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構建新時期化解矛盾糾紛新機制
5、隊伍管理到位。聯動服務中心是鎮政府的內設機構,切實加強對聯動服務中心的領導和隊伍管理,是發揮中心作用的關鍵所在。為此鎮黨委、政府采取了四條措施:一是建立規章制度,用制度來規范聯動服務中心每個工作人員的行為。聯動服務中心建立了值班、學習、例會、司法信訪聯動排查等10多個制度,使每項工作有章可循,做到有“規矩”,成“方圓”。二是公開投訴電話,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向社會作出承諾,增強聯動服務中心工作的透明度,建立社會監督機制,將聯動服務中心的工作置于社會的監督之下。三實行集中辦公,方便管理。將原來綜治辦、司法所、信訪辦分散辦公,改為集中辦公,這不僅加大了對聯動服務中心人員的管理力度,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更有利于聯動服務中心人員集中學習、互相交流、疑案會診和突發性事件的有效處置。四是鎮領導經常聽取匯報,檢查指導工作。鎮里無論主要領導,還是分管領導,經常去聯動服務中心走走、看看、聽聽,切實解決聯動服務中心人員的困難和問題,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調動每個人的工作積極性。
6、工作要求到位。對聯動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鎮黨委、政府既要求他(她)們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遵紀守法的模范,又要求他(她)們在工作中自覺增強工作事業心和責任心,深入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資料,嚴格依法辦事。明確聯動服務中心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保一方平安的主要職能部門之一,切實履行好工作職責,真正做到服務群眾,為群眾排憂解難。在平時工作中,黨政領導自覺做到加強領導但不越位,支持工作但不包辦代替,注意充分發揮聯動服務中心自身的職能作用和工作人員的積極性。鎮黨委、政府集體聽取聯動服務中心工作匯報每季不少于1次,支持他們大膽獨立地開展工作,重大事件鎮黨政領導親自到場指揮,具體工作放手支持他們。
二、工作成效
我鎮聯動服務中心建立后,由于加強了規范化建設,其職能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通過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協調、統一督辦,成功調處了大量的民間糾紛,協調有關部門及時平息了許多突發性矛盾糾紛,化解了較多的信訪案件。去年9月中旬開展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服務以來,“聯動中心”已受理群眾來訪43批、187人次。共涉及民間糾紛28起,調處成功28起,調處成功率100%,其中制作人民調解協議書17份,涉及金額32.8萬元,全部履行完畢。信訪的案件有44起,人數185人,辦結44起,辦結率達100%。。有效地預防了矛盾糾紛的激化,維護了社會的穩定,為我鎮的經濟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對一些不宜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矛盾糾紛,引導當事人走訴訟之路。如比較有影響的普林寺箱包廠和時代服裝公司的勞資糾紛案,經聯動服務中心正確引導后,都得到了很好的解決。
聯動服務中心建立后,我鎮的整個來信來訪、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實現了“5個轉變”,即信訪、調解工作由過去各自孤軍作戰變為有關部門齊抓共管;來信來訪、矛盾糾紛受理的部門更加明確;來信來訪、矛盾糾紛調處由被動變為主動;調處時間由長變短;調處效果越來越好。基層和群眾比較滿意,也得到上級的充分肯定。
三、幾點體會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深刻體會到,加強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服務中心建設,并非多此一舉,而是構筑調處新格局,基層黨委、政府化解矛盾糾紛、處理來信來訪職能的全面到位;并非增設機構,而是對來信來訪、矛盾糾紛受理、調處力量的真正強化;并非包辦一切,而是在矛盾糾紛、來信來訪特定的對象上,有關部門聯動處置的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