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消費工作整治方案
此次清理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各有關清理主體要在12月11日之前將清理工作結果演講區政府法制局。
特制定本方案。為貫徹落實《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清理抑制消費政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 〕145號)和《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市清理抑制消費政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鄭政辦〔 〕56號)工作部署,做好抑制消費政策的清理工作,進一步搞活流通、擴大消費,促進我區經濟發展,現結合我區實際。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有利影響,認真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關于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意見,使我區有關消費的政策與法律、法規相一致,與擴內需、保增長、促發展的政策要求相適應,為保持我區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發明良好環境。
二、清理范圍和重點
區政府各部門, 鎮政府.各有關單位要對本部門 年10月1日前發布的現行消費政策進行全面清理。清理重點如下:
(一)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消費的規定;
(二)含有限制外地商品、服務進入外地.;
(三)對商貿流通業違法或者不合理的收費項目;
(四)對商貿流通業不規范的罰款項目;
(五)與商貿流通業優惠政策相抵觸的規定;
(六)其他抑制消費的違法或者不合理的規定。
三、清理方法
即發文機關負責對本單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依照“誰制定、誰負責”原則進行清理.多個機關聯合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主辦機關負責清理。
四、清理工作分工
區政府辦公室有關處室、區發展改革、物價、財政等相關單位配合。具體由區商務局對區政府及政府辦公室制發的現行有效的有關抑制消費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歸類整理,區政府法制局會同區商務局負責組織對區政府文件中的有關抑制消費政策進行集中清理.列出目錄,逐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區政府法制局對初審意見進行審查,提出清理意見。
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有關抑制消費政策的清理工作。
區政府工作部門(含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負責本部門制定的有關抑制消費政策的清理工作。
區裝備制造業基地(閥門產業園)管理委員會負責本管委會制定的有關抑制消費政策的清理工作。
五、工作方法
具體分為三個階段此次清理工作從 年12月4日開始至12月13日結束.:
(一)組織動員階段。本方案規定的各清理主體應當根據區政府要求進行動員.制訂清理工作方案,明確清理工作任務,保證清理工作條件,指定專人負責落實。
(二)清理審查階段。各清理主體依照分工對文件中涉及抑制消費的政策、收費項目和罰款項目逐件逐項進行清理.
1.區政府制發的文件中抑制消費的政策需要修改或廢止的,由區政府法制局、區商務局依照有關順序報區政府研究決定。對文件中涉及抑制消費的收費項目需要取消、降低規范或者進一步規范的,要列出有關收費項目目錄,提出處置意見或建議,交由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局研究處置。要列出有關罰款項目目錄,提出處置意見或建議,由區政府法制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 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若干意見》豫政〔 〕57號)規定予以規范。
2. 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制發的文件中抑制消費的政策需要修改或者廢止的.要列出有關收費項目目錄,提出處置意見或建議,交由區發展改革、物價、財政部門研究處理,同時抄報區政府法制局和區商務局;對其中涉及抑制消費的罰款項目需要規范的,要列出有關罰款項目目錄,提出處置意見或建議,由其法制機構或法制工作專(兼)職人員會同有關部門依照《 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若干意見》豫政〔 〕57號)規定予以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