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中考獎金分配方案(通用3篇)
學校中考獎金分配方案 篇1
為進一步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倡導團結協作的工作氛圍,激勵教師科學、高效地組織復習迎考工作,獎勵先進,特制訂中考獎勵方案如下:
一、總奮斗目標及獎勵措施:
獎勵目標:平均分第4名;優秀率5名;及格率第4名;總差生率第4名。
獎勵措施:按個項計算,達到目標,每位任課教師獎勵10元,上升一個名次加10元。(最差學科教師除外)
二、各學科成績目標:
目標:各學科單項目標均為第6名,從第五名依次設獎,單項目標達第五名的學科教師獎勵10元,依次為20元,40元,60元。凡單項名次在第7名以下者(第8名起),在其他達到目標項中依次扣除5元,10元,20元,30元和50元。
三、考取唐山一中目標獎勵:
1、凡達到唐山一中錄取線1人,每位任課教師獎勵100元。
2、凡達到唐山一中錄取線2人,每位任課教師獎勵200元。
3、凡達到唐山一中錄取線3人,每位任課教師獎勵300元。
四、班主任特別貢獻獎:
凡在統考中,班級總體成績進步顯著或優生成績進步顯著,一次性獎勵班主任50元。
五、教師特別貢獻獎:
凡在中考中,三率一分總成績最好的學科中的最好個人,一次性獎勵50元。
學校中考獎金分配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課程標準為指南,以考試說明為依據,以教材為載體,以訓練為主線,以考試為渠道,以心理素質和應試能力培養為突破口,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中考成績。
二、復習原則
1、低起點,小步伐,快反饋,高密度;
2、講練結合,以練代講;
3、面向全體,關注差異;
4、培優扶差;
5、有效教學,向課堂要質量。
三、復習設計
(一)確立目標,結合每次考試成績比照指標找差距
1、學校制定升學指標。把重點高中一榜、指標到校、普通高中、職高指標確定總數后分解到各班級,張榜公示。
2、班級制定升學指標。即對分解到班級的指標落實到人頭。要和學生談話、交流、指導,讓學生給自己定位。
3、任課教師制定分數指標。對每一名學生應該達到多少分定位。
4、學生自我設計目標。對升入學校,各科理想分數預設。
(二)制訂計劃
1、初三上半年結束全年課程;
2、寒假時間同科教師集體研究制訂復習計劃,體現:(1)復習課時;(2)每課時復習內容;(3)復習方法;(4)實現目標。
制訂復習計劃要從二個方面入手:
(1)資源:課標——對照課標,反復學習,吃透標準,明確方向;
考綱——依據考綱,反復研究,定量、定位。
考題——收集近幾年中考題,教師做題、析題、研究各知識點,生成的題型、分值和難易度。
教材——不離教材,挖掘教材,提煉升華,熟知教材編寫意圖、體系,歸納知識點,形成知識網絡。
學情——充分了解學生,知根知底,知彼知己,對癥下藥,因材施教。
信息——及時捕捉中考有關的信息,篩選、疏理,擇用和調整。
(2)三輪復習法:
第一輪:單元章節復習。(3月1日——4月20日)
復習時重點抓學科知識的單元、章節過關。每天定量記憶。復習各知識點、考點時,將其題型化(即設計成題)。要面面俱到,要由易到難;重視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的訓練。
第二輪:專項復習(4月20日——5月20日)
首先要對中考的考點知識進行訓練,其次要對中考題型進行專項訓練。在訓練考點知識時,著重訓練標準和考綱所涉及的重點和難點。訓練時以題代講,講練結合。在訓練中考題型時著重放在中考新增題型和學生易丟分的題型。
第三輪:綜合模擬和查缺補漏(5月21日——6月27日)
模擬的試題要精挑細選,要從多套題中由教師自己按復習進程,結合學生實際重新整合和改編。模擬測試題要達到20套。既要訓練學生的答題速度,同時一定要訓練學生的解決技巧,還要訓練學生的準確度,規范度和自信心。
經過模擬測試后,要留出最后一周時間查缺補漏,這個時候一定要回歸課本,進行知識回顧,查缺補漏(看錯題集),學生自查,查
自己易混、易錯、易馬虎的知識點和題型;教師查,查學生知識是否有疏漏,是否有的題型訓練不到位。另外,還要加強心理輔導和應試綜合能力的培養。
四、復習方法
1、學生建立錯題集,把歷次考試丟分題抄在本子上,并寫出正確答案。建立記憶卡片,用于背誦、默寫知識點,如古詩詞,英語單詞、詞組,數理化公式等。
2、復習課基本環節為:講——練——考——評——補
講:精講知識點(歸納),精講典型題(考點解析),精講多練,練習為主線,學生成績的提高是教師指導下,自己主動練習和考出來的。
練:圍繞考點,設計習題。課堂上少講多練,訓練是主線。不在多做題上下功夫,要在做過的錯題上下功夫;不在講上下功夫,要在練上下功夫;不在課外下功夫,要在課內下功夫;不在復習資料上下功夫,要在精編精選上下功夫;不在耗時上下功夫,要在提高效率上下功夫。教師要多做題,從中提煉精典題,指導學生一題多思,一題多解,一題多變,一題多練。
考:考試是復習階段的主要活動。從考中發現問題,從考中解決問題,從考中培養學生答題的準確性和規范性,從考中培養學生的應試能力和自信心。
小考:教師復習了一個單元或一個章節的小測驗。一定要限時,一定要當堂反饋。小考時間最多45分鐘,5分鐘也可,10分鐘也可,根據需要。
周考:每周考一次。同學科教師輪流命題。語、數、英三科用兩節連排的時間,考試時間為90分鐘,理化、政史四科任選擇一節課,
考試時間為45分鐘。命題范圍為復習過的基礎知識和學生練習過的題型和考點。教師要把每次周考的成績寫在計分冊中,班主任管理記分冊。學生用過的周考題和模擬題要求學生按學科分類妥善保管。(可用檔案袋)
評:結合考試題展開評析。指出問題,解決問題,教師自評—總結試題難易度和質量,總結學生答題得失,提出個別整改方案和補救措施,這項活動在學科組備課時進行;學生自評——自我反思,總結得失,把錯題抄寫在錯題集中,寫出正確答案,這項活動,由學科教師在課堂上或晚自習輔導中進行,同時推舉優秀學生交流學法和經驗;班級互評——每周班主任必須用10——20分鐘時間召開考試評析會,讓學生對照“中考自我設計”查問題,找原因,檢查學生各科錯題集;學校評價——每次考試結束后,教導處要查學生錯題集,教師記分冊,召開初三教師會,依復習設計中“確立目標”的四點要求比照講評。
補:補后進生,不言放棄,提出最臨近的成績目標,幫助其制訂學習計劃,促進其主動學習;補中等生,不甘落后,提出趕的目標和努力的方向,促進學習成績穩步提升;補優等生,不談成績,看問題,看失誤,嚴格要求,精益求精,指導其自主復習。
3、講考試題的方法。先給學生5——10分鐘時間去相互改卷,發現問題,更正錯題,并在小組內能講明白,然后將搞不懂的試題集中全班學生一起探討,這時也不完全由教師來講,而是由尖子生為全班同學講解,如果尖子生也講不明白,教師這時再進行點撥、講析。這樣講析試題,既能讓學生動起來,又能使他們真正的學會用所學的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而且還面向全體,有助于后進生轉化和尖子生提高。
學校中考獎金分配方案 篇3
為穩妥做好我市20xx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根據《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教體〔20xx〕66號)和《關于印發〈廣東省20xx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招辦〔20xx〕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我市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升學考試兩考合一,稱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20xx年擬在我市升讀高中學校的初中畢業生均要參加我市中考。
(一)報名
1.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報名參加我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
(1)具有我市初中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具有我市戶籍在外市就讀的初中應屆畢業生。
(3)具有我市戶籍的往屆畢業生。
(4)在我市初中學校畢業,經審核符合本市戶籍生待遇政策的往屆畢業生,本市戶籍生待遇對象包括中山市緊缺適用人才子女、海外華人華僑的適齡子女、華僑學生、臺胞的適齡子女。
2.報名安排
按照《關于做好我市20xx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中招考〔20xx〕44號)執行,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實施。考生修改戶籍信息須在5月20日前完成。
(二)考試科目設置和計分辦法
1.考試科目設置
20xx年我市中考科目涵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分為錄取計分科目、等級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2.科目分值及呈現方式
各科目考試成績按四舍五入取整數分值,采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其中,語文(滿分120分)、數學(滿分120分)、英語(滿分120分,含聽說考試30分)、物理(滿分100分)、化學(滿分100分)、道德與法治(滿分100分)、歷史(滿分100分)、生物學(滿分100分)、地理(滿分100分)、體育與健康(滿分50分)等科目均以分數和等級同時呈現。文化科目(含單科和總分)的等級劃定,以全市考生為總體樣本,具體分為A+、A、B+、B、C五個等級,等級設定比例為A+(10%以內)、A(25%)、B+(25%)、B(20%)、C(20%以下)。體育與健康以分數劃定等級,具體分為四個等級:A(50-46分)、B+(45-40分)、B(39-20分)、C(20分以下)。信息技術、音樂與美術、理化生實驗操作等納入考核科目,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
3.計分科目總分
根據招生計劃類型的不同,計分科目設置總分A和總分B兩類,滿分均為600分,按各科目計分比例合成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分值,每個考生同時具有A、B兩個總分。計分科目及計分比例為: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A和總分B;物理、化學分別按100%、90%計入總分A;歷史、道德與法治分別按100%、90%計入總分B。歷史、道德與法治、地理和生物學納入總分A對應的等級考查科目,物理、化學、地理和生物學納入總分B對應的等級考查科目。
4.考查科目等級分
考查科目根據成績等級轉化為等級分,其中A+、A、B+、B、C分別按5分、4分、3分、2分、1分計算等級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級分累加計算成等級總分。等級總分要求在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設定。
(三)考試組織
全市按行政區劃設考區,各初中學校按所在鎮街歸入對應考區管理。中考文化科目、體育統一考試和英語聽說等科目的考試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組織管理,考核科目考試由市教研室和市教育技術中心負責組織管理,各考區負責具體考務實施工作。
1.文化科目(含初二地理、生物學)考試均委托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命題和制卷,各科單獨設卷,實行統一考試、統一網上評卷和統一公布成績。具體考試安排另文通知。
2.體育考試按《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印發〈20xx-20xx年中山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中教體通〔20xx〕98號)執行。英語聽說考試采用計算機輔助方式進行。持有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61dB(HL)及以上,聽力殘疾三級及以上或語言障礙的考生,以及確診為新冠肺炎、肺結核等傳染病的考生可申請免予聽說考試。通過審核的考生,其英語科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120分制計入總分。英語聽說考試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3.經批準可招收音樂(含聲樂、器樂)、美術、舞蹈、語言類等藝術生的普通高中實行校際聯合考試,各招生學校不再單獨組織專項測試。各高中學校體育運動隊組建工作按《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印發〈中山市高中階段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中教體〔20xx〕51號)執行,由市教育和體育局體衛藝科具體負責實施。
4.繼續開展普通高中學科類自主招生試點工作,選拔具有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初中優秀應屆畢業生。各普通高中學校可申請學科類自主招生,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學科類自主招生計劃與體育運動隊及藝術生招生計劃的總額不得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學科類自主招生方案由試點學校根據自身辦學目標、定位和特色制訂(含學校招生范圍、計劃、標準、辦法和程序等),主要依據學生的中考成績和綜合評價等進行招生。如需安排考核,須安排在全市中考結束后進行,考核內容須為所選拔學科類的內容,不得安排其他文化課科目;學科類自主招生方案須報經市教育和體育局批準后方可施行,并提前主動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的各環節和結果要主動向社會公開。
(四)評卷及成績公布
文化科目和英語聽說考試繼續實行計算機網上輔助評卷,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評卷組織工作,市教研室負責具體實施,市教育技術中心提供技術支持。考試成績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公布,成績查詢及公布方式另行通知。
二、綜合素質評價
繼續實施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以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五方面內容為主要評價指標。學校要綜合學生各學期的各方面表現,對五個方面分別做出評價,以等級呈現。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市教育和體育局統籌,初中學校實施。
三、高中招生錄取
(一)招生計劃
1.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由市統一下達。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數及范圍,按市文件執行。
2.優質普通高中安排50%的招生名額作為指標生計劃,按初中學校符合指標生條件的畢業生人數占全市的比例直接分配到校。從外市回中山參加中考的我市戶籍學生單獨分配。
3.普通高中繼續實施總分A和總分B分別對應A、B兩類招生計劃的錄取模式。B類計劃比例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30%,具體數量由各學校自行確定。B類計劃單獨設立志愿,考生自主選報。
4.外市學校(含普高、中職)在我市招生、高職院校招收初中畢業生,中高職貫通培養(含“五年一貫制”和“三二分段”)均按照省有關規定和招生計劃執行。
(二)錄取批次和志愿設置
錄取批次和志愿設置按《中山市20xx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詳見附件)執行。
(三)填報志愿
20xx年繼續實行考試結束后網上填報志愿方式。由考生和家長自主選擇志愿學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阻撓學生正常填報志愿,志愿填報截止后,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考生報考范圍包括:
1.本市戶籍生
具有本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可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學科特長類(含學科類自主招生、外國語班、藝術生,下同),以及中職類學校。符合指標生資格的可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指標生。往屆生限制報考普通高中學科特長類和公辦普通高中指標生。
2.異地戶籍生
非中山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統稱異地戶籍生,其報考范圍如下:
(1)經審核可享受本市戶籍生待遇的初中畢業生,報考范圍與本市戶籍生相同。其中,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的,還可報考普通高中港澳臺班。
(2)本省外市戶籍以及符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條件的外省戶籍應屆畢業生,報考范圍與本市戶籍生相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條件和要求按《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中山市參加中考有關工作的通知》(中教體通〔20xx〕32號)執行。
(3)持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以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的初中應屆畢業生,視同本市戶籍考生報考,還可報考普通高中港澳臺班。
上述情況以外的其他異地戶籍生,只可報考民辦普通高中自費生計劃和中職學校(“五年一貫制”和“三二分段”除外)。
3.指標生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具有享受學籍所在學校的指標生資格:
(1)符合我市公辦普通高中報考條件;
(2)參加當年中山市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且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B等及以上;
(3)在學籍所在學校讀滿三年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初中階段由市外轉入且有報名所在學校連續一年以上學籍的應屆畢業生或在市外初中學校就讀回中山參加中考的我市戶籍學生。
往屆生、在我市就讀過兩所或兩所以上初中學校的學生、學籍不在就讀學校的學生不享有指標生資格。
(四)投檔錄取
高中階段學校投檔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中山市20xx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見附件)執行,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市教育技術中心負責技術協助。
1.注冊報到與注銷
今年實行網上注冊。各階段投檔錄取結束后,被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考信息管理系統自行選擇“注冊報到”或“放棄錄取”,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注冊的,一律視為放棄錄取。選擇“注冊報到”的,須按錄取學校規定時間進行現場注冊。放棄錄取的考生,由招生學校注銷錄取資格,注銷后空余出來的計劃,全部用于補錄。每個考生只能注銷或補錄一次,其中,放棄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普通高中補錄;放棄中職學校試點專業計劃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普通高中補錄,但不能再參加中職學校試點專業計劃的補錄。所有錄取、注冊、注銷錄取、補錄須在中考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凡未經市招生部門審核批準的錄取行為,一律無效。
2.補錄
普通高中和中職類學校錄取和注冊結束后,尚有剩余計劃的可安排補錄,實行二次錄取。二次錄取實行重新填報相應批次志愿方式,即未被錄取且符合補錄條件的考生可參加重新填報志愿,考生原相應批次的志愿自動失效。補錄時根據考生的補錄志愿,按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數進行投檔。第一次投檔未完成計劃的普通高中補錄時,計劃完成率較低的學校,可適當降低控制分數線和考查科目等級總分的條件要求。中職類學校補錄時,不設定投檔控制分數線。
(五)錄取照顧政策
按教育部、省教廳要求,20xx年我市繼續嚴格執行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照顧政策,嚴格限定加分范圍和加分項目,嚴格控制加分分值,規范資格審核程序,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的公示制度。按照《關于中山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優待政策及辦理工作的通知》(中教體通〔20xx〕78號)執行。提前批學科特長類、指標生錄取時不享受錄取照顧政策。
(六)學籍辦理
高中學校要加強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考生報到注冊后要嚴格核查其檔案,對弄虛作假及違規錄取的考生堅決取消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錄取工作結束后,高中學校要及時辦理錄取審批手續,憑錄取花名冊到市教育和體育局學籍管理部門辦理學籍注冊手續,凡未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的,一律不得辦理學籍,否則按違規招生處理。
四、組織領導及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鎮街要成立考區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和完善考試工作管理機構,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做到“崗位落實、責任明確、措施到位”。
(二)重視指導服務
切實做好招生考試政策的宣傳和招生信息的公開發布工作,加強招生宣傳平臺建設,將已獲批準在我市招生的學校招生信息在中山招考網發布,向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進行宣傳。民辦學校在進行招生宣傳時,要嚴格執行省、市相關文件要求,辦理相關備案手續。嚴禁代替學生填報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引導學生放棄填報志愿和參加中考。
(三)嚴格考務管理
各考區要嚴格做好對各類型考生資格信息的審核和公示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要做好考點建設和規劃工作,加強考場信息化建設,按規定設置考場。要加強對工作人員和考生的考風考紀教育,加強考試保密工作管理,嚴防各種泄密、舞弊事件的發生。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考務組織和防疫措施,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積極為殘疾考生參加中考提供合理性便利。
(四)嚴肅招生紀律
要完善和落實各項招生制度,嚴守招生紀律。各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在招生過程中須嚴格按照統一批準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同步招生。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以高額物資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不得隨意擴大招生規模和范圍,不得擅自進行計劃外招生。招生計劃確需調整的,須經市教育和體育局批準后方可進行。要加強對學校學籍工作的核查,及時查處和糾正學籍建檔過程的不規范行為;不得為未經市中招服務平臺錄取的新生注冊,不得出現為學生違規辦理學籍接續、“空掛學籍”等情況,嚴禁“人籍分離”、偽造學籍、違規招收“借讀生”、出具虛假就讀證明和自行錄取新生、無學籍等現象發生。凡招生違規違紀的學校,一經查實,將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責任,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五)強化違規治理
要加強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健全監督工作機制和違規招生查處及責任追究機制。各考區、高中學校要主動公布招生咨詢方式、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考試招生全程監督,嚴肅查處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以及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為,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妥善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有效化解矛盾糾紛。要以“零容忍”態度嚴懲招生過程中的違規違法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依紀依規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