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合集(精選10篇)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合集 篇1
一、指導思想
根據《x市新浦區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和本校實際情況,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合理的教師績效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作用,實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激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高效創新,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工作。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按績分配、效率優先、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成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為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教育科研等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建立考核機構
1、學校建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小組,由15人組成,校長擔任組長,學校黨政領導及各科室主要同志和教師代表為成員。其中,教師代表民主推薦4人。
組長:邱健筠副組長:劉蘇敏
成員:黃祖軍、李萍、孫述紅、江舜裕、趙雯、孫月梁、劉園、
周海燕、馮維萍、張鳳蘭、張麗云、張洪玲、馮家彥。
2、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必須按照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地進行考核。
3、完善老師學年度、每學期績效考核制度。建立建全教職工考核檔案體系。績效考核結束后,學校必須將績效考核工作總結、《績效考核統計表》等材料報主管部門備案。
四、考核項目
主要分成兩個部分:一是教師績效綜合性考核;二是教師單項獎勵考核。
教師績效獎勵綜合性考核。考核對象全體教師,主要考核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內容包括職業態度、職業能力、履行職責、工作實績等四個方面方面。考核總分為100分,考核記分四舍五入,保一位小數,考核項目及分數設置要求如下:
(一)職業態度(10分)
1、規范要求與得分標準:
①擁護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積極參加政治、業務學習;遵紀守法、服從學校安排,愛崗敬業、教書育人,嚴格執行“六嚴”規定。(4分)
②工作態度端正,勇于創新,教育教學及教學科研成績突出。(3分)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合集 篇2
第一條:文件依據 根據教育部出臺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教人xx15號)、《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教師xx10號)及《穎泉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的通知》。
第二條: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建立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3、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公開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全、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第三條: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改革與發展全局、構建和諧校園為指導思想,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學校發展活力,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第四條:實施范圍及對象 本校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工。
第五條:績效工資資金組成 區財政審核規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六條:發放時間 按學年度進行,即每學年結束以后按方案計算發放。
第七條:發放辦法 按區財政審核規定總金額除以總分值,再乘以教職工個人得分,即為教工的績效獎勵工資。學校按方案計算出結果后張榜公示,編制發放冊,簽章后報中心校審核后發放。
第八條:本方案自xx年1月份開始實行。
第九條: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考勤獎勵津貼(20分)按月結算公示
1、學校職工應自覺遵守學校出勤制度,學校實行考勤簽到制,值班人員應據實記載教職工的考勤情況,每周公布一次。
2、全學期出滿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況者給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遲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計;c、曠工一天扣1分,曠課一節扣0.2分。
4、有下列情況者視為出勤:a、國家法定假日 b、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派出的公差(如會議、聽課、報送材料、學習等)
5、學校通知的各種活動(例會,政治、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以本人簽到為準,代簽視為無效,缺席一次扣0.5分。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合集 篇3
1、課時 按要求完成學校的課時數10分。
2、跨雙科 單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語+英語)10分,主科+英語(或主科+學前班)15分,主科+常識課8分。
3、班級人數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雙科以主科班級人數為準,帶雙科主科以班級人數多的為準。
(三)職稱職務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師補貼: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師每人3分。(按職責完成工作加滿分)
2、校長加12分,教導主任、少先大隊輔導員、會計10分。
3、語、數、英教研組長、農遠工程信息員(包括圖書管理)、通訊員加4分,資料員、安全信息員、后勤人員加2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補貼可累加。
5、職稱津貼: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學一級(已聘)得10分;3、小學二級(已聘)或未評職稱的教職工得8分。
(四)、業績獎勵津貼(64分)
1、個人綜合榮譽(10分)
一學年來教師獲得的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學科研成果獎和綜合性榮譽稱號的教師給予獎勵,一年獲多個榮譽的按最高的一個計算。⑴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⑵市級得7分;⑶區級得5分;⑷鎮級得3分(5)校級1分。
2、教育教學業務水平(17分)
⑴、個人學術水平(10分):a、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教學優質課比賽或公開課,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3分。b、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公開發表論文或論文獲獎,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2分。
⑵、輔導學生水平(10分):指教師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學科競賽獲獎。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一等獎得2分、二等獎得1.5分、三等獎得1分(按人數累計)。
(3)、宣傳報道水平(2分):指教師向各級各類報刊、雜志、電臺、電視臺投稿,被采用的,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2分;②市級得1.5分;③區級得1分。
以上榮譽得分的認定:各級各類獲獎都以榮譽證書或文件為準;各級各類獲獎證書或文件都必須是各級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3、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質量(37分)
1、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每學期期末中心校語數英質量檢測成績獎勵前13名(按校排),分別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學前班按第六名獎勵。(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獎5分,一年級以第六名為底線)
2、教育教學常規: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各種記錄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占35%、二等獎占35%、三等獎占30%(55周歲以上為二等,分別獎7分、6分、5分。(具體要求按教導處計劃執行)
3、班級管理獎
每周評出本周的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的50%)根據結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項得分個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干活、加班補貼、舉行活動:因公抽人干活加班人員半天1分。
(2)因公代課補貼:因公外出半天可調課,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補貼加0.5分,由教導處或值日組安排。
(3)、師德師風考核(5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師師德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上級有關部門上訪的;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⑶進行有償家教或校外兼課,向學生家長收受禮品或賄賂的;⑷向學生推銷各種物品,未經學校授權向學生擅自收取費用的(5)違反上課要求的。(6)出現一類重大安全事故,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考核辦法:通過民主測評、學生測評、部分家長測評,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教師得分。
(六)、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停發工資的;
八、有關要求
(一)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占1/3,由全體教師民主推選,任期為一年;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
(二)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合集 篇4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
結合本校的具體實情按學期考核,年終予以發放。
二、考核及考核等級的界定
學校在學期結束時對全體教職員工按教學人員、后勤人員、內退人員和中層正職以上人員分別進行考核,確定考核等級。
1、優秀等級
優秀等級的人員在先進教師、優秀班主任評選的基礎上,由工作實績積分(特殊貢獻人員除外)靠前的人員進入評選程序,并由學校考核小組和校務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
2、合格等級
除優秀等級、基本合格等級、不合格等級以外的所有被考核的`人員。
——合格等級的人員同時滿足五個方面的要求:①師德考核合格;②工作量達到市局規定的要求;③工作質量達標(所履職的崗位工作,不得發生有影響的安全質量事故,所承擔的學科不得造成較大的差距);④出勤率達標(全年出勤率在90%以上);⑤繼續教育學時達標。
3、基本合格等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為基本合格等級)
①師德考核為基本合格的。
②履行工作職責的能力較弱,質量和效率不高,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③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不按學校要求履行義務的。(經常遲到、早退、中途外出,擅離工作崗位的,管理不到位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等)
④工作量達不到規定工作量的80%。
⑤出勤率不足85%的。(法定假除外)
⑥受到校紀校規及其以上處分的。
4、不合格等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為不合格等級)
①師德考核不合格的。
②教師在教學實踐活動中,其工作實績連續較差的。
③欺騙性請假、曠職、變相曠職的。
④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⑤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誤,產生消極影響的。
三、相關人員的考核等級界定
1、離崗人員或退休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
2、調進人員從調進之日起考核確定。
3、外借人員考核等級由學校征求外借單位意見,結合借用前的工作崗位的表現,由考核小組和校務委員會研究確定。
四、獎勵性工資發放辦法及標準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考核小組提取總額的5%(后勤人員8%)之后,按教育教學人員、后勤人員、中層正職以上人員、內退人員分別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總額數,再按教職工人員的職級和有關規定計算到個人。
(一)合格等級人員的標準
個體職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5%(后勤人員8%)-班主任費人均承擔數-被扣取的金額得獎勵性績效工資數。
(二)基本合格等級人員的標準
基本合格人員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下浮50%。
(三)不合格等級人員的標準
考核不合格按上級文件規定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離崗人員的標準
離崗人員按上級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5%的(后勤人員8%)的獎勵分配對象及分配標準
1、優秀等級——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X1
2、先進個人——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X2
3、工作實績優良——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X3
4、超工作量的人員——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X4
以上條款中的X1、X2、X3、X4分別為不同的標準,由校務委員會和考核小組集體研究確定。
五、扣款處理辦法
個人因缺勤、遲到、早退、中途外出和違紀違規以及不合格、基本合格等所扣款額,由考核小組統籌,按考核分類用于受獎勵的人員。
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解釋權屬學校考核領導小組。
附件:相關情況說明
1、缺勤率:在85~90%之間的人員等級,由考核小組綜合其工作實績和表現確定其合格、基本合格的等級。
2、工作質量不達標:
①參加區、校級競賽、抽測、期末考查等,工作實績相比較形成較大差距的。
②備課草率、照搬照抄教案、無教案上課、作業批改不規范、不認真、不及時等。
③學校管理人員未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見分工安排表)
④不能按要求參加、完成相應義務性工作的。
3、安全質量事故:
①管理不到位(班主任、值班教師)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
②食品衛生(班級飲水)造成中毒事件的。
③體罰和變相體罰造成學生心理和生理傷害的。
4、變相曠職,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合集 篇5
為做好我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工作,根據《樂平市人民政府轉發市人勞保障局市財政局教育局關于樂平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樂府辦發[20xx]6號)精神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促進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原則
1、“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
2、“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3、“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學校在職在編教職員工
四、績效工資的分配
1、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包括生活津貼、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生活津貼按原定的398元平均發放,崗位津貼按教職員工的所處職稱崗位(參照樂人勞字[20xx]號文件)按月發放,班主任津貼按每班每月120元標準依據《樂平市實驗小學班主任津貼月度過程管理考核辦法》按實際工作月核發。
(2)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教職員工的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等方面的表現,實行績效工資按學年度分兩個學期進行考核發放。
2、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學校完善績效考核制度,按照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在分配中,根據考核結果和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五、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六、績效考核辦法
1、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2、考核辦法
(1)制定《樂平市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評估細則》,嚴格執行《樂平市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評估細則》,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
(2)采取觀察、抽查、聽課、座談、問卷調查和查閱備課筆記、學習筆記、學生作業、考卷、會議記錄、出勤記載等有關資料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全面考核。
(3)教師績效考核采用百分制,采取月考核、學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形式。月考核,由各職能部門根據教師在工作中“師德”,“出勤”,“教學教研”,“安全管理”的表現按月進行考核,由辦公室負責統計考核得分,進行公示;學期考核,教師“教育教學獎勵”每學期末進行一次考核,與每月月考核一并,由辦公室負責統計得出每學期總分,分崗擬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結果則為兩個學期績效考核分數之和。
(4)績效考核結果由校長審批,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確定和運用
1、考核結果的確定
學校根據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情況,按照當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確定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無正當理由,不聽從學校工作安排者。
(2)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欺辱學生,從事有償家教、組織或參與收費辦班,強迫獲變相強迫學生濫定教輔書獲資料等行為造成嚴重影響者;
(3)履行職責不到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失誤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5)其他違反法紀、法規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損壞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行為者;
(6)涉及上級規定的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管理等一票否決事項者。
2、考核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是教師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的等次上報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等次
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核的結果也是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教師薪級工資調整、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合集 篇6
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xx】50號)、《福建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113號)、《關于仙游縣中小學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綜【20xx】18號)及《關于中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仙教〔20xx〕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獎勵性績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占50%、工作業績津貼占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項目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周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干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干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系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級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于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能重復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范;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⑦堅持課后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范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小學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復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學生獲獎情況;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于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陳世金
副組長:連益利、肖晉渠
成員:工青婦負責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學校(園)長
4、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后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制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準脫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并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合集 篇7
充沛調動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促進班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并為班主任聘任、評優評先和班主任績效工資發放等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考核規范。
一、考核方法
班主任績效考核采取學校考評小組考核、任課學生和學生家長考評相結合。
二、考核內容
班主任績效考核分為班主任常規工作考核和班級工作成果考核兩局部。
(一)(40分)
1、制定本學期的班主任工作計劃,學期結束前能和時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4分)
2、能認真組織好班會課和活動課,每學期主題班會和活動課不少于6次,要求有主題,有內容,有記錄。(3分)
3、經常與家長取得聯系,每學期對班級所有學生不少于一次家訪,無法家訪可電訪,至少每學期召開一次家長會。學期末上交家訪登記卡或電話聯系冊。(5分)
4、能做好對班干部的選拔、培養和指導工作,熟悉班級情況,注重培養良好的班風,學風。班干部會議每學期不少于4次,要求有會議記錄。(4分)。
5、能積極組織學生參與學校布置和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3分)
6、能按時參與學校組織召開的班主任會議或學習(3分)
7、早讀跟班。(5分)
8、課間操或學生集會班主任必需到場。(5分)
9、認真和時填寫學生學籍管理卡和學生學業素質報告單。(3分)
10、按時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5分)
(二)班級工作成果考核內容(60分)
1、班級衛生情況。關心學生身心健康,重視公共衛生平安工作,積極執行衛生防疫規定,杜絕迸發聚集性污染病。(10分)
2、加強常規管理,重視平安教育。在校內每發生一件平安事故處置和時。(10分)
3、加強學生課外活動布置與指導,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課外活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活動內容豐富多樣、平安、有效。(5分)
4、加強班級財富管理,措施到位。(5分)
5、注重班容班貌,安排簡潔、美觀,富有個性化,激勵用語規范化,文具擺放條理化,潔具放置隱蔽化。(5分)
6、班級學生到校情況。學生無故遲到、早退和曠課現象班主任要和時與家長聯系。(5分)
7、撰寫班級管理或德育優秀論文。(2分)
8、班級學生團體在校級以上的活動中獲獎。(3分)
9、學校班子成員對班級工作綜合評分。(10分)
10、班級內學生代表對班級工作綜合評議(發放表格、隨機抽取班級內學生)。(5分)
三、班主任績效考核結果使用
班主任津貼按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和以上)、良好(76~89分)、合格(60~75)和不合格(59以下)四個等次。優秀等次全額發放班主任津貼,良好等次發放90%班主任津貼,合格等次發放80%班主任津貼,不合格等次不發放班主任津貼。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合集 篇8
2、扣分標準:
①教師有違法違紀行為,違規補課、有償家教、在校外兼課、兼職,違反其中一項規定,本項考核不得分。
②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如有違反要求不得分。教師無正當理由不接收學生,故意為難家長,擅自趕走學生一次扣5分。
③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不享受獎勵性津貼。私自亂收費、搭車收費、截留費用一次扣10分,并按規定退還錢款。
④違反計劃生育要求超生不得分,沒按計劃生育要求采取措施而懷孕扣10分。所請假按事假處理。
⑤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安排、不按時完成任務一次扣10分,經協調仍然不服從安排不享受獎勵性津貼,并建議在教職工評聘時不予聘用。
(二)教師出勤(10分)
1、規范要求:
①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參加考勤,嚴格履行請假、銷假手續。教師有事情需提前向校長室請假,并履行相關手續,電話請假需要補齊相關手續,特殊原因請假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教師小假為一個學期一次累計。累計超過8小時按事假處理。離校時必須打卡。
②學校鼓勵教師出滿勤、干滿點,出成效。教職工在上班期間外出或參加有關會議,一律實行外出登記,寫明因公因私外出原因,以落實去向。凡不履行登記手續者按擅離崗位處理。病假必須出示三級以上醫院病假條。
2、得分扣分標準
①一個學期出滿勤、干滿點得10分。以學校考勤統計數據為準。學期內遲到、早退、無故不參加例會、升旗儀式、值班等一次扣除5元。一個學期遲到早退累計10次本項不得分,累計15次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教師請病假一天,課務完成扣10元,課務未完成扣20元;教師請事假一天,課務已完成扣20元,課務未完成扣30元;每學期累計請病假達45天,事假達20天以上者不享受績效獎勵。上班時間干私活、玩電腦游戲、打撲克等,發現一次扣30元。
②教師公休假:晚婚標準:男25周歲,女23周歲;婚假10天;晚育標準:女24周歲,產假90天,晚育獎勵30天,剖腹產外加15天,提前請產假的產假時間從實際產前一周起算。喪假(直系)3天。
(三)工作總量(1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周工作量多少,周工作量包括實際上課節數和兼職工作折算。學校按實際確定平均工作量,滿課時數分值為10分。超課時附加1分/課時,不足課時減1分/課時。附加分值不超過原分值的50%。
①標準工作量,根據人事部門下發的要求核定學校教師的工作量,學校的平均工作量為12節。一二年級為13節,三四年級為12節,五年級為11節,六年級為10節。
②對工作量實行量化標準制度。凡是列入課表的科目,1課時作1個工作量,(包括:備課上課;作業批改)。兼職折算方法:教研組長2個,備課組長1個,大隊輔導員4個,團支部書記1個,心理咨詢2個,報帳員4個,體藝衛組長2個,圖書管理員3個,音體美器材管理1個,儀管員2個,微機管理員2個,衛生員1個,檔案管理1個,婦女主任1個,印刷3個。專職保安工作量為8個。未列入部分按實際量計入其它類別中。如享受津貼則不計算工作量。
③學科工作量測算:兼帶二個班數學為滿工作量。音樂、美術、科學、信息等滿課時數為14節,兼實驗指導、興趣小組輔導等;體育學科滿課時數為14課時,兼興趣小組輔導、大課間活動等。滿工作量的得滿分,工作量超出的,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由校長室核定計入加分。不足工作量部分扣分。學校規定的跟班人員應及時跟班。
(四)職業能力(40分)
教師“職業能力”的考核項目包括崗位知識(指學識水平、專業知識、業務進修)、教育教學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和做學生思想工作等情況;教學能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課標和教材、組織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情況;
具體要求:嚴格遵守各項工作制度,認真及時,高效優質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按市區局“教學六認真”要求進行教學操作,全面貫徹“三案六環節”要求,大面積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1、備課三案:(10分)
①具體要求:備課環節齊全,書寫工整,教案設計新穎,教學程序清晰,體現教改理念。體現備教材,備學生活動,體現學科特點,環節齊全,教后反思具體充實,體現教學情況(詳見學校備課要求)。男教師年滿55周歲、女教師年滿50周歲備簡單教案,所備內容必須符合市、區局相關要求。
②評分方法:采取教研組評議、教導處考評、校長室總評方式,三者比例權重為3:4:3。多次考評按平均分計算。優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每缺一篇教案扣2分,每缺少一篇學案、鞏固案分別扣1分。
2、課堂教學(10分)
①具體要求:教學目標明確,重難點突出,教學環節完備,教法恰當,符合課改要求;教師語言規范,精神飽滿,衣著整潔,教態自然,因材施教;(詳見學校課堂教學要求)
②評分辦法:采取教研組評議、教導處考評、校長室總評方式,三者比例權重為3:4:3。優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較差的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評按平均分計算。
3、作業批改(10分)
①相關要求:實行一課一作,作業布置體現課標要求,精選適量;體現教法,面向全體學生;作業批改及時,批語簡練具體,富有指導性,作業整潔,書寫規范,強調正確率。(詳見作業批改要求)
②評分辦法:采取教研組評議、教導處考評、校長室總評方式,三者比例權重為3:4:3。優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評按平均分計算。藝體、科學等教師應積極組織并輔導興趣小組、大課間、科學實驗(實驗內容要上傳)等活動。
4、教師其它業務要求:(10分)
①教師需保質保量地完成學校或相關部門交給的各項任務,按時完成得滿分,沒按時完成后補完成得一半分值。沒有完成不得分。
②教師不得私自調課,發現一次扣雙方各2分,調課由教導處安排,憑單上課;上課遲到15分鐘視為曠課;
③教師應團結協作,樂于助人,替別人代課以臨時性津貼給付。每課時5元,保質保量上好課。
④教師按要求參加各種競賽與評比,無故不參加每次扣2分。
⑤小學教師以專科學歷為合格學歷,取得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加4分,本科學歷加2分。
5、總務后勤、專用室人員:無法用量化考核方式的專業教師(10分)
①相關要求: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管理好財產,使用好校產,定期檢查校舍校產,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固定資產、圖書閱覽、儀器實驗、藝術體育、微機網絡等室必須有總帳、分類帳、使用記錄等臺帳(標準參照相關要求),其它業務情況考核按要求執行。音樂、體育、美術、電腦等考核學科,成績評定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并計算,兼代多個班級由考核人員臨時抽取班級。
②評分辦法:采取教導處、總務處會評、校長室總評相結合按3:3:4比例得出個人得分。
(五)教學成績及教育科研:(30分)
教學成績及教育科研能力為教師成長及發展的主要指標,也是全面貫徹素質教育的根本保證,本項目可以超出定額附加得分。
1、教學獎勵部分:
①教學獎勵:每學期學校統一測試、閱卷的學科,教學成績計算方法:優秀率X30%+合格率X30%+平均分X40%=考核成績。與所教班級原始測試考核成績相比較,考核成績提升量乘以10得考核分,考核成績降低量乘以5扣除。連續保持年級第一名的任課教師獎勵10分。
②有考核任務的科目,教學成績按筆試40%與面試60%合計得分,個人成績按優秀率X30%+良好率X30%+合格率X20%—不合格率X20%累計得分。基準分值為90分。超出分值X3為個人得分,多班級抽二個班取平均分合計。
2、教育科研部分:
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育教學研究、總結教育教學經驗、撰寫教育教學和科研論文等情況。本校的全體教師都應該積極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
①短期課題在市級教科所立項,結題分別加5、10分。綜合課題在市、省級立項課題負責人加(10—15分);按期通過中期評估加(10—15分)完成結題加(15—20分);課題組其它人員由課題負責人酌情加分。
②論文獎勵:教育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在市級公開發表的,依據文章的稿酬(以郵局正規的稿費單為準)學校給予同額的獎勵,省級1.5倍獎勵;國家級2倍獎勵(費用從臨時性津貼發放)。沒有稿費的按市、省、國家級按(5、10、15)分獎勵。單項協會類刊物發表視同交流;教育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獲區級(8、6、4);市級(12、10、8);省級(18、15、12);國家級(25、20、18)同類獲雙獎或雙交流取最高獎次。出資參賽獲獎不得分。(教海探航、五四杯、師陶杯上獲獎上浮50%)。
(六)附加獎勵部分:
①教師受到主管部門或人民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黨員、優秀教師、優秀輔導員、優秀班主任等)按國家、省、市、區分別加30、25、20、15分。
②教師個人參加學校各種評比競賽活動獲獎的,根據不同名次加5、4、3分,獲區基本功比賽分別加(15、10、5);市級基本功比賽(30、20、15);省級基本功比賽(40、30、24);優質課評比為基本功類減半。兼任學校興趣小組責任人每學期按考核標準加10、8、6分。
③教師承擔省、市、區、校公開課,所任教師分別加15、10、7、5分。受學校選派外出交流上課區內5分,市內10分,省內15分。
④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學校舉辦的競賽活動獲團體前三名(含一、二、三等獎)的,依次加7、5、3分。學生個人參加比賽獲一、二、三等獎的輔導教師加3、2、1分;學校運動會按年級取團體成績前二名依次給班主任加5、3分。學校組隊參加區運動會獲團體前六名給輔導教師加40、30、25、20、15、10分。市級比賽獲前三名加30、20、15分。區田徑運動會團體成績上升一個名次給輔導教師獎勵30分。下滑一個名次扣20分。依次類推;語、數、英、科技、藝術、信息技術等科目組隊參加區級團體(5人以上)比賽獲一、二、三等獎給予輔導教師20、16、12分,市級比賽加30、20、15分。無團體名次按學生獲獎情況以(5、3|、2)累加,但總分不超過10分。市級不超過20分;輔導學生參加區級競賽或在市級以上發表(教師獲輔導獎次的)分別給輔導教師加8、6、4分;市級為10、8、6;花錢參賽不加分。協會類獲獎或交流不加分。
⑤學校在區驗收、評比、競賽中獲集體一、二、三等獎或優秀的,給分管領導及責任人合計區級30分獎勵。市級為50分;省級為80分;學校按團結協作、成績差距、執行紀律、貢獻大小等方面評選優秀級部,獎勵200元。
⑥分管后勤工作及為學校創收按學期計算,純利潤達每10萬元相關人員共加20分,依次類推。為學校作出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由校長室核定獎勵。教師承擔學校其它工作的獎勵辦法由校長室考核獎勵。
教師績效單項獎勵考核。主要設立管理崗位津貼、臨時性獎勵津貼、突出貢獻獎勵津貼。學校管理、教輔崗位等人員的績效獎勵考核。根據實際聘任的崗位,主要考核其服務態度、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
(七)考核辦法與程序
1、教師績效考核實行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定量統計;教研組評、職能部門考核、校長室綜合評議相結合。其中,教研組評分占10%,職能部門評分40%,校長室綜合評分占20%;考核小組打分占30%。
2、教師平時考核由學校職能科室依據學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定期考核分為學年度或學期年度考核,由學校績效考核小組依據學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
3、考核以積分方式統計等級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比例不超過15%—20%。考核小組依據教師績效考核最終得分高低自然評出優秀等級的人選。
4、教師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①教師填寫《績效考核評價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②組織民主測評;③學校績效考核小組對教師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參考民主測評和平時考核的結果得出考核得分;④學校績效考核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教師考核等次;⑤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為5天),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師的復核申請;⑥學校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5、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教師如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必須要以“書面形式”向學校績效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學校績效考核小組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最后確定考核結果。
6、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合理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等次,堅持向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適當拉開分配差距。每學年考核兩次,即每個學期一次。
(八)結果確定和運用
1、設置單項獎勵性績效津貼:管理崗位津貼(指副校級、中層干部、班主任、年級組長)、臨時性工作津貼、突出貢獻獎勵津貼。分配辦法:
①獲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的班主任獎勵津貼按1的考核權重計算
②臨時性工作津貼(指多代課、學校分配加班、突擊性事務等)、按實際完成的質量確定獎勵數目。
③教職工為學校爭得特殊榮譽取得突出成績的,由校長室集體研究確定獎勵標準。
2、計算辦法:由學校根據本年度全校獎勵性績效總額減去“管理崗位津貼”、“臨時性工作津貼”和“突出貢獻獎勵津貼”,然后依據考核分值核算到每位教職工。
3、支教人員獎勵性績效津貼發放,按上級有關部門文件執行。
獲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師,原則上不享受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并在考核結果審核后,從此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的基礎性崗位津貼。
(九)相關說明
1、班主任工作按《大慶路小學班主任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考核,特殊人群按局相關要求執行。
2、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本年度績效考核等次不得評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及時予以糾正:
①在師德方面存在問題或發生教學事故及其它違反學校教育教學要求的,在學校或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②歧視、侮辱、體罰、變相體罰學生并造成不良影響的;
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
④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并造成嚴重影響者;
⑤以非法方法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有損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⑥從事有償家教,經查證屬實的;年度考核不合格、請長假、長期曠工等人員,學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⑦由于本人失誤或疏忽給學校工作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
本方案的解釋權歸學校考核小組。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合集 篇9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龍山縣教育局關于20xx年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學校再安排適量的經費(以上級有關規定為準),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的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合理均衡的原則。科學安排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確保學校內部和諧穩定。
3、“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核分配過程全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且在職、在崗的教職工。
五、績效工資構成
績效工資由月績效工資,專項津貼和期末質量獎三部分構成。
六、資金來源及分配
1、上級按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人數核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用于月績效工資發放。
2、學校在可用財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標準安排資金用于期末質量獎及工會活動的開支。其中期末質量獎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師節工會活動每人安排100元,春節前工會活動每人安排200元。
3、學校在可用財力中另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學校管理層干部津貼等。
七、考核及發放方式
1、月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2、專項津貼按月考核、按月發放。
3、期末質量獎按學校《工作績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學期末發放。
八、考核責任單位:
教導處、教科室
九、績效工資分項發放辦法
(一)月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資金: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績效工資總額的30%。
2、考核及發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3、月績效工資組成:
月結構工資由出勤獎勵,課時獎勵,現實表現獎勵三部分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課時部分占60%,現實表現占10%。
4、發放辦法:表格略
出勤獎勵
現實表現獎勵
課時獎勵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合集 篇10
1、教職工的年終獎與學年工作量掛鉤,滿超工作量者全額發放,工作量不足的參照工作量系數發放。
2、職工的年終獎按專任教師的80%發放。
3、專任教師男55周歲,女50周歲,職工男55周歲,女45周歲以上者,工作量不足的不影響年終獎。
4、病事假達到一定天數的扣發年終獎
①病假(全年累計)
10天以內不扣,11-20天扣80元,21-30天扣200元,1-2月扣360元,2-3月扣560元,3-4月扣800元,超過4個月不發放年終獎。
②事假(分段計扣)
第1-10天,每天扣10元;第11-20天,每天扣15元;21-30天,每天扣20元;31-40天,每天扣25元;41天以上不發放年終獎。
5、借出人員及學校內部承包人員不發年終獎。借進人員參照同等人員發放。
6、上半年退休人員發放50%,下半年退休人員全額發放。暑假前調出人員發50%,暑假后新進人員發50%。
7、辭職、辭退人員不發。
8、特殊情況由秘書室提請校長室具體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