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方案模板(精選21篇)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1
為努力實現行近三年的發展目標,進一步調動崗位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切實提高員工規范服務的自覺性,促進各項業務的穩步增長,壯大資金實力,經X月X日行務會各部門負責人討論決定,我社從至作為全程考核時段,在行內儲蓄崗位實行績效工資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一、指導原則
堅持按勞分配,實行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以本績效工資考核
二、考核對象
本辦法的考核對象為行內的專柜、儲蓄所及儲蓄所。
三、考核內容
實行本績效工資考核以體現工作業績為主,分工作業績獎勵和職工日常行為處罰二個部分。
工作業績獎勵指按該所柜日均存款較年初凈增額的X%所計提的獎勵工資。
職工日常行為處罰分職工違反包括勞動紀律、服務質量、行風行貌、文檔管理、安全保衛以及執行規章制度等方面所承擔的處罰。職工日常行為處罰實行積分制考核,處罰積分每分按20元按月掛鉤績效工資。
四、考核方式
行內部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考核小組負責對考核內容進行檢查和核實,每月根據檢查、核實結果進行績效工資的分配。
五、考核小組按員工所在單位設立處罰積分檔案,扣分標準如下:
1、上班時間不穿行服,男、女員工不打領帶,不按規定佩戴員工標識牌的扣1分
2、配戴飾物不得體或涂有色指甲扣1分
3、窗口女員工長發未扎起或漂染異色頭發扣1分;男員工剃光頭扣3分;
4、在辦公椅靠背上掛衣物、在操作臺上堆放非辦公用雜物,扣1分
5、辦理業務用機具、賃條、文件、報表資料、安全防衛器具、紙簍等擺放不整齊、辦公區域地面不潔,扣1分;
6、營業時間坐姿不端、行為不雅,扣1分;
7、服務時不使用十字文明用語或使用不規范、服務態度不端正,扣1分;
8、員工接聽電話時不說‘你好’扣1分;
9、柜員為客戶辦理業務過程中,原則上不允許中途接聽電話或處理其他事情,不允許與其他員工閑聊;如必須接聽電話,一定要告知客戶,請客戶稍等。凡在辦理為業務中接聽電話超過2分鐘,扣2分;
10、營業室內有客戶時,員工間不允許閑聊,違者扣1分;
11、辦理業務效率低下使客戶極不滿意的,扣1分;
12、除午餐時間外,臨柜員工離開操作臺時間超過15分鐘,扣1分;
13、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辦公區域吸煙,扣5分;柜臺內發現有煙頭,每根扣5分;超過三根,扣8分;
14、營業網點員工工作時間飲酒,扣10分;
15、上班時間未經請假私自外出,扣10分;遲到、早退扣2分;
16、儲蓄網點員工無故離崗扣10分;
17、工作時間看報紙、吃零食、打瞌睡扣1分;工作時間打牌、下棋、干私活,扣10分;
18、環境很差,柜臺內外桌椅物品不干凈整齊,客戶隨地亂扔的煙頭、紙屑不及時打掃或在營業場所堆放摩托車、自行車及其他雜物,扣1分;
19、不熟悉安全常識或違反安全制度規定,營業時開封包、調繳款不在監控下雙人辦理,下班時不關閉計算機、打印機電源的或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撤設防,扣1分;
20、柜員名章、柜員卡、重要單證等不按規定保管的,扣5分;
21、業務檢查時發現缺少業務憑條,扣2分;憑證上漏章的,扣1分;
22、未經同意不參加社內各種培訓及會議的員工扣1分;
23、網點未按規定使用監控設備或監控設備出現故障未按規定及時報修的扣5分;
24、因管理不善導致設備、用品丟失、損壞,扣2分;
25、因服務態度不好或不保證營業時間被客戶投訴到上級行,調查屬實的,扣5分;
26、因服務質量問題被新聞媒體曝光,嚴重影響銀行聲譽的重大客戶投訴事件,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扣25分;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2
第一條:文件依據 根據教育部出臺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教人xx15號)、《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教師xx10號)及《穎泉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的通知》。
第二條: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建立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3、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公開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全、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第三條: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改革與發展全局、構建和諧校園為指導思想,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學校發展活力,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第四條:實施范圍及對象 本校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工。
第五條:績效工資資金組成 區財政審核規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六條:發放時間 按學年度進行,即每學年結束以后按方案計算發放。
第七條:發放辦法 按區財政審核規定總金額除以總分值,再乘以教職工個人得分,即為教工的績效獎勵工資。學校按方案計算出結果后張榜公示,編制發放冊,簽章后報中心校審核后發放。
第八條:本方案自xx年1月份開始實行。
第九條: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考勤獎勵津貼(20分)按月結算公示
1、學校職工應自覺遵守學校出勤制度,學校實行考勤簽到制,值班人員應據實記載教職工的考勤情況,每周公布一次。
2、全學期出滿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況者給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遲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計;c、曠工一天扣1分,曠課一節扣0.2分。
4、有下列情況者視為出勤:a、國家法定假日 b、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派出的公差(如會議、聽課、報送材料、學習等)
5、學校通知的各種活動(例會,政治、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以本人簽到為準,代簽視為無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獎勵(26)
1、課時 按要求完成學校的課時數10分。
2、跨雙科 單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語+英語)10分,主科+英語(或主科+學前班)15分,主科+常識課8分。
3、班級人數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雙科以主科班級人數為準,帶雙科主科以班級人數多的為準。
(三)職稱職務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師補貼: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師每人3分。(按職責完成工作加滿分)
2、校長加12分,教導主任、少先大隊輔導員、會計10分。
3、語、數、英教研組長、農遠工程信息員(包括圖書管理)、通訊員加4分,資料員、安全信息員、后勤人員加2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補貼可累加。
5、職稱津貼: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學一級(已聘)得10分;3、小學二級(已聘)或未評職稱的教職工得8分。
(四)、業績獎勵津貼(64分)
1、個人綜合榮譽(10分)
一學年來教師獲得的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學科研成果獎和綜合性榮譽稱號的教師給予獎勵,一年獲多個榮譽的按最高的一個計算。⑴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⑵市級得7分;⑶區級得5分;⑷鎮級得3分(5)校級1分。
2、教育教學業務水平(17分)
⑴、個人學術水平(10分):a、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教學優質課比賽或公開課,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3分。b、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公開發表論文或論文獲獎,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2分。
⑵、輔導學生水平(10分):指教師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學科競賽獲獎。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一等獎得2分、二等獎得1.5分、三等獎得1分(按人數累計)。
(3)、宣傳報道水平(2分):指教師向各級各類報刊、雜志、電臺、電視臺投稿,被采用的,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2分;②市級得1.5分;③區級得1分。
以上榮譽得分的認定:各級各類獲獎都以榮譽證書或文件為準;各級各類獲獎證書或文件都必須是各級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3、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質量(37分)
1、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每學期期末中心校語數英質量檢測成績獎勵前13名(按校排),分別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學前班按第六名獎勵。(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獎5分,一年級以第六名為底線)
2、教育教學常規: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各種記錄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占35%、二等獎占35%、三等獎占30%(55周歲以上為二等,分別獎7分、6分、5分。(具體要求按教導處計劃執行)
3、班級管理獎
每周評出本周的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的50%)根據結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項得分個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干活、加班補貼、舉行活動:因公抽人干活加班人員半天1分。
(2)因公代課補貼:因公外出半天可調課,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補貼加0.5分,由教導處或值日組安排。
(3)、師德師風考核(5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師師德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上級有關部門上訪的;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⑶進行有償家教或校外兼課,向學生家長收受禮品或賄賂的;⑷向學生推銷各種物品,未經學校授權向學生擅自收取費用的(5)違反上課要求的。(6)出現一類重大安全事故,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考核辦法:通過民主測評、學生測評、部分家長測評,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教師得分。
(六)、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停發工資的;
八、有關要求
(一)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占1/3,由全體教師民主推選,任期為一年;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
(二)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3
為了實施好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提高學校教育教學水平和辦學質量,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完善學校內部考核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考核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 優績優酬,差距合理。處理好工資分配均衡性和差異性的關系。既要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中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也要適當考慮工資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進。處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繼承性的關系。對于學校舊的考核制度,經實踐證明發揮作用好且符合績效工資考核要求的,應當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學校考核制度應當修訂完善。
7. 多元評價,綜合考量。績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要充分聽取年級組、學科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區、學生家長的評價。可以根據考核內容分類設立單項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二、績效工資考核的內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結果處理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在編教職工,能服從工作安排,能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按月發放。
對教職工出現以下幾種問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師德方面存在嚴重問題(進行有償家教的;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或學校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等),經行政辦公會討論決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當月崗位津貼的處罰,并視其認識及改進情況,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中體現。
2. 根據長葛市教育體育局相關文件規定,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事故的教職工,由行政辦公會視具體情況討論決定減發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同時列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3.對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從學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學校布置任務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達半月以上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5.對編制為專任教師,因為不能履行專任教師的崗位職責而轉崗到教輔崗位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予以減發10%-2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與發放
1.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師工作常規考核、補貼類:月崗位考核獎(含月考勤獎),月誤餐補貼等。
(2)津貼類: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
(3)工作量考核類:超課時補貼、加班補貼等
(4)階段性成果考核獎類: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教科研成果獎勵、年終考核獎等。
(5)其他類:對學校發展有特別貢獻或教師在專業發展方面有特殊成績的獎勵。
2.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總量管理與核定,即根據學校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核定總量包干到校,用于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學校在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時,優先處理教師常規考核獎和補貼、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超工作量補貼等,然后在總額剩余部分安排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等項目。每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的各組成項目的金額總數,由校長辦公會制定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實行。
3.教師工作常規考核及補貼的發放。
月崗位考核獎的發放,依據學校制定的相關規定按月進行考核發放,金額為人均每月200元,教職工月誤餐補貼為每人每月90月。
4. 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的考核發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貼400元,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為班級管理考核獎,依據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發放。
校長、副校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相應津貼標準分別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
5.超課時補貼和加班補貼。教師在完成學校核定工作量情況下,并超額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學校給予補貼。標準為早自習10元/次,超課時費為10元/課時,因為學校工作安排課時不足的,每課時扣20元。其他超課時內容認定由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安排加班任務的,視具體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加班補貼。
6. 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的發放。
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發放,按照學校制定的學期教育教學成果獎考核辦法,經考核后發放。每學期一次,第一學期期末的教育教學成果獎與年終考核獎合并發放。
每年度進行一次教科研成果獎勵,依據學校制定的教科研獎勵方法,考核后發放。
三、績效工資考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制定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工會主席、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
xx高中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2.學校成立由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數位教職工組成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協調小組,及時了解教職工對績效工資考核方案、考核過程、考核結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溝通考核者與考核對象間的信息,積極調解考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引導教職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考核問題。
四、附則
1.義務教育學校自20xx年9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制度。
2.本實施方案經學校第六屆第三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雨花臺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3.本方案的解釋權在學校校委會。
xx市第一高級中學
20xx年8月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4
一、目的
為充分調動制造部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勞動生產效率,建立起以崗位為基礎,以工作績效考核為核心的正向激勵機制,把員工的薪酬與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密切結合起來,實現薪酬管理與分配的制度化,規范化shu。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制造部副經理以下所有從事非計件制及計件制工作的員工。
三、員工薪資構成及分配辦法
根據公司《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相關規定,本部門員工薪資由職級工資、工齡工資、點工工資及各項福利補(津)貼三部分構成,其中,職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兩部分。
1職級工資
由各制造部制定內部員工薪資定級評價指標體系,結合崗位關鍵度、個人工作潛力等考量因素,參照《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之210《各制造部崗位、職級及薪資范圍表》確定。
11基本工資
該部分以職級工資總額的50%為限。作為保障員工基本生活之部分,只與當月員工個人出勤狀況相掛鉤。
12考核工資
以各制造部崗位性質不同,該考核工資細分為非計件制考核工資和計件制考核工資兩大類,該部分不以職級工資總額的50%為限。各制造部自行制定部門內考核實施細則。
121非計件制考核工資
原則上非計件制工作崗位應依據崗位標準設立周嚴性關鍵業績指標予以考核。
122計件制考核工資
(1)計件制崗位應在完成勞動定額基礎上實施產量計件制考核。
(2)公司根據各制造部當月交庫計件產品的制造工資成本對各制造部計件工資進行總額控制,并于每月底匯總當月各制造部計件工資總額。酒類資料對由于各工序計件產量與各制造部交庫產量不一致造成的當月各制造部計件工資總額與應發計件工資總額不一致的情形,根據實際狀況放在次月調劑。
(3)各制造部根據各工序定額、計件單價和作業員當天產量直接計算當天個人應得計件工資。計件制考核工資由生管部統計人員匯總并經過核對后交人事、財務部門辦理工資發放事宜。
2點工工資
各制造部理解暫時沒有計件單價的工作及其他臨時突擊性工作任務的,在合理安排勞動定額前提下執行3元/小時的點工工資,此項工資在計件工資外單獨報批。(此項工資從事非計件制作業的制造部員工不能享受)。
3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與員工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掛鉤,
4各項補(津)貼
41全勤獎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鼓勵員工出滿勤,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對本部門員工實行全勤獎考核制度,該項津貼額度為30元/月,按公司規定每月分解為上、下兩半月考核。
42交通補貼
對各制造部從事計件制工作員工及從事跟班的非計件制工作員工發放每月30元的乘車補貼,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獎外,按1元/天扣發本項補貼。
43營養補貼
該項補貼結合崗位特殊性只適用于部分計件制工作崗位,具體補貼標準為LAMP線配膠員、封裝作業員、DISPLAY線配膠員、壓PCB作業員:30元/月;LAMP線封裝領班、品管、DISPLAY線其他封裝人員:15元/月。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獎外,須以實際缺勤天數扣發本項補貼。
注:此項補貼包含在各制造部當月交庫計件產品制造工資成本總額之中,公司不另行發放。
44夜班補貼
該項補貼由制造部發放,適用于從事計件制工作夜班員工,補貼標準是:凌晨1點后3元/班,凌晨4點后5元/班。
45加班補貼
該項補貼由制造部發放,適用于需加班從事計件制工作的手動工序員工,補貼標準是:2元/小時。
46病假補貼
根據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對正常辦理病假手續并能帶給有效診斷證明的員工給予病假工資待遇,
47公假補貼
凡國家規定的各種公假,如喪假、婚假、探親假、產假等,在履行公司規定手續后,可依據相關規定享受24元/日的公假補貼。
四、試用期員工薪資待遇規定
處于試用培訓期內員工,在其透過試用考察期后,其試用期薪資級別原則上依據其個人工作潛力及擬聘用崗位參照公司《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之210《各制造部崗位、職級及薪資范圍表》在末級內確定;在此期間內,除可依規定享受學歷與職稱津貼外,不享受任何其它形式的補(津)貼待遇,但從公司內其它部門調進本部門試用培訓、此前已透過進廠試用的情形除外。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5
【師德規范】(10分)
1、 遵紀守法,熱愛教育,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無違法亂紀、濫用職權等行為,記10分。
2、 有違法違紀現象,被上級通報或被公安機關拘押,記0分。
3、 有其他有損師德形象行為的,酌情扣1--5分。
【執行政令】(10分)
1、 自覺執行校委會決定,按要求完成各項任務,記10分。
2、 匯報材料、統計報表、計劃總結等不按時完成的一次扣2分。
3、 無故不參加領導例會或集體活動等行為,一次扣2分。
4、 對待學校中心工作無故缺席或表現冷淡的,一次扣2分。
5、 在教師中散布消極言論,不利于學校安定團結的,一次扣2分。
【履行職責】(60分)
1、 對分管工作和任教學科圓滿完成任務的,記60分。
2、 通過校長辦公會集中評議,按每個人履行情況評定等級。一等56--60分;二等51--55分;三等46----50分。
【民主測評】(20分)
1. 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無記名投票,優秀票超過50%的記20分。
2. 不合格得票率超過10%的,扣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15%的,扣1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20%的,扣1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25%的,扣2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30%的,記0分。
(三)班主任考核方法(100±10分)
【班級管理】(20分)
1、 能科學、規范管理班級,無違紀違法現象發生,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的,記20分。
2、 建立完善的班級管理制度和班委會,并上墻,缺一項扣2分。
3、 認真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和《班務日志》,缺一項或一次扣0.5分。
4、 認真做好后進生的轉化工作和班級控流工作,年鞏固率低于98%的按每2個百分點扣1分類推。
5、 抓好班風、學風建設,形成文明禮貌、團結向上的班集體。如出現一起學生尋釁鬧事的,扣1分;如出現一起考試作弊的,扣0.5分。
6、 認真組織好每周的班會活動,做到有主題、有過程、有記載。一次不上班會課扣1分,缺一次記載扣0.5分。
7、 按時完成計劃和總結,認真填寫學生素質教育報告冊(單),缺一項扣2分。
【安全工作】(20分)
1、 定期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上下樓梯、乘車上學、防火防電防水防流感等安全教育,無一起安全事故發生的,記20分。
2、 學生中出現打架斗毆行為或課間擅自攀爬走廊和院墻的,發現一起扣1分。
3、 每天要關注學生的身體狀況,如發現學生身體不適,要及時與家長聯系并上報政教處,處理不及時或瞞報的一次扣1分。
4、 班級有安全隱患未及時上報后勤處維修的,一次扣1分。
5、 學生中發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或處理,違規一次扣5分。
【清潔衛生】(20分)
1、 按學校要求設立了“環保小衛士”,每天對教室、走廊及清潔區兩遍打掃,保潔工作做得較好的,記20分。
2、 少先隊大隊部每天兩次檢查評分,教室桌凳擺放不整齊的扣0.5分,教室、走廊、清潔區有紙屑、包裝袋等雜物的扣0.5分。
3、 少先隊值日干部課間巡查,發現一起亂丟亂扔、亂寫亂畫的扣1分。
【財產保管】(10分)
1、 妥善保管好班級財產,期末檢查無一壞損的,記10分。
2、 門窗、玻璃、燈管、飲水機等公共財物人為損壞,沒有及時維修的,發現一起扣1分。
3、 每天學生離校前,要關燈、關窗、關門,違規一次扣0.5分。
【做操出勤】(10分)
每周的升旗儀式,每天的大課間活動,班主任要認真組織,缺勤一次扣0.2分。
【中心工作】(10分)
1、 學校組織的校內集會、校外活動,班主任要認真組織并參與,缺勤一次扣1分。
2、 學校布置的突擊任務,如資料上交、競賽作品上交、各類表格上交、黑板報完成等,不能在規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的,一次扣1分。
【班級人數】(10分)
以期末檢測學生數為依據,由教導處核實。班額在70人以上的記10分;60--69人的記9分;50--59人的記8分。
【獎懲情況】(10分封頂)
1、在班級月評估中,獲得文明班級的,一次加5分。
2、在各類團體比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或第一名),加3分;獲得二等獎的(或第二名),加2分;獲得三等獎的(或第三、四名),加1分。
3、班級好人好事,在校內外產生重大影響,根據具體情況加2--5分;如因學生違紀違法受到公安機關調查處理的,視情節輕重扣2--5分。
(四)后勤、門房管理人員考核方法(100分)
1、按照學校《后勤管理人員職責》和《門房管理制度》要求,圓滿完成工作任務的,記100分,績效工資按教師平均數發放。
2、后勤人員要嚴格照章操作,把好食品衛生關。如出現工作失誤,視情節輕重扣2--10分;如出現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扣50--100分。
3、門衛人員要堅守崗位,每天輪流值班5小時(7:00--12:00,12:00--17:00),脫崗1小時扣0.5分。
4、門衛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來訪人員的查詢和登記工作,如出現校外人員擅自進校尋釁滋事,一次扣5分。
(五)退養人員考核方法
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發放。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6
根據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對在職人員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放等做了調整,并形成《長春市第一實驗小學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將執行此方案。
一、執行時間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從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二、執行范圍
我校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
三、績效工資總額的組成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xx年11月規范后的津貼補貼(陽光工資)。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
四、發放辦法:
在職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經統發中心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市財政補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籌解決。
五、績效工資的項目設定
共設立5個欄目即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
六、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等五項目的具體解釋:
(一)工齡補貼
按參加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每滿一年增加工齡補貼2元。
(二)課時費:
1、標準:
滿課時為每周18節,每月按四周計算。
中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5.5元,每月為:15.5×18×4=1116
元;小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1.5元,每月為:11.5×18×4=828
元;小學一級教師每課時8.5元,每月為:8.5×18×4=612
元;小學二級教師每課時5.5元,每月為:5.5×18×4=396元
工人課時費計為中級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發放辦法:
(1)每周上18節課及18節以上的'教師以周實際上課節數乘以相應職稱標準的課時費。
(2)有教學任務,但不滿18節課的教師及沒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其滿工作量。該同志每天的課節視為3.6節,該教師的課時費以實際出勤天數乘以3.6節課再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3)有教學任務但每周課時不滿18節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不滿工作量的人員,該教師的課時費以本月實際上課的節數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三)出勤獎金:
1、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發放辦法:
(1)在完成已規定的工作任務外,病假一天(含累計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計事假一天)不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2)當月統計病假超過一天者(含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15元;如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25元。
(3)當月統計事假過一天者(含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30元;如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出勤獎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計病假超過兩周(含兩周)、累計事假超過一周(含一周)者,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四)代課費:每代一節課增加一課時費用。體育教師間操一周按一課時計算。課時費計算標準詳見“六、課時費標準”。
(五)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班主任費80/月,副班主任費40/月。
七、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在新增績效工資的同時,我校原生活補貼中超出省直同職務人員生活補貼部分進行沖銷(在職57元、離退休47元),真正實現同城同待遇。
(二)在職人員職務發生變化的,從任職后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在職人員退休后,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退休人員的新增生活補貼標準。
(三)規范后的地方性津貼補貼,不作為職工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比例繳費項目的繳費基數。
(四)離退休人員按《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的相應金額落實到個人。
(五)在職人員執行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離退休人員執行新增生活補貼標準后,學校自行設定的行政類(校長、主任、教研員、組長、班主任等)、教學類(首席、骨干等)獎金項目同時廢止。
(六)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規定,執行新增績效工資后,各單位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
(七)學校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新增績效工資和新增生活補貼,并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八)績效工資的組成中含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執行此方案后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不再發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獎金發放辦法與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第二條第四點不一至,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本方案。《教職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條款繼續執行。
(十)此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以往有關工資方案同時廢止。
附表:
1、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標準表
2、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
xx小學
二○xx年八月二十日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7
一、實施范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后,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系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并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8
根據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625號令)和《甘肅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甘人社廳〔20__〕60號)、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以及市縣人社部門有關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發揮獎勵性績效工作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單位實際,經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單位縣財政撥款的全額事業管理人員。
二、分配原則
1.在績效工資分配形式上,建立總量宏觀控制、加大崗位考核兌現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崗位目標考核上,建立崗位目標考核、擴面目標考核和綜合目標考核的立體考核制度,按期公布考核結果,實現量化考核,確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績效工資分配兌現上,建立重工作目標、重工作實績、重爭先創優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合理拉開分配檔次,保證收入分配客觀公正、科學合理。
三、績效工資分配
按照績效工資分配的要求,為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強化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績效機制,適當拉開分配檔次,實行績與效掛鉤,按分配工資的總額和個人基本績效工資為基礎,以量化分數來進行分配,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獎勵性績效工資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由于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額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納入績效考核分配,其余部分由個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組成考核領導小組,對事業干部進行績效工資考核評分,從干部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陪產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抽調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經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長期病休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有關要求
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的精神執行,或黨支部委員會擴大會議研究確定。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9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經過建立、完善績效考核制度和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努力構建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調動和激發廣大教育工作者獻身教育事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教職工隊伍整體素質,促進我市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尊重規律。遵循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二)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完善考核資料,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三)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面向全體學生、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中,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本事,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四)客觀公正,統籌兼顧。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兼顧職員、教師、工勤人員的利益。
(五)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向班主任、骨干教師傾斜,體現能者多勞,多勞多得。
(五)政策延續,逐步完善。年度績效工資考核涉及教師的切身利益,在堅持原有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基本不變的前提下,對大家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問題,進行修訂完善。修訂項目須經教代會表決經過,方可有效。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
績效工資分為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
基礎性績效工資由人社部門根據規定進行發放,每月打入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制定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報人社、財政部門備案后,在人社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崗位津貼和業務考評結果劃定等次進行分配。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資料和方法
(一)教職工的業務考核
主要考核全體教職工履行教育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根據魯教人字〔20xx〕4號等文件規定,除去崗位津貼總量和有關獎勵外的剩余部分,依據《學年度業務考評》排序,分優秀、良好、合格三個檔次,按照1:1:1的比例發放。檔差10元。
(二)崗位津貼
崗位津貼資金來源于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按項目和人數預留資金。我校崗位津貼包含5個項目:班主任崗位津貼、課時津貼、教研組長崗位津貼、領導干部崗位津貼、值班執勤崗位津貼。具體考核分配標準如下:
1、班主任崗位津貼
根據班主任工作考核結果進行發放。主要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團體和團隊活動及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等情景。由學校制定班級考核細則進行考核,分優秀、合格兩個檔次,按照1:1的比例,分別補貼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或班主任主觀不作為等問題,本月班主任補貼為0元。若班主任請假超過三天,按實際在崗天數折算發放崗位津貼,扣發部分原額給代崗班主任。
2、課時津貼
課時津貼分兩個序列:教師序列和職員序列(業務考評在職員序列中的教師)。
教師序列:考核標準:依據周正課課時數量,分三擋考核,檔差10元。
一檔(60):所任學科周正課課時數大于或等于雙班語文或數學最低正課課時數(12節)的教師。
二檔(50):所任學科周正課課時數大于或等于單班語文或數學最低正課課時數(6節)的教師。
三擋(40):所任學科周正課課時數小于單班語文或數學最低正課課時數(6節)的教師。
職員序列(業務考評在職員序列中的教師),分兩檔考核,檔差10元。
一檔(40):職員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小于或等于12的教師。
二檔(30):職員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大于12的教師。
3、教研組長崗位津貼
由學校制定教研組考核細則,對各組進行考評,分出優秀、合格等相應等次,大組長分別補貼40元/月、30元/月;小組長分別補貼20元/月、10元/每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教研組長主觀不作為;本組管理嚴重失誤等問題,本月教研組長崗位補貼為0元。
4、領導干部崗位津貼
由學校制定考核細則,對分管工作進行考核,按1:1分兩檔,分別補貼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職責事故;主觀不作為;分管工作或安排的其他領導工作出現嚴重失誤的,本月領導干部崗位補貼為0元。
5、值班執勤崗位津貼
值班執勤津貼共計40元月。
值班指的是雙休日及節假日;考核依據“值班要求”,凡違反值班要求,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每違反一條扣5元;造成上級領導機構通報批評等嚴重后果的,本月值班執勤津貼為0元。
執勤指的是工作日。考核標準有三條:是否及時到崗;有無中途離崗;是否盡職盡責監管學生路隊及安全。每違反一條扣5元。
(三)出勤獎
1、事假(教職工因私事請假)。根據乳教字【20xx】42號文規定,教職工每學年事假不超過10天,每超一天扣20元,并取消本年度評優選先和晉升職稱資格。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連續事假5天以上的報教育局審批。事假前或事假后,須自行調課或安排好自我分擔的工作,1—2日內報業務副校長審批;3日以上報校長審批。
2、病假。根據乳教字【20xx】42號文規定,教職工請病假必須提交縣以上醫療機構的病例、診斷證明,學校存檔并報送教育局審批,提交不出證明的,視為事假。教職工每學年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取消本年度評優選先和晉升職稱資格;累計超過6個月的取消本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3、曠工:根據乳教字【20xx】42號文規定,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經批準而逾期不歸的;不服從組織調動或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履行職責的;其他無正當理由缺勤的,以上四類情景均屬于曠工。曠工每課時扣發20元,不足一課時按一課時計算,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當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為不合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理,取消評優選先和晉升職稱資格;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除按上述規定處理外,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
3、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工傷的處理辦法依據乳教字【20xx】42號文規定執行。
4、工作日出現遲到、早退的,每次扣5元;學校在工作日或非工作日組織的重大活動出現遲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情節嚴重的視為曠工。
五、有關規定
(一)凡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1.上一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學年內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
3.經組織批準脫產學習6個月及以上的;
4.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5.違法犯罪的;
6.按上級文件規定不得發放的其它未盡情形。
7.除了上述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情景外,其他違規違紀情景,可由單位決定對獎勵性績效工資進行適當扣減。
(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見習期、初期工資的人員以及年內進出、退休等人員,其績效工資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量內根據實際工作月數等情景確定。
(三)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原領導干部,以及經市委、市政府同意,選派到社區、計生辦工作和擔任漁船專管、紅色教育基地講解等人員,可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撥付標準進行發放。
(四)教育系統內部之間借調、參加城鄉交流和支教的人員,工資單位可根據其實際工作單位的考評位次,參照本單位相當位次的人員標準發放。
(五)中小學校長、副校長(副書記)獎勵性績效工資,從學校績效工資總量中按有關規定預留資金,由市教育局負責考核分配。
(六)績效獎金以上規定發放9個月,寒暑假每月每人按撥付標準發放。
(七)方案中規定若與法律法規、上級文件政策發生沖突,以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政策為準。方案未盡事宜由學校考核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和研究處理。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10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范、合理的取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學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規范、簡約”的原則。
三、考核范圍
我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四、工作量的確定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教師標準周課時數為16――20節。承擔多科教學的教師,在計算工作量時,每增加一門課程,增加兩課時工作量。根據實際情況,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體育教師的訓練課、間操課、音、美教師的課外活動課均納入總工作量。管理人員、教輔和工勤人員的工作量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績效工資分配項目設置
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教育教學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項目設置如下:
(1)各類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2)班主任津貼。
(3)課時津貼,超課時津貼。
(4)教育教學工作考核獎勵。
(5)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獎勵。
(6)考勤獎勵。
(7)其他。
注:不在崗人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領導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2、績效考核由學校按規定的程序和年度考核結合進行,具體要做到三個結合: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充分聽取年級組、教研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區、學生家長的評價。
(二)考核程序
(1)個人自評。教師個人進行總結和自評,填寫考核的'相關表格。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范圍和所教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并聽取家長代表意見。
(3)綜合評分。學校考核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年級組、學科組、學生和家長評議,確定考核分數,教師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小組考核滿分60分,年級組、學科組測評滿分分別為10分,學生測評(1—3年級由學生家長測評,其它年級由學生測評)滿分為10分,教職工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
(4)確定等次。學校可根據教育局對校長考核所確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經學校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5)進行公示。對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確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6)兌現工資。對公示無異議者,按考核等次兌現績效工資,并按管理權限上報教育局備案。
(三)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序
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序,參照教師考核程序進行。對各類人員的考核結果,要分別存入個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11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龍山縣教育局關于20xx年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學校再安排適量的經費(以上級有關規定為準),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的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合理均衡的原則。科學安排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確保學校內部和諧穩定。
3、“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核分配過程全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且在職、在崗的教職工。
五、績效工資構成
績效工資由月績效工資,專項津貼和期末質量獎三部分構成。
六、資金來源及分配
1、上級按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人數核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用于月績效工資發放。
2、學校在可用財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標準安排資金用于期末質量獎及工會活動的開支。其中期末質量獎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師節工會活動每人安排100元,春節前工會活動每人安排200元。
3、學校在可用財力中另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學校管理層干部津貼等。
七、考核及發放方式
1、月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2、專項津貼按月考核、按月發放。
3、期末質量獎按學校《工作績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學期末發放。
八、考核責任單位:
教導處、教科室
九、績效工資分項發放辦法
(一)月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資金: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績效工資總額的30%。
2、考核及發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3、月績效工資組成:
月結構工資由出勤獎勵,課時獎勵,現實表現獎勵三部分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課時部分占60%,現實表現占10%。
4、發放辦法:表格略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12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和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以及縣教育局關于《xx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學校發展的規范化科學化的考核評估機制,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解決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鼓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加強學習研究,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整體推進學校持續、穩定、健康、快速發展。
二、績效工資考核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編教職工。
三、績效工資考核原則
1、科學性原則:各項考核指標及分值的確定,要科學合理,符合學校工作的特點,力求科學、規范、簡約,易于操作。
2、法規性原則:實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師法》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績效工資發放的有關規定,通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校長辦公會審議后實施。
3、發展性原則:終結性結果和過程性考核相結合,全面分析,合理評價,有利于促進學校工作和教師發展。
4、公正性原則:考核教師要從實際出發,做到客觀公正,對教師一視同仁,不偏不倚,標準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環節加強民主監督,層層把關,做到“四公開”,即考核標準公開,考核方法公開,考核過程公開,考核結果公開。
5、注重教學實績原則:突出教師工作的核心——教學工作,突出教師在本職崗位做出的成績和貢獻。
四、績效工資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成員、工會主席、學校各部門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績效考核實施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報縣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2、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考核領導小組考核與群眾評議結合。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外,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或每學期分條塊考核核算津貼,年終一并匯總后發放(“年度考核獎勵”根據考核細則換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級,再換算成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基礎性績效工資
按上級規定,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的70%,按月發放,具體辦法按縣有關部門確定的標準執行。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有下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減發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⑴參與有償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課、進行有償招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50%;
⑵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10%;
⑶不服從學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30%;
⑷其它有損教育形象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績效工資的5—20%。
⑸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處分的,在處分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警告及嚴重警告扣10%,記過扣20%,記大過扣30%,降級扣40%,撤職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條的按第⑸條執行,不再重復執行⑴—⑷條。
⑺對于病傷殘教職工,應視其病情輕重通知其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病傷殘鑒定,辦理病退手續。因病有縣級醫院以上病假證明,經批準休假在三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經批準休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病假一般不超過六個月,確需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70%。
⑻其他。未經領導同意,無故曠工15天及以上的,學校應書面通知其返校,執意不返校的,學校應于以辭退,并通知其辦理辭退手續。
2、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在綜合考評的基礎上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除班主任津貼按月發放外,其他項目在年度考核后一并發放。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13
為充分調動中小學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全市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國、全區、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意見和《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績定薪、責薪一致、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傾斜,解決“干多干少、干優干劣一個樣”問題。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導向功能,調動教師堅持立德樹人,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的工作積極性,更好地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個性化成長。
(三)堅持實施績效工資改革與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相結合,完善考核分配機制,實現收入分配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二、實施對象和崗位劃分
(一)實施對象:全市各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在編在崗在冊教職工。
(二)崗位劃分:實施對象按崗位劃分為教學崗位人員、非教學崗位人員兩類。教學崗位人員指承擔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含教練員);非教學崗位人員指行政管理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后勤保障人員等。
三、績效工資總量、分配和來源
(一)績效工資總量。
按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中“市人民政府綜合考慮經濟發展、財力狀況、物價消費水平、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公務員規范后的津補貼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體水平。按照‘托低、穩中、限高’的原則,確定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和最高控制線,最高控制線原則上在基本標準線的2.5倍以內”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中小學績效工資總量按照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4萬元的1.5倍核定,提高績效工資總量至6萬元。
(二)績效工資分配。
中小學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60%為基礎性績效工資(3.6萬元),隨月發放;40%為獎勵性績效工資(2.4萬元),由學校根據考核結果拉開檔次按學期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包含班主任津貼、課時(工作)津貼、超課時津貼、考核獎勵、教學成果獎勵等項目。
(三)績效工資來源。
將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綜合考慮各旗區財政收支情況,參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辦發〔20xx〕57號)有關規定,資金由市、旗區財政按比例承擔,市對杭錦旗補助100%,對東勝區、康巴什區補助50%,對達拉特旗、烏審旗補助30%,其他旗補助20%。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權重
(一)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從師德水平、綜合考評、滿意度測評三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
1.師德水平(權重10%)
嚴格遵守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圍繞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加強安全防范、堅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規范從教行為等十個方面進行考核。
2.綜合考評(權重85%)
(1)工作業績(權重40%)
從過程性評價、效果評價兩部分進行考核。
過程性評價要圍繞專業素養、課程建設、教學常規、教研教改、示范引領、課題研究、研修培訓等方面開展。其中專業素養主要包括教師的知識素養、人文素養、專業技能、授課能力、信息素養等;課程建設主要包括課程模式和教學模式建設等;教學常規主要包括備課、授課、作業留批、輔導、考試與評價、課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學研討和教學內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創新等;示范引領主要指骨干教師發揮傳、幫、帶等示范引領作用;課題研究主要指教師參與課題研究及運用成果情況;研修培訓主要指教師參加的學歷提升培訓、繼續教育等。
效果評價要圍繞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五育并舉,培養學生的核心素養等方面開展;要圍繞教師的.教研教改成果、創新成果、業務考試,教學質量等方面開展。
(2)工作量(權重40%)
普通中小學教師工作量按照《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轉發<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規程(試行)>的通知》(鄂教基發〔20xx〕10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制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的意見》(教職成廳〔20__〕5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各學校在各學段各學科教師滿工作量標準的基礎上,增加或減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應增減。工作量不滿60%的教師,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考勤(權重5%)
按照《鄂爾多斯市委組織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人社發〔20xx〕2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兩個規定〉的通知》(內人薪字〔1999〕19號)規定,結合各學校的考勤制度進行考核。超過文件規定時限要求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滿意度測評(權重5%)
學校通過信息化手段以無記名方式,在學生、家長、領導班子中對教學崗位人員圍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滿意度測評。滿意度測評低于60%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非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制定崗位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非教學崗位人員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得高于教學崗位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
(三)班主任津貼單獨進行考核賦分發放。參照《鄂爾多斯市委、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發〔20xx〕18號)確定的班主任津貼標準,各學校圍繞班級建設與管理、班級特色、學生核心素養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細則,其中班級建設與管理主要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文化建設、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班級特色主要指創建溫馨班級、特色文化等;學生核心素養主要包括學生的人文底蘊、科學精神、學會學習、健康生活、責任擔當、實踐創新等。考核賦分分三個檔次,檔次之間的差距原則上不低于10%。
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方法:個人考核得分×(資金總額/參加考核教職工總分數)。得分中最高分與最低分之間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體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各旗區、各學校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時,考核內容權重可上下浮動,但不得超過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旗區、各學校要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各學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通過,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批復后方可實施;學校績效考核結果須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備案,經同級人社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后方可發放。各旗區和直屬各學校要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按學期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二)科學透明實施。
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過程要公開透明,主動接受教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各學校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參與、表達與監督權。考核結果要在適當范圍公布并反饋教職工本人。
(三)強化資金監管。
市旗區兩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中小學績效工資預算。按照“誰支出、誰負責”的原則,將中小學績效工資主體責任落實到資金具體使用部門和學校,由用款學校負責填報績效目標和開展自評,用款學校所屬教育體育局會同財政局負責績效目標的審核。績效工資實施后,各旗區、各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四)強化督導檢查。
各級教體、人社、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評估、檢查工作機制。市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對直屬學校績效工資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對旗區進行抽查,并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納入市對旗區教育督導評估。對實施不力、資金落實不到位、存在“吃大鍋飯”等現象的,要追究相關責任,并核減下一年度資金。
六、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有猥褻學生行為。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14
為充分調動中小學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全市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國、全區、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意見和《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績定薪、責薪一致、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傾斜,解決“干多干少、干優干劣一個樣”問題。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導向功能,調動教師堅持立德樹人,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的工作積極性,更好地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個性化成長。
(三)堅持實施績效工資改革與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相結合,完善考核分配機制,實現收入分配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二、實施對象和崗位劃分
(一)實施對象:全市各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在編在崗在冊教職工。
(二)崗位劃分:實施對象按崗位劃分為教學崗位人員、非教學崗位人員兩類。教學崗位人員指承擔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含教練員);非教學崗位人員指行政管理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后勤保障人員等。
三、績效工資總量、分配和來源
(一)績效工資總量。按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中“市人民政府綜合考慮經濟發展、財力狀況、物價消費水平、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公務員規范后的津補貼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體水平。按照‘托低、穩中、限高’的原則,確定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和最高控制線,最高控制線原則上在基本標準線的2.5倍以內”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中小學績效工資總量按照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4萬元的1.5倍核定,提高績效工資總量至6萬元。
(二)績效工資分配。中小學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60%為基礎性績效工資(3.6萬元),隨月發放;40%為獎勵性績效工資(2.4萬元),由學校根據考核結果拉開檔次按學期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包含班主任津貼、課時(工作)津貼、超課時津貼、考核獎勵、教學成果獎勵等項目。
(三)績效工資來源。將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綜合考慮各旗區財政收支情況,參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辦發〔20xx〕57號)有關規定,資金由市、旗區財政按比例承擔,市對杭錦旗補助100%,對東勝區、康巴什區補助50%,對達拉特旗、烏審旗補助30%,其他旗補助20%。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權重
(一)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從師德水平、綜合考評、滿意度測評三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
1.師德水平(權重10%)
嚴格遵守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圍繞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加強安全防范、堅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規范從教行為等十個方面進行考核。
2.綜合考評(權重85%)
(1)工作業績(權重40%)
從過程性評價、效果評價兩部分進行考核。
過程性評價要圍繞專業素養、課程建設、教學常規、教研教改、示范引領、課題研究、研修培訓等方面開展。其中專業素養主要包括教師的知識素養、人文素養、專業技能、授課能力、信息素養等;課程建設主要包括課程模式和教學模式建設等;教學常規主要包括備課、授課、作業留批、輔導、考試與評價、課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學研討和教學內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創新等;示范引領主要指骨干教師發揮傳、幫、帶等示范引領作用;課題研究主要指教師參與課題研究及運用成果情況;研修培訓主要指教師參加的學歷提升培訓、繼續教育等。
效果評價要圍繞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五育并舉,培養學生的核心素養等方面開展;要圍繞教師的教研教改成果、創新成果、業務考試,教學質量等方面開展。
(2)工作量(權重40%)
普通中小學教師工作量按照《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轉發<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規程(試行)>的通知》(鄂教基發〔20xx〕10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制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的意見》(教職成廳〔20__〕5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各學校在各學段各學科教師滿工作量標準的基礎上,增加或減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應增減。工作量不滿60%的教師,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考勤(權重5%)
按照《鄂爾多斯市委組織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人社發〔20xx〕2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兩個規定〉的通知》(內人薪字〔1999〕19號)規定,結合各學校的考勤制度進行考核。超過文件規定時限要求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滿意度測評(權重5%)
學校通過信息化手段以無記名方式,在學生、家長、領導班子中對教學崗位人員圍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滿意度測評。滿意度測評低于60%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非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制定崗位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非教學崗位人員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得高于教學崗位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
(三)班主任津貼單獨進行考核賦分發放。參照《鄂爾多斯市委、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發〔20xx〕18號)確定的班主任津貼標準,各學校圍繞班級建設與管理、班級特色、學生核心素養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細則,其中班級建設與管理主要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文化建設、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班級特色主要指創建溫馨班級、特色文化等;學生核心素養主要包括學生的人文底蘊、科學精神、學會學習、健康生活、責任擔當、實踐創新等。考核賦分分三個檔次,檔次之間的差距原則上不低于10%。
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方法:個人考核得分×(資金總額/參加考核教職工總分數)。得分中最高分與最低分之間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體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各旗區、各學校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時,考核內容權重可上下浮動,但不得超過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各學校要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各學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通過,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批復后方可實施;學校績效考核結果須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備案,經同級人社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后方可發放。各旗區和直屬各學校要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按學期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二)科學透明實施。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過程要公開透明,主動接受教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各學校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參與、表達與監督權。考核結果要在適當范圍公布并反饋教職工本人。
(三)強化資金監管。市旗區兩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中小學績效工資預算。按照“誰支出、誰負責”的原則,將中小學績效工資主體責任落實到資金具體使用部門和學校,由用款學校負責填報績效目標和開展自評,用款學校所屬教育體育局會同財政局負責績效目標的審核。績效工資實施后,各旗區、各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級教體、人社、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評估、檢查工作機制。市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對直屬學校績效工資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對旗區進行抽查,并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納入市對旗區教育督導評估。對實施不力、資金落實不到位、存在“吃大鍋飯”等現象的,要追究相關責任,并核減下一年度資金。
六、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有猥褻學生行為。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七、本方案自20__年9月1日起執行,由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15
為了深化學校教育管理,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實現多勞多得、優勞高薪的激勵機制,形成競爭向上的氛圍,充分體現管理的人文性和科學性。根據泰順縣人民政府泰政辦〔20xx〕164號文件和泰順縣教育局泰教人〔20xx〕24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合理的分配機制。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全面提升學校辦學效益和教育質量,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適當拉開檔次,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突出貢獻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辦法科學、規范、簡約,考核過程公平、公正、公開,確保校園和諧穩定。
3、堅持“考核結果與教職工評優、評先、職務晉升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教師代表)
四、考核的對象
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本校正式工作人員,其他借調、停薪人員、長期請假老師、代課教師不參加考核分配。
五、考核項目及金額比例
(每月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數–每月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月平均數
(年度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數余額–年末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年剩余平均數
1、德每學期根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結合平時工作表現,學生、家長、教師、考核組等方面綜合評價,對每個教師進行評價,分A、B、C三檔,分別得200、150、100元。
如有違反以下規定之一者,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
①違規亂收費;
②違反計劃生育;
③以盈利為目的,強迫、動員、暗示本校(班)學生進行有償“家教”或“帶教”;
④歧視差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⑤造成家長沖擊學校,經查確系教師方錯誤;
⑥在校園內發生不團結現象,給學校造成影響;
⑦受上級通報批評;
⑧參與賭博等違法違紀活動;
⑨由于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
⑩上班期間在辦公室玩電腦游戲,上課期間隨意離開課堂、接電話。(學校領導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其他急電除外)
2、能
(1)每月對任課教師的教學常規“五個三”進行量化評比,每組按A占25%、B占50%、C占25%不同等第,分別得80元、60元、40元。
(2)教研活動:根據材料上交、公開課、活動參與進行分類。
①材料:根據規定上交,每份10元。
②公開課:學校積極鼓勵教師進行課堂教學改革,執教國家、省、市、縣、學區、學校、年段公開課、研討課、示范課、觀摩課、交流課,獎金分別為500、300、200、100、80、50、30元。(要求提供公開課的教案、圖片,縣級及以上的還要提供文件或證書。同一教學內容多級展示的,取最高獎項。)
③活動參與:根據規定參加,每次10元。
(3)教學成果獎:見附件1《陽雅鎮中心校教學成果獎實施細則》。
扣發項目:教參考資料、教學儀器、圖書,在規定時間內沒上交的,照價扣相應的金額。
3、勤
(1)出勤獎:每月發放標準200元,主要包括每日出勤、學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升旗儀式、非班主任自修跟班、學校大型活動(包括校會)等。
缺勤扣發標準:
①事假每天40元;
②病假每天20元;
③喪假: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假期4天,每天20元,超出4天部分按事假論。
婚假:7天,每天20元,超出7天部分按事假論。
長期病假、妊娠假、產假、哺乳假,70%部分按教育局文件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只享受德、能部分(占30%),不享受勤、績部分。
④曠課1節40元,曠工1天80元;
⑤遲到、早退每次5元;
⑥學校各類大型活動無故缺席的每次40元;
⑦各種會議、升旗缺席每次10元;
⑧私自調課每次雙方各10元,(原則上不調課,特殊情況須經教導處批準,僅限當天調);
⑨專業職管人員上班期間無故不在崗,經發現40元。
(2)、值日(周)、加班
①值日、值周每天40元。
②非班主任早自修跟班,每天5元。
③學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職工加班每天(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算加班)50元。
④因學校工作需要輔導學生每次20元,以活動方案和輔導紀錄為依據,經學校考核組審核發放。學生外出參賽帶隊老師每次補貼100元。
⑤抗臺每天白天80元,夜班100元。
扣發標準:
①值日(周)以簽到和記錄為準:未盡職責,無記錄或記錄不真實不齊全、無巡視、無簽到視作沒有值日(周),不享受津貼;
②值日(周)遲到、早退每次扣5元;
③因值日(周)者未履行職責造成事故,給學校帶來損失的,要追究其責任;
(3)代課金:學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師代課,按每節10元發放,期末、競賽命卷每份100元,監考每場按30元計算,改卷每次40元。到縣城改卷津貼由教育局支付,不列入此項。
(4)崗位津貼:教研組長、年段長每月6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崗位津貼。
4、績
教學成績,按期末縣教師發展中心統一測試(或學校統一考試)為準:從其任教學科在全縣B類學校(或本校)同年段平均分差距、提高分、任教統測科目等方面去考核
(1)平均分
①全縣統考學科以全縣(B類)學校的總平均分為基準,高于基準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執教相同年段多個班級同一學科的,按其任教若干個班級的總平均分計算。)
②校內統考學科以年段班級間的平均分相比,以最低平均分為基準分,高于基準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執教相同年段多個班級同一學科的,按其任教若干個班級的總平均分計算。)
③只有一人執教整年段英語、科學學科的,因無法比較,由學校考核組酌情考核,但獎金不得超出200元。
(2)提高
①全縣統考學科按縣教師發展中心提供的增值分三檔計算,分別得100、150、200元。
②全縣統考沒有提供增值分數據的和校內統考的以上學期所任班級的相應學科成績前20%人數比例比較,每提高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③以上學期所任班級的相應學科成績后20%人數比例比較,每減少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16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小學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對象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并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復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衛、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干、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折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后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后納入人平核算。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17
1、師德基本獎:100元(每月),因違規違紀違法,此項責任人基本獎可降至零。
2、安全責任獎:100元(每月),因有嚴重影響的安全事故發生,此項責任人當月責任獎降至零。
3、班主任津貼:100元/月、班。因管理不善,不按時完成規定任務,班風差,學風不正,可按月降發至零。
4、出勤獎:30元/月、人。病事假扣20元/天(累計往下滾),遲到早退5元/次(一月遲到、早退6次以上);學校集會及教育教學活動遲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缺席扣20元;依據教育、財政、人保等部門的有關規定,連續曠工兩天的扣一個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連續曠工四天或一學期累計達10天以上的扣發本學期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學期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或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扣發其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5、路隊護送少送一次扣5元;因護送中監護不力造成安全事故者,扣護送本路隊者100元并承擔相應的醫療等費用。
6、管理崗位津貼:校級160(每月) 中層120(每月) 年級組長20(每月)。
7、教學質量獎:
(1)基本獎:語數外老師60元(每月),術科40元(每月),其它崗位20元(每月)。語數外雙班按0.2記第二班。
(2)質量調研獎:(語數外校內統測)年級組均分按名次計算(語數外雙班按0.2記第二班)
4個班:100元、70元、50元、30元
3個班:100元、60元、30元
(3)畢業班:在中心校統測中,按班計算單科評前十名獎80元。(其他年級組參考此項執行)
(4)為病事假、公假老師代課的3元每節。(以審核后的簽單為準)
8、活動評比獎:學校舉行的活動評比每項次10元,組織級別(鎮、區、市、省和國家級)以10元遞增。
9、表彰為校先進個人、優秀班主任:以50元計算(鎮、區、市、盛國家級以20元依次遞增并以政府或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表彰為準)。
10、課堂教學評優、論文評比發表及指導獎等:
(1)課堂教學評優:按校、鎮、區、市、盛國家級分別獎10、20、30、40、50、60元
(2)論文評比獎(教育、教學類)按鎮、區、市、省級以上,每篇次按10、20、30、50元給獎。
(3)論文發表獎(教育教學類)按區、市、省級以上,每篇次按40、60、80元給獎。
(4)指導獎(以政府或有關部門組織為準且同次同類的不重復計算)按鎮、區、市、省級以上,每次按10、20、30、40元給獎。(指導發表的參考此項執行)
(5)在有關報刊雜志上報到學校先進事跡,按區、市、盛國家級,每次按10、20、30、40元給獎。
11、學校安排出語數英綜合檢測試卷以每份20元計算(單項試卷減半);學校安排必要的加班以每天20元計算。
12、經區教育局同意借用的老師:實發區教師人均數額。(不含生均數額。).
13、其它未盡事宜,以行政會、教代會討論決定為準。(若遇與上級有關細則相悖,以上級細則為準)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18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提高辦學質量,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將根據教職工的出勤情況按月隨工資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集中統籌使用,依據有關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組織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和公開,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與教職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態度、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掛鉤,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3、正常工作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分配方案逐月核算并進行公示,按學期(或學年)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一)確定標準課時值
學校以語、數、外學科的1個課時為標準課時(周滿工作量為10課時),1個標準課時值為10元/節。
(二)各崗位課時標準:
1、教學崗位:
根據教育部原有標準,結合我校實際適當調整各學科每周課時數。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輔崗位:
參照其他學校方案,結合我校實際,行管人員周工作量以標準課時數為準逐日計算,并確定如下標準:
校級正職:10標準課時/周;
校級副職:9.5標準課時/周;
中層正職:8.5標準課時/周;
中層副職:8標準課時/周;
一般行政、教輔人員:7.5標準課時/周。
注:1、行政管理人員兼課的工作量標準,校級正職原則上可不兼課,校級副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和其他管理人員兼課標準分別為2、4、6、8節/周。
2、行政管理人員中在教學一線任課的同志工作崗位分為主副崗。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每學期初進行選擇,確定主副崗位,并填寫擇崗申請表。若選擇教學崗位為主崗,則管理崗位為副崗,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管理崗位津貼折半計算;若選擇管理崗位為主崗,則教學崗位為副崗,管理崗位津貼按本崗位津貼標準計算,教學崗位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折半計算,超工作量標準部分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
(三)津貼或補貼:
1、班主任津貼:
以每月350元為基準,由政教處根據《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辦法》,對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評價后,逐月核算。
2、職稱津貼:
(1)學校正式聘任并被上級人事部門批準的具有相應專業職稱和技能等級的人員:高級職稱90元/月,中級職稱、高級工60元/月。
(2)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另補貼80元/月。
(3)男滿58周歲、女滿53周歲的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再追加職稱津貼50元。
3、實超課時補貼:
標準為20元/節,實超課時同時計入本人工作量。
4、代課補貼:
由學校業務部門安排的代課享受代課津貼,標準為20元/節。(注:代課教師代課時間在四周內享受代課津貼,超過四周后,從第五周起代課量納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課時津貼。)
(四)工作績效獎
1、教學質量獎、管理服務質量獎按學校制定方案執行。
2、教育科研獎:按現有辦法執行。
3、學科競賽輔導獎:按現有辦法執行。
4、全勤獎:教職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滿勤者,即可獲得當月的全勤獎。高級職稱、中級職稱、一般人員每月全勤獎標準為80元/月。
5、突出貢獻獎(視實際情況而設定)。
四、其它情況
1、每年寒暑假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依據本人市財政拔付標準發放給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按具體時間計算)。學校安排的考試、軍訓、運動會等大型活動期間及高三年級高考后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安排監考、學習或其他工作,不參加者必須請假,按獎勵性績效標準減扣,同時不再享受該月全勤獎。
2、凡在業余時間(正常工作八小時以外)發生的工作補助或補貼均按月統計公布,定期發放。如:早晚自習補貼、雙休日及寒暑假上課的課時費、行政安全值班補助、各種加班補助等等。
3、學校中層以上干部及年級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每月的職務津貼,參照我市同級同類學校的標準發放,不占獎勵性績效工資份額。
(1)校級領導津貼標準分別為:校級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1倍,校級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8倍。
(2)中層管理人員津貼:中層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6倍,中層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4倍;教研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3倍;備課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15倍。
4、凡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報校長辦公會批準配備的兼職人員每月補助100元。
5、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直事業單位提高績效工資水平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辦【20xx】53號文),學校將績效工資的提高部分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即30%部分)按本人崗位足額發給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附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工作失誤給造成嚴重大事故的;
(2)不服從學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
(4)違紀違法受到行政處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曠工達2日(或曠課四節)及以上者,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2、教職工在享受國家法定假(如婚假、產假、喪假)時,若因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則在提前上班期間,教學人員上課的課時補貼按所任學科課時津貼的2倍計算;管理人員的崗位補貼按其崗位津貼的2倍計算。
3、因工作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借調的我校教職工,其崗位津貼、職稱津貼等與在校工作的同級同類人員同等對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5、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校務委員會。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19
(一)崗位工資的實施。
1、專業技術人員。
專業技術人員按本人現聘用的專業技術崗位,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具體辦法是:聘用在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一至四級崗位工資標準,其中執行一級崗位工資人員,需要經人事部批準;聘用在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五至七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八至十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助理級專業的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十一至十二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員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十三級工資標準。
在事業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專業技術崗位并完成崗位聘用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暫按以下辦法執行:聘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執行四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為副高級專業技術的職務的人員,執行七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為中級專業專業技術的職務的人員,執行十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為助理級專業技術的職務的人員,執行十二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為員級專業技術的職務的人員,執行十三級崗位工資標準。待完成規范的崗位設置并按規定核準后,專業技術人員再按明確的崗位等級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
2、管理人員。
管理人員按本人現聘用的崗位(任命的職務)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具體辦法是:聘用在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一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的部級副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二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局級正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三級職員工資標準;聘用在局級副職崗位的人員,執行四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處級正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五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處級副職崗位的人員,執行六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科級正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七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科級副職崗位的人員,執行八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科員崗位的人員,執行九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辦事員崗位的人員,執行十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
3、工人。
工人按本人現聘用的崗位(技術等級或職務)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具體辦法是:聘用在高級技師崗位的人員,執行一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技師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二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高級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三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中級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四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初級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五級崗位工
資標準;聘用在普通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普通工崗位工資標準。
國家制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規定,對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崗位等級設置進行管理。各地區、各部門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意見,報人事部備案。各事業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和本地區、本部門的實施意見,按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崗位等級具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規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二)薪級工資的實施。
工作人員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職年限和所聘崗位,結合工作表現,套改相應的薪級工資(附表一至三)。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所限與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合并計算的所限,其中須扣除1993年以來除見習期外年度考核不計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是指在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專以上院校未計算為工齡的學習時間(只適用于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齡計算問題)。在校學習的時間以國家規定的學制為依據,如短于國家學制規定,按實習學習年限計算;如長于國家學制規定,按國家規定學制計算。
任職年限,是指從聘用到現崗位當年起計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和任職年限的計算截至20xx年6月30日。
工作人員按現聘崗位套改的薪級工資,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級崗位套改的薪級工資,可按低一級崗位進行套改,并將現聘崗位的任職年限與低一級崗位的任職年限合并計算。
工作人員高等級的崗位聘用到較低等級的崗位,這次套改可將原聘崗位與現聘崗位的任職年限合并計算。
工作人員按套改辦法確定的薪級工資,低于相同學歷新參加工作人員轉正定級薪級工資的,執行相同學歷新參加工作人員轉正定級薪級工資標準。
(三)績效工作的實施。
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
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績效工資分配的實施辦法。
事業單位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辦法,自主決定本單位績效工資的分配。績效工資分配應以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為依據,合理拉開差距。
(四)津貼補貼的實施。
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實施范圍和類別的評估指標體系,建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水平正常增長機制和實施范圍、類別調整機制。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方案另行制定。
規范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管理。對在事業單位苦、臟、累、險及其他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國家統一制定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政策和規范管理辦法,規定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的項目、標準和實施范圍,明確調整和新建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的條件,建立動態管理機制。除國務院和國務院授權的人事部、財政部外,任何地區、部門和單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崗位津貼補貼項目、擴大實施范圍和提高標準。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20
根據南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南丹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號)和《中共南丹縣委員會辦公室南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丹縣事業單位履職考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丹辦〔20xx〕119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農業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范圍
(一)實施范圍。
1.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員。
2.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列入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范圍。
3.借調的事業單位人員應在借調單位進行考核,績效工資的核算也按照借調單位執行。
(二)實施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三、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標準按月發給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四、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構成比例。
績效考核每年進行一次,結合年終考核進行。主要是考核每個職工全年的工作紀律、工作實績、總體表現、突出成效等情況,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內容(見附件)。基礎分實行百分制,局直事業二層站和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水產畜牧獸醫站個人考核綜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層站按3:7的比例組成。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項目。
1.科研成果加分: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6分、二等獎加5分、三等獎加4分;地廳級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縣處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時獲得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成果獎的按最高級別計分,不重復加分。成果獎不論排名先后,均獲得同等加分。
2.榮譽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獲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榮譽加3.5分、地廳級加2.5分、縣處級加1.5分、局系統先進加1分。同一年內年度同時被評為和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先進工作者的,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復加分。
3.參加稻田畫加分:年內參加稻田畫制作人員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內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的,加1分。
5.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擔任單位正職領導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職領導加2分、副職領導加1分,身兼多職者,就高不就低,不重復加分。
6.信息加分:年內個人向報刊、電臺、新媒體投稿,反映我縣“三農”方面取得的成績、經驗及做法等,被《河池日報》《河池清風網》《河池先鋒網》、河池電視臺等市級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日報》、廣西廣播電視臺等自治區級媒體采用給予個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報》等中央級新聞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報、新河池、河池手機TV、奇美南丹等新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農業等自治區級以上新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信息被多家新聞媒體采用的以最高媒體采用進行加分,不得重復加分。信息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
(三)扣減分數項目。
1.本單位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5分。本單位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2分。
2.個人年內受黨紀、政紀處分的,扣個人10分。
3.個人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10分。個人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2分。
4.無故曠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無故不請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間在辦公場所有爭吵現象的,爭吵當事人雙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被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的,涉及人員每人扣3分。
7.不服從局班子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個人2分。
8.年內每位干部職工至少完成信息并被錄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駐政務中心窗口人員、屠宰廠檢疫人員、因工作需要抽調到外單位人員及到我單位工作不滿3個月人員無信息任務要求。
同一事項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復扣分。
(四)考核分值。
個人績效考核分值=基礎分+加分值-扣減分值。
(五)考核程序
1.考核由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在當年底或次年初進行考核測評。
2.考核結果公示: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在所在單位張貼公示5天,接受民主監督。在公示期間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者,可以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向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反映。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要對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復議處理,形成最終考核結果。
(六)其它事宜。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國家及我縣相關規定休假、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
2.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變動的,從崗位變動的次月起按變動后的崗位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因調動、聘用、安置等原因,新進入本系統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相關文件執行。
3.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工作人員職務職稱晉升、續聘與解聘的重要依據。
4.當年到齡退休、正常流動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結果按實際工作月發放。
5.事假累計超過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內的或病假累計超過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內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外),個人績效考核分值按考評分的95%、90%、85%、80%、75%、70%、65%、60%計。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國家機關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2)在工作中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5個(含5個)工作日以上、全年病假累計達到或超過6個月的、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的、事假連續超15天或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以上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五、兌現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扣除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以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后的綜合考核結果為準。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局財務股設立專賬管理,根據考核領導小組審核簽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表(見附件2)下撥發放。
1.考核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5%;
2.考核分值在90-99分(含9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0%;
3.考核分值在85—89分(含8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95%;
4.考核分值在80—84分(含8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90%;
5.考核分值在75—79分(含7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5%;
6.考核分值在70—74分(含7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0%;
7.考核分值在60—69分(含6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75%;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參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分值取整數,不是整數按四舍五入計。
(二)所扣、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用于獎勵本單位工作成績突出的職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組織保障。
為做好我局績效考評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等工作,特成立南丹縣農業農村局事業單位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業單位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核辦公室,由吳秀高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兩個工作小組,一是績效工資核算發放小組(由局財務股羅小梅、朱珍銳負責);二是績效考評管理小組(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組織農業農村局系統事業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確保考核客觀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干部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規范績效考核程序,合理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切實提高單位工作效能與管理水平,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序,確保監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督導下,由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加大檢查,加強監督,全過程公開透明,陽光操作,隨時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做到實事求是的評價工作成績。
七、其他事項
(一)實施績效工資后,不得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和國家統一的補貼標準外另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將堅決予以糾正,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經費應專款專用,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庫〔20xx〕48號)規定,加強會計核算管理。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形式發放,原則上不發放現金。
(三)本實施方案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備案后,在本單位公布實施,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方案模板 篇21
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和教育部《關于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廳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教育系統績效工資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優化和提升學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全面履行職業教育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內部考核分配機制,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崗位績效工資的調節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做與不做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激勵全校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斷推進我校事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一)“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除了有法規規定的以外,凡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不能參與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滿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聘課12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二)標準課時系數
按省教體廳文件規定,政治、計算機課時系數為1;語文、英語、數學課時系數為1.25;體育課時系數為0.9;音樂、美術、健康教育、勞動技能課時系數為0.83;專業理論課、實習指導課時系數為1.25(各科均包括備課、講課、自習輔導、批改作業、命題證卷,實驗實習指導等所有的教育環節,體育包括早操、課間操和課外活動,禮儀、美術、音樂、書法含課外輔導和學校活動服務工作。)
(三)考核績效工資
學期考核績效工資分專任教師、中層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員三個系列,分別按教代會通過的量化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考勤標準。按照《xx省中職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進行考核。教職工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教職工實行平時月考核及學期考核相結合的崗位考核及管理體制。
2、教工一個月內曠工累計2天以上,或事假累計3天以上,或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不得當月績效工資;教工在一個學期內內曠工累計10天以上,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得當期績效工資,且目標考核分為0分,并取消年度評先及年度考核“先進”資格以及年終考核獎。
3、以上凡屬曠工曠課的扣分每月累計后按追究責任的辦法通報,學期結束從個人目標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為單位,每月統計匯總一次,按考核分數推出科部順序.扣款由各科室負責實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員負責,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領導負責追究計扣至責任人。
五、工作量工資分配辦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的50%為其工作量工資,按照上級規定,認真、科學核定每一位教師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滿量、滿勤工作者,每月足額發放;
2、工作量不飽滿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資;
3、缺勤者,根據考核制度規定,從工作量工資中足額扣除;
4、每學期末按規定核算扣除后,發給剩余部分。
5、層級、單位領導與工作人員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3倍
六、績效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擔任三年級課程的教師按期末考試成績或教考分離成績計算績效津貼;超額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加分計算,獲得大于100%的績效工資;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基本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應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根據完成任務的比例減分計算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2、擔任一、二年級課程教師,參加省、市統調考的科目,按統調考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科目,按參加學校教考分離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既有對口升學成績又有統調考成績及教考分離成績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則加計考核分計算績效工資。無法進行教考分離的學科教師按考核分獲得績效工資。統調考考試:參加統考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20%(數學、英語10%)以上的專業部教師獲得100%的績效工資;達不到的教師減考核分后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在登封同類學校沒有相同專業的學科統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到20%以上者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及格率小于80%優秀率小于20%的學科教師減考核分后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學科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考分離考試,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20%以上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兩項都達不到者減考核分、只能獲得第三等次的績效工資。
3、畢業生技能鑒定獲證率達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訓260人,學員安置到國內知名企業就業,簽有勞動就業合同者、畢業生當年就業率達99%以上(對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業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務750人以上者,負責招生、就業、培訓、鑒定工作的教師加計考核成績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任務者減考核分按完成任務比例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4、沒有任課的管理人員、工勤崗按目標考核分(100分制)計算績效工資。
5、各項任務完不成的個人或單位,主任扣總額的5%,主管科長扣3%,主管副校長扣2%。
6、每學年第一學期,若沒有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可按學校期未考試教考分離成績(管理人員按目標考核分數)計算績效津貼。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不請假或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一學期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2、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學生,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影響惡劣的;
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4、向學生推銷、代銷教輔資料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八、崗位績效工資的發放形式
崗位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相結合,具體由各科室聯合計算。辦公室匯總,經校長審核,公式3天以上無異議,最后由財務室按月以學期發放月崗位績效工資,學期結束后發放學期績效工資。
九、審核程序及實行
本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通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從20xx年月起執行。學校之前出臺的其他相關規定若與本辦法相悖,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十、本《辦法》由校務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