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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發布時間:2023-09-20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通用23篇)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1

  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常識

  l.兒童燃放爆竹時應該由大人帶領。

  2.煙花爆竹應該存放在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方,不能放在爐火旁。

  3.為了防止發生火災,嚴禁在陽臺、室內、倉庫、場院等地方燃放鞭炮。

  也不允許在商店、影劇院等公共場所燃放。

  4.嚴禁用鞭炮玩“打火仗”的游戲。

  5.燃放時,應將鞭炮放在地面上,或者掛在長桿上,不要拿在手里。

  6.點燃鞭炮后,若沒有炸響,在未確認不存在安全問題以前,不要急于上前查看。

  7.燃放煙花爆竹,不要橫放、斜放,也不要燃放“鉆天猴”之類的升空高、射程遠的、難以控制的品種。

  二、燃放煙花爆竹注意事項

  1.燃放爆竹要遠離易燃可燃物,要在空曠的地帶燃放。

  不要對著人和居民住宅燃放。

  燃放時要認真檢查附近是否有易燃可燃物,認真清理火災隱患。

  2.兒童放爆竹要有人看管,不要隨意撿一時沒響的爆竹。

  3.爆竹存放要避開火源和高溫生產設施,裝運爆竹要避免震動和磨擦,嚴禁在爆竹市場吸煙。

  4.要購買質量過關的爆竹,不圖小便宜購買非法生產的劣質爆竹。

  另外,專家提醒,如果外眼球被炸傷破裂,最忌諱用手使勁壓。

  一旦把內容物壓出來后醫生挽救起來是非常困難的。

  炸傷后應該讓患者安靜平躺,再送往就近的醫院。

  三、安全燃放幾要幾不要

  燃放時,燃放者與觀賞者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不要讓未成年兒童單獨燃放煙花爆竹;不要將頭部伸向煙花爆竹的正上方點火或察看點燃后熄滅的煙花爆竹;不要對未點燃的煙花爆竹進行兩次點燃;不要用已點燃的煙花爆竹去點燃其他煙花爆竹;不要將煙花爆竹存放在家中,要遠離火種、取暖器;不要購買燃放禮花彈、大型煙花,不要在明文禁止的區域燃放;不要在樓層的窗口、陽臺、平臺上燃放,防止火星落下后引起火災;不要將煙花的噴射口對準建筑窗口、行636f0323136人、車輛燃放,防止火星濺入引起火災和傷人;不要從樓頂、陽臺、窗戶等高處向外(行人、車輛)投放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要在棚戶區、小弄堂、加油站、變電站、燃氣調壓站附近及高壓線下面等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合燃放;在燃放時,先要選擇安全地點,按說明書要求正確燃放,先把陽臺、平臺、屋頂、天井、老虎窗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清除,把外墻處布料等可燃遮陽布、空調保護布收起來,預防可燃物引燃后引發火災;同時對建筑外墻上任何開口和孔洞采取封堵措施,以防火星濺入室內引起火災。

  在離家前要把門窗關好,防止飛來煙花火種引起家中火災。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2

  為堅決防范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深刻汲取“4·29”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特別重大事故教訓,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安排,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為確保專項排查整治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的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實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做深做細做實房屋安全管理各項工作,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規劃、用地、設計、建設、管理等重點環節,集中清查整治違法建設、違規加層、擅自拆除承重結構等違法違規行為,分門別類落實應急管控和工程治理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集中開展“百日行動”,對房屋建筑安全,特別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再排查、再整治。消化存量、嚴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監管盲區,建立完善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堅決遇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圍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別是城鄉接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以及學校、醫院周邊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特別是改變房屋結構和空間形態,變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

  (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用房。特別是學校、醫療衛生機構、文體場館、商業體、賓館、飯店、工業園區、集貿市場、養老和福利機構、宗教活動場所以及疫病集中隔離場所等房屋建筑。

  (四)建筑年代久遠、耐久性能不足、風化腐蝕嚴重等轄區內所有具有安全隱患的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

  三、排查整治方式

  建立“業主自查、基層排查、部門核查、鎮級督查”四級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對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以及其它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

  (一)排查機制

  1.業主自查。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主體,各村、居要組織宣傳發動房屋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立即開展自查。自查有安全風險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依據風險程度,采取人員撤離、停用、封閉、整改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隱患后方能繼續使用。房屋產權人(使用人)須將自查結果報告村(社區)并對自查結果負責。

  2.基層排查。村居組織力量利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筑承災體調查圖斑和數據為參考,以現有房屋建筑數字化檔案為基礎,開展拉網式排查、逐戶逐棟核查。將每棟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上傳至信息平臺。村居對每棟房屋排查結果負責。

  3.部門核查。鎮級屬級相關部門組織力量對所管行業的自建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安全風險排查整治進行核查。可在全國自然災害風險普查、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對納入重點排查范圍的自建房建筑開展核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隱患改,切實做到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全覆蓋。

  4.鎮級督查。鎮人民政府成立督導專班,從相關部門抽調業務骨干組成督查組。對各村居、單位、部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開展督導檢查,按一定比例對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現場抽查,對工作推進不力、監管責任不落實、履職不到位人員,第一時間予以通報,情況嚴重的,將相關情況交由鎮紀委。

  (二)隱患整治

  1.建立整治臺賬。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開展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既有違法建設房屋,通過完善手續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對改變房屋建筑結構或使用功能的房屋,要通過安全評估、鑒定,判定是否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C、D級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堅決撤離人員和周邊群眾,采取封閉、隔離等應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對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房屋,要避讓搬遷,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同時,要結合省安委會印發的《全省生產經營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風險防范工作。

  四、排查整治內容

  各村居要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等內容。

  (一)實體安全方面。建筑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破壞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自建房;房屋結構改變、建筑面積改變、層數改變、地下空間變化的改擴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設的房屋;房屋主體結構有傾斜,承重墻體、梁柱等部位有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地震高風險區和受地質災害威脅地區的房屋。

  (二)審批程序方面。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房屋產權手續不齊全;未聘請專業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存在違反設計文件擅自改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況;房屋用途改變后,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存在弄虛作假問題;經營性自建房無經營許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況。

  五、加強安全管理

  (一)嚴控增量風險。各村居、相關單位部門要嚴格落實用地、規劃、建設、使用、經營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責任,嚴格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對不符合城鄉規劃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許可,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

  (二)加強日常巡查。各村居要嚴格按照《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規定,督促農村新建自建房選擇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或經過建筑技能培訓、滿足技能要求的鄉村建設工匠進行施工。充分發揮綜合執法、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清查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的清查力度,對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層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及違法“改擴建”等用作生產經營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堅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存在違法違規和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企業及相關人員,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實行多部門聯合依法查處;對在建的違法建設自建房,立即責令停止建設或拆除;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嚴格按照法定權責,依法依規處置。

  (四)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依托鎮自然資源規劃、農業綜合服務、公共事務服務中心等機構,在鎮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統一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嚴厲打擊出具虛假檢測、鑒定報告的行為。完善鄉村建設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鄉村建設工匠負責制,壓實農房建設質量安全責任。探索施行房屋體檢制度,對達到規定年限的房屋,實施強制性安全鑒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群眾舉報獎勵機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機制。

  六、排查整治時間

  本次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從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集中重點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組織對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集中開展“百日行動”。全面完成3層及以上、違規改擴建、人員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排查。各村居要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第一時間采取應急管控措施,確保人員絕對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集中力量,對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重點用房、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深入摸排;完成對3層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風險隱患重點整治,確保風險隱患管控到位。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20xx年6月30日前,對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全面整治,堅決消除安全隱患。

  (三)持續鞏固提升。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礎上,開展“回頭看”,跟蹤問題整改落實。各村居要及時總結整治經驗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層管理機構,形成房屋安全全鏈條監管機制。

  七、壓實工作責任

  (一)落實屬地責任。各村居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規定,嚴格落實屬地支部、村居委員會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責任,特別要落實屬地責任。支部書記、主任要親自研究謀劃、親自動員部署、親自深入一線督促檢查推動落實,加強工作調度,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要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二)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原則,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主體責任,組織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自糾自改。對存在安全隱患并鑒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堅決采取暫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隱患,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對故意隱瞞房屋建筑安全狀況,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成立自建房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村居駐村干部、支部書記、主任、中小學校長、衛生院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共事務服務中心,由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統籌全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負責日常具體事務。

  (二)加強技術支撐。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本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三)強化督導檢查。鎮紀委要將自建房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納入專項督查。對各村居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于重大安全隱患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對排查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重大安全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未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在全鎮通報批評。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開展聯合檢查,堅決確保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組織專項整治工作督導,對各村居“百日行動”開展評估。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村居要加強房屋安全使用宣傳教育,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社會公共安全意識,大力宣傳違法建設(使用)房屋、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的嚴重危害,普及房屋建筑安全知識。通過有獎舉報、在基層設立安全監督員等方式,廣泛征集房屋安全隱患線索,及時調查處理,引導廣大群眾支持配合專項整治工作,自覺抵制違法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等行為,提高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積極構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3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全鎮范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

  1、分類登記統計。由鎮黨委政府統一動員部署,以村為單位,

  各村結合實際,全面動員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包村干部,結合相關部門已有數據,對本村轄區內所有房屋進行分類登記統計,摸清區域內房屋底數及房屋責任主體、類別(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經營等),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20xx年11月28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基本信息摸底工作;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系統錄入工作。

  2、重點排查。調配力量參與排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進行安全性評估,形成最終排查結果。

  3、全面排查。在開展重點排查的同時,各村根據初步登記統計情況,結合實際,對區域內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及周邊環境安全等。全面排查預計20xx年5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二)整治提升

  1、重點整治。各村(居)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制定方案:各村(居)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以及各地簡易鑒定規則進行房屋安全性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落實產權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

  建立臺賬:鎮、村記錄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將經營場所安全性作為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重要內容。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充實技術力量;培育和規范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工程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健全農村房屋建設規范標準,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拆除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保障。鎮政府成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鎮直相關部門、村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排查整治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導督促工作。各村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成立機制,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2、強化紀律保障。各村、鎮直相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奮勇擔當,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3、強化技術保障。各村排查要按照統一排查標準進行,縣住建局負責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各村、鎮直有關部門在此次整治排查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4、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進,也要合法合規保障群眾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等制度,加強源頭防范。

  5、強化宣傳引導。各村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深入宣傳,廣泛發動,正確引導輿論。加強政策解讀和安全教育,引導群眾特別是房屋業主提高房屋建設和使用的質量安全意識,強調房屋業主承擔經濟、法律、治安等各項主體責任。做深做細群眾工作,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參與,共同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圍。要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況,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4

  近年來,我省發生多起因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引發的亡人火災事故,今年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根據《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平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辦〔20xx〕40號)的要求,為切實加強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市安辦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胡大寶、副教導員姚利民任組長,市應急局副局長張宜端、市消防救援大隊十級助理工程師賀軍濤任副組長,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市人防辦分管領導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大隊,承擔日常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隊十級助理工程師賀軍濤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門根據市安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戶外視頻、公交移動電視、樓宇視頻系統、社區報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社區、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市安辦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市安辦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強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將予以通報批評。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5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冬季重點領域場所風險特點,現決定在全市部署開展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時間

  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2月20日。

  二、整治范圍和整治內容

  (一)整治范圍。全市物流園區、物流倉儲場所集中區域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含物流倉儲倉庫、城市配送站、物流中轉站)。

  (二)整治內容。

  1.是否按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火災隱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2.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的倉儲場所,當事人在訂立相關租賃合同時,是否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

  3.是否落實倉儲貨物清單化、臺賬化管理制度。

  4.是否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5.是否組織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是否損壞、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7.是否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8.是否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

  9.是否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

  10.是否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是否違規電焊、氣焊。

  11.電器產品等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是否存在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情況。

  12.是否違規將儲存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13.是否擅自改變甲、乙、丙類物品的室內儲存場所庫房布局、儲存類別及核定的最大儲存量。

  14.是否違反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

  15.是否組織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16.是否按要求建立企業專職消防隊、工藝處置隊或微型消防站,并制定實施日常訓練、執勤戰備、隊伍管理、考核評價等管理制度。

  三、職責分工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各鄉(鎮)街、各有關部門要共同加強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場所消防安全監管,督促企業對倉儲貨物嚴格實行清單化、臺賬化管理,實時動態準確掌握貨物信息,并開展內部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監管合力。

  市住建局:負責核查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建筑用房的審批手續。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對規劃區域內違法建設大型倉儲物流企業和冷庫、冷鏈企業開展巡查執法,嚴格依法處理違法建設工程。

  市公安局:在公安部出臺具體規定前,按照《消防法》等,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對總儲量10000噸以下的糧庫、500噸以下的棉庫、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場、總儲存價值500萬元以下的倉儲超市、可燃物品倉庫、堆場開展監督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市交通局:負責對道路運輸企業倉儲進行排查和整治。

  市工信局:負責對商貿服務業所屬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和汽車、舊貨、成品油等流通行業所屬物流倉儲企業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內的化工(危化品)、化學制藥企業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無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儲存的物流倉儲企業場所進行查處。負責對物流倉儲企業場所的壓力容器、起重設備等特種設備依法實施安全監察。對檢查發現的或其他部門移送的存在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依法嚴肅處理。

  市消防教援大隊: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對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開展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或其他部門移送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月6日)。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行業監管領域實際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時限要求等內容,全面做好本部門的部署發動。

  (二)集中治理階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2月15日)。各有關部門要對本部門負責領域內的.物流園區、物流倉儲場所集中區域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臺賬,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及時督促落實整改。開展一次聯合執法檢查,對轄區物流園區和大中型物流倉儲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建立隱患問題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及時督促整改消除;短期難以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有效措施;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不具備安全條件的,要及時上報市政府,協調解決。

  (三)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2月16日至20日)。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成效及經驗,并及時上報總結,適時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治效果,確保各類隱患問題整改到位。對違法物流倉儲企業場所依法處理,對違法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堅決予以取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要成立組織機構,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充分發動鄉(鎮)街、社區、村(居)委會等基層網格力量進行拉網式排查整治。各有關部門要周密部署,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切實摸清本部門負責領域的消防安全情況,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物流倉儲企業場所。

  (二)突出重點整治。各鄉(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把此次專項整治作為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點內容,統籌推進,加強調度。要重點糾治違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規用火用電、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違規裝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器材損壞等突出問題,特別要對場所違規住人問題進行嚴格排查清理,堅決防止發生亡人火災事故。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鄉(鎮)街、開發區、集中區、各有關部門要明確一名同志作為聯絡員,加強工作銜接和信息報送,1月20日前將本單位工作方案及相關動員部署情況報至市消防救援委員會辦公室和市安委會辦公室;自1月14日起至整治結束,每周五14時前將本單位專項工作推進情況和《全市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情況統計表》報送至市消防救援委員會辦公室和市安委會辦公室。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實施辦法》、《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和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本著“依法規范、疏堵結合、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綜合治理”原則,依法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對象

  (一)非法生產、組裝、改裝、銷售三輪車的企業和個人。

  (二)無號牌、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保險憑證上路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在禁行路段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以及亂停亂放、闖紅燈、逆行、超載的三輪車。

  (四)未經交通部門審批,沒有營運手續,非法運營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組織領導

  成立xx鎮電動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專項整治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聯合執法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中隊長兼任,負責“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各村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和路面管控工作實施督導檢查。

  四、方法步驟

  “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結束。分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數,要認真清理排查本轄區未注冊登記電動自行車的數量;二是積極宣傳注冊登記時間和流程,確保廣大群眾能順利注冊登記。

  (二)實施階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的日常監督,督促銷售企業建立并切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核查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參數,確保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三)檢查整治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嚴肅查處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無牌無證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四)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總結,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復。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完成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任務,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得成效。

  (三)強化監督,確保成效。各級各部門要定期對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取得成效。

  (四)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級各部門要研究制定加強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長效機制,聯合執法,統一行動,加強巡查,常抓不懈,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和道路運輸秩序,建設平安東升,建設和諧社會。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7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做到全面覆蓋、不留盲區。嚴格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整治存量風險、嚴管變量風險、遏制增量風險。在20xx年完成的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基礎上,以經營性自建房為重點,全面徹查既有建筑安全隱患。對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完善相關制度,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百日攻堅。到20xx年9月底,按照國家部署的“百日行動”要求,全面完成全市范圍內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在“行政村集體土地上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基礎上,結合“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對前期排查整治工作查漏補缺,對其他既有建筑進行“回頭看”排查。把新發現的建筑隱患信息分別納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統”,先急后緩,有序分類實施整治。

  (二)整治存量風險。到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同時結合我市實際,調整既有建筑安全隱患三年整治計劃,針對原隱患清單內和新發現的用于經營用途的自建房,提前開展整治工作。另外,按照省政府統一要求,力爭到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行政村集體土地上有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整治工作,力爭到20xx年12月底完成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管變量風險。加大對在既有建筑上擅自拆改主體結構、增設加層(夾層)、開挖地下空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并依法進行嚴厲查處。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改造、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

  (四)遏制增量風險。農村新建自建房原則上不得超過3層。改作經營用途的自建房、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改擴建工程(包括裝飾裝修工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建立防范和處置自建房安全隱患制度,確保新增自建房質量安全。

  三、徹底排查風險隱患

  (一)排查內容。各地要對本轄區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排查要逐戶逐棟,包括農村自建房輔房及廊道等,突出城鄉接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的自建房。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包括房屋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改造、使用等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同時,其他既有建筑按照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并開展“回頭看”排查。

  (二)排查重點

  1.居住用途改造為生產經營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將一般住房改為飯店、民宿、農家樂、商鋪、棋牌室、浴室、私人影院、密室逃脫、劇本殺、電競館、家庭旅館、小作坊、簡易生產用房、承辦紅白喜事等房屋或者場所;

  2.各類“住改商”的房屋(將建筑物中某專有部分由居住性用房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房屋),尤其是臨街底層“破墻開店”的房屋建筑;

  3.改建加層、野蠻裝修、破壞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割群租,以及經營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

  4.頻繁轉售、轉租、轉包或頻繁裝修改造的賓館、酒店(飯店)、茶社、網吧等經營性場所;

  5.學校、醫院周邊頻繁周轉的二手房、頻繁易手的學區房(門面房);

  6.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尤其是10人以上人員密集場所;

  7.位于小城鎮、城鄉接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8.農村3層及以上、用作經營類(包括用于出租)、10人以上人員密集、改擴建的自建房;

  9.1980年及以前建造仍在居住的老舊農房、村民自發經常性聚集議事、娛樂活動的農戶房屋;

  10.集中醫學觀察場所(包括政府、企業指定或者租用的房屋,工地臨時建設的板房等)、已開復工企業項目員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11.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以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風險的房屋建筑。

  (三)排查方式。各地要通過產權人自查、鎮(街道)排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部門監督核查,逐戶逐棟采集信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對經營性自建房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排查,以保證排查結果的真實性和科學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不得恢復經營。

  四、徹底整治風險隱患

  (一)確保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恢復營業前消險。對因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停業的經營性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恢復營業前必須完成隱患整治,并組織開展驗收,確認房屋結構安全、符合消防相關要求以及滿足營業前必須的許可條件等后,方可恢復經營。對排查發現結構存在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應當立即停用,疏散建筑內和周邊的群眾,迅速封閉處置,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依法拆除。

  (二)實現D級危房住人動態清零。房屋經鑒定為D級危房的,必須第一時間清人、停用、封房,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識、安全圍擋。要引導D級危房內的居民投親靠友或者租住、借住其他安全房屋。對確有困難的,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可以因地制宜使用安全的集體用房解決臨時居住問題。對已采取管理措施的D級農村空關房,督促盡快采取工程措施整治。

  (三)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推動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整治。城市更新行動中,有隱患的地方先更新、先改造,要把“城中村”和成片C、D級危房的改造作為重點。突出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建筑、老舊建筑、群租房等,根據風險等級、人員密集程度、產權關系等情況,科學分類確定整治方案。屬地政府要組織開展對隱患建筑的分析、鑒定、整治和驗收工作,實現清單管理、動態銷號。

  (四)結合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持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中,要優先及時改造有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已鑒定及新增鑒定為C、D級的自建房,各地應建立縣、鎮、村三級危險房屋臺賬,督促產權人(使用人)落實主體責任,依據鑒定意見制定整治方案,結合實際采取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選址新建、拆除等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并及時完成驗收工作。

  (五)清查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力度,對未依法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擅自改變用途等行為,要按照“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定期公開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例。

  五、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一)加強住房經營性用途準入管理。加強對經營用途住房各類許可管理,產權人(使用人)利用住房從事經營的,應當在使用房屋或營業前,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在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時,應當提醒申請人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建立完善準入經營通報機制,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將住房用作經營場所的市場主體相關信息,通過信息共享平臺推送或者函告經營場所所在地鎮(街道),由其負責核查。經核查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鎮(街道)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設立警示標識,責令產權人(使用人)限期改正。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經營用途住房未依法取得消防驗收、備案抽查或者消防安全檢查手續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二)健全房屋隱患動態發現機制。產權人(使用人)發現房屋異常情況,應當第一時間組織人員撤離并主動報告,采取相應措施消險解危。發揮村(社區)網格員、災害信息員、物業人員、綜合執法人員的前哨作用,通過日常巡查以及建筑裝修垃圾、施工噪音等線索,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裝修改造行為并向鎮(街道)報告。鎮(街道)應當建立建筑改擴建、裝飾裝修項目綜合受理窗口,扎口管理、分類處置有關信息。屬于鎮(街道)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處置或者交辦,其他應當及時上報屬地政府所明確的主管部門或者授權單位。村(社區)網格員應定期對已清人的D級危房加強巡查,避免村民(居民)返回居住;加大極端天氣安全應對預警落實,切實做好防范應對工作的最后一米。各地應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經查實的,予以適當獎勵。

  (三)加強房屋改擴建管理。各地應當健全改擴建和裝飾裝修活動管理制度,細化立項、規劃、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不動產(確權)登記等全過程管理要求。住房改造用于經營性用房的,必須符合《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及建筑結構、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不得改變承重結構和降低消防、抗震條件。對于確需改變承重結構或者消防、抗震條件的其他房屋,必須按基本建設程序組織設計、施工、驗收,確保改造后符合安全標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四)加強自建房新建翻建管理。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要求,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各地要壓緊壓實農房建設管理責任,新建、翻建農房應當按照“一戶一宅、建新拆舊”的要求,依法依規申請辦理宅基地用地手續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在城鎮規劃區的從其規定)。積極探索在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建筑活動監督管理、宅基地審批等環節,將農房安全作為部門聯動管理重要因素。產權人可選擇使用政府部門提供的圖集或者委托專業人員(單位)進行設計,鼓勵委托具有資質的企業或者具有相應技能的鄉村建設工匠施工。產權人對農房質量安全負總責,承擔建設主體責任。農房設計、承建人、材料供應等單位或者個人分別承擔相應的質量和安全責任。鎮(街道)要加強對農房建設審批、竣工驗收的服務和指導,引導農民依法依規申請不動產登記、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五)加強房屋鑒定檢測管理。主管部門要加強鑒定、檢測機構從業行為的監督檢查,建立鑒定報告備案制度,開展鑒定報告的質量監管,監督指導鑒定、檢測機構落實主體責任,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鑒定報告的出具應嚴格執行三級審核制度,并由鑒定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按各自職責簽字,其中報告審定人應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計算書加蓋簽字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章。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對其出具的報告終身負責,嚴禁出具虛假報告。

  (六)推動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消防救援、城管執法等部門要加強工作聯動、數據共享。各地政府應當建立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平臺和流轉處置機制,實現房屋安全隱患線索及各類許可信息部門間共享共用,探索建立隱患建筑公開制度,將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筑信息向社會公布。對于尚未完成整治的隱患建筑,應在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系統中予以載明,不動產統一登記時做好協同配合,在房屋出租、出售、抵押時保障利益相關人知情權。探索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

  六、強化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各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參照市級建立相應組織架構和工作機制。

  (二)壓實各方責任。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及時告知使用人房屋安全狀況。開展經營活動的產權人(使用人)承擔房屋安全使用主體責任。地方黨委、政府要落實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屬地管理責任,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協調、具體抓落實。各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管理好所屬產權和使用權房屋,歸口管理行業監管范圍內房屋。落實好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施閉環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各地要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鎮要明確鄉村建設(農民自建房)綜合管理機構,履行宅基地管理、農房規劃許可、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職責,切實強化農村房屋安全管理。要加強專項整治中的法律咨詢、司法調解、治安維穩等工作。要對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用于隱患排查、安全鑒定、技術服務等。

  (四)強化督促指導。根據省委、省政府統一要求,將房屋安全列入對地方黨委、政府安全生產專項考核內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適時開展督導。對房屋日常使用人數大于10人的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安全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各地要加大對轄區內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督促、檢查、問責力度,對排查整治工作進度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干部要嚴肅問責。

  (五)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以及張貼宣傳海報、發放房屋安全使用手冊、社區普法、公益講堂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深入開展自建房選址安全、結構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以及“農村自建房安全常識”一張圖等安全常識科普教育,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8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時間把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到位。完善相關制度,堅決嚴控增量,逐步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范圍。本次專項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未進行專業設計、專業施工的房屋建筑。各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要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核心區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市場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和消防設施合規性。

  3.排查方式。通過產權人自查、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區級檢查、市級抽查,確保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產權人自查。明確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街道(鄉鎮)指導社區(村)組織產權人自查,如實填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

  二是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街道(鄉鎮)在產權人自查的基礎上,委托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進行全覆蓋核查,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進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顯著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并督促產權人立即進行鑒定、整治;發現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鑒定、整治。依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逐一歸集核查信息,核查結果須由參與核查的專業技術人員確認。街道(鄉鎮)應根據自建房用途,統籌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同核查。

  三是區級檢查。各區將街道(鄉鎮)核查信息匯總形成臺賬,結合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全市違法建設圖斑,制定檢查計劃,組織專業機構參與區級檢查。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要督促街道(鄉鎮)盡快組織開展整治。

  四是市級抽查。市相關部門對各區自建房安全排查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并組織專業機構參與,隨時糾正發現的問題;組織專家團隊對各區反映的難點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二)開展“百日行動”(20__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以區為單位,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在20__年9月底前,確保全市經營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委托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排查(核查)、檢查、抽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本部門“百日行動”臺賬,實行銷賬管理。

  (三)徹底整治隱患(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違。各區會同規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明確對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對不予保留的自建房開展聯合執法,按違法建設管控要求及時依法拆除。

  2.依規鑒定。對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安全鑒定。產權人不按期鑒定的,區政府可依法依規指定有關單位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產權人承擔。

  3.加強整治。產權人應根據自建房安全鑒定結論,采取修繕、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險的措施進行整治,并承擔相關費用。各區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加快進行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一時難以拆除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管控措施。

  4.強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經濟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體育等行業主管部門應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

  1.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2.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研究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委、市電影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3.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結合違法建設整治工作,在開展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的基礎上,依法查處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研究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落實街道(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社區(村)“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5.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

  6.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推進北京市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調研論證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規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7.加強房屋安全鑒定管理。既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管理,又加強鑒定從業人員的管理,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市負總責、區抓落實的原則,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及各區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各成員單位抓好工作落實。市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區要成立本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本區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支撐保障。一是強化資金保障。各區要落實街道(鄉鎮)核查、區級檢查及相關工作保障經費,并建立專項整治應急資金,做好應急情況下資金保障。市財政局對市級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二是強化法律服務。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調解矛盾糾紛,依托12348平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三是強化信息化支撐。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基礎上,根據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統用戶數和數據量做好硬件設施的動態增擴準備,做好數據備份和系統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督查督辦,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房屋使用安全意識,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9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在全鎮集中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方主體落實責任,規范房屋改建改裝,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安全管理體系。

  二、排查整治范圍及重點

  對全轄區自建房安全進行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設合法性、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開展全面整治。

  (一)排查整治的重點區域。有關單位、安置區、集貿市場周邊、學校周邊、醫院周邊、開發區、景區范圍內等周邊場所和鄉鎮自建房。

  (二)排查整治的重點房屋。建設年限較長、兩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經營性的自建房(含生產性自建房,下同),磚混結構、使用預制板、增加樓層、改變承重結構、超負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變功能布局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消防安全隱患和屋頂違規鋼結構建設等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的業態重點。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如用于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以及用于生產、經營、租住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隱患等經營性自建房。

  全鎮范圍內農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貴州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

  三、時間安排

  堅持“突出重點、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步分類”和“邊查邊改、立查立改、查改同步”的原則,有序推動排查整治工作開展,堅決守住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底線。本次專項整治分為“全面普查、集中篩查、分類整治、建立機制”四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普查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7月15日)。通過發動基層力量、組織技術力量、聘請第三方力量等方式,結合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房屋建筑調查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對城鄉自建房進行全數摸底排查,建立“排查臺賬”。

  (二)集中篩查階段(20__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對排查出的用于經營性的、兩層以上的、超大面積的、居住10人以上等重點自建房,組織相關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對風險隱患開展集中篩查和核查,建立“問題臺賬”、明確具體整改措施,并督促進行整改。

  (三)分類整治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12月)。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原則,一棟一策,分步分類處置,并建立“整改臺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__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__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實行閉環管理。

  (四)建立機制階段(20__年12月至20__年12月)。根據排查出的自建房分布特點、問題類型,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制定分區域監管、分行業治理的長效機制,消除隱患存量、嚴控問題增量。

  四、工作措施

  (一)持續開展“百日攻堅”。按照《龍里縣自建房安全隱患百日攻堅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試行)》時間節點要求,以涉及公共安全、三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經營的自建房為重點,持續開展重大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動員發揮基層干部、行業監管部門的力量,采取“掃街”的方式,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地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要立即撤離、疏散人員、設立警戒,并開展整治,確保在8月底前全面消除本轄區重大安全隱患。

  (二)開展自查、普查、核查、抽查、督查“五查”聯動。對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排查內容和標準,結合信息化手段,社區(居委會)逐棟逐戶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各村(社區)組織人員逐棟逐戶普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對經營性自建房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逐棟逐戶核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機構對風險隱患進行抽查;同時做好迎檢省、州、縣級督查。通過“五查”,以村為單位逐棟逐戶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建立臺賬、穩控安全、跟蹤整治、整改銷號、閉環管理。

  (三)加強行業督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市場監管分局、教育辦公室、衛生院、民政辦、文旅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民族宗教辦、派出所、煙草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同步開展行業核查,重點對摸排出的利用自建房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民辦學校、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等經營性場所,按照行業歸口,各自進行自建房安全性核查,對發現安全隱患的,督促房屋責任人整治消除,把好經營許可關。

  (四)開展集中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進行集中整治,特別是重大隱患問題,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房屋設置警戒隔離措施,并按照《貴州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掛牌警示,發布危險告知書等,防止人員回住。根據排 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集中整治方案,明確集中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督促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整治,確保排查出的問題整治完成。

  (五)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鎮級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村(社區)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綜合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黨政同責、分級負責、行業專責的工作機制。鎮級成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領導干部為副組長,城建辦工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城建辦,統籌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落責任,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推動,分管負責同志要統籌協調推進。縣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行業歸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建立經營許可準入機制。

  (二)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要充分組織動員基層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與排查,適當配備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加大基層排查人員培訓,強化技術支持保障。發動廣大群眾廣泛參與,鼓勵群眾舉報、投訴等發現問題隱患。同時,可采取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鑒定等工作。鎮財政要安排排查工作經費,滿足必要的工作經費支出。

  (三)強化執法打擊。嚴厲查處自建房違法違規行為,發改、自然資源、城建、市場監督、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嚴查自建房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及經營的相關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對違反規劃和基本建設程序,擅自改建、擴建、加層,改變結構布局和用途,影響房屋安全性等行為,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嚴厲處理。認真貫徹執行《貴州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嚴格農村宅基地報批,落實一戶一宅的農村住房建設要求。嚴格管控城市規劃區自建房建設,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巡檢力度,注重發揮村(社區)作用,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增量。

  (四)強化督查調度。成立鎮聯合督導組,定期對排查整治情況開展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將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納入各有關部門高質量考核范圍和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建立周調度機制,各有關部門每周一前要將工作推進情況報告、報表(附件2、附件3)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聯系人:楊秀磊;聯系電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調度、通報、約談及問責制度,對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提請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依據有關規定按程序報請嚴肅追責問責。

  (五)強化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通過媒體、廣播、宣講等多種形式,讓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參與和支持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10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布署要求和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示精神,切實解決我鎮各級各類學校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校園消防安全隱患,徹底整改學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問題,提高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實解決校園消防安全問題,確保全鎮校園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整治工作內容

  (一)對沒有依法履行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或手續不齊全的工程項目,按照建設時的政策處理處罰后,依法補辦相關手續或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二)對沒有依法履行消防設計審查程序的工程項目,如消防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時已經審查合格,按圖審時的標準驗收;如施工圖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按竣工時的標準由縣人民政府組織消防安全評估,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三)對未按消防、抗震設計和標準規范施工的工程項目,按原消防和抗震設計或竣工時標準規范整改;無法整改的,采取強化防范措施,由縣人民政府組織消防和防震安全評估,評估合格后,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四)對工程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圖紙等申報資料缺失的工程項目,由縣人民政府委托工程質量安全鑒定機構進行檢測,經消防安全評估合格后,以評估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五)對未經消防驗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按建造時的標準重新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落實,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停止使用。

  (六)對未提高抗震設防標準的學校,縣政府將督促開展抗震設計驗算。對驗算達不到相應要求的`,進行抗震鑒定。對不能滿足抗震設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確整改時限。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9月上旬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排查階段(20xx年9月10日前)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9月7日前,開展全方位的動員部署,成立專班,制定方案,明確職責。9月10日前,切實摸清本區域校園消防安全狀況,填寫《校園消防安全排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10日至11月30日)

  按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園消防安全問題,督促學校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動解決學校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和重大風險。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針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落實具體工作責任,合力推進整治工作。

  (三)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12月31日前)

  鎮專班將派出督導組,對各地校園消防安全問題整治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建立健全校園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校園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提高對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要將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納入政府工作內容,及時動員部署,統籌制定整治計劃,確保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時間精力到位、組織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鎮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專班抽調專門力量集中辦公,加強工作統籌和整體推進,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實施,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此次專項整治工作。

  (三)強化責任追究。要明晰每一所學校的整治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對思想不重視、行動遲緩、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并啟動問責機制。

  各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收集匯總,定期分析研判,及時反饋進展情況。20xx年9月10日前,報送《校園消防安全問題排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20xx年11月30日前,報送《校園消防安全問題整改責任表》(附件3);20xx年12月15日前,要形成工作總結報鎮整治工作專班綜合協調組。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11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統籌抓好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生產。把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標準、最迅速的行動,壓緊壓實責任,全力開展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及時徹查消除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基本原則

  1.明確主體,壓實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規定,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按照“三個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產權人、使用人嚴格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

  2.全面動員,群防群治。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縱向要全面動員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橫向要全面宣傳動員到位。廣泛發動專業技術人員、居民群眾等社會力量主動參與排查整治。

  3.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過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部門街道鄉鎮核查和第三方機構專業評估鑒定相結合的方式,逐一入戶,全面摸清自建房情況,從快從嚴處置隱患,加強監管,督導檢查,立查立改,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4.分類處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進行分類處置,依法依規開展整改。對存在結構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業停用,并疏散建筑內和周邊的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二、工作目標

  (一)目標任務。針對昆明市自建房粗放發展,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隱患較多、存在系統性安全風險的實際,全市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排查整治范圍。基于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關信息平臺和數據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為重點對象,對農村自建房、城鎮自建房開展排查整治。

  1.突出重點區域,聚焦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綜合交通樞紐周邊、旅游景區、工業園區、集貿市場、鐵路國省道兩側、勞動密集型企業、在建大項目周邊、地勢低洼、靠山臨河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點場所,聚焦農家樂、賓館、飯店、民宿、教育培訓、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交通場站、電影院、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醫療衛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疫病集中隔離、社區辦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多種混合設置等人員聚集、多種風險交織疊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點房屋,聚焦昆明主城區城中村90年代前后建成的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于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違法違規改擴建和存在突出火災風險的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內容。重點圍繞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3個方面,全面摸清全市現有自建房基本情況。

  1.審批程序方面。房屋建設無正式審批手續、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建筑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擅自改動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變后,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類經營性自建房未經安全性審查、未經經營許可、證照不全,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虛假等情況。

  2.實體安全方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建筑面積,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受損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房屋主體結構及附屬構件(設施)有傾斜,承重墻體、梁柱等部位存在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明顯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建在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區域等情況。

  3.消防安全方面。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搭建、裝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規范要求;餐飲企業等未安裝燃氣泄漏截斷報警裝置;燃氣管網老化、建(構)筑物占壓燃氣管道;存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在室內(樓道、門廳)停放充電;液氨制冷劑的冷庫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合用;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實行防火分隔;未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實等情況。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依據專業評估鑒定結論,按照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進行分級分類、劃定安全區域、設立警示標識。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及時采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繕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隱患。

  昆明主城區不得再新建自建房,農村自建房建設納入規范管理,加大對違法建設、違規經營及監管缺位、執法失嚴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行為;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遏制自建房安全隱患增量。

  三、工作安排

  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分為百日攻堅和鞏固提升兩個階段:20__年5月4日—8月15日為百日攻堅階段,8月16日—12月31日為鞏固提升階段。

  (一)全面動員(20__年5月4日—10日)。各級黨委政府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慘痛教訓,以及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動員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成立專業技術專家組,細化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工作要求,開展業務培訓,全面啟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二)全面排查(20__年5月4日—6月20日)。按照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鎮排查—縣級復核的流程,街道(鄉鎮)倒排自建房排查計劃,動員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同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及志愿者依據《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逐一入戶調查,逐戶逐棟建檔造冊,建立自建房排查數據庫,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隱患清單。市、縣(市)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聯動,充分利用網格化管理等機制手段,同步加大對自建房安全隱患線索的收集,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正在實施改擴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設,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違規行為。縣(市)區組織相關部門對自建房排查數據和安全隱患清單進行復核;對基層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家同步進行現場評估分類,掛牌標識警示,提出處理措施建議,明確整治內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報縣(市)區領導小組研判。

  所有經營性自建房和經專家組現場評估認定為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及時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依據鑒定結論和處置意見進一步完善檔案信息,并按鑒定機構處理建議立即進行分類處置,確保危房不住人、不營業。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6月20日前全覆蓋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應查盡查、應評估全評估、應鑒定全鑒定;依據排查評估鑒定結論,及時采取措施進行分類處置,做到隱患實時監控,確保重點房屋安全風險處于重點監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__年6月20日—8月15日)。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通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綜合施策,做好群眾工作,動員引導產權人、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限時主動進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時,立即停業停用并開展整治,如產權人、使用人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進行強制整治。對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拆除危房;對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采取加固等措施;對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自建房,采取修繕等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并鑒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營業等管控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活動。整治工作要落實責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確保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治全覆蓋,形成閉環管理。

  針對居民現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沒有其他居所的情況,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可統籌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房源,作為過渡性周轉住房。針對屬于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啟動拆遷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動員居民搬離,做好房屋調查和資料保全,拆除相應房屋,消除安全隱患,并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統一做好后續安置補償工作。

  (四)鞏固提升(20__年8月16日—12月31日)。在全面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存量安全隱患全面清零,同時嚴控增量。規范自建房的管理,將3層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遷安置區房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對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鑒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機制,發揮街道、城鎮、村、社區、物業企業作用,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強化施工隊伍監管,依法打擊無資質或借用資質違法違規承攬工程的行為。嚴格按照設計標準施工,加強對勞務派遣人員、鄉村建設工匠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農村住宅宅基地的相關管理辦法,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規劃建設審批管理相關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質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于20__年10月1日前出臺有關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將自建房安全列入各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內容。按照“市級統籌推動、縣級組織實施、鎮街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市、縣(市)區、街道(鄉鎮)三級建立專項整治領導機制,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保障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市級成立市長任組長的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需要組建工作專班和聯合督導組。

  (二)強化部門聯動。銜接國家、省級工作機制,市、縣兩級由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三個部門牽頭,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教育體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自然資源規劃、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網格化管理、消防等相關部門,建立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會商會辦機制,每周開展工作調度,指導下級部門開展工作,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責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責任。

  (三)強化技術保障。根據《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等技術標準,市級層面統一全市技術標準,成立市級技術指導專家組,統籌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服務。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動員組織相關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全過程參與排查工作,組織有資質的機構參與安全鑒定。

  (四)強化要素保障。各級黨委政府統籌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項要素保障。發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有效化解自建房安全整治中涉法涉訴問題。市、縣兩級財政部門對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發展改革、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經營許可等方面,建立完善自建房全鏈條監管體系,研究出臺支持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和規范自建房建設管理有關政策措施,主動服務、優化審批、疏堵結合,提升行業管理水平。

  (五)強化宣傳引導。新聞宣傳部門牽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重要性,普及自建房規劃、建設、安全、法律等方面有關常識,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的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縣(市)區、開發(度假)區組織志愿者進社區(村組),向廣大居民群眾宣傳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安排和有關要求,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發動群眾開展房屋安全自查,積極舉報違規裝修改造、違法搭建等影響房屋安全使用的行為線索。

  (六)強化跟蹤問效。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四級實行“掛圖”作戰,確定數據統計專員,每日匯總自建房排查整治統計數據,逐級上報至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建立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數據庫,按照安全隱患等級實行“色卡”管理和“銷號”管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通報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排查整治工作進度及排名情況,由市級聯合督導組及時提醒調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并根據需要深入一線督導檢查。針對工作推進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隱患消除不及時的情況,視問題嚴重程度,按規定及時約談提醒有關責任人。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12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xx)116號)和《梅州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全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應急(20xx)128號)有關精神和要求,切實加強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遏制煙花爆竹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結合實際,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認真落實興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為目標,以防范遏制各類事故為重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屬地監管、聯合執法、日常巡查、打防結合、齊抓共管”的監管工作機制,實現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群眾積極參與、社會公開監督”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氛圍和長期穩定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整治時間、范圍和工作重點

  (一)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二)整治范圍

  全鎮范圍內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從業單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重點

  1.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徹底鏟除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窩點,徹底查清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原材料供應源頭,堵死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銷售渠道,做到鎮(街)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房,重點對鎮村廢棄、閑置房屋和廠房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杜絕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2.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燃放行為。重點查處未經公安部門許可、不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偷運、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執行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申報制度,嚴格審查、審批各類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活動,嚴厲查處不申報、未經許可舉行焰火晚會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按規定地點和時段燃放,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3.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通過地毯式排查、群眾舉報方式,徹底排查私存私藏煙花爆竹窩點,對非法儲存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同時,要查清非法儲存貨物的來源和流向,做到既端掉窩點,又切斷源頭。

  4.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圩鎮繁華地段、人員密集地方、集貿市場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煙花爆竹的,沒收非法經營貨物,對長期無證經營的“釘子戶“,從重從嚴打擊。

  5.整頓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嚴格執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工作要求,即:一是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嚴禁超許可范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嚴禁在批發倉庫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嚴禁超量儲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行為;嚴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的煙花爆竹產品。二是嚴格煙花爆竹零售點安全監管。嚴格落實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和“三嚴禁”工作要求,即:關閉“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點;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6.嚴厲打擊非法配送、郵寄煙花爆竹行為。落實煙花爆竹銷售經營配送制度安全監管。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的.有關規定,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向零售經營者及零售經營場所提供煙花爆竹配送服務,嚴格規范配送合同、配送車輛運輸資質,監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落實配送過程的安全和產品質量責任。打擊非法郵寄、托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四、組織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一)成立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指導、協調、監督工作。鎮整治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陳遠輝同志兼任,辦公地點設在安監辦。值班電話:。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零售經營環節。安監辦牽頭負責加強零售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零售單位“兩關閉”“三嚴禁”及《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2.運輸環節。派出所、道安辦依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審核煙花爆竹承運單位、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資格,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嚴格查處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等違法行為。郵政局負責對郵政和快遞企業的監管,督導郵政和快遞企業嚴格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及時將郵寄煙花爆竹和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行為移送派出所依法查處。

  3.燃放環節。派出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個人燃放禮花彈等違法違規燃放行為。組織銷毀處置廢舊煙花爆竹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

  4.煙花爆竹“打非”。派出所、安監辦、水口工商所、道安辦等部門依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重點對行政區域交界地帶、城鄉接合部、廢舊閑置廠房、廢棄養殖場、集貿市場等場所實施全面排查,全方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依法查處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采取屬地管理,政府牽頭、聯合執法,統一部署、集中行動的方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6日一1月10日)

  1.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細化措施,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

  2.充分利用廣播、微信、橫標、專欄等有效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11日一11月30日)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進行排查,找準問題,集中開展整治行動。

  (三)鞏固提升階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完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及時溝通信息,組織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檢查督辦,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頑固性、隱蔽性和極端危害性,進一步提高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艱巨性、復雜性、長期性的認識,深刻認識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務求實效。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溝通情況,定期分析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形勢,建立行之有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體制,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聯合行動。按照行業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轄區、本行業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組織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明確重點整治地區和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統一行動,建立長期穩定的聯合行動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出現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確保聯合行動取得實效。

  (三)突出重點、狠抓“打非”。從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切實加大“打非"工作力度。要根據季節性特點和規律,開網式聯合執法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要依法追究相關企業、單位和人員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并依有關規定倒查漏管責任人。

  (四)廣泛宣傳,群防群治。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規的普法宣傳力度,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危險性和危害性,使他們知法、懂法、守法,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設立舉報電話,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人員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積極鼓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使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者無立足之地,營造依法安全經營和從嚴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的良好社會氛圍。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13

  一、工作要求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點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節點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實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轄區內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調查登記檔案并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

  1、重點排查。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人員聚集使用的農村公共房屋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鄉鎮通過實地調查取證,按照要求,利用原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信息完成復核、補充、上傳。非自建房的農村公共建筑,由有關部門組織排查鑒定并指導鄉鎮工作人員按照要求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有關部門再按照實施方案排查職責分工對本行業、領域的農村公共建筑進行核實后上傳,力爭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開展安全鑒定。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于重點排查的用作生產經營農村自建房和農村公共房屋,需經房屋安全鑒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從事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或者出租。鑒定確認的農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活動,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或者登記、備案手續。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根據《條例》規定和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應當督促農房產權人(使用人)在一個月內委托具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房屋鑒定機構開展房屋安全鑒定,危房鑒定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建村函〔20xx〕200號)執行,鑒定結果為C、D級的房屋,確認為農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階段,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在浙江省現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農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礎上,依托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逐戶對原有農村自建房檔案進行復核,并需重新拍攝房屋正面照片上傳。對于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筑,由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實地采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按照排查職責分工核實后上傳。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確保人員安全。

  (二)整治改造。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新建、改建、擴建行為,非法宗教集聚點和未經批準的幼托、培訓教育、養老機構等非法經營場所,要立即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鑒定確認的農村危房,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常態化治理改造”模塊,實行信息化監管,要在7日內制定“一戶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該拆除的及時拆除,該維修加固及時啟動維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重點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時有序推進全面整治工作,確保農村危房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治理改造,實行“銷號”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農房安全隱患全面整治。

  (三)長效管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常態化發現機制、改造機制,做到發現一戶、及時鑒定和治理改造一戶;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房建設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鄉鎮農房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提高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四)進度跟蹤。自20xx年12月起,農村房屋排查整治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每周報送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強綜合保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管、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鑒于工作時間緊迫,技術性強,各鄉鎮可以村(社區)為單位直接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深入排查,排查錄入經費標準不超過30元/戶,最終數量以農房信息系統為準。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14

  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要求,為切實加強全市高層建筑火災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現決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物業按規履責、業主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三年持續整治,進一步摸清全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切實解決一批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強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層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風險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較大以上及有影響的高層建筑火災事故,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

  二、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點

  (一)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

  1、高層建筑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

  2、高層建筑外墻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

  (二)建筑消防設施

  1、建筑消防設施故障、損壞或癱瘓,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設備故障,控制功能及聯動運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影響防火防煙功能;

  3、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樓層指示標識等不符合標準;

  4、避難間(層)堆放雜物或擅自改變用途。

  (四)滅火救援場地

  1、消防車通道被封堵或被雜物、汽車、隔離樁、綠化景觀等占用,影響消防車通行;

  2、架空電力設施、空中的管線、綠化景觀、戶外廣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場地,舉高消防車無法停靠作業,影響救援行動。

  (五)管道井

  1、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獨立設置,井壁耐火極限達不到1、00h、管井檢查門未采用丙級防火門,電纜井、管道井未在每層樓板處進行嚴密封堵,電纜橋架等未在防火分隔處采用有效措施進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內堆放雜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檢查門破損,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

  (六)電氣燃氣管理

  1、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范;

  2、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

  公共建筑使用燃氣部位未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

  3、對電氣、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

  4、用火、用電、用氣不規范。動用明火作業時,未落實現場監護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實雙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員未取得初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值班人員不掌握消防控制室應急處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設備等問題;

  2、消防設施未處于自動狀態,自動滅火系統管道閥門未常開、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未處于自動狀態等;

  3、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棟高層公共建筑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未依托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組織微型消防站隊員開展針對性消防訓練,未熟練掌握消防設施、器材裝備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實工作時間段和非工作時間段“定崗、定人、定責”的要求,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4、未按照“行業相近、位置相鄰”原則,建立微型消防站聯防機制。

  (九)電動車火災防范

  1、違規在居民住宅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車庫等區域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為;

  2、集中設置的電動自行車停車棚推廣配置火災報警、滅火器(簡易噴淋)等消防設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確,高層公共建筑產權單位、委托管理單位以及經營主體、使用單位未簽訂協議,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分擔消防設施維修、更新和改造等費用;

  2、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設立或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重點崗位人、特殊工種人員和員工逐級崗位責任不落實。未落實消防安全“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制度(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隱患、自主消除隱患、在單位場所醒目位置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聯系方式,承諾本單位場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風險或已落實整改);

  3、未按照規定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或建筑消防設施日常維保制度不落實;

  4、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不落實,不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建筑外墻門窗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6、單位未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五、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全面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一)各片區管委會、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要加強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部門、科室的具體工作職責,強化工作統籌,分轄區、分行業組織開展排查治理。

  2、要對轄區中的老舊高層民用建筑和無業主委員會、無物業管理、無產權單位的高層民用建筑存在的隱患問題,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納入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安排專項經費,強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災隱患。

  3、要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發動基層網格力量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確保疏散通道暢通;

  清理消防車通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的私家車,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要督促指導鎮辦加強對高層建筑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管理,引導其支持消防設施改造和安全基礎提升。

  4、鎮、街道負責組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對未委托物業管理的高層建筑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督促指導業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組織,加強日常消防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部門責任

  1、公安局。公安機關加強對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監管職責的指導、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強對監管職責范圍內的高層建筑的監管,督促、指導高層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逐個小區開展排查,發揮片區民警轄區管理優勢,指導督促高層民用住宅物業管理企業提示中小單位、小場所業主做好火災預防工作,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居民、住戶消防安全意識。

  2、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嚴格新建、改建、擴建高層建筑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強化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源頭管控。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高層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質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設、樓長制度建設)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范疇,加強高層建筑中使用外墻保溫材料的監管,推動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指導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高層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導燃氣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筑燃氣管道敷設、燃氣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檢查。加強對向高層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網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市政管網供水壓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門依法加強對高層建筑戶外廣告牌、招牌的監督管理,糾正并制止各類廣告牌、招牌遮擋建筑門窗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行為;

  依法查處高層建筑中的違法建設以及擅自改變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使用功能的問題。

  3、消防救援支隊。負責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情況匯總等工作,將高層公共建筑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監管范圍,加大抽查頻次。制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開展針對性技、戰術研究,組織實戰演練,承擔高層建筑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

  4、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消防救援機構通報的高層建筑消防產品質量問題,依法處理相關生產、銷售企業。

  5、應急管理局。加強對高層建筑中違規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行為的監管。

  6、氣象局。負責高層建筑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防止因雷擊引起的火災。

  7、發展改革和統計局。督促、指導電網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筑輸配電設施和線路安全的檢查,加強高層建筑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宣傳。

  8、教體、民政、衛健、交通、工信、財政、文廣旅、農業農村等職能部門履行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三)社會單位主體責任

  高層建筑使用單位或管理單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備從業條件的消防設施維保檢測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全面檢測,定期組織防火巡查,定期開展消防培訓和疏散演練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經理人(樓長),落實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職責。要逐一劃定高層建筑消防救援場地區域,設立明顯標志,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要按規定建立集防火、滅火、宣傳于一體的微型消防站,配齊人員和必要的裝備器材。

  六、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改階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單位廣泛動員部署,明確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細化工作職責,組織本轄區、本系統、本行業的高層建筑對照自查、檢查要點和整治重點內容,深入開展“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并填寫《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諾書》(見附件2)。

  (二)集中排查階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單位按照職責任務分工,分行業、分領域對高層建筑逐棟開展排查“回頭看”,逐棟填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清單》(見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況,為后期精準整治提供依據和基礎。排查期間,各單位要同步開展高層建筑的隱患整治,做到邊排查邊整治,逐項消除隱患,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和亡人火災事故。

  (三)持續整治階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單位對照“兩個清單”,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緊盯隱患不放,跟蹤督促整改,確保隱患清零。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和典型違法行為的高層建筑,要集中組織掛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處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賬隱患整改任務;

  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確實不能整改的,屬地政府要書面說明情況并報防火委辦公室備案,同時,納入屬地政府督察督辦重要事項,持續跟蹤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賬隱患整改任務;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賬隱患整改任務。期間,各單位要同步開展隱患排查,將新增隱患問題納入“兩個清單”,持續實施整治。

  (四)總結驗收階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組織進行專項驗收,對各單位的整治驗收情況納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內容。同時,要認真總結、固化經驗,健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火災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將高層建筑專項整治作為重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高層建筑火災隱患治理力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有關部門、科室的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落實整改措施,堅決整改突出風險隱患。要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滅火和自救知識,加強消防安全從業人員培訓,嚴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專項整治期間,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形成整治高壓態勢。

  (二)強化協作,形成合力。各單位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定期會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消防救援機構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和專業優勢,加強業務指導,提升工作質效。

  (三)跟蹤問效,落實責任。市防火委、各單位要將高層建筑整治情況納入督查檢查內容,對未按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單位,將進行通報。專項整治期間,凡在高層建筑領域發生亡人和有影響火災事故的,將逐起實施“火災事故延伸調查”,嚴肅追責問責。

  八、材料收集和報送

  1、各單位請于x年1月10日前報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和動員部暑情況;

  2、xx年12月1日前報送階段工作小結,xx年12月1日前報送工作總結,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3、各有關部門工作經驗做法(信息、簡報)可隨時報送。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15

  消防安全工作是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的保證,也直接關系我公司交通運輸事業的發展和旅客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社會的穩定,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范于未然或在出現不安全隱患時能妥善及時地處置,我公司對此十分高度重視,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了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公司內部的消防設施分布情況。本轄區內嚴格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按規定共配置了各類滅火器68只,消防栓8處,消防水帶10條。平時由公司的稽查保衛科負責檢查各類消防設施的狀態,堅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檢查,詳細分布情況見(附件一)。

  二、重點消防部位的確定。主要有修理廠在修理時使用電焊時因直接與車輛的油類接觸出現的火災隱患現象;危險品修理車區和停車區可能因一些危險物品的泄漏或與其他物品接觸后發生化學反應而導致易燃、易爆或腐蝕等情況;行李房、貨運倉庫、檔案室、票證室等地方的易燃物品較多。

  三、安全消防工作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1、公司成立了以總經理梁力平同志為組長,以金陽、尹寶法副總經理為副組長,以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全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統一部署和領導,做到職責分明,層層抓好落實。

  2、由公司稽查保衛科進行經常性地對公司的整個轄區以及車輛的消防設施和生產、生活中的安全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落實予以整改,堅決將一切不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組建消防應急救援隊伍,由稽查保衛組織實施和演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疏散和物品的保管。

  4、安全消防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稽查保衛科,辦公室主任由稽查保衛科負責人兼職。負責公司安全消防事故的協調處置和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數據的統計與上報工作。

  四、專職消防隊報警電話為:119。公司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隨時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檢查。

  五、在進入消防事故險情階段時應立即啟動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各人員、車輛要立即各就各位。在啟動應急預案時,要嚴格服從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并一邊做好現場了解和記錄,一邊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情況。

  六、在事故險情過后,各部門和人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對在突發應急工作中涌現出的好人好事要予以表彰。但對在執行應急處置預案中工作不力、玩忽職守而導致險情擴大或產生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七、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并由臺州市椒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16

  根據市道安辦《關于掛牌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問題的通知》(梅道安辦[20xx]50號)精神,我縣涉摩電交通事故較為突出,經市道安辦請示市政府同意,從20xx年9月18日,對我縣摩電交通安全問題開展為期12個月的掛牌整治。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管理,有效遏制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事故高發勢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源頭管理,建立健全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開展摩托車、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清理整頓,嚴禁生產銷售未經許可或未取得產品認證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使涉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全面提升駕駛人的安全守法意識。通過掛牌整治,實現“一降、一升、一個不發生”的工作目標,即:摩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0%以上,現場查處摩托車無牌無證、未佩戴安全頭盔、超員載人,摩電逆行、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等五類違法行為同比20xx年上升10%以上,不發生摩電駕駛人負同等以上責任或存在摩電超員違法情形的較大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巫旭明同志兼任,成員:吳桂,負責日常工作的對接與協調。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源頭管理,完善便民服務措施。一是要進一步加強戶籍化管理。要組織派出所、各村(居)委等管理力量,開展入戶清理調查工作,摸清轄區摩托車數量和駕駛人底數,建立健全源頭管理工作臺賬,實施有效的戶籍化管理。要摸清本地即時配送行業企業、快遞網點及其保有車輛情況,確定聯系人,建立穩定的溝通聯系渠道;農村地區要依托“兩站兩員”開展入村入戶,重點核查無牌摩托車使用和無證駕駛人分布情況,登記聯系方式,提醒無牌無證駕駛的法律責任,告知注冊登記、領取駕駛證的方式渠道。二是要進一步簡化注冊登記程序。在摩托車銷售比較集中的地方增設機動車登記服務點,開展預登記及代辦服務,方便群眾就近辦理注冊登記業務。協調稅務部門和保險公司加強合作,簡化辦事流程,針對摩托車推出網上辦理車輛購置稅、網上繳納交強險服務,實現保險、稅務線上線下一站式辦理。三是要積極開展摩托車“帶牌銷售”試點工作。實行摩托車售前或者配貨前集中查驗,預先制作懸掛號牌。群眾購車時由摩托車銷售企業代理完善注冊登記手續,實現購車一并辦結登記業務。四是要強化駕駛人管理。車管部門和登記服務站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審核車主是否持有相應資質摩托車類駕駛證。為無相應資質摩托車類駕駛證的人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的,應盡告知義務,明確告知車主駕駛摩托車應當持有相應資質駕駛證。五是要推進駕考、審驗“下鄉進村”。要充分利用鄉鎮政務服務網點和農村勸導站,結合車管所下鄉活動和“警保合作”工作,深入農村地區開展上門服務,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核發檢驗合格標志,補換領駕駛證、機動車牌證等業務。要大力參與、支持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機構開展摩托車駕駛人培訓業務;要在農村地區派出所、交警中隊開通辦理車駕管業務、規劃建設鄉鎮摩托車駕駛人考場、優化摩托車駕駛證報考等措施,便利農村群眾就近考領摩托車駕駛證。(責任單位:鎮政府、派出所)

  (二)強化專項整治,規范行車秩序。以無牌無證、超員載客和不戴頭盔三類多發易發、安全危害大的違法行為為目標,集中精力開展掛牌專項整治。一是要組織集中統一行動,形成嚴查嚴管氛圍。深入研判分析轄區堵點、亂點、事故多發點交通形勢,定期開展路面執法,集中優勢警力、組織精干執法小分隊,精準發力、精心組織轄區涉摩電交通違法行為集中統一清查行動。農村派出所積極參與摩托車集中整治行動,及時發現、查處轄區內涉摩違法行為。二是要入村入戶開展勸導和靜態執法。農村勸導站全面落實實體化運作,加強對摩托車不戴頭盔、無牌無證、超員載客等顯性違法行為的勸導力度,每個勸導員每日勸導不少于5起違法行為。三是要建立違法抄告制度。派出所、教育、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與學校、物流配送企業等單位合作,暢通溝通渠道,建立行業人員違法行為定期抄告制度。對日常執勤執法中發現的學生群體涉及摩托車違法的,抄告所在學校并通知監護人,責令加強監管;對物流配送行業從業人員涉及違法的,一律抄告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和所在企業,責令嚴肅懲處,加強監管。四是要自覺抵制駕乘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覺做到“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自覺檢查糾正進出入單位及駐地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責任單位:鎮政府、派出所、各村(居)委)

  (三)強化部門職責,形成合力。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組織開展由政府牽頭,部門、區域、社會聯動,協同共治處理的聯合整治行動;督促相關部門制定落實相關惠民便民措施;加強專項行動工作的督查、成效評估、考核,建立健全摩托車、電動車管理的長效機制。宣傳部門:負責輿論引導,組織新聞媒體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引導摩托車駕駛人做到“有牌證、靠右行、戴頭盔、限二人”,營造整治行動的輿論氛圍。派出所:依法辦理摩托車、電動車牌證、登記注冊,開展無牌無證、超員超速、不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向行駛、亂停亂放、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涉摩電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和查處。交通運輸部門:對涉摩托車客運業主的經營行為依法進行規范;負責提升城市交通運輸能力,聯合交警部門對非法營運摩托車(含三輪摩托車)開展專項整治。市場監督所:負責打擊違法違規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摩托車、電動車行為;嚴厲查處超范圍經營業主;查處制售無出廠檢驗合格證、非法組裝摩托車、電動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黨政綜合辦:聯合交警部門對亂停亂放共享電動自行車進行整治、加強對進入政府大院亂停亂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中、小學:加強在校學生涉摩電交通安全的教育,督促、引導學生家長駕駛摩托車做到“有牌證、靠右行、戴頭盔、限二人”。(責任部門: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傳部門,派出所,中、小學、黨政綜合辦公室、市場監督所、交通運輸部門)

  (四)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整治氛圍。一是要開展涉摩電點對點宣傳教育。準確把握各類摩托車駕乘人員特征,針對農民、上班族和學生三類重點群體開展差異化的宣傳教育。各鎮政府要發動農村“兩站兩員”、村委會對摩托車車主逐村逐戶登門拜訪,開展點對點入戶教育。二是要通過事故案例開展警示教育。每月選取1起因不戴頭盔、超員載客等違法行為導致死傷的典型涉摩事故,作為警示教育案例,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向社會公布,強化對交通參與者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要進一步提升宣傳關注度和認可度。對各類輕微交通違法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開展現場學習、做志愿者放行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教育方式,吸引交通參與者關注。引導摩托車生產銷售企業、保險公司和其他各類企業積極參與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開展贈送頭盔、贈送交通安全福袋等豐富多樣的路面宣傳和勸導活動,進一步增強群眾認可度。(責任單位:宣傳部門、交通運輸部門)

  四、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11月18日)。通過大力宣傳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自覺抵制、積極舉報各種非法經營行為,教育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11月19日至20xx年12月18日)。通過摸底調查,準確掌握摩托車、燃油助力車、超標電動車、電動自行車等產品的生產、銷售企業和商鋪信息,準確掌握無牌無證摩托車、電動車基數并建立相應臺賬,為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提供基礎依據。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9月18日)。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整治行動,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車輛的銷售企業和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從嚴整治,進一步規范摩托車、電動車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和預防事故發生。

  (四)常態長效管理(20xx年9月19日以后)。整治行動結束后,要及時總結經驗,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由相關部門嚴格按照管理職權,依法實施長效管理,鞏固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是貫徹落實省、市、縣相關工作部署,是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的迫切要求,各部門、各村(居)委要統一思想,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為我鎮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各部門要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強化聯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確保行動取得良好實效。

  (三)對查處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和使用人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處理到位,該罰款的一律罰款,該拘留的一律拘留,該追究刑事責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督查,嚴格問責。縣道安辦將牽頭組織對此次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導,對工作措施不力、行動拖拉、推諉扯皮的予以通報,并追究工作責任。

  (五)加強信息上報。各部門、各村(居)委要注重信息收集,在整治期間好的做法、先進典型材料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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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堅決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為公司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具體目標

  以x公司的構筑物為重點,開展火災隱患集中治理,100%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有效降低和消除重點場所火災發生的幾率和風險。

  二、時間進度和工作安排

  (一)部署發動階段(20__年4月22日前)。各單位制定方案,細化明確任務措施、整治目標、整治標準和任務完成時間節點,并召開會議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0__年4月23日至11月30日)。各單位對照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從嚴從實從細抓好各項責任措施落實。針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定人定崗定責,實施專人跟進、掛單整改、掛表推進,確保整改到位。

  (三)總結驗收階段(20__年12月)。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火災防控工作機制。公司安委會將結合20__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責任制考核,一并開展核查。

  三、整治任務及分工

  (一)房屋建筑。要強化公司各房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按有關規范在各個樓層顯著位置配足手提式滅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組織開展一次電氣及消防設施全面檢測,確保超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各中心站負責組織實施)

  (二)各中心站、養護和機電管養單位。要重點對施工現場、駐地的電氣火災防范進行專項整治,施工現場搭設的宿舍、辦公用房、廚房、配電房、可燃材料庫房和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等裝配式臨時設施應分開設置。(各中心站、養護工程部、機電隧道部負責組織實施)

  (三)日常管養單位的養護工區及服務區。重點加強對養護機電等日常管養的長大養護、廣東火電及即將接手的路路通等公司及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強化對服務區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車輛停放的消防安全和應急管理。(養護工程部、機電隧道部和路政大隊負責實施)

  (四)其他方面。一是配合路段涉及肇慶各縣市區交警和消防部門實施隱患清零行動。配合開展防火巡查和宣傳培訓,重點整治三茂鐵路鼎湖重合段、我司各路段沿線涉及的橋下空間被非法圈占和養護工區服務區等場所違規住人、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或充電、用火用電不規范等突出問題。二是嚴查違章搭建。嚴查各類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響消防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各中心站、路政大隊、機電隧道部負責組織實施)

  四、主要措施

  (一)精準研判風險。各單位要逐級召開一次消防工作會議,專題研判本單位火災形勢,部署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二)開展約談提示。公司將重點約談工作不力、發生火災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三)單位自查。各單位采取告知方式,對照整治標準,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并本單位不存在消防突出風險或者已經落實防范措施,并將自查自改和情況書面報告當地消防救援機構。

  (四)實行清單治理。20__年6月底前,各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對自查發現的隱患全部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逐項列出時間表、明確責任人,定期照單對賬、照單銷賬。20__年11月30日前實現火災隱患清零。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場所和單位,必須嚴格落實火災防控措施,實施專人看護值守,確保消防安全萬無一失。

  五、工作要求

  公司將對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單位予以通報,并督促落實整治措施。對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依法從嚴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公司安委會將專項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各單位要認真梳理整治工作進展和成效,6月5日前向安委辦上報相關工作中的創新和亮點的圖文資料,12月4日前向安委辦上報相關工作中的創新和亮點的圖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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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照上級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加強干部職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單位樓層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力求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落下一層樓、不落下一條通道、不落下一間房(室)。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一步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技能,堅決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單位和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全樓層辦公室和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是:

  (一)樓層存在火災隱患的。

  (二)辦公室疏散設施設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1.辦公室人員工作 、休息期間將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封閉、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

  2.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數量、寬度以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的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的;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的;疏散門開啟方向錯誤的;防排煙不符合要求的。

  三、行動內容

  各樓層要結合實際,在整治行動中開展“六個一”活動:

  1.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各科室要組織員工,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專題工作會議,對辦公室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部署。

  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識課。組織干部職工觀看有關消防安全教育的光盤,切實做到準備充分,內容充實,豐富干部職工的消防安全知識。

  3.舉辦一期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欄。各科室要在辦公室院內舉辦一期以消防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欄,要求內容豐富,形式新穎。

  4.組織一次防火逃生疏散演練。演練要有組織、有方案及責任人,干部職工參與面要廣,活動要注意安全,演練要有成效。

  5.添置一批消防設備設施。各科室要加大對室內干粉滅火器、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標示牌等消防器材的添置力度,并對已有的消防設備設施進行全面檢修,落實責任人,確保使用效果。

  6.開展一次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治。各科室在本次整治行動中按照以上整治重點對辦公室、會議室、圖書室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電路設施、用火用電管理及消防通道等進行全面排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并建立整治臺賬;對一時無法整治到位的,要加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實可行的限期整改意見,報上級備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科室要充分認識當前辦公室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本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實行領導負責制,同時要制定具體的工作實施方案,確保本次整治行動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收到良好成效。

  (二)大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科室要在本次活動中積極宣傳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加大對消防法律法規、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等知識的宣傳,進一步提高干部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技能。

  (三)強化責任,堅決消除隱患。各科室要堅持“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大力推進“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改、法律責任創新”工作措施,堅決整治火災隱患,不留消防死角。

  (四)建立機制,筑牢消防屏障。各科室要通過本次專項行動建立消防工作長效機制,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要定期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并加強辦公室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消防裝備的建設,確保辦公室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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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為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20__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__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20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建筑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人員素質,預防和減少建筑安全事故,保證建筑安全生產平穩有序。

  二、組織領導

  項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為: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項目“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與環境管理部。

  三、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項目部樹立“安全生產,預防為主;人民生命至上,火災隱患必除”的指導思想,充分認識到做好火災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學習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有關規定和相關專業知識,提高管理水平,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積極性。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項目部根據局及公司相關文件要求切實落實責任,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做好宣傳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通過抓好冬季取暖措施的落實,有效防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發生。

  3、掌握信息,及時上報。施工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后,項目部及時如實上報,將事故情況報本公司,并迅速組織開展救援。

  四、排查整治的范圍、重點、措施

  (一)排查整治的范圍: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倉庫、加工區、食堂等。

  (二)整治重點

  1、設施方面:消防水源是否可用,消防設施是否缺少、損壞,冬季保溫措施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消防設施是否全覆蓋。

  2、場地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道等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通道是否通暢。

  3、住宿方面:用電設備布局是否合理、規范,電線、管線是否老化,人員用電是否規范。在宿舍內是否使用電暖氣、電磁爐、小煤爐、大功率加熱器等。

  4、食堂方面:用電是否規范,煤氣罐、輸氣管是否符合防火要求,食堂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場所設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5、施工現場方面: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經過崗前培訓;動火作業是否執行動火審批制度,是否采取接火措施、施焊地點與可燃、易燃物保持安全距離;臨電使用是否規范,外電是否采取保護措施,臨電電路是否安全,漏電保護器是否匹配、靈敏,閘具、熔斷器是否匹配,安裝材質是否合格等。

  6、倉庫:倉庫的.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設置專用倉庫,并分類存放,倉庫內用電是否規范,有無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用電設備及取暖設備;倉庫內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7、資料方面:進場人員是否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是否有教育及交底記錄。臨電巡檢記錄、消防日檢記錄、消防驗收記錄、臨電驗收記錄是否齊全、屬實。

  五、工作措施

  1、編制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活動方案及完善消防應急預案,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建立消防組織機構。

  2、組織召開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活動專題會,進行工作部署,明確要求及標準。

  3、進行全面的消防專項隱患排查,并對所查出問題定責任人、定時間、定措施,編制銷項清單逐條逐項的進行嚴密排查整改,務求不留死角,不留隱患,指派專人進行消防日常管理和每日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認真填寫檢查紀錄。

  4、開展消防專項培訓活動并加大消防安全宣傳力度,采取在施工現場懸掛橫幅和標語,張貼安全宣傳貼圖、設置安全宣傳專欄、發放安全教育材料等多種形式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安全宣傳教育,力求加強工人消防安全意識,從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5、分區域對項目各分包工人組織消防演練,講解應對措施、滅火方法,及火場逃生常識切實提高一線作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應急救援能力。

  6、針對消防安全整治專項活動階段所作工作進行歸納總結,并形成書面報告。

  六、具體工作安排

  20xx年12月4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

  1、工作準備階段(20xx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項目部結合現場實際根據本方案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張貼宣傳標語或圖畫,完善施工現場消防物資配備,開展動員部署工作。

  2、工作實施階段(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12月11日)。

  項目部由項目經理帶頭組織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隱患的自查自糾工作,落實整改責任人,開展火災防控的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演練及緊急救護措施的宣傳教育。

  3、總結上報階段(12月12日至12月15日)。

  認真總結火災防控工作經驗,查找不足,及時整改,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保證工程安全生產。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21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關于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精神,深刻汲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進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攻堅行動,切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動方案(20__—20__年)》和市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區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決定從即日起至20__年2月底,在紅旗地區內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著力排查大風險,除大隱患,防大事故。通過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明顯消除紅旗地區重點交通安全隱患,減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確保轄區內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隱患。各社區要持續對轄區內車輛通行主街道、主支巷道進行排查,每月至少排查兩次,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路段,臨水臨崖和易結冰易塌方路段,交通標志線和交通安全設施嚴重缺乏的路段,并根據排查結果填寫《紅旗地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統計表》,及時將統計表上報辦事處安監站。安監站要匯總各社區上報的《紅旗地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統計表》,積極向區級相關單位上報排查處的安全隱患。

  (二)大力營造排查整治工作氛圍。各社區要充分利用轄區內資源,通過電子屏、微信公眾平臺及入戶宣傳等方式開展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主題宣傳活動,廣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內容和措施,引導社會單位和廣大群眾,認識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營造濃厚的交通安全宣傳氛圍。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紅旗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力實施,取得實效,紅旗辦成立由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辦事處副主任為副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辦安監站辦公室,街道辦安監站站長關正宏同志負責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要清醒認識當前道路交通安全的嚴峻形勢,認真開展宣傳、排查和上報工作,落實工作責任,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當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預防工作,做到“工作實,情況明,資料全”。

  (二)強化督導,落實責任。按照省、市、區相關部門部署要求,街道將不定期組織人員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各社區要深入一線,做好工作落實和資料留存。

  (三)加強值班,靈通信息。各社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加強領導帶班,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一有事情,能夠第一時間上報,杜絕瞞報、漏報,確保紅旗地區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22

  由于最近持續低溫嚴寒惡劣天氣的影響,施工現場進入火災事故高發期。根據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立即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觀住建通【20xx】02號)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工地的消防安全,提高抵御火災的能力,項目特地制定本方案,全面的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將隱患消滅在萌芽階段。

  一、現場主要施工面貌

  1、本工程主要有15棟建筑物組成,但由于現場拆遷問題,目前僅移交了42#、43#樓、35樓、36#樓及相應地下室的工作面,其余11棟建筑物均未移交工作面。

  2、43#樓孔樁已經全部施工完成,目前進入底板、地梁鋼筋綁扎階段;42#樓及相應地下室進入基礎地梁開挖和基礎墊層施工。

  3、35#、36#樓及相應地下室進入基礎地梁開挖及場地平整階段。

  二、工作目標

  1、通過此次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切實的提高管理人員和農民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全力排查現場存在的各類的消防安全隱患,提高有關人員火災的隱患排查、初期火災撲救、組織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能力。讓消防安全及應急處理的概念深入每個管理人員的心中。

  2、制定詳細的消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實行全員管理、專人負責落實治理。將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隱患逐步排查、逐步

  治理,并定期進行檢查落實情況。

  3、通過每月的消防安全施工檢查將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隱患反復檢查,并及時分析治理情況和治理效果。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融入到生產日常管理當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1、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根據文件要求及項目部的本身的管理要求,項目部成立了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為: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根據文件要求并結合項目部實際施工情況,制定出本工程的消防安全的整治實施方案并由專人負責整改落實,實行責任制落實,實行過程控制,全程監督。

  (1)消防安全教育責任人:李仁

  ①、立即在現場內開展全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并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應急演練,要求不止是應急救援人員知道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如何處理,各司其責,同時也要使所有農民工看到當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如何自救,如何逃生。

  ②、所有參加培訓的人員要根據施工性質和工種組織考試,考試

  合格后方可繼續上崗施工。

  ③、接受教育的人要求必須簽字,同時教育培訓過程和演練過程必須有影像資料,歸檔備查。

  (2)、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負責人:王冠運

  ①、負責每月25日組織小組成員對項目的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工作,并制定相應的檢查管理制度,對不符合要求的負責督促整改落實和并負責具體獎懲制度的實施。

  ②、負責保證消防安全管理的資金投入及時到位,保證切實現場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BG50720-20__)的要求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

  ③、加強對各勞務班組的管理,與其簽訂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協議,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層層分解,落實到實處。

  ④、負責組織制定完善的關愛農民工的管理辦法,保證農民工能夠按時足額的領取工資,防止農民工挨餓受凍的現象發生。

  ⑤、負責在辦公區設置吸煙室和提供熱水,為農民工配置防寒棉服和防寒手套,防止工人凍傷。

  (3)、現場消防安全隱患的檢查負責人:李仁

  ①、由李仁(聯系電話:)作為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于每月20日定期對現場的所有辦公區、施工區、警衛室進行巡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范要求的部位及時通知現場管理人員及時整改。

  ②、每次的巡查要做好相應的巡查記錄,確定巡查路線,對存在的問題要規定時間、規定人員、確定整改措施,按時完成并進行復查。

  ③、所有巡查記錄要有影像資料,并全部整理歸檔備查。

  ④、每次的巡查路線為:辦公區——大門——配電房——42#、43#樓施工區——35#、36#樓施工區——商業中心施工區——別墅施工區——文化活動中心B館施工區——各警衛室

  ⑤、對警衛室及警衛宿舍要求必須使用36V以下的電壓,嚴禁使用電暖器、電磁爐、小煤爐等電器,吃飯統一由項目部安排在場外就餐。專職消防安全員在巡查過程中,一經發現,立即沒收,確保安全。

  ⑥、保證辦公區和現場臨時設施、道路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BG50720-20__)關于臨時消防設施的規定進行設置,施工區按照相關規定設置消防水系統或者滅火器,在辦公區設置專門的吸煙區。

  (4)、本工程臨時用房由于在搭設之初,即嚴格的執行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BG50720-20__)的有關規定,全部采用了巖棉夾芯的活動板房,能夠滿足規定要求,故不存在更換的問題。

  (5)、消防用水和臨時用電的安全檢查負責人:周喜昌

  ①、負責對現場消防水系統進行設置和維護,保證消防水系統能夠正常使用,嚴禁任何人或班組使用消防水代替施工用水。

  ②、加強對現場臨時用電的檢查,確保現場和辦公區用電不發生死拉亂接的現象發生,保證臨電的消防安全。

  (6)、現場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①、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②、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③、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④、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⑤、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⑥、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我們將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BG50720-20__)的有關規定和當地建設局的要求,從思想上和行動上高度重視,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正常的安全管理中,增強責任感,并且建立相關的管理制度,定期排查現場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保證本項目不發生一例消防安全問題。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范文 篇23

  全面消除我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時間,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屋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健全長效動態巡查制度和農村房屋管理機制。6個月內(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3年內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摸底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委會對本轄內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種類型進行全面摸底。重點排查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危房;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房屋;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為生產和居住場所;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于山邊、水邊、高陡邊坡及低洼地帶區域,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地質災害的房屋;位于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用于經營和租賃的自建房屋。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臺賬,同時依托國家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建立健全我鄉農村房屋數據信息庫。

  (二)整治銷號。按照行業負責原則,區別輕重緩急,對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責令使用人或擁有人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私自改擴建、加層、開挖地下空間及裝修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導致安全受到影響的房屋,要邊查邊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前,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整改,排除隱患。工作人員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房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銷號。

  三、工作步驟

  (一)安全排查及重點排查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會在20xx年全鄉農村住房安全工作“回頭看”、農村住房安全和視覺貧困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對群眾住房安全再進行一次全面核查,確保前期發現的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同時,重點摸排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內容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遠的房屋、河道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建設的房屋等,其中:農戶自建用于經營的房屋,于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信息上傳,其它房屋信息上傳于12月20日前完成,并建立重點整治臺賬。

  (二)全面排查及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農村住房為單位,對農村所有房屋開展全面排查,排查內容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查清受地質災害威脅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結合農村危房改造沖刺清零,對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農房,以竣工驗收報告或鑒定報告為依據,并結合房屋最新狀態進行判斷,對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詳細的整治臺賬。同時,根據既定的重點整治臺賬逐開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縣住建局督促指導鄉鎮進行驗收銷號。對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應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處置。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臺賬,逐一制定整治計劃,按照“誰擁有(使用)誰整治、誰主管誰督促”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與鄉村振興、防災減災相結合全面整治。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產權(使用)單位進行整治,由縣住建局會同鄉政府進行驗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務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務的80%;到20xx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銷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鄉政府已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委會要深刻認識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安排專人負責,并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強化指導,靠實部門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組織相關站所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督查指導,避免多頭檢查,重要情況要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級農房建設管理機構,配備村級管理人員及村級農房安全質量巡查員;對排查工作走過場、隱患排查不認真、措施落實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隱患的村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由此產生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注重宣傳,強化服務保障。要全面做好全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宣傳工作,增強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讓房屋所有者了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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