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期中考試獎勵方案范文(精選3篇)
小學生期中考試獎勵方案范文 篇1
為更好的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提高學生的學習成績,在學校組織的月考﹑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對取得下列成績的進行獎勵:
一、總分優秀獎
1、特等獎:在全年級的排名前6名的學生。(其中總分和各科目成績必須達到80%及以上,若某學生總分或各科目有1~2科的得分不達標則獎項降一級,順延)。
2、一等獎:在全年級的排名前18名的學生。(其中總分必須達到總分的75%及以上和各科目成績必須達到70%及以上)。
3、二等獎:在全年級的排名前30名的學生。(其中一年級需考得總分的70%及以上和語文、數學、英語各科目成績必須達到60%及以上;二年級需考得總分的70%及以上和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地理、生物各科目成績必須達到60%及以上;三年級需考得總分的70%及以上必須達到60%及以上)。
4、三等獎:在全年級的排名前30名的學生。(其中需考得總分的65%及以上和各科目成績(兩門科目以內)必須達到50%及以上)。
二、顯著進步獎:
1、在年級排名中比上次顯著提升的。(由班主任挑選,年級把關;一、二年級不超過4人/班,三年級不超過3人/班。)
2、和上次考試相比總分提高30分以上。
小學生期中考試獎勵方案范文 篇2
為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進一步強化競爭意識、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促進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特制訂本方案。
一、獎勵標準
1、高考學科教學人員:按2800元/班發放,初中按3000元/班發放。
考試獎的35%用于班級集體獎,65%用于個人考試獎(不足部分由學校補足)。
2、行政干部
不帶課行政干部:按全校教師的平均數乘以相應系數(校級干部1.3,中層干部1.1)發放。
帶課行政干部:獎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任課部分按實際計算所得數額發放,另一部分按全校教師的平均數額乘以相應系數(校級干部0.80,中層干部0.6)發放。
3、其他人員
非高考學科教學人員按人均350元發放。
處室人員按出勤情況發放考勤獎。全勤240元,缺勤4次以下(含4次)200元,超出4次少于8次180元,超出8次取消考勤獎。
二、獎勵辦法
(一)教師成績計算辦法:
1、入學或分班時各班學科成績計算基數(J)
2、個人考試成績的計算辦法
(1)各班各學科考試成績(M)=N1×20%+N2×80%+基數J×P%
說明:N1、N2分別指:高一各班總分前20名、55名學生(含所有統招生)的單科人平成績;高二各班總分前15名、50名學生的單科人平成績;高三各班總分前10名,理科
前50名、文科前45名學生的單科人平成績。。
J為基數:各班總分前N1名學生單科×20%+總分前N2名學生單科×80%與同類班級中各學科成績第一名的差值(第一名班級基數計為0)。
P按學期依次取值為100、80、60、40、20、0計算。
(2)帶兩班個人考試成績=M1×60%+M2×40%
帶n班(n2)個人考試成績=M1×70%+M2×20%+Mn×10%
(二)考試獎的計算方法
1、等級、分差及金額略
2、帶兩個班的個人考試獎=Q1×60%+Q2×50%
帶n班(n2)個人考試獎Q=Q1×70%+Q2×30%+Qn×30%
3、班級集體獎的計算辦法:同類班級分塊計算。
(1)班級集體獎=進入同類班級總分前X(X=同類班級數×10)名的人數×160元。
(2)班級獎按1.2:1.2:1.2:1:1:1:0.6分別獎給語、數、外、理(政)、化(史地)、班、生教師。
4、無同類比較的班級,除去該班學生,在年級中按總分相對應的取與該班人數相同的學生組成一個班,與之比較增長值,增長值為正值的為特等獎,[-1,0]為一等獎,[-2,-1)為二等獎,[-3,-2)為三等獎。實驗班特等獎不少于3人。
為全面深入地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嚴格教學質量目標管理,激勵全體教師的工作熱情,切實做好教育教學工作,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經各學校全體教師的充分討論,并召開全鄉各學校主任專題會議,特制訂本方案,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一、設獎科目:語文、數學。
二、獎勵項目:設量化總分獎、尖子生獎(雙科總分獎)、優分比例獎、及格率比例獎、單科第一獎、畢業班分數段獎、科任教師總體成績獎、學校校長、主任獎。
三、資金來源:從學校教研經費中按生均5元收取(完小以上學校)。
四、獎勵辦法:
1、量化總分獎。(根椐全鄉績量化方案計算)在全鄉統考中,按同級同科的量化總分設獎:第一名180元,第二名13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名80元。[同級9個班以上(含9個班)取前三名設獎,9個班以下取前2名設獎]
2、尖子生獎。指在全鄉統考中,一個學生語文和數學雙科總分得全鄉第一名或第二名獎兩位科任教師: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
3、優分比例獎、及格率比例獎。按班級優分比例、及格率比例設獎,語文優分人數占本班人數的20%以上獎科任教師100元;數分人數占本班人數的.30%以上獎科任教師100元;語文及格率人數占本班人數的50%以上獎科任教師100元;數學及格率人數占本班人數的60%以上獎科任教師100元。(注:如此項設的總獎金超過20xx元,就按20xx元比例發放)
4、單科第一獎設各級各科獎,第一名50元,第二名30元。(指學生在全鄉所在的年級中,語文或數學單科考得第一名或第二名分別獎教師)
5、畢業班分數段獎在全縣畢業班考試中,以全縣排名給分,語文、數學總分前20名的一個學生給5分,21名---50名的一個學生給3分,51名--100名一個學生給2分。按全鄉排名前100名,語文、數學總分前20名的一個學生給1分,21名---50名的一個學生給0.5分,51名--100名一個學生給0.25分。設獎以上分數之和第一名獎150元,第二名獎100元,第三名獎50元。
6、科任教師總體成績獎按以上1-4項的獲獎給分,量化總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其他(尖子生,單科獎)第一名2分;第二名1分。優分、及格達標給3分,按此計算,如加來總分第一獎科任教師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40元,滿分獎200元。(注:畢業班分數段獎不加入總體分)
7、學校校長、主任獎根據以上1-6項所設獎項各年級各科目給分,量化總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給3分;第四名給2分;尖子生、單科獎,只要有一科第一名給1分,第二名給0.5分;優分率、及格率達標一科給3分,畢業班按分數段排名語文、數學分開給分(給分同以上第5項獎),總分第一名獎500元,第二名獎300元,第三名獎200元。
五、以上所設獎項,實發獎金總額為12600元,如應發總額超過12600元則按比例計發。如發不完資金,則按比例發放完。
六、本方案以學期進行實施,如要修改此方案必須經全鄉各學校主任會議通過方能修改。
七、本方案只在村級完小以上學校執行,教學點不參與評比。
八、本方案執行時間:20xx年6月。
小學生期中考試獎勵方案范文 篇3
為全面深入地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嚴格教學質量目標管理,激勵全體教師的工作熱情,切實做好教育教學工作,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經各學校全體教師的充分討論,并召開全鄉各學校主任專題會議,特制訂本方案,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一、設獎科目:
語文、數學。
二、獎勵項目:
設量化總分獎、尖子生獎(雙科總分獎)、優分比例獎、及格率比例獎、單科第一獎、畢業班分數段獎、科任教師總體成績獎、學校校長、主任獎。
三、資金來源:
從學校教研經費中按生均5元收取(完小以上學校)。
四、獎勵辦法:
1、量化總分獎。(根椐全鄉績量化方案計算)在全鄉統考中,按同級同科的量化總分設獎:第一名180元,第二名13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名80元。[同級9個班以上(含9個班)取前三名設獎,9個班以下取前2名設獎]
2、尖子生獎。指在全鄉統考中,一個學生語文和數學雙科總分得全鄉第一名或第二名獎兩位科任教師: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
3、優分比例獎、及格率比例獎。按班級優分比例、及格率比例設獎,語文優分人數占本班人數的20%以上獎科任教師100元;數分人數占本班人數的30%以上獎科任教師100元;語文及格率人數占本班人數的50%以上獎科任教師100元;數學及格率人數占本班人數的60%以上獎科任教師100元。(注:如此項設的`總獎金超過20__元,就按20__元比例發放)
4、單科第一獎設各級各科獎,第一名50元,第二名30元。(指學生在全鄉所在的年級中,語文或數學單科考得第一名或第二名分別獎教師)
5、畢業班分數段獎在全縣畢業班考試中,以全縣排名給分,語文、數學總分前20名的一個學生給5分,21名---50名的一個學生給3分,51名--100名一個學生給2分。按全鄉排名前100名,語文、數學總分前20名的一個學生給1分,21名---50名的一個學生給0.5分,51名--100名一個學生給0.25分。設獎以上分數之和第一名獎150元,第二名獎100元,第三名獎50元。
6、科任教師總體成績獎按以上1-4項的獲獎給分,量化總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其他(尖子生,單科獎)第一名2分;第二名1分。優分、及格達標給3分,按此計算,如加來總分第一獎科任教師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40元,滿分獎200元。(注:畢業班分數段獎不加入總體分)
7、學校校長、主任獎根據以上1-6項所設獎項各年級各科目給分,量化總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給3分;第四名給2分;尖子生、單科獎,只要有一科第一名給1分,第二名給0.5分;優分率、及格率達標一科給3分,畢業班按分數段排名語文、數學分開給分(給分同以上第5項獎),總分第一名獎500元,第二名獎300元,第三名獎200元。
五、以上所設獎項,實發獎金總額為12600元,如應發總額超過12600元則按比例計發。如發不完資金,則按比例發放完。
六、本方案以學期進行實施,如要修改此方案必須經全鄉各學校主任會議通過方能修改。
七、本方案只在村級完小以上學校執行,教學點不參與評比。
八、本方案執行時間:20xx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