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領導在政府采購督察員座談會上講話范文
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
拓展和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是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的重要內容,也是幫助中小企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我省經濟轉型升級的應有之舉。為此,我廳積極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政府采購支持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的政策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我省自主創新和節能環保產品的政府采購支持力度,由各級財政部門牽頭,會同發改、科技、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對我省企事業單位研制、生產的自主創新和節能環保產品進行調查,充分發掘我省境內的自主創新和節能環保產品及潛在的供應商,支持其相關產品列入國家的政府采購目錄清單。并制定出臺《浙江省政府采購招標文件范本(試行)》,在評審方法的參考標準中,規定了對該類產品的加分或價格扣除辦法,以體現政府采購對上述產品的支持。
同時,組織召開了中小企業政府采購座談會,分析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情況,以及如何通過政府采購手段支持中小企業共渡時艱進行討論。結合“服務企業、服務基層”為宗旨的雙服務活動,認真解答省內企業提出的有關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節能環保、自主創新的政策問題,宣講政府采購政策,為省級企業積極利用政府采購政策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出謀劃策。
另外,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厲行節約要求,我們對車輛購置、維修保險、會議培訓等項目實行政府采購協議定點管理,并加強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管理和采購程序監控,嚴控上述一般性行政支出,壓縮行政成本,并取得明顯成效。
加強政府采購制度建設和法制宣傳
XX年,我廳先后制訂出臺了浙江省《政府采購檔案管理辦法》、《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辦法》、《政府采購招標文件范本(試行)》、《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辦法》、《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和實施方案》、《加入wto〈政府采購協議〉保密工作實施細則》等制度辦法,有力地促進了政府采購的規范化、制度化。同時根據省政府XX年立法計劃,成立了以我為組長的《浙江省實施政府采購法辦法》起草小組,正式啟動浙江省政府采購立法調研和起草工作,并針對當前政府采購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組織起草小組成員到溫州、衢州等地及省本級省農科院、浙江傳媒學院、浙江圖書館等單位進行了調研,初步完成了《浙江省實施〈政府采購法〉辦法(初稿)》。
XX年,也是我省實施政府采購制度的第十個周年,為此,我們以慶祝浙江政府采購改革十周年之機,我廳聯合省采購中心、浙江財稅與會計、浙江日報合作,組織開展了一系列紀念宣傳活動,積極向社會普及政府采購法律知識,大力宣傳“依法采購、科學采購、廉潔采購、和諧采購”理念,爭取社會各界對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關心與支持。一是在全省開展浙江政府采購十周年知識競賽;二是面向全國開展浙江政府采購十周年主題征文活動,征集與浙江政府采購成長發展有關的文章;三是在《浙江財稅與會計》、《浙江日報》設立紀念專刊,總結我省政府采購發展歷程和經驗成果。通過十周年系列宣傳活動,起到了宣傳政府采購政策法規和我省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成果,鼓勵政府采購從業人員和社會各界學法懂法的良好效果。
加快推進全省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
根據省政府浙政發[]2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35號文件精神,統一規劃和建設全省的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制定出臺了《浙江省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和實施方案》和《浙江省-XX年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推廣計劃》,對嘉興、東陽等18個市縣列入第一批“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包括內網和外網兩個系統)試點單位,全省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工作由省級逐步向市縣全面推進。同時,會同省政府采購中心完成“浙江政府采購網站”的改版和升級,豐富了網站功能和內容;以政府采購網站為平臺,制定出臺了《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辦法》,加快建設全省統一、共享的供應商庫、專家庫和商品信息庫,強化對供應商誠信管理和評審專家評價考核,推動全省一體的政府采購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并積極為下一步的全省政府采購的集中交易管理和一體化運行創造條件。
強化政府采購監管,化解政府采購矛盾
XX年,我廳會同省監察廳等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履行采購監督管理職能,對金額較大、社會關注度高、技術復雜或有舉報、質疑的項目進行跟蹤監督。共對省教育廳中小學計算器招標、省司法廳執法專用車采購、省高速交警總隊電子抓拍儀器招標等數十個省本級重大政府采購項目進行了現場監督和跟蹤問效,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XX年12月,在與省監察廳聯合調研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浙江省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辦法》,為XX年在全省全面開展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