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黨員的先進性 提高黨的執政能力
要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必須按照政治堅定、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勤政廉政、團結協調的要求,把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堅強的領導集體。《決定》指出:“各級領導班子要堅持不懈地加強思想政治建設,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顧全大局,增強團結,保持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完善并嚴格執行黨委內部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保持協調高效運轉,增強整體合力;要加強黨內生活的原則性,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并形成制度,提高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要把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堅強領導集體,
《決定》強調了“三個要”:一是要堅持不懈地加強思想政治建設;二是要按照集體領導的原則;三是要加強黨內生活的原則性。要通過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顧全大局,達到增強團結;要通過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增強整體合力;要通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高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作為班子成員,要做到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講大局、講團結、講原則、講黨性、講廉潔;作為黨員班子成員,更要成為維護班子形象、維護集體領導、執行集體決議的模范。
要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必須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使之真正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決定》指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根據基層黨組織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調整組織設置,改進工作方式,創新活動內容,使基層黨組織都緊密聯系群眾、充分發揮作用”。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必須重視抓好基層、打好基礎,堅持把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作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基礎性工作來抓。不斷地解決當前基層組織建設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克服一些地方黨的基層組織軟弱渙散的現象,促進黨的執政能力的不斷提高和黨的執政地位的永久鞏固。要按照《決定》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提出的新要求,圍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合理調整組織設置,不斷改進工作方式,大膽創新活動內容,努力實現固本強基,全面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努力提高基層組織建設的整體水平,使之真正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
要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必須發展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以增強黨的生命力。《決定》指出:“發展黨內民主,是政治體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要認真貫徹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制度、情況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逐步推進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使黨員更好地了解和參與黨內事務。營造黨內不同意見平等討論的環境,鼓勵和保護黨員講真話、講心里話”。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發展黨內民主,是政治體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增強黨的團結和活力的重要舉措。隨著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發展,我們作為黨員領導干部要不斷地增強民主意識,廣泛聽取黨內外黨員群眾的意見,虛心接受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不斷改進自己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積極履行黨員義務,切實把黨的工作做好。同時要配合黨
組織疏通和拓寬黨內民主渠道,開辟和創造黨內民主的新途徑,實現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廣泛參與、有效管理和切實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