務:結合前期調研的老舊小區車位缺額情況,啟動編制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并將新建城市公共停車場列入“十四五”相關規劃重要工程推動建設,將城市公共停車場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要內容。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間潛力,推動新建一批公共停車設施。

  (五)優化停車資源管理使用

  牽頭單位: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城管、消防、公安交警部門

  職責任務:建立完善彈性停車、錯時開放、潮汐停車、共享停車等政策機制,推行更加專業規范的停車管理。老舊住宅小區周邊的路側停車場、公共停車場等公共停車設施,對老舊住宅小區居民實行優惠停車,合理設置門檻和限制條件要求,簡化辦理程序,壓縮辦理時間,降低停車費用,形成普惠效應。對于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積極引進專業停車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間規劃建設停車位,規范管理居民停車。

  五、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20xx年9月)。針對老舊小區消防“生命通道”難點和堵點問題,住建、城管、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門要組織調研掌握老舊小區機動汽車現有數、車位數、分析評估老舊小區車位缺額等情況,并結合老舊小區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邊環境、道路管網以及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方面情況,按照“一區一策”的治理要求,逐個制定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方案。

  (二)集中治理階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各區鎮、各部門要根據“一區一策”消防車通道治理方案制定情況,按照“先急后緩”原則,逐項完成老舊小區明確標識化管理、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停車資源管理使用、綜合執法等工作任務,確定每項任務的責任人,實行清單式管理、項目化運作。

  (三)總結考評階段(20xx年12月)。組織檢查考核,總結經驗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提升消防車通道管理水平的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統一領導。要充分認識當前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要求,全面開展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治理,明確任務清單、整改時間和責任單位,確保工作舉措落到實處。

  (二)定期會商研判。要建立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會商研判工作機制,定期匯總、分析、研判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治理工作中的問題,制定具體對策,全力推動老舊“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治理。相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溝通協作、密切配合,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宣傳曝光。要利用媒體平臺和社會資源,廣泛宣傳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加強對老舊小區管理人員、業主的宣傳培訓,指導開展滅火疏散演練,提升消防安全意識。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形成全民輿論監督。

  (四)強化督導,嚴肅追責。縣安辦將加大對此次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對敷衍塞責、行動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及時通報批評。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19

  全面消除我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時間,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屋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健全長效動態巡查制度和農村房屋管理機制。6個月內(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3年內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摸底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委會對本轄內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種類型進行全面摸底。重點排查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危房;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房屋;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為生產和居住場所;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于山邊、水邊、高陡邊坡及低洼地帶區域,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地質災害的房屋;位于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用于經營和租賃的自建房屋。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臺賬,同時依托國家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建立健全我鄉農村房屋數據信息庫。

  (二)整治銷號。按照行業負責原則,區別輕重緩急,對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責令使用人或擁有人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私自改擴建、加層、開挖地下空間及裝修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導致安全受到影響的房屋,要邊查邊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前,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整改,排除隱患。工作人員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房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銷號。

  三、工作步驟

  (一)安全排查及重點排查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會在20xx年全鄉農村住房安全工作“回頭看”、農村住房安全和視覺貧困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對群眾住房安全再進行一次全面核查,確保前期發現的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同時,重點摸排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內容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遠的房屋、河道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建設的房屋等,其中:農戶自建用于經營的房屋,于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信息上傳,其它房屋信息上傳于12月20日前完成,并建立重點整治臺賬。

  (二)全面排查及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農村住房為單位,對農村所有房屋開展全面排查,排查內容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查清受地質災害威脅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結合農村危房改造沖刺清零,對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農房,以竣工驗收報告或鑒定報告為依據,并結合房屋最新狀態進行判斷,對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詳細的整治臺賬。同時,根據既定的重點整治臺賬逐開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縣住建局督促指導鄉鎮進行驗收銷號。對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應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處置。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臺賬,逐一制定整治計劃,按照“誰擁有(使用)誰整治、誰主管誰督促”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與鄉村振興、防災減災相結合全面整治。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產權(使用)單位進行整治,由縣住建局會同鄉政府進行驗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務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務的80%;到20xx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銷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鄉政府已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委會要深刻認識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安排專人負責,并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強化指導,靠實部門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組織相關站所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督查指導,避免多頭檢查,重要情況要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級農房建設管理機構,配備村級管理人員及村級農房安全質量巡查員;對排查工作走過場、隱患排查不認真、措施落實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隱患的村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由此產生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注重宣傳,強化服務保障。要全面做好全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宣傳工作,增強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讓房屋所有者了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20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xx)116號)和《梅州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全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應急(20xx)128號)有關精神和要求,切實加強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遏制煙花爆竹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結合實際,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認真落實興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為目標,以防范遏制各類事故為重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屬地監管、聯合執法、日常巡查、打防結合、齊抓共管”的監管工作機制,實現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群眾積極參與、社會公開監督”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氛圍和長期穩定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整治時間、范圍和工作重點

  (一)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二)整治范圍

  全鎮范圍內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從業單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重點

  1.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徹底鏟除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窩點,徹底查清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原材料供應源頭,堵死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銷售渠道,做到鎮(街)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房,重點對鎮村廢棄、閑置房屋和廠房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杜絕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2.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燃放行為。重點查處未經公安部門許可、不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偷運、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執行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申報制度,嚴格審查、審批各類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活動,嚴厲查處不申報、未經許可舉行焰火晚會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按規定地點和時段燃放,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3.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通過地毯式排查、群眾舉報方式,徹底排查私存私藏煙花爆竹窩點,對非法儲存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同時,要查清非法儲存貨物的來源和流向,做到既端掉窩點,又切斷源頭。

  4.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圩鎮繁華地段、人員密集地方、集貿市場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煙花爆竹的,沒收非法經營貨物,對長期無證經營的“釘子戶“,從重從嚴打擊。

  5.整頓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嚴格執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工作要求,即:一是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嚴禁超許可范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嚴禁在批發倉庫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嚴禁超量儲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行為;嚴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的煙花爆竹產品。二是嚴格煙花爆竹零售點安全監管。嚴格落實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和“三嚴禁”工作要求,即:關閉“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點;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6.嚴厲打擊非法配送、郵寄煙花爆竹行為。落實煙花爆竹銷售經營配送制度安全監管。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的.有關規定,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向零售經營者及零售經營場所提供煙花爆竹配送服務,嚴格規范配送合同、配送車輛運輸資質,監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落實配送過程的安全和產品質量責任。打擊非法郵寄、托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四、組織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一)成立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指導、協調、監督工作。鎮整治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陳遠輝同志兼任,辦公地點設在安監辦。值班電話:。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零售經營環節。安監辦牽頭負責加強零售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零售單位“兩關閉”“三嚴禁”及《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2.運輸環節。派出所、道安辦依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審核煙花爆竹承運單位、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資格,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嚴格查處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等違法行為。郵政局負責對郵政和快遞企業的監管,督導郵政和快遞企業嚴格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及時將郵寄煙花爆竹和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行為移送派出所依法查處。

  3.燃放環節。派出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個人燃放禮花彈等違法違規燃放行為。組織銷毀處置廢舊煙花爆竹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

  4.煙花爆竹“打非”。派出所、安監辦、水口工商所、道安辦等部門依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重點對行政區域交界地帶、城鄉接合部、廢舊閑置廠房、廢棄養殖場、集貿市場等場所實施全面排查,全方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依法查處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采取屬地管理,政府牽頭、聯合執法,統一部署、集中行動的方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6日一1月10日)

  1.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細化措施,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

  2.充分利用廣播、微信、橫標、專欄等有效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11日一11月30日)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進行排查,找準問題,集中開展整治行動。

  (三)鞏固提升階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完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及時溝通信息,組織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檢查督辦,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頑固性、隱蔽性和極端危害性,進一步提高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艱巨性、復雜性、長期性的認識,深刻認識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務求實效。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溝通情況,定期分析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形勢,建立行之有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體制,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聯合行動。按照行業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轄區、本行業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組織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明確重點整治地區和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統一行動,建立長期穩定的聯合行動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出現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確保聯合行動取得實效。

  (三)突出重點、狠抓“打非”。從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切實加大“打非"工作力度。要根據季節性特點和規律,開網式聯合執法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要依法追究相關企業、單位和人員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并依有關規定倒查漏管責任人。

  (四)廣泛宣傳,群防群治。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規的普法宣傳力度,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危險性和危害性,使他們知法、懂法、守法,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設立舉報電話,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人員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積極鼓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使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者無立足之地,營造依法安全經營和從嚴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的良好社會氛圍。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21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徹底消除校園內消防安全隱患,提高我校綜合防災能力,讓我校成為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學校,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局的文件精神要求,我校決定在校園內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為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現狀,進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全面推動我校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為學校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災的能力。

  二、工作目標

  通過本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災隱患,推動我校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學生疏散逃生、加強消防宣傳教育,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大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確保我校消防安全。

  三、成立領導小組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排查治理重點

  1、對校園建筑物進行全面排查,包括建成時間、墻體、用電線路、房頂等。

  2、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是否完好、有效。

  3、學校的各室及教學班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是否有雜物堵塞。

  4、學校各種制度是否落實到位。

  5、學校是否堅持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及時開展應急演練。

  6、是否存在違章用火用電、違章設置宿舍等隱患;

  7、是否按照“四個能力”建設標準和要求開展創建活動。

  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消防設施設置是否合理,運行是否正常;

  五、工作方法

  學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時間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分三個階段開展:

  (一)自查整治階段。制定具體的專項排查整治方案。對學

  校的消防安全進行一次深入細致的排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治,消除各類火災隱患。

  (二)集中整治階段。積極配合消防安全聯合大檢查行動,全面開展聯合大檢查和集中整治行動,以聯合大檢查為契機,進一步規范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本單位的火災防范能力。

  (三)總結階段。排查后對本單位的排查情況進行總結,查漏補缺。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落到實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做好此次集中行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作為當前一項核心工作來抓,推進行動工作順利開展。

  2.強化消防監督檢查。對學校進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同時,對學校周邊人員密集場所及易燃易爆場所進行了消防安全隱患治理,堅決消除各類致災隱患,提高學校消防安全系數。

  3.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充分發揮板報櫥窗、班會、班級板報等形式開展宣傳,加強消防知識的普及,達到使廣大師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識,達到“教育一個學生、影響一個家庭、帶動整個社會”的目的。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22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統籌抓好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生產。把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標準、最迅速的行動,壓緊壓實責任,全力開展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及時徹查消除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基本原則

  1.明確主體,壓實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規定,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按照“三個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產權人、使用人嚴格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

  2.全面動員,群防群治。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縱向要全面動員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橫向要全面宣傳動員到位。廣泛發動專業技術人員、居民群眾等社會力量主動參與排查整治。

  3.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過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部門街道鄉鎮核查和第三方機構專業評估鑒定相結合的方式,逐一入戶,全面摸清自建房情況,從快從嚴處置隱患,加強監管,督導檢查,立查立改,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4.分類處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進行分類處置,依法依規開展整改。對存在結構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業停用,并疏散建筑內和周邊的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二、工作目標

  (一)目標任務。針對昆明市自建房粗放發展,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隱患較多、存在系統性安全風險的實際,全市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排查整治范圍。基于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關信息平臺和數據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為重點對象,對農村自建房、城鎮自建房開展排查整治。

  1.突出重點區域,聚焦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綜合交通樞紐周邊、旅游景區、工業園區、集貿市場、鐵路國省道兩側、勞動密集型企業、在建大項目周邊、地勢低洼、靠山臨河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點場所,聚焦農家樂、賓館、飯店、民宿、教育培訓、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交通場站、電影院、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醫療衛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疫病集中隔離、社區辦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多種混合設置等人員聚集、多種風險交織疊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點房屋,聚焦昆明主城區城中村90年代前后建成的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于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違法違規改擴建和存在突出火災風險的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內容。重點圍繞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3個方面,全面摸清全市現有自建房基本情況。

  1.審批程序方面。房屋建設無正式審批手續、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建筑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擅自改動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變后,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類經營性自建房未經安全性審查、未經經營許可、證照不全,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虛假等情況。

  2.實體安全方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建筑面積,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受損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房屋主體結構及附屬構件(設施)有傾斜,承重墻體、梁柱等部位存在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明顯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建在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區域等情況。

  3.消防安全方面。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搭建、裝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規范要求;餐飲企業等未安裝燃氣泄漏截斷報警裝置;燃氣管網老化、建(構)筑物占壓燃氣管道;存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在室內(樓道、門廳)停放充電;液氨制冷劑的冷庫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合用;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實行防火分隔;未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實等情況。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依據專業評估鑒定結論,按照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進行分級分類、劃定安全區域、設立警示標識。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及時采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繕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隱患。

  昆明主城區不得再新建自建房,農村自建房建設納入規范管理,加大對違法建設、違規經營及監管缺位、執法失嚴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行為;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遏制自建房安全隱患增量。

  三、工作安排

  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分為百日攻堅和鞏固提升兩個階段:20__年5月4日—8月15日為百日攻堅階段,8月16日—12月31日為鞏固提升階段。

  (一)全面動員(20__年5月4日—10日)。各級黨委政府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慘痛教訓,以及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動員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成立專業技術專家組,細化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工作要求,開展業務培訓,全面啟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二)全面排查(20__年5月4日—6月20日)。按照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鎮排查—縣級復核的流程,街道(鄉鎮)倒排自建房排查計劃,動員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同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及志愿者依據《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逐一入戶調查,逐戶逐棟建檔造冊,建立自建房排查數據庫,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隱患清單。市、縣(市)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聯動,充分利用網格化管理等機制手段,同步加大對自建房安全隱患線索的收集,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正在實施改擴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設,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違規行為。縣(市)區組織相關部門對自建房排查數據和安全隱患清單進行復核;對基層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家同步進行現場評估分類,掛牌標識警示,提出處理措施建議,明確整治內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報縣(市)區領導小組研判。

  所有經營性自建房和經專家組現場評估認定為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及時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依據鑒定結論和處置意見進一步完善檔案信息,并按鑒定機構處理建議立即進行分類處置,確保危房不住人、不營業。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6月20日前全覆蓋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應查盡查、應評估全評估、應鑒定全鑒定;依據排查評估鑒定結論,及時采取措施進行分類處置,做到隱患實時監控,確保重點房屋安全風險處于重點監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__年6月20日—8月15日)。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通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綜合施策,做好群眾工作,動員引導產權人、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限時主動進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時,立即停業停用并開展整治,如產權人、使用人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進行強制整治。對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拆除危房;對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采取加固等措施;對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自建房,采取修繕等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并鑒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營業等管控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活動。整治工作要落實責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確保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治全覆蓋,形成閉環管理。

  針對居民現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沒有其他居所的情況,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可統籌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房源,作為過渡性周轉住房。針對屬于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啟動拆遷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動員居民搬離,做好房屋調查和資料保全,拆除相應房屋,消除安全隱患,并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統一做好后續安置補償工作。

  (四)鞏固提升(20__年8月16日—12月31日)。在全面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存量安全隱患全面清零,同時嚴控增量。規范自建房的管理,將3層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遷安置區房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對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鑒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機制,發揮街道、城鎮、村、社區、物業企業作用,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強化施工隊伍監管,依法打擊無資質或借用資質違法違規承攬工程的行為。嚴格按照設計標準施工,加強對勞務派遣人員、鄉村建設工匠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農村住宅宅基地的相關管理辦法,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規劃建設審批管理相關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質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于20__年10月1日前出臺有關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將自建房安全列入各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內容。按照“市級統籌推動、縣級組織實施、鎮街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市、縣(市)區、街道(鄉鎮)三級建立專項整治領導機制,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保障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市級成立市長任組長的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需要組建工作專班和聯合督導組。

  (二)強化部門聯動。銜接國家、省級工作機制,市、縣兩級由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三個部門牽頭,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教育體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自然資源規劃、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網格化管理、消防等相關部門,建立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會商會辦機制,每周開展工作調度,指導下級部門開展工作,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責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責任。

  (三)強化技術保障。根據《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等技術標準,市級層面統一全市技術標準,成立市級技術指導專家組,統籌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服務。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動員組織相關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全過程參與排查工作,組織有資質的機構參與安全鑒定。

  (四)強化要素保障。各級黨委政府統籌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項要素保障。發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有效化解自建房安全整治中涉法涉訴問題。市、縣兩級財政部門對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發展改革、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經營許可等方面,建立完善自建房全鏈條監管體系,研究出臺支持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和規范自建房建設管理有關政策措施,主動服務、優化審批、疏堵結合,提升行業管理水平。

  (五)強化宣傳引導。新聞宣傳部門牽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重要性,普及自建房規劃、建設、安全、法律等方面有關常識,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的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縣(市)區、開發(度假)區組織志愿者進社區(村組),向廣大居民群眾宣傳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安排和有關要求,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發動群眾開展房屋安全自查,積極舉報違規裝修改造、違法搭建等影響房屋安全使用的行為線索。

  (六)強化跟蹤問效。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四級實行“掛圖”作戰,確定數據統計專員,每日匯總自建房排查整治統計數據,逐級上報至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建立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數據庫,按照安全隱患等級實行“色卡”管理和“銷號”管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通報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排查整治工作進度及排名情況,由市級聯合督導組及時提醒調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并根據需要深入一線督導檢查。針對工作推進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隱患消除不及時的情況,視問題嚴重程度,按規定及時約談提醒有關責任人。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23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為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20__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__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24

  為堅決防范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深刻汲取“4·29”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特別重大事故教訓,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安排,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為確保專項排查整治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的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實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做深做細做實房屋安全管理各項工作,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規劃、用地、設計、建設、管理等重點環節,集中清查整治違法建設、違規加層、擅自拆除承重結構等違法違規行為,分門別類落實應急管控和工程治理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集中開展“百日行動”,對房屋建筑安全,特別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再排查、再整治。消化存量、嚴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監管盲區,建立完善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堅決遇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圍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別是城鄉接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以及學校、醫院周邊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特別是改變房屋結構和空間形態,變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

  (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用房。特別是學校、醫療衛生機構、文體場館、商業體、賓館、飯店、工業園區、集貿市場、養老和福利機構、宗教活動場所以及疫病集中隔離場所等房屋建筑。

  (四)建筑年代久遠、耐久性能不足、風化腐蝕嚴重等轄區內所有具有安全隱患的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

  三、排查整治方式

  建立“業主自查、基層排查、部門核查、鎮級督查”四級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對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以及其它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

  (一)排查機制

  1.業主自查。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主體,各村、居要組織宣傳發動房屋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立即開展自查。自查有安全風險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依據風險程度,采取人員撤離、停用、封閉、整改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隱患后方能繼續使用。房屋產權人(使用人)須將自查結果報告村(社區)并對自查結果負責。

  2.基層排查。村居組織力量利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筑承災體調查圖斑和數據為參考,以現有房屋建筑數字化檔案為基礎,開展拉網式排查、逐戶逐棟核查。將每棟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上傳至信息平臺。村居對每棟房屋排查結果負責。

  3.部門核查。鎮級屬級相關部門組織力量對所管行業的自建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安全風險排查整治進行核查。可在全國自然災害風險普查、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對納入重點排查范圍的自建房建筑開展核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隱患改,切實做到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全覆蓋。

  4.鎮級督查。鎮人民政府成立督導專班,從相關部門抽調業務骨干組成督查組。對各村居、單位、部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開展督導檢查,按一定比例對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現場抽查,對工作推進不力、監管責任不落實、履職不到位人員,第一時間予以通報,情況嚴重的,將相關情況交由鎮紀委。

  (二)隱患整治

  1.建立整治臺賬。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開展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既有違法建設房屋,通過完善手續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對改變房屋建筑結構或使用功能的房屋,要通過安全評估、鑒定,判定是否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C、D級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堅決撤離人員和周邊群眾,采取封閉、隔離等應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對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房屋,要避讓搬遷,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同時,要結合省安委會印發的《全省生產經營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風險防范工作。

  四、排查整治內容

  各村居要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等內容。

  (一)實體安全方面。建筑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破壞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自建房;房屋結構改變、建筑面積改變、層數改變、地下空間變化的改擴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設的房屋;房屋主體結構有傾斜,承重墻體、梁柱等部位有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地震高風險區和受地質災害威脅地區的房屋。

  (二)審批程序方面。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房屋產權手續不齊全;未聘請專業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存在違反設計文件擅自改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況;房屋用途改變后,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存在弄虛作假問題;經營性自建房無經營許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況。

  五、加強安全管理

  (一)嚴控增量風險。各村居、相關單位部門要嚴格落實用地、規劃、建設、使用、經營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責任,嚴格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對不符合城鄉規劃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許可,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

  (二)加強日常巡查。各村居要嚴格按照《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規定,督促農村新建自建房選擇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或經過建筑技能培訓、滿足技能要求的鄉村建設工匠進行施工。充分發揮綜合執法、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清查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的清查力度,對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層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及違法“改擴建”等用作生產經營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堅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存在違法違規和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企業及相關人員,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實行多部門聯合依法查處;對在建的違法建設自建房,立即責令停止建設或拆除;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嚴格按照法定權責,依法依規處置。

  (四)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依托鎮自然資源規劃、農業綜合服務、公共事務服務中心等機構,在鎮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統一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嚴厲打擊出具虛假檢測、鑒定報告的行為。完善鄉村建設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鄉村建設工匠負責制,壓實農房建設質量安全責任。探索施行房屋體檢制度,對達到規定年限的房屋,實施強制性安全鑒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群眾舉報獎勵機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機制。

  六、排查整治時間

  本次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從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集中重點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組織對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集中開展“百日行動”。全面完成3層及以上、違規改擴建、人員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排查。各村居要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第一時間采取應急管控措施,確保人員絕對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集中力量,對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重點用房、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深入摸排;完成對3層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風險隱患重點整治,確保風險隱患管控到位。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20xx年6月30日前,對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全面整治,堅決消除安全隱患。

  (三)持續鞏固提升。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礎上,開展“回頭看”,跟蹤問題整改落實。各村居要及時總結整治經驗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層管理機構,形成房屋安全全鏈條監管機制。

  七、壓實工作責任

  (一)落實屬地責任。各村居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規定,嚴格落實屬地支部、村居委員會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責任,特別要落實屬地責任。支部書記、主任要親自研究謀劃、親自動員部署、親自深入一線督促檢查推動落實,加強工作調度,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要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二)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原則,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主體責任,組織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自糾自改。對存在安全隱患并鑒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堅決采取暫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隱患,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對故意隱瞞房屋建筑安全狀況,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成立自建房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村居駐村干部、支部書記、主任、中小學校長、衛生院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共事務服務中心,由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統籌全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負責日常具體事務。

  (二)加強技術支撐。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本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三)強化督導檢查。鎮紀委要將自建房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納入專項督查。對各村居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于重大安全隱患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對排查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重大安全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未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在全鎮通報批評。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開展聯合檢查,堅決確保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組織專項整治工作督導,對各村居“百日行動”開展評估。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村居要加強房屋安全使用宣傳教育,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社會公共安全意識,大力宣傳違法建設(使用)房屋、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的嚴重危害,普及房屋建筑安全知識。通過有獎舉報、在基層設立安全監督員等方式,廣泛征集房屋安全隱患線索,及時調查處理,引導廣大群眾支持配合專項整治工作,自覺抵制違法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等行為,提高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積極構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篇25

  一、工作要求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點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節點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實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轄區內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調查登記檔案并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

  1、重點排查。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人員聚集使用的農村公共房屋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鄉鎮通過實地調查取證,按照要求,利用原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信息完成復核、補充、上傳。非自建房的農村公共建筑,由有關部門組織排查鑒定并指導鄉鎮工作人員按照要求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有關部門再按照實施方案排查職責分工對本行業、領域的農村公共建筑進行核實后上傳,力爭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開展安全鑒定。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于重點排查的用作生產經營農村自建房和農村公共房屋,需經房屋安全鑒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從事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或者出租。鑒定確認的農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活動,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或者登記、備案手續。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根據《條例》規定和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應當督促農房產權人(使用人)在一個月內委托具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房屋鑒定機構開展房屋安全鑒定,危房鑒定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建村函〔20xx〕200號)執行,鑒定結果為C、D級的房屋,確認為農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階段,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在浙江省現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農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礎上,依托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逐戶對原有農村自建房檔案進行復核,并需重新拍攝房屋正面照片上傳。對于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筑,由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實地采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按照排查職責分工核實后上傳。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確保人員安全。

  (二)整治改造。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新建、改建、擴建行為,非法宗教集聚點和未經批準的幼托、培訓教育、養老機構等非法經營場所,要立即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鑒定確認的農村危房,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常態化治理改造”模塊,實行信息化監管,要在7日內制定“一戶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該拆除的及時拆除,該維修加固及時啟動維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重點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時有序推進全面整治工作,確保農村危房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治理改造,實行“銷號”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農房安全隱患全面整治。

  (三)長效管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常態化發現機制、改造機制,做到發現一戶、及時鑒定和治理改造一戶;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房建設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鄉鎮農房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提高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四)進度跟蹤。自20xx年12月起,農村房屋排查整治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每周報送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強綜合保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管、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鑒于工作時間緊迫,技術性強,各鄉鎮可以村(社區)為單位直接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深入排查,排查錄入經費標準不超過30元/戶,最終數量以農房信息系統為準。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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