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檔案工作實施方案范文(精選3篇)
居民健康檔案工作實施方案范文 篇1
關于建立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工作方案為全區農村居民建立健康檔案制度是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重要內容,是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的重要舉措,居民健康檔案是居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重要體現,是醫療衛生機構為居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有效工具,是各級政府制定衛生政策的參考依據。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國發〔20xx〕1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xx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函〔20xx〕75號)和《衛生部、財政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衛婦社發〔20xx〕70號)等有關文件提出的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相關工作任務,現就建立全區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鎮(街道)為單位,按照《農村居民健康檔案管理規范(20xx版)》的內容要求,到20xx年底,建立健康檔案的農業人口數不低于轄區農業人口數的95%,到20xx年建檔率達到98%以上。同時把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慢性病人等重點人群健康檔案建立作為工作重點。
二、基本原則
(一)政策引導,居民自愿。在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加強宣傳,引導農村居民積極參與建檔。
(二)重點突出,循序漸進。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產婦、0-3歲兒童等為重點,逐步擴展到全人群。
(三)規范建檔,有效使用。規范健康檔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證健康信息的連續性,并逐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信息化。
(四)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充分利用轄區相關資源,共建、共享農民居民電子健康檔案信息。
三、健康檔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
(一)建立健康檔案。堅持農民知情同意并自愿參與的原則,結合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和推行新農合制度等醫改重點改革任務,在區衛生局的統一組織領導下,由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通過周期性健康體檢、院內外醫療衛生服務、入戶調查等多種形式,獲取農民健康基本信息,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堅持以家庭為單位統一建立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檔案應包括農村居民個人健康檔案和家庭健康檔案。首次建檔原則上由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村衛生室協助完成。更新檔案可由鎮、村醫療機構共同完成。
建立農民家庭健康檔案時要照衛生部下發的《20xx版規范》和《健康檔案基本架構和數據標準(試行)》(衛辦發〔20xx〕46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建立電子化的健康檔案。逐步實現農村居民健康檔案與疾病控制、婦幼保健、醫院管理、新農合等各有關信息系統之間的互聯互通,構建以健康檔案為基礎的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實現健康信息資源共有共享共用。
(二)管理和使用健康檔案。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衛生室要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健康檔案的管理。在建檔農村居民復診或接受隨訪過程中,要及時記錄、補充、更新和完善相關的健康檔案資料,并定期進行整理、核查,以掌握轄區內農村居民的健康動態變化情況。要有效使用農村居民健康檔案,鄉、村醫務人員根據健康檔案提供的動態信息,采取相應的適宜技術和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健康教育、醫療、預防、保健和康復等服務。
(三)促進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模式轉變。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要充分發揮健康檔案的作用,推進轉變服務模式,為農民群眾提供更多的上門服務、定期訪視等便民服務,積極開展健康促進,實現對農民的健康管理。鼓勵充分利用電子化健康檔案等有關信息資源,為農村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最大限度地方便農民群眾看病就醫。
四、加強組織管理
(一)切實提高認識。各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把建立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工作作為落實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和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模式的重要舉措,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確保扎實開展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工作,將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落到實處。
(二)建立嚴格的績效考核制度。要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制定以結果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標準,對健康檔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結果與財政安排的相關補助資金掛鉤。
(三)完善工作制度和方案。各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結合實際確定各自工作目標,發揮好技術指導作用,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完善有關健康檔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長效制度,注重加強相關制度建設。
(四)做好信息統計工作。要加強動態監測和管理,做好健康檔案有關數據和相關資料的匯總、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統計工作。20xx年農民健康檔案統計基數暫以按照《20xx版規范》建立的農民健康檔案份數予以統計。
五、全面做好20xx年規范建立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工作
20xx年是按照《20xx版規范》建立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工作的啟動年,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文件精神,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建立農村居民健康檔案試點工作。
(一)做好宣傳發動工作。(20xx年10月)各鎮(街道)要對建立健康檔案的重要意義進行廣泛宣傳,提高農民群眾的健康意識,引導農民自覺自愿參與健康查體建檔工作。
(二)開展全員培訓。(20xx年10月20日-30日)對本單位及村衛生所相關醫務人員進行培訓,使其充分了解相關政策和工作要求,掌握健康檔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技術和方法。
(三)制定方案和工作制度。(20xx年10月25日前)各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制定建立、使用、管理健康檔案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相關技術方案,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四)建立規范農民健康檔案。(20xx年11月-12月)以鎮(街道)為單位對各行政村開展農村居民健康調查,對重點人群進行健康查體,完成《20xx版規范》農民健康檔案的建立,建檔率以鎮(街道)為單位達到95%以上,電子健康檔案輸入完成達到30%以上。
居民健康檔案工作實施方案范文 篇2
居民健康檔案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居民提供服務過程中的規范記錄,是以居民健康為中心、貫穿整個生命過程、涵蓋各種健康相關因素的系統化記錄文件和居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體現形式,國家及省已將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列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目標
(一)總目標
通過實施建立居民健康檔案項目,全市基本建立統一、科學、規范的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逐步實現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信息化。以健康檔案為載體,為居民提供連續、綜合、適宜、經濟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年度目標
20xx年居民健康檔案建檔率城市和農村地區分別達到60%(40%)和20%。20xx年分別達到70%(50%)和30%。優先為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慢性病人等重點人群建立健康檔案。
二、項目范圍和內容
20xx年項目在全市所有縣(區)開始實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制定居民健康檔案管理規范
嚴格執行衛生部制定的居民健康檔案管理規范,統一規范服務對象、居民健康檔案內容、建檔方式、服務流程、檔案保管和使用等。20xx年1月1日起,新建立的居民健康檔案必須符合衛生部制定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xx年版)、《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服務規范》要求和省衛生廳頒布的相關規定。20xx年1月1日前建立的居民健康檔案應在20xx年年末前逐步完善,使其達到上述要求和規定。
(二)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培訓
1.培訓對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鄉村醫生,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保健機構、衛生行政部門相關人員。
2.培訓內容: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和使用規范、要求、技術,建立健康檔案必須的醫學知識和技能,檔案管理信息化技術等。主要教學資料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衛生部制定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xx年版)《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服務規范》、《病歷管理規范》,計算機基礎知識等。
3.培訓計劃:20xx年和20xx年分別完成50%培訓任務。
(三)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1.居民健康檔案的內容
居民健康檔案內容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健康體檢、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記錄和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記錄。
(1)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等基礎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體檢包括一般健康檢查、生活方式、健康狀況及其疾病用藥情況、健康評價等。
(3)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記錄包括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的0~36個月兒童、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類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記錄。
(4)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記錄包括上述記錄之外的其他接診記錄、會診記錄等。
(5)農村地區在居民個人健康檔案基礎上可增加家庭成員基本信息和變更情況,及家庭成員主要健康問題,社會經濟狀況,農村家庭廚房、廁所使用,禽畜欄設置等信息。
2.居民健康檔案的建立
(1)轄區居民到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接受服務時,由醫務人員負責為其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并根據其主要健康問題和服務提供情況填寫相應記錄。同時為服務對象填寫并發放居民健康檔案信息卡。
(2)通過入戶服務(調查)、疾病篩查、健康體檢等多種方式,由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組織醫務人員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并根據其主要健康問題和衛生服務需要填寫相應記錄。
(3)將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填寫的健康檔案相關記錄表單,裝入居民健康檔案袋統一存放。農村地區可以家庭為單位集中存放保管。有條件的地區錄入計算機,建立電子化健康檔案。
3.居民健康檔案的使用
(1)已建檔居民到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復診時,應持居民健康檔案信息卡,在調取其健康檔案后,由接診醫生根據復診情況,及時更新、補充相應記錄內容。
(2)入戶開展醫療衛生服務時,應事先查閱服務對象的健康檔案并攜帶相應表單,在服務過程中記錄、補充相應內容。
(3)對于需要轉診、會診的服務對象,由接診醫生填寫轉診、會診記錄。
(4)所有的服務記錄由責任醫務人員或檔案管理人員統一匯總、及時歸檔。
(5)農村地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可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相結合。
4.居民健康檔案管理
城鄉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在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檔案時,要符合《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居民健康檔案參照《醫療病歷管理辦法》管理,重點要求如下:
(1)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服務的機構必須明確居民健康檔案管理相關責任人,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接受過本項目組織的培訓,并成績合格。應制定本單位居民健康檔案的調取、查閱、記錄、存放等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2)健康檔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檔案庫房,配備檔案裝具,按照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檔案,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健康檔案管理工作,保證健康檔案完整、安全。
(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使用多途徑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檔案。遵照國家有關專項技術規范要求記錄相關內容,記錄內容應齊全完整、真實準確、書寫規范,基礎內容無缺失。健康檔案應及時更新,保持資料的連續性。
(4)健康檔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與引導相結合的原則,在使用過程中要遵守檔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檔案的損毀、丟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檔案中的居民個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隱私信息。
(5)居民健康檔案統一編碼,采用20位編碼制,以國家統一的行政區劃編碼為基礎,以鄉鎮和街道為范圍,村(居)委會為單位,編制居民健康檔案唯一編碼。同時將建檔居民的身份證號作為統一的身份識別碼。
(6)健康檔案管理和服務人員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權使用健康檔案,其它機構或個人需要使用健康檔案時,必須向健康檔案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管理機構批準并經本人或其監護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7)居民健康檔案一經建立,要為居民終身保存。醫療保健機構撤銷、合并等,必須將所保存的健康檔案交轄區縣(區)衛生行政部門,或縣(區)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拒不執行并造成檔案流失、損毀的,依法追究責任。
(四)逐步實現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信息化
利用省級居民健康檔案計算機網絡平臺,建立覆蓋全市的健康檔案管理信息網絡,網絡用戶包括所有醫療衛生機構,條件成熟時向社會開放。統一使用省級開發的居民健康檔案信息管理軟件,提高居民健康檔案信息管理水平,逐步實現全省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信息化,為醫學研究、科學決策等提供服務。
三、項目組織與管理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項目實施領導與管理,負責制定實施方案與經費管理、監督檢查、工作考核計劃等,縣(區)衛生局負責健康檔案的印刷。各級社區衛生服務管理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公立醫院負責提供技術指導。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負責為其直接服務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分別負責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建檔工作的指導與管理。
四、項目實施時間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五、項目實施監督與考核
(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建立居民健康檔案項目實施納入重點衛生工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納入各級社區衛生服務管理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任務和績效考核內容。縣(區)級社區衛生服務管理機構負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的督導檢查、效果評價,每年不少于2次。市級社區衛生服務管理機構對建立居民健康檔案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結果與評優和經費安排掛鉤。
(二)督導考核主要內容:項目實施計劃制定、組織管理、人員培訓、經費到位和使用、建檔數量和質量、檔案更新與管理、服務效果、居民滿意程度等。
(三)主要評價指標
1.健康檔案建檔率=建檔人數/轄區內常住居民數×100%
2.健康檔案合格率=填寫合格檔案份數/抽查檔案總份數×100%
3.健康檔案使用率=抽查檔案中有動態記錄的檔案份數/抽查檔案總份數×100%(有動態記錄的檔案是指1年內有符合各類服務規范要求的相關服務記錄的健康檔案)。
居民健康檔案工作實施方案范文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縣地稅系統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提高人事檔案工作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全面推動干部人事檔案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干部檔案整理工作,是檔案建設的基礎工作之一,必須堅持以《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和《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及有關文件為依據,立足收集整理,狠抓基礎建設,提高管理水平,確保提供利用。整理干部檔案,須做到認真鑒別、分類準確、編排有序、目錄清楚、裝訂整齊,使每卷檔案達到完整、真實、條理、精煉、實用的要求。
二、工作目標及要求
(一)硬件要求
按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目標管理的有關規定,硬件上應達到以下要求:
1、設專用庫房,閱檔室與庫房分開,即“兩室”分開。
2、干部人事檔案庫房“六防”(防火、防潮、駐蛀、防盜、防光、防高溫)設施基本得到落實,配有滅火器、溫濕度表、防腐防蟲物品、空調等。
3、配有切紙打孔機(一大一小)。
4、配置了計算機、復印機、碎紙機。
5、使用中組部推薦的新型標準檔案卷夾。
(二)軟件要求
1、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干部人事檔案工作,認真研究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斷加以改進,提高管理水平。要切實加強干部檔案工作隊伍建設,選調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干部從事干部檔案管理工作,并注意加強對他們的`教育和培養,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人事部門要將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認真履行好各項職責。
2、管理體制與范圍:干部人事檔案工作隸屬于人事部門,干部檔案由人事部門保管。人事檔案管理干部及其在本級管理范圍內的直系親屬的檔案,由單位指定有關部門專人保管。
3、隊伍建設:人事檔案管理干部必須堅持原則、嚴守紀律、遵守制度、保守秘密。
4、制度建設: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的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檔案管理“七項制度”。即:干部檔案工作人員職責、干部檔案查(借)閱制度、干部檔案材料收集補充制度、干部檔案材料鑒別歸檔制度、干部檔案保管保密制度、干部檔案檢查核對制度、干部檔案轉遞制度。
5、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與鑒別:嚴格按照《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辦理,對不屬于歸檔的材料,及時轉遞或按有關規定銷毀。
6、材料歸檔與整理:對收集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在半個月內歸入檔案盒內,每年裝訂入卷歸檔一次,并按《干部檔案管理工作細則》的要求進行整理。
7、檔案的保管與保護:做好“六防”工作,配有鐵質檔案柜、切紙打孔機等工具。
8、檔案的利用與轉遞:利用范圍符合規定,轉遞檔案及時規范,手續完備。
三、工作安排
縣局干部人事檔案整理工作從20xx年6月開始,計劃用半年的時間,提升全縣地稅系統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水平。
1、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目標管理要求,添置以下設施:
(1)使用中組部推薦的新型標準檔案卷夾。
(2)電腦一套,并配打印機。
(3)空調一臺。
(4)碎紙機一臺。
(5)切紙打孔機兩臺(一大一小)。
(6)防光窗簾。
(7)干粉滅火器。
(8)溫度表、濕度計。
(9)防腐防蟲物品。
2、制定干部檔案工作人員職責、干部檔案查(借)閱制度、干部檔案材料收集補充制度、干部檔案材料鑒別歸檔制度、干部檔案保管保密制度、干部檔案檢查核對制度、干部檔案轉遞制度等各項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制度。
3、全縣地稅系統的檔案整理工作由縣局根據市局的統一部署進行全面整理。
4、按照《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的要求,對每本干部檔案材料進行認真鑒別,審查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手續是否完備,對頭尾不清、來源和時間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歸檔,凡是查不清或對象不明確的材料,不能歸檔,凡不符合歸檔要求,手續不完備的檔案材料,補辦手續后再歸檔。20xx年《干部履歷表》手續不全,無單位蓋章,要重新填寫,并對三齡一歷(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進行認真核對,由本人認可簽名、單位蓋章后進檔;對已歸檔的材料嚴格按照《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的規定分類;每類干部檔案材料,根據材料內容的內在聯系和材料之間的銜接或材料的形成時間排列順序,編寫類號、順序號、頁數,書寫詳細的檔案材料目錄;為延長檔案材料的壽命,對一些紙張不規則、破損、卷角、折皺的材料,應進行剪裁、裱糊、加工;在整理的基礎上,按統一的格式裝訂成卷,分在職、離退休人員檔案,集中擺放。11月份應基本完成全部檔案的整理工作。
四、整理檔案應注意事項
1、干部檔案整理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
2、在整理檔案時,嚴禁吸煙,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3、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偽造檔案材料。
4、不得擅自處理或銷毀檔案材料,對無進檔價值或重復檔案材料應剔出的檔案材料,須逐份進行登記,注明材料形成的時間、不進檔的原因,經請示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退回本人,對不適合退回本人的進行集中銷毀。
5、在整理檔案過程中,加強保衛、保密工作,加強對檔案材料的管理,防止丟失檔案材料和泄露干部檔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