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高層績效考核方案范文(精選3篇)
企業高層績效考核方案范文 篇1
1.0目的
規范員工績效考評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公開考評員工。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實業公司全體員工的績效考評工作。
3.0職責
3.1部門經理負責對部門員工工作績效的考評工作;
3.2公司總經理負責對部門工作績效的考評工作;
3.3行政部負責將各部門考評結果匯總,提出績效考核建議;
3.4總經辦主任負責審核各部門績效考核情況;
3.5公司總經理負責維護績效考核的公正、公平、公開性并審批績效考核建議。
4.0程序
4.1 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正客觀的原則;
2)全面的原則;
3)準確的原則;
4)及時的`原則;
5)節約的原則;
6)便于操作的原則。
4.2績效考核的衡量標準
1)工作行為;
2)工作成果;
3)工作能力;
4)工作態度。
4.3績效考評體系及構成
4.3.1績效考評體系
1)操作規程是惟一考評依據;
2)考評結果與工資、獎金掛鉤;
3)考評結果與行政獎罰掛鉤;
4)考評結果與晉升、調職、降級掛鉤;
5)考評結果允許進行行政復議。
4.3.2績效考評體系的構成
績效考評由周檢、月檢、抽檢、半年考評、年終考評構成。
4.4工資構成及發放
4.4.1工資構成
工資=基本工資+固定崗位工資+考評工資+補貼
說明:
員工及基層、中層管理員工的考評工資基數=30%*崗位工資總額
高層管理員工的考評工資基數=50%*崗位工資總額
4.4.2考評工資發放方式
4.4.2.1對員工及基層、中層管理員工的考評工資發放
采取“當月考核,當月發放”的方式,發放公式如下:
考評工資=考評工資基數*考評分對應的核發比例
4.4.2.2對高層管理員工的考評工資發放
在年底根據目標考核情況,按照(新聞實業公司~年目標考核管理辦法)進行核發。
4.4.3考評工資核發比例
考評分 個人考評工資核發比例
≥95 100%
60≤考評分﹤95 考評分/95*100%
考評分﹤60 0
4.5考核指標體系
附表一(新聞實業公司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4.6考評辦法
4.6.1考評關系
公司總經理 部門經理
部門經理 主管 員工
4.62、周檢、月檢
考評人員每周、每月不定時對被考評員工工作進行綜合評分,并將考評結果于記錄在部門工作檢查表中;
4.6.3抽檢
公司質檢專員(物業公司質檢員兼任)不定時對各部門各崗位進行抽檢,并將抽檢結果記錄在抽檢工作表中。抽檢結果于次日報行政部核實,無異議后按正常程序處理。并記入月底績效考評統計中。
4.7統計辦法
4.7.1原則上實行兩級審核制度,即由公司根據部門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對部門實施考核,再由部門對部門員工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4.7.2半年考評總分的統計方法:
半年考評總分=∑每月考評分×80%+半年考評×20%
4.7.3年終考評總分的統計方法:
年終考評總分=∑半年考評總分×80%+年終考評×20%
4.8考評流程
4.8.1每月5日之前各部門統計員工的考評分數,交由行政部計算員工當月考評工資;
4.8.2行政部負責對((半)年度考評分數統計表)進行統計,行政部負責核算高層管理人員的年終獎金,并于年底發放。
4.8.3對申請復議的員工分數,5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在復議結果未定之前,原分數繼續有效,經復議的分數為最終分數。如有差額,分數計入次月月檢分數。
4.8.4行政部人事專員需將管理人員及各員工的考評情況計入人事檔案,并歸檔保留(部門月檢分數統計表)、(部門(半)年度考評分數統計表)。
4.9績效考評紀律
4.9.1考評人員在考評時,應獨立檢查、判斷、思考、打分,上司不得干涉其評分,只能在復核時與考評人員商討,意見不統一時,需在備注欄中說明。
4.9.2考評人員必須依照(新聞實業公司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進行評分,嚴禁隨意評分。
4.9.3考評中如發現考評項目有漏項或表述不清時,應及時向行政部反映,由行政部及時進行補充,考評人員不得按照自己的理解進行評分。
4.9.4考評中不得徇私舞弊,否則予以行政處罰,并在考評人員次月的考評項目中予以扣分。
企業高層績效考核方案范文 篇2
為進一步提高住區物業管理水平,提供星級服務,增強保潔工作管理力度,保持優美的住區環境,充分調動保潔人員工作的積極性,爭創星級員工,特制定本細則。
一、工作標準和質量要求
1、工作標準
每十天拖一次樓梯;每周對樓道清掃二次、扶手擦洗二次、對講門擦洗二次;每天清掃道路不少于一次、清除生活垃圾和清洗垃圾桶一次;每周清洗垃圾屋一次;每半年至少擦洗樓道玻璃窗一次;每季度清理樓道小屋架一次;每季度清掃車庫平頂一次;公共區域保持無違章張貼;綠化地帶保持無白色污染。
2、質量要求
地面:無雜物垃圾、道路無泥沙、基本無雜草、無積水,清潔率在99%以上。
樓道:無蜘蛛網、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9%以上。
垃圾清運:日產日清、垃圾桶、垃圾屋整潔、基本無味無污跡。
綠化地帶:無“白色污染”物,無垃圾雜物。
二、主要內容
將考核工資和獎金按百分制考核發放,與工作實績掛鉤,實行星級員工的考核與評定。
1、月基本工資、考核工資構成:按保潔一個單元以及其樓宇公共道路區域25元,一個垃圾桶15~19元(視遠近程度而定),一座垃圾屋、建筑垃圾池20元計算,其中考核工資50元。
2、月獎金50元。
3、星級員工享受相對應的待遇。
三、月考核辦法(100分,每分1元,計100元)
(一)包干區衛生 60分
1、住戶投訴,經查屬實的,一次扣20分,第二次扣50分,第三次扣100分(年內累計計算)。
2、對日常檢查提出的問題未及時整改到位的,扣5分。
3、保潔工在樓梯間亂堆雜物的,一處扣5分;有蜘蛛網,扣2分;有亂張貼,扣2分。
4、扶手不清潔扣2分。
5、對講門擦試不干凈扣2分。
6、生活垃圾桶(垃圾屋)不衛生扣2分,垃圾未日產日清的扣3分。
7、主支干道不清潔、有較多積水、雜草、較多建筑垃圾等,一處扣2分。
8、綠化內有白色污染物,每3處扣1分。
9、綠化帶內有較多枯葉或新落葉成堆的,一處扣1分。
10、綠化內有遺棄的垃圾雜物,每一處扣1分。
11、未按工作標準服務,發現一次扣5分。
(二)考勤 20分
1、遲到、早退、上班干私活、串崗或私自主調班,發現一次扣2分。
2、無故曠工,半天一次扣10分。
3、有事可預先請假,未請假者一律作為曠工處理。事假每天扣1分。此外,事假扣發獎金。一個月內請事假2~3天的扣當月獎金25元, 3天以上(不含3天)扣當月獎金50元。另外,按天扣發工資。
4、病假,需持有醫生證明,一星期內不扣獎金和分值,10天內扣25元獎金,10天以上(不含十天)扣除月度獎金,取消該月度的考核評比資格。另外,按病假天數扣發工資。
(三)其它工作 20分
1、不服從臨時安排,頂撞領導,一次扣3分。
2、鬧不團結,吵架的,一次扣3分。
3、與業主發生爭執,一次扣5分。
4、不按規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的,一次扣1分。
5、撿拾廢品,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四次以上取消月度獎金和星級達標評比(年度累計計算)。
四、獎勵
1、全年12個月考核得分均在98分以上者,可直接評為公司年度先進個人。
2、維護物業公司形象,受到業主表揚,獲2-5分獎勵。
3、在重大活動中貢獻突出,可獲5-10分獎勵。
4、受局領導表揚,可獲10-20分獎勵,受公司經理表揚的,可獲5~15分獎勵。
5、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參加公務房打掃,進行家政服務的,每次獎2分。
五、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作辭退處理:
1、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2、一年內住戶屬實投訴3次以上者(不含3次)。
3、根據各月度考核情況,全年考核末位的。
4、有嚴重影響物業公司形象的言論或行為的。
5、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
6、無故曠工3天以上的(不含3天)。
7、星級評比工作滿2年,仍不能被評為一星員工的。
六、檢查辦法
1、公司經理每月抽查2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2、保潔部每日進行正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每周對每位保潔員考核檢查一次,并告之當事保潔員扣分情況。
3、保潔工作須接受住戶和公司其他管理人員的檢查。
4、必要時,采取集中檢查方式。
七、星級員工評定
1、凡被局里評為年度先進工作者的,可直接定為三星級員工。
2、凡被公司評為年度先進工作者的,可直接定為一星級員工。
3、根據各保潔員月度檢查情況,公司每季度將星級員工初評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4、凡工作滿一年,且該季度各月的考核分值均在95分以上者,可以參加星級員工的評比。具體按局《關于開展星級員工評定活動的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八、降星或撤星
星級員工的評定實行動態管理,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降低星級一級或撤銷星級:
1、達不到單位考核相應分值的;
2、有違紀行為的;
3、服務對象反訴屬實的;
4、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影響的。
九、星級員工的獎勵辦法
凡評為星級員工的,獎勵標準如下:
一星級員工:不予獎勵;
二星級員工:每月獎勵20元;
三星級員工:每月獎勵50元;
四星級員工:每月獎勵80元;
五星級員工:每月獎勵100元。
十、其它方面
1、衛生保潔工作接受住戶的監督,保潔人員不得干涉住戶的正常生活,不得搬弄是非。
2、因特殊情況工作另有安排影響保潔標準的,應優行確保生活垃圾清運工作正常。
3、住戶在公共區域堆放雜物的,保潔工可以提醒相關住戶予以清除,住戶未及時清除的,保潔人員可以通知保潔服務部,由保潔服務部通知保安服務部協助清除。
4、保潔服務部應及時受理住戶的投訴和表揚,并通知其保潔當事人,不論實與不實,均需由保潔服務部和保潔當事人辦理相關手續后,由公司經理室向住戶反饋處理意見。
5、對考核減分的,應及時通知本人,保潔服務部要及時做好記錄,做到有依據扣分。
6、保潔服務部應將月度考核情況進行公示。
7、工作滿一年的,可參加年終評選先進和星級員工的評比。
8、保潔人員認為有不公正待遇的,可以向保潔服務部反映,也可以直接向經理室反映。
十一、本細則從發布之日起施行,本細則解釋權屬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企業高層績效考核方案范文 篇3
為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干部執行力,切實加強作風建設、效能建設、環境建設,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質量,根據《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暫行辦法》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鄉機關除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以外的全體干部職工和鄉屬事業單位的全體干部職工。垂管單位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二、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黨政辦,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等同志負責具體工作。
三、考核原則
為確保考核工作的客觀性、公正性和全面性,考核工作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績效考核與年終測評相結合的原則。
四、定性標準
。ㄒ唬┯邢铝星樾沃,單位負責人和該單位全體干部職工不能評先選優,單位負責人減發20%獎勵性績效工資,干部職工減發15%獎勵性績效工資。
1、單位業務考核在全市排名后三位的;
2、綜治、計生、安全生產被鄉黨委、政府一票否決或在上級考核檢查中被一票否決的。
3、全年被效能告誡超過3次的;
4、單位滿意度測評低于70分的。
。ǘ┯邢铝星樾沃,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基本稱職)”等次:
1、業務工作在全市排名倒數第一的;
2、全年工作被督辦3次以上的;
3、因工作失職引發群體性上訪事件的;
4、全年被戒勉督導超過3次的;
5、按本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在60分~79分的;
6、按《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暫行辦法》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規定應評定為“基本合格(基本稱職)”等次的。
。ㄈ┯邢铝星樾沃唬甓瓤己舜_定為“不合格(不稱職)”等次:
1、全年工作被督辦5次以上的;
2、因工作失職引發進京上訪事件的;
3、全年被責令糾錯超過3次的;
4、按本考核辦法,考核成績低于60分的;
5、按《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暫行辦法》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規定應評定為“不合格(不稱職)”等次的。
五、量化評分
年度考核成績實行百分制,由績效考核量化分、黨政領導評分、民主測評和加分四部分組成。年度考核成績超出100分的按100分計算。
。ㄒ唬┛冃Э己肆炕
單位正副職領導(含負責人)績效考核打分由黨政辦負責組織實施;一般干部月績效考核打分由所在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按《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績效考核量化標準》執行;駐村駐組考核打分由駐村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按月打分。所有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次月第一周星期三為月績效考核匯總日,各實施單位將上月《干部職工績效考核扣分記錄表》報鄉黨政辦組織人事干部匯總。
1、未駐村駐組干部
。1)單位正副職
職績效考核量化分=(單位綜合考核成績×50%+管理能力綜合評估成績×30%+個人執行制度情況考核分×20%)×60%+中心工作考核分×10%
單位綜合考核成績為所領導單位年度考核成績。
管理能力綜合評估以月為單位進行打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負責人管理能力綜合評估量化標準》執行。
個人執行制度情況考核以月為單位進行打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績效考核量化標準》中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理論學習三項規定執行。
中心工作考核分為中心工作完成比例取加權平均;未參加中心工作的同志取全鄉平均數。
(2)一般干部
績效考核量化分=全年月績效考核分×60%+中心工作考核分×10%
全年月績效考核分=全年各月績效考核分加權平均數。
中心工作考核分為中心工作完成比例取加權平均;未參加中心工作的同志取全鄉平均數。
2、駐村駐組干部
。1)單位正副職
職績效考核量化分=(單位綜合考核成績×50%+管理能力綜合評估成績×30%+個人執行制度情況考核分×20%)×35%+駐村駐組考核分×35%
單位綜合考核成績為所領導單位年度考核成績。
管理能力綜合評估以月為單位進行打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負責人管理能力綜合評估量化標準》執行。
個人執行制度情況考核以月為單位進行打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績效考核量化標準》中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理論學習三項規定執行。
駐村駐組考核分=各項任務完成數加權平均×70%+駐村領導評分×30%。
。2)一般干部
績效考核量化分=全年月績效考核分×35%+駐村駐組考核分×35%
全年月績效考核分=全年各月績效考核分加權平均數。
駐村駐組考核分=各項任務完成數加權平均×70%+駐村領導評分×30%。
(二)黨政領導評分
黨政領導評分由黨政班子成員根據干部職工一年工作開展情況打分后取加權平均分按10%計入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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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測評分為干部職工互評和群眾滿意度測評兩個部分,干部職工互評分按10%計入總分;群眾滿意度測評分按10%計入總分。
。ㄋ模┘臃
加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績效考核量化標準》中“個人年度考核成績加分”標準直接計入。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本考核辦法是確定干部職工年度考核等次和兌現獎勵性績效工
資的主要依據。
1、優秀等次的確定
具體操作辦法:按本辦法量化打分后,從未被取消評先選優資格和按規定未被直接確定為“基本合格(基本稱職)”、“不合格(不稱職)”等次的干部職工中,由高分向低分依次取滿優秀名額。
2、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
《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中,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公式中的個人年度考核成績即為本考核所得數。
3、崗位晉升聘任
崗位聘任或晉升崗位按本考核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進行,取滿崗位職數止。未被聘任到同級崗位的人員降低一個崗位聘任。
七、本辦法由鄉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