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稅收質量管理 提升稅收管理水平
(一)設計質量指標體系。根據工作的實際,推行稅收質量管理體系應當實現三個總體目標。即:牢固樹立質量理念、服務理念、績效理念,打造“政府放心、納稅人滿意”的品牌;制定、實施稅收質量管理體系,并持續改進,實現稅收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全面提升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為了實現上述總體目標,要設計科學、合理、便于考核的具體稅收質量指標。分等級,量化指標,應當能夠落實到具體的崗位進行考核。
(二)制定《管理工作標準》。每項管理工作標準應當明確工作職責、質量目標、業務流程、質量要求、控制要點、績效考核、責任追究、表證單書和引用文件等主要內容。
(三)編寫《崗位操作規范》。《崗位操作規范》不僅包括基層操作崗位,也包括管理機關的工作崗位,按單位層級明確每一具體崗位的工作標準和操作要求,使每項工作都有章可循。
(四)整合《績效考核辦法》。《績效考核辦法》應側重于具體考核辦法的整合優化,結合現有的考核制度,對目前千分制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和稅收執法責任制、行政管理責任制進行完善和整合,對納入稅收質量指標體系、管理工作標準、崗位操作規范的考核內容進行量化考核,采取手工考核與計算機考核相結合的考核方式,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并且達標。