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書(離婚案件當事人出具書面意見用)(通用3篇)
意見書(離婚案件當事人出具書面意見用) 篇1
意見書(離婚案件當事人出具書面意見用)
· 發布時間:20__-09-28
意見書
提交意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聯系方式:……。
你院×年××月××日立案受理了()……號原告與被告離婚糾紛一案。本人因……(寫明理由),無法出庭參加×年××月××日調解。
書面意見:
……
(以上寫明對于離婚、子女撫養、財產處置等意見)
此致
×人民法院
提交意見人(簽名)
×年××月××日
【說明】
1.本樣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二款制定,供離婚案件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意見用。
2.離婚案件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
意見書(離婚案件當事人出具書面意見用) 篇2
意見書
提交意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聯系方式:……。
你院×年××月××日立案受理了()……號原告與被告離婚糾紛一案。本人因……(寫明理由),無法出庭參加×年××月××日調解。
書面意見:
……
(以上寫明對于離婚、子女撫養、財產處置等意見)
此致
×人民法院
提交意見人(簽名)
×年××月××日
意見書(離婚案件當事人出具書面意見用) 篇3
_____字第_____號
根據_____單位證明或經調查,茲證明_____(男或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ХХ國或香港、澳門)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離境(或去香港、澳門)之日,在中國(或在中國內地)居住期間未曾登記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_____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