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如何做好當前信訪工作
做好信訪工作要進一步樹牢宗旨意識,切實解決群眾實際問題。要從“倍加維護穩定”的高度增強憂患意識,采取得力措施減少群眾集體上訪。要積極主動地處理重大集體上訪和突發事件,應該由哪一級、哪一個部門解決的信訪問題,就由那一級、那一個部門認真處理好,不得上交、不得下推。對跨地區、跨部門的信訪問題,要及時通報情況,分析形勢,研究處理意見。要特別注意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講究工作方法。要加大做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既要文明熱情,耐心細致地宣傳政策法規,做好教育引導工作,又要堅持原則,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不能亂表態,亂開政策口子,引發新的矛盾。群眾上訪,一方面說明我們的工作還沒有做到盡善盡美,群眾還有不滿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群眾對黨和政府的充分信任,希望并依靠黨和政府給他們排憂解難。對信訪群眾要有真情實感,時刻考慮群眾生活、群眾利益和群眾愿望。要把處理好每一件來信、接待好每一次來訪當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行動,千方百計地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要以實際行動取信于民。對一些久拖不決的疑難問題,要在不違背政策法規的前提下,積極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不要怕上訪群眾“占便宜”;對一時難以解決或不能解決的,要耐心細致做好解釋說服工作,穩定群眾情緒。要變群眾上訪為領導下訪,領導同志要經常深入基層,察民情,解民憂,多做“雨中送傘”、“雪中送炭”的工作。
做好信訪工作再就是要進一步樹牢責任意識,切實抓好責任制落實。信訪工作本身就是領導干部的工作。要以落實領導干部信訪工作責任制為重點,從三個方面扎實推進信訪工作各項制度的落實。一是要認真落實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定期分析形勢,討論解決重大疑難信訪問題。堅持和完善部門聯系會議制度,建立齊抓共管、聯手處理信訪問題的協作機制。二是要堅持落實領導干部閱批群眾來信和值班接待群眾來訪制度。對信訪量較大,領導干部本人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將部分信件交給同級信訪部門專人辦理,同時要抓好督辦,定期過問處理情況。三是要認真落實領導包案和責任追究制度。負責信訪包案的領導要認真落實責任,定領導、定措施、定時間、定責任,包案件調查、包問題處理、包人員穩定。對因敷衍、拖延、玩忽職守或徇私舞弊而貽誤工作,造成群眾越級上訪或重復上訪的,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
行政處理信訪事件,也有極難解決的,那么建立司法信訪制度,把信訪納入法制軌道也是做好信訪工作的又一良好途經。黨的“十五大”提出要依法治國,建立法制國家。其根本要求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行為規范都要納入法制軌道,用法律的規定來調整和約束人們的行動。目前發生的無序上訪事件,給社會治安形勢也帶來隱患。因此,首先要求加快信訪方面的立法工作,制定和出臺《信訪法》。在程序上規定信訪人員應按照一定的級別歸口逐級處理,信訪人員不得以自己的意愿任意選擇信訪機關。在對待信訪問題的具體處理過程中都做到有法可依,使其納入法制軌道,徹底解決信訪的混亂局面和無政府狀態。
對信訪當事人始終不服調解而不斷纏訪的,以聽證會的形式予以終結則顯得必要。構筑信訪程序,是完善信訪制度的需要,也是化解矛盾、促進調解、維護穩定的現實需要。從當前的發展來看,信訪還未建立自己的程序,這是信訪很不完善的地方。因此,亟需完善信訪制度建設,建立一套信訪程序,聽證是一種獨立的法律制度,它的內涵是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外延則是立法、執法和司法等領域。聽證是化解信訪人對信訪部門產生的抵觸情緒的重要途徑,因為聽證在于“聽”,不僅是主持人聽,而且信訪人也在聽,各方均有平等的發言機會。這樣,在信訪部門的主持下,信訪人把問題講清楚,有關部門參與解答,現場辦公,促成了信訪案件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