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團組織社會服務會議紀要模板
5月29日,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在市總工會六樓會議室,主持召開了市群團組織社會服務中心第一次聯席會議,市總工會副主席,市惠民幫扶中心主任邱世福到會指導并作了重要講話(參會人員名單附后)。會議就市群團組織社會服務中心工作成立和運行事宜進行了研究。會議議定:
一、成立市群團組織社會服務中心
按照市相關會議和中共市第十四屆委員會第68次常委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成立市群團組織社會服務中心,與市惠民幫扶中心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辦公地點設在市惠民幫扶中心(市總工會底樓109室)。
(一)機構及人員設置
設主任1名,由惠民幫扶中心主任兼任,負責中心全面工作;設輪值副主任6名,由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市僑聯、市殘聯選派副職兼任并配合主任推進工作,實行年輪制,并與省、市中心輪值主任部門相對應,今年由團市委副職到中心擔任輪值副主任。中心下設綜合部、項目部、服務部、聯絡部4個部門,綜合部部長由惠民幫扶中心工作人員擔任;項目部部長由惠民幫扶中心辦公室主任馮琴兼任;服務部部長由惠民幫扶中心綜合科長黃文興兼任;聯絡部部長由惠民幫扶中心工作人員魏群擔任。日常工作由市惠民幫扶中心及輪值部門抽調1名同志負責。
(二)工作職責
1、中心主要工作職責:一是承接并發布政府委托群團組織購買社會服務項目,推進與社會組織的項目協同;二是整合多方資源,凝聚各界力量,充分發揮“大群團”格局優勢和樞紐作用,真情服務發展,真情服務百姓;三是為社會組織和志愿者提供培育孵化、培訓交流、法律政策咨詢等服務,加強與社會組織和志愿者的聯系;四是動態收集基層需求,科學編制公益項目,定期發布社會服務項目,有效對接社會資源。五是承辦省、市服務中心分解下達的社會服務項目,組織、協調、推動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2、成員單位職責:一是充分支持中心工作,將部門資源整合到中心;二是包裝、爭取、實施項目遵循“三牽頭、三配合”基本原則。即:進入省、市中心的項目,策劃、包裝及項目書制作由中心牽頭,群團部門全力配合;未進入省、市中心的項目,策劃、包裝及項目書制作由群團部門牽頭,中心全力配合;在項目實施上,由群團部門牽頭,中心全力配合。
3、中心綜合部工作職責:一是日常管理,負責中心日常運行;二是溝通協調,負責溝通協調中心內部職能部門、公益組織及社會組織;三是后勤保障,負責中心正常運行的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協調中心活動的開展。
4、中心項目部工作職責:一是項目策劃,根據群眾需要與群團部門一道組織開展調研,策劃包裝項目;二是購買服務,承接政府委托群團組織購買的社會服務,配合群團部門實施落地服務項目,督導項目實施進展情況;三是資源統籌,整合群團、社會組織的資源,定期發布社會服務項目,接受社會組織申請,經初審、復審和公示等程序后確定對象,并負責監督指導項目執行;四是項目評估,督導項目實施過程,評估項目實施成效。
5、中心服務部工作職責:一是登記報備,對有需要申報社會服務項目的社會組織和團體進行審核、登記、報備;二是咨詢服務,對到訪的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團隊提供政策、項目、信息等咨詢服務,做好內部協調和溝通工作;三是培訓交流,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社會組織負責人等開展理論知識、團隊文化和組織架構建設、業務技能培訓,提高社會組織和公益團隊的綜合能力和凝聚力。
6、中心聯絡部工作職責:一是向上對接,配合項目部向省中心聯絡溝通,爭取承接省公益組織項目;二是向外對接,配合項目部向國內國際公益組織的聯絡溝通,爭取承接項目;三是對下指導,指導基層中心日常工作,配合項目部向社會組織推介項目。
(三)機構注冊
中心按程序在民政部門注冊民非社會組織機構,作為對外爭取項目及資金的平臺。
(四)經費管理
按照中共市第十四屆委員會第68次常委會議議定:由市財政局負責,撥付成立市群團組織社會服務中心前期工作經費5萬元,后期運行所需經費根據開展情況再研究解決。群團組織社會服務中心財務實行獨立管理,每季度或半年向分管領導、群團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告財務收支情況并接受相關部門審計。
二、關于下步工作安排
1、由各成員單位負責,分類搜集和整理群眾需求信息,建立健全群眾需求信息數據庫,充分發揮群團網絡平臺作用,發布需求信息。
2、由中心牽頭,各部門配合,儲備和申報14個公益項目,即每個群團部門要負責儲備和申報2個以上項目。中心要重點跟蹤省中心及中心、省群團和群團部門包裝策劃的項目落地。
3、由中心牽頭,各部門配合,立即著手調查統計全市社會組織的類型、分布、構成和運營情況,并形成調研報告,制定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工作計劃方案。
4、由中心負責,庚及啟動鄉鎮中心試點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青龍鎮、養馬鎮成立試點工作,在20xx年內完成全市鄉鎮(街道)建設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