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便民服務活動方案(精選3篇)
物業便民服務活動方案 篇1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南昌縣司法局關于深入開展“法律服務進社區”便民利民服務活動的通知》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大法律服務便民力度,擴大法律服務覆蓋面,切實發揮法律服務職能作用。我局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進一步深入開展“法律服務進社區”便民利民服務活動,將法律服務向社區延伸,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xx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引領,爭創縣級文明城為目標。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和“應援盡援”的要求,主動將法律服務送到社區,根據我縣實際情況,突出重點,講究實效,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通過積極的調查研究、思想疏導、矛盾糾紛調處和援助案件的辦理,努力減少和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權威的法治環境,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貢獻。
二、工作目標
按照司法部和省廳、市局的部署,結合市、縣民生工程目標,通過深化“法律服務進社區”主題活動,促進形成依法有序表達訴求、及時有效解決問題的社會環境,推動提高社會服務管理水平,保障司法公正,使社區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進一步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能力不斷增強;社區規范化建設和依法管理的水平進一步提升;社區的法治環境進一步得到完善;法律服務質量和社會知曉率進一步提高。
三、活動主題
“法律服務進社區,化解糾紛到家門。”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此項活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活動的順利進行,特成立南昌縣“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領導小組,南昌縣司法局黨組書記高道榮任組長,南昌縣司法局副局長張會春、南昌縣司法局紀檢組長萬小紅、南昌縣公證處主任陳學斌為副組長,南昌縣司法局維穩信息員鄧亮為常務副組長,法援中心、公證處、致力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站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南昌縣法律援助中心。
物業便民服務活動方案 篇2
今年3月5日是偉大領袖毛澤東向全國人民提出“向雷鋒同志學習”號召五十周年,為了大力弘揚雷鋒精神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推動學雷鋒活動和青年、黨員志愿者行動不斷深入開展,波波城社區黨支部、共青團在小區集中開展“3.5”學雷鋒志愿者便民服務活動。
活動主題:學習雷鋒五十年我為小區添和諧
活動內容:便民活動包括八個項目:
1、商品義賣
2、清洗眼鏡
3、法律咨詢(律師進社區)
4、美容理發
5、義務理發
6、義診
7、巧手縫補
8、磨菜刀、剪刀
參加人員:社區黨員志愿者、社區青年志愿者
活動地點:波波城小區小廣場
活動時間:20xx年2月19日(周日)上午9:30
物業便民服務活動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省委主要領導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據《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的通知》以及縣政府下發的《縣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方案》文件,現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明確工作對象
1、持續做好“兜底保障對象”的社會救助對已納入低保和特困供養的家庭和個人,持續做好跟蹤。
對因疫情影響或因病因災造成生活困境的,給予臨時救助。
2、積極關注“低收入貧困對象”的幫扶救助。
要對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的1倍(含),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且因各種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或因災因病因學造成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及時納入低保救助或臨時救助。尤其是要關注受疫情影響,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臨時救助對象、近期申請未通過對象、近期退保對象中新出現的困難對象,做好篩查,對符合低保條件的,應保盡保,對支出型困難的予以臨時救助。
3、重點探索“特殊困難對象”的精準救助。
對以下四類重點困難對象,要分類分層實行精準排查,針對性地用好用足救助政策,織密兜底保障網。
(1)“老”對象:
80歲獨居老人,屬于無穩定收入的孤寡對象,納入特困人員集中供養。
80歲以上失能老人,除孤寡之外,享受失能社會化服務補貼,加強居家服務。
80歲以上困境老人,除孤寡之外,因病因災的予以臨時救助,符合低保的,納入低保。
80歲以上留守老人,屬于建檔立卡和困境的,納入低保,因病剛性支出的,予以臨時救助。
(2)“弱”對象:
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和孤兒政策救助。
困境兒童。納入低保或視家庭情況,予以臨時救助,并確保此類兒童不因病因災因困而失學。
農村留守兒童: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對象,通過教育部門享受寄宿生營養餐和生活補貼,其他困難留守兒童予以臨時救助。
農村留守婦女:計生二女結扎戶,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的1倍(含),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納入低保;大病支出型貧困的納入低保并予以臨時救助。
(3)“病”對象:
加大對因病而困群眾的救助,對因大病重病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低保。并對其醫療費自費超額部分,通過臨時救助和縣愛心扶貧基金兩個途徑進行救助。
(5)“殘”對象:
對重度殘疾人(含精神、智力三級殘疾),按照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低保。有因病剛性支出的,予以臨時救助。其他殘疾人,家庭困難符合低保條件的,應保盡保;因病因災有剛性支出的,予以臨時救助。
二、明確救助幫扶方向
1.生活救助。一是創新低保、特困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提高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二是落實支出型貧困家庭低保政策,對扣除醫療、殘疾護理、教育等剛性支出(多重致貧可疊加扣除)后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支出型貧困對象,按規定納入低保(特困人員)。
2.急難救助。一是提高臨時救助籌資標準,發揮臨時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二是加大救助力度,著重將低收入對象納入臨時救助對象范圍;三是建立快速審批機制,對發生重大困難的,第一時間給予救助。
3.醫療救助。一是對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提高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補助比例;二是探索建立醫療幫扶基金,對因病困難對象給予一定比例的互助幫扶。
其他方面: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困難對象如有涉及,做好與扶貧辦、社會保障所、學校等部門的協調聯系。
三、明確工作任務
1、建立動態管理的特殊困難群體基本信息數據庫,編密織牢民生兜底保障網絡。
(1)摸底。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在對扶貧辦和殘聯等部門數據庫比對篩選基礎上,逐戶逐人摸清未兜底保障對象數,并對幫扶服務需求作出評估,精準識別各類特殊困難群體。
(2)建檔。在精準識別的基礎上,把特殊困難群體從因病、因殘(傷)、因學、因災(疫)致貧原因入手,按照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對象、重度殘疾人、精神病患者、困境兒童、孤寡困難老人、失能困難人員、低收入困難家庭等類別進行細化分類,形成特殊困難群體基本信息數據庫。
2、探索特殊困難對象分類分層幫扶服務工作機制.
在對“老、弱、病、殘”困難對象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礎上,進行精準幫扶施策。四類困難對象,總體要納入生活救助,有大病的要實施“臨時救助”。對困境兒童還要關注就學問題,確保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對失學和輟學的困境兒童要與教育部門及時協調解決;對殘疾和精神病患者,要重點關注有無辦理“殘疾證”,對事實患者且無“殘疾證”的對象,要單列整理,上報殘聯統一核對處理,對“殘疾證”未年檢換新證的對象,要敦促其及時換新證;對孤寡與留守的困難老人,還要關注住房條件,對住房有安全隱患的,要及時與村委反饋,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解決,確保不發生住房安全事故。
3、積極穩妥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審批權限委托下放試點工作。
增強工作責任意識和“底線意識”,認真學習領會低保政策,執行好社會救助的工作紀律,既不“漏保”,也不“錯保”,堅決杜絕“人情保”。嚴格執行工作流程和要求,及時高效提供救助服務。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1、組織準備階段(20__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村(社區)成立由主任掛帥的“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增加人員力量;各村(社區)成立工作小組,并安排專職人員負責。
2、宣傳培訓階段(20__年5月10日前完成)。
各村(社區)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并安排工作培訓,培訓對象為村(社區)業務人員。
3、摸底排查階段(20__年5月25日前)。
各村(社區)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實施對本轄區的特殊困難群眾走訪調查和摸底排查,做到全覆蓋,不遺漏,在精準識別的基礎上,按因病、因殘(傷)、因學、因災(疫)等致困原因進行分類。并于5月25日前將摸底排查數據報送至街道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工作推進辦公室(設在街道社會事務辦)。
4、實施推進階段(20__年6月-12月)。
6月底前,完成特殊困難群體精準識別,錄入相關摸排數據表。
7-12月,用好“特殊困難群體基礎信息”,實施精準救助,同時組織引導群眾團體、社會組織、慈善基金會等社會各界力量進行結對幫扶。并做好動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