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揚塵治理有關工作的協調會議紀要
20xx年4月22日,副區長涂就進一步做好揚塵治理有關工作召開協調會議,區政府辦、區城管局、公安分局、區建設局、區國土局、區房管局、區交通局、區環保局、新都電視臺有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傳達了市揚塵治理工作有關會議精神,要求各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六進六嚴”(進一步落實明確責任人,嚴防死守;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嚴格執法;進一步明確規范要求,嚴格紀律;進一步落實問責制,嚴格逗硬;進一步強化監管其它揚塵源,嚴格規范;進一步落實工作制度,嚴格考評)工作要求,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原則,全力以赴、攻堅克難、橫向到底、縱向到邊,采取堅決果斷措施,落實揚塵治理目標任務,切實有效遏制揚塵污染。
會議議定了如下事項:
一、區城管局負責全區揚塵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建筑渣土處置、運渣車管理工作,并會同區規劃局和有關鎮(街道)提出建筑渣土堆場選址方案;會同公安分局對運渣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實施處罰;會同區目督辦、區級媒體加大督查和曝光力度,每月對各鎮(街道)、各園區和各牽頭部門揚塵治理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比,對考核排名靠后的2個單位予以通報并在區級媒體公布,對考核排名靠后的3個工地,從重處罰并在區級媒體公布;會同區監察局、區目督辦對所管轄范圍(區域)揚塵污染治理成效差,未完成揚塵治理目標任務,對全區揚塵污染治理工作造成重大影響,同類問題督辦兩次以上得不到整改,連續兩次考核排名靠后的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按照《關于開展揚塵治理工作專項行政效能監察的通知》規定,實施行政效能監察和責任追究。
二、區建設局負責全區在建房屋工地和各鎮(街道)規劃區范圍內、各園區市政工地、道路建設工地揚塵治理工作的監管、督查、考核工作;嚴格查處使用無運渣證車輛以及運出工地時未按規范要求處理運渣車輛的建設工地業主。
三、區交通局負責自身承擔的建設項目、區交通局直管道路、各鎮(街道)規劃區范圍之外道路建設工地和各園區之外道路建設工地揚塵治理工作的監管、督查、考核工作。
四、公安分局負責查處施工工地外冒載、無證運輸等違規渣土車輛及司機,并積極配合各有關部門開展揚塵治理工作。
五、區房管局負責全區國有土地內拆遷工地揚塵治理工作的監管、督查、考核工作;區國土局牽頭負責全區已征待供、待建工地和集體土地內拆遷工地揚塵治理工作的監管、督查、考核工作。
六、區環保局負責組織環境監測站周邊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確保20xx年我區順利完成空氣優良天數達到315天和空氣污染指數與去年同比下降5個點的工作目標。
七、各鎮(街道)、各園區、新區指揮部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照市、區揚塵治理工作要求和相關行業管理標準、規范,嚴格落實揚塵治理工作。大豐街道、三河街道、木蘭鎮負責在20xx年8月25日前完成所轄區域繞城路以內的裸土全覆蓋、道路全硬化、綠化帶提擋降土、樹池全覆蓋、沙石(堆)場全部關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