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聯防聯控機制方案(通用3篇)
森林防火聯防聯控機制方案 篇1
今年是國家將清明節列為法定假日的第xx年,加之人民群眾有清明節上墳祭祖、燒香、燒紙的傳統,這就給森林防火工作帶來了巨大壓力,為切實做好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特制訂本方案。
一、時間安排
從現在起至4月10日,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3月20日—28日,各鄉鎮、林場自查,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對所包鄉鎮、林場督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整改。
第二個階段:3月28日—4月3日,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督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第三個階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點單位處于臨戰狀態,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督導組巡回督導,確保不發生森林火災。
二、主要內容
1、防火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特別是村干部盡責情況;
2、森林防火宣傳發動情況;
3、撲火專業隊伍建設情況、撲火機具配備情況、撲火隊員24小時備勤情況;
4、應急預案完善、演練情況;
5、護林員上崗到位情況;
6、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情況。
三、督導建設方式
1、聽匯報。本單位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2、查資料。防火目標責任書簽訂情況,火災隱患整改資料等。
3、現場查看。護林員上崗情況,防火宣傳標牌、標語、標識等刷寫情況。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成立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督導檢查領導小組。副指揮,林業局局長展長順任組長,成員,林業局副局長陳大寶任副組長,安監科、林業站、公安科、綠化科等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加強對活動的指導。中國大學排名
2、突出重點,全面檢查。各防火重點鄉鎮和林場要結合本單位實際,突出重點和薄弱環節,認真開展好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橫到邊、縱到底、全覆蓋、無漏區。
3、加強宣傳,廣泛發動。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力度,廣泛刷寫防火標語、標識、固定標牌,形成濃厚的防火氛圍,確保不出現問題。
森林防火聯防聯控機制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為重點,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務院頒布的《森林防火條例》以及國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及相關文件精神,確保全鎮范圍內不發生森林火災,切實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安全,為全鎮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二、基本原則
(一)防管并重。堅持預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則,細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險期間,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對違反規定者從嚴從重處罰。同時,嚴禁在林內和林緣開荒種地,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
(二)責任聯動。鎮人民政府行政負責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具體抓,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和其他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護林員包農戶,護林員包山頭,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層層追究責任。
(三)群防群控。加強森林防火應急隊伍的規范化建設,在充分發揮專業部門作用的基礎上,加大宣傳力度,動員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實行聯防聯治,群防群治,形成齊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點。樂西、亞拉沖等村委會林區是全鎮森林防火工作的重點部位,要嚴防死守;3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鎮森林防火工作的重點時期,要確保巡查監控到位;防火宣傳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災科學撲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點環節,要防范到位;兒童、弱者、精神病患者、進入林區人員和車輛、林區及周邊作業人員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點人群,要監管到位。
三、責任分工
(一)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護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組建本村撲火隊伍,發生火災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及時組織人員撲救火災,并視情況向鎮森林防火指揮所匯報;在林區出入口設立警示標志,加強對出入林區的人員和車輛管理;組織人員對野外燒荒行為的檢查,深入各村進行森林防火宣傳;監督管理本地區護林員,全方位、全天候開展對林區巡查活動;層層落實責任。
(二)鎮政府綜合辦負責綜合協調工作,協助鎮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召開調度會;協調鎮森林防火指揮所和各村委會聯合行動;督促檢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檢查森林防火責任落實情況;確保森林防火監控指揮系統正常運轉,及時監控火情,搞好預警;組建森林防火專業撲火隊,積極撲救森林火災;組織實施對全鎮護林員業務培訓,提高護林員素質;積極與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溝通協調,及時反饋上報情況;負責在防火戒嚴期,對野外用火行為的查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務院頒布的《森林防火條例》,對野外用火及破壞森林資源的直接責任人上報市森林公安部門進行處罰。
(五)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及各村委會負責森林防火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利用廣播深入宣傳森林防火知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營造全社會關注,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
(六)包村委會單位負責與所包村對接聯系,幫助解決問題,協助村委會統一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專人,定期深入村委會,檢查、指導、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
(七)包重點涉林村單位負責與所包涉林重點村對接聯系,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支持,幫助解決問題,協助村委會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專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點村,檢查、指導、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責任追究。各相關單位、村委會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堅決克服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為一件大事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來抓,把各項工作抓嚴、抓細、抓實。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親自部署。同時,要層層落實責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區有人護、村屯有人包、責任有人擔”,一旦發生火災,層層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二)加強宣傳教育。采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使“護林防火,人人有責”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
(三)從嚴巡護查處。加強野外火源管理,組織人員對重點部位的火災隱患進行排查整改。同時,在林內要道和出入口設立檢查站,增加巡查人員,進行全方位、不間斷巡查,全體森林防火工作人員要延長工作時間,進行死看死守,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四)科學合理調度。森林防火期間,各單位要通力合作,緊密配合,協同作戰,為撲救森林火災提供保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相關村委會要科學合理調配人員、防火物資,避免盲目無序現象。特別是要加強護林員教育培訓,合理安排就餐時間,確保巡查不留空檔。一旦發生火情,鎮人民政府領導及撲救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撲救。
(五)加強火情預警。有關站所及各村委會防火期間必須有領導帶班,一旦發生火情,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逐級上報,并趕赴現場進行處置。護林員要科學使用手臺,嚴禁用手臺談論與防火無關的內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鎮政府綜合辦、鎮紀在森林防火期間,要做好對各站所、村委會的督查檢查,一旦發現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實而發生森林火災的,及時向鎮政府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匯報,并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森林防火聯防聯控機制方案 篇3
為切實做好我區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災的發生,杜絕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將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強化責任分工,落實防火責任
(一)落實政府行政領導責任制。進一步強化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劃區包干,層層落實責任。鄉鎮(街道)、村(社區)、組、戶要逐級簽訂森林防火目標責任書及承諾書,各鄉鎮(街道)要與承擔防火責任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單位或個人簽訂森林防火責任書,并報送區防火辦備案,確保各項責任措施落實到位。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后,相關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火災現場,組織撲救工作,切實擔負起一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任,真正實現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實部門分工責任制。林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抓好森林防火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劃定森林防火責任區,確定森林防火責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有森林防火責任的單位和個人做好森林火災的防范工作,特別要加強森林旅游景區、林區加油站、花炮廠、酒廠、油庫、炸藥庫、燃(煤)氣站等重點區域的防火責任制的落實,確保責任明確,預防措施到位。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嚴格按部門職責分工,認真履職,加強聯絡溝通,聯合聯系鄉鎮(街道)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撲救工作。
(三)建立基層聯防聯保責任制。各鄉鎮(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聯防聯保工作機制。相鄰鄉鎮(街道)之間、村(社區)與村(社區)之間必須簽訂森林防火聯防聯保協議,確定重點聯防區域,建立聯防會議制度,落實聯防互援措施,形成嚴密的防范網絡。要堅持“林火有界,撲火無界”的原則,對發生在行政交界處的森林火災,誰先發現,誰先撲救,必要時共同撲救,不得推卸責任。
二、突出災前防范,強化火管控
(一)強化宣傳教育,增強防火意識。要積極主動深入基層一線,采取上防火、張貼宣傳標語、播公益廣告、定鄉規民約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廣大群眾對森林防火的認識,使“護林防火,人人有責”成為自覺行動。1月1日至月1日,區電視臺要每日滾動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標語和有關防火規定,及時播報森林火險等級。各鄉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在林區主要路口、公路沿線、風景區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對字跡不清的要刷新),懸掛森林防火橫幅。特別在元旦、春節、元宵、清明、五一、國慶等節假日期間,要提前做好煙花爆竹限制燃放宣傳,并對森林火災典型案的查處情況進行公開報道,發揮警示和震懾作用。
(二)強化火管理,嚴防火災發生。各鄉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嚴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關。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間,鄉鎮(街道)、村(社區)、林場要組織人員在林農交錯區、墳墓集中區、風景區、封育林區等重點區域的主要路口設立固定或臨時的檢查站(點),實行實名登記,加強對進入林區人員和車輛的檢查,嚴禁火種入。區民政局要對在公墓區燒紙、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區公安分局要依法查處、取締非法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的行為;區旅游局要加強景區等場所的監督檢查,勸導并制止群眾在風景區等場所燃放孔明燈;區委區政府督查目標辦要將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常態化督查。
(三)加強預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鄉鎮(街道)、區級相關部門要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離帶和林地邊緣雜草。對設在林區或林緣的炸藥庫、加油站、花炮廠、酒廠、燃(煤)氣站、重要物資儲備庫等,區森林防火部門要責令并督促責任單位對周邊0米內的可燃物進行徹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區林業局要給予支持,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盡早盡快消除火險隱患。進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將巡設卡、護林員上巡邏工作落到實處,實行全天候、立體式監測。特別是森林高火險時段,鄉鎮(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組長、護林員為主體的野外火監測絡,做到早發現、早報警、早處置。區氣象局要及時發布天氣預報和相關信息,并根據天氣條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區電視臺要及時發布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做好森林火災預警工作。
三、夯實防火基礎,提高撲救能力
(一)修訂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要切實做好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等工作,要有針對重大節假日的專門的預案。要做到早修訂、早培訓、早演練、早準備、早啟動,全面落實撲火的組織指揮、人員調配、機具裝備、通訊聯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組織預案演練不得少于2次。
(二)強化森林火災撲火隊伍建設。要加強各級森林消防撲火隊伍建設,區防火辦要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災半專業撲救隊伍,村(社區)要成立10—20人的群眾撲火隊伍,并對所有的撲救隊員組織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間,區、鄉鎮(街道)兩級隊伍必須24小時待命,保證隨叫隨到,快速集結,有火撲火,無火巡查。
(三)做好撲火安全工作。要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撲火觀念,堅決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時撲救機制”和“以水滅火”撲救方式,科學高效處置森林火災。在撲救火中,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老人和兒童及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撲火,防止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四)夯實基層基礎。深化“三進六有”,即進學校,進林區(景點)、進村組(社區)、有隊伍、有經費、有制度、有預案、有裝備、有措施,規范鄉鎮(街道)防火基礎建設。建立與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物資儲備管理體系,確保物資儲備充足。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整合項目資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離帶、消防水池等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注重配足適用有效的多級水泵和水帶。完善森林防火無線電通信網絡建設,提高火場應急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指揮調度暢通。
四、加大查處力度,有效震懾犯罪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區森林公安和鄉鎮(街道)派出所要及時介入,從嚴從快查處森林火災及違規用火案,特別是森林公安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偵破查處上,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特別是對縱火者、無視防火法律、法規人員,要依法嚴加懲處;對重大和影響惡劣的'森林火災案,要成立專案組,掛牌督辦,快偵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嚴格信息報送
各鄉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24小時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并保持通訊暢通,杜絕漏崗、脫崗現象的發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險期,鄉鎮(街道)、林業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帶班,各崗位值班人員要各司其職,恪盡職守。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按照《火情報告制度》規定及時上報,在報告森林火災時,要嚴格執行歸口管理和報告制度,特別是發生在風景區、重要區域等重點部位的森林火災,實行即時報告制度,要在第一時間上報區防火辦,不得遲報、隱報、瞞報。區防火辦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鐘內核實后向區政府報告。
六、加強督辦督查,嚴格獎懲制度
各鄉鎮(街道)及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森林防火監督和管理職責,加大對森林防火責任和措施落實情況的督辦督查力度,特別要加強對森林防火高火險期和火管理薄弱單位、火災多發鄉鎮(街道)、村(社區)的督查力度,對執行力不強、落實措施不到位、監督檢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較大以上森林火災事故的失職瀆職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防火值班人員、護林員等擅自脫離崗位的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因失職、瀆職、瞞報、遲報、責任不明、組織不力等造成災害后果的,依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對責任落實到位、業績突出、保障有力的單位和個人及時給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