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監理交底會議紀要
會議地點: [會議室]
會議時間: [年月日]
與會人員:
承包單位:[公司項目經理部]
[姓名(職務)]; [姓名(職務)];
[說明:應與會人員為項目經理及有關職能人員]
分包單位[公司]
[姓名(職務)]
[說明:應與會人員為監理交底會議前已確定的分包單位主要負責人]
監理單位:北京吉地四方建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項目監理部
[姓名(職務)];[姓名(職務)];......
[說明:應與會人員為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及有關監理人員。]
會議主持人: [姓名]
[說明:主持人應為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
會議內容:
向承包單位、分包單位進行了施工監理交底和安全監理交底,闡述了在本工程中項目監理部如何貫徹監理規劃(含安全監理方案),開展監理工作,主要內容如下:
一、本工程適用的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監理的政策、法令、法規
主要有: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建設工程監理規程dbj01-41-、建設工程安全監理規程db11/382-、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j01-5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j/383-、建筑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規程(dbj01-80-)、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及配套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北京市有關施工質量驗收及技術規程、施工合同、招標文件等約定遵守的法律、法規,以及其它國家和地方在本工程施工監理期發布要求執行的政策、法令、法規。
[說明:還可再列舉一些本工程監理適用的國家和地方政策、法令、法規。要重點闡述近期頒布執行和施工合同約定的規范、規程和技術標準。]
二、合同中約定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在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簽訂的《監理合同》、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簽訂的《承包合同》都有相應的約定,三方均應執行。
(二)《建設工程監理規程》dbj-41-規定了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的關系,它們是:
1、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1) 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的關系是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
2) 監理單位直接對建設單位負責, 在監理業務活動中必須維護建設單位的合法權益;
3) 監理單位是建設單位在施工現場唯一的管理者,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與建設施工合同有關的聯系活動應通過監理單位進行。
2、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的關系
1) 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
2) 監理單位應監督承包單位認真履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并維護承包單位的合法權益;
3) 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不符合合同和設計文件要求、施工技術標準,總監理工程師應拒簽支付工程款,要求承包單位改正、部分暫停施工、調整不稱職人員,直至建議建設單位更換承包單位。
三、監理工作內容
(一) 監理工作的范圍
根據監理合同約定,本工程監理工作的范圍包括 [施工階段的監理(包括安全監理)和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包括 [設計院所出設計文件和圖紙范圍的工程監理工作]。
(二) 監理工作內容
1、施工監理
1) 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
參與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方案);查驗施工測量放線成果;參與第一次工地會議;進行施工監理交底;檢查開工條件并簽署《工程動工報審表》。
2) 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
控制工程進度,控制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造價,對施工合同其它事項進行管理,對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對監理資料進行管理,對施工其它各參建單位有關本工程的活動進行協調。
3) 工程保修期的監理工作
定期回訪,督促承包單位修復工程缺陷,做好記錄并報告建設單位。
[說明:當監理合同中監理工作內容未包括保修期監理工作時,此項內容可刪除]。
2、安全監理
1) 施工準備階段的安全監理工作
核查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檢查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協議簽訂情況;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審查施工現場及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的專項保護措施及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參加第一次工地會議;進行安全監理交底;核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準備工作是否達到開工條件。
2) 施工階段的安全監理工作
通過巡視、檢查等方法檢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運行情況,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的落實情況,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包括施工機械及安全設施)的情況;審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情況;當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程序上報。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四、監理控制工作
(一) 工程進度控制工作
1、工程進度控制的原則
1) 工程進度控制的依據是工程承包合同所約定的工期目標;
2) 在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并符合工程造價的原則下,控制進度;
2、工程進度控制的基本程序
承包單位編制總進度計劃 總監理工程師審批 承包單位編制年(月、周)進度計劃 總監理工程師審批 要求承包單位按計劃實施 監理工程師對進度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分析 兩種情況:1) 基本實現計劃目標 施工單位編制下一期計劃;2) 嚴重偏離計劃目標 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監理通知要求承包單位采取措施并編制下一期計劃 總監理工程師重新審批。
3、工程進度控制方法
1) 事前控制 審批進度計劃
要求承包單位編制的計劃周保月,月保年,年保總進度計劃;工程進度計劃應有物資進場計劃、勞動力安排計劃等保證,要求進行風險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
2) 事中控制 —— 檢查和督促計劃實施
監理工程師對工程實際進度進行跟蹤檢查督促,實施動態控制。按周、月檢查實際進度并與計劃進度比較、分析、評價,發現偏離,召開監理工作會議進行協調,排除偏離因素,跟上進度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