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競爭上崗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 “”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xx大精神,按照《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群眾參與和組織決定相結合、堅持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原則,引入競爭機制,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把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作風實、具有開拓創新精神的干部選拔到副處級領導崗位。
二、競爭上崗的職位及范圍
(一)競爭職位(副處級領導職位7個)
1.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副主任職位1個。
2.綜合處(政策法規處)副處長職位1個。
3.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處副處長職位1個。
4.產權與收益管理處副處長職位1個。
5.黨建工作處副處長職位1個。
6.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副處長職位1個。
7.監事會副處職專職監事職位1個。
(二)選拔范圍
上述職位在委機關和監事會范圍內選拔。
三、競爭上崗的資格條件
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任職年限:須現任副調研員或任主任科員職務滿3年。
任職年限計算截止競爭上崗方案公布之日。
(二)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勝任擬任職務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1.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副主任職位:中共黨員,熟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有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
2.綜合處(政策法規處)副處長職位
:文字功底扎實,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工作經驗。
3.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處副處長職位:熟悉財務管理制度,有較高的財會、審計業務水平。
4.產權與收益管理處副處長職位:熟悉國有資產產權管理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5.黨建工作處副處長職位:中共黨員,熟悉黨建工作,有一定的文字綜合和溝通協調能力。
6.領導人員管理處副處長職位:中共黨員,政治素質好,熟悉干部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綜合能力。
7.監事會副處職專職監事職位:熟悉國有資產監管和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有一定的財會、審計業務水平,有一定的綜合分析、判斷能力。
(四)近3年年度考核被評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五)身體健康。
四、競爭上崗的程序、方法和時間安排
(一)公布職位(11月29日)。
(二)公開報名(11月29日-11月30日)。凡符合競爭上崗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名登記表在規定時間內交省國資委副處級領導職位競爭上崗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委競爭上崗工作辦公室)。
(三)資格審查(11月30日)。按照競爭上崗的資格條件,由委競爭上崗工作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定。每個競爭職位的資格條件合格人數與所競爭職位不得低于2:1;小于該比例的取消該競爭職位,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結果在委機關和監事會范圍內公布,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民主推薦、筆試和面試。
(四)民主推薦(12月1日)。委機關和監事會全體干部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民主推薦。民主推薦情況分別匯總統計,并按照委領導、監事會主席推薦占20%、正處級領導干部推薦占20%的比例,其他干部推薦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計算推薦對象的最后得分。
(五)筆試(12月3日)。筆試試題滿分為100分,根據職位不同,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政治和經濟理論、時事政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企業經營管理以及履行競爭職位職責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